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 參、華嚴宗的思想及其教判
參、華嚴宗的思想及其教判
一、華嚴宗的判教體系 “教相判釋”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是一門高深的學問,比之於世界其它各佛教傳承的國家,也可說是獨一無二的特色。也由於有祖師大德的“判教”(依佛陀教說的時地、形式、次第、內容而分類、整理,形成體系),才有隋唐以來中國佛教八大宗派的漸次成立。其中又以華嚴的“五教十宗判”、天台的“五時八教判”及唯識的“三教八宗判”最為傑出。 華嚴宗大成於唐朝文化燦爛輝煌的全盛時期,不論就中國文化的全體發展而言,或以佛教文化獨立而觀,均可見其成果。 佛教宗派的成立,大都在唐代完成。若以判教的整體宏觀,成為中國宗派雙璧的華嚴與天台,均以判教見長。唯天台智者大師約早於華嚴法藏大師百年之譜,所以天台的判教,不涉“唯識”與“禪”。而無“禪”,不足以攝“雜念”;無“唯識”,則無以救“性空”的偏枯。於此,則華嚴略優。據武則天《大週刊定眾經目錄》所載,當時所收大小乘經論,共計八千六百四十一卷,若無整體性的教相判釋,則無法令學者窺知三藏十二部的全貌與根本。 在隋唐佛教學的發展中,有主張“賴耶緣起”,有主張“真如緣起”,由此各執一端,形成對立,其它種種相互矛盾,未能調和的理論也有許多。值此之際,天台智者大師以凡夫立場觀佛,主張“性具說”,是“從因向果”的“向上門”判教。法藏大師則以佛自證海印三昧立場看眾生,主張“性起說”,是“從果向因”的“向下門”判教。同時以一乘圓教的圓融無礙觀,將諸未決的疑難問題,加以組織、統合,由此可知,法藏大師的判教,橫判、豎判,鉅細靡遺,將佛教文獻作了次第前後的排列,在教理上,因其判釋而知深淺;在派別的組織上,則由此而知其勝劣。歸納其判教特色為:次第性、統一性與圓融性,能廣採歷代各家看法而重加整理。 法藏大師判教,略可分為兩大類,其一為“隨他意門判教”,其二為“隨自意門判教”。 第一、隨他意門判教者,為相應他宗之說,乃隨宜設施之判。根據法藏大師所撰《十二門論宗致義記》及《心經略疏》,可分為權、實之判。又根據《起信論義》,可分為“四宗判”,表列如左:
┌隨相法執宗—小乘諸部。 四宗判┤真空無相宗—《般若》諸經、《中觀》等論。 │唯識法相宗—《解深密經》、《瑜伽》諸論。 └如來藏緣起宗—《楞伽》、《密嚴》等經,《起信》、《寶性》等論。
第二、隨自意門判教者,以開顯華嚴本宗為旨。此門又可大分為三:絕對門的“同別二教判”;相對門的“五教十宗判”;絕對、相對合論門的“本末二教判”。 同別二教判:判《法華經》“會三歸一”說為“同教一乘”,《華嚴經》圓融無盡說為“別教一乘”。
五教十宗判:以佛陀一代教法,施設深淺次第,《華嚴》乃至高至深的“一乘圓教”義理。 本末二教判:融合同別的絕對看法,與深淺次第的相對看法,而成“本”、“末”之判,《華嚴》乃“稱性本教”,以上根、上機為對象。
┌絕對門—同別二教判(華嚴為“別教一乘”) 華嚴宗的判教┤相對門—五教十宗判(華嚴為“一乘圓教”) └合論門—本末二教判(華嚴為“稱性本教”)
法藏大師於所著《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首列出: “性海果分”不可說:十佛境界。 “緣起因分”可說:普賢境界。 其中,普賢境界又可分為二門,說明“別教”內涵,即: 分相門:別教一乘(別於三乘)。 該攝門:一切三乘等,本是一乘法。 在同教門中,又可開展為“分諸乘”與“融本末”二種: 分諸乘:有一乘、二乘、三乘、四乘、五乘、無量乘等六重。 融本末:會融諸乘無二,入同一法界性。
┌分相門—一乘、三乘相對 ┌別 教┤ │ └該攝門—一乘攝三乘 同 別 二 教┤ │ ┌分諸乘—隨機之別,明同教之體 └同 教┤ └融本末—由根本一乘,融攝本末
此外,附加於五教十宗判的“日出三照判”,是以太陽照物為譬喻,根據《華嚴經 如來出現品》,配合各宗派,而作判釋。茲引經文如下: 譬如日出於閻浮提,先照一切須彌山等諸大山王,次照黑山,次照高原,然後普照一切大地。日不作念,我先照此,後照於彼,但以山地有高下故,照有先後。如來應正等覺亦復如是,成就無邊法界智輪,常放無礙智能光明,先照菩薩摩訶薩等諸大山王,次照緣覺,次照聲聞,次照決定善根眾生,隨其心器,示廣大智,然後普照一切眾生,乃至邪定,亦皆普及,為作未來利益因緣,令成熟故。而彼如來大智日光不作是念:我當先照菩薩大行,乃至後照邪定眾生,但放光明,平等普照,無礙無障,無所分別。
日出三照判 三照是用太陽照物的比喻,把佛陀所說的一代時教分為三個時期,即:第一日出先照時、第二日升轉照時、第三日沒還照時。其中,日升轉照時因為光線的照射角度不同,所照的地層面也不同,所以又分為初轉、中轉、後轉三時,合為五時,與五教相應。 佛陀說法如陽光普照,因聞法者根機不同,好比山河大地高下不同,陽光照射有其先後,因此佛陀說法亦有時序的差異。法藏據此先照、轉照、還照的說法,發揮為“三照”說: 日出先照時:譬如太陽剛剛上升,先照射於高山之頂,比喻佛陀最初證悟,先以無礙智能光明為圓頓大根菩薩轉“無上根本*輪”,是為“直顯教”。此教是直稱本懷,顯示自證,即《華嚴經》所說,為最高義理。令彼同教一乘人等,轉同成別。 日升轉照時:太陽上升,陽光下射,平原幽谷,照有先後。為下、中、上三根人轉“依本起末*輪”,令彼三類人等,轉三成一,屬方便教。於此又分三轉,接引不同根性的眾生: 初轉時:如太陽出來,透過高山,射及幽谷之處。佛陀在鹿野苑,為鈍根一類眾生說法,轉“小乘*輪”,名為“隱實教”。因為隱一乘“實”,施二乘“權 ”,故名。指《阿含經》、《俱舍論》所說四諦法、十二因緣等教理。令彼凡夫外道,轉凡成聖。 中轉時:如陽光透過幽谷,然後普及高原,比喻眾生心量已較寬廣,可以學菩薩道了。佛陀於此時為中根一類眾生轉“三乘*輪”,名為“引攝教”。如《方 廣》、《深密》等經,《瑜伽》、《唯識》等論所說。令彼聲聞、緣覺二乘人等回小向大。 後轉時:如太陽一直上升,到了日正當中,普照大地平原,如同佛光正照利根菩薩。佛陀於此時為利根一類眾生轉“大乘*輪”,名為融通教。令以上權教二乘,轉權為實,如《般若經》、《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所說。 日沒還照時:無限美好的夕陽即將下落,卻又還照高山,表示佛陀將入涅槃,開示圓滿教法。佛陀在此時為上上根眾生轉“攝末歸本*輪”,名為“開會教”,開權顯實,會三(三乘)歸一(一乘),故名。如《法華》、《涅槃》諸經所說。令彼偏教五乘人等,轉偏成圓。 先照時的“無上根本*輪”,與還照時的“攝末歸本*輪”,均為圓教。中間轉照時的“依本起末*輪”分為三轉,初轉為小乘,中轉為始教和終教,後轉為頓教。 三照與五教關係如下表:
┌日出先照時─無上根本*輪────華嚴──別教一乘───圓┐ │ ┌初轉─阿含──生滅二乘───小 │ │ │ 明有三乘───始 │ 日出三照判┤日升轉照時─依本起末*輪┤中轉─方廣──明空三乘 ├五教 │ │ 雙照空有───終 │ │ └後轉─般若──雙遮空有───頓 │ └日沒還照時─攝末歸本*輪────法華──同教一乘───圓┘
五教十宗判
五教 五教的建立,是依據《深密》、《楞伽》、《寶積》、《法華》、《華嚴》等經及《起信》等論。其中,《華嚴》一經,具此五教之理,故將一代聖教分為五教。五教之判,源自初祖杜順和尚,由《五教止觀》判分五教: 法有我無門:小乘教。 生即無生門:大乘始教。 事法圓融門:大乘終教。 語觀雙絕門:大乘頓教。 華嚴三昧門:一乘圓教。 二祖智儼承此五門,於其《孔目章》中,以五教為層次,而判釋佛陀一代教法。法藏大師亦承五教的意旨,而詳述於《探玄記》及《五教章》中,由此,大成華嚴一家的判教體系。 五教是指“能詮”的法義,“十宗”是“所詮”的理趣。前者是教學上的分類,依斷障得果等差別而立;後者是宗旨上的分類,依所宗的理趣而分。五教,即:愚法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大乘頓教、一乘圓教。 愚法小乘教:是指《阿含》、《婆沙》、《俱舍》、《成實》等小乘的教法。此教唯知“人空”之理,而不明“法空”之義。對於“法空”尚愚,故云“愚法小乘”。此為大乘所斥,乃二乘人所受之法。 大乘始教:大乘中初門之教,或雲“初教”。廣談法相,少及法性,或明“破相遣執”,未盡大乘法理,所以是權教,可分為空始教與相始教。《般若》、《中論》等,所說真空無相之理,唯破有所得之執,而說一切皆空,因未盡大乘深妙之理,所以是“空始教”。《深密》、《瑜伽》、《唯識》等經論,雖廣及五位、百法及諸法性相,但因事象未融,不知真如隨緣之德;立五姓各別,不談一切皆能成佛之旨,所以此教為“相始教”,仍屬於權教。 大乘終教:是大乘漸教中的終極教義。《楞伽》、《密嚴》、《勝鬘》、《起信》、《寶性》等經論所說“真如緣起”法門,是對根機較成熟者所施的教法,所以也叫做“熟教”。又此教已及大乘實相,所以也是“實教”。真如平等之“理”,與差別之“事”,相即相入,理外無事,事外無理,說一切眾生皆成正覺。此教與“始教”相對而言,故名“終教”。又此教仍依次第階位,不能稱為“頓教”,故名大乘終教。 大乘頓教:不經階位次第,頓修頓悟之教,離言絕相,頓解頓成,一念不生,本來即佛,故云頓教。《維摩經》等屬此。 大乘圓教:此明圓融無礙之教,指《華嚴經》所立法門。此說性海圓融、一真法界、相即相入、主伴無盡、微細兼容、果相圓滿,故云“圓教”。前四教是方便教,此教是一乘真實教。由此圓教再開為“同”、“別”二教。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首,對同、別二教有詳細說明,別教的“別”,有相對、絕對二種。以相對而言,即“別異”的一乘與三乘相對,有本、末、權、實之“別”;以絕對而說,指唯有絕對一乘圓教,此外別無三乘,因為一乘圓教該攝三乘教,三乘即一乘。 同教的“同”,則有“融同”----融會三乘與一乘,一、三不二;“交同”----三乘與一乘相交涵容之義。此明三乘、一乘雖有差別,但有其共同性;雖有本末,但有其融和性。 “同”、“別”二教與“五教”,有其相應之處,因同、別均屬一乘。其中“別教一乘”是直顯門,“同教一乘”是寄顯門。其“寄顯”的說法,有三要點: 中下根者不能瞭解一乘無盡之義,故須寄託於三乘而顯無盡義。 由於如來的善巧方便,施設前後次第,以引三乘之機,回入一乘。 小乘、三乘等差別,是由於機性偏執而分,在《華嚴經》裡,如無“小”、“三”等法,乃無法使三乘等人入一乘門,故須立寄顯之說。 這裡所說的同教,是指海印定內的法門,所以叫做“定內同教”。其名目雖同三乘,但其義理也是無盡的一乘教。另一方面,世尊出定,至鹿野苑,從《阿含》乃至《法華》、《涅槃》的末教之中,也有三、一和合的說法,這叫做“定外同教”。 “定內同教”與“定外同教”義趣不同,前者為三乘差別的分際,因眾生拘執自得之法為究竟,不能夠體會無盡圓融之理;後者由於如來的善巧方便,根本的一法,隨順機性而流露為枝末的教法。定外同教是針對“根機”所說,“定內同教”是以其“教法”為主,兩者都是深入“一乘別教”的方便法門。 同、別二教,各開二門,而網羅三乘、一乘,把佛陀一代教法攝在同、別二教範疇,再將同、別二教歸於無礙的“一乘圓教”,而一切法門不出華嚴教海,這是“絕對的判教”。 五教之中,始教與終教,其信解行法均依“言”而顯“理”;其立位次第,由微而著,故名漸教。又《維摩》等經,絕言顯理,不立階位;理性頓顯,解行頓成,一念妄心不生即名佛,故名頓教。 漸教、頓教均屬三乘教,指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人所得之法。第一教是小乘教,第二教至第五教是大乘教,而第五圓教又是一乘教。
十宗 就十宗所立而言,初祖杜順和尚撰《五教止觀》,雖有第一門“法有我無門”所屬小乘教,唯其小乘並未配合於前六宗,至三祖法藏時,首開五教為十宗。也就是依佛陀所說的義理區別為: 我法俱有宗:由人天乘與小乘中犢子部、法上部、賢冑部、正量部、密林山部及根本經部等所立。人天乘有“已入佛法”與“未入佛法”二類,此指已入佛法的人天乘。佛陀說五戒十善等法,以教化人天,順俗情而未說“我空”、“法空”之理,所以是“我法俱有”。又犢子等部將一切法分為三聚:有為聚法、無為聚法及非二聚法。其中前二聚是法,後一聚是我。又立五法藏:過去藏、現在藏、未來藏、無為藏、不可說藏。前四藏為法,第五藏為我。以此五藏總說為“我”。 法有我無宗:說一切諸法通於三世,其體恆有,故立法為實有,並不執我。說一切有部、雪山部、多聞部等部派,均屬此。 法無去來宗:過去及未來諸法,體、用俱無,惟現在諸有為法與無為法為有。這是大眾、說轉、雞胤、制多山、西山、北山、法藏、飲光等部的說法。 現通假實宗:這是說假部所立的宗旨。此部認為“過去”、“未來”無實體,“現在”的有為法中也有假、有實。在五蘊中者為實,在十二處、十八界者為假。因為五蘊本身並無“根”、“境”相對,不分所依、所緣,直接以一切物質為“色”,以一切領納心為“受”,乃至以一切心王為“識”,所以是實;而六根、六境是相對的“假”法,並不直接舉示諸法是相對而非絕對,所以是假,十八界亦然。《成實論》等,屬此類看法。 俗妄真實宗:是說出世部等所立的宗旨。此部認為世俗法是虛妄,出世法為真實。意謂世間法從顛倒起,因顛倒而生煩惱,因煩惱而生業,從業而生果,此皆虛妄不實。所以世間法但有假名,並無實體。出世法則與道相應,認為“道”與“道果”皆實有。 諸法但名宗:是一說部等所立的宗旨。一切諸法唯有假名,都無實體。有世間必有出世間,相對法故;世間既然是虛妄,出世間亦無實體,相對法故。這是小乘中的至極教。 一切皆空宗:相當於五教中的大乘始教(空始教)。在“無相大乘”裡,一切諸法,不論有漏、無漏,皆空、無相。“諸法但名宗”是“析有明空”的空,而此“一切皆空宗”是“即有是空”的空,《般若經》及三論屬此類之空。 真德不空宗:相當於五教中的大乘終教。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德,迷、妄、染、淨一切諸法,都從“真如”緣起。而真如之“理”,與萬有之“事”,無礙鎔融。《維摩》、《勝鬘》、《楞伽》、《起信》、《寶性》、《佛性》等經論屬此。 相想俱絕宗:相當於五教中的大乘頓教。“相”是所緣的境相,“想”是能緣的心想,即客觀的“對象”,與主觀的“能取”泯亡,一念不生即佛,絕離一切言說,理性頓顯之境即是。《維摩經》屬此,是語觀雙絕的法門。 圓明具德宗:相當於五教中的一乘圓教。圓滿顯現法界自體所具德用的無盡緣起妙理,主伴具足,圓融自在,故云“圓明具德”。《華嚴經》屬此。 前六宗即小乘教,第七至第十依序即大乘始教、終教、頓教、圓教,第十即華嚴的教旨。另據澄觀大師的《華嚴玄談》卷八所載: 為三性空有宗,是為主張三性、三無性的相始教; 為真空絕相宗,相當於前述的相想俱絕宗; 為空有無礙宗,相當於真德不空宗; 為圓融具德宗,相當於圓明具德宗。對於法藏的以性相融會(承認本體與現象間融合一致)為主,澄觀大師則表示性相決判(主張本體與現象有所區別)。 前述五教與十宗的關係,表列如左:
┌──我法俱有宗┐ ├──法有我無宗│ ├──法無去來宗│ ┌愚法小乘教────┼──現通假實宗│ │ ├──俗妄真實宗 │ 五 教┤ └──諸法但名宗 ├ 十 宗 │大乘始教────────一切皆空宗│ │大乘終教────────真德不空宗│ │大乘頓教────────相想俱絕宗│ └一乘圓教────────圓明具德宗┘
二、華嚴宗的思想
緣起與性起 性起緣起,是華嚴宗所立的兩種法門。 據華嚴宗的說法,當宇宙諸法現起時,由“佛因位”的立場言,稱為緣起,即“因緣生起”的意思;若由“佛果位”而言,以其由悟界的本性產生,則稱性起。 華嚴三祖法藏又結合判教,將緣起歸納為四種,即:於小乘教說業感緣起,於大乘始教說賴耶緣起,於大乘終教說如來藏緣起,於圓教說法界緣起。而唯獨頓教因是無相離言之宗,不更涉教相之教,故無緣起之說。 業感緣起:以小乘“有部”為主,說明以每個人的惑業力,招引世間的相狀,從十二因緣貫串過去、現在、未來,同時破斥當時許多外道的偶然說、宿命說及天神說。 賴耶緣起:以“種子說”為主。“阿賴耶”有“藏”的功能,同時也是“種子”的含意。種子分為兩種:一為名言種子,二為業種子。“名言種子”展開客觀世界,“業種子”招感苦樂的主觀世界。“阿賴耶識”成為色、心二法的統一本體,又是一切種子的保存者,以“種子生現行,現行燻種子”互為因果,而展轉於輪迴。 如來藏緣起:以《起信論》所說真如、如來藏為主,說明本心的相狀,於此“如來藏”而開展萬法,並以三細(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六麤(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系苦相)作詳細解說。如來藏心中,受無明的風吹起,即現起主、客觀的對立,此為三細;再以客觀的認識與主觀的執著,相互交集,因之而受對立外境的束縛,由此引起生滅的苦惱,此為六麤。《起信論》中,由一心開真如、生滅二門,說明流轉、還滅關係,對治無始以來的生死根本,還歸於不生不滅的“如來藏”。 法界緣起:這是華嚴宗基於《華嚴經》所說。謂萬法相互融通,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主伴具足,相入相即,並存無礙而重重無盡。 三祖法藏大師在原有的華嚴“一心法界說”之上,進一步組織“十重唯識”,將溯源於印度,以對立發展為形態的各種說法,糅和“賴耶緣起”與“真如緣起”說,加以統一,由此加強了無盡緣起的奧義。十重唯識即: 相見俱存唯識:雖有主觀(見分)與客觀(相分)之別,但二者皆由心所變現,故主觀與客觀俱存乎一心。 攝相歸見唯識:客觀乃是隨主觀的作用所顯現者,故包攝於主觀的心、心所(精神作用)中。 攝數歸王唯識:心、心所之中,心所是依心王而起,無獨立的自體,故由心王所變,謂一切攝歸於心王。 以末歸本唯識:心王之中,七轉識離本識(第八識)之外無有別體,故歸納於本識。 攝相歸性唯識:以上四種唯識之說,是就識的相狀而言。惟此識的相狀乃真如隨緣所現,故自其本性而言,不外是本覺的如來藏。 轉真成事唯識:前惟以真如為其本性而言,今則以真如之理隨染淨之緣,而顯現種種有為法。 理事俱融唯識:本體的真如理與現象諸法的事,相互融合。 融事相入唯識:即現象(事)相互融合無礙。 全事相即唯識:前乃就事的作用,論其相入,此言諸事之體互為一體,一即一切。 帝網無礙唯識:如因陀羅網的彼此相映而無盡,一中有一切,一切中有一,復有一切,故重重無盡。 華嚴宗以“真如”、“如來藏”作為“識”的本體,“八識”的“相”,皆由真如隨緣的變現,因此主張性相融通、不變隨緣、理事圓融、事事無礙、重重無盡。與唯識宗主張“八識各有自體”、“性相不一”不同。 “性起”一詞,初見於《六十華嚴 寶王如來性起品》,根據本品所說,性起屬果,是盧舍那佛的法門;根據(普賢行願品)所說,緣起屬因,是普賢法門。 一切法隨順其真實本性而顯現,並應眾生的根機、能力生起作用,即為性起。如智儼於《華嚴孔目章》卷四所說,悟的本體(性)本來具足於眾生心中,而於現在顯現(起)。法藏於《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六中,分為人、法二種解釋: 從不變的佛之本性顯現教化的作用,即如來的性起。 真理本身起作用,即如來為性起。 此外,又舉示理、行、果等三義: 理性起,萬有本來真實的本性(理性)依智而顯現。 行性起,聞教而起行、成果。 果性起,完成佛果而起教化的作用。換句話說,宇宙萬法乃性起的“果體”,其理、行則為性起的“起用”,這是果佛的說法。 華嚴宗主張“普賢因位”為“能證”,“如來果位”為“所證”,“因賅果海,果徹因源”,由此開展出與普賢行相應的“法界緣起”,和與如來境相應的“果海性起”。也就是從“相”上說“緣起”,從“性”上說“性起”,因此“緣起”與“性起”,二而一,一而二,不一不二。這是“緣起”與“性起”的關係,也是華嚴宗最具特色的理論基礎。 法界三觀與四法界 華嚴宗旨雖甚深玄妙,所說多端,其骨幹則不出法界緣起。法界緣起者,宇宙萬象相即相入,此一物為他萬物緣,他萬物為此一物緣,自他相待相資,圓融無礙。為明此事事無礙法界的無盡緣起,本宗立有四法界、十玄門、六相圓融等法門。 華嚴初祖杜順和尚著作《華嚴法界觀門》,開顯實踐行的觀門,建立三觀,用以彰顯觀行,悟入一真法界。 法界三觀即: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遍含容觀。其後開展為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等四法界。五祖宗密於《注華嚴法界觀門》說:“統惟一真法界,謂總賅萬有,即是一心。心融萬法,便成四種法界。” 前三法界,總羅諸宗;第四種法界,特顯華嚴妙境。 前述“法界三觀”是“能觀”,第二、三、四種法界是“所觀”,由前面的“能觀”,透過“所觀”,而悟入一真法界。二祖智儼秉承師意,於“周遍含容觀”,更深入闡揚“六相”、“十玄”即為“法界緣起”的內容、相狀。《華嚴經 十地品》中的“六相說”,是法界緣起的有力經證。世親菩薩著作《十地經論》,於其論中首先提出“六相”來說明《華嚴》的圓融無礙。法界三觀與四法界的關聯: 真空觀:為四法界中的理法界。真者以無虛妄念慮為真,空者以無形質妨礙色相為空。因凡夫見色誤認為實,見空誤認為斷空,以致困於迷途而不證得。今開真空觀,使觀色非實色,而舉體為真空,觀空非斷空,舉體是幻色,始得免除一切情塵的束縛,而達空色無礙的境界。 於此觀法中,另開四句十門以闡釋之: 會色歸空觀:色非斷空門、色非真空門、色空非空門、色即是空門。(四門) 明空即色觀:空非幻色門、空非實色門、空非空色門、空即是色門。(四門) 空色無礙觀:即“觀色可以見空,觀空可以見色”,色、空二法,無障無礙。(一門) 泯絕無寄觀:即“泯絕色空,離一切相”。(一門) 中唐詩人白居易,依此“真空觀”而作詩曰:“須知諸相皆非相,若住無餘卻有餘。言下忘言一時了,夢中說夢兩重虛。空花豈得兼求果,陽焰如何更覓魚?攝動是禪禪是動,不禪不動即如如。” 宋代夷門山廣智本嵩撰《法界觀三十門頌》曰:“真空不壞有,離色非真空。警覺聲聞夢,豁開外道蒙。有星皆拱北,無水不朝東。轉面觀諸法,都來一照中。”以上二詩對於真空觀都有深刻的描述。 理事無礙觀:即理事無礙法界。首先以理鎔於事,最後則以事融於理,使理事二而不二,不二而二,是為無礙。對真空之理可見,然對事卻未能盡了,故開啟理事無礙,使不可分的理均能圓融互攝於一塵,而可分限的事亦能通遍於法界,各種事理均能炳現無礙,雙融相即。理事無礙屬於境所觀的範圍,心則為能觀的主體。若僅觀於諸事相,將會引起世俗的心,而執著於享樂的境;若僅觀於理,必引起出世的心,則恐局囿於喜愛無漏小果的境。理與事並觀,以達到鎔融無礙的境界,使心無所偏執,自能悲智相導,而成就無住行,證入無住處。此觀亦分十門: 理遍於事門:“能遍之理”無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別。因“理遍於事”,故一成一切成。 事遍於理門:“能遍之事”有分限,“所遍之理”無分限。 依理成事門:說明事相依理而成,顯示緣起則性空。 事能顯理門:說明事虛而理實。如波是虛,水是實。 以理奪事門:於此說明佛與眾生,不增不減,世間真理,平等顯現,故事在理中,離理而無事相可得。 事能隱理門:經雲:“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當“眾生相”顯現時,“法身”則隱。 真理即事門:如“水”即是“波”,水不動則無法顯示“溼”相。 事法即理門:夜摩偈雲:“諸法無差別,無有能知者。唯佛與佛知,智能究竟故。” 真理非事門:如“影像”依“鏡”而顯現,像有生滅變化,鏡體如如不動。 事法非理門:如《華嚴經》慚愧林菩薩雲:“如相與非相,生死及涅槃,分別各不同。” 以上十門,一、二門為“理事相遍”,三、四門為“理事相成”,五、六門為“理事相違”,七、八門為“理事相即”,九、十門為“理事相非”。十門義旨雖異,唯緣起同源,逆順自在,圓融無礙。 思存法師就“理事無礙觀”詠禪詩曰:“無相幾時雖有相,有餘何處礙無餘。妄言謂了非為了,說夢雲虛是滯虛。雖雲空華空結果,寧妨幻水幻生魚?不禪不動常禪動,禪動鎔融方契和。”此詩明“理事並觀”,達於圓融無礙。 周遍含容觀:即事事無礙觀。周遍是普及一切色及非色處,含容即包含無外,無一法能超出此虛空的界。此觀以事望事,使觀全事之理均能隨同事法而一一可見,全理的事也能隨同理法而一一可容。就事事能遍能攝,交參自在,則一多無礙,大小兼容。此觀亦分十門:理如事門、事如理門、事含理事門、通局無礙門、廣狹無礙門、遍容無礙門、攝入無礙門、涉無礙門、相在無礙門、普融無礙門。“周遍含容觀”的十門,建立於“理事相如”的理念架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重重無盡,互涉無礙”為其宗旨。 思存法師作禪詩云:“萬德圓融一念心,念該九世已當今。色空互異二無別,性相交融兩不侵。山嶽匪高塵劫大,江湖非浚路還深。我宗事事元如此,君欲尋時試略尋。”於此說明每一事法均能如理融通,則可從每一差別事相中究其體用。 四祖澄觀認為“此觀若成,三觀齊收”,達於“澄心慮、絕攀緣”,而能悠遊於性海。 “三觀”對“三法界”,而不特別談“事法界”,這是因為事法界複雜難陳,而一一事相皆可成觀,故略之。事法界是指我們日常所經驗的事象世界,而此世界的每一事象,均可成為“三觀”所依的基礎,簡約之,可分為“十對”: 教義一對:教,能詮言教;義,所詮義理。 理事一對:理,恆常的理體;事,隨緣變遷的事象。 境智一對:境,所觀的境;智,能觀的智。 行位一對:行,實踐;位,依修行所進趣的階位。 因果一對:因,到佛果以前種種歷程;果,佛果境界。 依正一對:依,依報國土;正,居住於依報國土的形類正報。 體用一對:體,不變體性;用,隨應外物的活動、運用。 人法一對:人,能知、能觀的主體;法,所知、所觀的客體。 逆順一對:逆,逆法教化;順,順本性的法而教化。 感應一對:感,感得應理的當機眾生;應,隨應不同根機而應化。 以上十對是華嚴宗特有的組織,有深淺的差別,於一一事物之上,理路通達,十對同時相應,則為“事事無礙”的圓融境界。
十玄門與六相圓融 十玄門 即以十門開演法界緣起的相狀,說明萬物同體,相即相入,圓融無礙的原理。通達此義,乃可進入《華嚴》大經玄海,故名“玄門”。“十玄”之義,由華嚴二祖智儼承初祖杜順思想而創,三祖法藏更於《五教章》中開演。因其所舉次第略有不同,因此以智儼所立為“古十玄”,法藏所立為“新十玄”。茲據“新十玄”,說明如次: 同時具足相應門:這是十玄門的總說,其餘九門則是此門的別說。於此說明萬有豎窮於時間,橫遍於空間,相即相入,緣起一體。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同時相應,而過去含容現在、未來、現在、未來亦聯結於過去。無始、無終,前後相映,如“一滴海水,具百川味”,這是“全體性”原理。 廣狹自在無礙門:此門以說明“空間”為主。在有形的物體界,不能置巨物於微小物體;然在“事事無礙”法界,則能小中容大,狹中容廣,三千世界亦能入一微塵,而不失各物性能。如“徑尺之鏡,見千里影”,這是“超量性”原理。 一多兼容不同門:此門以說明“用”為主。一切萬有,同時相應,自、他相互容受;“一”中容多,“多”中攝一,“一”、“多”相入無礙。如“一室千燈,光光相涉”,這是“相入性”原理。 諸法相即自在門:此門以說明“體”為主。一切萬法在本體上空、有相即。“一”即一切,故“體同”而不壞差別相;“一切”即一,故不壞差別相而體“一”。如“金與金色,二不相離”,這是“相即性”原理。 隱密顯了俱成門:此門以說明“緣”為主。隱密為裡,顯了為表;隱不離顯,顯不離隱,隱顯同時。若以“一”為表,則“多”為裡;反之,若以“多”為表,則“一”為裡,二者相互隱顯。如是,為表為裡,隱顯一體,故說“俱成”。如“片月澄空,晦明相併”,這是“表裡性”原理。 微細兼容安立門:此門以說明“相”為主。萬法兼容,所含之“多”,不改“多”的面目;所含之“大”,不壞“大”的相狀,自相宛然,同時齊顯。如“玻璃之瓶,盛多芥子”,這是“各存性”原理。 因陀羅網境界門:此門以說明“喻”為主。萬法相即相入,重重無盡。“因陀羅網”無數明珠,互照互映,圓融無礙。如“兩鏡互照,傳耀相瀉”,這是“無盡性”原理。 託事顯法生解門:此門以說明“智”為主。事事無礙,極其幽邃。所託“事相”,乃是所顯“法門”,雖一砂一石,無非甚深微妙緣起。如“立像豎臂,觸目皆道”,這是“具體性”原理。 十世隔法異成門:此門以說明“時間”為主。時間有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三世亦各有三世,故成九世;此九世互融互入,總成一世。其餘九世與此總成的一世,合併為十世。十世諸法,不出一念,長短無礙,念劫融即,相即相入,關聯不離,亦不失長短、前後等差別,故名“異成”。故“一夕之夢,翱翔百年”,這是“超時性”原理。 主伴圓明具德門:此門以說明“果”為主。一塵生時,萬法隨之而生。任舉一法,皆是宇宙的全相,而成為主、伴的關係。人有人的體系,物有物的體系。而每一體系,各有其法則,條理清晰,秩序井然。如“北辰所居,眾星拱之”,這是“主伴性”原理。 十玄表解如下: 同時具足相應門----全體性原理(總 門) 廣狹自在無礙門----超量性原理(空 門) 一多兼容不同門----相入性原理(用 門) 諸法相即自在門----相即性原理(體 門) 隱密顯了俱成門----表裡性原理(緣 門) 微細兼容安立門----各存性原理(相 門) 因陀羅網境界門----無盡性原理(喻 門)
託事顯法生解門----具體性原理(智 門) 十世隔法異成門----超時性原理(時間門) 主伴圓明具德門----主伴性原理(果 門) 以上十門是宇宙萬象所具備的法門,事事物物,相即相入,無礙自在,但其差別之相,歷然猶存。雖現差別,以有“重重無盡,緣起一體”的“用”,故觀“一微塵”而法界盡攝,“法界”亦悉攝於一塵,如此事事無礙,妙玄不可思議。 六相圓融 諸法事事無礙、重重無盡之義,在十玄門中已略論及。唯其義理深湛,尤其圓融無礙的意旨,極難了知。此六相圓融法門,乃更進一步說明“無盡緣起”的所由。就凡夫所見“事相”而言,萬事表相各各隔礙,不具六相;若就聖眼所見諸法“體性”而言,則於一一“事相”中,具此“六相”而能圓融。由於“六相圓融”,所以諸法都是“一真法界”的“無盡緣起”。六相深義,出於《華嚴經》初地十六願中的第四願,二祖智儼取之以歸納“十玄”,使之由繁入簡,轉幽為明。 六相為: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在《五教章》中,首先列名略釋,其次以屋舍為喻,以問答形式解釋其義。 總相:“一含多德故”。這是說一微塵中,含藏法界一切諸法;一行中,含具三世一切萬行;一斷中,萬障具斷而無餘。所以,一成而一切皆成。喻如梁、柱、瓦、石等集合,總成屋舍。 別相:“多德非一故”、“別依止總,滿彼總故”。從“圓融門”而說總相,從“行布門”則說為別相。這是說一切諸法從其“德”言,有色、心等差別。喻如成一屋舍,有梁、柱、瓦、石等各別的相狀。 同相:“多義不相違,同成一總故”。這是說萬法諸緣和合而成一緣起之法,雖多義而互不相違。喻如梁、柱、瓦、石等,相互和合,成一屋舍,是合力而不相違背。 異相:“多義相望,各各異故”。這是說差別的諸法能調和成一體,不失其各部份特質,而呈別異的相狀。喻如梁、柱、瓦、石等,其形類、作用各異。 成相:“由此諸義,緣起成故”。這是說有別異特性的“異相”,能調和成“同相”。也就是各部份的相依、相資,而成全體。喻如梁、柱、瓦、石等聚合,成一屋舍。 壞相:“諸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這是說部份相依而成全體,雖曰壞相,實則並無破壞的意思。更明確地說,不動即壞。喻如成一屋舍的梁、柱、瓦、石等,各有所司,不動其位。各種因緣保持其獨立、分離狀態即為壞相,而此壞相具有建設性,如缺此壞相,則不能成其獨特的成相。所以,壞相即成相,成相即壞相。 以上六相,如以金獅子為喻,則:獅子即是總相;五根差別,是為別相;五根俱從一緣而起,是為同相;眼耳等各不相濫,是為異相;諸根會合成獅子,是為成相;諸根各住自位,是為壞相。 於此得知,六相是對一物作六方面的考察: 總、別以“能成”、“所成”相對,以所成的法為“總”,能成的法為“別”。 同、異是就其所成的法而言,本質相等的為“同”,作用不同的為“異”。 成、壞是依緣起而言,緣起的“用”所成就者為“成”,條件不具足者為“壞”。 由此可知,總、別是諸法的“體”;同、異是諸法的“相”;成、壞是緣起的“用”,各示同、別相成義理。 六相中,雖有總、別二相,同、異二相,成、壞二相的三對,但總、同、成是從“平等”上立名,別、異、壞是從“差別”上立名。平等即圓融門,差別即行布門。平等與差別,相即相入,圓融無礙,總相之外無別相,同相之外無異相,成相之外無壞相。總相即別相,別相即總相;同相即異相,異相即同相;成相即壞相,壞相即成相。如是,圓融不離行布,行布不離圓融;行布即圓融,圓融即行布,六相無礙,是名“六相圓融”。 一切諸法,無不具此六相,圓融自在,無礙即入,法法具足十玄無盡緣起,事事無礙法界窮一體圓融之妙,這就是華嚴一乘別教獨特“性起法門”。又此六相,依體、相、用三大,分平等、差別二門,詳示如左圖:
┌總 相 ┌體┤ │ └別 相 平 等 門 │ ┌同 相 一 切 諸 法 ┤相┤ │ └異 相 │ ┌成 相 差 別 門 └用┤ └壞 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