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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類學 三

攝類學

(第三講)(06,01,27,09)

賽康仁波切講授潘信慧翻譯,2003/09/20

因明的學習,在正式辯論之前,有一段前行—擊掌,並念“迪…如是有法”。“迪”是文殊菩薩的種子字,念此種子字的意思是召請文殊菩薩的心智,祈請加持讓我們能具有文殊菩薩般的智慧以講聞佛法。

辯經時立量者(出題者)先擊掌一下再念“迪…如是有法。”隨後才出題辯論,這是辯經的次序。立量者設立出一個有法,開始對立宗者(回答者)說:“有法…應是…。”這是第一種出題方式;第二種出題方式是:“有法…其意思是…應周遍。”;第三種方式是先引“一段經論內容,應無涵義可安立。”用這三種方式問對方。

現以實例練習:

出題者(立量者):有法名為永作者(一法師名),應是出家眾。

回答(立宗者):認同。

出題者:何以故?(為何是)

回答:具有比丘戒或沙彌戒之故。

出題者:只要是具有比丘戒或沙彌戒者,就應周遍是(一定是)出家眾。

回答:認同。

有法既已設立,後陳就是用以成立(支持)有法的,而因則是成立後陳的理由;一定要舉出一個原因或理由,此即是辯式中的因。所以只要有一個問題,就必定有因可以設立出來,透過這種方式深入問答,就能把疑惑釐清,深入真相。就上例回答者說:“具有出家戒之故”,由此出題者馬上又可依之設立有法,即:“有法破戒還俗者,應是出家眾。”,回答者說:“何故”,出題者說:“具有出家戒之故”。回答者說:“不周遍”。這一段辯論中,回答者一開始就已認同只要具有出家戒就一定是出家眾,但最後卻又否認,所以這時候出題者就會以調侃的方式告訴回答者錯了,這個方式是:“迪…,三轉!(迪,還是文殊菩薩的種子字,三轉是調侃回答者好象轉了三圈,昏了頭之意。)。

接上例:

出題者:迪…,三轉!有法破戒還俗者應是出家眾,因具有比丘戒之故。

回答者:不周遍。

(針對出題者所舉出的因,回答者有二種方式回答,1.不周遍(不一定),2因不成立。)

出題者:何故不周遍?

回答者:具有比丘戒者不一定是出家眾。(已與之前的回答矛盾)

此時出題者必須重述一次回答者的話“具出家戒者,應不一定是出家眾”,回答者一定只能答說認同。此時出題者會再次調侃回答者說:丟臉,丟臉!(藏音:哦——剎)。

西藏有二句形容正在進行辯經者的話,就是“臉比巖山黑,心較雪山白”,巖山的表面凹禿不平,極為險惡,令人望之生畏,用以形容辯經者兇悍的表情,而不是指膚色很黑;雪山皓皓,純潔鮮白,用以形容辯經者進行辯經的純正動機。因此,辯經時的用語都是採強勢和挑釁的語氣,不使用詢問語氣”嗎”這個字,而是始一出題便很強勢、很主觀的說:“有法…,應是…。”,而辯經規矩中,也制定回答者針對後陳只能答說認同或何故(表示不認同,反問出題者理由為何)?大家再重新練習。

出題者:有法名為永作者,應是出家眾。

答:認同。

出題者:為何是?

答:具有出家戒故。

出題者:具有出家戒,應周遍是出家眾。

答:認同。

出題者:迪…三轉。有法破戒還俗者,應是出家眾。

答:何故?

出題者:因為具有出家戒之故。

答:不周遍。

出題者:何故不周遍?

答:具有出家戒者,不周遍是出家眾。

出題者:具有出家戒者,應非周遍是出家眾。

答:認同。

出題者:哦---剎,哦剎(丟臉,丟臉!)

說”哦——剎”二次,同時帶動作,先是右手(掌心向上)反擊於左掌心,左手(掌心向上)再反擊於右掌心。而”哦”字的中文意思是臉,“剎”字是熱,指一個人害羞到臉紅的意思。此時,出題者雖僅一人,但旁觀者皆會一齊說丟臉,丟臉!

透過這樣的辯式,可循序一一往下追問,亦即出題者先是設立有法,之後是陳述有法的後陳,回答者針對後陳回答,出題者再依所回答的內容繼續發問,如前例,若回答者不認同,則辯式如下:

出題者:有法名為永作者,應非出家眾。

答:何故。

出題者:有法名為永作者,應是出家眾。

答:認同。

出題者:為何是?

答:因得出家戒而無退失。

出題者:得出家戒而無退失者,應周遍是出家眾。

答:認同。

出題者:迪…三轉。得菩薩戒而未退失者,應遍是菩薩。

答:何故。

透過以上的辯式得知,具出家戒者不一定是出家眾,所以回答者一開始所陳述的因具出家戒的理由已瓦解,故再從另一角度出題,即”有法名為永作者,應非出家眾”,對方一定是回答“何故?”;接著出題者再說“應是出家眾”。此處的“應是”是針對對方的不認同而反向續問,所以”應是”有反問對方的意味,此時對方會回答“認同”。接著出題者再追問認同所持的理由,回答者因之前回答的理由不充分,所以這次的回答較前更為圓融了,他說;“因得出家戒而無退失”,立論者再說:“得出家戒而無退失者,應周遍是出家眾”,對方一定回答認同,立論者再以相似理由問道:“得菩薩戒而無退失者,應周遍是菩薩”。回答者反問“何故?”表示不認同。此刻,出題者可能暫不追問,而跳舞般一腳抬高,一手遮眼睛,原地繞圈,以此動作調侃對方自我矛盾。以手遮住一隻眼睛是表示對方認同“得出家戒而無退失是出家眾”,但卻不認同同理的“得菩薩戒且無退失就是菩薩”,兩者同理,卻認同一個而否認另一個,就好似人原有雙眼,卻只睜開一隻眼睛來看外物一般偏頗。

由以上的練習,已學習了兩種出題方式,一、是否的角度;二、周遍與否的角度。

接著請看課本第478頁,小理路,紅白顏色,駁他宗的部份。其實這些內容很淺顯,都是相同於小朋友的課程,不同的祇是我們的年紀比較大而已(仁波切幽學員們一默),此處的難點在於辯式本身,若能瞭解辯式,對於自已的觀察能力非常有益。現在用前二句來做辯論練習,但先將文字修整一下。有人說,凡是顏色,應都是紅。當然,依常理而言,無論誰都無法認同,但為了讓大家習慣辯經用語而故持認同的看法。

立論者:凡是顏色,應都是紅。

回答者:認同。

“有法白法螺之顏色,應是紅,因為是顏色之故。”你已承許此理周遍。由於才開始辯論而已,回答者絕不會輕易放棄自已的主張,所以會故意回答“不成立”,等於是說白法螺之顏色不是顏色,意指立量者對有法“白法螺之顏色”所陳述的理由“應是顏色”表示不認同。

接著,立量者再提出:“有法白法螺之顏色,應是顏色,是白色故”。回答者一定是回答“不成立”,因不成立,不接受,所以立量者再說:“有法白法螺之顏色應是白,因為與白法螺的顏色是同一之故”。到此階段,立量者已將白法螺的顏色是顏色的部份依理成立。

書中P479頁第三行:“若沾根本許”,修改為“若許根本式”。此根本式即“有法白法螺之顏色,應是紅,因是顏色之故。”至此,對方已認同白法螺的顏色是顏色,同時也已承許白色是顏色,於是,就可以繼續破除“凡是顏色,應都是紅”的主張,因此立量者續問:“有法白法螺之顏色,應非紅,是白故。”對方既已承許白法螺的顏色是顏色,但是白法螺的顏色並非紅色,可見得白與紅都是顏色,而非顏色都是紅。既然如此,自可成立顏色不一定是紅色,為什麼呢?因為白與紅沒有共同分,若白與紅有共同分,就必定有一種既是白色又是紅色的顏色。學習辯經時,要懂得分段來辯論,如何分段循序辯論很重要。

學到此處,學員可能產生兩種結果,一是本來就預先認定這門課很難,至此愈發覺得艱難了,心理可能會沮喪的想—怎麼這麼難。另外一種是突然懂了,而覺得怎麼這麼容易,這麼無聊。

現在做個民意調查,覺得怎麼這麼難的請舉手(現場少數幾位學員舉了手)。覺得怎麼這麼容易、好無聊的,請舉手。(有學員反應,可以選第三種嗎?)

由前例的辯論過程可瞭解,成立或陳述原因或設立理由時,至少有二種方式,一種是凡是顏色,應都是紅。此時可從顏色的支分反證不一定顏色都是紅,如青、黃、白等都是顏色的支分,但非紅。第二種是舉與紅色相反的,兩者沒有共同分的顏色。

這部份到此暫告一個段落。現在來複習“成實”。有關所知、有、存在、成實、所量、境、法,上一堂課已將涵義敘述過,以上各名相都是同義詞,而所謂的同義詞有二層意思:(一)文字本身的意義相同。(二)所指對象是同一個,既是指所知、有、存在,也是指成實、所量、境、法。例如:我叫雪歌仁波切、雪歌法師、滇津秋浪、圖滇遍碟、圖滇磊謝等,只要有人叫雪歌仁波切出來,此時我就要出來,叫雪歌法師、滇真秋浪等任何一個名字時,我都要出來,這就是名稱不同,但指的都是同一個對象,此處所云的同義詞就是指這種同義,而不是文字本身同義。這種同義必須具備八種條件,稱為同義周遍八門,所以只要能在心境或心識上顯現者,都可名之為所知、有、所量、成實、境、法。一旦是所知時,當然亦即是一切有、一切所量、一切成實、一切境、一切法。

有或所知等皆可分成二大類:一是常法;一是無常法。所謂無常法,其特質是不常住、剎那變滅性。無常法包括了色(色法)、心識、不相應行法。因此所見、所聞、所能接觸的色、聲、香、味、觸和任何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外在物質,包括心識、補特伽羅都是無常法。

既然眼前我們所能感受到的都是無常法,也許就有人疑惑常法是否不存在?不是的。虛空的空分,虛空本身空的部份,就如世界即使到了壞空階段,它還是存在、恆常不變。談到虛空,千萬不要連想到虛空中的雲、光、明等,這些還是無常法。

除了虛空的空分是常法以外,所見的色、聲、香、味、觸等法雖是無常法,可是在無常法之上存在著常法,亦即無常法之上有其不變異的自性。所謂不變異的自性是指此法無始以來不共、非自成之分,此分即其不變易的自性。所謂非自成,意為非由自己單方面所成。而此不共的、非自成的自性始自色法初生時,直至變滅階段,永遠都存在。如同我們還在母胎裡時,非自成之分就已存在,待出生,慢慢長大,我們在變化,但非自成之分一直都不變,永遠不變。

這種不共的非自成的自性是一種常法,而此常法有粗細之分,例如補特伽羅無我就有粗細之分,法無我亦有各種粗細之分。萬法皆無自成的能力,因此由所遮破的自成部分的深淺不同,故有粗細不一的無我,此中無我即是常法。因此任何一法在其上都有四種無我,以瓶為例,其上就有粗分補特伽羅無我和細分補特伽羅無我、粗分法無我和細分法無我等四種,這四法都是常法。

【瓶上怎麼粗細分的補特伽羅無我?答:經部以下不承認法無我,此處是補特伽羅無我。當貪心對境於瓶時生起就有貪心執著心,自己本身有執著心瓶上的貪心合在一起,叫補特伽羅我執。這個我執看前面瓶上的我執是粗或細,當前面的我執是粗就粗,是細則此處也細;(?如何知道瓶上的心的粗細?)你剛才講到補特伽羅無我是經部的,現在又講粗細分的無我是中觀的,這兩個放在一起不亂嗎?答:會亂,所以現在要講,但此處主要講常法。量分二:現量是無分別心的,比量是分別心。但分別心不一定是比量,如我執分別等顛倒分別。分別心有二:對境不存在的;對境存在的。經部認為:補特伽羅無我是常法,因他是分別心造作出來的。】

問:凡是顏色應都是紅。為什麼開頭沒提到“有法”?

答:辯論出題方式有三種,一種是先設立有法;第二種是先舉出一段義理之後,再舉出另一段義理,而前義必定是後義,就如同凡是顏色,應都是紅的這種辯式;第三種是舉出一段經論內容,例如念出心經的咒—爹雅他、噶爹、噶爹、巴日阿噶爹、巴日阿桑母噶爹、缽迪梭哈,再雲此咒應無意義可安立。

問:仁波切提到有些名相須要背,如果是需要背的名相,仁波切是否都會提醒我們,還是隻要學過的相關名相,自己就要自動背來?第二問題是像這樣的辯論方式,我們在家居士很想有機會學習,應如何練習比較好?

答:(一)對於較重要的部分,我會交待大家背誦,名相涵義若能背起來,日積月累後,心中所瞭解的名相就會逐漸累積,非常有益於未來深入經論,例如進入中觀或根本中論的學習等,都是非常有益的。(二)如何練習,不論課堂上或回家後,能有對象練習是最好的,我們第四周不用上課,你們可以自動來中心做辯論練習,學辯經不一定隨時都要有師長在場。三大寺每年的文殊冬季辯經會上,此會探討主題大都是俱舍論,首先會有一位學僧邊讀著經典,邊假設說如果是這樣,不就會怎樣嗎?有點像是自問自答,而在場其它僧眾就會說你講的那個可能不太對,應該是如何才對,或者說你所講的與某部經典相違,而引經據論的反駁,在大眾之中只要有一個人提出正確看法,眾人都同時受益。因此大家若能一齊來辯論是極其有益的,而辯論時並不需要有師長在場,我們學習經論的過程,其實真正得自師長的只有百分之廿五,得自同年級學僧間的相互辯論是百分之七十五,因此辯論是非常重要的。

問:(1)剛才仁波切最後講到任何一法,在其上都有四種無我,這種說法是遍於一切宗派嗎?還是某一些宗派才這麼說?(2)自性是非自成之分、永遠不變,這部分可否請仁波切再解釋一下,請舉其它例子讓我們更清楚。

答:(1)剛才所講的是中觀派的共同觀點(包括自續派和應成派),此是依龍樹菩蕯的隨行者的講法。補特伽羅無我和法無我二者,經部宗和毘婆沙宗只承許補特伽羅的二種無我;唯識宗則更承許二空,中觀宗則直接承許空性,因此,補特伽羅二種無我、二空、空性,都是中觀宗所承許的。(2)非自成的部分是永遠都不變的,如同我們在母胎中,不論尚在胎中或出生後,一、二歲或現在的年紀,那個不共的非自成之自性是永不變易的。對於恆時不變的、不共的,非自成的自性,這”自性”換言之,即不共的非自成的“分”。此雲自性,不共分有粗和細,最細的不共分就是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