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喜
隨喜
無上圓滿勝利者再度向月光童子說道:「童子!既是如此,若一菩薩摩訶薩渴望證得此三摩地,並希望迅速、真實及全然覺醒而達無上圓滿之真實證悟,他應當成就善巧方便。童子!此菩薩摩訶薩如何才能成就善巧方便?童子!此菩薩摩訶薩應於一切眾生起親想;此菩薩應因而隨喜一切眾生之善根及其所聚之一切功德;他應晝三次、夜三次隨喜一切眾生之善根及所聚之功德,並將自身之善根及所聚之功德,悉數迴向於一切眾生之速得遍在正覺。」
「童子!若一菩薩摩訶薩持有入此善巧方便之功德,他將迅速得獲此三摩地,且將迅速、真實及全然覺醒而趣入無上圓滿之真實證悟。」【《三摩地正經》藏文本第26章經文之英譯節錄】
隨喜
《三摩地王經》之第二十六章的章名是〈隨喜〉。在此章中,佛陀對月光童子說:「如果你(一位大菩薩)希望成就三摩地,你應該把一切眾生都視為自己的親人(起親想),並認為一切眾生的善因、善根及所積聚的福德都值得你為之心生隨喜,也就是不帶任何嫉妒或羨慕地隨喜一切眾生的善德及快樂!」
嫉妒的煩惱是我們必須離棄的。嫉妒可以說是一種貪執的形式,起自我們對享樂及快樂的自私慾念。例如:當其他人享有富足、快樂及享樂時,我們加以鄙視並持有「應當快樂的人是我,而不是別人」的心態;當想到別人經由意念、言語及行動而創造可於未來帶來享樂及快樂的善行時,我們又覺得不滿及不屑。這種嫉妒的’已、態,是一位菩薩道行者絕對要離棄的。
寂天大師教導道:我們甚至應該隨喜深具福報之尚未進入菩薩道的凡夫俗子,或甚至尚未進入聲聞或緣覺修持道的人的善行,因為他們在此生所享有的快樂是由於此生或過去所種的善業而產生的。當凡夫俗子由於正直、誠實的行徑而製造善根時,身為菩薩行者,我們應該毫不嫉妒地生起隨喜心。
僅致力於此生或輪迴來生的快樂與安樂的人稱為「下根器之人」。根器較高的人則致力於剷除再生於輪迴的因,並達到解脫所有輪迴存在形式的境界。這類型包括聲聞及緣覺(或稱為獨覺、辟支佛)的心態。雖然這是一種極為良好的心態,它並不具有涵蓋一切眾生及幫助一切眾生皆解脫輪迴的卓越心態。但是,聲聞者及緣覺者仍然具有極大的福報,雖然他們並沒有廣大的動機;他們所遵循的或許不是至高的法道,但顯然是清淨、無誤的正道。剷除不斷受生於輪迴的因——煩惱障及惡業,將使他們達到|阿羅漢〡 (梵文arhat),即「殺毀敵人之人」的果位。達到阿羅漢果位的人實際上非常多,他們已不再經歷任何痛苦,並完全解脫了輪迴的存在形式。這確實值得隨喜!
比這更高的菩薩道。大乘修行者的心態並不止於個人達到的快樂為目標,他們的動機既深且廣,包含救度及保護一切眾生皆不遭受痛苦及輪迴,並將眾生安置於解脫及證悟之境;他們不僅具有如此的願望,尚且不遺餘力地修持菩薩行、實踐四無量心及六波羅蜜。藉由直接及間接地利益其他眾生並保護眾生不遭受痛苦,他們行於菩薩道上。他們首先達到暫時的成就境界——初地菩薩之極喜地,然後逐漸提升至第十地的法雲地。當他們證得究竟的成就「圓滿的證悟」時,這是我們所有眾生都要至心感到歡喜:如此的菩薩是多麼勝妙、圓滿!
在任何時間及任何情況下,我們都應該訓練自己隨喜他人的功德,不論功德是屬於何種層次。我們或許會認為持續不斷地安住於三摩地狀態、空性的究竟境界中最為重要,這當然是真的。然而,培養善心及清淨的動機,並隨喜他人功德,可以幫助我們在三摩地禪修上的進展;即使我們已經有進步了,這也能幫助我們穩固及增強三摩地境界而達到最終的成果。因此,佛陀開示了強調隨喜之重要性的第二十六章。
佈施之利益
繼隨喜他人功德之後,我們必須致力於菩薩行。在《三摩地王經》之第二十七章〈佈施之利益〉中,佛陀開示了修學六波羅蜜或十波羅蜜的利益。他由解釋佈施的利益開始。
每一種波羅蜜都有其特殊的目的及利益。佛陀開示說,佈施波羅蜜有十種利益。
佈施的第一種利益是降伏慳吝的習氣。在各種不同的煩惱當中,慳吝是一種非常封閉及狹隘的心態,是我們應該離棄的,而佈施可以讓我們離棄它。所以,佈施的第一種利益是斷除慳吝心。
第二,藉由反覆地修學佈施心態及逐漸習於佈施,我們的佈施善習將會不斷地增長。
佈施心也能確保諸多眾生的財富能與社會大眾共用,並以各種方式用於利益社會整體。在任何社會,我們都能看見富裕及進步可利益社會也可損害社會的現象;由於佈施心,一位菩薩能善加利用眾生的共同資產。因此,第三種利益是確保財富能產生饒益一切大眾的最佳成果。
第四種利益和果報之成熟有關。在未來,已熟悉佈施並養成佈施善習的菩薩道行者,將不會生於貧困之地,且將生於富貴之家。直接生於富貴的菩薩,將再度實踐增長財富受用的佈施心。
第五種利益是由於在所到之處皆起佈施心、皆作佈施行,我們將為各處之眾所愛樂。這是於過去生行佈施的累積效應。
第六項利益是不論在何處、不論與誰交往,我們都無所畏懼、無所怯弱,我們永遠都不需要懼怕面對任何人。
第七項利益是我們永遠都會受到讚美及尊敬,不會遭受批評及毀謗。
此外,佛陀說:我們的手足將會柔軟平順。在佛的諸種相好及隨形好之中,手足柔軟平順的物質起自柔和、溫雅地對待每一位眾生的佈施心。我們也將具有非常穩定、沉著的性情。
第十項利益是從現在開始直到證得圓滿的悟境,我們將永不缺乏值遇善知識的機緣,我們將永遠有善知識的引導。
以上就是敘述佈施利益的第二十七章要點。
持戒
第二十八章〈持戒〉記述持戒波羅蜜的利益。持戒是持守身、語及意方面的戒律。但是,持戒主要和心或意有關:維持專注、謹慎、正念及覺知,對精神修持極為重要。開展這三方面的功德將使我們能在三摩地及禪修上有所進步,不僅是意的戒律能使我們真正有所進步,為了維護修持三摩地的心境,我們也必須嚴守身戒及語戒。小心謹慎地約束及觀照自身的舉止及言談方式,是持戒的要點。持戒清淨因而能幫助及支持禪修上的進展。
佛陀提及徹底修習持戒波羅蜜的十種利益。
第一種利益是我們將永遠具有智慧。若我們能保持溫和的心態及持守戒律,覺醒狀態將會一再地在我們的經驗中生起;若我們言行不慎、漫無戒守,覺醒狀態將不斷地減退,最後,從我們的經驗中消失。因此,為了維持及不斷地開展三摩地境界而達到最終的成果,保持溫和、覺知及淨戒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將效法一切諸佛,慎守戒律。我們將不會為諸佛、菩薩所責難,或為博學之智者所輕視,因為世間法及勝法的上師都將認為我們的行徑值得讚揚。我們將不會被拒絕或捨棄。其次,由於持戒清淨,我們將不會違反或偏離所立的誓願,而且,我們會藉由持戒的力量而嚴守誓願。第五、第六及第七項利益分別是:堅定有恆地修持佛法、遠離輪迴並不為之所染汙及終將證得涅槃的種種功德。最後提到的幾項利益說明:持戒清淨的心將恆常免於煩惱障、將證得勝妙三摩地,且將不匱乏法財善德。因為源於持守身、語、意之戒律的這些功德利益,將使我們的禪定極為穩固。
一般而言,意的戒律是最重要的,甚於身及語的戒律。戒律可分為出家眾及在家眾的戒律。最嚴謹的是比丘及比丘尼的具足戒;但是,持守在家居士的清淨戒律也極為殊勝。
兼具智慧與慈悲的佛陀,依照聞法者的性情、需要及能力而教導勝妙的佛法,他直接覺知眾生具有不同的能力或根器。有些人能持守最高層次的戒律, 即比丘、比丘尼、沙彌及沙彌尼的戒律;有些人則無法如此。佛陀也制定了在家男女眾的戒律。
佛陀根據個別聞法者的能力而開示。能持守各種層次戒律的人,可以領受避免一切業行的戒條;無法如此的人則可以領受較少數的戒條。領受戒律的方式非常多,佛陀從未說過每一個人都必須持守所有的戒條。
例如在家男女居士的戒律包括五種主要的戒(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及不飲酒。這些戒律能確使我們具有溫和、輕鬆自在、穩定及平靜的心境。領受全部五戒的男女在家居士稱為「持守圓滿五戒之居士」。有些人也許不願意領受全部的五戒,有些人則可能想說:「我無法五戒全都持守,這一條戒律是我無法持守的。」領受五戒中之四戒的居士稱為「幾乎五戒全守之居士」。如果我們只領受兩、三條戒律,我們就是「持守數戒之居士」。即使我們只領受一條戒律,我們仍然是「持守一戒之居士」。僅僅領受五戒中的一戒是可行的,且能產生極大的利益。
如果我們連其中的一戒都無法全然領受,仍然有一個解決辦法。在佛陀住世的時代,他的大弟子之一名為迦多衍那(Katyayana,又譯為迦旃延或迦延,意為文飾),去一個村莊傳法,那個村子裡住了一位屠夫,奪殺了許多動物的生命。迦多衍那告訴他至少要領受一條戒律,但是,這位屠夫回答道:「我怎麼做得到?我很想受一條戒,但我是一個屠夫,我必須殺害動物,因為這是我的生計。若不殺生,我就沒有維生的工作了。」迦多衍那說:「是的,但是仍然有一個辦法。你在白天殺生,但是,你在晚上也必須殺生嗎?」屠夫說:「不,晚上我不殺生。」所以,迦多衍那告訴他說:「你發這樣的誓願:每到日落時分你就不再殺生。」據說,這位屠夫因為發了這樣的誓願而得到極大的利益。同樣的,身為佛陀的在家弟子,只要我們能盡力持戒,必定能得獲持戒的大利益。在修習三摩地及禪定時,我們需要定靜的心,而持戒能幫助我們開展心的定靜。
領受戒律並盡力持守具有無上的利益。誓願「我將不殺生」並持守不殺戒,和僅只不殺生有極大的差別。乍聽之下,我們或許相信只是不殺生就好了;可是,事實上,誓願不殺生具有更大的利益。差別在於:在領受了不殺生戒之後,我們將會提醒自己:「我已經決定不殺生了!」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得到了這項決定的功德。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一隻貓一整天都在睡覺,而且,在這段時間內它並沒有捕殺任何動物,它會得到放棄殺生的功德嗎?不,它不會。它只是避免了殺生的惡業,並沒有得到進一步的利益,因為當它醒來時,又準備好要殺生了。相反的,如果我們領受了不殺生的戒律,這個意念會一直保留在我們心中,不殺生的善根會因而不斷地增長;而當殺生的機會出現時,我們也將會戒絕此種惡行。
十種利益
第二十九章〈十種利益〉,解說忍辱波羅蜜,並討論精進波羅蜜、禪定波羅蜜及智慧波羅蜜。開展忍辱波羅蜜的利益也分為十種:不為火所傷、不為武器所殺、不為毒所害、不為水所溺、為天人所護…等,利益諸多。為什麼?當我們不積極地修持「忍」的功夫時,俱生的性情使我們很容易變得焦慮、憤怒及好鬥。一位憤怒的人將會招惹許多敵意;修學忍辱波羅蜜使我們能不受制於瞋怒,因而不會樹敵。怨敵是我們自己的瞋怒所創造的,因為瞋怒會造成他人的敵意及仇視,而以武器、毒藥…等報復。當我們訓練自己不起瞋怒心時,我們的怨敵自然會減少。
此外,我們將會得到天人的保護,並於來世得到莊嚴的身相;諸惡道的門也將緊閉,我們將不難生於善道;不論晝夜,我們都無仇恨心,能保持恆常的平靜與安詳,毫無被傷害的恐懼與憂慮;我們的身將不離喜樂,遠離諸種痛苦與不幸,這些都是修持忍辱波羅蜜之菩薩所能成就的利益。
修持精進波羅蜜也能成就十種利益。我們將為一切諸佛與聖眾所喜樂接受。我們將不會偏離所聞的佛法,且不會忘卻所聞的佛法。由於我們自身的努力及修持,我們不但能持記已學過的法教,還將聽聞尚未聽聞過的法教。我們將能契入不同境界的禪定及三摩地。如此,總共有十種利益。
接下來,佛陀提到禪定波羅蜜的十種利益及智慧波羅蜜的十種利益,而完成了修持六波羅蜜之利益的說明。由於《三摩地王經》一開始就解釋了禪修的利益,最後這兩種波羅蜜的利益已經在此教本中解釋過了。
辨別之知識生起的原因是學習及研究。學習及研究佛陀的言說,及闡明佛陀之言說的論注至為重要,我們可以從研習大師們的口傳或心要教法當中得到極大的利益。佛陀因而提及詳細研讀的十種利益。
第一,我們將不會沉浸於煩惱之中,因為已經曉得它們的過患並瞭解法教的勝妙,我們將比較不容易受煩惱的控制。我們將不希望與他人敵對,因為我們已經瞭解敵意的不善果。我們將能澄清疑慮與迷惑,因為我們已經詳知佛法的要義。我們將不會滯留於遊移不定、曖昧不明的心識狀態之中,也不會迷失於疑惑之中;換句話說,由於清晰地瞭解現象的本質,研習法教將澄清任何懷疑、迷惑及不確定。
此外,研習法教確保我們的知見及導向是正直的、明確的,所以,我們將可避免誤入歧途或步入非道;我們將安行於開悟之殊勝正道。我們將「安住於不生不滅之門」,意指自輪迴中解脫。我們將趣入圓滿的證悟,獲得無上正覺。我們將能度化一切有情眾生;也就是說,當我們達到究竟、圓滿的佛果時,將能至善至美地將佛法傳授給一切眾生。最後,我們將永不畏惡道。以上是詳細研習法教的十種功德利益。
既然已經聽聞了佛法並有某種程度的瞭解,我們不應該就此感到滿足而僅止於此,和他人分享我們的瞭解是非常重要的。換句話說,一位菩薩並不只是為了自己的緣故而學習,他應當具有教導他人的大願;不論我們只知道一點點或許多,都應該樂意教導他人佛法。這麼做的益處是他人將有所學,我們自己則能在法道上有所進步。佛陀提到菩薩為他人解說佛法(又稱為「法施」)所能產生的十種利益。
首先,我們將能完全捨棄惡行或任何不該做的事。如果我們一點都不知道什麼是佛法,我們將無法知道善、惡的分別;但是,如果我們已經做了某種程度的研習,尤其是當我們將正確的知見轉述給他人時,自然會更加了解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因而更能避免造作不善之事。
第二,我們將能行善並遵守聖眾的訓誡。唯有我們自身已經研學過佛法並有相當程度的瞭解,才可能如此;否則,我們將無法這樣做。為他人解說佛法能加強我們遵守聖眾訓誠的決心,只做有益及有意義的事。
其次,我們將「徹底清淨證悟之境」,意思是我們在播種圓滿證悟的種子。教導他人佛法將幫助我們達到證悟之究竟境界。我們將會對財富毫無眷戀、廣作佈施,並將斷除了一切煩惱。我們將能極度慷慨地與他人分享法教的財富。此外,我們也能修習廣大的慈心。最後,我們將於此生中達到自在與安樂的境界。這些都是行於法施的菩薩所能成就的利益,而這些利益必然能幫助我們修學三摩地及開展更深的定境。
接下來,佛陀敘述確立性之見地的十種功德,然後論及修習三摩地禪修的利益。由於這是《三摩地王經》的主要課題,前面已經詳細地解釋過了,我們就不再重述。
之後,佛陀解釋遁世隱居的十種利益。隱居的藏文是「貢巴」 (gönpa)。在早期,這個字指的是一個孤立的地方或偏遠僻靜的閉關地區,在此處行者可把全部的時間都投注於修習三摩地。但是,這個字通常指的是住在一個修行的社區,即眾人依循佛法的原則而生活在一起的佛學中心或寺廟。 :
遁世隱居的利益有十種。由於遠離了社會,我們將能減少不善的俗務,比較能專注於佛法的修習。所以,第一種利益是:我們將能減少與修行道相違背的活動。在修行社區之外,我們很容易忙於造作各式各類的不善行。
在隱遁的生活下,我們遠離了令人分心的世俗野心及繁忙的追逐,遠離了競爭與糾紛,因為居住於山林或真正的修行社區之中,引起一般社區群眾相互爭執、彼此不陸的原因和事由都不存在。我們將能免於為他人所傷害的煩惱。我們將不會助長染汙,即不會製造煩惱或糾紛。我們將能具有極其平和安詳的舉止。此外,遁隱的生活將使我們能徹底淨守戒律。我們將不斷地開展有助於解脫及證悟的順境,而能迅速達到真正的解脫。
最後,佛陀宣說持守托缽僧之行為原則的十種利益。託缽或乞食十益和前面已經討論過的持戒十益幾乎完全一樣。
文章:節錄自創古仁波切《大手印第一課》一書,P.16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