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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阿扎仁波切講記 第三十九講

第三十九講

前面我們講道「心非色質無形體」。即是說我們的這個心,是沒有形色的,不是一種外在的、有質礙性的物體。別人不管是施加語言還是刀仗,對它均造不成任何傷害。只是因為我們把身體執著為自己,才產生各種各樣的痛苦。執取身體為自己,稍微有一點損害,自己便身、心俱苦。

剛才是說,由于執著身體,對身體造成傷害,由此間接地傷害到這個心,令它產生嗔心。

或說輕蔑粗惡言 或作譏誹不悅耳

于汝身肢無損害 汝心何用嗔于彼

別人的粗惡語、難聽的話,此類語言對自己的身體無法造成傷害。那我們的心為什麼嗔恨?

他人對我心不喜 或于今生或他世

若彼不能吞食我 我心何用不樂為

這是自己與自己的辯駁,白色代表正面,黑色代表反面。第一句,「他人對我心不喜」——黑色的自己辯駁說:雖然他人的粗惡之語對自己身體造不成傷害,但這樣的話卻會讓更多的人對自己心生反感。

其下便是白色自己的回答:即使他人對我心生不喜,又能怎樣?在今生也罷、來世也好,無論是對自己的財產還是福德、壽命,都不能造成傷害。別人的不高興,也只是不高興而已,絲毫不能損毀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他人不喜,也就由他去吧,自己沒有必要厭棄、生起嗔心。

若由障我之所求 故我于彼心不悅

所求必舍終歸盡 嗔心諸罪恆堅住

黑色的自己再次辯護:他人四處譏毀自己,會對自己獲得利養造成很大障礙。都在詆毀你,誰會來供養?因此,當他人口出粗惡言時,我理當產生嗔心。

為了害怕失去利養而起嗔心,這是不對的。白色的自己便這樣駁斥:即便你能得到諸多的、上妙的利養,但在臨終時也不得不全部舍棄、迅速地失壞。而由嗔心所造的罪業,卻會永遠住在心里、于未來全部報應在自己身上。不要因為得不到利養而嗔恨,也應斷除因害怕失去利養、而對別人的譏毀產生嗔心。

我寧今日舍壽命 不願長生邪命活

如我縱能長壽住 死時痛苦亦猶是

追逐利養而產生的嗔心、所造作的這麼多罪惡,會永遠住在自己內心。如果沒有奮力地進行四力懺悔,這個罪業便要自己一人承擔。

下面便又講:不要為了外在的利養,而去造作種種邪命惡業。我寧願現在沒有吃喝穿用,沒有外在的恭敬利養,即使餓死也無所謂。也不要為了追逐長命,而以各種各樣邪命的方式來滋養自己的生命。即使可以活很長時間,但由罪惡這樣滋養著的生命,活在世間又有什麼意思?還不如沒有利養地死去,這樣反而更好!即使自己能長壽地活著,在造作了很多惡業的情況下,但在臨終時還是要舍棄一切,仍要舍棄這些由罪業而積聚的利養、財富。而且擺脫不了死亡時的痛苦,死時的痛苦還是會一樣呈現,而且更為嚴重。

壽命長短的意義何在?如果能大力地造作種種善法、修持各類的功德,那麼壽命長一點是最好的事情;但如果壽命很長,造作的卻都是惡業,再多的財福、再多的才能又有什麼用?平生為了積聚財富,所造的這些惡業,自己都要在死亡時獨自承擔。與其造惡業換來長壽,還不如短命的好。

夢中受樂經百年 夢覺之時何所有

余人夢受須臾樂 夢覺之時亦猶是

于斯二人久暫樂 覺時同一難再是

人壽修短雖不同 死時均等亦如是

人生如夢幻。在世間活得很長、或者很短,一旦面臨死亡,過去的經歷就好像夢幻一樣,只存在于記憶中。彷彿做了一場夢。

「夢中受樂經百年」,有人在夢中度過了一百年的光陰,享受了種種歡樂,夢醒之後也只是如此——夢中所享的安樂也只是一種回憶,不可能再復回來。「余人夢受須臾樂」,而另有人在夢里只享受了短暫的快樂,須臾即醒,醒來也還是如此——快樂同樣不可再得。以此比喻,人生雖然有長有短,長的可以活一百來歲,短的只有幾年乃至幾個月,但到臨終的時刻都是一樣的,過去的經歷都不過是回憶的境界而已。

大家都會有這樣的感受:四五十歲的人,一生閱歷很多,對于過去所經歷的種種,也不過是回憶下、發發呆而已。永遠都不可能舊日重來。人生就是這樣,一點點地成為過去。通過這樣的思維,可以激勵我們不要造作惡業。一旦造惡,為享受安樂利益所造作的惡業,都是很沉重的負擔。在善業上去精進用功,不要為快樂所迷惑。

縱能獲得諸所求 復于長時受安樂

終如被劫寸縷無 命終獨往唯空手

即使能達成所願:自己得到很多的利養、坐擁很多財富,也能長時間地去享用這些資財。但是到臨終的時候,就正像被強盜洗劫過一樣,一切物資都被搶劫一空。「命終獨往唯空手」,所得到的物資都要舍棄,自己一點都帶不走地走向後世,空手而行。這樣思維應知:不要為了追求這些對來生沒有一點利益的財產、名利,而去造作那麼多的惡業,而應該全力地在善法上去用功。

若謂求利為支身 消除罪業作福德

此是黑色的自己再次辯論:我為什麼要追求名聞利養?是為了讓這個身體更長久住世,住世的目的是為了消除罪業、營造福德。這樣來解釋說,追求名利是無錯的,為令自己更好地修持。

若為求利生嗔恚 寧不折福生罪愆

這是白色的自己加以駁斥:為求利故,別人說你一些粗惡語、譏毀語,你便害怕損害自己利養,然後生起嗔心。原本利養是為了維系更精進的修持,實際卻為利養而生起嗔心。之前講過,一念嗔心起,便將多千劫所積的功德也盡銷毀。這豈不是在造罪麼?非但沒有積福消罪業,反而是消福積罪業。因此不要去貪求這個名利。

我為此事而活命 即令其事成失壞

唯作惡事邪命生 如此生存亦何益

本是為了更努力地培福消罪而希望活得好一些,這樣去希求利養。然而為了這個目的反而讓自己的善法失壞得更厲害。

「即令其事成失壞」,為了利養生起嗔心,嗔心一起,不但培不成福,反而造作更多惡業,將過去所積累的一點點福德都給摧毀殆盡,這樣根本不值得! 「唯作惡事邪命生」,像這樣只造作惡業邪命令自己未來墮落,你生存的目的何在?目的原本是積福淨罪,但嗔害他人所造罪業反將自己過去所積福德悉皆摧毀。得到利養以更好地生存、培福消罪,這樣的目的根本沒有達到。

若謂為壞有情信 對彼惡言生嗔惱

此處,負面的黑色自己又想了另外一個理由為自己開脫:

對方口出粗惡語、譏毀我,這樣便破壞了那些信奉我的有情的信心,他們的功德也因此消失。所以對于別人說的難聽話,我應該生起嗔心——他們不但破壞了有情的信心,對佛教也有損害。因此我理當生起嗔心。

若于他人播惡名 爾時汝何不生嗔

白色的自己這樣駁斥:當別人說其他修行者、其他師父壞話時,你為什麼不生氣?別人譏毀其他師父,也容易讓那些信奉那位師父的有情喪失信心。這樣失壞他人信心,亦是對佛教的破壞,是很不好的事。那你為什麼不嗔恨,甚至反而背地里高興呢?

若對他人心不信 于不信者能安忍

黑色、負面的自己又說道:別人說譏毀某個師父時,失壞信心的有情是依那位師父為所緣境,和我沒有任何關系。這純屬他人之事,和我無關,所以我能夠安忍,也不會生氣。就是這樣。

「于不信者能安忍」,對于那些迫害,也比較好理解,能夠忍受。和他人有關,和自己無關,無關的事我自然不用管。不要涉及到別人之事,把本來沒有關系的事情硬拉到一塊。和我無關的事,我不管;這個話,我也不聽。

依煩惱生出惡言 汝心何故不能忍

白色的自己便又駁斥這種想法:沒有關系的事就不管,那依這個理來推,當有情譏毀你時,他所說的粗惡語、毀謗語,是和他的煩惱有關,和這個有情本身沒有關系。所以,我們應該嗔恨煩惱,而不是嗔恨這個毫無關系的有情。

「汝心何故不能忍」,此是說,怨敵出于煩惱對我們所做的誹謗,都是他的煩惱在作祟,和他毫無關系。對于那些煩惱,我們應當生起嗔心;而不是對這個有情生起嗔心。

辛三、于對我親友造不欲者修安忍;

第三,當別人對自己的親友損害時,應修安忍。

以上已講過,當別人譏毀自己時,應修安忍。以下講述他人損害親友利益時,也當修安忍。有十二個頌。

若于塔像及正法 或作誹謗或毀損

我仍不應生嗔惱 佛等無人能損故

黑色的負面自己有這樣的念頭:對自己作出傷損,通過如前觀察,我應致力于修安忍、忍辱,而不起嗔心。然而對于三寶造作損害,我就應該反對了。如果他對三寶進行傷害,我們生起嗔心應該沒過失吧?是不是應該生起嗔心?

「若于塔像及正法」:塔,即舍利塔之類;像,即佛像;正法,即經函。此是指佛法僧三寶。「或作誹謗或毀損」:誹謗,即通過語言進行種種污蔑、譏毀,如說三寶不好、佛教不好之類的話;毀損,即通過身體上的行為,對佛像、佛經做出破壞。

即使有以上的事情發生,我們也不應該生起嗔心。為什麼?因為佛陀、正法、僧伽,是純然清淨的。外在的種種謗毀,無法對他們造成傷害。三寶是這樣地清淨,外人又怎能傷害到呢?所以我們不應該對那些造作破壞的有情生起嗔心,而應該對他們悲憫。因為在三寶這樣的殊勝福田面前,一旦稍微造一點惡業,罪業也就更為廣大。因此,我們不應該嗔恨,反應該悲憫才是。

若于師友及親知 作侵損者亦如是

依前述理而觀察 見從緣生息嗔恚

對于自己的師長、自己的親朋、非常知心的友人,即使別人以他們為對境來做傷害時,我們也不應該產生嗔心。為什麼呢?一切都是業力所感。依前面所講的那些,去善加觀察思維:一切都是因緣所感。親友師長也是往昔惡業所感,如今才會遭遇這樣的傷害。我們應該從因緣、因果的方面去觀察,然後把自己的嗔心消除。

于有情作損害者 有心無心有二類

易唯簡擇嗔有心 故于損惱當安忍

對自己的親友、師長造成損害的,有些有心識,如人類、動物、怨敵之類;另一些是無心識的,如四大不調,天災、兵器等種種外緣,以及其他一些意外之類。這些都同樣地對他們產生傷害,為什麼我們只嗔恨其中有心識的有情,而對沒有心識的、如地水火風四大方面的災難,不會產生嗔心?

所以,不應該只是嗔恨有心識的那一類。在親友受到他們損害時,我們也應修安忍。在親友遇到損害時,正應修安忍以此來增長功德,如果產生嗔心,則會對自己造成很大傷害。

一人愚昧作損惱 一人愚昧生嗔恚

若無過失何待言 若有過失當咎誰

「一人愚昧作損惱」,有一類有情,他們出于對因果的愚昧,而造作各種各樣傷害他人的事情。「一人愚昧生嗔恚」,有一類的有情,出于對嗔心過患的愚昧,而嗔恨害他的人。

這兩類人,如果沒有過失就自不用說,有過失應該責備誰?若有過失,就都有過失;若無過失,就都無過失。不應該只是推到其中某一類人身上,兩類人應平等對待:既然都有過失,就不要只是責備那些作損惱的人。

所有能作損害業 昔時何故而造成

一切唯依業力轉 我于此事何必嗔

為什麼從前要造下嗔害眾生的罪業,為什麼你過去要造呢?造了它的因,現在感得它的果報——有種種傷害損惱的事情發生。你為什麼要造作那樣的因、那樣的惡業呢?「自造還自受」,自己當初所造的惡因如今又回到自己身上感果。既然這一切的傷害,都是根源于過去的惡業所感,你又何必對他人如此惱恨、嗔恚?一切都是自己召感的!

如是知已任何時 悉皆相對起慈心

我當如是自奮勉 于諸福業勤造修

認清這個道理後,就應該發起一種美好的願望:希望無論任何時候,一切有情都能非常慈愛地相互對待。而自己也應奮力地發起悲心,安忍一切外來的怨害,不起嗔惱的心。從內心深處發起慈悲的願望:在慈悲、忍辱等福善的事業上,去勵力地修持。

譬如房舍著火燃 旋見延燒及鄰宅

蔓草柴薪易燃物 應悉曳出速拋棄

從前的房舍以茅草覆頂,這些茅草屋連成一片。如果一座房子燃燒起來,由于頂上都是草,火勢會很快蔓延開,對周邊房舍以及其中的財產都造成很大的損失。這時,為了保護其他房屋、財產,就要趕緊把房屋之間連接的柴草移開,不讓火再燒到別的屋子里去。因為柴薪蔓草等會讓火勢蔓延得更快,照理就要將這些易燃物扒出、迅速地拋棄掉。

如是于誰心貪著 即為嗔火所延燒

為慎焚燒福德林 須臾即棄勿暫留

草會增長火勢的蔓延。同樣,對親友、財產的貪著,會容易讓自己心中的嗔火蔓延。內心所貪著的任何親友與事物,正像增長火勢的蔓草一般。如果擔心嗔恨之火燒毀我們的功德林,就應像拋棄柴草一般,立即厭棄所貪著的一切事物。

為什麼要像拋棄草一樣地舍棄親友?我們對親友生起貪著,一旦碰到傷害他們的違緣,出于我們的貪著,就不能容忍親友受到傷害,嗔恚的火也繼而生起。嗔恚的火一旦生起,就會把自己的「財產」——很多的善業福德,焚燒殆盡。親友就是自己貪著的因,是導致自己生起貪心的對境。有貪就必有嗔,一旦所欲未能得到滿足,便容易生起嗔心。因此對親友要斷除貪著的心。

我們經常把嗔心比喻為「嗔火」,這是非常形象的,因為火能焚燒掉許多事物,發生火災會把許多財產燒毀掉。而嗔恚一旦生起,就會像我們前面所講的那樣,把積累了多劫的眾多善根、福德都焚燒殆盡——這便是我們經常說的「嗔火」。

《本生傳》里面也說過這樣的話:「忿火能壞妙容色,雖飾莊嚴亦無美,縱臥安樂諸臥具,忿箭刺心而受苦。忘失成辦自利益,由忿燒惱趣惡途,失壞名稱及義利,猶如黑月失吉祥。雖諸親友極愛樂,忿墮非理險惡處,心于利害失觀慧,多作乖違心愚迷。由忿串習諸惡業,百年受苦于惡趣,如極損他來復讎,怨敵何有過于此?此忿為內怨,我如是知已,士夫誰能忍,令此張勢力?」如果自己有了嗔心,對于自他都不會有所利益。就像火一樣,把所有的功德利益都給焚燒了。所以,真正對于罪惡懷有謹慎之心的人,都應當依止對治力,用四力對治法盡力地斷除這些罪惡。

當死囚徒若可逃僅斷肢體豈不善

若由人中受輕傷 免地獄苦何不為

此處用一個很好的比喻形容:在修行的過程中受點飢渴、受點困苦,是很好的一件事。

「當死囚徒若可逃」,一個束手待斃的死囚,如有辦法可以活命——即將他的手臂或腳趾頭斷掉,這樣便可以免除死刑。對于這個一定要赴死的人來說,豈不是很好的事情麼?只是少了一只手而已,性命卻可以保住。

同樣,對于修行人而言,如果受一點輕微的飢渴、或者受一些外在的傷害,卻可以免除未來的地獄大苦,豈不是很好的事情?對此等小苦理當安忍,不應生嗔。依著它們,可以把後來的大苦給絕除。這是一件很好的事。

在修行的過程中,肯定會碰到種種不同的困境。對于我們而言,在碰到逆境、違緣時,以這些道理去思維:一方面,一切均由因果決定,不是無緣無故而來,如今所遭遇的一切均是我們往昔所造的惡業所感。理當善加思維,在自身上去反省;另一方面,通過這些小苦,可以淨化我們往昔所造下的惡業,免除未來即將承受的大苦,這也是非常好的事。以這樣的方式去思維,讓自己能夠安住下來。

至于受苦的大小、對自己傷害的程度,很多都關鍵在于我們內心的力量。若內心的力量非常強,雖然外在身體上承受一些傷害,或疾病痛苦,以強大的心去面對,苦難反而成了微不足道的事情,輕而易舉也就度過了這樣的難關;有時只是一點小病,反而因為心理壓力太大、轉成無可救治的地步,這種情況也很多;所以一定要把自己的心力、安忍的力量提起來。

今于如是輕微苦 我尚嗔厭難安忍

嗔恚為入地獄因 于彼云何不遮止

別人以難聽的話譏毀我們、或打罵我們,或遭遇饑渴之類的事,這些都可以說是非常輕微的小事了。如果連這樣的小苦都無法忍受、生起嗔心;對于未來,例如地獄里的苦,時間那麼長遠,又是那樣劇烈,我們以後又該如何去面對?墮入地獄的因里,嗔恚是最主要的一個。我們為什麼不去遮止這種嗔心?它所導致的地獄痛苦更為慘烈、更為嚴重!我們既然對小苦都產生厭膩、無法安忍,那麼對于造成地獄劇苦的嗔恚之因,便更應該去安忍,不讓它生起來、遮除它。

為求諸欲百千劫 曾經地獄焚燒苦

而于自利及他利 徒受諸苦無所成

此頌是說:過去很多生沒有自利利他,絲毫義利也沒有成辦,應對此產生後悔之心。徒然受的那麼多痛苦,現今一點意義也沒有。

為了貪著「諸欲」——種種欲求:為了對形形色色的顛倒境界的貪著,對外在五欲的貪著,對名利的貪著,而造下了極其多的惡業。在地獄里煎熬了那麼長時間,承受「百千劫」的痛苦,比起我們現在所經受的,那些痛苦可以說更為劇烈和嚴重。但是,這些苦都是白白地、徒然地承受了,沒有任何意義——自利沒有什麼成就,他利也沒有什麼成就。

對于自利,本來是想得到快樂、得到五欲的享受,卻因為造作了惡業,在地獄受苦。自利無從談起,反而對自己造成了種種的傷害;他利也無從談起,自己根本沒有一點利他的功德可言——于自利利他,都是毫無成就。

些微損惱不足言 能令大義皆成辦

為除有情損惱故 唯應欣然忍諸苦

「些微損惱」此頌是對比前面的情況。作為菩薩行者,在修行菩薩行、利他的過程中,雖然有許多難行,但難行所產生的損惱和痛苦,比起地獄里面的痛苦,就微不足道了——甚至根本談不上多麼嚴重的損惱、傷害,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點小苦。但是,它的意義卻是那樣地廣大:以此成就廣大的利益,自利、利他都可以成就。

所以,在修行菩薩道的過程中,對于現前所受的一些難行、痛苦,應思維這是為去除一切有情的痛苦、救度一切有情、令他們遠離一切傷害。為了這樣的目的,而受少許小苦,自己應非常欣然地接受。對于自己而言,這完全是一種莊嚴。作為菩薩應該做的事,便很自然地去歡喜面對。

如《本生傳》中所述,以及諸位大成就者傳記中記載:他們在修習菩薩道時,曾無數次將自己的身體毫無顧惜地舍棄出去,且發起歡喜的心去行持。他們如是想:這個身體即使現在不舍棄,遲早也要舍棄。自己曾經無意義地舍棄這樣的身體無數次。而現在修行菩薩道、利益眾生,舍身可以成就那麼多福德,應當歡喜地去面對。他們能看到這樣廣大的利益。同樣,對于我們修行者而言,修行中的一點小苦,也應該看得有意義了——它讓自己的修行提升,帶來更大的自他利益。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