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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法十四條根本戒(拉科仁布且作 多識譯)

沒有得過或者不準備接受無上密法灌頂者,請勿閱讀下文

密法十四條根本戒

推薦持金剛之諸成就,均來源於上師故,

若不孝敬侮蔑師,根本毀墮第一條。

違背如來諸教導,此乃毀墮第二條。

金剛學友相互間,攻擊不和第三條。

對於眾生若放棄,仁慈之心第四條。

菩提心是法根本,放棄不修第五條。

誣衊自派與他派,諸種教義第六條。

對於未成熟之人,宣說密義第七條。

五蘊身是五種佛,傷害自身第八條。

對於自性清淨法,懷疑不信第九條。

對於黑心惡勢力,實行仁慈第十條。

對於離名相之物,執著名相第十一。

對於有信仰之人,壞其信仰第十二。

密誓規定諸行為,資備不行第十三。

對於智慧種女性,輕視汙衊第十四。

修密者若守此戒,定能生出諸成就。

(拉科仁布且作   多識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