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莊嚴論解說 第一百一十三課
第一百一十三課
《中觀莊嚴論釋》當中,現在正在講遠離常見和斷見的道理。前面已經講了,常見就是指任何法永遠不會壞滅,就像外道所承認的大自在天或者常我等;斷見是指,不論有為法還是無為法,此法原本存在,後來依靠其他違緣而毀滅,之後再也不會產生。這就是粗大的常見和斷見。
依靠上述所說的道理,可以出現觀待空性的常見和斷見。一切萬法,即使在勝義中也實有存在,這是常見;不要說勝義中,甚至名言中也不承認,即是斷見。一般來說,學過宗派的有些人認為,勝義中一直實有存在,如有實宗認為微塵、心識等在勝義中實有,或者一些世間人,認為某種法在名言中也根本不存在,這就是常見和斷見。
這種常見和斷見的對治:在名言中,一切形形色色的萬法全部存在,以此不會墮入常邊或有邊,並可對治無的邊;勝義中一切萬法均無有自性,它不是無邊與斷邊,並可遣除有的邊。
儘管如此,勝義中不存在、世俗中存在的這些道理,全部屬於能取所取分別唸的範疇,對於這種細微的常見與斷見,仍舊需要生起遠離一切戲論的中觀境界來斷除。真正達到中觀應成派所抉擇萬法離戲的境界,或者說諸佛聖者各別自證的境界時,便會滅盡一切執著相,這時,可以完全超離名言中存在的常邊與勝義中無自性的斷邊。就像《中論》所抉擇的一樣,到了最究竟的境界,一切見解全部掃盡無餘。
由此可見,遣除粗邊、細邊、極細邊的前前見解是後後見解的基礎。比如,外道、佛教有實宗、中觀自續派,以上上宗派的見解可以遣除下下宗派的常見與斷見,在這一過程中,上上的見解逐漸產生。也就是說,外道所承認的常見和斷見遣除後,佛教真正的因果正見可以在自相續中生起來,因為外道認為人死後不再流轉,或者認為神我始終存在,這種觀點能否作為佛教的見解呢?根本不能。這種見解遣除以後,有部宗或者唯識宗所承認的中等常見和斷見,以及中觀自續派細微的常見和斷見,全部都遣除,自相續中可以生起中觀應成派或者密宗的究竟見解。
當離戲達到究竟之後,即是符合至高無上之實相的見解。這時,既不墮於常邊也不墮於斷邊,就像《現觀莊嚴論》在抉擇遍智時說:此邊彼邊全部遠離。這就是佛陀至高無上的究竟智慧。並引用《三摩地王經》的教證:“謂有無者即二邊,淨與不淨亦為邊,是故舍棄二邊後,智者亦不住中間。”因此,入根本慧定時,完全安住於遠離一切戲論的狀態當中,而在後得時,根據菩薩或者宗派見解的不同,可以遣除粗、中、細的各種邊執,當所有常見斷見全部遣除以後,所謂的真實正見也可以建立。
戊三(如是通達之功德)分三:一、證悟勝義無自性之功德;二、世俗顯現起作用之功德;三、修習二者雙運之功德。
下面主要講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方面的教言。首先講證悟勝義諦具有何種功德。
己一、證悟勝義無自性之功德:
通法無我者,串習無自性,
顛倒所生惑,無勤而斷除。
通達人無我和法無我以後,在自相續逐漸長期地串習無我自性,對一切諸法實相所產生的顛倒增益,無須任何勤作便可斷除。頌詞中的“惑”,表面看來是指煩惱,實際是煩惱障和所知障的共稱。
首先學習中觀時,應該通過因明的各種推理以及離一多因等正理進行抉擇,對勝義諦的相關疑惑全部遣除,從而通達人無我和法無我。一般來說,在加行道和資糧道是以總相的方式來通達,到一地菩薩以上則是以現量的方式來通達。
當然,僅僅通達還是不行的,在座的很多道友,首先學習中觀,只是理論上明白並不足夠,一定要在相續中數數串習,時間長了以後,自相續中的很多功德便會逐漸穩固。比如修菩提心,剛開始的時候心不能專注,或者心稍微能夠專注,但也很難控制……有這種情況。同樣,對二無我的道理基本明白以後,相續中不一定真正獲得這種境界,所以,需要長期依止善知識,在寂靜的地方認認真真修習,這樣一來,心相續中的顛倒執著分別念會慢慢消失,這一點相當重要。
眾生相續中全部是增益的顛倒法,本來存在的法認為不存在,本來不存在的法認為存在,依靠這種有境分別念所產生的障礙、束縛心的一切煩惱,通過長期不間斷地修習,總有一天會在無有任何刻意勤作的情況下全部斷除。
當然作為凡夫人,最初修習的時候確實有一定的困難,希望你們不要心生畏懼,這是我們修行過程中千萬不能有的。大家在修行過程中,稍微累一點或者遇到一些困難,以此為緣離開學院確實不合理。有個人說:“我對菩提心實在生不起信心……”我想:這可能與自己的前世有一定關係。但因為生不起信心就放棄肯定不行,一定要對大乘的教義、大乘菩提心的功德以理觀察,長期下去,自相續的很多煩惱習氣會逐漸遣除的,到八地菩薩的時候,與佛陀基本無別,在無有任何勤作的情況下便可斷除所有障礙。
再進一步地說,初學者對實有執著的串習力相當大。剛開始的時候,有些人感覺越學越煩惱、越學越痛苦。其實我們以前也講過,並不是這樣的,如果真正如理如法學習,煩惱不可能越來越厲害,由於以前從未觀察過,現在進行對治的過程中,發現自己的對治力很微弱,這是正常現象。經過長期不間斷地串習之後,到一定時候,依靠自己的發心力,無須刻意斷除,這些煩惱就像一滴水滴在燃燒的鐵塊上,自然而然便會消失。最後到達佛地,世界上所有萬法的真相一目瞭然,就像庵摩羅果置於掌心一樣裡裡外外非常透明。
這一點以事勢理可以成立。總有一天,在座的每一個人都會通達一切萬法真正的實相,這一點無有任何懷疑,這就是佛陀的金剛語。
對於具備此種理證智慧者——佛陀來說,遮障外境實相的障礙絲毫也不存在,通達一切萬法的因緣已經全部具足。這時怎麼會不通達一切萬法的自相呢?必定已經通達,無有任何障礙、因緣全部積聚的緣故。
前面說:現在的凡夫人在未來仍會繼續轉世,因為並未具足通達無我空性這一障礙,自相續中的業和煩惱等因緣已經齊全,這樣一來,後世必定一直不斷出現;一旦具足產生我執的障礙——二無我的境界已經出現,自相續中不斷流轉三有的業和煩惱的因已經燒盡,這時肯定不再流轉。
反過來說,佛陀照見一切萬法的障礙一點也沒有,以前在三個阿僧祇劫中積累福慧二種資糧的因緣全部具足,為什麼不能照見一切萬法呢?肯定能照見。這一點通過事勢理可以成立。
同時,不管見道、修道等任何一道,均可說為所斷的對治。比如一地菩薩的道,即是一地所斷的對治。所斷的對治或者道,《現觀莊嚴論》中將其稱為修治,其中尤其對一地到九地之前作了廣泛宣說,在講到十地時,則以比較的方式來廣說。
龍樹菩薩言:“若有實承許,難忍貪嗔起,惡見普受持,成彼所生諍。彼為諸見因,無彼惑不起,故若盡知彼,見惑悉清淨。”如果承許實有,此人相續中難忍的貪嗔痴就會不斷起現,一切常見、斷見等惡見,也會在這人相續中普遍受持,由於這些見解導致,各種爭論也必定經久不息。因此,這種實有就是一切見解之因,它如果不存在,一切煩惱就不會產生,一旦了知這一道理,所有惡見、煩惱全部都會得以清淨。又云:“謂誰了達彼,現見緣起者,依緣生不生,正智佛陀說。”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一個人,若能通達緣起空性的道理,也即勝義中依靠因緣也不產生,世俗中依靠因緣必定產生,這正是具足大智大悲的全知佛陀親口宣說的萬法之真理。
《月燈經》中說:“貪慾之念、所貪之法與貪者無跡可見。”貪執的對境、貪慾的念頭以及相續中生起貪心之人,在勝義中真正去觀察時根本得不到,就像《金剛經》所說,一切萬法絲毫也不存在。這是從三輪體空的角度來講的。
一切對治法可以斷除所有所斷,比如具足無二智慧時,依靠它可以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但反過來說,所有所知障和煩惱障會不會遮蔽人無我和法無我的智慧呢?絕對不會的。
《釋量論》中說:“無害真實義,顛倒縱盡力,不能遮自性,覺持彼品故……”一切真實義的本體即是無有任何損害的本性,無我智慧的本體不具足任何痛苦,不會成為所斷。而且,無我的智慧屬於真實義,如果是顛倒義,到一定時候必定會被遣除而顯露真相,但無我並非顛倒義,而是無有任何損害之真義。因此,無論顛倒分別念如何精進努力,也不可能遮遣一切萬法無我空性之自性,因為心識已經受持無我智慧之本體的緣故,在這個世界上,任何法都不可能加害無我智慧。如同種子已經燒燬,其苗芽從此以後再也不會產生一樣。
按照一般共稱之五道十地的安立,應從《入中論》、《現觀莊嚴論》、《大圓滿心性休息》等其他論典中了知,此處不作廣說。
下面略述斷除所斷之方式的附加內容:在斷除障礙和增長智慧方面,大乘所有的觀點,如無著菩薩和龍猛菩薩之間的廣派和深派無有任何相違,彌勒菩薩和文殊菩薩的觀點也無有相違,同理,他們所傳下來的諸位智者的觀點也根本不相違。
《定解寶燈論》中也曾講過,有些人認為釋迦牟尼佛的第二轉*輪最了義,並對龍猛菩薩極為讚歎;有些認為第三轉*輪最了義,因此對無著菩薩極為讚歎。而自宗寧瑪派的觀點,正如《大圓滿心性休息》和《定解寶燈論》中所講的一樣,二轉和三轉*輪都可以說為最了義,兩大祖師的觀點並不相違。
以下對此等道理稍作說明。
總的來說,資糧道、一地的功德都不可思議,更何況十地的智慧,當然更加不可思議,而它們的所斷——顛倒的伎倆也是變化莫測、不可計數,在很多大乘經典中,對斷除所斷的方式以及所斷的分類等作了比較清楚的宣講。
從總的方面而言,煩惱障與所知障的定數為二,這一點通過事勢理可以成立。當然,在這個問題上有一些辯論,有些人認為所有的障礙不一定包括在兩大障礙中。比如證悟二無我之勝觀的障礙是煩惱障和所知障,而寂止方面還有禪定障、習氣障等很多障礙存在。按照麥彭仁波切的觀點,所有的障礙可以包括在二障中,除此以外一概不承許,名稱上雖然可以有習氣障、胎障、禪定障等說法,真正歸類時,應該全部包括在兩大障礙當中。
這一點為什麼以事勢理可以成立呢?眾生修習佛法的目的有兩種,一是獲得阿羅漢、菩薩等果位的解脫;二是獲得圓滿正等覺佛果。也就是說,在這個過程中產生障礙的法,一是障礙獲得解脫,二是障礙獲得佛果,除此之外無有其他。
所以,麥彭仁波切在這裡清楚講到:“障礙的定數為二,除此之外無需再安立其他一個障礙。”當然,從暫時分類來講,安立其他支分障礙也未嘗不可,但總的來講全部可以包括在二障當中。按照《俱舍論大疏》的觀點這樣講過,雖然《俱舍論》並不承許所知障,然而其中所說的非染汙障實際就是所知障,因此,所有障礙都可以包括在二障當中。
《辨中邊論》雲:“所說煩惱障,以及所知障,彼攝一切障,盡彼許解脫……”佛經所宣說的煩惱障和所知障可以攝盡一切障礙,將此二者斷盡以後便可獲得解脫。在一切經論中,都異口同聲地說除這兩種障礙外再無有第三種障礙。
一切障礙中,比較粗大的部分均可包括在煩惱障裡面,而最細微的部分,實際就是對如實現前所知萬法之自性作障礙的,因此超不出所知障的範疇。
什麼法障礙解脫呢?我執、我所執等即為煩惱,可以障礙解脫。什麼法障礙了知諸法呢?所謂的“了知諸法”就是指獲得遍智的果位。佛陀依靠遍智的方式度化一切眾生,可以說遍智即是佛果。對它作障礙的,即是未現前一切法之自性的愚痴,這就是所知障。
對於煩惱障與所知障二者的差別,各大論典中講到了很多不同的類別,從因的角度,依靠人我產生的障礙叫做煩惱障,依靠法我產生的障礙叫做所知障。從本體方面,《寶性論》中也說:吝嗇等煩惱叫做煩惱障,三輪執著叫做所知障。從作用上分,對解脫起障礙的,叫做煩惱障;對佛果起障礙的,叫做所知障。雖然有種種不同的說法,實際要點並不相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