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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阿扎仁波切講記 第六十五天

第六十五講

之前講到“若為他利自勞作,當受果報為人君”。是說為了利益他人,在行持利他事業時,自己殫精竭慮、奔忙勞碌,但在後世卻能成為人君,做統領一方的依怙者,種姓也十分高貴,形色也非常圓滿。

盡其世間諸樂事 皆從求他安樂生

世間所有諸苦事 悉由唯求自樂生

總之,這世間所有的安樂,均是從希望利樂他人而產生;相反,世間一切的苦惱,均是從唯求一己之安樂,即我愛執而產生。如果有一顆利他的心,即使自己的力量並不大、能力並不強,但都可以對他人有所利益。相反,如果沒有一顆利樂他人的心,即便你有再多的財富、再大的能力,對自己和他人也無甚好處,對未來也沒什麼利益。所以說,一切安樂的源泉,均是從利樂他人、從一顆善良的心、希望能對他人有所利樂的心而產生。因此應該斷除執著自己一己之利的心,而在利他方面精進地用功。

總之愚夫唯自利 能仁唯作他利益

即於此二見差別 是中何煩多贅言

許多道理也不必多費唇舌,只需看一下這兩者的差別:如我等凡夫,只為追求一人的利益,蠅營狗苟,最終又能得到什麼?現在有種種不如意的事,未來也沒有什麼可依靠的;無法得到長壽,卻有諸多的痛苦和傷害——這就是我們追求自己利益現前的果報。而諸佛,卻為了他人的利益而能任運成就無邊無際的種種圓滿功德。凡夫與佛陀二者的差別,看看便明白了。心中能清楚地辨別是利他還是自利,二者的差別到底在哪裡?諸佛菩薩也曾在輪迴中流轉,自己說不定還同佛陀是交臂同遊的好友!佛陀從前在輪迴中流轉,也沒有什麼功德,但他們能夠發起廣大的心願、發起利他的心,慢慢便具備了一切的功德。而執著自己是沒有一點功德的。

若於自樂及他苦 不能互換正修行

豈唯正覺不能成 輪迴中亦無安樂

如果不能致力於修持自他相換——修行把自己的安樂奉獻予一切眾生,將一切眾生的痛苦悉為代受——若不能這樣修行,是無法成佛的。要想成佛,不共的種子是菩提心,繼而以空性慧做助緣,便能成就無上的圓滿大覺。若無利他心,又何談菩提心?沒有菩提心,又何談成佛?一個非常自私自利的人,這樣的一顆心在輪迴中根本無法成就圓滿的安樂,亦將不斷遭遇不順心、痛苦的事情。

後世姑置且勿論 如人傭僕不作務

主人必不酬傭值 現生利益亦不成

姑且不去談論後世——不去執愛他人、不去成辦他人的利益,在未來世將感受種種苦痛,即便現世,作為一個下屬不去作勞服務他人,僱主不會給工錢,現生的利益也不會成辦。

能成現見未見樂 圓滿安樂悉棄捨

由於令他受苦因 愚夫受諸難忍苦

“現見”即今生,“未見”即後世。此是說無論現生還是來世,一切圓滿的因是什麼?那就是用心地修行自他相換。對於這樣圓滿的因一旦捨棄,圓滿的安樂也就同時捨棄——再也得不到圓滿安樂的幸福果報。一般的凡夫,卻都是造作損害他人、造作令他人痛苦的因,出於愚痴而造作了非常多的惡業,因此自己也會在相續中飽嘗難以堪忍的痛苦。

前面講道:無論是希望得到人天的果報,或是究竟的解脫,均需要從“他愛執”這個方面建立,通過利樂他人來成辦。相反,從無始以來所受的痛苦,還有現在、未來正受將受的一切苦、一切衰損均是從“我愛執”這方面產生,為了一己之利、僅是追求自己的安樂,由此而生。通過這樣思維他愛執的功德,以及我愛執的過患,就會發起這樣的心:我應竭力地去修持自他相換之心!

我們現在要了解,自他相換的心、或者菩提心,如果能真正生起來,功德會無量無邊。如果暫時生不起來,對於其中的道理則應發起勝解的心,去努力用功。無論近如我們身邊之事,還是遠如社會上的事,我們也可從中明白一個道理:要想造就社會的和諧寧靜,慈悲利他的心一定要有。若無,是很難達成的。如果你進入寺院,情形也完全一樣:一個人心地善良、樂於助人,大家也很自然地喜歡親近,感覺他非常值得自己依靠、有事可去求助;相反,若一個人手握大權,卻沒有利他之心,脾氣又大,大家則會避而遠之。因此,不論是從小處利益或大處功德,均要多多地思維,從而產生一種好樂心。即使自己沒有生起菩提心,也應該在這方面去努力用功。一方面致力於修持菩提心,一方面將自己所學到的菩提心方面的教授傳達給有情,這樣有無邊的利益。

通過這樣思維,可以發現我愛執除了傷害,別無任何利益;他愛執只有功德,別無任何傷害。因此,一定要修持自他相換。

癸四、勵力修持自他相換:

決定修行自他相換,頌文雲:

一切世間所有諸逼惱 怖畏苦痛凡諸衰損事

悉皆從於我執而出生 此大惡魔於我有何益

在世間,不論是人造成的傷害,或是非人造成的傷害,所有一切的傷害,以及內心的恐怖、身體的疾病等等,這一切痛苦都是緣於“我”、繼而生起“我愛執”而產生。可以說,一切痛苦損惱的出生處,便是“我愛執”,它實在是大惡魔,能產生一切傷害!既然如此,我愛執對自己究竟有什麼好處?毫無利益,只是傷害!是故應猛厲去斷除它。這一切的傷害,都是過去的惡業所感、因緣成熟而顯現於前。這些惡業又從何而來?便是緣於自身,產生了我愛執。以自我為中心,去傷害其他有情。歸根結底,一切的傷害、身心的苦惱,皆由執著自己而產生。

愛執自身若不捨 則不能免諸苦惱

如人執火若不捨 終當不免被焚燒

總之,我們若不將我愛執捨棄,便永遠也無法斷除自他一切的痛苦。正如我們手中執著一團火,如果一直不放下,便不免被火灼傷。只有將火放下,才會避免燒手的痛苦。

是故為滅自災害 亦為息滅他人苦

應舍自身為他人 亦應攝他為自體

我愛執是一切傷害、一切痛苦的因。因此,為了息滅對自己的傷害,亦為息滅一切有情的痛苦,令其餘一切有情遠離傷害——為了成就自利利他的圓滿目的,我們一定要捨棄對於自我的執著、捨棄我愛執,把自己的身體、受用以及一切善根都佈施給一切有情,對一切有情如從前愛自己一般去關心、愛護。

汝心於此應勝解 謂我隨他自在轉

唯除利益諸有情 此外非汝所應思

把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佈施給其他有情。一切有情想要怎樣對我,就怎樣對我。一切有情均對自己擁有自在的權利。我們對自己的內心說:“心啊,你一定要明白這一點!已經把自己佈施給一切有情了,一切有情都對自己有著自在的權利、有著為所欲為的權利。從今以後,你除了去成辦有情的利益,其餘任何自私自利的事情都不要去追求;除了利益一切有情,就不要再枉費心思了!”

以彼自在眼根等 成辦自義不應理

為他義故以眼等 於彼不應違悖行

我們已將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佈施給眾生,無論是眼根、耳根或是其他,均已為其他有情所自在。就不要再用為他人所自在的眼、耳等六根,來成辦自己的利益了!若為了自己而去看什麼事物,這樣的事不要再去做。當眼睛顧盼有情時,是以慈悲的心,從利益有情的角度去看;更不能懷著嗔恨怒視有情。因為自己的眼根,已屬於一切有情,以有情之物來成辦自己的利益便不合理。同理,手的一切動作都只應是饒益有情,更不能打殺有情,因為它們亦屬於其他有情。總之,我們擁有這樣的身體,是為了去成辦有情的利益。即便有情對自己造作損惱之事,也要以安忍的心來觀他們的恩德,正如父母打罵孩子,孩子能夠理解。而菩薩更是以一種慈悲、感恩的心來對待一切有情,即使有情作出不好的舉動,他亦能以慈悲來對待。以怨報怨的事,在菩薩身上是不會發生的。

是故有情為主要 所有我身可得者

如是彼彼悉奪取 皆為利他饒益行

較自己而言,有情的利益才是值得對待的最重要事情。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好吃、好玩,乃至衣服等種種物資,都應奉獻出來,佈施給一切有情。把有情當作最重要的去對待,以各種各樣饒益的行為去利益他們,哪怕有一點點好東西,都要從自己手中奪過來,而去供養一切有情。

如這樣的自他相換,應處處念及眾生。當然我們現在做不到,但應該有一種願望,希望能早日生起菩提心。菩薩的內心與我們不同,時時刻刻都是利益眾生。大乘的心要和精華,就是菩提心。如前所講,菩提心如大乘的寶藏一般,如點金劑一般,通過修持,就可以把我們現在沒有一點功德可言、汙濁、骯髒的身體變成如來的紫磨金身。大乘菩提心對修行的人起著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為了生起這樣的心,就需先生起慈悲心,慈悲心的生起又需出離心。所以,要真正生起菩提心,前面的基礎都是不可或缺的。有了前面的基礎,菩提心才可以圓滿地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