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正理門論》講記十六
無常性恆隨 名常住相似 此成常性過 名如宗過說
這是第十四過類--常住相似。
謂有難言:「如前所立『聲是無常』,此應常與無常性合,諸法自性恆不舍故,亦應是常。」此即名為常住相似。
辯破者說,你立論者立下了論式「聲無常」,聲就應該與聲自己的無常性恆常不離。「此應常與無常性合」的「此」指聲,這句話就是說聲應該恆常、永遠和無常性和合不離,「常」是恆常、永遠。這就是頌子中的「無常性恆隨」。「諸法自性恆不舍故,亦應是常」,為什麼聲應該與無常性永不相離呢?因為諸法對自性都是恆常不舍的,聲亦恒常不舍無常自性,所以,這是一種常。「諸法」就是世間萬事萬物。「自性」就是諸法各自有不變的性質,這不變的性質就是自性。「不舍」就是諸法自性與諸法永不相離。「此即名為常住相似」,這種難破就是常住相似。
是似宗過,增益所立無常性故。以于此中都無有別實無常性依此常轉,即此自性本無今有,暫有還無,故名無常。即此分位,由自性緣名無常性,如果性等。
「是似宗過,增益所立無常性故」,辯破者用常住相似來辯破立論者,說立論者的式子有比量相違的宗過,但實際上立論者的式子並沒有過失,而是辯破者在立論者的式子之宗「聲無常」外強加了一個恆常不變的「無常性」,以致于陷入了似宗過的漩渦之中。也就是說,辯破者是在聲上增益了一個「聲上常有無常性」,使得聲常了。「以于此中都無有別實無常性依此常轉,即此自性本無今有,暫有還無,故名無常」,作為聲的自性的無常,是「本無今有,暫有還無」的意思,而不是說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恆常實在的「無常性」。「此中」指「聲無常」宗中,或者說是聲體中。「實無常性」指實實在在的恆有的那個無常性;「依此常轉」的「此」是指有法聲;「常轉」是恆有。這句話就是說,因為聲體上並非另有一個實在的恆常的「無常性」與聲體常合不離。作為自性的「無常」是本無今有、暫有還無的,並非有一種恆常不變的無常性。「即此分位,由自性緣名無常性,如果性等」,「分位」就是事物發生變化的時分和地位,比如說水,在北方的冬天就成為冰;「自性緣」就是以自體為緣,就是依自體而言;「果性」果性是由因而生起,法的生起都有因,所以稱它為果。根本就沒有離因之果,也沒有離開法的自體的「常住不變的無常性」。從事物生滅的時分和地位上說,無常性本是依于聲體之生滅變化而言的,就象果性是從因而生一樣,也就是諸法自體的成就皆由前因之作用而後生起一樣,決無離因之果,也沒有離開諸法自體另外有果性存在。也不是有離開聲體而有常住不變的「無常性」。 記住:常住相似就是辯破者以聲與無常既有恆常不相離性即可反立聲有常住性來辯破。
如是過類足目所說,多分說為似能破性,最極成故,余論所說亦應如是分別成立。即此過類但由少分方便異故,建立無邊差別過類,是故不說。如即此中諸有所說增益、損減、有顯、無顯、生理、別喻、品類相似等,由此方隅皆應諦察及應遮遣。
十四過類就說完了,陳那論師說,這十四過類不是我陳那說的,這是正理派足目說的,足目原名阿格沙吧達·喬答摩,這也是一個神人,傳說他曾經在三十三天學習正理,天主的妃子想勾引他,他于是把眼睛移到了足底,所以後人叫他足目。也有人說是他走路老低著頭,只看腳底下,不往遠處看一點兒,所以叫足目。這個我們知道,眼亂看的話不容易收心,在打念佛七的時候,是一個人跟一個人,後一個人只准看前一個人的腰眼兒處,這樣別踩著前一個人的鞋子就行了,這樣心不亂。因為足目是一個人,所以看腳下就行了。別人故意神化他,說他是把眼睛移到了腳底板上。 陳那論師這幾句話,就是不忘前人的功勞,不貪別人的東西說是自己的。就是不管干什麼,都不能抹殺前人的功勞。古文沒有標點,現在人各有各的點法,不大一樣,沈劍英先生是把多分標在了前邊兒,就念成了「如是過類足目所說多分」,這就成了大部分是足目說的,我陳那只是把人家的說法整理了整理,整理成了這十四過類。鄭偉宏先生是在多分前邊兒加了逗號。還有,在《因明正理門論新疏》中,原文就不一樣,不過這個《因明正理門論新疏》鄭偉宏先生說是日本龍谷大學前校長武邑尚邦教授贈給他的複印件,這是日本瑛光寺僧寶云的著作,我是沒有見過,這也是鄭偉宏說的。在《因明正理門論新疏》中是這麼說的,「如是過類似能破性,多分依彼足目所說」,這是把次序顛倒了,當然,我們不說對錯,到底怎麼回事兒,我們也不知道。《因明正理門論》上的這十四過類確實大都與《正理經》差不多。「最極成」就是獲得了大家最大程度的贊同,我陳那說這十四過類是似能破的觀點兒得到了廣泛的贊同,所以其他的諸派不妨就按我這說法來。可見陳那論師寫書也不是很倉促的,而是先把自己的說法拿出來徵求諸家的意見,最後才形成文字的。「即此過類但由少分方便異故,建立無邊差別過類,是故不說」,「即此過類」指前一句的「余論所說」,就是其他論師的說法,其他論典的說法,主要是古因明師的說法。古因明論中各種過類的設置只是根據沒有一定的標準的一點兒差異而建立的,由于只要有一點兒差異就設立一種過類,于是差別無窮,過類也就無窮。所以,《因明正理門論》不那麼說。「如即此中諸有所說增益、損減、有顯、無顯、生理、別喻、品類相似等,由此方隅皆應諦察及應遮遣」,這是陳那論師舉出了在《正理經》中有而《因明正理門論》中不取的過類,說比如增益相似、損減相似、有顯相似、無顯相似、生理相似、別喻相似、品類相似等。說象這些過類我們都要詳細地審察予以刪訂。「方隅」就是全部中的一部分。「諦察」,諦視審察。
諸有不善比量方便作如是說,展轉流漫,此于余論所說無窮,故不更說。
「諸有不善比量」就是那些不好的比量式,沈劍英先生說是似能立,我懷疑是印刷的錯誤而已,因為在總說時是「此意謂,正理論于諸種似能破由少分差異而一一分立」,可到下邊解說「不善比量方便」時說成了「指似能立」。還有沈劍英先生把「方便」與「不善比量」連讀不好,這個「方便」與下邊兒的「作如是說」一起讀好些。鄭偉宏先生說「不善比量」是似能破。「方便作如是說」,根據它們的少分差異給分立各種誤難,指足目把那些似能破根據它們的不同給分成了二十四種。在《正理經》中有二十四種誤難,就是把錯誤的辯破分成了二十四種。「展轉流漫」,廣為流傳。「此于余論所說無窮,故不更說」這些過類在其他因明論典中越衍越多,不勝枚舉,我在這里就不多說了。「余論」指《因明正理門論》以外的論典。
又于負處,舊因明師諸有所說,或有墮在能破中攝,或有極粗,或有非理如詭語類,故此不錄。余師宗等所有句義,亦應如是分別建立。如是遍計所執分等皆不應理,違所說相,皆名無智,理極遠故。
「負處」就是過失,又叫墮負。「墮在能破中攝」指有的墮負是真能破的對象,也就是缺減過或支過,這在似能立中已經說過了。「極粗」是蠻不講理,就是有的人在辯論時蠻不講理,現在這種情況最多。沈劍英先生說「極粗」是指分類極為粗雜,如無著對負處的分類就極為粗雜。「非理如詭辯語」就是詭辯,把黑的說成白的讓你一下子還找不出毛病來,當然,它只要是詭辯,肯定能找出來。「余師宗等所有句義,亦應如是分別建立」,「余師」就是外道,我們看陳那論師對外道的態度並不是象我們有些人一樣,總是蔑視,陳那論師還是稱他們「師」。「句義」是宗、因、喻等句義,也就是所量,這里指外道所立的宗義,被陳那論師破斥的宗義。「分別」就是思量、識別事物的自性。外道所說的宗等句義也是這樣按照虛妄分別而建立的。「如是遍計所執分等皆不應理,違所說相,皆名無智,理極遠故」,「遍計所執」就是唯識說的遍計執性。「所說相」的「相」是指事物的自相。「無智」與正智相反。「理極遠故」的「理」指佛教的真如之理。這一句話說,外道之所量只是遍計執,不合真理,違背事物的自相,不是正智,與真如之理甚遠。
又此類過失言詞,我自朋屬論式等中多已制伏。
「過失言詞」指上述古因明師所說的各種負處。「朋屬」就是歸屬。這一句話是說,我之所以不取各派所說的負處,是因為已把此類過失言詞大都歸屬于宗、因、喻等的過失論中闡述了。陳那論師不象古因明師一樣專門對負處進行論述,不說它們了,他的理由就是說我把它們劃在宗、因、喻各種過失中去了。就象商羯羅主菩薩在《因明入正理論》中把十四過類給取掉了一樣。 關于古因明師以及外道的墮負,我介紹一下,也不詳細說。因為陳那論師略掉了,我就稍說一下。墮負就是失敗,在論辯的時候失敗了,怎樣才算失敗呢?解說這個的就是墮負,專門研究墮負的就是墮負論。 在《方便心論》中,關于墮負有這麼幾種情況。一個是理由不對。關于理由不對呢,《方便心論》中又分三種情況來說,一個是語顛倒。論中舉的例子是,「如言『想能斷結』」。這句話中的「結」就是煩惱,這是佛教常說的詞彙,「斷結」就是斷煩惱,「想」就是動腦筋。我們都知道,慧劍斬煩惱,就是說,斷煩惱憑的是智慧,也就是說智慧斷煩惱,智慧從哪兒來,是從想而來,就是說,想是產生智慧的原因,而智慧是斷煩惱的原因,有直接原因你不說,卻說間接的原因,就是說了遠因而沒有說近因。這個就是語顛倒。二一個是立因不正。立因不正就是因支有毛病,就是似因,象不定因、相違因這些都是。三一個是引喻不當。這是喻有毛病。如「聲無常,所作性故,如虛空」,這個式子的喻「虛空」根本就沒有所作性。注意,在《方便心論》中沒有喻體的說法,所以,引喻不同只是例子。這是理由不對的情況。 還有一種是論辯時智慧短缺,就是笨。這有好幾種情況。一個是「應問不問」。這就象在戰場上沒有把握住時機,該出擊時沒有出擊,以致于失敗。二一個是「應答不答」。就是對方提出問題而自己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論辯時一般是三說,就是一個問題要說三次,人家說了三次,公證人已經聽明白了,而自己還沒聽明白,沒法回答。這里應該注意一點兒,就是對方問的問題是非正問,比如他問世界開始以前是什麼,象這樣的問題,根本是問得就有問題,但你也不準不回答,你得指出他不對的原因。三一個是「三說法不令他解」,就是羅哩羅索說了半天了,可還沒有說清楚自己的問題到底是什麼。自己說了三次,不但對方沒聽明白我的問題是什麼,而且公證人也沒聽明白我的問題是什麼。也或者是自己實際上沒多深兒故意裝作高深,說些讓人聽不懂的話來顯示自己高深。這樣使人聽不懂也不行。第四是「彼義短缺而不覺知」,就是說對方實際上已經輸了,可自己一時沒有覺察,還在辯論,你接下來的辯論就是畫蛇添足。第五是「他正義而為生過」,就是對方本來沒有錯而自己說人家錯了。第六是「眾人悉解而獨不悟」,就是對方的主張聽眾都聽明白了可你還沒有明白。咱們看這幾種情況是不是顯得亂糟糟,分得不是十分的合理。 第三種是在答問時沒有針對性。這有兩種情況。一個是違錯。在《方便心論》中說,辯論的雙方要遵從三同原則,就是「說同」、「義同」、「因同」。關于「說同」,比如你說「聲無常」,我不明白,我就得問「聲無常是什麼意思」,這就是「說同」;「義同」就是指雙方對于一個概念的定義是一致的;「因同」就是指真正了解對方之所以這麼說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在辯論時,如果違犯了這「三同」的任意一個就是違錯。二一個是不具足。不具足是指在辯論時對于剛才說的三個同缺少任意一個。但是在《方便心論》中特意有個交代,說若對方先給你聲明了,說自己沒有把握完全滿足「三同」,可你仍然問,在這時如果對方在回答時三同有所欠缺,這不算墮負,要是對方沒有事先聲明而直接回答,不合三同就算墮負。 第四種是因為不善于辯論術。有六種情況。一個是「語少」,就是說缺支,五支論式不全。二一個是「語多」,說話羅索。比如說「聲無常,所作性故,勤勇無間所發故」,這就羅索了,這兩個理由只有一個就夠了。第三是「無義語」就是說廢話,也就是常說的跑題。第四是「非時語」,比如說人家今天與我辯論,把我辯輸了,下去後我想了想,說,當時我要是這麼回答的話就好了。這時提的理由就是非時語。第五個是「義重」,就是重複。重複有兩種,一個是音重一個是義重,咱們留意一下,經常有這樣的事,一個人說話老兩遍,下去留意一下,這就是音重。這里說的是義重不說音重。第六是「舍本宗」,就是轉換論題。 這是《方便心論》中的說法。在《正理經》中又不大一樣。因為《正理經》是沈劍英先生翻譯的,附在他的《因明學研究》的後邊兒,用語是現代用語,很明白,本來是不必介紹的,可我清楚得很:我說讓大家下去找來看看,肯定是白說,你們不會去看的,我還是說一下。 《正理經》中說負處總共有二十二種。一是壞宗。「把反對者提出的反喻的性質放到自己的實例上加以承認時就是壞宗」。什麼意思呢,比如說,我立聲常,因是無形象故,喻是虛空。反駁者就說,如果聲音與虛空有同樣的性質就證明它是常的,要是與聲音有不同的性質的話,就可以說聲音無常了,聲音是所作的,虛空不是所作的,聲音是感官能覺知的而虛空不是,所以,聲音是無常的。我就說,我說的是與常同性質的,只要與常同性質的事物自然就是常的。反駁者就說,以常同性質者為因是不定因,因為無形象因也有與無常同性質的,比如快樂,所以你用無形象來證聲常是不行的,可是要是在性質上完全不同的話,就一定能顯示出所有無常的事物與常的事物均分離,所以,我從聲與虛空的分離(不相混淆)來成立聲無常。我就說,我也相信聲上有所作性,凡常的事物都非所作。這樣一來,我就是把對方反喻的性質(所作性)放在了自己的實例(虛空)上,這就是輸了。 二是異宗。就是換了話題。咱們本來在辯論一個話題,辨著辨著你的話題跑了,這你就輸了。 三是矛盾宗。就是你的宗與因相矛盾,這你也輸。比如說你立「聲常,一切無常故。」 四是舍宗。你看辨論沒有贏的希望了,就說我不給你辨了。這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見到,就是抬槓,這抬槓輸了也沒什麼,既然覺得贏不了了,就不辨了。 五是異因。改變理由。我本來立了一個論式,受到別人強有力的挑戰後,我趕緊把論式的理由作了調整,這樣的話,其實就是把自己的論式換了,這樣也是自己輸了。 六是異義。就是說自己說的論式,其因與宗根本就沒有關系,八桿子打不著。比如你立:聲常,色等五蘊十因緣。宗有宗的含義,因有因的含義,二者沒有任何聯系。 七是無義。「欲論義時誦咒,是名無義」,就是說的話沒有意義,比如我立這樣一個式子:聲無常,人、口、手、丈、尺、寸故。這人、口、手有什麼意義呢?它又能說明什麼問題? 八是不可解義。就是說你立的式子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是什麼意思。 九是缺義。就是你的話前後不連貫,不統一。 十是不至時。這是次序顛倒,本來是宗、因、喻、合、結,你要是顛倒了次序,這就不行。但這只是沈劍英先生的說法,《正理經》上說是把論式顛倒過來說,人家富差耶那的《正理經疏》只是說「在由宗等組成的論式上,按其特徵和根據對象來說存在著順序,因此,把論式倒過來說,論式的語句就會失去時態」,這個呢,因為是沈劍英先生自己的譯本,也只有這一個譯本可以參考,所以,我懷疑不通也只能是懷疑,拿不出證據。沈先生是拿日文本譯的,他說所據的宮阪宥勝教授日文本曾參考多種梵文原典和英、德等本,沈先生「恐繁不錄」,這我就沒辦法了。等我有機會見了日文本或者其他什麼本子以後,就有發言權了。 十一是缺減。就是五支不全。 十二是增加。就是說得太多。比如,你立聲無常宗,因支是所作性故和勤勇無間所發故。這就是增加。 十三是重言。說了一遍以後再說一遍。有聲重、義重,世親菩薩還給弄出個義準的重複,叫「重義至」。聲重如「聲無常、聲無常」,說了兩遍。義重如「眼、目」。重義至如「生死實苦、涅槃實樂」。 十四是不能誦。人家立了論式以後,你無法回答。這你就輸了。 十五是不知。人家的主張連聽眾也明白了,可你還沒有聽明白。就是笨。這是聽不懂別人的意思,剛才的不能誦是聽懂了別人的意思無法回答。 十六是不能難。這個不能難與不能誦差不多。不能誦是對方的問題你不能回答,而不能難是對方的主張你不能破斥。 十七是避遁。就是我看不行了,我就找藉口避開。象程咬金打仗一樣,看打不過了就找個藉口:我要拉屎。然後他就蹲下來不起來,你也不好意思在人家拉屎時殺他,他非等救兵到了他才出來。這不行,你要是拉肚子咱就乾脆不在今天辨,你要是在今天辨了,就得忍著。這個與舍宗不一樣,舍宗是說我再給你辯了,乾脆不辨了,而這個避遁是說我暫時不給你辨。 十八是認許他難。在對方的辨破下我發覺自己的論式有毛病,但我卻在承認自己的論式有毛病時也說對方的論式也有同樣的毛病。 十九是忽視可責。就是說,對方已經輸了,可你沒有覺察,使得公證人指了出來,這就是你輸了。 二十是責難不可責難處。人家沒有輸你卻說人家輸了。 二十一是離宗義。立了自己的觀點兒,可是我在論述時卻是不加限制地任意說,超出了自己所立的觀點兒。就象南懷瑾講課一樣,講了個云天尛(河南方言,就是發揮得離題太遠了)。 二十二是似因。就是錯誤的理由。 至于詳細地內容,大家可以自己看。另外,在《如實論》中也有墮負論,說了二十二種,不過給《正理經》相差無幾。當然也是有不同的地方,象《正理經》中的不至時,在《如實論》中說是「立義已被破,後時立因,是名不至時」。
又此方隅,我于破古因明論中已具分別,故應且止。
這個「方隅」也有舉一反三的意思。這方面的問題我在其他破古因明的論述中已經解說過了,所以,到此就該停筆了。
為開智人慧毒藥 啟斯妙義正理門 諸有外量所迷者 令越邪途契真義
「慧毒藥」,把智慧作毒藥讓你吃。這個比喻也是怪怪的,前一斷時間我聽了宗薩仁波且的《覺悟的戰士》,里邊兒的話也是這樣,比喻都是怪怪的。毒藥你一沾就要命,把智慧當毒藥,你一沾馬上開悟。我們常說邪不勝正,但在現實中邪的力量總是風風火火,人們欣賞風風火火,于是陳那論師也把《因明正理門論》弄得風風火火。「啟」,開啟,開啟什麼?「妙義」!憑什麼開啟妙義?《正理門》!「諸有外量所迷者」,「外量」指外道的理論。那些被外道的所量迷惑的人,「令越邪途契真義」,讓他們超越邪途回到真理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