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因明之著作
印度因明之著作
《中論》
亦稱《中觀論》。印度大乘佛教理論著作。內容包括古印度大乘佛教中觀理論的創始人龍樹所著的《根本中頌》與後人的註釋兩大部分。《根本中頌》傳為500頌,實為446頌,分為27品,是龍樹闡述中觀理論的代表作。它把佛教的緣起論改造為諸法緣起性空,中觀無自性,從而把《般若經》所講的“空”提高到理論的高度。它以“中道”為綱,提出“八不緣起”、“真俗二諦”、“實相涅槃等一系列基本理論,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觀派的基本奠基。其註疏較著名的有相傳為龍樹親自所注的《無畏疏》及青目、佛護、無著、月稱、德慧、安慧、清辯等人的註釋。此外,尚有多種梵、藏文註釋本傳世。諸註釋本中,青目本(後秦鳩摩羅什譯,4卷)在這個流傳最廣。
《方便心論》
古因明經典之一。相傳為龍樹所著,後經日本學者宇井伯壽的考證,確認系龍樹之前的小乘論師所造。有北魏延興二年(472年)由西域三藏吉迦夜與沙門曇曜的譯本。本論的造論目的是為了明瞭辯論的方法和思維的正規,同時兼有倫理學與雄辯法的性質,其書雖是以反駁勝論派理論為主,同時也構造了佛家因明的第一個論辯邏輯體系,在因明的“正”、“似”、“立”、“破”等方面都有系統闡述,在因明史上地位可與正理派的《正理經》相比。全書共分四品:第一為明造論品,第二明負處品,第三辯正論品,第四相應品。第一品專述論辯方法,提出“能立八義”的立論方法,即“譬喻”、“隨所執”(所立的宗或者推理的結論,立宗義要依靠四種量)、“語善”(即論辯中的語言要“不違於理,不增不減,善解章句,應相說法”)、“言失”(指與語善相反的過失)、“知因”(專講論證中的論據,論辯中的理由、根據)、“應時語”(強調語言在內容、時機上都要有針對性)、“似因”(指理由、根據上的過失)和“隨語難”(類似於邏輯中歸謬法的反駁)。第二品指出論辯中的過失情況,大致分為顛倒、遲昧、不知彼過、生正義過、不悟、問答違錯、言輕疾、重複而不簡潔(即語少、語多、無義語、非時語、義重等)、捨本宗和以疑為違。第三品用舉例分析的方法說明在論辯中何以為正、何以為負。第四品考察宗、因、喻之間是否有內在的必然性。具體指立者的論證本無過失,而敵者強加於對方為過失,結果反而成了敵者(反駁者)本身的過失。
《如實論》
全稱《如實論反質難品》。印度古因明著作。世親著,陳真諦譯。依《至元錄》所載,《如實論》與《無相思塵論》、《觀所緣論》、《觀所緣論釋》的譯本相同。現存《如實論》是全論最後的一部分,其前的內容已全遺失,論中的三品皆標明反質難品,討論的主要是誤難論。其最大的貢獻是在佛家因明中首次吸取了因三相的理論。提出:“因有三相,謂是根本法,同類所攝,異類相離”。此前外道講因三相都是從“體”而言的,特別是後二相,都是以喻依是否與宗有法同體而論,。從世親開始才從“義”上著眼,強調喻依是否具有“均等義”。從僅存在“反質難品”名目上看,它似為專講斷諍問題的,其實也包括了反駁中的過類等。本品分為“無道理難品第一”、“道理難品第二”、“墮負處品第三”三個小品。其中“無道理難品”共有16個專題,分為33個論式,主要是反駁對方訴我方“無道理”的責難,屬於斷諍,但從其論式上看,卻是一種詭辯;“道理難品”的內容與《正理經》的24種誤難相當,是講能破問題,有過失的似能破共有16種,後陳那在此基礎上歸納為14過類;“墮負處品”則分列了22種負處,世親吸收了《正理經》對負處的分類,又有新的創造,可說是集佛家墮負論之大成。
《瑜伽師地論》
亦稱《十七地論》,相傳為彌勒口述,無著筆錄。一說為無著本人所著。唐玄奘譯,100卷。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主要經典。全論分五個部分:本地分、攝抉擇分、攝釋分、攝異門分、攝事分。主要內容是以“持”、“相”、“分”等十法總結大乘的“道”(實踐方法)與“果”(實踐結果)。認為真理按其深淺程度不同而分四等,最高的佛教真理只有在排除一切感情的干擾及理性的蔽障後才能得到。世界萬有都有“假說自性”(憑藉概念予以表達的性質)與“離言自性”(離開概念的萬有本性)兩種性質,強調這兩種性質的高度統一。它提出的阿賴耶識、唯識中道等觀點,被後世其他唯識著作發展,成為唯識哲學的基本理論。異譯本有北涼曇無讖譯《菩薩地持經》十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菩薩善戒經》九卷。陳真諦譯《決定藏論》三卷。均系節譯。現存較早的註疏有古印度勝子著《瑜伽師地論釋》一卷,玄奘譯,分六門略釋十七地。敦煌遺書中存有唐法成述,弟子筆錄之《瑜伽師地論隨聽疏》。《瑜伽師地論》自玄奘譯出,門人窺基就作《瑜伽師地論略篡》十六卷,尋遁倫集撰《瑜伽倫記》四十八卷。此外,令因、圓測、玄範、無曉、興並作有《解深密經疏》,其中圓測疏現存,其他都已佚。近代,隨著對唯識學研究的興起,歐陽竟無撰有《瑜伽師地論敘》對本論作了概略的敘述。韓清淨對本論詳加校訂撰成《瑜伽論科句》,又融會本論前後文義,綜考所有有關論著疏釋,撰成《瑜伽師地論披尋記》。至於本論的部分註釋,有太虛撰《瑜伽真實義品講要》、《瑜伽師地論菩薩真實義品親聞記》。在《瑜伽師地論》第十五卷《本地分》中,首次提出了因明的概念:“謂於觀察義中諸所有事”,又分別從論體性、論處所、論莊嚴、論墮負、論出離、論多所作法等七個方面來講因,史稱“七因明”。在論所依中論述了“所成立義”、“能成立義”等八種論證的構成因素。
《顯揚聖教論》
亦稱《廣苞眾義論》。古印度無著著。唐玄奘譯。二十卷。大乘佛教瑜伽行派主要理論著作。本論為闡楊《瑜伽師地論》的內容而作,共分十一品,二百五十二頌半。把大、小盛各種法數加以匯攏,力求構成一個整體,以證明唯識無境這一理論。亦是瞭解瑜伽行派理論的工具書。本論原文共包括252頌半與解釋頌文的長行。亦有頌文別行成卷者,名作《顯揚聖教論頌》,唐玄奘譯,一卷。據載,本論曾有唐窺基、神泰、新羅景興等人所撰之疏,但均失傳。其中對因明的論與安慧所著的《大乘阿毗達摩雜集論》基本相同。參見“阿毗達摩雜集論”。
《順中論》
全稱《順中論義入大般若波羅密經初品法門》。相傳印度龍勝(龍樹)所造,實為無著著。二卷。有元魏•般若流支譯本,此論梵本已佚,僅存漢譯本。旨在解釋龍樹中論所說“八不”之意趣。如卷首於舉八不之偈後,復謂“如是論偈,是論根本,盡攝彼論,我今更解。”文中除引羅侯羅跋陀羅及提婆之偈外,又破摩
首羅、時節、微塵、勝者、自性及斷滅等外道之說。關於本書之著述動機,該書卷下雲:“問曰:阿者梨意為何義故而造此論?答曰:依順道理入大般若波羅蜜義,為令眾生舍諸戲論取相等故。既舍離已,依順道理,速入般若波羅蜜故。既依道理,速入般若波羅蜜已,舍諸戲論一切取相。舍諸戲論取相等已,速疾成就無上正覺,為此義故,師造此論。”該論在反駁數論時,引用了數論的因三相說,同時在論中還列了式子來具體說明因三相的念義,成為漢譯佛典中最早提及因三相的著作。
《阿毗達摩集論》
無著撰,師子覺註釋,後安慧把這二者合併,稱為《大乘阿毗達摩雜集論》。《集論》全文約一千五百頌,分為五集。“相集”第一,這屬於一論的基本法相部分,所以也稱為“本事”。其中區分解釋蘊處界三類法、相攝、相應、成就四大段:“諦抉擇集”第二,詳說四諦法。苦諦說有情世界及器世界,集諦說煩惱和從他增上所生的諸業,滅諦說在諸法實相上斷滅諸有漏法,道諦說資糧等五道能斷集證滅;“法抉擇集”第三,在十二分教的基礎上詳說佛教的意義;“得抉擇集”第四,說能修習的種種人(補特伽羅)和所修的種種現觀。以上抉的諦是佛教所詮之理,法是佛教能詮之教,而得是依教修行,合攏來相當於阿毗達磨裡“對法”的一方面。最後,“論議抉擇集”第五,,用義理等六門明釋念通諸經要旨的方法,又從論軌法門說明論議勝他的方法,相當於阿毗達磨裡“解法”和“伏法”兩方面。相比於《瑜伽師地論》,《集論》和《雜集論》有如下新的提法:(1)關於“論處所”中刪略“於大眾中”。(2)對五支作法從理論上和實例上作了論證,如說:“合者,刃印所餘,此種類義,今就此法,正說理趣”,“結者,謂到究竟趣,所有正說。。。結合究竟,是名結。”(3)對現界進行界定:“現量者,謂自正、明瞭、無迷亂。”“自”是親義,“當”是恰當,合起來指當下直接的感知,“明瞭”即排除種種障。“無迷亂”指無錯亂,陳那、法稱後來稱之為無分別、不錯亂。(4)對比量的界定:“比量者,謂現餘信解”。比量又依賴於現量:“矢見成就,今現見彼一分時、於所餘分、正信解生”。(5)在論莊嚴中新增“辯才”的要求。(6)在“負處”中解釋“粗獷”為“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7)提出有十二種情況下的興諍論和十二項不興諍論的情況。
《陳那因明八論》
古印度陳那八篇著名因明論著的統稱。根據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所說,包括《觀三世論》、《觀總相論》、《觀境論》、《因門論》、《似因門論》、《理門論》、《取事施設論》、《集量論》。《觀三世論》又有譯《觀三時論》,是反對婆羅門教的論戰作品,尤其反對象文法家跋致呵利解釋對“梵”的理論。《觀總相論》中批判了勝論教義假想的實體所謂“總相”。《觀境論》認為“極微”雖然通過“五根”造成“識”,但極微並不是識的“外境”。所緣緣永遠是內在的,總是和識相伴出現。《因門論》與《似因門論》已佚,但在藏文中有一名為《因輪論》的小本子,從中可以看到陳那對於“因”的某些觀點。《理門論》是一本邏輯入門書,是一本象《如實論》或《論軌》的概要性手冊。它也仿照該二書的編排,分為上下兩篇,一是關於論證,一是關於破斥,在論證的末尾也討論了知識方法。認為只有兩種知識方法,即現量和比量,但對所接受的兩種知識方法的定義是全新的。《取事施設論》分別了三種假施設,即總聚(空間方面)、相續(時間方面)和分位差別(時空兩方面)。這些東西不能說與它的部分為一性還是異性,只有真實的法相互之間才談得上一性或異性。這些假設的概念不過是依於諸法所起的識的造作物。《集量論》則是陳那晚年的因明代表作。在陳那因明八論中,除《集量論》有多種釋文外,另《觀三世論》留有藏譯,《觀總相論》有漢譯(義淨譯《觀總相論頌》一卷),《觀境論》有漢譯本和藏譯本存世,有真諦(《無相思塵論》)與玄奘(《觀所緣緣論》)兩種漢譯,另外義淨亦譯有護法作釋的《觀所緣緣論釋》,《理門論》現有藏譯本及玄奘(《因明正理門論》本)與義淨(《因明正理門論》)兩種漢譯,藏地《理門論》實為《入正理論》。《取事施設論》現存義淨的漢譯本(《取因假設論》)
《集量論》
古印度陳那著。是其晚年集納自己有關量學(即因明)的零星散論而成,故名。為其晚年的因明代表作。藏傳稱之為《量經》(即量學的經典著作),以示尊重。此書分六品,計二百四十七頌:(1)現量品;(2)為自比量品;(3)為他比量品;(4)觀喻及似喻品;(5)觀離品;(6)觀過類品。每品先自述主張,然後破斥別人的觀點。該書改五支作法為三支作法,又以三支作法為中心,說明因三相、九句因、同喻和合與異喻之離,剖析多種似因,似喻與似能破的推理錯誤。被稱為“新因明”,為陳那對印度古因明的重大發展。此書於唐景雲二年(711年)由義淨譯出,是世界上最早的譯本,惜不久亡佚。11世紀以後,此書又譯傳於西藏。藏譯本《集量論》有兩種:一為金鎧、信慧所譯(見德格版“丹珠爾”),一為持材護、雅瑪參賈所譯(見北京版“丹珠爾”),兩種譯本出入頗多,很難斷定哪一種更接近陳那原著的面貌。由於《集量論》梵文原典已佚,所以,藏譯本成了現今研究《集量論》的主要依據。印度等國學者曾作過從藏譯本《集量論》還原為梵文的嘗試,然均為完成。1928年呂根據藏文本譯出《集量論釋略抄》,法尊法師於1981年編譯出《集量論略釋》,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是國內外第一個全譯本。
《因明正理門論》
亦譯《理門論》、《正理門論》、《大論》。古印度陳那著。一卷。新因明的重要論著。此書梵文原名無“因明”一詞,系譯者為標明著作性質所加。有兩種漢文譯本。一為玄奘譯,名《因明正理門論本》。一為唐義淨譯,名《因明正理門論》。後者僅在卷首比前者多出三百餘字的《釋論緣起》,其餘部分兩者完全相同。後人據此認為,義淨譯的僅是釋論而未譯全,義淨譯本為後人取玄奘譯本與之湊足一卷而成。此書以立(證明)破(反駁)為主題,闡釋其中的規則、謬誤的類型和原因。全書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論能立與似能立,第二部分論能破與似能破。“九句因”在此書中佔據了突出地位,用以判別因與似因;解說了同喻與異喻。顯示因三相的後二者——同品定有、異品遍無,以及辯因與似因、喻及似喻;簡要說明現量的真似以及比量有自悟與悟他之分;在剖析真能破、似能破時,特別依照《正理經》所說,詳細列舉了十四種過失。該書早已佚,現所用文本是由呂和釋印滄1928年對勘而成的《因明正理門論本證文》。
《觀所緣緣論》
又譯《觀境論》,現存有藏語和漢語文本。認為“極微”雖然通過“五根”造成“識”,但極微並不是“識”的“外境”,因為它們沒有相同的相狀出現在識中。“和合”(集微的積聚)也不是外境,因為它是不真實的,也不是緣。因此所知覺的既不是極微,也不是極微的和合。我們也不能知覺極微與和合的構成物,因為每件事物都是拼湊起來的,我們只能知覺它的一部分,只在事物的相中才有形象,極微中並無形象對象。當極微移去了,識還可以保留,雖然已經沒有對象在場;對象事物是內在所知的色境,它現起彷彿是外境,因為它是識中的色境,就此來說它是一個緣,是所緣緣。所緣緣永遠是內在的,總是和識相伴出現,這裡有一種二重性,識現起時好象是外在事物(作為所緣的緣),同時又是它所產生的。境與根的作用是交互為緣的,識根據它們而現起。
《因輪抉擇論》
因明著作。古印度陳那因明八論中的《因門論》與《似因門論》雖然佚失,但在藏文中有西藏羅班的達菩提薩捶與達磨阿輸伽所譯的《因輪論》的小本子,呂參閱了威提布薩那在《印度邏輯史》中的分析,並將其譯為漢文,並附有因輪圖,稱之為《因輪抉擇論》。從中可以看到陳那對於“因”的某些觀點。它澄清了中詞運用規則的標準和揭露詭辯反駁的真實性質,它附有一個圖解闡明在中詞(因)和大詞(後陳)之間,如其一致(同品)和相異(異品)的實例(喻)所指示的配合情況,共有九種。三行橫排列中,中詞(1)出現於一致實例中,(2)不出現於一致實例中,(3)出現於一部分,而不出現於另一部分一致實例中。與這三橫排交叉的三個豎直排列中的中詞(1)出現於相異的實例中,(2)不出現於相異的實例中,(3)出現於部分的,而不出現於另一部分的相異實例中。這種配合包括了所有的可能情況,並對這九種可能性陳那插入了一些具體說明,如同品有、異品有等等,從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只有第二行的最上與最下兩項是有效的,這與《正理門論》和《入正理論》所提的九句因相同。
《因明入正理論》
新因明經典之一。亦譯《入論》、《小論》。古印度陳那弟子商羯羅主著。一卷。新因明的重要著作。唐玄奘譯。此書梵文原名無“因明”一詞,系譯者為標明著作性質所加。此書可作為學習陳那《因明正理門論》的入門階梯,分為悟他的立破和自悟的量論(知識論),而以悟他為主。此書卷首頌曰“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現量與比量,及似唯自悟。”後人因之稱為“八門二益”,此為全書的總綱。在精要概述《門論》基本內容的基礎上,又作整理、補充、發揮,特別在似能立一門裡,依照宗、因、喻三支整理出三十三過(似宗九過,似因十四過,似喻十過)。但有兩點與《門論》不同:一是割捨了九句因;二是緊密聯繫宗、因、喻三支,剖析各類因明過失,把能破與似能破納入於三十三過分析之中,由於此書較易為人接受,故後世為之作注者甚多。
法稱因明七論
法稱七本因明著作的統稱。簡稱為“因明七論”,又稱“量學七論”。分別是《釋量論》、《定量論》、(又名《量抉擇論》)、《正理滴論》、《因滴論》、《觀相屬論》、《成他相續論》和《諍正理論》。七論都是對陳那《集量論》的評釋,其中又有法稱自己的發揮和創造。七論中,系統闡述因明義理的“廣論”有三部,即最詳盡的《釋量論》,較簡單的《定量論》的最為概要的《正理滴論》。其餘四部則是對因明義理某一側面引申和專述,稱為“肢論”。《釋量論》是法稱七論中最為重要、最能體現法稱因明思想的著作。《定量論》既有頌又有長行,是《釋量論》的縮略本,它的頌一半以上是出自於《釋量論》,它對為他比量有較細緻的闡發,側重歸納了辨析推理。《正理滴論》更為簡要,它與《定量論》一樣,分為三品,分別討論現量、為自比量和為他比量。在四部“肢論”中,〈因滴論〉和〈觀相屬論〉是對為自比量的發揮。〈因滴論〉主講因的分類,法稱駁斥了他宗所持的因有六相或三相合一的觀點,強調“宗法由彼因所遍,具此正因有三種”,對因三相和言三支作了系統闡述。〈觀相屬論〉
考察關係問題,明確宗因系屬僅限於“自體”(自性因)和“因果”(果性因)兩種。《諍正理論》和《成他相續論》是為他比量的引申,前者討論辯論的藝術,專題論述瞭如何破斥常見和斷見兩種邪見,後者針對唯我論而寫的有關外在的精神實在性的討論,解釋了為什麼立者的心識可以使他人了悟,說明萬法唯識。除《釋量論》第一品及法稱本人的注和《正理滴論》有梵文原本外,其餘五論均只存有藏譯本。
《定量論》
亦稱《量抉擇論》。古印度法稱因明七論之一。將陳那《集量論》的六品歸納為三品:現量品、為自比量品和為他比量品。闡述了此三種量的性質、差別和作用等。後世以“通理大論”見稱。藏族早期的因明師大多依此論講學。12世紀有恰巴•法獅子和藏那巴•精進獅子的註疏。13世紀世尊正理劍有其註解名《廣嚴花朵飾》,1991年由中國藏學出版社整理出版。參見《法稱因明七論》
《釋量論》
亦譯《量評釋論》。法稱七論中的廣論。最完整體現法稱的因明思想的著作。但《釋量論》除第一品外,已無梵文原本,只有藏譯本存世。該書是對陳那《集量論》的解釋,但在體系上變動很大,所以有人據此認為法稱並非直接依據陳那的《集量論》而可能是依據釋尊菩提對陳那原本的註釋。將把陳那《集量論》的六品(即現量品、為自比量品、為他比量品、觀喻似喻品、觀遮詮品、觀過類品)攝為自比量品、成量品、現量品、為他比量品四品。將《集量論》的一個歸敬頌擴展為成量品,而刪略了後三品,表明法稱的因明更注重於知識論,注重因明對人生倫理的作用,使因明更加佛學化。法稱的《釋量論》中包括有頌和註釋兩部分,頌由法稱所撰,為自比量品有法稱自己的註釋,後三品由其弟子帝釋慧作注。法尊法師將《釋量論•頌》譯成了漢文,並編譯僧成(一世DL喇嘛)的《釋量論釋》1982年由中國佛教協會印行。
《正理滴論》
法岑因明思想最概要的一個綱要性表述。全文約六千餘字,分為現量、為自比量、問題比量三品。在現量品中,對現量界定為“無分別、不錯亂”,比陳那時更明確提出“無錯亂”的要求,採用了經部關於外境實有的教義。在為自比量品中,將因的種類劃分為“立物因”和“否定因”,並把立物因細分為“自性因”和“果性因”。在為他比量品中,簡化了因明的論式,把之前的三支論式簡化為二支,並且宗題在他那裡也是常被省略。由於其現仍存有梵文本,長期以來成為東西方學者研究法稱因明思想的主要依據。王森、楊化群等人分別從梵文、藏文中將《正理滴論》譯成漢文,始刊於《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一期。
《正理滴論釋》
因明著作。亦名《正理滴論廣釋》。法上著。是對法稱《正理滴論》的詳細註釋,在注中指出了律天所作《正理滴論廣注》中的錯誤。該論後由蘇聯學者舍爾巴茨基譯成英文,成為後人研究法稱因明思想的主要參考資料之一。
《內遍滿論》
因明著作。亦譯《中間遍至作用論》寶積靜著。專門討論“事物內容聯繫的不可分割性問題”的著作。認為因宗不相離性應在有法之內把握,作為“有法”的事物並非只是個別的,而是“存在”的全部分子,喻依即在其中,所以喻依不必再舉。寶積靜的這一改革使因明論式進入了一個純演繹的階段,是因明發展中的重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