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類學 十一
《攝類學十一》
雪歌仁波切講授,潘信慧翻譯(2003/12/20)
今天來看應成的部分,中文是在558頁(新版課本在152頁)。這堂有關攝類學的課程,主要在介紹攝類學當中所使用到的名相,我們在這裡比較難像三大寺僧眾用實際辯論的方式來學習。如果用那種方式來學習有二個難點,第一在於學員本身,第二在於我們的時間也不足夠。所以,這堂攝類學的引導方式以介紹攝類學中所使用的一些名相為主。
所謂「應成」,是指如下狀況:通常,我們的心態是處在一種顛倒的狀態中,因此我們應該要去調服、改變這種顛倒的狀態,將心循序由「顛倒」的情境帶入「猶豫」的狀況,再從「猶豫」的狀況引入「清淨」的狀態。也就是說,如何才能使我們顛倒的心得到轉化?當我們的心執著一邊時(執著常、斷任一邊時),如何不執著一邊,而把此心的執著給轉化所使用的理路,就叫做「應成」。另外,若欲去除二邊的執著,就必須依
「正因」或「正能立」來破除。
而「應成」這個名相,如果是什麼什麼前提,就會變成怎樣怎樣的結論,也就是說,當你所說的內涵有所錯誤時,如果依你所說,它就會變成怎樣怎樣,將會變成如何如何,這種警示的、提示的,甚至帶有一種警告意味的提示,就叫做「應成」。透過「應成論式」我們能夠破除什麼呢?譬如一個執著「聲音是常法」的顛倒見解之人,他雖認為聲音是「生起」的,但又認為聲音是「常法」。為什麼他認為聲音是「生起」的呢?理由是聲音是透過上下顎、舌頭或聲帶而傳出來,所以聲音是「生起」的。可是聲音生起之後,它卻住於虛空,這是這個人的錯誤的想法,因為他認為聲音是住於虛空之故,所以是「常法」。對於內心有這種錯誤認知的人,即可透過「應成論式」告訴他錯誤所在,也就是說,如果認為聲音是「常法」的話,那麼聲音就應該不是「生起」的,這就是「應成論式」。以此例子而言,應成論式如下:
「有法聲音,應非所作性,因是常法故」
或「有法聲音,應是無為,因是常法故」。
此人本身認為聲音是「生起」的法,住於虛空當中,所以是常法。對於此人即可用以上的應成論式來破除他執聲音是「生起之法」又是「常法」的顛倒心識。
再舉個例子來說,某人總認為:「明天再學法吧!明天再修行!」,如果依這種想法,無論哪一天,不管任何時候,他總是認為:「明天再學!明天再學!」對這種人而言,「(今天將會)死亡」的時間,會比「明天『更早到來!為什麼呢?因為他總是說:「明天再學!明天再學!」,但是他所謂的「明天」總是無法真正到臨,可以確定的是,他絕對無法得到「真正可以修法的時刻」。因此,我們要如何消除這種推延的顛倒心態呢?答案就是用上述之應成論式!
總是覺得「明天再學法」即可的心態當然是一種顛倒,如果用上面所舉的應成論式來破除其顛倒,我們可將「明天再學法」安立為「因」,既然此人一直認為「明天再學」,那麼「今天將死亡」的時刻必然會比「明天」更早到來。為什麼?因為就算這個「明天」到了,他還是說:「明天再學」,那個「明天」到了,他又說:「明天再學」,明天又明天,沒完沒了的推延下去,可見「可以學法的今天」是絕對到不了!因此,我們可將「應成論式」安立為:
「今天學法,應非所知,因你一直在期待著明天之故」
或者也可這樣地安立一個「應成論式」:
「有法你今天要學法,應非所知,因你一直期待著明天再學法,這個心態是正確之故」
透過以上的應成論式,可向對方警告他的心態是錯誤的,為什麼?請看論式一開始指出「有法你今天要學法,應非所知」(意思指:要你今天學法是不可能的事),此時對方一聽一定會覺得很刺耳,絕對無法接受,必定會急起直追地回答「何故?」,接下來,便可告訴他「原因」,因為你一直期待著明天再學法,這個心態是正確之故」,雖然你是從反面的角度來講,但對方一聽到耳裡,一定會覺得他的心態是錯誤的。
這樣的應成論式可破除、損害什麼呢?它可以破除「明天再學法」的這種顛倒心識,這樣的論式即稱「應成論式」。教材中所舉的例子:
「有法聲音,應是無為法,因是常法之故」
透過這樣的應成論式可破除什麼呢?它能破除「執聲音是常法」的顛倒心識。以上的講解雖已可使我們瞭解何謂「應成論式」,但為使大家更熟悉之故,請各位覆念幾次,練習內容有二:
「有法聲音,應是無為法,是常法之故」
「有法雪歌比丘,今日學法應非所知,因汝認為明天再學法的心態是正確之故」現在先練習幾次,先練習:
「有法聲音,應是無為法,因是常法之故」
以下再練習:
「有法雪歌比丘,今日學法應非所知,因汝認為明天再學法的心態是正確之故」(請各念五次)
請大家將雪歌比丘換成自己的名字再練習幾次,大家對煩惱無明不用客氣,要用應成論式將其破除。
透過「應成論式」能夠去造成一種破除及減損,而我們所要破除、減損的是什麼呢?即是所有的煩惱,因為所有的煩惱都是一種顛倒心識,故可用「應成論式」來破除。另外,如同破除執聲音是常法的顛倒心識一般,我們可以用上述的應成論式來破除心中的常執及我執等錯誤見解,我們心中存有常執、我執的顛倒心識,這些顛倒心識,自然可用應成論式來破除。
在我們的教材中一再看到「有法聲音,應是無為法,是常法之故」,我們會經常看到這一個應成論式。我們剛剛所舉「有法雪歌仁波切,今日學法應非所知,因汝認為明天再學法的心態是正確之故」這一個論式較長,而且又不是我們未來能夠在教材當中一再看到的,所以我們現在還是以教材當中的「有法聲音,應是無為法,是常法之故」這個論式來做解說。
以某人執著聲音既是有為又是常法來說明。此人除了一味地執著聲音是常法之外,同時也執著聲音是「生起」的有為法,因為他認為聲音是透過上下顎、舌頭、聲帶等等這些因緣組合而「生起」的一種有為法,所以他認為聲音是所作性,但他又執著聲音是常法,他內心一直存在著這種顛倒心態。我們清楚他心中這二種認知本身就是相違的,「聲音是所作性」與「聲音是常法」,兩者相違,因為「所作性」跟「常法」相違。對於執著「明天再學法」的人而言,其實他的內心中還是存在著「今天可以學法」的心態,只是並未察覺罷了。「今天可以學法」跟「今天沒有學法的時間和機會」這兩者本身是矛盾、相違的,而此人心中「明天再學法」跟「今天可以學法」這兩者其實同時存在,這時就要透過應成論式來破除他的顛倒執著,我們要去破除「明天再學法,這個心態是正確的」這個部分。以剛才所提「有法聲音」應是無為法,是常法之故」,透過這樣應成論式,來破除對方認為聲音是常法的執著,甚至可以將「聲音是無為法」的這個顛倒識也破除掉,要如何去安立這樣的論式呢?
「有法聲音」應非所作性,因汝認為聲音是常法的心態是正確之故。」用這樣的論式可破除及點醒對方執著聲音是常法的觀念是不正確的。透過「聲音是非所作性」這樣的一個安立,來破除對方執著聲音是常法的顛倒狀態,這種破除的方法有二種:
1.告知對方「聲音是所作性」是錯誤的,因聲音是常法之故,從這一點來破除他認為聲音是常法的執著。
2.告知對方「聲音是常法」是錯誤的,應成論式可安立為「有法聲音,應是無常法,因是士夫所作之故。」
因為對方接受聲音是「生起』之法,是士夫所作之法,故後陳可直接安立為「因是士夫所作之故」,從此論式即可告知對方聲音應是無常法,因對方已接受聲音是「生起」之法,聲音是「生」之故,透過此論式可破除對方對常法的執著。
透過以上提及之二個論式,可破除對方執著聲音是常法的顛倒心識。
以「有法聲音,應是無為法」來告知對方,這時,他一定無法接受,必然會回答「何故?」,這時我們可再進一步說明「因聲音是常法之故」,屆時,對方只能沉默以對,此時,論式便能對他執著聲音是常法的觀念產生動搖的效果。我們再從另一個角度來舉例說明。當我們說「有法聲音,是無常法」,這時對方一定會問「何故?」,我們再進一步說明「是所作性故」,此時立宗者(答辯者)將無法提出一個符合義理的答辯,這種應成論式稱為「真應成論式」。
請看文558頁,戊二,立自宗,第三行:「應成論式之性相者,為建立應成論式」,再隔二行,「真應成論式之性相者,謂本身既是立論者之真應成論式,復由立論者執本身為真應成論式,卻對本論式又未能答中意義之真應成語」此處請改為「(應成語)本身具有成為真應成論式之辯論者,而此辯論者對(應成語)本身未能順應答覆之清淨應成語,此為真應成論式的性相。」
有關真應成論式的定義性相還真是蠻長的,在藏文上也很長,但不管它的定義性相是長是短,最主要的,真應成論式都是針對立宗者而言。辯論者主要分為「立宗者」跟「立論者」,此處乃指「立宗者」(答辯者),絕對不是對著虛空破除什麼,一定是針對著立宗者,要動搖他的執著和錯謬的想法,也就是破除他內心的顛倒分別。立宗者的心中一定有一個顛倒執著,而這個顛倒執著一定是他所接受的、主張的,而這個主張是有過失的、是顛倒分別的,我們透過應成論式可破除減損動搖其顛倒執著,使對方無言以答,沉默以對。因為其主張終被破除,只能不好意思,無言以答。這時,這個論式才構成一個圓滿的真應成論式,也就是說,第一,一定要有一個立宗者存在,第二,要能造成損害,對立宗者的顛倒分別造成動搖而達到破除的效果。如此二條件圓滿具足,才能達到真應成論式。在真應成論式的性相中提到「立宗者」,其實也可說是我們內心中的煩惱,內心的煩惱可說是「立宗者」。
因此我們必須懂得如何安立應成論式,如同剛才所舉例:「有法聲音,應是非所作性」,此時,因為他的主張並非如此,對方必定會回答:
「何故?」,此時立論者必告訴他「是常法故」,此時,立宗者無法回答,若依規定,只能回答:「不周遍」或「因不成立」,但這二個他都不能回答,因為如果他回答「不周遍」或「因不成立」,等於是破除了自己原有的主張,只能無言以對,這種狀況稱「未能順應答覆」。
透過此真應成論式去破除對方內心的顛倒分別,例如「有法聲音,應非所作性,是常法之故」,來破除立宗者對常法的執著。立論者所持的理由可從二個角度來安立,第一、以對方的「顛倒分別」安立為理由,告知對方其所執持的顛倒理由與實相相違。比如剛才提到「有法聲音,應非所作性,是常法之故」,用「常法之故」為由,破除對方視聲音為常法的顛倒執著。因為如果是常法的話,聲音應該是「非所作性」,雖然在他的觀念中瞭解聲音是「所作性」的,只是不瞭解聲音是「無常法」,所以便以他的執著安立為「因」,以告知他的執著跟實際情況正好是違背的,來讓他了解,以破除他的顛倒執著。第二、直接以「實相」為由來破除他的顛倒執著,例如「有法聲音,應是無常法,是所作性故。」,因對方雖執著聲音為「所作性」,但卻不瞭解聲音是「無常法」,故直接告訴他聲音是「無常法」,因是「所作性」故。因為從實相來看,「無常」與「所作性」是同義的,或可告訴他「有法聲音,應非常法,是所作性故」。所以我們知道安立「因」可從二個角度著手,其一,從對方的顛倒分別來安立為理由;其二,以實際情況來安立理由,以破除對方的顛倒執著。
透過「有法聲音,應是無常法,是所作性之故」,透過此應成論式,
來讓對方既無法回答「不周遍」,也無法回答「因不成立」,對方無法做任何回答,這就是應成論式性相中所提之「未能順應答覆」。
對於應成論式的設立,歸納起來,可分二個方式安立。一為「以對方的顛倒分別來安立為因,所設之應成論式」,二為「以實際狀況安立為因之應成論式」,透過這二種應成論式來破除對方的顛倒執著。真應成論式可分為二種,請看文558頁,倒數第三行,請將其改為「此(真應成論式)又分為二種,謂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及不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
方才所提,以對方的顛倒分別安立為因之真應成語,是較有力量的方式,為什麼?因為應成語當中的遣詞用句即可讓對方感覺不太對勁,同時也可迂迴攻擊他的顛倒分別。
所謂安立應成論式的兩個方式,一種是較有力量的,另一種是較沒力量的。例如:「今天學法,應是不可能,因明天再學法的心態是正確的」,這樣子的應成論式直接將對方的顛倒心態安立為因,這時具備強大力量可直接攻擊到對方的邪見及顛倒執著,這種聲音聽起來比較刺耳,可直接點醒對方,另外一個,「明天再學法,這個心態是顛倒的,因今天也是可以學法。」,這種以實際狀況為因的論式,就顯得溫和婉轉多了!這時對其所執著的顛倒分別不會造成直接的損害。
剛才所提「今天學法,對你而言是不可能的,因你認為明天再學法的心態是正確的。」,這種應成論式具有直接的殺傷力,此論式除了損害力強,更可引發正確的理由。故此類應成論式可稱為「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
真應成論式可分為1.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2.不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就如方才之「有法聲音,應非所作性,是常法之故。」的例子。此應成論式直接損害到對方執聲音為常之顛倒分別,又同時引發聲音若是所作性(有為法)則應該是無常,直接讓對方了知聲音一旦是常法,則必定是非所作性。應成論式的安立「有法聲音,應非所作性,是常法之故。」,透過此真應成論式,不僅僅直接讓對方瞭解
聲音一旦是常法的話,則必定是非所作性,同時間接地讓對方更加了解聲音如果是所作性,則應該是無常法。它同時引出另一層次的理由、另一個因,此種便稱為「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
在應成論式的篇幅當中,最重要的就是真應成論式的定義,真應成論式的設立方式有二個角度。以下則還會提及更多,比如,引發能立或引發本身正確之應成論式,其中又可分二種:1.引發反體自類之真應成論式2.引發反體他類之真應成論式。此外,還有很多種,但這些並不那麼重要,又比較麻煩,只要瞭解剛才所提應成論式篇幅中,最重要的部分即可。
我們瞭解安立真應成論式可分為1.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2.不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此二種真應成論式的安立就如方才所提,一個是以「對方的顛倒分別」為理由來安立應成論式,另一個即是以「真實狀況」為理由來安立應成論式,前者為「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後者為「不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事實上我們的心續充滿了各種煩惱,這些煩惱都是顛倒心識,直接以「顛倒心識」為「因」所安立出的應成論式,就是「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若以「真實相狀」為「因」而安立應成論式
則是「不引發能立之真應成論式」。
姑且不提我們未知的部分,光是我們已知的部分,就有很多與實相相違的事例。換句話說顛倒心識必與實相相違,這點是確定的,只是顛倒分別與實相之間相違的狀況為何?是直接或間接?由相違的程度深淺不同,故真應成論式「因」的設立,也可有千百種不同。
既然提到應成論式,我們就要懂得如何去使用它。以下我們來了解辯經時所須注意的事項、如何辯論及辯論的方法。我們來看文568頁(161頁),丁二,附講立論者、敵論者(立宗者)、證者(證人)。立論者是出題的人,敵論者(立宗者)即是答辯者,證者即是證人。
藏語中把立論者稱為「前辯論者」,敵論(立宗者)稱為「後辯論者」,前者指出題的人,後者指答題人。為什麼立論者稱前辯論者呢?因為他必先出題,後者才能回答,如果沒有出題,哪來的後辯論者可以回答呢?
有關「立論者」、「立宗者」、「證人」之說明即如上所述。現在來看569頁(16l頁),戊二,辯論。辯論提到「對何者展開辯論」,能引發辯論的對象可分鹹三種。第一種為「以經驗證知為現實(現見事物)」,我們可改為「以經驗證知之現前(現見事物)」,這裡指將「現前法」安立為因,就可以來辯論了!即可安立為應成論式來辯論!第二種,所要辯論的是屬於「隱晦法」的部分,要了解「隱晦法」,必須以「正因」為「因」,透過「正因」來了解,所以是「依因而證知之隱晦法」。第三種是對「極隱晦法」的瞭解,此時不能再依正因來了解,而要以「教」,引經據論來作為「因」來了解。「依信許因而證知之極隱晦法」,是「以教法為因」。
對於執一邊的顛倒分別,或是執二邊的顛倒分別,應如何去破除呢?如執二邊的顛倒分別,應如何破除、該如何安立其應成論式呢?我們現在要說明的就是這個部分。
在應成論式的安立上,對於執一邊的顛倒心識,也就是內心已有所主張、有其執著的部分,如何去破除其執著的部分,應成論式有其安立的方法。另外一種,「執二邊的顛倒心識」,對於這一個猶豫心識,或指他並沒有很強力的主張什麼,而處在一個「優柔寡斷」、「猶疑」的心態中,這時必須一直用「何以故」、「何以故」來問他,以破除他對「二邊」的猶疑不定。
所以在辯論時,論式裡一定要有「因」,如果論式裡沒有「因」,就好像一個上戰場卻手無寸鐵的人一般。
另外,在所安立的「應成論式」中,「因」與「後陳」一定要有周遍的關係,如果二者不具周遍的關係,就如同一個上戰場的勇士,雖有武器,但卻斷了手一般。
在辯經時,用語一定要清楚、明確,如果用語不清楚,不明確的話,
會造成原本要透過辯論打開的結不僅不能打開,還製造出更多的結。這樣會使出題的人覺得越來越難立論,立宗者也會越來越難回答,到最後會變成二個人都不知道在講什麼。辯論時「動作詞」、「關係詞」的詞句一定要清楚、明確。在三大寺,辯論過程中,如果立論者用詞不清楚、不明確,會被別人笑說:「老阿伯,你到底在說啥米?」,會被調侃成一個上了年紀又話說不清楚的人。因此在辯論時,「因」、「後陳」、「有法」一定要很清楚,不要混雜過來又混雜過去,否則你會被別人形容成一個說話含糊不清的「老阿伯」。
請看文570頁(162頁),庚二,辯論法之支分,辛一,提問及答辯。辯論時,首先最重要的是如何提問,如何出題,提問要注意到什麼呢?
1.謂問差別事:「差別事」,即是「有法」的部分,如「有法聲
音」。
2.謂問其上之差別法:也就是「後陳」的部分,如「應是無常法」。
3.謂問彼之理由:即「因」的部分,其「應是無常法」之原因是什麼呢?何以是無常法呢?「因」要安立起來,這就是「謂問彼之理由」。
也就是一個完整的辯論必須有三個部分
1.提問其「差別事」(「有法」)
2.提問「差別事」的「差別法」(「後陳」)
3.提問之所以有這樣子的差別法的理由為何(「因」)
剛才是說明如何提問,現在說明「答辯」,答辯法有三,請看文1.謂答一頭(請改為:謂答一端)2.謂分別答3.謂沉默以答(平等而答)。
1.所謂「謂答一端」是什麼呢?如方才提:「聲音是所作性」,毫無疑惑地確定它是所作性,不需再猶豫,或再做「非所作性」的回答,聲音是所作性這一點是非常確定的,此種答辯即「謂答一端」。
2.「謂分別答」是什麼呢?指一旦「有法」建立出來時,而「有法」本身具有多種甚至多層涵義,必須弄清楚它所指的到底是哪一層涵義,才能作答,如果尚未弄清其中涵義,幾乎就無法答辯了!比如說:「利根、鈍根的所化機」,此處提到的所化機是利根呢?還是鈍根?這時就必須去問是大乘的利根鈍根、還是小乘行者的利根鈍根?或者依「現觀莊嚴論」的定義詮釋,才能把這個所化機名之為利根或鈍根。因此,所提的利根鈍根具有多層不同的涵義,必須弄清楚,所指的是哪一種層面的利根鈍根。比如:若說某人不是鈍根,以聲聞行者而言’他絕對是鈍根,但若說:「某人應是鈍根」時,這時應回答:「他在聲聞行者中是鈍根,但一般而言,他絕對不是鈍根」,所以回答方式有二種以上,這叫分別答。
3.既非答一端,也非分別答,稱「平等而答」。如「有法所知是常法」,所知是常法,但凡屬所知者並非都是常法,所以它既不是問哪一個所知,也不是分別答,也不是答一端。因為它並沒有說「凡是所知,都是常法」,只是中庸地提「所知是常法」,它也非分別答,因為它沒有進一步解釋哪一種所知是常法,哪一種所知不是常法,另外它也不是答一端,如果是答一端,應說:「凡是所知,都是常法」,它也沒如此說,只是居於中庸而回答,這是平等而答的一種狀況。其次,所謂「平等而答」也可以是一種不給予正面的回答,它的回答可以帶有猶豫的情況。比如說有人問:「您的上師是佛嗎?」這時,你說是也不對,說不是也不對,這時的答案就可能可以用「平等而答」的方式而帶有猶豫的口氣,另外,在辯經的環境裡,常常會有人問:「在你的面前有沒有食肉鬼?」,這時你也無法直接回答「確定有」或「確定沒有」,這類的答案就是屬於「平等而答」。還有像在樹林中,你看到很多野獸動物跑過去,隨後來了一個獵人,問你有沒有看到什麼野獸動物,這時你若說看到,他一定會追過去殺,你若說沒看到,又變成是一種妄語,這時你的回答很可能也只好是一種「平等而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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