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理論 1.3.1.4.1適合不同人的念處所緣
1.3.1.4.1適合不同人的念處所緣
人分為:適合的所緣:
1)愛強(執于欲樂)
慧鈍身
2)愛強(執于欲樂)
慧利受
3)見強(執心為常)
慧鈍心
4)見強(執身心為我)
慧利法
注:1)貪愛用身念處,因為身容易觀照,而且因為身是不淨、可厭的,因此觀身可以改變執身為淨的邪見(顛倒妄想)(注1)。
2)改變執身心為樂的邪見。
3)改變執身心為常的邪見。
4)改變執身心為我的邪見。
1.3.1.4.1適合不同人的念處所緣
人分為:適合的所緣:
1)愛強(執于欲樂)
慧鈍身
2)愛強(執于欲樂)
慧利受
3)見強(執心為常)
慧鈍心
4)見強(執身心為我)
慧利法
注:1)貪愛用身念處,因為身容易觀照,而且因為身是不淨、可厭的,因此觀身可以改變執身為淨的邪見(顛倒妄想)(注1)。
2)改變執身心為樂的邪見。
3)改變執身心為常的邪見。
4)改變執身心為我的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