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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第27課

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第27課)

全知麥彭仁波切造  益西彭措堪布譯  圓春法師講解

頂禮大恩至尊根本上師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大智文殊菩薩摩訶薩!

頂禮浩瀚前譯三根本!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如虛空般無邊無盡的眾生得到究竟無上正等正覺的佛果,請大家發起無上殊勝的菩提心!****發起菩提心之後,**在菩提心的攝持之下,今天我們繼續來共同學習弘揚大圓滿的太陽——文殊大幻化全知麥彭仁波切所撰的《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

這一部殊勝的論典,正論部分,分成兩大科判:【甲一、應須生起道之主要—般若之理】【甲二、正明般若波羅蜜多】。現在我們學習的是**【甲二、正明般若波羅蜜多】,這裡面又分兩個科判:【一、基立為實空;二、道擇為無我】,現在我們學習【乙一、基立為實空】**。

【乙一、基立為實空分二:一、正義;二、斷諍】。現在,我們學習的是**【二、斷諍】**。

【丙二、斷諍】分三:一、於所詮空性斷諍;二、於能詮大乘教斷諍;三、彼等攝義】。現在我們學習的是**【丁二、於能詮大乘教斷諍】**。

原文當中這樣說:

對此,雖有釋言:“應釋為‘僅斷現行煩惱即解脫’,不應釋為阿羅漢”,】

有者認為,對於“若斷惑解脫”這一句,應解釋成為另外的一種詮釋方法。這一種解釋,他們認為:只斷煩惱現行就能夠解脫。他這樣來解釋對方的觀點或者聲聞的觀點。這是站在中觀宗的立場來解釋頌詞,解釋頌詞的時候,如果符合於小乘聲聞的實際情況,那後面的很多的辯論是不會展開的。但是如果不符合於這些聲聞宗的實際情況,也不符合於寂天菩薩的本意,這後面就會不斷地來給我們細緻辨析。“雖有釋言”,就是對於寂天菩薩的解釋,有這樣的一種說法。“雖”,即“雖然如此”,就是預示著後面全知麥彭仁波切從教理抉擇上面,並不認可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在對方的這句話裡面,我們看到他有兩點:

第一點就是“僅斷現行煩惱即解脫”。“斷惑解脫”,他覺得這個煩惱——惑是指現行,而非是指種子。也就是,只要能斷顯現的煩惱,就能夠獲得解脫。這是他的觀點當中的一部分。後面我們會看到,針對這一部分,全知麥彭仁波切並不認可。

然後,針對第二部分說“不應釋為阿羅漢”。因為,阿羅漢不僅僅是斷除了煩惱的顯現,甚至把煩惱的種子也斷除,所以,他覺得必須要解釋為阿羅漢之外的,否則,就是斷現行,也斷種子。他所認為的是,應當把煩惱的現行斷除就可以。

對於這個觀點,全知麥彭仁波切來怎麼理解呢?下面,全知麥彭仁波切對此作評判說:

【然此唯是順己所欲而說,因為:對方明明不許“僅斷現行即解脫”,出此過失,應成無關;其次,印度諸釋同以阿羅漢目犍連為例,正顏齊聲而說,又是以理證成的論之大要,故不應泯沒真義。】

這一個回答,首先就給對方做一個判斷說:唯是順己所欲而說。“唯”,我們前面講到就是決定。“是”,就是一個判定詞。“決定只是順己欲而說”。“順己欲”就是順從於自己心中的想法——自己想怎麼麼說,隨順自己所欲而說。從“順己所欲”這一點,就不是隨順寂天菩薩的本意,也不是隨順於事實的真相,也不隨順於道理的真實。與寂天菩薩的本意不順,與事實不順,與道理不順。這就是說明,唯是順己所欲,而非是順寂天菩薩本意,“順”是順理。首先就否認他是一個正確的觀點。因為,你畢竟是在解釋寂天菩薩的原文,如果把他的原意已經偏離的話,那這種解釋就是不合理的。為什麼和寂天菩薩的本意不符合呢?我們可以通過事、通過理來分析,你根本是錯誤的。後面就從分析上面,層層展開。分析上面有三點:

第一點說:“對方明明不許僅斷現行即解脫”。“對方”是指聲聞,也就是前面我們一直面對的小乘聲聞宗,有一些傲慢的聲聞並沒有真實證悟,而產生了一種增上慢,這就是“對方”。“明明”就是說這是很顯然的一個事情,“不許”就是不承許。他們根本不承許,而且這是擺在面前的很明顯的一個事、很明顯的一個觀點,他們不承許“僅斷現行即解脫”。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說法呢?因為,小乘聲聞宗畢竟是佛教內道的一個宗派,他不可能說把煩惱壓服住了,沒把種子解決,就稱為是解脫。他要是認為這種觀點是對的,那就和外道沒有什麼區別了。外道的修行者,他們也做了種種的禪修,把煩惱的顯現暫時壓制。但是,斷除顯現而不解決根本,種子仍然存在,過後還會生長髮芽。所以,對於這樣一個從根斷除煩惱的教法,在小乘來說,他必須承許我們佛教內道的宗派有這種功德。他不可能認為,解脫就是把煩惱的表面現象解決,而不是從根本上面斷根。這是對方明明不許的一個觀點。他既然不承許這個觀點,你發出的過失,又是針對這個觀點而發的過失,就應成與這種對方的對境毫無關係。無關,應成無關,就是與對方無關。對方就是指前面所說的增上慢的聲聞。你發人家的過失,必須是人家說過的、人家承認的,人家沒說過的,你拿出來批判,這就是等於跟他沒有任何關係,你再怎麼批判和他都沒有任何關係。就像人家說:我剛才去南方啦。你說:你憑什麼要去北方,你憑什麼去西方,你憑什麼去東方。而人家根本沒有說是去了東、西、北方,人家說是去了南方。或者人家說:我這次是坐飛機過來的。你卻說:你憑什麼走路過來?其實人家並沒說他是走路過來的,是坐飛機過來。你看,如果是別人說過的,你去指正他的過失,這樣是可以的。別人沒說過的,你拿出來在那裡批判一大半天,最後,別人說你講這一些和我無關。所以,首先第一點,就是說你的這種解釋不符合於對方的實際。

然後,第二點說:“其次,印度諸釋同以阿羅漢目犍連為例,正顏齊聲而說”。這一點就是說明,印度這些諸多的註釋,都是異口同聲地,而且是正式的宣說。說什麼呢?阿羅漢目犍連有這種沒有獲得真實解脫的這種現象,這就證明小乘沒辦法獲得究竟的解脫。所以,並不是像上面所說的“不應釋為阿羅漢”——他說應釋為什麼,而不應釋為阿羅漢。這第二點,就是針對於他的觀點當中說“不應釋為阿羅漢”。如果不應釋為阿羅漢的話,那印度的這些註釋都出問題了嗎?這些註釋都是有寂天菩薩的口傳的,有近傳傳承的解釋。而且解釋的時候,不是你說一個、我說一個,大家說的其實都是一致的,口徑上面都是一致的。而且,後面說“正顏齊聲”。正顏,也就是說他是很正式的宣說,並非是在開玩笑;也並非是不了義的宣說,而是了義的,直接就把真實的想法說出來,這就是“正顏”。每一個宣說者,都是這樣很正式、鄭重其事地宣說。齊聲,就是說明大家都是異口同聲,完全一致。假如說不是正顏,而是一個不了義的,或者開玩笑的,這樣子的話,我們就說雖然他知道,但是並沒有透露他真實的觀點。齊聲,也就是說明,雖然你說了你的真實想法,我也說我的真實想法,他也說他的真實想法。如果幾個想法不一樣,那就不知道誰對誰錯了。但是,這時候就看到,大家並沒有出現這種難以判定的狀態,或者說,沒有遇到這種麻煩。而是遇到一個很簡單的事實,大家都是一致同聲,完全一致,說法一致。這樣就說明,其實大家的密意是一樣的,意趣是一樣的,都是同樣以阿羅漢目犍連為例子。所以,從第二點就把對方所說“不應釋為阿羅漢”這一點直接否定。

還有第三點說:“又是以理證成的論之大要,故不應泯沒真義。”這是從道理上面來講。這當中講到,斷煩惱並非究竟解脫,所以阿羅漢要得究竟解脫,還得進入大乘方可成辦。這就講到了一切修行人,最終都要趣入到大乘裡面來,實現究竟一乘的大關要,這是以理證成的。如果說是故意把小乘壓低了,或者並沒有在阿羅漢上面去分析的話,那就不會以理證成論之大要——也就是究竟一乘的關要。這一點是很關鍵的。

這就是從道理上面進行分析,這三點都說明,要隨順寂天菩薩的本意,必須在這三點過關。而這三點,我們看到,這種解釋對於第一點完全相違,對於第二點也是相違,第三點也是不同,也無法形成。所以,要隨順於寂天菩薩的本意,就必須隨順於這三點,而這三點對方都是一一失敗。這就說明應該把這種解釋放下,而隨順於全知麥彭仁波切所抉擇的,或者隨順於印度諸論師所抉擇的這些真實的觀點。下面進一步分析說:

【又有解釋:“雖先斷除實我補特伽羅我執所引愛之現行,然云何無有執補特伽羅由自性成立之薩迦耶見所引之愛。” 】

這一種解釋,就是有些宗派認為有兩種我執,分開來講兩種愛。兩種我執是什麼呢?第一種是補特伽羅我執,第二種我執是執補特伽羅有自性成立的薩迦耶見。由這兩種我執所引生的愛,就有兩種愛。他把兩種我執分別引生兩種愛建立起來以後,就對此解釋說,雖然斷除了第一種愛,但是像“愚”那樣的第二種愛還是存在的。

但是這個觀點,我們說他會有種種的過失。雖然你怎麼講都可以,但是必須經得起觀察,觀察的結果要符合於寂天菩薩的原文,如果與原文、原意不符合,那即使講得再好,我們也只能是暫時放下。接著我們再來看是怎麼分析的:

【然而,一人心中一時有由多種我執所引的多種愛,顯然相違;又,後一所引——十二有支中的愛支,何以有非染汙義?】

對於對方的這種觀點,可能很多道友並不是很熟悉。這些觀點,我們從意義上面分析就可以知道:首先,第一種我執實際上是粗的一種我執;後面的一種我執是細的一種我執。不管是粗的、還是細的,都承許的是俱生我執。俱生我執是一類,而不是說從這裡面分出了俱生我執和遍計我執,是在俱生我執這一種我執當中又分出了粗、細兩種。我們瞭解以後,就來看看全知麥彭知仁波切是怎麼推出這種觀點的不合理性。

第一點是說,一個人的心中同時有由多種我執引生的多種愛,顯然相違。

這裡又分兩步來推,第一步推出同時有多種愛,第二步推出“一時只有一個心”和“多種愛”相違。

第一步首先推出同時有多種愛。推出多種愛的原因,就是由於有兩種我執,這都是俱生我執。俱生我執都會引起愛,每種引起自己獨特的愛,這就看得出:兩種我執引生兩種愛。這是一種關係。

第二步就來分析,這種情況在我們每個人的心相續、起心動念的時候,能不能夠顯現這種多種愛的狀態。如果同時生起了愛,就像我們說“現在我貪著什麼”、“我想得到快樂”、“我想遠離痛苦”,這樣的一種愛執之心,他是緣著我而生起的——“我想得到什麼”。所以,就像同一剎那“我想得什麼”,從所緣對境上面是一個,從內在心的形相也只是一種,也就是說心、境兩分都是獨一的,兩個只不過是說同時顯現心、境兩分。但是,他是緣著這樣的心取這樣的境,就像我的內心一直貪戀眼前一個事物的時候,我的專注點就在他。而且在一個剎那當中、一時之間,就是專注在這樣的一個對境,不可能同時緣兩個對境,也不可能起兩種心,這時候就是一種對境、一種心一一對應,不可能出現兩種。前面講到,這個時候已經在同一個剎那當中,有兩種我執引生的兩種愛,那就和我們前面的分析完全相違。這樣,在一個剎那當中,生起了兩個所緣境,也生起了兩種心、兩種心態,這是不可能的。就像我們說:兩種心態、兩種心的狀態同時生起來,這是不可能的;心同時緣兩個境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就根據道理,說明對方建立這兩種我執是不合理的。

然後,第二點是說,這與寂天菩薩的原文直接相違。寂天菩薩說:此愛非染汙。“此愛”放在前面,“非染汙”是來修飾“愛”的,說明這種愛是非染汙的愛。這種非染汙的愛,後面說“如愚云何無?”。“如愚”就是說,在這種愛當中,有一種愚痴這樣子的一種愛,他怎麼沒有呢?也就是說他是有的。有愚痴,這種愚痴就是此處所指的愛,而這種愛是什麼樣的一種愛呢?就是非染汙的。但是,根據對方的觀點推出來,我們大家這一點是很容易(推出來)的,因為,十二緣起支當中的愛,是由人我執所產生的,他是由人我執引起的煩惱,由煩惱雜染所出生的,所以他完全是煩惱性的愛。而寂天菩薩的原文當中說:這並非是煩惱性的的愛,和對方承許的由我執所引出的這種愛,兩種愛直接在體相上面相違。也就是說明,寂天菩薩不應該說“此愛非染汙”,而應該說“此愛有染汙”。這樣的話,怎麼來解釋寂天菩薩的原文呢?從第二點就說,這直接與非染汙的含意完全相違,背離了寂天菩薩的本意,所以是錯誤的,不能這樣解釋。

然後,對方又繼續說出其他的理由:

【若想:此唯是就對方所許指出其過,故無錯。】

對方又說:我們的觀點沒問題,因為,這個地方只針對於對方所承認的而指出他的過失,所以,我們沒錯誤,是對方有承認,我們針對他們的承認,來給他指出過失。對方有沒有承認呢?其實下面全知麥彭仁波切說:對方根本沒有承認。所以,全知就說:

【對方不許有薩迦耶見所引愛故,此亦非理。】

因為,聲聞並不承許阿羅漢斷除了薩迦耶見之後,還有薩迦耶見所引的愛,所以說“對方不許”。對方根本沒有這種承許,而你說他有這種承許,他真有這種承許,你指出他的過失是可以的,但是,人家根本就不會承許這種狀態,所以是不合理的。小乘的阿羅漢不可能承認成就阿羅漢以後還有薩迦耶見,這樣等於是他沒有斷除一切的人我執。所以“對方不許”這四個字就直接否認了上面所說的理由。

【又想:針對對方把愛分為二種後,說前者無、後者有,故無過。】

前面一句在問的時候,主要落到薩迦耶見,由薩迦耶見引愛。我們說,薩迦耶見這點不合理,因為對方已經斷除了。這一句所說的對方的想法,針對於對方所說的“見四諦即解脫,不用見空性”,而說明了還是有兩種愛。為什麼呢?就是,“見四諦即解脫”說明:斷除了實我執所引的愛,這樣能獲得解脫;“不用見空性”說明:還有薩迦耶見所引的愛。因為空性沒見,所以薩迦耶見仍然有,但是見到了四諦,就是見到了沒有一個實我。所以,要斷薩迦耶見,就要見空性;要斷實我執的話,只要見到四諦當中的無我就可以。所以他就說:你看嘛,從對方的一句話當中看出了兩個側面,這兩個側面就說明,前者無而後者有,前一種愛沒有,而後一種愛仍然存在。所以,你看我們的講法很符合於對方的實際情況。

對於這一點,我們再小結一下。對方主張:見四諦即解脫,不用見空性。站在一個大乘宗派的角度來解釋,見四諦即解脫,四諦當中苦集滅道的苦諦裡面有無常、無我,他認為,小乘見無我是可以得解脫的,既然見無我,實我執就已經斷除了,因為把我斷了。我斷了,就沒有實我,沒有實我的話,由他所引的愛也就斷了,就獲得了這一方面的解脫。但是,他沒見空性,因為說“不需要見空性”的緣故。空性,站在對方的宗派,就覺得空性能夠斷除薩迦耶見,能斷薩迦耶見,就說明這一點確實是要以空性來斷。而對方小乘聲聞並沒有見空性——不用見空性,所以他就說,薩迦耶見沒有斷,由於薩迦耶見沒有斷,他引的愛就還是存在。所以,小乘自己的承認,就是認為實我執所引的愛已經沒有了,對於薩迦耶見所引的愛還是存在的。

然後全知麥彭仁波切就反駁:

【駁:未加任何簡別而一般地說“非染汙”、“如愚”,語氣上唯是表達有非染汙愛,云何顯示有染汙愛?不入文義故。】

     “文義”,文就是原文的意思,義就是本義。“不入文義”,就是不入原文的本義。為什麼呢?因為未加任何簡別,沒有給你講那麼多的區別,而是一般地說。“一般地說”就是一概宣說,一概地這樣講,根本沒有一個特殊的宣說,就是很直接地講。講什麼呢?“非染汙”、“如愚”。“非染汙”就是簡別他不是染汙性的,因為“此愛非染汙,如愚云何無”。這一個頌詞當中,就是看到:語氣上面表達此愛就是非染汙愛,有這種非染汙的愛,而並不是說還有其他的愛,語氣上面已經直接顯示了這一點。“云何無”就是說有,“此愛”就是這個愛,“非染汙”就是限定這個愛。有非染汙愛,這是語氣上面唯一決定已這樣表達了。既然這樣表達了,怎麼會是顯示有染汙愛呢?

這是在話上面講得很直接、很明顯的。而且上師給我們把這些話講得很具體,也就是說:“此愛非染汙”就是斷疑,就是斷除對於“這一種愛是染汙愛嗎?”的疑惑。染汙愛,就是煩惱性的貪愛。這種煩惱性的貪愛,小乘已經完全不復存在了,因為他沒有煩惱了,所以為了斷除這種疑惑,就給對方說:“這是一種非染汙的愛,不是染汙的愛。” “如愚”,就是舉個例子,說哪一類非染汙的愛,你給我舉個例子好嗎?好的,我給你舉個例子。“如愚”——如同愚痴和無明。“云何無”——怎麼會沒有呢?就是說明絕對是有的。這就是安立了一個宗,這兒就是講到了“云何無”和“如愚”或者“非染汙愛”,這兩者要顯示阿羅漢的實際狀態,這樣才符合於寂天菩薩講論的善巧。所以,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後面就繼續更具體的來分析這一點,說明寂天菩薩不可能犯這種低級的錯誤,如果按照你那樣講的話,就會犯低級錯誤,而寂天菩薩這樣的大阿闍黎、大智者怎麼可能犯低級錯誤呢?這是什麼樣的一種低級錯誤呢?下面就說:

【即:論中僅以比喻、斷疑為前提,“云何無”為立宗句而說,如此誤失“有者何”、“有之因”二義的無關語,在大阿闍黎語中絕無機會出現。】

“即”就是進一步做具體的說明。所說的意義和前面的意義其實是一個意義,只不過是更具體化地來講。論中以比喻和斷疑為前提(比喻就是“如愚”,斷疑就是“非染汙愛”),來做一個立宗,也就是建立一個觀點、下一個判斷:“云何無”就是決定有。我們把這句話串起來:比喻是“如愚”,斷疑是“非染汙愛”,“云何無”是決定有,也就是說,如同愚痴這樣的非染汙愛決定是有。這樣就是解釋完整的意義。

假如按照對方的宣說,就會誤失“有者何”、“有之因”這兩種意義。“誤失”是怎麼誤失呢?“有者何”,按照真實的意義,“此愛非染汙”,有的是什麼?有的是非染汙愛。“有者何”,有的是“非染汙愛”,有的因是什麼呢?“由受緣生愛,彼等仍有受”。所以,非染汙愛是由於它有受,由受作為因的,這在詞句上面,寂天菩薩在原文當中已經直接表達了——“此愛非染汙,如愚云何無?”這在語言上面直接是這樣說的。

但是按照對方的觀點,說明寂天菩薩不應該這樣想的。寂天菩薩的真實想法是什麼呢?“有者何”是什麼呢?是指“有非染汙愛”,有的因是什麼呢?有薩迦耶見。但是你看,在寂天菩薩的原文當中並沒有提到有染汙愛的詞句,也沒有提到有薩迦耶見的詞句,這就說明對方在揣測寂天菩薩內心真實所想的時候,和寂天菩薩的原文完全不一致。這就說明寂天菩薩心裡想一套,語言上面表達的時候並非與內心想法一致,所說的話與內心無關。這就說明寂天菩薩詞不達意啊!因為你本來想表達這個意思,但是你用了其它的詞句來表達,所說的話和自己的想法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那就說明大阿奢黎寂天菩薩是有語言表達上面的問題的,他的智慧不行。他有沒有這樣的呢?他是不是把與他真實所想毫無關係的一句話說出來了呢?這樣一個詞不達意的情況,這種低級錯誤在大阿奢黎的語言智慧當中怎麼會出現呢?根本沒有機會!因為他畢竟是寂天大尊者,他的大論當中怎麼可能出現這樣的低級錯誤?所以就把對方的建立完全給彈回去了。

【又想:豈不是佛也有被尖木扎刺等的業功能?】

對方認為,如果有業功能成熟就不是究竟解脫的話,那麼佛陀也不應該是究竟解脫,因為佛陀有業功能成熟的緣故。這是站在聲聞宗的立場上面所說的觀點。因為,我們前面用了大目犍連尊者有感受業力的果報的狀態,給他講到:沒有無間獲得真實究竟的解脫,所以你的道並非是圓滿能夠斷除一切障礙獲得究竟解脫的圓滿之道。所以,這裡對方就說:如果是這樣的話,不僅是大目犍連尊者,甚至是你們也認可、我們也認可的佛陀,他也有業力的顯現,他也有業功能成熟,那等於說佛陀也沒有得究竟解脫了。但誰敢說佛陀沒有得到究竟解脫呢?

就像佛陀在佛經當中就講到,他有一次被尖銳的檀香木片尾隨其後,佛走到哪個地方,尖木片就跟到哪個地方。在南瞻部洲是如此,三十三天也同樣,尖木塊一直緊跟不捨,最後還是從下面扎入佛的腳。這就是佛經中講到的佛陀在做大悲菩薩的時候,他當時看到一個短矛黑人,正要行兇危害當時同在一條船上的商人,他想到這些商人都是有功德的菩薩,而這個短矛黑人如果把他們殺了的話,那他的惡業很大,為了制止他造惡,佛陀就把短矛黑人殺了。其實他是由大悲而殺人的。在了義的大乘佛法當中,不會說佛陀還有果報,而是說佛陀已經圓滿了無量的資糧,因為他完全是以大悲,不是以噁心去殺人。但是在佛經當中也講到,佛陀因此而感受了尖刺的果報。還有,在佛陀的家族被誅滅的時候,他自己由於以前和釋迦族有一個共業,所以招感他頭痛了三天。這就是他前世見到捕魚的時候發了隨喜心的業報,有這樣子的說法。還有,佛陀有馬麥之災,當時吃飯的時候沒有化到緣,只能吃馬圈當中的麥粒。

好像看起來佛陀也有這種果報顯現,這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呢?如果佛陀真的是有這種不自在的話,那成佛也不會得到究竟的超然解脫的。

但是我們看佛經也好,看論典也好,要知道它是站在什麼角度講的,必須把這些角度認識了,才會看到它真實的意趣。否則的話本來是有密意的,你看錯了,那麼就有誤解。對方其實就是有誤解,他並沒有瞭解到,佛陀講這些話是站在什麼樣的立場上講的。

下面進行分析:

【此唯是於見世間諸凡夫前唯以有必要而示現,因佛寂滅虛妄分別,而化身如影如幻,於此豈有真實業力成熟與苦受?而你許聲聞阿羅漢身為苦諦餘事,且心未滅盡、無有滅一切戲論之因,剛說故。】

“苦諦餘事”就是苦諦當中還剩餘下來的事物。這是指小乘在有餘涅槃的時候有身體,這個身體還是苦的本性,所以是苦諦所攝的一個事物。

我們來看這個地方是怎麼回答的:這僅僅是在見世間的凡夫面前唯一有必要而給他們做示現而已。也就是說,佛陀這樣示現的原因是什麼?他是有根基的觀待的——觀待於凡夫根基。而這些凡夫根基,他們只能見世間這些根識的現量境界,他們見不到出世間的清淨境界。針對他們的心無法接受、超越根識現量的虛妄現相的其它清淨顯現。根基已經限定了他們的接受能力有限,根基的接受能力有限,那麼,所說的話就必須是他們能接受的,這是觀待於根基。

後面講到“有必要”,就說明佛陀這樣說,對於這部分根基是有必要的,是有意義的。有什麼樣的必要呢?就是說,由於這些眾生只能理解一些觀現世量的境界,所以就給他們講:在這個境界中,一切因緣的顯現都是因果不虛,所作業不亡。讓眾生在自己的無法超越的境界當中善加取捨因果,這樣做對眾生是有極大的利益的。所以,佛陀有這樣一個度化眾生的必要,還是宣說了、示現了這樣一個不了義的境界和不了義的教法。從眾生的角度決定佛陀只能這樣說,而且這樣說也是有必要的說。這是由眾生的側面,顯示佛陀這樣示現僅僅是一種示現而已,不是佛陀自己還有不自在。這是從一個方面。

有些人就會說:“啊,你說佛是示現就是示現了?憑什麼佛是示現而不是真正不自在呢?”我們可以從道理上面講,後面就是站在佛陀自身的側面去分析。剛才前面一句是站在眾生所化根基的側面去分析,後面直接站在佛陀的側面來分析。為什麼佛陀不可能有苦、有業果的報應呢?

首先,佛陀寂滅了虛妄分別心。這就是佛的心已經寂滅了,沒有心,沒有心的話就沒有感受業力的所依,也沒有苦受的所依。這就是從內心上面,佛陀沒有心、寂滅了心的境界。既然沒有了心,就沒能阿賴耶識;沒有阿賴耶識,憑什麼感一個業力的果報呢?佛陀沒有心的這種狀態,怎麼會有苦樂的這些不自在的顯現呢?我們感受苦樂就是因為有心、有分別,而佛陀沒有,所以他不會有受苦的這種苦的狀態的。因為,他的心已經寂滅了。

然後,又分析佛陀的身。這兒說“化身如影如幻”,那為什麼是指化身呢?因為,佛陀的報身是不可能顯現這種受苦的狀態的,佛陀的化身在清淨聖者菩薩的­­­眷屬面前,顯現的完全都是莊嚴、自在、不可思議的微妙報身相。他不會有這種不清淨的顯現,所以這就指化身。

化身佛如同影子一樣的,如同幻化一樣的,他的身體沒有一個實質,是一個幻化一般的影像之身。既然他是如影如幻,這樣子的身體,怎麼可能感受著種種的痛苦呢?如果說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身體話,那可以說他有苦受,但是這個化身是個影子啊, 他怎麼可能在影子上面有業力呀?

我們說眾生是一個真實的眾生,所以你看,如果你造了業,你絕對沒有辦法逃過的。但是,假如執著一個影子說:“你這個影子啊!你要注意呀,你這個業力成熟,你就麻煩了,你就可慘了,那個時候你就可有苦受了!”你對影子這樣說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我們知道,影子是一個沒有感受業力的、沒有苦受的,他不是一個有情法,不是這樣一個實執濃重的有情眾生。

所以,從佛身上面看,如影如幻;從佛心上面看,寂滅無有虛妄分別。身心兩個側面,都無法安立業力成熟和感受痛苦。在佛陀自身上面,你是找不到他會有業力成熟的因和苦受的因。

這些因緣都不存在了,那如果這樣子分析了以後,對方說“哎!那我們阿羅漢也應該是示現吧!”阿羅漢是不是示現呢?

我們就去分析阿羅漢的身和他的心。前面佛陀的身是一個不可能有業力成熟和苦受的身,他的心也是一個不可能有業力成熟和苦受的心。那麼,阿羅漢是不是也是這樣呢?我們看,阿羅漢的身是苦諦的餘事,阿羅漢有色身——色殼子存在的時候,他又覺得這個色殼子太麻煩了,所以他必須要趨向於無餘涅槃。由於這個身還是苦諦所攝,所以他是一個痛苦的一種存在,他的身是有這種苦的顯現的,而且身有苦的這種業的功能成熟,就像目犍連尊者。然後,他的心也是一樣的,他的心並沒有寂滅分別,還沒有滅盡這個心,所以就是有心。既然有心的話,那就會有業力成熟,也會有苦受,而且也沒有一個舍心寂滅的境界,因為他還有戲論。所以,他沒有滅一切戲論就會有心,有心的話,就會作為業力成熟的所依和苦受的所依。

這樣子的話,你看阿羅漢身和心兩個方面都沒辦法,沒辦法逃出業力的成熟,也沒辦法避免苦受的生起,身心兩個方面都不得自在,與佛完全不同。

所以,不可能僅僅是示現,就像我們一個凡夫人說:“哎呀,我的這種痛苦僅僅是一個示現!”這是一句大話。其實,這不僅僅是一種示現,是你不得不這樣子,不是說你不想這樣子就不這樣,想這樣子就這樣,而是我們大家想也是這樣,不想也是這樣。反正你不得自在。那麼,阿羅漢也是這樣子,他於身體和心都是不自在的,有這種業力成熟的所依和苦受的所依,所以,他不可能有真實的解脫。他的這種顯現,就是一種真正苦的感受,果報的顯現。

我們這樣分析了佛陀的身心、阿羅漢的身心以後,對方就說:“噢,不可能,不可能,你沒有理解到,實際上,我們阿羅漢的身也是能夠滅的,他的心也是能夠滅的,一旦身滅、心滅,就可以得到究竟解脫,不會受三界六道的這一切顯現業的束縛”。就像我們通常所說的“不在五行中,超出三界外”,沒心、沒身,怎麼可能有苦呢?

接下來,中觀師就回應說:

【回應:“身滅受寂涼,想盡行已滅,識蘊皆隱沒,如是至苦邊。”即如此說,阿羅漢捨身壽之行時,云何不成斷盡五蘊相續而寂滅?由無再生之因故,如油盡燈滅。】

對方說,由於阿羅漢身是苦諦的餘事,這一點的話那還可以說,但是進入了無餘涅槃、灰身泯志的阿羅漢,無論是他的色身還是內心,都是無餘寂滅的,所以,再沒有什麼苦諦的餘事,也不成立有這個心還沒有滅盡。既然身心都已經完全不復存在,就像一個燈的油已經用光了以後,這個時候,燈就滅了,滅了以後就再也燃不起來了,因為再沒有火燃的材料。所以,阿羅漢也是這樣,他的身心已經滅盡,再沒有一個會重新燃起痛苦的因緣。沒有這種再生之因的緣故。

下面具體來說:“身滅”,就是指色蘊的身——色身完全寂滅,他說這樣子的話,就免除了身是苦諦餘事。後面的“受寂涼”,全部都是講心,“受”就是苦、樂等這些受,這些受是熱惱的狀態。阿羅漢完全已經寂滅了這種受,所以,他的受已經是清涼的、遠離了熱惱的這種狀態。“想盡”,就是種種取相的想也沒有了。“行已滅”,就是很多的的這種心所都已經沒有了。“識蘊皆隱沒”,就是眼識,耳識這六識全部已經隱沒了。你看既然這樣子,身滅、受想行識也滅,也就是身心兩滅,這樣就可以窮盡苦的邊際,而再不會重燃苦的痛苦。

這樣就說明,入於無餘涅槃的,在涅槃境界當中確實是寂靜、安樂,無有任何的痛苦,沒有苦的因的緣故,所以他的五蘊再不會出現,再不會依五蘊而受苦了。所以他還是有究竟的解脫的。

那承不承認這個觀點呢?是不承認的,所以,下面就來駁:

【駁:彼等雖由無輪迴生因之煩惱而不生三有,然未圓證諸法無自性之空性,以此,有所緣之心將住於執輪涅為斷治等處或某些戲論中,並非無緣極寂靜。】

這裡就是說:你的想法是有問題的,你並沒瞭解到這其中還有阿羅漢會重新顯現他的身心的一個境界。阿羅漢雖然由現量見到了人無我而斷除了我執和煩惱,但是,這只是證得人無我和少分法無我的空性,心還有所緣,住在某些戲論境當中。所以,由生起他的內心狀態的這種因緣,也就是說,心還會重生,既然心會重生的話,他就不是無有所緣極為寂靜的這種涅槃境界。從有所緣之心,就破他的分別心已經滅盡;從他安住在戲論當中,就說明他並非是真正的寂靜涅槃,沒有獲得充分的這種寂靜,他還有部分所緣。他雖然已經滅除了部分所緣,但是還有部分所緣。從滅除部分所緣的角度,就叫做“寂靜”;從還有戲論存在的角度,仍有不“寂靜”的地方。所以,他不是全分的全然的寂靜,所以後面就說:

【是故,有、無等戲論之心,離於遮一切邊之空性,雖暫時息滅於滅定中,而仍當復生。即:相續中有意生身之生因——無漏業及無明習氣地故,且未獲彼之對治——寂滅一切戲論之空性故,如無想定,或其果生於無想天。】

後面講“無想定”是因,它的果是“無想天”。這個地方就講到兩種狀態,其實都是一種比喻的意義。因為無想定,它出定以後還會生起分別;而無想天在它的引業窮盡之後,報盡終窮之時,就還是復現內心的分別境界。這都是壓制了念頭讓它不現行,但是這種不現行只是暫時的,一旦這個階段過去,它又會現行。這就是在因或果上面都會有一種共同的狀態。但是這種因和果,我們不需要太具體的去對應,因為意義上並不是從因和果上用意,主要是講因上面和果上面都是這樣子。主要是講他們的相同點,即暫時安住的這個狀態中確實沒有分別現前,但是一旦從這種狀態中一出來就立即會有分別的狀態。

這就是比喻小乘的阿羅漢,由於對於“有”“無”等戲論之心,沒有正對治的大空性,“離於遮一切邊之空性”,這種對治法的空性沒有,所以戲論之心仍然是沒有斷根的。“雖暫時息滅”,就是這個戲論之心暫時沒有顯現,沒顯現僅僅是一種暫時的狀態,在滅定出現的時候就暫時沒有出現,但是它的種子習氣還在,所以說“仍當復生”,最後還是會死灰復燃。或者說,灰裡面本身仍有火種,只是這火種並不露在表面,而是以種子的方式存在的。一旦這個火種遇到相應的因緣的時候,就會燃起火焰。

後面“即”就來解釋:相續當中有意生身的因——無漏業和無明習氣地,以無漏業和無明習氣地,就會產生意生身。所以,“生”是有的。然後無漏業和無明習氣地生起來的這個“身”,又沒有辦法斷除,因為沒有獲得對治,即“寂滅一切戲論之空性”的緣故。所以還是會出現一個身心狀態,這種身心狀態雖然不是現在的這種肉身,但是畢竟還是一個受身。所以還是有一個重新生起身心的狀態,並不是對方說的“身已經完全滅盡了,心也已經完全滅盡了”,而僅僅是在滅盡定當中暫時的熄滅一下而已,等一段時間過去以後,還是會生起意生身。所以,並沒有徹底寂滅一切身心,還會有不可思議的變易生死存在。

然後下面說:

【是故,凡求涅槃者皆應修空性,舍此不得任何暫時、究竟涅槃故。】

這樣子就做一個總結:“由見諦解脫,何用見空性”是不合理的,因為見一分空性才得一分解脫。而且,阿羅漢也並未獲得究竟解脫,就是因為他所見的空性沒有獲得究竟。從這一點也能夠反證:解脫確確實實都要依靠空性。得到一分空性就得到一分解脫,得到全分空性就得到究竟解脫。不管是暫時的涅槃解脫,還是究竟的涅槃解脫,都要修空性。要獲得究竟解脫,就要修圓滿的空性。

總而言之,一切涅槃之道,都是唯一以空性才能夠成辦的。涅槃道就是空性道。這是每一個修行人都必須認識的,大乘如此,小乘也是如此,不管是哪一種解脫、哪一種涅槃,都是要以空性才能夠實現的。這樣就看到,空性在一切教法當中、在獲得解脫當中,所起的決定作用和意義。

我們今天就學習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