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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之意義(釋剛曉)

因明之意義

  釋剛曉

  因明本不是單佛教所獨有的,其他教派也有因明,我們把佛教,以及其他教派的因明總稱因明的時候,這是廣義的因明,但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是單指佛教的因明,這是狹義的因明而已。   一、因明學的性質和作用   1、因明學的性質   (1)因明學是學習佛法的基礎。古印度,把學問有一個簡單的分類,稱為五明,一是聲明,就是關於語法、語言的學問;二是工巧明,就是建築、設計之類的;三是醫方明,相當於現在的醫學、藥學,醫學、藥學嚴格來說,雖有聯繫,但應該是分著的,不過一般人都不分;四是因明,就是關於思維、論證的學問;五是內明,就是佛教的義理。佛教更說,菩薩以通五明而成就,作為一個菩薩,這五明都得懂,當然了,這只是一個目標,通一明你就了不得了,何況通五明呢。   玄奘法師在那爛陀寺學習的時候,說在那爛陀寺學習,是要按一定的順序的:先是學因明,把你自己學得像個人樣兒;二學對法,這是佛教的基本教義,當你把佛教的基本教義學過了,被佛教的偉大所感召,於是決定真實地來實踐佛教義理,那麼,開始學第三,就是戒律,要是因緣具足,你出家了,五夏學戒,學出家戒,要是因緣不具,俗務纏身,出不了家,就學在家戒。第四步學般若,般若可是佛教通則,都得學,第五步學中觀學派或瑜伽行派。有些人搞不清中觀學派與般若的不同之處釐不清它們之間的關係,混淆一團,這要不得。義淨大師也說學習順序要這樣。為啥要先學因明呢?說,只有先學了因明,你才會像個正常人,你看我們現在有太多的佛教徒,尤其是人們常稱頌的修行者,根本就不像一個正常人,實際上這些人是有問題的,但我們反而稱頌他,當然,貶損人家是不對的。   (2)因明學是工具性的學科,至少之前的漢傳因明是如此的。為啥這麼說呢?因為中國的因明典籍奇缺,古因明典籍有三部,《方便心論》、《回諍論》、《如實論》,這三部著作雖然很早就傳到中國了,但是沒有什麼影響。甚至對於真諦法師翻譯的“口實論》,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它,因為真諦法師的翻譯極其不老實,他雖然被稱為中國佛教四大翻譯家之一,但他的翻譯其實完全是自己的再創作,根本就不是翻譯,我們對照一下現在能看到的典籍原文就明白這一點了。新因明著作呢,只有《人論》、《r刁論》二部,陳那論師的新因明集大成著作《集量論》玄奘法師自己學過三遍。可是他回來後沒有給翻譯出來,當然了,我們可以說是因為他只活了六十五歲(600—664)的緣故。但不管咋說,我們沒有(集量論》的漢本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義淨法師於景雲二年給譯出來了,但是丟失了。黃懺華先生說真諦法師也譯過《集量論》(見莆田廣化寺印本《佛教各宗大意》117頁),但是查無實據。{人論》實際上是《門論》的縮編本,按沈劍英先生的說法,是以立破為綱。從唐朝到現代,一直是這樣的,現代呢,呂澂先生、法尊法師、韓鏡清先生先後把《集量論》給進行了翻譯.但是——直沒有人研究它,有人寫文章的時候簡單地給說一下、引用一點兒,都沒有深入。甚至,我們看有些人的文章,完全有理由懷疑他只是看了法尊法師《集量論}前邊兒羅熠先生給寫的那個序,這個序裡把《集量論》的主要內容介紹了一下。   2、因明學的作用   (1)它的娛樂性功能。任何一門學科,首先第一個功能就是娛樂性功能,如果沒有這個功能,它一定弘傳不開。因明之所以一直弘揚不開,就是其娛樂性功能一直沒有得到彰顯。所以我在講因明的時候,一直很注意其趣味性。我的書基本上都是以口語化形式出版的,口語化的形式娛樂性或者說趣味性就強。我的書在印的時候,一般我都出二個版本,一個是臺灣版,一個是大陸版,臺灣版是很隨意的,裡邊廢話很多,大陸版相對來說就簡潔一點。我在《集量論》的《後記》裡就說了,這些廢話在當時是起調節氣氛作用的,其實就是突出其娛樂性功能。   這個娛樂性功能,有些人給抹殺了,看他們寫的書,實在是令人頭大,雖然嚴謹,但讀來實在無趣。   (2)辯論取勝。早期的因明就是在辯論中茁壯成長的,要是你學過了因明還老辯不過別人,你的因明就學得有些糟了。像現在不少學者寫文章打筆仗,人家還不服,因明專家出現這樣的情況的話,就說明了你因明並沒有運用好。因明史上還有這樣一件事。佛教與耆那教辯論,耆那教老是辯論不過佛教,為什麼?就是因為佛教有一本不傳之書,也就是《人論》,後來在佛教中這本書的梵本失傳了,但是耆那教手裡有了這樣一本書,耆那教就把這本書死死地抓住,不往外傳,一直是作為秘密武器的,到了一九0九年,保存《人論》梵本的這一個耆那教徒與一個俄國叫米洛諾夫的成了朋友,因為關係太好了,耆那教徒就把這本書拿了出來,說我手裡有一本寶貝,現在只讓你一個人看看。這個米洛諾夫一看,“我還認為真的是你的寶貝,原來是老祖宗的書,老祖宗的書,就應該是全人類的財富”,他就把這本書給公開了,後來人家就與他絕交,還要追殺他。   (3)論證佛理的有效性、真實性。陳那論師新因明的主要功能就是這個。關於這一個呢,我就不詳細說了,我拿來了張忠義教授這本書,在第18頁裡,明確地論說了“達到對佛旨的覺悟和堅定對它的普遍性、必然性的信仰”,是根本任務和目的。有張教授的話,我就省事了。   (4)解脫生死。印度本就是一個宗教發達的國度,宗教所關注的問題就是生死問題,解決生死問題是其終極目標,任何一門學問都得是有利於生死的解脫,要是一門學問是對解脫生死無關的,那麼,它就是廢的。因明也是這個目的。目的是很重要的。有啥樣的目的就會有啥樣的表現形態。它的初級形態是啥?就是論證佛理的有效性,而有效性的體現,就是決定解的生起。   附:還有一個最上不得場面的功能,就是把因明當作麵包。有些人就認為因明已經是一門死的學問,已經沒有用了,但是我看它,可以寫出文章,可以拿稿費,可以評教授。這個情況實際上大量的存在,但大都不說而已,我們韓老師是給我說過。   二、因明的關注對象和修行方法   1、因明關注的對象(立足點)   因明的立足點是:日常世界、現實社會。因明不是內明,但學習內明必須學習因明,這有玄奘法師、義淨法師的教導,更有太多的反面例證,這裡就不舉例了。   因為因明的立足點是現實社會,這也正是因明被佛教界看輕的原因,我經常見有說這是俗諦的事,但俗諦也是諦!諦就是真理呀——   日常世界、現實社會的特點就是矛盾,它是矛盾的綜合體,但是,在它的背後,有一個規律,在佛教中稱之為因果律,這個因果律在人生觀層面叫因果,在世界觀層面叫緣起。這是內明中講的,在內明的基礎因明這兒,不研究這個,只應對其外觀的矛盾。   因明的最終目的就是了脫生死,了脫生死的起步是斷除煩惱。而我們的煩惱是具體的、是散亂的,所以,對治煩惱的因明從外觀上看,就是散亂的。這在因明中的表現是哪兒?比如在《正理滴點論》中,列出了十一種因明規式,但他在別的著作中又列出來了十五種、十八種規式;再比如說,《/刁論》中把不成因給分成兩俱、隨一、猶豫、所依,而《寶藏論》中給分成境、心、論者。等等。當然,我們可以說不同的著作用了不同的角度,但也可以說因明根本就沒有一個標準,不同的著作、不同的人,各立標準。為啥這樣呢?現實就是如此。   2、因明的修行方法——思維修   思維修其實就是禪定。這個禪定是指心念專一到你所關注的問題上,為了這個問題的解決可以付出一切代價。佛教把禪定給神秘化了,實際上沒那麼神秘的。我十幾年就專到因明上,這就是思維修,但他們都說我不修行。這不管他們。   因明的思維修,就是對日常世界進行思維,因為我們不知道日常世界的本質,所以使我們產生煩惱,現在對這些問題進行思維,把這煩惱給解決掉。   因明“面向社會”的立足點,使得它與邏輯有相通部分,周谷城先生說,邏輯推不出真理,但對實踐卻是很有用的,是幫助實踐的強有力的工具。邏輯是公理,它研究的就是的“思維規律”,學者們在書房裡想著說“邏輯是人人都遵守的思維規律”,自然因明也遵守它。這不足為奇!(其實,這只是學者們在書房裡想著說而已,並不是實際情況)   但是,因明的目的畢竟是解脫生死的,這就導致了它與邏輯是兩回事。邏輯是很嚴密的,從前提到結論,這推導過程是不能有毛病的。但因明並不嚴密,它是以承認為結果的,本來你有一個事不明白,這個問題在困擾著你,所以你就有煩惱,現在我告訴你這個問題是怎麼怎麼一回事兒,你承認了,有時候甚至根本就是把你給忽悠了,但你只要沒有為這個問題而煩惱的心念就行了!   現在人們把因明往邏輯上靠,說陳那論師把五支類比改為了三支歸納,還有人說是演繹,有人說是最大化的類比,等等,爭論不休的,但這不是陳那論師,這是陳大齊先生,這是鄭教授、這是張主任!把因明往邏輯上靠這種方法,最後可能會導致因明死亡,因為因明沒用了——邏輯比它發達得多、嚴密得多,有邏輯完全夠用了!這就會使得象韓廷傑教授說的:因明已經是死去的學問!現在學習因明、研究因明只不過是讓我們知道歷史上曾經出現過因明這個東西。價值就這麼點兒。昨天上午鄭老師講課的時候,有學員就提出了因明是不是還有用處的問題,在中場休息的時候,劉培育教授給了一個總結,說研究因明學有三個意義:一是歷史意義,二是理論意義,三是現實意義,照韓先生的說法,不就砸鍋了——當然了,歷史意義也好,理論意義也好,現實意義也好,這其實是研究因明的意義,是研究,而不是因明本身。   這裡舉一個因明不是邏輯的例子:在因明學界中有一個很著名的討論,就是關於互相差別的問題。有人說只能用義來差別體,有人說可以相互差別,在窺基法師的《因明大疏》中有說,“以後所說別彼先陳,不以先陳別於後”、“以後法解前,不以前解後”,這就是說,是後陳差別前陳,但是,還有說,“以一切有法及法互相差別”、“體義相待,互通能所”,也就是說,在窺基法師的說法裡,二種情況都有。應該來說,按邏輯來說,是絕對不可能互相差別的,鄭先生在《佛家邏輯通論》裡說:“只能用義來差別體,而沒有倒過來用體差別義的道理。”(見269頁)。霍韜晦先生在(佛家邏輯研究》裡說:“以共相論謂殊相,也就是以謂詞差別主詞,所以相互差別的說法,實無充分的理由。”(見·1986年2月第1版第四七頁)基本上學者們都是這觀點。倒是熊十力先生說互相差別是對的(見《因明大疏刪注》十三頁)。我們也可以舉一個例子:“聲無常”,當我們用義來差別體的時候,就是說,我現在說的是無常之聲,因為聲有很多:我們發出的聲就是無常的,但梵聲是常的。當我們用體來差別義的時候,我們說的是聲的無常,而不是說的色的無常、味的無常。在現實中間這就是可以的。   因明是說現實世界的,現實中間就是這樣。到內明的時候再說別的。   另外再舉一個例子。在佛教中,菩薩是一切智,佛是一切智智,這樣的話,應該來說佛無所不知了吧——可《釋量論》中有說:“此能知蟲數,於我無所取……許彼為定量,非了知一切……若見遠是量,當來依鷲鳥”等等。這哪裡合於邏輯呢?   按邏輯有時候出的問題很奇怪,象鄭老師昨天舉的“水銀是固體,金屬故”,這個例子好多書上都舉過,說這是因三相具足,但是是錯誤的。其實因明是這樣的:當你舉出“水銀是固體”這個宗的時候,公證人就立刻止住你(或者是對方止住你),不讓你再往下說了,就宣佈你輸了,也就是說,這個式子根本不讓你舉出來的。怎麼可能讓你把式子舉完,然後又說這個式子因三相具足呢——也就是說,書上是在分析一個根本就不會出現的式子。這有意義嗎?因明要解決現實中存在的問題,一般不在根本就不存在的問題上動腦筋,自己憑空想出來一些問題,然後費腦筋來討論、來解決,這意義不大。   邏輯太理智,現實不是理智的,佛教把“六道”有時候就叫成“有情”,就是有感情、以“受感情的支配”為特徵。所以,邏輯在現實中,有不少時候其實是無能為力的。學者們說人人都遵守邏輯規則,那是學者們的囈語而已,根本不是實際情況,世間人很多時候不講邏輯規則。所以,對於“不講邏輯規則的人”講邏輯規則,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就像道德只對講道德的人有用一樣。鄭偉宏老師有一本(邏輯與智慧新編},裡邊有一篇(林肯的雄辯是否有邏輯力量?)林肯的雄辯是不符邏輯的,但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目的!因明也是這樣,因明不是完全講理智的,它是要解決問題的。尤其早期因明,比如(正理經》,裡邊兒甚至說要用詭論議、壞義(劉金亮譯本),要大吆大喊(沈劍英譯本)等。後來的陳那新因明確實是往理智方面靠了,但因明畢竟不是內明,內明才是講理智的。雖然說法稱論師要把因明納入內明,但他的《成量晶》,其論證並不圓滿。   (杭州佛學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