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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頌

釋量論頌

  法稱論師著   法尊法師譯

  敬禮聖鬘殊室利童子。   敬禮於具足,除滅分別網,甚深廣大身,遍放普賢光。   眾生多著庸俗論,由其無有般若力,非但不求諸善說,反由嫉妒起嗔恚。   故我無意謂此論,真能利益於他人,然心長樂習善說,故於此論生歡喜。   宗法、彼分遍,是因彼唯三。無不生定故。似因謂所餘。   因法所有性,若無則不生,此果是正因。   若與唯有性,系屬體亦爾。   若諸量不轉,於無而不轉,為果是正因。   觀待於差別,知某無為果。   相違與果成,因及體可見,體生不成就,是為無義者,不可得四種。   以彼相違因,可得為量式,因由相違性,無則是錯亂。   其相違果中,亦待處時等。餘則成錯亂,如灰成不冷。   所有從因聚,比知能生果,不待餘義故,說彼是自性。   因聚生果力,轉變相系時,於果不決定,容有障礙故。   同依一聚者,由味知色等,是比知因法,如煙知柴變。   能未轉無味,此即是餘因。如是過去時,了知是一者,   是從果因起。   由因未和合,比知其果者,有餘、無能故,如由身比貪。   唯異品未見,而見其總果,因智是似量,如語比貪等。   唯異品不見,非即無錯誤,容有錯誤故,如比釜飯熟。   若唯以不見,便說遮止者,此是疑因故,說彼名有餘。   於因三相中,為對治不成、違義與錯亂,故說須決定。   錯亂對治中,所說異品法,若不見為果,不說亦能知。   說無之語言,非顯彼唯無,若說無應理,爾乃知為無。   若不見能遮,豈是有餘誤?有遮亦成因,不成,合非說。   差別成決斷,正因不見故。若餘量害者,非不見而無,   如是於餘因,容有餘量害。不見故,所觸 見不具,無誤。   由處等差別,物能力各異,見一而謂餘,定有則非理。   我、地有知等,非能立為無,豈唯不可得,是因無能立?   故由彼系屬,自性遮自性,或由其因法,於果無誤故。   不爾遮一法,云何餘亦遮?如說人無馬,豈亦非有牛?   如是一近故,云何餘亦近?如言人有牛,豈是亦有馬?   故定異法喻,不必許所依,由說彼等無,此無亦知故。   喻彼性、因事,為不知者說,若對諸智者,但說因即足。   故知系屬者,說二相隨一,義了餘一相,能引生正念。   故無“因、自性”,有遮亦是因。理應可得者,無所得亦是。   如是無得因,此雖說三種,由於結構門,有多種差別,   彼及彼違等,不通達、通達。   由是因果事,或自性決定,若無定不生,非不見非見。   否則餘與餘,如何有決定?若法有餘因,則如衣染色。   若法有餘因,則應成他性。後生故非因,是果何能定?   煙是火之果,果法隨轉故。若無彼有此,越出具因理。   無因不待餘,應常有或無。諸法暫時生,是由觀待故。   若帝釋頂上,是火性即火。若非火自性,如何彼生煙?   煙因自性火,具彼能差別,若煙從非煙,因生,則無因。   由隨轉隨遮,見某隨某轉,彼性彼為因,故異因不生。   諸法由自性,住各自體故,從同法餘法,遮回為所依。   故從彼彼遮,此因緣類別,以彼差別故,即善能通達。   是故某差別,由某法了知,其餘則無能。故別異而住。   義自性是一,體性是現事,有何未見分,為餘量所觀?   由見色法同,蚌殼誤為銀。若木由亂緣,而計餘功德,   故由見於法,見一切功德。由錯不決定,故當善成立。   比量亦緣法,決定一法時,應緣一切法,遮遣無此過。   故如是說因,是遮遣有境。餘則有法成,餘有何不成?   於所見若知,是總義分別,不增益餘分,除爾許行境。   定與增益意,能所害性故,說此於遠離,增益轉應知。   盡其增益分,為遣除彼故,其決定與聲,亦唯有爾許。   彼等境有異。   餘則於一法,一聲覺能通,非是餘境故,應成為異門。   或說覺能緣,各稱別異義,於各積差別,饒益支功能。   無差別體性,遍緣諸體性,則有何所益,差別不決定?   彼等體屬故,知一則取二。益法能若異,彼等是彼何?   、 彼無益彼等,如是則無窮。若取能益一,見彼於未見,   饒益非餘故。取彼取一切。若遮錯亂故,取者亦許餘。   彼成越境者,其餘亦同彼。於無增益境,轉故,餘自性,   諸定者不定,如何是彼境?若舍差別分,現量所取中,   於差別若有,證緣亦當證。   其言從他遮,及言從他返,聲與決定等,是隨名言作。   二雖各詮一,由所詮他別,以異囀聲別,成立如異義。   舍不捨餘別,彼二名差別,是隨通達者,欲樂之所依。   遍說物與事,唯聲之差別。故彼等所詮,都無少差別。   欲了知彼義,益彼或具作,設以餘詮說,都無餘差別。   故於遣餘境,能除為具彼,宗派所說過。   種類及具種,若異則犯過。若謂諸言句,由事力而說,   不依樂說欲,彼等第六轉,分語等成過。   不待於外義,諸語由說者,如能詮決定,如是宣說。   諸妃六城等,非異事安立,成名空自性,空性有何因?   依於諸異事,現為一義覺,由其自體性,障蔽餘體性。   由彼能障故,體性雖各異,蔽其各異性。有諸法體性,   現似非別異。   彼由意樂力,宣說為有總,由彼所遍計,於勝義中無。   諸別不隨行,餘隨行不現。非離知各異,如何隨餘義?   故執義一體,此分別顛倒。名義諸具者,互異即此種。   達一、知義等,成其為一義。有雖是各異,由自性決定,   猶如諸根等。如見藥雖異,或共或各別,能治疫病等,   餘物則不爾。無別故非總,田等雖別異,彼等應無別,   堅固無益故。   緣性分別覺,無義似有義,從非彼果義,異究竟而生,   彼體似外一,似從餘遮返,觀察支無故,非是彼自性。   知所有諸義,謂遮返體性,故似非各異,現從彼餘返。   其總與共依,為所行境者,由知與言說,廣作錯義名。   諸法一切名,依於互無雜,故遣餘為境。若與事有屬,   是得事之依,如比量所說。雖同是錯亂,然非從餘得,   如燈光求珠。   彼維多一果,非彼果依餘,由言說及知,作一名言轉。   如是一作多,彼普顯事故。從彼非果義,異故知多法。   此聲義共依,雖然非實有,如共許而說,此於事非有。   法有法建立,如異非異等,是不觀實性,如世間所許,   唯依如是許,遍立能所立,為入勝義故,諸智者所作。   諸勝義之義,非自雜無異,其體一及多,是由覺所染。   言組言差別,此別於覺義。從此及餘遮,觀察法差別。   能所立分別,失壞見事故。別總相雜中,自相非所取,   其總別相等,都非是所取,諸眾多差別,於一不可故。   彼體從眾返,彼如是通達,聲分別非有,於總性轉故。   諸聲顯立名,彼為名言作,爾時無自相,故彼中非名。   為使人了知,能作成其事,為辦彼故轉,於義說其名。   其類非能作。若具彼能者,何故不直說?無邊故此同。   作從非作返,相同何不作?具彼過同故,寧,不須餘類。   從彼遮餘已,即轉,說其聲。由此從彼等,不斷,彼如何?   諸別雖各異,然見彼諸義,能作彼彼事,見餘亦離餘。   為境之諸聲,結合能了知。   如餘亦彼覺,非從唯總性。若常唯知彼,應不知別故。   爾時終不取,具彼系屬故。不決定具彼,如何立名言?   若謂一事助,諸別為知因,豈一事能除,彼等差異性?   異故亦不許,彼等一識因。若謂多待一,能生非異覺。   彼等各各無,彼一亦生覺,彼等無能故。其覺無能緣。   青等於眼識,功能各見故。合亦能、諸別,任何亦非爾。   若待彼隨一,乃能,非唯總。彼等若益一,云何非一覺?   此成彼等果。能益即能生。   若現非異覺,不許從異者,覺所現各異,執彼等同故。   若謂彼等同,云何覺取異?同一果。彼等,果覺亦各異。   達為一因故,以覺無各異,以一覺因事,諸別亦不異。   彼離非彼果,其餘隨行事,未見故,破故。名了彼為義。   於彼非能作,現似能作體,以離事各異,唯事為種子,   能生無義覺:永斷不能作,支分體性故,事異為依故,   許義不欺誑。故遣餘有境,依能作體故。   有作如是說,若由遮非樹,而執樹義者,以二者互依,   若無一執時,二者俱不執。故立名非有。   彼等立名時,遮不遮非樹,若遮如何知?尚未執樹義。   若名不除彼,則諸立名者,應非斷彼已。而轉,如樹別。   若遮餘不立,示前住一樹,說言此是樹,設立名言時,   亦當了知彼。故此無過失。言此亦是樹,或言唯此者,   過失不可免。   了知一類識,住一續知者,彼非彼因義,本性能分辨。   彼覺所有事,現為覺因性,及離非因性,雖似一體性,   自能知為異,於異立言詞。由此了知覺,錯知似一事。   覺從某義遮,向某義轉故。善安立其聲,定取其義故。   餘立名無義,故所知等語,於名言安立,亦有所遮除。   若法從彼異,遮彼從彼異,差別相同因,現相者安立。   即由從餘遮,能達彼法分,是師所宣說。   此無少體性。從諸聲通達,即了知遮餘。其中無某別,   通達某餘義。亦非作二聲,非互相有故。無事見具事,   是由覺染壞。是故非勝義,餘則從事遮,即不成為事,   說此異此故。   若遮一雜義,以一聲或因。作事,彼全無,所遮事所遮。   若從能詮中,無餘皆通達。由事功能故,多果一所依。   若示一遮時,不斷餘而住,彼遍彼,現一。爾時就覺前,   成為共所依。若聲能遮遣,當觸於事法,說彼於彼有。   一事非能詮。覺不現、可現,無事決定故。故遣餘有境,   諸聲及覺性,亦說為總境,事無彼等故。事唯一體故,   覺何見體異?一法隨行還,一義非行境。若異,則無別,   名言應無因。一切遮有故,無彼等過失。   為顯彼果故,異法同一果,老者說一聲。是對無彼果,   遮除之因者。顯示諸異難,不能,無果故。非於事,諸事,   各住自體故。所有雜色體,黃色則非有;從非彼果遮,   則於二俱有。於義若無異,聲異則非理。故欲求彼果,   亦異無彼果。譬如由眼等,生一色識果。何故?有宣說:   彼果無差別,頓達某一切,彼體雖離總,已說其無異,   然由名而說。   若謂一住故,諸多亦聞一。   住為依為顯?如是彼非理。   於常無益故,非依如盤等,於墮性棘等,亦能生彼境。   彼亦無是用。無彼亦住故。非住。復非理,若異若不異,   觀察皆非理。   於自堪生識,為此就餘作,所顯、堪能性。作者,亦是因。   此若先已能,待彼則不可。無變異故彼,豈由具總顯?   非如眼藥等,於根起作用,於彼有無時,通達無畏故。   諸種類能顯,若許具種者,燈等能顯者,應得具牛等。   諸謂類從別,為餘、非餘有?彼先無諸別,總慧如何起?   見一所有者,於餘不見故。非餘不隨行,餘亦非依故。   不行,彼非有,非後有、具分。不捨前所依,嗚呼失敗因。   安住餘法者,不動於自處。於生餘處上,安住,極其理。   彼事於何住,於彼無系屬,周遍彼等境,嗟乎太希有。   若總類普有,一顯彼顯性,無異故普見。彼非特別顯,   未通達能顯,必不達所顯。總與具總法,何故相反許?   無異義歲雖無,如說煮者等。異故,業非因。非類,屬業故。   是餘聽因故。業亦無有住。無系故,聲因,是總則非理,   太過故。無業,非諸知說因,得非有因故。由無隨行故,   亦非是功能。若煮者等總,如初有性等,如是應明顯,   不爾,無別故,後亦不應顯。待所作饒益,方是能顯者,   無變故無待。若此有增盛,剎那故,何作?雖同是各異,   種類隨相近,於某轉,非餘。此是聲知因。   若無舍離遮,餘事物隨行,一果非除果,極其各異故。   若由一體性,多能作一果。   一體有彼故,俱有應無用。彼無異自性,離不行別定。   離一無果故,從別彼等起。所有能作義,即是勝義有,   彼亦無隨行,隨行不生果。   故體性雖異,有是因,非餘。此是其本性。   若無各異者,應頓時生滅。從彼有異故,無如是過者,   一壞時體住,非彼性。是故,不起總別覺。遮無體性故,   不觀住不住,總覺亦染壞,故亦無破難。彼之能生性,   其餘如何生?異別性能生。若非異亦有,已說彼非生。   現亦不依餘。作異,即勝義,彼是從餘返,說彼為因果,   許彼是自相,彼有取捨果,故人皆趣彼。   如無異無別,非一切皆成,如是異無別,非皆成一切。   雖異由法性,成為某作者。   無異唯一性,作不作相違。有異故無作,俱有應不作。   若依次作者,為彼事性耶?為具彼諸事,應極異、不異,   有同不同性,異門應互異。若謂彼異者,由何性說彼,   名差別、名總?若彼等各異,成異性,如是,如瓶等互別。   雖許為總別,不成總別者。   由何性現前,欲求所辦果,此人即趣彼,觀其異不異。   自體異遮同,彼等各異性,無事體隨行。應趣等過故。   即此對無慚,無理隨便說,彼等亦破除。一向容有故。   一切二體性,除彼差別故,教雲飲酪時,何不奔向駝?   若謂有殊勝,由此趣別者,彼即酪餘無,故非二,是除。   一切同體性,覺聲應不異。說異統攝者,彼無故非有。   無事無體故,詮體非所觀,即彼等言聲,便成為遮詮。   自性諸差別,待別或單純,成所立故說,如滅果及有。   若因有、性有,如何非所立?差別無隨行,失因及所立。   若立唯有別,於有法總上,無少義可成,如此亦無遮,   所別為所立,此因無隨行。若有是所立,則別成所立。   不取彼差別,若成唯有事,彼能遍所立,隨行無失壞。   不成,有法無,依二有錯亂,無法是相違,有豈成所立?   自性成能了,彼能遍決定,性定是所了。此遮則彼遮,   譬無常所作,非作則不滅。   無因故若滅,自體即相屬。諸事有所待,則見無決定。   彼因縱眾多,亦容有不遇。以無果住故,說滅待因者,   一切能滅因,說皆成錯誤。彼因無能故。此由自性滅,   所說由何減,餘亦由自性。   故有事為境,比量為二種,果、自性。由彼,定屬所立故。   覺為先轉故,彼性不可得,即說彼不轉,說不得為量:   論時無關係,諸義超諸根,由無因,彼等,不得故,豈無?   非定有無果,故不成為量。   若有殊勝因,有者亦成量。能知性不知,此理是所說。   不知因,能成,果即無所有。義自性有因,性不得亦是。   若由某等因,通達彼為無,可見不見因,若全非有者,   可見,不可得,當知為無事。若有相違事,能害彼有故,   得彼相違者,決定彼為無。   無始習氣生,分別所燻成,依有、無及俱,聲義法三種。   成彼非事因,謂彼不可得,是因,彼非無,安立言說故。   一向勝義轉,於見差各異,諸義、諸言聲,無因應不轉。   過、未生亦爾,諸語亦應無,虛妄義者故。許覺義為境;   撥聲義成立,遣法所依故,非和合所立,是成立單法,   不撥聲義者,由有無品別,有事為所現,從此生果故。   於不能作義,求者觀何為?中性人美醜,欲者觀何益?   分別智境故,聲義是假立。事所依不成,言說正理者,   說唯此是法。   聲與事同時,無無不生故,非由彼成義,彼顯說者意。   可信語不欺,由總而比度。   系屬順方便,說士夫義語。依觀察而說,非依諸餘語。   於見及不見,有事諸義理,現量二比量,無害此不欺。   可信語不欺,由總雖不現,無位故此覺,亦說為比量。   所取所舍性,及方便決定,要義無欺故,可比度其餘。   待殊勝士夫,餘知如實義。若對彼殊勝,能知,許彼義。   言如此或非,他有過無過,諸量難得故,餘知難了達。   滅及依勝進,皆有逆品故,由習彼成性,有能盡諸漏。   無害、真實義,顛倒極力阻,成性終不退。覺執彼品故。   一切諸過失,薩迦耶見生,無明彼彼貪,從彼起嗔等。   由此說眾過,其因為愚痴。餘說薩迦見,斷彼皆斷故。   諸語顛倒因,諸失依人故,人不作諦義,有者作是說。   諸語諦性因,功德依人故,餘說人不作,豈非顛倒義?   能瞭解義因,名依士夫立,語縱非人作,故容有顛倒。   若系非人作,不了名,應知。若由名彼顯,計餘應無能。   諸語定一義,不應達餘義。若連繫多義,應能顯相違。   士夫縱未作,遍計應無義。連繫諸異事,立故應說因。   士夫未善作,應畢竟無義。若計善作者,此真同象浴。   系者無常故,系屬常非有。故義與聲系,是人覺善作。   若與義俱生,於諸聲自性,相反,不應理。假系無此過。   若所依雖滅,不滅,常如類。於常,依何能?由何許彼依?   由能生於智,俱有因和合,彼智可生故,了智於瓶等,   生起許為顯。諸不變、無別,能顯自何作?何許彼顯彼?   連繫成實事,異故種種覺,不異,即彼性,離此無餘事。   事性各異故,系屬分別作。有實,依賴餘,如何成餘系?   諸字當無義,句遍計無事。此有事連繫,當如何而轉?   不憶作者故,傳許人未作。有隨此宣說,故惡暗周遍。   猶如此士夫,未從他聽聞,於字句安布,無有能說者,   有說餘亦爾。編制諸餘論,離師教授外,曾見有誰讀,   何不如是比?何類從何成,無別如火薪,餘未見因者,   正知由彼成。見果相同故,未說諸差別。凡所宣說因,   一切皆錯亂。   雖皆無始成,然非依非士,故士夫未作,餘亦不依人。   蔑戾車等言,說斷無等語,無始故亦爾。是先作因故,   如此人未作,即成有何德?義於功用別,見故亦是疑。   字餘無別故,成立有何果?   語非異於字,以不可得故。   是多支體性,彼等異無義,非事假名事,如雲獅子等。   若各各有義,多立事顛倒。由通達一支,當達諸語義。   頓了達一切,應無時差別,一性亦無異,漸達非有故。   無常,勤發故,何非士夫作?若常,應常得,以無障覆故。   若謂俱有因。未具,不聞者,必待他。寧爾, 決定則相違。   若彼非能遍,非一切可得。若遍,則一切,應頓時可得。   若作可得者,無變何能作?若根善淨者,彼無餘應聞。   若由善淨別,異故一義定。聲聚多喧雜,如何而得聞?   若聞彼散聲,非是能詮者,謂離聲有異,當極信於此。   若餘聲靜住,能詮如何聞?又功能定故,如何達異聲?   如由彼彼過,不許聲能詮,由諸聲所顯,能詮如何無?   若謂字次序,字無異故非。彼亦無建立,餘次序違故。   說遍及常故,無時方次第。無常非能遍,過失前已說。   顯次亦非語,常則除顯故。由功用所作,成故即是果。   善知已成義,許餘覺能顯。如燈,若餘者,作者有何別?   若謂作體性,離障為顯者,於無事功作,和合有何能?   與聲無別故,餘亦得為顯。若如是許者,諸因皆無用。   認識、有合等,所計諸能立,無喻,諸有事。皆剎那壞故。   亦破餘惡因。覺非依人者,自許、現、世共、比量頓違害。   異字之次序,已明顯觀察。彼由分別增,何非依士夫?   有即壞系屬,故聲是無常。   由火生餘義,其壞無實故,薪應猶可見。若彼由此壞,   如何餘壞餘?寧,薪何不現?彼持故不現,非,彼不障故。   生故壞有壞,如是薪應見。若如殺殺者,罪人不復生,   於彼亦如是。能殺非即殺。若壞非餘性,薪應即壞性,   彼無故非因,此外無餘相。   壞雖是無因,常故有事壞,同時俱有者,無事由何常?   於無,則不犯。事不壞過失,不許諸有事,由壞而壞故。   為知有事壞,不觀待餘故,心增益彼異,說彼住無因。   若無從自有,此分別相同。無彼少許過,僅是成為無。   有則此分別,成與事系故。說言是無者,亦是非有事。   若少有所作,則是觀待餘。若事無少作,何為有所待?   以此雖無因,未生而壞故,先有與壞過,太過亦除遣。   如有具生者,則許有礙性,如是諸有者,有是可壞性,   有非生則非,由因性決定,果性則決定,無諸異因故,   無常性無異。   故彼等系屬,常性已遣除,聲能由前說,連繫過已遣。   言士夫未作,非能立知實,無人過造失,火等見餘相。   計彼為未作,不成為智因。於諸常住中,全不生事能。   分別習氣生,增益行境覺,有從彼所生,非義為行境。   告謂所作者,見為顛倒故,未作語義實,反則違遍故。   無故,未說因,則疑彼容有,有事於相違,亦見能遍故。   由不得,不成遍無,前已說。無性若不成,於遮生疑惑。   若隨行及遮,於宗有法有,由決定果智,成者,是能立。   若所立異品,說其遮遣性,即成此同法,故因皆隨行。   有編制名言,諸咒能成果。   若謂事功能,無別餘亦成。若謂是餘義,安布前已除。   彼義應常成,有待應無能。若由能如此,彼應皆能成。   非由善作故,不待作者別。若有事作為,亦事異成異。   非由作者別,能定,由言成。   差別無可作,作何成作者?若顯為加行,彼前已遣除。   若彼覺是顯,彼合於果者,說者是顯因,聽者應系果。   若不顯微誦,聲功用加行,意誦應無義。聲是耳行境。   間從彼生故,彼覺亦顯者,若有義不成,分別隨行故。   自與共自性,欲一體而誦,由諸言誦故,不違非由事。   若無次序者,聞說味與海,應無差異果。   彼依士夫有。字從起智生,從智而生聲。有彼差別彼,   是由耳決定。由彼智生智,聞彼非疾聞,由待憶彼故,   能憶後體性。彼是因持心,諸字因與果。說是諸次序,   彼由士夫作。   故彼字體性,句與句他性,作者功用異,共作果差別。   彼諸字次序,編制而詮轉,不違欲成序,常住相違故。   士夫與諸字,因果性成故,字序皆從士,如火與薪理。   諸智力士夫,能作咒次者,不共性成就,餘無彼能故。   有了知續者,作某等密咒,彼是主者力,隨彼說理故。   欲果作諸咒,應說士夫作。成立士無能,由此而除遣。   所說覺、根、語,士夫等能立,似量有餘故,非能達實義。   聲自體不說,此義,此非義,士設立此義,彼復具貪等。   一了義非餘,誰作此差別?如是有人知,汝為何不許?   若語量不欺,說彼了義者,諸極不現事,非有量能知。   誰語量不欺,彼所作語言,得謂正教故,非士作,無義。   若極不現義,無教有知者,則許超根義,有能了知者。   或自具貪等,餘非了明義,吠陀非能了,誰達吠陀義?   故欲生天者,聞說祭祀火,有謂食狗肉,非義,何量證?   世語共計者,彼有種種義,誰辨此聲義?超根義誰見?   見非世許義,天天女等聲,如是聲於餘,起如是分別,   世許諸人語,不許彼為量。復由彼達義,此欲嗔何為?   若違越世許,分別有何因?世許非量故,執彼有何因?   世許於聲義,決定生猶豫,以見彼諸聲,種種義轉故。   由未見決定,有各種功能,聲自引疑惑,餘無不可故。   有說此是路,是此株杌說,餘謂是自說,當觀彼差別。   可於一切轉,兩說顯一義,是由何而定?除說欲決定,   何知超根境?說欲是定因,言是彼能顯,彼非人則無,   彼非唯一義。   若由自性定,於餘彼不可,言亦成無義。名顯性差別,   由何而決定?隨自何所欲,何謂定於彼?故言皆可立,   非唯顯汝欲。   吠陀一分故,餘亦應如是,如火禦寒實。餘作如是說。   味同,體同故。一器餘亦熟。有餘錯亂故,知理如此破。   士常為作者,諸事常,超根。根所取,諸事。因、住、壞不等,   餘由二種量,遣除為行境,違依教比量。諸所有言說,   未遣諸相違,論義亦未顯,計彼義諦實,娼婦以吵勝。   若如是量成,則此何非量?士夫多說中,非無一實義。   聲住於說者,非事性、非果,除此相反者,亦無不錯亂。   諸能詮轉趣,見所詮而作,彼此相違義,如何通於一?   故教與諸事,任何了達者,不成“無不生”,彼能定何義?   故彼雖遮返,不成有事無。定無為果者,不得,不能成。   計吠陀量、有作者,計浴為法種姓傲,為滅罪故行苦惱,是愚惡慧五種相。   量謂無欺智。   安住能作義,不欺。聲亦爾,顯示所欲故。說者能作境,何義覺明顯,   於彼聲是量。義性非有因。  緣於已取故,不許彼世俗。   覺是正量性,所取所舍事,轉趣彼主故。由有境各異,   覺證各異故。彼有此有故。   由自證自體,由名言是量,論是遮愚蒙。   顯不知義爾。證知自體後,總相識應得,意謂於自相,   不知所知故,觀察自相故。   世尊具是量。   為遮無生者,論說成為故。待立量應理。   量非有常性,達有事量故。由所知無常,彼不堅性故。   有依次生者,常生非理故,不可觀待故,非誰饒益故,   無常亦非量。   住行、形差別,及能作義等。   極成或無喻,復是疑惑性。   隨有無加持,形等如欲成,由彼所比度,彼是正理性。   異事所成就,聲同無異故,比度則非理,如灰物比火。   非爾,則陶師,製作陶瓶等,作泥團形故,蟻垤亦彼作。   所立隨行故,果總亦能立,系屬各異故,說異過果同。   種類別所成,由風聲之總,成立,非正理,如說語言等,   牛故是有角。依他說欲故,諸聲皆非無,有彼故義成,   一切成一切。   以此而觀察,劫毗羅等派,由無常等故,亦說無心等,   及剝皮死故,而說具足心。   劫毗  若事體不成,此理若成就,別不成無害。如聲依虛空。   聲雖不成立,事成即成立,如佛對鵂鶹,說身等能立。   若彼性誤等,聲雖不錯誤,知能立有過,由事成事故。   行故有手故,立有角及象,此聲之所詮,世許,非欲說。   如彼事是因,即何時非因,由何計彼因,而不許非因?   由械藥等系,黑者傷及愈,無系屬株杌,何不計為因?   自性無差別,亦不可能作,常則無遮故,功能亦難知。   有何成何性,計餘為彼因,則於一切果,諸因應無窮。   能生苗地等,性轉變是因,若彼善修治,見彼差別故。   若如根境合,無別,是覺因,此如是。非爾,彼亦有別故。   諸別無能,若性無差別,合亦應無能,故成有差別。   故各別無能,合則有功德,是因。自在等,則非,無別故。   量知不現義,無彼能立故,殷重修非有,有作如是說。   於不知而說,諸恐錯誤者,為修彼說故,尋求具知者。   故應善觀察,辦彼所修智,此能知盡數,於我無所需。   了知取捨性,及其諸方便,許彼為定量,非了知一切。   隨能見遠否,要見所欲性,若見遠是量,當來依鷲鳥。   能立由修悲。   覺依於身故,由修無所成。   非爾,破依故。   最初受生時,呼吸、根、覺等,非不待自類,唯從於身生,   太過故。現見,具有結續能,彼為有何事?又由無何事,   於後無結續?何處不產生,溼生等眾生?全無彼地等。   故一切種性,故根等不待,自類是大種,如一轉變時,   皆變無別故。諸根一一損,意覺非有損,此變則現見,   彼等亦轉變。故覺住所依,有依於覺性,是諸根之因,   故是根從覺。有如彼能引,後亦當如彼。由彼識益故,   說意依於身。若無根非覺,彼亦非彼無。如是互為因,   故互是有因。從無次第者,非生有次第,非別亦無待。   從身次生覺。彼亦顯次第。其前前剎那,是一一剎那,   先無者之因,是故一切時,可見其為因。   後心與餘心,結續有何違?彼羅漢後心,由何許無續?   豈隨此宗派,量不能義耶?若謂離彼因,此中何不說?   如彼覺取故,意非從有根。生識能異故,亦非從一切。   無心故非餘。一因故共住,如根如色味。由義門轉變。   常隨彼轉故,由有能饒益,彼因故第七,及說言生故。   有時於心續,亦容能饒益,如瓶等火等,唯爾非必遮。   於身安住時,心應無遮滅。   由彼有乃有,彼自在轉故,彼呼吸,非彼。若無勤功力,   由何風呼吸?由彼等盛衰,應得為盛衰。彼等過亦同。   心因則不同。餘安住能引,亦許是因故。   若如株杌等,過違,身非因。由死過退時,則應能復活。   若如火雖滅,薪變不復還,彼亦不退轉。不然,有醫故。   有令生變化,有不復生者,有可還轉故,如火於薪金。   初雖小不退,所作可還者,彼當能復生,如金堅硬性。   說非少可醫,能治難得故,或壽已盡故,若僅是病患,   則無不可醫。死毒等遮故,彼咬亦可截,由離變壞因,   彼何不復活?   親因無變異,則諸有因者,不能使變異,如泥無變者   則瓶等無異。若事無變異,彼事有變異,此彼因非理,   如牛青牛等。心與身亦爾。彼從俱有因,生果則共住,   如火與熔銅。   有無無依故,非爾。有住因。是依,此無依,離住無餘故。   是餘即彼因,彼於事何為?應成無所壞。若計由壞因,   彼亦同上過。住因復何為?若謂遇壞因,之間彼使住。   壞是事法性,有此無害故,住因何所為?若謂如水等。   所依,此亦同。諸事剎那壞,是彼事相續,如是生因故,   是為彼所依。不爾則非理。障礙流失故,是水等所依。   無行者德、總、業等何用依?   由此於和合,及有和合因,種類等住性,無依故皆遣。   若事由余壞,彼住因何為?彼無餘而壞,諸住因無能。   有依皆具住,有生皆有依,故一切有事,有時應不壞。   若是自壞性,彼餘何能住?若非自壞性,何用餘能住?   身無所增滅,由覺用差別,慧等能增滅。燈光等諸依,   則非有此事。由彼此能勝,非不益於心。有時貪慾等,   壯等增長,是從苦樂生。彼從調適等,生覺使變故。   由此說合等,使退失念等。由內義差別,生覺使變故。   如有續差別,由聞猛虎性,及見流血等,便發昏迷等。   故定由何性,作用,隨轉心,彼無則不生,故是依於心。   如依止於心,聽聞等諸行,於心時明顯,如是無異無故,   身應顯功德。   由具足我愛,非他有情引,欲得樂舍苦,受生鄙劣處。   於基顛倒覺,愛縛為生因,若誰無彼因,彼即不復生。   若不見去來,根不明不見。如因目不明,不見輕微煙。   雖有身細故,或有無質礙,如水,如金汞,不見故非無。   手等搖動時,一切應動故,相違之業用,於一不可故。   餘則應成異。一覆一切覆,或不覆應見。一染變應變,   或不變應知。故一聚非有。   若多則如前,無別故微故,應不能了知。無差別不成,   有別是根境,故非是微塵。由此亦遣除,謂無能障等。   水銀與金雜,熱石如何見?根等別無能,如何而了知?   由具,此過同。若謂金與汞,由具能見者,所依無可見,   由何能了知,味色等具違?若許由假立,是則覺應異。   如何名長髮?   異具彼自體,及諸言說外,具數、業等體,於覺無所現。   聲智是緣於,隨異事而行,分別假立義,喻如功德等。   已滅及未生,若許此是假,由何因許彼?彼於一切事,   何不許彼因?若謂非皆假,異差別為主。由何?若無異,   異則應無義。非因有餘義,白等具數等,其聲非異門。   若彼亦餘義,德實應無別。雖非有餘義,由遮分為異。   如業非實聲。   由諸說事聲,具足彼數等,如異而說者,是簡別餘法。   唯欲知彼許,餘皆無所引,有說指之具,如異法而說。   雖只說一義,為引一切故,而言指具足,許是說有法。   作如是言說。舍色等能別,遮非共果因,而作瓶聲轉。   故非言瓶聲,作一所依聲。此是言種類,與言聚差別。   彼總作為支,言瓶之色等,顯彼能差別。此於餘應說。   無餘是因者,離一支亦非。   各是功能性,應頓生眾多。   多性相同故,呼吸非能定。一亦應顯多。彼因常住故。   若非眾多因,非漸,無別故。即於一息頃,亦緣多義故,   非由彼決定。若一覺知多,彼即成頓知。無所相違故。   漸亦應不知,無有差別故。若計非自類,時息多剎那,   是如是心因,無具次第因,彼如何具次?前自類為因,   最初應不生,如是因非有。生息異境故,有亦定成多。   故覺應頓生。雖多,一時者,是一心之因,息動微弱等   缺一應不生。倘隨有是因,識亦應有別。若此從彼異,   不異,非彼果。   識功能定故,一唯是一因。由貪著餘義,識則無功能,   不緣他義故。若謂先從身,頓生起諸覺,後由自類定。   其身之功能,何故而遮止?   身滅非依故,心應單獨住。若心續住因,不為彼因轉,   而作其支分。即此世五處,是生餘身因。為破彼支事,   及因,不可得,說非能決定。根等是有餘。前根於自類,   現見諸功能,見轉故余余,諸生亦成立。若彼從身生,   犯如前過失。若從心,餘身,亦應從此生。   非由離因故,諸最後心等,皆無想相結續,故彼立有餘。   由修雖增勝,如跳與水暖,非能越自性。   若所作復須,觀待勤功力,或所依不堅,殊勝不增長,   非如是自性。益彼諸功能,於諸後殊勝,無辦功能故。   依非常住故。雖增非性故。若時所修作,不復待勤力,   餘力轉增勝。心中悲愍等,修生,自然轉。如火等於薪 ,   水銀與金等。故從彼等生,是性生功德。故能使功力,   後後轉增勝。是從前同類,種子增長者,悲等諸覺心,   修習於何住?   跳則非如是,從跳生於跳,彼因“力、勤勇”,功能決定故。   跳是決定性。初跳非如後,彼身違逆故。功漸除違逆,   安住自力性。悲從自種生,若自種為因,無逆品損害,   心成彼體性。如是前前修,心法悲愍性,及離貪覺等,   是餘顯根本。由修彼悲性,如離貪、貪、厭。   具悲摧苦故,勤修諸方便。方便生彼因,不現彼難說。   以教理觀察,由苦性差別,當了別苦因,彼無常等性。   如是因安住,不見果遮故。為摧彼因故,當觀彼逆品。   了達因性故,亦解彼逆品。由我我所執,有為為行境,   貪愛是其因。彼之能害者,見無我,相違。眾相多方便,   經長時修習,於其德失相,當行走極明顯。心亦明顯故,   因習氣永斷。能仁為利他,勝出麟喻等。   義故修方便,許彼是大師。成就先起故,說此二為因。   因斷具三德,是為善逝性。非苦所依故。是善,見無我,   或從彼加行。生及過普起,說為復退轉,斷我見種故,   是不退轉性。彼諦異體性。身語心粗重,無煩惱無病,   餘說道不明。修故無餘斷。   有說語等故,過失非永盡。引遮相猶豫,故是錯亂因。   常故、無便故、或便無知故,為何遍計說,諸過失無盡?   有因故,由修,因對治盡故,由了知因性,知彼亦成立。   求護者宣說,親自所見道。無果,不妄語。具足悲心故,   凡一切所作,為利他行故。以故是定量。   複次救護者,宣說四對諦。   苦流轉諸蘊。   由修習現見,貪等明顯故。   非是隨欲性,無因生違故。   由有錯亂故,非風等之法。若謂性雜故,無過。則彼法,   餘法何不見?一切貪應同,故非一切法。如色等無過。   若非由特殊,諸業增上者,彼諍亦相同。若計貪等是,   一切法性者,無能、無自性,果由何不同?   諸患難有別,而無差別故。不成者,非爾。一切變以,變故,   亦非一切生。若因增長時,果不可衰減,猶如煩熱等。   貪等之轉變,是從苦樂生。不等分生苦,若不生貪者,   當說由何生?從等分增液,從彼生貪者,不等見有貪,   餘等分亦非。餘盡,滴血亦。一女液無定,於一不猛貪。   若色等亦支。非,皆不公平故。無定,應不生。不執德,應生。   執德亦是支。應一切皆成,執為功德者,因無差別故。   若時許有貪,如時非有肺,二體不同故。不見此決定。   若誰說貪等,依賴於同類,習氣差別轉,彼無此過失。   此破大種性,所依亦破故。白色等非是,依止於地等。   依聲亦因義,或與自所依,無別而住故,是依餘非理。   若如醉等能,有別,非離事,有餘義功能。能壞事應壞。   所依若全住,能依應非壞。若相同,非爾,了達現相與,   大種心異故。乃至身壞時,如色等,意體,應同。然分別,   豈是義增上?若時無待身,有識為餘識,習氣醒覺因,   故從識生識。   非識則非識,親困故亦成。若許一切事,具識能故者,   草等端百象,先不見言有,除如牛數論,餘有慚誰說?   百次分析因,所應見體性,彼性先不見,如何彼當有?   從先無而生,貪等應無定   未越大種故,若都具貪等,一切貪應同。若由大種別,   諸種無生別,然此別所依,如其彼增減,此從有應無。   若貪等雖異,因同體無遮,故非。因體同,一切貪應同。   同體生牛識,或此中地等,非有有情等,諸差別次第。   暖次雖有別,非有無暖火。如是此亦爾。非爾以離暖,   餘火已破故。若有餘功德,具差別次第,彼等彼差別。   可斷如白等。   非定如色等,與種無別故。若彼同,日非,貪等應俱故。   遍計為境故,境亦非能定。   離同類因故,貪等應無定,或因相近故,諸覺於一切,   一切時應生。   彼暫可得故,無常。過依故,因自在故,苦。非我。非加持。   非因非能持。常如何能生?故非從一因,多果異時生。   雖餘因和合,亦不生果故。若比知餘因,諸常非有彼。   由是暫時性,成苦性有因。無因,不待他;應常有,或無。   若如棘刺等,銳利等無因。如果皆無因,有作如是說。   若此有彼生,若此變彼變,說此是彼因,此於彼亦有。   觸是色因故,於見是因由。   破常;亦非有,從自在等生,無能故。   是故,有貪是為因。何故?謂諸人,遍執境差別,   得彼意樂作,彼有貪。何故?有情於樂苦,欲得舍而轉,   許彼等即是,欲愛及壞愛。   由著我為因,於非樂樂想,於一切尋求,故愛是有依。   離貪不見生,諸論師所說。無身不見貪,從身亦生貪,   許彼因故許。是遣除親因。若隨許此理,自害自所計。   若生見貪故,謂與生俱起,同類生,前成。   “不知”是有因,未說,唯說愛,能引相續故,無間故。非業,   有彼有無故。   彼非堅固性,因有礙等故。轉故無解脫。非,許,不成故。   若未壞我貪,彼當受逼惱。爾時增益苦,不能住自性。   雖無解脫者,勤摧邪增益。離貪安住者,由悲或由業。   引業無遮欲。已越有愛者,非餘所能引。俱有已盡故。   知苦以無違,前行隨轉者,事法生悲愍,非連繫有情。   彼於無我法,增餘我而貪,由了苦相續,而生起悲愍。   痴是過根本,彼是執有情,無彼則不從,過因而生嗔,   故許悲無達。非無有解脫,由宿行已盡,不續餘生故。   行功能無盡,彼住無過失。由悲下劣故,無大功力住。   若是大悲者,為他而安住。離薩迦耶見,初道應無有。   未斷俱生故。若斷豈有有?若欲得安樂,及欲不受苦,   所有念我覺,俱生有情見。若不見有我,則全非我貪。   若無有我愛,非求樂奔馳。   生苦因即縛,於常何有彼?不生苦因解,於常何有彼?   不可說無常。彼非任何因。於不可說中,縛解皆非有。   若自性無壞,智者說彼常,棄此可羞見,當說彼是常。   雖轉依,如道過復起。非爾,無能故。識是取境法,   如有而取彼。彼所有體性,亦是此能生。是此性。從此,   由余緣歧誤。遮止見待緣。不堅如蛇覺。心自性光明,   諸垢是客塵,故先無能者,成性後無能。有能,於能生,   損害堅實事,亦不能久住,如溼地上火。無害,真實義,   於自性。顛倒,盡力,不能遮,覺持彼品故。   我執一因性,是因果事故,貪嗔雖互異,然非能違害。   慈等愚無違,非極治罰過,眾過彼為本,彼是迦耶見。   見明逆品故,心所所緣故,說邪緣無明,故餘不應理。   相違此當說,空見違彼故,與彼性諸過。相違善成立。   眾生法性故,非盡,如色等。非爾,不成故。若連對治品,   現見可遮故。已滅諸過失,非如堅還生。彼體使無系,   如灰不定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