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法十四條根本戒(拉科仁布且作 多識譯)
沒有得過或者不準備接受無上密法灌頂者,請勿閱讀下文密法十四條根本戒
推薦持金剛之諸成就,均來源于上師故,
若不孝敬侮蔑師,根本毀墮第一條。
違背如來諸教導,此乃毀墮第二條。
金剛學友相互間,攻擊不和第三條。
對于眾生若放棄,仁慈之心第四條。
菩提心是法根本,放棄不修第五條。
誣蔑自派與他派,諸種教義第六條。
對于未成熟之人,宣說密義第七條。
五蘊身是五種佛,傷害自身第八條。
對于自性清淨法,懷疑不信第九條。
對于黑心惡勢力,實行仁慈第十條。
對于離名相之物,執著名相第十一。
對于有信仰之人,壞其信仰第十二。
密誓規定諸行為,資備不行第十三。
對于智慧種女性,輕視污蔑第十四。
修密者若守此戒,定能生出諸成就。
(拉科仁布且作 多識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