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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心七義教授 第五講

修心七義教授  第五講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九日

    「明一生之修法」的五力昨天已講授。通常五力有兩種修法:一種在生前的修法,一種是臨終的修法,這兩種重新說明一次。     真的對三寶不信的人,臨終時只有絕望,甚麼希望都沒有,油盡燈滅。如果對三寶有信心的人,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平時對三寶有信心,在臨終前生了病,做法會消災、祈願、服藥,結果都無效,就灰心地說:「唉!佛法真的沒有用。」就開始討厭佛法。那時不要在他房內安置佛像,也不要讓他聽到佛號,這樣比較好些。另一種不是上述情形,在他臨終前,可以教導正確的祈願,如何提起正念;他如果對某上師非常虔誠,可以拿上師的像讓他看,令他生起虔誠心,因為這樣緣故,當他根識消失粗識現起時,就能生起五力。若平時修密法的,臨終前因為自己無法生起這種心,要給他順緣,讓他配合五力修生起次第,圓滿次第,在身旁放生圓二次第的錄音帶,同他說些空性。     有的是平時不信三寶,臨終前就會相信三寶,這種人要多加指導。根本不信三寶的人,在臨終時無論說什麼法,不會聽進去的,就不用管他。一般人未死之前,不會起畏懼心的,但當臨終時才會恐懼,如果是不信三寶的人,可能只有貪戀自己的財物和離開親人的痛苦。說根本不怕死的人,是因為不知有後世,像牛馬只知水草,不知後世。四百論說:「一個人很會騎馬,不管騎那一種馬,都能馴服;馬技不好者,讓他騎馬就開始害怕;不會騎馬的愚人,要他騎馬不會害怕,但他第一會掉下來。」不信三寶的人,不知有來生,不怕作惡,甚至做了還得意洋洋;但當臨終五根識消失,剩下細心時,見到後世的情形,才會起後悔心。     懂得佛法的人,臨終時想今生雖然知道佛法,但仍造了不少惡業,那時也會後悔、害怕,這時會祈願懺悔,比不懂佛法的人好些。懂佛法而且很有修持的人,他很把握,臨終無懼,而且相信來生仍將好好修行;他想人身如旅客住的旅錧,從這一家換那一家。一個學佛法的人,有生之年要儘量起善心,而且常對三寶祈願,在臨終時粗識未滅前,就能令五力強烈的心態提起,依此強烈的五力心,臨死細識時也能住五力心,後世一定會得到增上生。因此依自己能力修持五力,就是大乘往生法,可以得到增上生。

諸法歸一要     佛說的一切法和印度的論師、大神通師,以及西藏的論師、大神通師,所說的一切法,全部攝在五力當中,如果認真修持五力,聽聞雖不是很廣,但可以把所有經典的含義用在修持上,也就容納了所有經論的意義,如果都能做到的話,就是一位很好的修行者。     有人修一法門,過些時認為不管用,然後又換了一個法門,不斷的改變,這是不知修法心要,也不會有效果,這種修法是錯誤的。如果認為這樣可以了,那還要增加其他修法。為了讓五力增強,必須多聽聞,把聽聞的法,用來修持,只是加在五力上,並非另找一法取代,果能如是行持,就是做到諸法歸一要。「迦當巴」是將所有法都可歸納成一點。譬如有塊四方形的布,牽動一角,其他三角都歸向這一角。當你修死無常、修慈悲心時,可以含攝一切法一起修,能夠做到這樣,則得到「迦當巴」所說的最主要修法。現在學的修心七義,是「迦當巴」的一切上師的教授,他們教授中說:修一法是將所有法歸納在這一法中。西藏有一則故事,有一個人將廣論從頭到尾讀一遍,然後說裡面沒有一法可以修行的。這種人是不懂甚麼叫做修持,見到佛陀也不會得到可修之法,我們不要學他;雖然學不多,但能把所學的內容,納入其他的法一起修。

二證取其主     二證是他人為證和自己為證二種,其中自證為主,因為自己不會明知自欺。有的是「二根取其主」。證是證明人,比如我們所做的善惡事,不是別人可以當做證明人,他可能因某些原因而騙人,因為自己最清楚,騙別人可以,騙不了自己,所以證明人只有自己。現在如能認真修持,則臨終無有憂慮,自己是否做到,只有自己可以證明。譬如修持修心七義或是廣論,並未認真修習,那就無法證明自己已有修持,不能當自己的證明人。如果今生壞事都不做,一切遵奉佛陀教誨行事,臨終無有畏懼,可以當自己證明人。如果自己並未認真努力修持,旁人為了不讓你傷心,奉承你,說你已經做得很好,這種證明是不正磪的,只有自己心中明白。所以別人說的不能當真,要自己抉擇。自己要當自己的證人,必須先了解佛說經典的意義,否則還是不能為自己的證明人。     從前有個人同魔鬼交朋友,魔鬼知道人何時會死,他對魔鬼說:「若是知道我何時會死,請你之前告訴我,那時我會好好修行。」有一天,魔鬼知道他七天以後他會死,怕他傷心不敢直接告訴他,只好說有一戶人家一個人死了,過幾天對他說另外一個人死了,他都答是是。說了四五次,他以為是別人死,他不會死。到了第六天,魔鬼只好直說他明天會死。他對魔鬼說:「我以前不是告訴你,七天前通知我,為何今天才說。」就罵魔鬼。魔鬼說早已暗示那一家人死,如果他聰明應該知道;因為他不觀死無常,常執很強而不知道,不能為自己作證。如果知道死無常,為了自己無論何時何地均在修行,當然不會害怕,也能為自己做證明了。

第五、明修心之量 常懷喜悅心     當你可以做為自己的證明人,然後想:我以前都認真學佛,斷惡修善,就會生無比的歡喜心,那時已經得到修心之量,心中會不斷的喜悅。例如自己身上有些痛苦,想到是以往所造的業,雖身受痛苦,而心中寧靜,已經做到違緣轉道用,自己可以當自己的證人。然後心想我以前未造不善業,以後一定有希望得到增生上,那時已經得到修心之量。如果遇到違緣,不幸死亡,後世我也會努力修學佛法,若能平安無事,現在也在認真修習,後世仍有希望,心中常懷喜悅。     現在說明五種心,可以讓自己常懷喜悅心。有些人現前並無痛苦,但想到未來有一天同親友分離,或者變成很窮困,或者生場大病乏人照料等。想到未來的許多痛苦,而受不了自殺。有些人年青時,迷世間的事物上,到了老時覺醒,一生並未有一點善行,就會很傷心。有些西方人對我說:「啊!我真的不是人,以前都不是人,現在才真正是人。因為以前所做的事,不如畜生。」他們這麼說是有原因的,因為年青時迷在金錢上,相信金錢萬能;迷戀在世間的快樂上,當了金錢的奴隸,所以跟畜生並無兩樣。     我有一次對美國一個團體說:「我們西藏人在地球上一直受痛苦,其他國家似乎都不知道。西藏可能在地球中心,果然如是,則世界上的人都不瞭解西藏,那等於地球沒有中心。」然後他們說不是的,因為西藏人流亡到印度之後,一些美國人才真正變成人,主要靠西藏人的恩惠,而且西藏人是世界上最寶貴的人種。那時我認為他們在討好,根本不相信他們的話。第二次到美國,依然有很多人說同樣話,那時我想可能是肺腑之言。他們連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所以說那些話;一方面可能是西方的教導,要他們認識自己是個人。他們的教導,一個人只能活一輩子,雖然如此,也要對社會有貢獻,不要毀壞名譽。東方人教導,如果今生不好好為人,惡有惡報,後世要受苦,但很多人很難轉改。西方要自己瞭解是人,在社會上不要傷害他人,一般人都能聽進去。我覺得這種教導方式很好,而且我常常對一些比丘說,你們要認為自己是比丘,常常這樣想;如果認同自己是比丘,很自然想到自己該做的是守戒,自然不會犯戒了。我們都要認識自己是甚麼。     有些擔心未來可能遇到很多違緣,不能好好修學佛法,這時要想:一、我擔心無用,為了消除未來痛苦,現在要努力修持,我正在把違緣轉成菩提道用,以後遇到任何違緣,無論有多大艱難,一定要轉成菩提道用。這樣心中會起一種喜悅心。二、另一種想法,我的痛苦或快樂,請上師三寶酌量給予我解決,這樣想自然也能使心中生歡喜。三、今世的一切快樂,是因為我們前世所造一些善業,這是上師教導做的。現在我也依止上師,按照他的話去實行,以後一定會得到快樂,絕對不會惶恐,也會生喜悅心。如果遇到一些痛苦,一些違緣時,要想是以前造的不善因,因為上師教導,我瞭解是不善因的果,這樣想心中還是會生喜悅心。四、另外思惟,我現在得到暇滿人生,以前已有認真修學佛法,況且我現在也有能力修學,要持續認真修學佛法,自然會生喜悅心。五、另一方面想,我遇到違緣,希望自己不貪著世間的事物,為了後世我要認真修學佛法;我今世為何有這麼多痛苦,是太執著自己的財物,放不下才有這麼多痛苦;從今以後不要貪執,放下一切財物,好好修行,後世就不會這樣痛苦。如果慢慢思惟,對今世得到世間的願望的力量,自然會消失了。可以用這五種方法,一直修持,就可以得到「明修心之量。」此是間修修心之量。

散能即修淨     此是正修修心之量。在做某種修心時,心中可以同平時一樣,如觀修時能不為外緣所動,那時已經得到修心之量。譬如一位善於騎馬的人,同時可以在馬上表演;可以一邊騎馬,一邊射箭,因為他們巳經很熟練了。同樣的,我們修學佛法,雖然身體做某種事,但是心中離不開修持,若遇違緣,心中仍能修持,不為所動,那就是得到修心之量。所以要常常觀察,自己是否得到修心之量,是否已經穩固,可以這樣觀察。如果遇到一些境,馬上又起貪心、瞋心,被境所轉的話,那修心之量尚未穩固,未得到修心之量,因此都要非常謹慎。一般大神通者,有一種染淨無分別心的修持,好比飲甘露和髒水,不起分別心,都認為一樣,那末就已經得到這種修持。如果真的進入密教,需要染淨不分的修持。吃人肉和吃牛肉無分別,那就得到這種修持了。那些修行者,為了要考驗自己是否得到這種修持,跟死屍一起睡覺,試看會不會起分別心。如果沒有修成,仍須回到山洞再觀。

第六、明修心三昧耶     我們不但要修心,而且還要守三昧耶。例如學生進了學校,要承諾遵守校規。一般世間的立約履行,就類似這個三昧耶戒。為了要你對三昧耶穩固,所以有一些三昧耶的教誨;如果要修心,就必須遵守三昧耶。這教授不是未履行就犯戒,是要儘量努力履行。例如修心就像寶庫,三昧耶如同內圍牆,學處就如外圍牆。

常學三總義     教授修心七義中有三種意義:第一、不違反承諾。在修心過程所要承諾的事項,要有決心不違反。第二、是不可違越世間常理。第三、是不偏執一隅。     第一、是不違承諾,例如已經承諾不傷害眾生,而去傷害他就是違反。所以我們既已承諾,不可違犯。當一天工作完畢,晚上要思惟,我是否違反承許的修心事項,應履行事是否做到。     不要認為自己很有修持,然後輕視他人。認為自己有能力,非人就不能傷害。西藏有些持咒者,他們能力蠻大,就很驕傲的說,他能降伏一切魔。這種都違反世間常理。一隻小蟲,雖然沒有能力傷害我們,也不應該欺侮,反而特別對它起悲憫心。有的人因為自己有點功德,然後輕視他人和業果。即使受到畜生的傷害,雖然有能力制伏,但仍要起慈悲心。一些非人、鬼傷害我們,最主要的是以往傷害過它們,有少數是因為不信三寶,然後想對學佛者,製造一些障礙,都要以慈悲心看待,也不可輕視或傷害它們,因為修心時已承諾,不要傷害眾生。要利益有情。     第二、不可違越世間常理。我的家鄉(雲南)有個故事:有一位格西,修行時效法佛陀的手印,藏文直譯就是壓地定,把手放在腳上,佛陀修時大地不會震動,這位格西很驕傲也這樣做。有一次真的地震,很多人都跑走,也叫這位格西跑,他不但不走,而且很驕傲說,他只要修壓地定,地就不會震動了。後來地震越來越強烈,他無法使地不震動,自己慘叫跑出來。不要覺得不會傷害而放逸地,到一些有那伽非人之地,或和得痲瘋等傳染病的人一起行住。悅意與不守誓言的人或野蠻人等受眾所責罵的人一起,不應有諸如此類的違越世間常理。     第三、不偏執一隅。譬如修取捨,有的只能對自己親人,沒辦法對仇人;生起取捨之心。不僅如此並區別此是大乘法,那是小乘法不必修;同樣大乘法又區別此法應修,此法不修;又分別修這個法就可以,不必修其他法等,都是偏執一隅,因此一定要斷除。三總義是所有的一些修行教授,都包括在內。只要把三總義好好修持,修心三昧耶教授,全部歸納在內。

心改身如故     在修心時,內心要不斷提升,讓它增長,但外表所表現的,要跟以前一樣謙虛。譬如自己很有學問,外表不可表現出傲慢相。自己雖然很有修持,外表不要顯現出來;有的人認為自己是修行者,裝模作樣,氣勢凌人,外表看來煞有其事,但是隻要遇到一點違緣,立刻現出凡夫相。不管內心修持有多好,外表不要表現出來,行為要跟一般人一樣,不要讓別人感覺很有修持。內心的修持要不斷增長,這點很重要。不要稍有成就,自認為是有肉髻者,完全表現出來。     有些人自己有一點修持,家中富有,然後過著奢侈生活,那自然錢財及修持都會消失不見了。佛陀告訴我們少欲知足,吃、住、穿不要太好,也不要很差,同世人不要差太遠;不要表現很富有,也不要裝得很窮,表現中道,佛說是聖者種性。對吃住穿三種知足,一般乞丐也有,但沒有第四個聖者種性,好樂心斷除所斷及修行。因此他們沒有具備聖者種性。

勿說支節缺     不可以說殘障人的缺憾,也不可排斥他。我們修持修心七義的人,不但不要說殘障,而且不可看人家的過失;對犯戒的過失,也不要批評,甚至輕視毀謗。這樣不但他人心中不高興,自己可能感殘障的果報,以後受別人的排斥輕視。我們同人家談話時,也要敬語,尊敬對方,這是做人的本份。

勿思他人事     一般說對眾人不可以專看他的過錯,尤其是修學者,即使是不對,也不可以想他人的過錯,要儘量思惟自己的過錯。我們在修心,不可觀察他人做錯了甚麼,有時我們認為錯的,事實上沒有過錯,而是自己的錯。我們認為的,所顯現的相,不一定是真實的。假使他人真的有過錯,也不可想他的過錯,這樣會引起排斥他人的心態。所以,不但不觀過錯,還要對他生慈悲心。有時可以想他是佛菩薩示現,他們可能會顯現過失相,來考驗我們也說不定。從前在印度有五百多位修行者,他們正要渡河,河邊正好有位痲瘋病的老婆婆,她請求修行者帶她過河,這些高壯的瑜伽行者,連看都不屑一看,自己過去。其中四百九十九位,都不幫這位老婆婆,最後一位他想:今天有這個機會真難得,我應該幫她。於是就揹著老婆婆渡河,當快要到對岸時,老婆婆忽然往空中飛,她是勝樂金剛,密宗的一位本尊,那時她就帶這位比丘到他的淨土去,其他的都沒有淨觀。     我們所看的相,事實上不一定是真實的。以前在安多有位名叫巴日若色,他跟幾個人去五臺山朝聖,未到五臺山之前,大家討論不管遇到好壞,都要觀他是文殊菩薩化身。傳說不管誰去五臺山,文殊菩薩示現種種相讓你看到。他們登山,走了一段路,巴日若色迷了路,跟大家分開了,他見到一位老公公,坐在路旁縫鞋底,而且旁邊有很多鞋子,他覺得很驚訝,老公公把泡鞋皮的水給巴日若色喝,他就把那些水喝下,那時他觀想是文殊菩薩的化身,但事實上他也不知道,繼續往前走,走了一段回頭看,老公公巳經不見了。因為他喝了水,所以智慧大開,後來他在安多很有名。十三世達賴喇嘛去蒙古時,經過安多,安多的大眾,請十三世法王當回答者,讓其他格西辯論。因為巴日若色很有名,大家都認為他當日會參加,但他在辯論前去拜見法王,見到法王就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他感動流淚哭泣,根本沒有辯論。現在我們看到法王,像普通人一樣,事實上不一樣。因此,我們看到的:有的可能是佛菩薩化身,有的可能是魔鬼,有的可能是普通人,無法按自已所看到的來肯定他是那一種人。世尊說像我才知道對方是那種人,你們對任何人不可輕視,不可毀謗。毀謗就造業,墮到地獄。     所以,不管看到什麼過錯,絕對不能把過錯認為是他的。要認為這個過錯,是自己的煩惱,才會看到他的過錯,應該這樣想。有的人自己有過錯不知道,而歸咎於他人。以前西藏有位老和尚,他住在三大寺裡。但一般和尚都在晚上辯論,辯完之後,還會繼續誦經典,他們坐在老和尚房外誦經,老和尚睡不著,因此罵那些和尚不體念他,就說像森林中野獸,晚間不睡一直叫。這是自己的過失,卻以為是他人的過失。我們要常常思惟:自己的過失,不是他人的過失,是自己的煩惱,把他人看成有過失。指責他人過失,自己的福德會損減;觀他人功德,自己的福德也會增長。所以要觀他人功德,不要看他人過失。

先治重煩惱     如果自己的貪心、瞋心、痴心很重,先要對治重煩惱。對治貪心,觀世間的一切過患,以及修不淨觀。譬如對物質起貪執,要修無常;對人起貪,那就修不淨觀,觀色身不過三十六不淨物。例如貪喝酒,那應該想喝酒的種種過患,而無一點益處。所以對於貪執的境,觀想它的過患,自然不會再起這種貪念;我們所貪的事物,往往都不是好的,是從無始以來,受到貪心的熏習,而生起的一種執著。觀想貪境的過患,貪的力量就會減弱;貪煩惱不生,心就可以平靜,修持容易得到效益。以瞋心來說,嫉妒他人的知慧、權力、財寶,常懷這種心,就無法好好修持。如果常起瞋心,對瞋心所緣境,觀想他是無始以來做過我的父母,對我有無量恩惠;另外要以慈憫心對治,自然瞋心不會再起。如果痴心重時,要多聽聞,多思惟學習,痴心慢慢減少。有的人一遇違緣,常常胡思亂想,像這種人應修取捨。我慢心強的人,思惟自己沒有功德,自己有很多缺點,要修緣起及界分別。所以,先對治重煩惱是非常重要的。在修行之前,要先觀察自己現前生起甚麼心,若是煩惱心,要立刻對治,不然修行就無法安住在所緣上。

不求於果報     修學佛法一段時間,可能會想:希望我以後名聲遠播,可以得到他人供養。有的自己有點修持,可能會想:希望可以把自己的修持告訴別人,令他們尊敬我,禮拜我,也會供養我。然後又想很快得到神通,立刻成為很厲害的人,有些又希望自已立刻見到本尊示現。若是這樣修行,巳經走偏了,那時所修的果不會很好。真正的修行者,不是為名利,要生起的念頭,是在修行過程中,即使沒有飯吃,淪為乞丐我也願意。我們祈願希望成佛,得到解脫,這是可以的,但不能摻雜貪念的慾望。果必似因,應該想:我現在所造的業因,必然是類似的果,希望以後所感的果,是現在所造的因,我以後不可能得到無因之果。     格西本恭甲,他通常都在山洞中修行。有一天,一個人通知他,說有位他的贊助者,第二天要來拜見他。翌日早上,他很早起來,把住的地方打掃乾淨,供上供水,然後自己坐在一個墊上。他想:我已經清理的很乾淨,這位信徒來時,看到這樣乾淨,而且我要好好招待他。後來又想:我平時並未整理乾淨,早上也未燒香、供水,今天為何如此,如果為了三寶,為了佛法,那我應該每天都這樣,也不是為了修持。想一下,才知道是為了信徒,為了令供養他的信徒歡喜,所做的都是世間八法,不是為自己的修持,也不是虔誠心,而是為自己得到供養。他立刻起來拿一些灰土灑在供水上,也把屋裡弄髒,他邊灑邊說:把這塵土灑在世間八法上。他睡在床上,信徒來了問他為何這樣髒,他說平時也是如此。信徒心想上師可能另有用意,供了一些東西就走了。他的上師仲登巴知道了這回事,就說:「能把塵土灑在世間八法上的,只有本恭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