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證莊嚴論顯明義疏清涼記 第九講
第九講 八月十三日
【獅子賢義疏】:
復次,此發心之自性所緣及俱有者,是攝一切義之普教,菩薩以此隨行,獲得菩提樂之果。是故欲得種種一切種智,能得所作之旨趣,始初種種一切智性能攝之文頌廣說之門,于此所說應須頂受善持。
頌云 發心利他故 樂正等菩提
如是云云:顯大覺成就者,為利他之故。如所有劫如何殷勤之所作等,所謂發心為利他故之事義,樂欲正等圓滿菩提,一切性相願行之自性有其二種也。正等圓滿菩提樂欲之性者,即此義之獲得于善法中希望之願心,發起出生之事業者也。
【清涼記】:
釋發心中,「自性」即二利,「所緣」即二十二種法喻,「俱有」即行相等一切連帶之法。「一切義之普教」謂發心是一切乘之總教。世俗等五種發心為總教,攝十法之前六種。「隨行」者法隨法行。佛果由發心能得。斷障淨發心即一切種智,故發心撤于始終。七十義以發心為提綱,本論即發心之廣說。
頌云「發心利他故,樂正等菩提」,謂發心之義,即為利他而求成佛也。二利先後,決擇甚多。欲利眾生必須成佛。應以佛身得度者,即現佛身而為說法,不成佛而現,豈非假相,何能有度生之力。但成佛為利他,非為自求淨土之受用。成佛要經三大阿僧祗等長劫修行。如本行集經等所說。但發心堅決,縱入惡趣亦易出離,故發菩提心者,不應怖佛道長遠也。
二種自性,即發心之願與實行之事業。發心即須起行,是般若經不共之要義。言「發心證果二無別」,「發心佛即成」,是鼓勵人發心。不發心決定不能成佛,但發心將來必能成佛。然中間要經修行,若不起行,仍不能成佛。行無方便善巧或怠緩,則要經長時方能成佛,故發心必須精進修行。一切修行,若無菩提心貫通攝持,亦不能為無上菩提之因。故發心與修行,二者不可分離。有願無行,願亦不能堅固,雖燃燈發誓,過後亦淡忘。瑜伽菩薩戒攝歸六度四攝,有深義也。故宗喀巴大師菩提宗道論說願行相資,如人二足。
【獅子賢義疏】:
此中發心者,非是心境特殊超勝顯現決擇一切超妙思想之發心,或如彼說,只心發動即稱成就,謂云無真實事義故,如是等皆非。必須發心以後,于彼善法希望之相,獲得有義之事,菩提心生殷勤相續,是此中之教。以此之義,尋求菩薩一切善法,增長成就也。如是正知所作故,現近系縛之因緣、罪障災害並除也。
以種種理合一之願,而尋求有事義者,即正等以菩提樂欲之道。此等合連一致充實發心,是此中之聲教者也。如是者,諸菩薩必于願等利他諸行二者具足作此發心也。如是所云,欲令正知所作故。又云,云何是樂欲之主伴性?以何義故而發心?謂清淨圓滿菩提者也。凡此亦是利他之事義也。
【清涼記】:
「此中發心者」云等,是斷疑之文。「超妙思想之」即高尚思想,無補實際。「真實事義」即是實行。「皆非」者,謂非如母經及本論所說義也。「希望之相」即從初地乃至十地二利之事。「有義」謂二十二種應作之事。事與發心須相合,指明因緣此等,是般若之教之殊勝處。「尋求」者,如聲聞求寂滅,三聖亦皆有所求義。「增長成就」謂漸次堅固。「正知所作」謂此等完全了知。「系縛之因緣」指外境違緣及內心煩惱,由發心故,諸佛菩薩護念,內心煩惱熄滅,故罪障災害並除也。
「種種理合一」者,謂二十二種發心,即攝全經之義。實行二利、了知因緣、通達空性等義皆備也。「事義」者如地等義也。「此等」者,謂「種種理」。「事義」如佛本行及「樂欲之道」也。「聲教」者,謂承傳口訣,非唯依文字也。「諸行」者謂二十二種。「二者」謂願及行。「主」謂發心,「伴」謂修行。「何義」指利他。「清淨」謂無罪垢。「圓滿」謂具足二利。
【獅子賢義疏】:
頌云 如是經及攝 廣門並余說
如是所說者:佛母大經三種常行作業,亦于般若波羅蜜多經中,諸布施等波羅蜜多,布施所作,施者、受者、此等中悉無所緣,修行成就之所作也。所謂具足大智能作事義,乃至一切有情相續盡,如其所有劫,皆令入于涅槃,若具慳貪等,以種種歡喜財物布施滿足,樂欲般若波羅蜜多者,予以此中成就,如是所作等,細極詳盡,指示雙運能作之總持文句,攝事而不相違,種種廣大之門,乃至正等圓滿菩提及利他之教者也。如是發心者,為利他故,而正等圓滿菩提欲者,是自內性之智也。應知此是本宗宗義方規義理教示,俱生雙取一切作業之說,而有多地認為魯劣者,汝勿疑懼,此原因性未具書之也。
【清涼記】:
次明如何連合理事而起修行。「常行作業」即日常行持之法。如大威德修法,名三身階梯,亦名三身寶庫,即是三身修法。三身即本論八法之法身品,法身為三智四加行之果,七法皆攝于三身而起修,果又為因。觀空咒以咒表法空義,即修法身。施等悉無所緣,于十般若波羅蜜密事相上皆了達法空,此事不易。儀軌中有修行之組織方便,日日常行念誦,即是修行也。「所謂」以下釋上文。「具足大智」謂內心清淨具根本智。「事義」謂利他。「歡喜」謂自他所歡喜,非自所厭棄,亦非他所不愛也。「予以此中成就」即是法施。「雙運」謂自他二利雙成或願行不離也。「總持文句」如地等頌文,能攝廣大發心經論如十信品等。「不違」者二利事與發心教不違也。「廣大之門」謂二十二喻一一皆攝義甚廣。「自內性之智」謂由發心而止息世間心所生之智。「俱生」者謂二利俱有。「一切作業」謂六度等。「多地」即多處,派以地分,如南北宗等是,印度亦有。「魯劣」謂簡略。「懼」謂懼繁。「未具書」者、即是文字所未明,有待于聲教者也。
【獅子賢義疏】:
復次,此中發心所緣及自性俱有名詮,乃至彼彼細密分辯之行相二十二種文類,經次分別之。
頌云 如地金月火 大藏寶源瀛 金剛山藥善 如意日韻音
王庫藏大路 乘騎流無盡 樂聞聲河云 二十二種等
如是等根本之說者:
一、希望合攝也, 二、道心也, 三、殊勝心也,
四、加行也, 五、施也, 六、戒也,
七、忍也, 八、精進也, 九、靜慮也,
十、般若也, 十一、方便善巧, 十二、道願也,
十三、力勢也, 十四、智到彼岸, 十五、神通也,
十六、福德也, 十七、正知也, 十八、共菩提道品也,
十九、大悲與殊勝觀見也, 二十、總持與辯才也,
二十一、法樂也, 二十二、一道游行並法身具足也。
如其位次:
一、大地也, 二、純金也, 三、新月也,
四、火也, 五、大藏也, 六、寶源也,
七、海瀛也, 八、金剛也, 九、須彌山王也,
十、阿伽陀藥也, 十一、善知識也, 十二、如意寶也,
十三、日也, 十四、說法美音也, 十五、大王也,
十六、大庫也, 十七、大路也, 十八、乘騎也,
十九、無盡流也, 二十、樂聞聲也, 二十一、長河也,
二十二、大云也。
復次:
一、現時一切白法之真實根本也。
二、菩提未盡中間不作成就也。
三、善法加行究竟種種增長作成就也。
四、一切智性三種之障清淨顯明也。
五、能作一切有情之商主也。
六、大功德寶源所依之真實因也。
七、不樂一切高勝修行勤而無動亂也。
八、大心剛毅無能勝也。
九、于所緣行相安住不動擾也。
十、煩惱所知二障之病根善能痊愈也。
十一、一切地位住之有情義利悉皆不舍也。
十二、隨其所願之果能成就也。
十三、于所調伏完全成熟能作也。
十四、于所調伏能作調伏之教法也。
十五、不以才能學識尊高作利他之成就也。
十六、福智二資糧廣積如國有大庫也。
十七、一切聖者之善逝亦隨之而善逝也。
十八、不遍墮生死涅槃二邊平穩快易修行也。
十九、得與未得之法攝持含藏無盡也。
二十、宣示解脫樂欲調伏所作之聲音也。
二十一、利他所作堅固無終止之信也。
二十二、趣入歡喜住處等一切指示相應之教也。
以此如數對觀,如地、金、月、火、之四種等所有作用者,是此中發心二十二所說皆全攝也。又初三者,是初地之小中大三之所攝也。又此第四一種「火」,是趣入初地道之所攝也。如是以下十者,歡喜等十地之分攝者也。是見修所有之行境也。從此以下五是殊勝道之所攝也。如是以下三者,是發心者,加行正宗完全之門,乃佛地中所攝也。如是發心具量分辯者,從初地中所攝,亦是佛地中所攝也。
【清涼記】:
次廣明二十二種發心。言所緣亦攝行相。「自性名詮」即發心。「俱有名詮」即利他行。「根本之說」即是所緣。「所緣」指希望等法及地等喻。「行相」即「現時一切白法」云等修行之相。此二十二種所配之位次,初三種配資糧道,以小中大三品配三賢位(十住地十行道十回向悲)。第四種配加行道。加行全亦屬見道。第五至十四配初地至十地(見道及修道)。第十五至十九配八至十地,亦稱三清淨地,即菩薩勝進道也。第二十以後三種配佛地,即無學道。故發心一法,貫徹始終。由與二十二法相應,故說發心有二十二種:
一、希望合攝之欲樂。不舍一眾生,不舍一善法,為一切白法(十善總攝)之所依。如大地能任持也。
二、道心之意樂。能受鍛鍊,乃至菩提,常求善知識,不自滿足,如純金勘受金師之錘煉也。
三、殊勝心。善法日日增上,此等分量無有缺減,故能究竟圓滿菩提,如新月日日增長不息,至十五夜決定圓滿也。又悲心饒益,令熱惱眾生皆得清涼,如新月初上,受酷日曝曬之罪人,皆得蘇息也。
四、暖、頂、忍、世第一法四加行道。能淨二障,令智顯明,智慧如火燒煩惱薪也。
五、施波羅蜜。饒益有情而不求償,如大商主有大寶藏,取之無盡也。
六、戒波羅蜜。為成佛等大功德寶之所從出,般若之所依,故如寶源能出眾寶也。
七、忍波羅蜜。不樂一切世間尊勝,于法能忍,如海納百川而不溢也。
八、精進波羅蜜。以慈悲力,能伏一切煩惱等障,如金剛堅強能摧一切而不為他所壞也。
九、靜慮波羅蜜。于所緣(如射擊槍彈之進程)安住不動(如射擊時,槍靶、槍門及射者之目三者對準,心不異緣,屏息而住),如須彌山不以小因緣事而動也。
十、般若波羅蜜。除煩惱所知二障病,凡外三乘,莫不應學,如不死仙藥,病者服之而愈,無病服之延年,少服能愈疾,多服亦無過量之患也。
十一、方便善巧。即是悲心。從凡夫乃至十地之有情,悉皆不舍如善知識。善知識十德,悲心及戒為要。學者自己要作
善知識,非唯擇善知識要依此準則,自己亦應具此功德。發心即求為十地菩薩之師,假藉如是增上我慢心,故必須成佛也。
十二、大願。發菩提心,一切所求,莫不成就。因利一切眾生,則一切眾生莫不贊助,故所願必成。如牟尼寶珠,隨所在處,如欲能致一切眾寶即上妙資具也。
十三、十力。從處非處智力為始,具足教化眾生能力,如日光力,能令草木果實生長成熟也。
十四、智波羅蜜。說法教化,有義(義理名相)有味(善巧組織譬喻,樂說無礙),令諸弟子樂聞不厭如美韻音。文殊善說法,故名妙音也。
十五、神通。不以才能學識度眾生,神通教化,度人而人不知,如王有自在也。
十六、福智二資糧輾轉增長。有智慧方知培福,培福更能增長智慧,廣說有十七種資糧,如大庫藏取之無盡也。
十七、三十七道品。一切聖者之善逝亦隨之而逝,猶如大道必達所趣之地。善逝者,無常之對面。眾生無常輾轉六道,聖者善逝依八正道,必趣佛地。由三十七道品行,即隨善逝而逝也。
十八、大悲與殊勝觀見。由殊勝觀見證空性故,不墮生死;由大悲故,不墮涅槃。故不墮二邊。如人乘騎,二足用力平均,故平穩易行也。
十九、總持與辯才。得與未得之法攝持含藏無盡,故辯才無盡如泉流也。得者已知,未得者未知當知也。
二十、法樂。佛恆受三禪樂,而為眾生說法亦令得法樂。樂聞聲者,正謂聞佛授記,喻如世間貧者聞得伏藏,侯榜者聞及第也。
二十一、一道游行者,應三種機導入一乘。故教體如河,雖隨地異形,而兩岸不外山林、原野、城邑、村落,究竟終歸大海也。佛度眾生,所應度者,皆令得度,預設方便,皆滿其願。如長河流,後浪推前浪,任運而行,應時而至,如人有信,且無疑竭也。
二十二、法身者,具足成佛一切功德,能指示眾生趣入歡喜等十地及人天善趣,含藏法雨普潤眾草大小根莖,猶如大云也。
此二十二種發心,貫通五道,至于佛地。佛地應全備此二十二法,缺一則一切種智不能圓滿。此二十二種,悉應從今凡夫位上即修積資糧。初發心即修十地,故是頓教。本論所說十地資糧,皆凡夫即能起修之事,非如說度百世界眾生等功德,徒說而無從修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