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第23課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第23課)**
全知麥彭仁波切造 益西彭措堪布譯 圓春法師講解
頂禮大恩至尊根本上師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大智文殊菩薩摩訶薩!
頂禮浩瀚前譯三根本!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如虛空般無邊無盡的眾生得到究竟無上正等正覺的佛果,請大家發起無上殊勝的菩提心!****發起菩提心之後,**在菩提心的攝持之下,今天我們繼續來共同學習弘揚大圓滿的太陽——文殊大幻化全知麥彭仁波切所撰的《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這一部殊勝的論典,正論部分,分成兩大科判:【甲一、應須生起道之主要—般若之理】;【甲二、正明般若波羅蜜多】。現在我們學習的是【甲二、正明般若波羅蜜多】,這裡面又分兩個科判:【一、基立為實空;二、道擇為無我】,現在我們學習【乙一、基立為實空】。
【乙一、基立為實空分二:一、正義;二、斷諍】。現在,我們學習的是【二、斷諍】。
**【丙二、斷諍】分三:【一、於所詮空性斷諍;二、於能詮大乘教斷諍;三、彼等攝義】。**今天我們學習【丁二、於能詮大乘教斷諍】
對於這個能詮大乘教,前面小乘增上慢的聲聞,他們不認為通過修行獲得解脫,要證悟一個空性的涵義;他覺得,只在苦諦中,能夠證悟了人我不存在,無我證悟的時候,就能夠獲得自成的解脫。所以,我們看到,小乘的教法當中,雖然在苦諦當中,安立了一個“空”。其實“空”就是沒有“人我”之後,所以,沒有“我所”。這個“空”,不是說“諸法自性本空”,而是這個法,沒有一個內在的作者,所以,叫做空。沒有“我”作為這些“我所”法的擁有者,所以是空。這一點,作為小乘的行人,有一些增上慢的聲聞,他們由此就認為,其實萬法是存在的,而“空”亦並非是當體即空。作為這個“人無我”,也是如此。覺得雖然“人我”不存在,但這和空性是兩回事。所以,就引起諸多的爭論。
其實我們說,“人我”和“法我”,它的不存在性,就是由於依緣所生的原因,依緣假立,而顯示它無自性。所以,這其實就是空相無別的一個法義。這一點,對於增上慢的聲聞,他並沒有通過自己的實修實證現見,也沒有通過教法如實通達。所以,引起了爭辯。而這個問題,對於一個尋求解脫者來說,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
我們每一個眾生,在面對著所有的問題的時候,首先,面對的是自我的問題。因為,其實我們在輪迴當中所感受的一切的痛苦,都是由自我所引生的。所以,我們面對的每一天的活動,在凡夫來看,其實就是一個自我的問題。世界再大,但是,問題最大的就是自我。如果沒有自我,那所有的問題對自己來說,都是小問題。假如這個自我沒解決,那麼,一切的問題仍然是最複雜、最強烈的問題。所以,使我們在痛苦上面糾纏不清的,其實就是這個“我”。這個“我”,如果沒認識它的真相,沒有從真正的空性這條道上面,去融化我們對於一個本不存在的“我”的堅固執著,那麼,我們所有糾纏不清的輪迴問題,仍然會繼續糾纏不清,仍然會延伸不斷,會使我們在輪迴當中癲狂。我們所顯現的一切輪迴的狀態,都是由它讓我們發瘋發狂的。所以,我們的這顆狂心,它就是緣著這個我,以這個我作為一個糾纏點的一個最基本的力量,使我們在上面受盡一切的痛苦。最複雜的問題,其實就是我們自身的問題。自身的問題,最複雜、最根本的,就是這個我的問題——自我的問題。而自我的問題當中,尤其以俱生以來的這個俱生我,是我們最擺脫不了的,受它一直襬布的。我們無法擺脫它,它卻一直襬布我們。這就是我們最可憐的地方。
作為一個眾生,如果沒有解決這個俱生以來存在的“我”,那麼,我們任何的所謂的成就、智慧、辯才、美貌、健康,還有世間上的任何的快樂,其實從根本上來談,都是一種奴隸的歡笑。也就是,我們獲得了什麼,實際上,就是一個奴僕,他好像是得到了一點點很可憐的東西的時候,他以為是獲得了。但是,他整體的生命是沒有價值的。他自己的生命不屬於自己擁有。所以,假如我們一個眾生,不管是什麼身份,什麼樣的條件,如果說,沒有解決這個俱生我,我們的生命不屬於自己。我們以為屬於自己,那只是一個妄想。那只是一種錯覺。這就是我們修行人所要去解決的一大難題。
所以,面對著下面的教法,實際上,不管大乘、小乘的修行者,都是至關重要的。它將會深入到我們最根本的意義上面去看待。下面我們來看一下,這當中講到:
【因此,未通達人我唯是依蘊假立的空性,許蘊自身決定有,僅了知主宰或擁有蘊的常、一、自在我無有,以此斷不了細分我執。】
在這當中提到了“人我”,上師給我們特別地簡別,這個“人”是什麼意思。其實,這個“人”是限定這個“我”的,在哪兒上面有“我”的這種體性。其實,這個“我”是一個體性。它是指自我,或者又是自性。其實,“自性”和“我”是一個意義。在“人”上面有自性,就叫做“人我”。那“人”是什麼呢?“人”不僅僅是指人類,人類只是這當中的一部分。具體來談,就是指六道眾生。一切的眾生,都稱為“人”。
上師說,漢人的習性,喜歡簡略,所以,用一個“人”字來代表這一切。其實,就是在六道當中,數數轉生的那一個眾生的主體。我們都是在輪迴當中頭出頭沒,這樣子的一個投生的主體,就稱為是“人”。所以它不是專指人類,包括一切的旁生,一切的生命,都可以叫做“人”。所以,其實這個“人我”,也可以叫做“眾生我”,因為,它只是一個眾生的代表而已。在一切有情身份上面有自性,這就是“人我”。
這當中講到:未通達人我唯是依蘊假立的空性。這是首先講到一種情況,就是說,他沒有通達一種空性,沒有通達什麼樣的空性呢?就是“人我唯是依蘊假立”。我們前面講到,能夠認識緣起,就能認識空性。你在“人我”上面知道,它是“依緣而產生”的,那你也就知道,“人我”是空性的;假如你知道這個法是依緣而產生的,那你也就知道,法是空性的。
依蘊假立,後面我們會分析。其實,這種“依他而立”不會有自性可得,這一點,我們後面再分析。這個“唯是依蘊假立的空性”,就是我們自宗所認為的,或者中觀宗所認為的這個真實的無我。真實的無我,就是在依蘊假立上面去認識它的空性。這樣子才知道,“人我”本不存在。
而此處所談之“人我”,它就是指的“俱生人我”,它不是“遍計我”。“遍計我”是粗的我,“俱生我”是細的我。因為“遍計我”是我們後天養成的,而“俱生我”,是我們作為生命,先天具有的。我們從輪迴之初,就帶著它而來,走向生命的活動當中,一直伴隨我們,從來沒有一次間歇過。而這個後天養成的遍計,不一定是今生的後天同,前世也稱為是後天養成。為什麼呢?它不是從你輪迴之初就帶來的。它是在輪迴的過程當中,遇到了外道的因緣,然後,在內心當中,建立了這樣的一種觀念。這種觀念,有些已經現行,有些是以種子習氣的方式,存留在我們的阿賴耶識當中,這是人作為凡夫,在輪迴的過程當中,無量的時劫裡面,會產生、形成的一種“我”的一種執著。
所以,這兒講的“人我”,特指的是俱生的人我。俱生的人我,它是依蘊而假立的,它不是真有一個“人我”的自性可得,所以的話,就是空的。這就是“人無我”。如果沒有通達“人我唯是依蘊假立的空性”,那就無緣通達真正的“人無我”。沒有通達這一點,同時又有一個承許,承許“蘊自身決定有”。其實,前面說,通達“人我唯是依蘊假立”的時候,就已經顯示,蘊自身並不存在。後面,也就是給我們顯示,從反面沒有通達的話,從正面就有建立,就有承許。我們的內心當中就會認可說,這個五蘊,它自身還是決定有的。這樣的話,俱生之我,它就一直在內心當中決定存在。只要我們有這種承許,我們就會建立它,在我們的心相續當中,以它作為禍根,而引起一切我執的活動。所以的話,這些問題不解決,那就等於修行的問題,並沒有真正的得到解脫的要義。後面所說的一切,不管他的了知,是多麼高,多麼殊勝,但是,並沒有根本上解決,解脫這個事情。
所以,後面就說:僅了知主宰或擁有蘊的常、一、自在我無有,以此斷不了細分我執。“僅了知”,也就是,僅僅了知,它就是想顯示,排除了了知“人我唯是依蘊假立的空性”。就是說,前面沒了知,僅了知後者,那麼,它並不能夠實現我們能夠“了生脫死,斷除細分我執”的這個終極的目標。僅僅了知主宰或者擁有五蘊的常一、自在我。“主宰或擁有蘊的常、一、自在我”,“常、一、自在”是修飾“我”的,前面的“主宰”或“擁有蘊的”,又是修飾“常、一、自在的我“。所以,它有一層一層的修飾關係。
首先,我們看,“常、一、自在”。“常、一、自在”,不管是俱生我,還是遍計我,其實都是有“常、一、自在”的。其實,這三個詞,這不是說中觀師或者佛教才會制定它的。我們有些學中觀的,就以為是:你看,我根本沒有認為,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一點變化都沒有,或者飽的我和餓的我,沒有說是沒有任何變化,所以的話,一定要說是“常”,這一點我不認同。我們以為,我們現量見到他是無常的。但是,認可他就是我,所以,與這個“常”相違。
其實這一點,我們要知道,中觀師,或者作為佛教的這些法相,他是站在真實的側面,來揭示我們的執著的。我們認為有一個“我”的時候,就是覺得: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仍然是一個我。我們沒有說,我們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的本質是一樣的。其實這就是一種常。那為什麼我們看到變化的時候,也仍然把他當成是一個本質上就是原本的那個我呢?這就是我們大家在見到一切“洩露這個我不存在,常性無有的這些事相上面”,視若罔聞。也就是說,我們看在眼裡,卻不加分析。如果我們加以分析以後,就會瓦解我們內心當中覺得“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仍然是與一個我”的妄執。
其實,整個宇宙、整個身心,它一直都在透露著諸法無自性的秘密。但是,我們卻沒有把我們的智慧,將這一切的顯現,加以分析。我們沒遇到這樣的智慧教法之前,也無法通過自力,去揭示這一點。所以,雖然我們眾生忽視這種事實,但是,我們並不足以導致“我是無常的”。也就說,我們忽視了無常當中,仍然有一個我,這個我,一直貫通在輪迴的流轉當中。這種忽視他的、加入到本質上的分析,是我們的一種錯誤。這是我們失去能夠獲得真理靈光閃現的機會,如果我們真正把這些加入進來分析的話,那麼,其實就開始顯示真理之光了。
所以,這一個“常”字,其實在我們心理活動當中,本來就有。但是,我們看到自己無常的時候,卻忽略了這些揭示無常本質的現相。這是昭昭明明,給我們昭示一切萬物當中的真相。但是,在顯現的時候,由於我們智慧不到,沒有把它用到真正的分析當中來。
還有這個“一”也是一樣的,我們每個人,看到自己的身體,有上、中、下每個肢體的部分,還有裡裡外外的這些組成,還有身和心的這些變化,我們也仍然把它當成是一個主體。這個身體,它就是一;這個心,雖然和身不是一,但我們仍然覺得,身、心密不可分。我的身體,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我的心靈和我的身體,也是一個有機的結合,它也是一個密不可分的總體。把這樣子的總體,我們很歡喜地、或者想當然地把他認為是一個“一體”。這就是做一個眾生必須要具足的。
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在佛經當中講到:每一個眾生身上有八萬四千蟲。實際上,我們這個身體,真正說是自己的嗎?仔細分析的時候,裡面有無量的眾生,在一起共同居住。但是,我們仍然覺得,這個身體是自己的。我們並沒有覺得,我們是與其他眾生來共享這個身體。這樣想的時候,一個人他會覺得怪怪的,他會覺得很奇怪。怎麼會是這麼多一起來共享這個身體呢?偶爾我們會有這樣的一個說法出現的時候,它也不足以導致我們在感知上面,去接受這樣的一個事實。我們沒有從根本上面去接受這種事實,我們最多顯示一點內心的幽默而已。而且,覺得這種幽默感,他在表述的時候,正是覺得它是很荒唐。我們覺得,眾生共同來擁有這個身體,這種幽默感,它是一種荒唐,才會有幽默。否則,我們不會覺得幽默,我們會覺得恐慌。為什麼呢?一個人覺得,找不到一種能夠完整存在自我的一種“一體”的感覺的話,就像一下子變成很多人。這樣子,我們很難承受的。就是一下子身心變出來很多,這下子的話,就無法把握,自己就會有一種失控的感覺。因為,他不屬於一個獨一的狀態。
所以,“一”是我們每一個眾生都這樣認為的。雖然有身、有心,而且,身有無量支分,心有無量變化。但是,我們也仍然把它籠統的執著為一個獨一的我。所以,我在這個天地之間,就有一個我。所以,我們要張揚自己的個性的時候,要建立一個自我的時候,天生我才必有用,我就是天地之間最獨特的一個法。雖然,這個世界上面有任何一個人,但是,他們都是他們,我是我,我與他們不共。雖然有共同點,但是,我畢竟是我,他們是他們。在這一個過程當中,我們並沒有覺得:噢!他們和我們是一樣。我們沒有這樣子。我們執著自己的身心時,不會說“我們怎麼樣”,根本不會這樣;而是在執著身心的時候,說“我怎麼樣”。這就是“一個”。它是一個個體,它不能形成“我們”或者“這一堆”。我們執著自我的時候說“我”,這樣子的話,就是“一個”。而我們指向自己的時候,並沒有說“他們”,或者說,在指向自我的時候說“這一堆,這麼多的身心”。他沒有這樣子說。所以,我們自己的心理活動當中,就是一個“一”。
然後,“自在”是什麼意思呢?自在,就是說,他能夠有這種獨立性,主宰性。我命由我不由天,我們總是有這樣的一種自在性。所以,我們就會形成一種與群體分離。感覺到我自己想怎麼樣,我就應該能怎麼樣。即使我沒有做到我圓滿的這個意願,那也只是我自己在哪個方面沒有做好,或者這個世界上,他沒有配合我,或者種種因緣,他並沒有配合我。所以的話,我們在這一個過程當中,沒有看到,其實完全是因緣性,沒有一個自性,沒有一個自己的主宰。以為是自己不觀待其他,自己會有一種獨立的人格。這種獨立的人格,在我們的這種我執當中,它是很堅固的。
這一點,就會使我們與眾生的交流過程當中,形成自他的痛苦;也會形成我們與眾生在接觸的過程當中的冷漠感;或者我們在依止善知識的過程當中,會形成一種不能夠心心相應的障礙。所以,真正按照傳承的引導,來把我們的這份我執,將它不斷不斷地放下的時候,將自己投入到上師的信心的緣起當中來,而完全放下自我,不觀待的這樣的一種感覺,才是有救的希望。如果,我們覺得自己是自在的,不觀待於其他,那麼,我們去依止善知識的時候,就會認為自己是自在的,自己就是聽從自己的安排,認為,不觀待於上師,我也能夠做什麼。這樣子的話,我們對於這樣子的一個自我,放縱它的亙古亙今一直執著的這種狀態,他就會一直堅固一個自我狀態。所以,這樣,他就會趨向於輪迴,而不會趨向於解脫。反之,假如借用這種教法的力量,我們放下自我,所有的這一切,都是要觀待於善知識的歡喜。以承侍善知識,與善知識心心相應的方式。
這樣子,就會有一種觀待性。我們在利益眾生的過程當中,把我們的身心奉獻給整個法界的眾生,這樣子,也是開始完全看著眾生的臉色行事。也就是,眾生怎麼歡喜,我們就怎麼做,就像他的奴僕一樣,我們全部看眾生的臉色行事。也就是說,眾生的一個歡喜,足以讓我們在百千萬億劫當中,為這一個歡喜而努力。這樣子的話,就是完全觀待眾生。
所以,其實這些教法,它都是在面對我們的我執,所做的一種瓦解的功夫。雖然,這種慈悲、這些修行,它不是直接來針對我執,但是,它對於這種“我愛”的瓦解,已經達到了相當大的力量。從這些,我們可以看到,為什麼我們不願意為別人付出呢?因為我們覺得,我們的安樂不觀待於別人。假如,我們知道,其實,沒有一個自在,其實,我們眾生沒有一個自我,其實,這完全是在一片緣起當中,那麼,我們只能是善待緣起。也就是,廣結善緣。而不會覺得,我能夠與眾生分離開來。這樣子的話,就與萬物交融,與眾生交融,與因緣交融,這樣的話,才是真正有意義的。
但是我們的我執不容許這樣子做。我們總以為,自己可以不觀待別人,不觀待於外界,不觀待於善知識,我能怎麼樣!因為我是完整的!所以,這樣就有一種自在。這種自在、這種常、這種一,其實,都是在描述我們眾生心理活動當中,認為的“我”是什麼樣的狀態。那麼,對於這樣的一種“常、一、自在”,不管是遍計我,還是倶生我,都是共同具有的。因為,我們眾生的心理活動當中,“常、一、自在”必須具足,才有我相,否則的話,就無法建立一個自性存在的我,自我感就開始淡化。
好了,我們再來看,這個“常、一、自在”,是對於我的一種基本活動的一種描述,它都是在認識我們的心理活動,就是這種狀態。那麼,這種狀態,不管是倶生我,還是遍計我,都必須是一個共通的。所以,做為一個朝向解脫,去尋求解脫之道的一些修行外道,他們就覺得人我的自性,在這個五蘊上面,無法存在。因為,它不符合“常”、不符合“一”,沒有“自在”。所以,他覺得這些無法建立“常、一、自在”。
這裡面就講到了,“常、一、自在”,它是屬於我執的一種基本狀態,所以,對於一個尋求解脫的外道,他們也想解釋這種心態,我們的這種執著狀態。所以,他不能夠遠離這種常、一、自在。但是,他看到這個依蘊而安立的“我”,無法有常、一、自在,所以,就離開五蘊之外,去安立了一個常、一、自在的“我”,他覺得,這樣建立才是最為合理的。其實,作為一個生命,有尋求解脫的意願,這也是我們大家應當值得讚歎的。但是,就是在這個過程當中,由於沒有福報、沒有智慧,所以,走向了一個更為荒謬的歧途。所以,這種了知,作為一個外道來說,他覺得,這是應該執著的,覺得這個常一、自在的“我”,作為一個外道的宗派,他覺得是一個實有的。
但是,這當中所提的增上慢的聲聞,作為像小乘有一些宗派裡面的證量部,犢子部這些,他們就會有這樣的觀點。在證悟“人無我”不存在的時候,他們說“人無我”,其實,“無”的是什麼“我”呢,“無”的是離蘊之外的常、一、自在之“我”。但是,在建立這個因果關係的時候,又承許是在五蘊上面建立一個因果關係的。所以,他的觀點是比較複雜的。在後面,我們也會稍微分析一點。在上師的講記當中,沒有直接給我們指出來,但是,在《入中論》當中,把對方的這個觀點,分析得很細緻。所以在這呢,就是對方認為,要證悟無我的時候,就是證悟蘊之外的常、一、自在之我不存在,以為這樣子,就可以修得人無我。而這當中,我們講到,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在這個五蘊身心上面去執著一個我的,根本沒有離開五蘊身心之外,再去執著一個我。所以,其實,我們要面對的是倶生以來,在這個身心上面去執著的這個我。就是它,引起我們的輪迴,使我們在輪迴當中受盡一切的煎熬。
我們前面講到了常、一、自在,再來看前面的修飾:“主宰”和“擁有蘊的”。它是一個主宰,又是一個擁有者。那麼,它是在五蘊之外存在的。這個“五蘊之外存在的”,它和五蘊並不是沒有關係,它是主宰這個五蘊,或者擁有這個五蘊。所以,我們就在這個身心當中,來形成一種主宰,或者形成一種擁有。
這就像一個人開車,人不是車,車不是人,但是,這個車是人的,而且,這個車,也是由人來主宰,來開動的。就是像這個車子和司機的關係,五蘊和我的關係是如此的。增上慢聲聞,他就覺得,沒有我,就是沒有這種主宰者,沒有這種擁有者。這樣子來認為斷除了人我執。但是,這兒就說:以此斷不了俱生細分我執。因為,在這個內心當中,雖然了知沒有一個離蘊之我,但在內心,又承許蘊自身決定有,了知粗的我不存在的同時,又承許有細的這種我執的所緣,所以,這樣俱生我執還仍然在內心當中,完好無損。
【因此,乃至未現見人我非自性成立的空性間,雖斷常我,但對自相續蘊有執著時,不會斷我執。如《寶鬘論》雲:“乃至有蘊執,於彼起我執,有我執造業,從業復受生。”】
這一句,講的也是上師很強調的一段話。在直指我們修行,斷除我執的教法當中,這些是很殊勝的智慧。我們運用得好,就可以依靠短短的一個偈頌,獲得超脫輪迴的力量。如果我們把它放過去了,也會感覺平平淡淡的。所以,我們一定要看到上師的這種重視。應該知道,這裡面有無窮的寶藏可以挖掘。解脫的力量的教法,其實,在這裡面也已含攝無餘。
原文當中講到,**乃至未現見,後面有一個“間”**字,也就是,乃至還沒有現量見到之間。那麼,所見的是什麼呢?所見的,就是“人我非自性成立的空性”。“非自性成立”,其實和空性是一個意義,也就是說,無自性,就是空。人我無自性,其實就是人我空性。所以,其實我們乃至未現量親見人我空性的期間,在這一個期間,雖然斷除了五蘊之外的常我,但是,對於自相續的五蘊,由於有執著的緣故,還是會緣著自相續而產生我執。俱生我,就是緣於自相續,生起計我之識。這樣子來產生我執。如果說,有一個給它攀緣的,它就一直會活動。所以,不會斷除我執,這是決定的。乃至有這個“蘊執”期間,一直就會有我執,不會斷除我執的。
所以,後面就引用龍樹菩薩的《寶鬘論》說,乃至有蘊的執著,就對於它起我執。“彼”,就是指前面的蘊。就會依靠這個蘊的執著,而產生我執。只要有了我執,就會造業;只要有了業,就會受生。這一連串的反應,從順看,就是輪迴,從反看,就是涅槃。因為,解鈴還需繫鈴人,哪個地方打了疙瘩,哪個地方才可以解開。所以,我們在輪迴當中結生後世,使自己成為生死輪迴的無法跳脫出來的一個眾生,就是由於業的力量。業使我們到刀山,我們就去刀山;讓我們送火海,我們就投生火海。這一切的刀山火海的輪迴,就是由業來註定的。甚至我們現前,開心一天、煩惱一天,這一切,都是由業,它的存在,使我們顯現這一切受生輪迴當中的狀態。所以,這個業的力量,雖然是無形的,但是,是最現實的。它在無形當中,主宰我們一切。
那這個業,又是由什麼形成的呢?業,不是由業自身能形成。業是靠一個內在的煩惱。我們有煩惱才會去造業,那麼,煩惱又是由什麼形成的呢?就是由“我”的執著,如果,沒有“我”的話,我依靠什麼而起煩惱呢?就是因為有一個我,所以,對我好,我就起貪,對我不好,我就起嗔。煩煩惱惱,都是由於一個“我”而形成。如果沒有我的話,就天下無事。天下無事,誰去貪嗔?所以,這一切的煩惱,都是由“我”(而生)。所以,一旦執著我的時候,天下就不太平了。我們有了“我”,就為了滿足我,就想去不擇手段地獲得。為了一個達不到的目標,而去擺平它,這樣子,又會生起一個憤怒的嗔恚,所以,其實這個世界上面,只要有“我”的話,就會無事生非,就會無有寧日,就會天下大亂。
如果一個真正無我的聖者來到這個世界,那麼,都是一些與事無爭之人。因為,他們爭什麼呢?沒有一個爭的理由啊!而我們作為眾生,就覺得,理由很充分。充分的理由,緣自於有一個“我”。所以,就會想到,誰敢惹我,我一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都是我們的信條。所以,假如說沒有一個“我”,我們這個天下,就開始沒有看到一種爭奪,我們真正地去看待生命最高貴的,就是與事無爭。
那麼,我們說一個修行人,知足少欲,值得這個世間去恭敬、去供養。為什麼呢?因為,天下都是為名為利,而紛爭不已,但是,有一位,他卻能放得下,不與事爭。這樣子,是一個非常值得我們恭敬的,他的這種調伏,應當是我們最為羨慕的。但是,真正達到一種極至的調伏,那麼,必須是要把“我”的問題解決。假如,我存在,那麼,就會為我而付出,為我而去爭取。所以,這個我的活動,就是一個爭論不休的狀態的一個根源。
所以,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其實,這本無事,真正要達到和平的這種無事狀態,迴歸本來無事,那就是要認識本來無我。假如說,如果我們有我執的話,那一定會在這當中,紛紛擾擾的。所以,就是有“我”,才有煩惱。那假如我們去面對我的時候,“我”又是什麼呢?“我”就是對於五蘊總體的執著。就覺得,這一個身心世界,它就是一個“我”,我們不會覺得,一個微塵是我,我們不會覺得,自己像一個微塵一樣的。我們謙虛的時候說:唉呀!我在這個世界上面,像一粒微塵一樣。那都是我們在一個比喻上面運用,實際在執著當中仍然覺得,自己是這個身心,並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個真正的微塵。所以,“我執”不會把一堆東西,把一個最微小的微塵,把它執著為一個“我”,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們一般的執著,都是對於這種總體的身心有執著,也就是,假如說,我們一走出去的時候,一個人,他這一堆五蘊,其實是三十六種不淨物所組成的這個行動的廁所,在世界上面走動的時候,其實,對於證悟者來說,覺得是很可怕的。但是,對於我們執著的眾生走出去,假如說,我的臉上塗上這個化妝品,有一些就會覺得:啊!你看,我很漂亮。然後,走起路來,就姿態很高。假如說,自己哪個地方不大好的時候,臉上有麻子、臉上有瘡,或者臉上有疙瘩的話,這個地方,就想盡辦法,去把它遮蓋、掩飾。假如這個時候,突然遮蓋不了了,就會感覺到:啊!給自己丟面子了。所以,其實我們是一個整體,就哪個地方覺得不好,都會覺得,會形成我執的一種痛苦。所以,就要執著自己也是一種功德相,哪一個地方不好,都會覺得自己很痛苦。假如手長得很粗,很難看,就會覺得很痛苦,不願意拿出來、暴露出來。甚至就像古代的時候,作為女人,很講究小腳,假如有很粗大的一個腳,一走出來,就會有一種根本沒辦法活下去的感覺。
所以,每個時代,對於我相的功德建立,也不一樣。早期的古代,覺得瘦是一種美,所以,腰就瘦得像活不下去了一樣細;後來又以肥為美,就追求長得肥一點;然後,慢慢又說要以瘦為美……其實,都是對一個整體的五蘊的一種相來建立“我”。我和這種審美標準,如果能夠合上拍,能夠引領潮流,內心就會產生一種傲慢,就會有一種功德相自然生起來;假如說,看到自己與大眾的審美不相符合,甚至是醜相的狀態——不管是自己的鼻子、眼睛,還是任何一點出現,都會說,是自己整體的“我”已經開始難受了。所以,這就是對於一種總體蘊的執著。不會說,只執著一個鼻子是我,其它不是我;只執著手是我,而其它的不是我。不會有這樣的執著的,都是一個整體。也不會說,只執著一個心是我,身體不是我,我們還沒有到這樣一個放下身體的狀態;也沒有說是,身體是我,心不是我,否則,就不會說,傷我已經傷透心了。所以,都會覺得身心的整體就是我。所以,這個“我”,就是緣著整體的蘊的執著而產生的我執,
所以,世間人都是對總體的蘊的執著,而生起我執。起了我執,就開始產生煩惱;起了煩惱,就開始造業;造了業,就只能呆在生死的痛苦當中。苦海無邊,來自於業海無邊;業海無邊,來源於煩惱無邊;煩惱無邊,來源於堅固的我執;堅固的我執,來源於放不下總體的五蘊、放不下身心。所以,哪一天我們能放下身心的時候,就沒有一種自我的存在感了。當哪一天已經沒有一個“我”的時候,就會覺得一片開闊、一片寧靜。在這裡面,為誰去操心、為誰去忙、為誰去痛苦、為誰去快樂呢?這樣子,內心就是一片平靜,沒有任何的情緒生起,沒有任何的煩惱現前。這樣的話,無邊的煩惱,自然地止息;無邊的業海,自然乾枯;無邊的生死,自然了脫。這樣子,就是我們做修行人最幸福的一天的實現。
所以,從輪迴的根源上去看到,其實,我們就是對這個身心太執著了,我們就是太愛這個身心了。如果離開這個身心,我們哪兒能找到一個貪愛的“我”存在呢?實際上,在五蘊之中,最麻煩的就是我們對它的偏愛。偏愛上這個自相續的五蘊之後,我們再也無法解脫輪迴。實際上,這是一個很冤枉的事情,為什麼呢?我們對這個五蘊一直很執著,但實際上,它沒有一個真正的整體,沒有一種“常、一、自在”,可以說,這裡面根本沒有一個“我”的存在。由於根本沒有一個我的存在,我們一直覺得,要去為我操勞,為我忙,為我努力,為我奮鬥,這一切輪迴當中的辛苦,都是一個瞎忙。因為你為誰呢?因為,沒有一個人在發號施令啊!根本在五蘊當中,沒有一個我,那麼,誰去發號施令?誰讓我們去做這一切呢?這實際上是最深刻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如果沒有解決的話,仍然是做一個奴隸。
我前面講到,我們大家,假如是一個生死凡夫,那就是一種可憐的奴隸——生命不屬於自己。為了一個我,實際上,是為了一個不存在的東西。說我痛苦,其實是沒有一個痛苦,沒有一個人在痛苦;說我快樂,其實是沒有一個我在快樂;說我在聽課,其實沒有一個我在聽課;說我在學習,也沒有一個我在學習;我在造業,也沒有一個我在造業;我在修行,也沒有一個我在修行;我修得不好啊!我很差勁!這也沒有一個我!但是,我們居然都覺得有一個我。甚至我們說:啊呀!沒有我的話,那誰希求解脫呢?確實沒有一個真正的我,在尋求解脫。因為,遠離了我,你就得解脫!你沒有生起無我智慧現前的時候,你就在輪迴當中!其實,就是這樣的一種轉變之間,所形成的兩種狀態。
所以,上師對這個《寶蔓論》的教證,要求很高,說一定要把這個偈頌背下來,我們一定要在這上面,狠命地下功夫。有時候,實修也很容易,也很難。難呢,就是我們不知道怎麼修;容易呢,就是我們知道怎麼修之後,如實地做了,聖法它自然有這種力量。因為它是一個真理,一個真理,不可能不揭示它的本來狀態。你只要是隨理而行,就能讓你發現他的本來狀態。而一個世間人說:“謊言重複一千遍,都會形成一個真理。”其實,整個世界上面,沒有一個我,但是,卻有這麼多的眾生,執著出了我,這就是由於串習。反過來,我們逆著來,用的是真理,真相是如此。我們反過來串習,不斷不斷去串習,就不信,哪一天我們看不透這個我!這就是要做慢功夫,要做細緻的功夫,反反覆覆地,就像上師所說,首先,要把它背下來,背下來,就是要做到滾瓜爛熟。能夠溜熟之後,就能在內心當中,時時刻刻文字現前,就會讓我們的內心啟動思考。這樣子,念念之間,去唸茲在茲,去思維串習。這樣子,吃飯的時候,是真的有一個我在吃飯嗎?最後發現,是一堆五蘊。然後,思考的時候,是一個我在思考嗎?實際上,是一些無常變化的身心。就是天天面對的,實際上是五蘊,是五蘊的一種聚合,而沒有面對一個真正的我。無我有蘊,這樣子,看到一個生命的真相,這是很重要的。這段內容,上師已經講得很細了,我們就不再發揮。那麼,下面說:
【義為:於此,若舍離人我自相不成立之空性,雖見無常我等,但乃至有蘊執之間,無法徹斷我執。此外一切說法均非龍樹、月稱密意。】
義為:於此,“此”就是得解脫的關要。對於獲得解脫的關要,如果舍離了人我的自相不成立的空性,不見人我本不存在,雖然有其它所見,但其它所見,都不是解決人我這個問題。如果我們離開了人我自相,舍此別求,這個問題仍然是存在的。不管你做了多大的修行,付出了多少的光陰,這個問題,仍待解決。所以,雖見無常我,這一切的“見”,對於人我自相,並沒有形成一個根本性的撼動,沒有形成一個解決人我自相的問題。這樣的話,就會一直有蘊的執著,一旦有了蘊的執著,就會有我執。所以,乃至有蘊執之間,一直有我執。它就沒有形成一種斷除的狀態。所以說,無法徹斷我執。
此外一切說法,均非龍樹、月稱密意。就是說明,在此之外,不管是龍樹菩薩,還是他的意子月稱菩薩的密意,必須要依此處所說來認識,其他的,都是一種錯謬的理解,唯此是真實之說。
這裡的密意是指什麼呢?也就是說,聲聞求阿羅漢果,一定要見人我自相不成立的空性。如果舍離人我自相不成立的空性,只是見到沒有常我等,那在對蘊還有實執的期間,是無法斷我執的。還有,就是進一步來分析這個密意的深要處。也就是說,具體化一點,這個人我自相不成立的空性,就是看到,人我是需要依靠什麼而建立。前面我們一直講到,是籠統的身心五蘊,所以,對於這種人我的執著,它的對境,是緣於自相續五蘊身心的總體的一種相,雖然,它是一種粗大的聚集相,我們把這種粗大的聚集相,把它當成是一種有機的一體的關係。
正因為是如此,所以說,此外一切說法均非龍樹、月稱密意,那麼,上師就給我們進一步細化地來說。也就是說,此外的其他說法是:三乘在證悟空性上,沒有高低,都是圓滿見法無我。這是講“圓滿見”的這種說法不合理。為什麼呢?我們前面講到,是對於這種粗相的一個執著,籠統的五蘊的這種總體粗大相,我們不會是執著一個微塵是我,也不會覺得只有這一念是我,其他的不是我,我們沒有這樣子去執著,我們都是執著常一的這種粗大相,也就是說,這種籠統身心是我。
然後,另外一種說法就是:聲聞緣覺絲毫沒有證得法無我。這也是不符合的。也就是說,一點法無我都沒證悟,那就是連五蘊是粗大的積聚都沒有證悟,絲毫沒有證得,這也是不合理的。還有另外的說法,也就是說:二乘證得粗細五蘊離四邊戲論的空性。也就是說,一切法無我已經見得。也就是,能夠離四邊八戲了。離戲已經證得,其實這個和圓滿見法無我,意思是一樣的。這種說法也是不正確的。
還有一種說法是:二乘下至不必遠離對蘊的粗分執著。這一個就和前面所說的“聲聞緣覺絲毫也沒有證得法無我”,其實是一個意思。也就是,乃至於粗的這個五蘊的執著,都沒有遠離,沒有證得粗分五蘊的空性,這一點也是不合理的。還有,就是講到,二乘聲聞緣覺,他們求阿羅漢果,需要破除所有有邊的實執,不但粗分五蘊,連安立蘊的色法、心法,細到微塵、剎那,都全部要證得無我,不然,就斷不了我執。這就和前面的圓滿證得法無我,有點區別,這就是證悟了所有的單空。也就是,所有的有邊都已經斷除了,所有的單空的意義都已經實現了,就像自續派所抉擇的空性意義,已圓滿具足了。這一點也是不合理的,我們前面已經分析了。
我們為什麼說這些不合理的原因,是由於“我相”是什麼樣。我相,它是緣著一個總體的五蘊所產生的執著,是緣著這個總體蘊而生起的一種相。所以,它不會緣著這個細分的微塵和剎那,不緣著這些而生起的。所以,它怎麼需要把這些解決呢?所以,要解決我執的問題,已經做到了,就可以了。而做到這一點,只要見到這個粗分的五蘊相不可得,那麼,就可以證悟。
【《入中論》亦云:“證無我時斷常我,不許此是我執依(“此”指常我),故云了知無我義(這裡“我”就是指常我等遍計我,不是指俱生我。),永斷我執最希有,見自室壁有蛇居,雲此無象除其怖,倘若亦能除蛇畏,噫嘻誠為他所笑。”】
這裡,其實就是以一種彙集相違的方式,來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問題是很大很大的。也就是,以前以為,真正能解決問題,而現在一看,是一個相違之事。
這裡面講到,“證悟無我時,斷常我,不許此是我執依”。首先,這個常我,就是指離蘊之外的這樣子的一個神我。然後“不許此是我執依”,這個後面的我執,就是指俱生我執。而“此”,就是指離蘊之外的常我。離蘊之外的常我,那麼,對方也不認可,這是俱生我執的一個所依。
其實,這兩句話,都是對方的承許。遍計我,覺得證得無我的時候,就是離蘊之外的這個遍計我沒有。然後,作為這個俱生我執來造業的時候,又說是,必須是在這個五蘊上面執著。所以,前兩句話是對方的觀點,這兩個觀點,是不同,而且是相違的。那這個相違的觀點,給它彙集起來,最後,就給它發過失說:“故云了知無我義,永斷我執最希有”。就是說,你的這個俱生我執,是在蘊上面建立的。然後,你又說,斷我執的時候,了知的無我,是在蘊之外了知的。這樣子的話,其實是兩回事,你把它當成是一回事。這是非常稀有的。
這裡就用比喻,給對方諷刺一下。就是說,見到自己屋子裡的牆壁上有一條蛇,居住在那兒,嚇得自己膽魄心驚。這個時候,為了安慰自己說,沒有關係,這裡沒有大象,哎呀!我沒有任何恐怖了,現在我可好了,現在心裡面的問題都已經解決了。這樣子,實際上的話,是一個掩耳盜鈴。我們明明在恐怖,卻又拿了一個其他的法,來安慰自己,牆上爬的這個蛇,其實就是一個俱生我,蛇以外的這個象,就是一個遍計我。我們把這個“**蛇”**和“象”,加上“以外”,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說,蛇是象以外,象是蛇以外。其實就是,這兩個東西都不能夠代表一個法,這兩個東西,是離此之外,別有另一法。這一點,我們要把“**以外”**這兩個字認清楚,也就說是,離開蛇有象,離開象有蛇。這兩個東西,它是離開的,它們不是一個東西,不是同一種動物。
我們再對應意義。對於蛇的執著,我們看到,要消除它的時候,就是要對蛇本身消除,對於蛇以外的法,不管你做了多少,這個蛇的執著,還是沒有影響。因為,是離開蛇而存在的其他的大象,所以,你做了對於大象的什麼問題,對於蛇沒有解決。就像蛇,它如果說是生病了,你要治療它的話,你也就必須要在它本身上面去治療,你不可能說,治療了這個大象,就能把蛇治好了。所以的話,你要想讓這個蛇的執著不存在,同樣要解決蛇存在的問題。所以,要把它解決的話,不能說,沒有大象,就能夠把蛇的存在解決了。因為,象是在蛇以外,不是蛇本身,而我們害怕的是蛇本身,不是害怕蛇以外的事情,所以,在蛇以外的這個事情上面,不管你做了多少,實際上,就是和蛇本身毫無關係的。
這就是說明,我們假如有一個人,如果這樣子做的話,其實是任何問題都沒有解決。這個時候,大家面對的不是大象的問題,是蛇的問題,你去解決大象幹什麼呢?所以,自己的屋子裡面,突然出現一條蛇,無法安慰自己啊!你說沒有大象,能安慰誰呢?這不是自欺欺人麼?所以,後面說“**噫嘻誠為他所笑”**就是說:哎!真的是,你們太有智慧了,簡直是不可思議!其實,就是給對方潑一盆冷水,讓他一下要清醒過來,反思一下自己觀點當中存在的極大的問題,讓自己放下這種荒謬的觀點。
這就是有些小乘宗派,他就會有這樣子的執著。這一點,前面已經講到了。證無我的時候,它斷的是常我;面對俱生我執的時候,他又不承許這是俱生我執的所依;然後,要解決俱生我執的時候,又去找這個常我來解決。這種觀點,是無法真正地解決我執這件事情的,假如我執沒有解決的話,憑什麼了脫生死呢?所以,這是一種很矛盾的觀點。
我們今天就學習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