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 喜舍本生譚
〔菩薩=大臣〕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家主人所作之談話。據傳,彼為償還 負債而往某村。與妻同往村中,償債後挽車欲還,彼云:「隨後再行挽車。」將車托 付某家。與妻同返舍衛城途中,見有一山,妻向夫曰:「若此山出黃金,汝將與我否?」 「汝為何人,予將一文不與。」妻感不快曰:「此人實無人情,此山雖有黃金,亦不與 我。」二人來至祇園精舍附近,心欲飲水,入于精舍之中。 67 佛于晨起,觀見二人具預流果之可能性,坐于香室之一室放六種之光明,以待 二人之來。二人飲水後,來禮佛而坐,佛與彼等交相會談,佛問:「汝等欲往何處?」 「世尊!予等為償債而來。」「汝信女!「家主有為汝之利益有所思為耶?」「世尊!予思 此人甚為可愛,然此人對我一無所思。今日予曾見山,予謂:『若此山有金,汝將 與我否?』 彼云:『汝為何人,予將一文不與。」此人如此情薄。」佛言:「汝信女! 此人雖作是言,然如思起汝德,必將讓汝一總權威。」佛應婦人「請佛語我」之請求, 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王行萬事之大臣。某日之事,王以 其子為副王而見其前來問候,王思﹕「此子與我後宮有擾亂之虞。」呼彼近前云﹕「吾 子!于予有生之中,汝不能住于都中,可往他處居住,俟予死後,汝即為王。」彼云: 「甚善。」于是拜別父王,與其第一之妃出波羅奈之都,往邊鄙之地,于森林中以樹 葉修葺構築家屋,以森林之樹根樹實為食而住。 其後王死,副王觀星,知王死之事,即往波羅奈。途中見一山,妃向彼問曰: 「大王!若此山出金,汝以何與我?」「汝為何人,予將一文不與。」女不愉快,自思: 68 「予對此人重視,不能舍棄而入森林,不圖竟為此語,實無人情,縱為王之後,于我 亦將無何善事可得。」彼還來即位為王,此女據于第一之妃之位,然只授與名譽,無 其它之尊敬與供給,甚至女之居處事,彼亦不知。菩薩自思:「此妃乃為此王盡力之 人,苦不思苦,住森林中。然王不顧妃,與他女共耽娛樂,予將計劃使妃得權威。」 某日往妃之所拜妃而言曰:「王妃!予等由妃之手未得一握之食物,何以以我等為等 閒視之,豈非太無人情耶?」妃云:「若我自有所得,當與汝等,予一無所得,以何 與汝等?王至今亦對予一無所與,王于途中,予謂:『此山若出有黃金,汝將以何 與我?』王曰:『汝為何人,予不與一文。』王何無情!」菩薩:「妃能于王傍作是 語否?」「此又如何不能!」「如是,予將立于王傍為汝尋問,請汝可為是言。」「謹如 尊命。」 菩薩于妃問候王安而立時曰:「王妃陛下!予等由妃之手未得一物。」妃曰:「汝 莫作是言,予若有所得,當對汝等有所贈與。我王至今對予一無所與,予等由森林 69 歸來時,途中見山,予云﹕『若此山有金,將以何與我?』王曰:『汝為何人,予 一文不與。』如是,無故而得之事,予亦不得。」妃為說此意義,唱第一之偈: 一 容易施者而不施 只語其山而不與 對此無情不施者 如何只語能與山 王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身行之處口始言 不得之處不可言 其身不行而言者 自古賢者皆遠避 妃聞此合掌唱第三之偈: 三 王子我對汝崇拜 汝若建立真與義 縱會逆運亦不曲 如斯汝心實愛真 70 如斯聞妃讚王之德,菩薩說明妃之德唱第四之偈﹕ 四 貧不厭貧夫 富不棄富者 此女最上妻 彼為王之配 如斯語妃之德,菩薩曰:「大王!此妃于王困難之時,于森林中與王同渡困難之 日,吾王必須對彼有所資助。」王依彼之言,思起妃之德行,王曰:「賢者!聞兄君 之語,使予思起妃之賢德。」于是授與彼女一切權威,並謂:「由彼之恩蔭使予思起 妃之德行。」于是對菩薩亦授與極大權威。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夫婦同入預流果--于 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波羅奈之國王是此家主人,王妃是此信女,賢明大 臣即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