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法界玄鏡》初探(弘安)
《華嚴法界玄鏡》初探
弘 安
內容提要:本文僅依《華嚴法界玄鏡》來試圖說明事法界與三觀的關系,對《華嚴法界觀門》的作者問題也寫了自己的一點看法。「觀」的一點想法的內容本打算刪掉,但還是決定保留下來,無論對錯,作為參考,希望能引起大家對華嚴觀法的注意。接下來隨著《華嚴法界玄鏡》的內容,比較了真空與性空的同異,解釋了「自體」在華嚴思想中的重要地位,最後,嘗試說明了事事無礙法界與法界緣起。同時,本文又通過比較《華嚴一乘十玄門》、《妄盡還源觀》、《華嚴法界玄鏡》的核心思想,證明了智儼法師、法藏法師、澄觀法師在「法界緣起」思想上的一致性。錯誤之處,還請方家不吝指正。
關鍵詞:理 真空 自體 事事無礙 法界緣起
作者弘安法師,中國佛學院2007級研究生。
前 言
《華嚴法界玄鏡》是華嚴四祖澄觀(738——839)大師晚年的一部重要著作,被認為是他的四法界思想完全成熟的標志。華嚴四祖將三觀與四法界相對應,著重闡述的為事事無礙法界。華嚴五祖宗密(780——841)大師依據《華嚴法界玄鏡》著成《注華嚴法界觀門》,既是對《華嚴法界玄鏡》一些內容的補充,又闡述了一些自己的新思想。澄觀大師自己作的序言今天讀起來仍讓人很感動,最後的感嘆也使人深思。那麼,它究竟要闡明什麼呢,這是本文試圖要解決的問題。
一、三觀所依體——事法界
澄觀大師對「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略有三重」一句,是從「所依之經」與「能依之觀」兩個方面進行解釋的。「所依之經」當然就是《大方廣佛華嚴經》,「能依之觀」為「法界觀門,略有三重」。在對經名的略釋中,有兩句話需要引起我們的注意,這就是「大者,體大也;則深法界,諸佛眾生之心體也。曠包如空,湛寂常住,強稱為大」和「普賢行願自體遍故」兩句。這兩句話與華嚴宗的「自體」思想有很大關系,下文將有詳細的說明,這里不再多說。
在對「能依之觀」的解釋之中,澄觀大師真正要說明的是「三觀」所依的「體」為「事法界」,當然,也提出了「四法界」的名稱。再者,我們還可以從他的解釋中看出華嚴宗的「觀(門)」的特點。在理解這兩個問題時,我們需要參照《注華嚴法界觀門》中關于這兩個問題的解釋。
故依此教以成觀門。修法界觀門,略有三重者,略標綱要。修之一字,總貫一題,止觀薰修,習學造詣也。言法界者,一經之玄宗,總以緣起法界,不思議為宗故。然法界之要相唯有三,然總具四種。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三理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今是後三。其事法界,歷別難陳;一一事相,皆可成觀,故略不明,總為三觀所依體。其事略有十對:一、教義,二、理事,三、境智,四、行位,五、因果,六、依正,七、體用,八、人法,九、逆順,十、感應。隨一一事,皆為三觀所依之正體。其制作人名,德行因緣,具如傳記。[1]
這段引文中的「今是後三」,指的是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從「其事法界」至「皆為三觀所依之正體」,澄觀大師講的是「事法界」為三觀所依的「體」,「事法界」當然也是其它三法界的「體」。「一一事相,皆可成觀,故略不明,總為三觀所依體」,這句話中,「總為三觀所依體」指的是「一一事相」的集合(總)為「事法界」,「事法界」是(修)三觀所依的體,自然也是其它三法界的體。不但事法界是三觀所依的體,事法界之中的「一一事相」(個體)都可以作為三觀所依體,都可以是其它三法界的體。這根本原因乃是依據華嚴二祖智儼(602——668)法師的「一即一切」的思想;也是為什麼法藏(643——712)法師的《妄盡還源觀》開篇就要說「夫滿教難思,窺一塵而頓現;圓宗叵測,睹纖毫而齊彰。」[2]《注華嚴法界觀門》中也說「非初法界外別有第二第三。」[3]再者,我們絕不可以把「總為三觀所依體」理解為「四法界是三觀所依的體」。另外,為什麼無「事法界觀」的真正原因,由上述可知非是「歷別難陳」。
那麼,這里的「體」指的是什麼呢?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我們說這把刀很鋒利,是因為它是由鐵(體)做的,如果沒有鐵(體),刀又是什麼呢?鋒利依什麼說呢?如果無鐵(體),刀與鋒利只有空名,是憑空安立的。同理,無「事法界」,三觀與其它三法界豈不變為龜毛兔角?當然,不要將這里的「體」當作上面所說的「心體」、「自體」。
二、「觀」的一點想法
澄觀大師說:「故依此教門,以成觀門」,「修之一字,總貫一題,止觀薰修,習學造詣也」。宗密法師在《注華嚴法界觀門》中對修、觀、門的解釋為「修:止觀熏習造詣」[4],「觀:情盡見除,冥于三界也」[5],「門:此八九紙文,約此成觀故」[6]。這里關鍵是如何理解「觀」字,明白「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十一個字中「觀」字的含義,有助于我們了解華嚴宗觀法的特色。《漢語大字典》中「觀」的讀音有guān與 guàn兩種,詞性有名詞和動詞兩類。在此取名詞的詞性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取什麼含義呢?讀guàn時有「古代宮門外高台上的望樓,亦稱為闕」和「泛指高大的建築物」兩種意思。如果我們把此處的「觀」理解為這兩種意思的引申義,指「神聖、高貴」,好像更好些。這樣,「觀」讀 guàn ,表明修的目標、結果及最終的境界、果位等等,同時也隱含了華嚴思想是超越其它宗派思想的。這自然與「止觀」中的「觀」 是有區別的。
如此,「修」指的是「止觀」,「門」是「門徑、關鍵」之義,聯系「觀guàn」的含義,三字就可以成為有機的統一體。我們以「法界觀guàn下能依之觀guàn」一句為例,「法界觀下」指的是「法界觀門,略有三重」。「法界觀下能依之觀」是說「能依的觀guàn」是「法界觀guàn門(略有三重)」,如果說「能依之觀」是「修法界觀guàn門」,那就不通了。也可以看出,「故依此教以成觀guàn門」中的「觀」,不是側重止觀的「觀」。華嚴四祖對「修」字的解釋,已把止觀之「觀guān」和觀門之「觀guàn」區分開來。華嚴五祖的解釋就更加透徹、明白了。「觀」的兩種不同含義還可以參考夷門山廣智大師本嵩述的《華嚴七字經題法界觀三十門頌》中的解釋。明白觀的不同含義,對于我們了解華嚴觀法的特色大有好處,如關于華嚴觀法的《妄盡還源觀》、《三聖圓融觀門》等著作的題目最後一字或二字,為「觀」或「觀門」,而不在相應位置稱「止觀」;《華嚴五教止觀》則恰好相反,可以證明,它不是法藏大師的作品。當然這樣理解觀字,也只是一種想法,是否正確,是否為牽強附會,仍然需要進一步深入的研究,上面的一點證據自然遠遠不夠。
三、《華嚴法界觀門》的作者問題
由《華嚴法界玄鏡》和《注華嚴法界觀門》可知,《華嚴法界觀門》的全稱應為《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關于《華嚴法界觀門》的作者問題,傳統的觀點普遍認為它的作者是華嚴初祖杜順(557——640)大師;近現代學者傾向于它是法藏法師所作,原因有二:一、《華嚴法界觀門》的全部內容只是法藏法師的《華嚴發菩提心章》內容的一部分,二、從華嚴學發展史的角度來考察,這些思想不可能出現在華嚴二祖之前[7]。對于後一種觀點,有人提出相反的意見,認為《華嚴發菩提心章》中相應的內容是引自《華嚴法界觀門》,而法藏法師沒有說明[8]。也有人認為是華嚴四祖從《華嚴發菩提心章》中摘出相關的部分,展示其為神僧杜順所作的《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簡言之,問題出現在澄觀法師的身上,這里僅依《華嚴法界玄鏡》的內容來說點自己的觀點,當然,同時也必然要參考《注華嚴法界觀門》的內容。
《華嚴法界玄鏡》關于《華嚴法界觀門》的作者的說明是「終南山釋法順俗姓杜氏」,《注華嚴法界觀門》則是「京終南山釋杜順集」,二者均在「略有三重」之後。《華嚴法界玄鏡》中的「觀曰」的內容與「釋曰」的內容,二者的分界線是十分清楚的,而「終南山釋法順俗姓杜氏」屬于「觀曰」的內容,細想起來讓人費解。「俗姓杜氏」四字應該屬于「釋曰」的內容啊!「京終南山釋杜順集」則不存在這種矛盾。再者,「交涉無礙門」中的「有本後二句入在頭」是「觀曰」的內容,相應的「釋曰」內容為「言有本云後二句入在頭者」,就二者的關系而言,「有本後二句入在頭」是華嚴四祖所加,還是澄觀大師所依的原文本來如此呢?顯而易見,原因是後者。《注華嚴法界觀門》中無「有本後二句入在頭者」一句,也無相關的解釋。
《華嚴法界玄鏡》中多次提到「有本云」(「有本云」即為「有的版本說」),也有「遍、現二字,諸本多無」一句,可見,澄觀大師見到的《華嚴法界觀門》的版本至少在三種以上。值得注意的是,他每提到「有本云」與「有云(有的人解釋說,有的文章說)」時,都是與所要表達的思想相關的,都不是簡單的文字校對。
一般說來,《華嚴法界觀門》的正文應該這樣開始,「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略有三重:真空觀第一,理事無礙觀第二,周遍含容觀第三」。無論是「終南山釋法順俗姓杜氏」,還是「京終南山釋杜順集」,都放在「略有三重」之後,「真空觀第一」之前,都讓人感到它的位置不對。如「華嚴發菩提心章」是題目,「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是說著作的作者,「發心第一,簡教第二,顯過第三,表德第四。初中問曰:云何名為發菩提心?」已屬于正式內容了。如果將「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放在「表德第四」之後,我們一眼就可以看出它的位置不對。不同的是「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十一個字應該即是《華嚴法界觀門》題目的全稱,也是正式內容的第一句話。如此明顯的問題,華嚴四祖與五祖應該會注意到的。
另外,澄觀法師在《華嚴法界玄鏡》自序中說,「精誠之者,時一發揚。數子肯求, 叩余一闡,咸言注想。訪友尋源,或學或傳,遍尋眾釋,積歲疑滯,今方煥焉。」[9]譯成白話文是:虔誠、精進的信徒,在不同的時間,(分別對《華嚴法界觀門》)都有闡發、弘揚。數人誠懇請求我撰文闡述,都說要對它注釋,進而禪修觀想。(回想起)我訪友尋求根源,或者學習,或者傳授,遍尋眾人的釋本,多年都有不通的地方,今天終于完全體悟了。所有這些證明,在澄觀大師的時代,《華嚴法界觀門》已有多種不同的版本流傳,已有不少對《華嚴法界觀門》的注釋,他在著《華嚴法界玄鏡》時是忠于他所用的《華嚴法界觀門》的原文的,乃至不影響所要表達的思想內容時,原文有明顯的文字錯誤都予以保留。「終南山釋法順俗姓杜氏」十字在《華嚴法界觀門》與《華嚴法界玄鏡》中的位置,「俗姓杜氏」四字,是否是後來流傳造成的呢?可能性不大。《注華嚴法界觀門》說:「故但云集,此則集義,非集文也」。可見華嚴祖師真正注重的是華嚴義理,而非語言文字本身。《注華嚴法界觀門》對《華嚴法界玄鏡》有的地方是有補充說明的,如對「觀門」的觀,「略有三重」的重,集等的解釋等等,都可以證明宗密法師並非沒有注意到「俗姓杜氏」無問題,也可以推斷「俗姓杜氏」既非華嚴四祖所釋,也非後世流傳所誤,乃是他所用原文中的文字,而澄觀大師沒有說明,保持了它的原貌,同時,說明澄觀法師的時代,《華嚴法界觀門》公認為是神僧杜順的著作,而語言文字本身有點兒問題是沒有關系的。那麼,澄觀法師是否見到不同版本的《華嚴發菩提心章》呢,這就不清楚了,問題也就多了一個環節,更加複雜了。
四、「真空觀」中的「性空」思想
《華嚴法界玄鏡》對「真空」的定義是「言真空者,非斷滅空,非離色空,即有明空,亦無空相,故明真空,如文具之。」[10]其中,「即有明空」是關鍵的一句。那麼,「真空」指的是什麼呢?由真空觀的內容可知,真空即為「性空」。也可以說,「真空觀」中闡述的是因緣所生的緣起諸法的「性空」之理,但這與三論宗的「緣起性空」思想還是有區別的。二者的分歧是如何來認識「心體」、「自體」、「如來藏」、「真如」。只要抓住「真空觀」所要表達的是緣起諸法的「緣起性空」之理,對于其的繁瑣、晦澀的內容就容易理解、掌握了。
《華嚴法界玄鏡》是通過論述「色」與「空」的關系,來闡明華嚴的「真空」思想,即「理法界」的特點。文中對「理法界」的說明是:「理法名界,界即性義,無盡事法,同一性故。」這就是說,千差萬別、林林種種的「事(緣起的生滅法)」,都不是孤立自有的,都是由眾因緣和合而產生的,其必然皆無自性,其「無自性」之理都是相同的,故稱「同一性故」,也就是「性空」。嚴格的講,只在「緣起的生滅法」范圍內說「緣起性空」,是有別于中國傳統的三論宗所指的「緣起性空」的,原因是如何理解「真如」等的本性問題,所以說,「真空」與「理法界」不能完全等同于「緣起性空」,但在「緣起的生滅法」范圍之內,二者無矛盾。
澄觀大師對「會色歸空觀」的最後解釋說:
上之四門,但明色空。色即法相之首,五蘊之處,故諸經論凡說一義,皆先約色。故大般若等,從色以上,種智已還,八十余科,皆將色例;今此亦爾例一切法。若略收法,不出上之十對;所依體事,無不即空。皆須以法揀情,顯即事歸理。[11]
由這段文字可以看出,「一切法」指「事法界」,其為「會色歸空觀」的「體」,其的代表為「色」。下面的「空即是色,則例此空是一切法,況不是十對所依耶」,也是同樣的道理,只不過空與色的文字不同,但「性空」即為「緣起」,因此二者所要表達的觀點是一樣的。
對于各種對「真空」的不正確的理解,《華嚴法界玄鏡》中說:
謂寶性論明地前菩薩有三種空亂意。以不了知真如來藏,生死涅般,二際平等,執三種空。一、謂斷滅故空,初句揀之;二、取色外空,第三句揀之;三者、謂空為有,第二句揀之。既揀三種不正之空,故第四句說真空也。[12]
可見,「會色歸空觀」主要揀的是「斷滅空」,「色外空」及「謂空為有」。如果細分又有「離色明空」、「對色明空」、「滅色明空」等,但都不超過三種空的范圍。由于「明空即色觀」與「會色歸空觀」的關系是「義則大同,取文小異」,所以說「真空觀」主要破此三種空,顯「真空」之理。對于三種空,澄觀大師皆有說明,也容易理解,這里不再重複了。
需要一提的是,法藏大師在《妄盡還源觀》中說:
寶性論云,道前菩薩,于此真空妙有,猶有三疑。一者、疑空滅色,取斷滅空;二者、疑空異色,取色外空;三者、疑空是物,取空為有。[13]
其實,《妄盡還源觀》與《華嚴法界玄鏡》有驚人的相似,如都是二位法師的晚年之作,最後闡述的都是華嚴宗所特有的、自體的、事事無礙的無盡法界緣起思想,乃至于關鍵的證據都是一致的,這不是巧合。
下面選取「真空觀」中有代表性,而讀起來讓人感到晦澀的一段,對其加以標點,並試著將其譯為白話文,並對其的思想進行說明。
觀曰:二、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何以故?以空理非青黃,故云「空不即色」。然非青黃之真空,必不異青黃故,是故言空即色。要由不異青黃,故不即青黃。故言「空即色」、「不即色」也。
釋曰:此亦有三。初標。釋中先揀即離,明真空非即色相;「云空不即色」,正揀太即,對前「會色歸空」中「色相非真空」後;然非青黃之理,必不異青黃者,明「不即色」之「空」亦非全在「色」外,對前「亦非離相有性」。二揀亂意者,揀「謂空為有」。既空理非青黃,豈是有耶?對前「真空不是相有」。三、「要由」下結。舉不異之正,結前太即之情。[14]
《華嚴法界觀門》說:空不即色,因為「性空」即是「緣起」。為什麼?因為「性空」之理,不是「青黃」等顏色的假相,因此說「空不即色」。然而,不是青黃假相的「真空(性空)」,一定與「青黃假相」而顯的「緣起」之理是「不異」的,所以說「空即色」。總之,由于不異青黃的「緣起」之理,所以不是青黃的假相。所以說「空即色」、「不即色」。
《華嚴法界玄鏡》解釋說:這里也有三部分。第一,標「門」名。釋中首先糾正將「色」與「空」截然分開,證明真空不是色的假相本身;「云空不即色」恰好糾正了將真空作為假相本身的錯誤認識,對應前面「會色歸空觀」中「色相非真空(以青黃之相,非是真空之理)」後面的內容;然而非青黃假相的「性空」之理,一定不異于青黃為「緣起」之理,說明了「不是色相」的「性空」,也不是完全獨立于「緣起法」之外,對應于前面的「亦非離相有性(然青黃無體,莫不皆空)」。其次,糾正誤解「性空」是「實有」。既然「性空」之理不是青黃的假相本身,哪里還是實有(其體)呢?對應于前面的「真空不是相有(良以青黃無體之空,非即青黃)」。第三,「要由」以下是總結,列出「性空」不異「緣起」的正確道理,得出的結論是前面的「太即」(等)的認識是錯誤的。
可見,我們要理解文中的內容,首先要弄清「空」、「色」、「青黃」等具體指的是什麼,再以「緣起性空」理論為基礎,就明白文中要表達的思想了。三論宗的「緣起性空」理論是不許「如來藏」、「真如」有實體的,認為如來藏思想是權非實,[15]而華嚴思想並不這樣認為,《華嚴法界玄鏡》也不例外,從中非常容易看出其側重如來藏思想的傾向,這就是「真空」與「性空」不只是文字不同,思想內涵也是有別的。
五、「理事無礙觀」中的「自體」思想
「真空觀」要闡述的是無盡差別的事法(有)同一性之「理」,而「理事無礙觀」證明的是「理」與「事」為什麼是「無礙」的關系。很明顯,此觀說的是理事無礙法界。「無礙法界」是什麼?「無礙法界具性、分義,不壞事、理而無礙」,就是說,「無礙法界」定要同時具有「性(共性,即唯一的規律)」、「分(無窮無盡的不同假相、幻相)二重含義。
為什麼接著要闡述「理事無礙觀」呢?《華嚴法界玄鏡》解釋說:
本就前色空觀中,亦即理事不得此名者,有四義故:一、雖有色事為成空理,色空無礙為真空故;二、理但名空,未顯真如之妙有故;三、泯絕無寄,亡事、理故;四、不廣現無礙之相,無為而為、無相而相,諸事與理,炳現無礙,雙融相故。為上四義,故不得名,至此獨受。[16]
通讀下面的內容可知,雖然有上面四方面原因,但澄觀大師更側重第二條原因。也可以說,「理事無礙觀」要說的是「理事無礙法界」,而「理事無礙法界」中同時也表達了華嚴的「自體」思想。「自體」指的是什麼呢?因為很複雜,這里先不解釋,隨著《華嚴法界玄鏡》的內容來看一看澄觀法師側重「如來藏」思想的證明。
「順即三四,依理成事,理順事也;事能顯理;事順理也。故此二句,總攝十門,方為理事無礙之義,成第二觀。然事理無礙,方是所觀;觀之于心,即名能觀」,可見,第三「依理成事門」與第四「事能顯理門」最為重要。(實為第三門,因為有「依如來藏得有諸法,當知亦爾」一句;又因為「成對」說,所以第三門和第四門不可分。)那麼,第一門與第二門的地位如何呢?「此對為下四對之本」,一、二兩門是基礎,同時起承上啟下的作用。
華嚴四祖在第四門中說,「然躡前門成」。在第五門中說,「亦攬第三成此第五」。在第六門中說,「亦由第三門成」。在第八門中說,「一切眾生即真如相,不復更滅」,「第八眾生寂滅即是法身,第七法身隨緣名曰眾生,眾生、法身體一名異」。在第九門中說,「非有之法身」、「非無之眾生」。在第十門中說,「三四則不二而二(將第七、八兩門都放在前,可見第三門的第一重要性)」。
第二觀要闡明的是「理」與「事」的「無礙」關系,不是證明「理」的「同一性(第一觀所要證明的),這就是說,在此觀中要「理」、「事」並舉,澄觀法師論證時將「十門」分成「五對」的目的也是如此。不難發現,此時的「理」與第一觀的「理」無論名稱,還是內含已明顯不同了。那麼,第二觀的「理」到底是什麼呢?一、「由蘊之事,方顯性空,性空即是無生真理」,「無自性者是真理也」;二、「真如」、「如來藏」、「法身」、「眾生」等等。如此,則「理」是「二」非「一」了?二者皆為「虛名」,第三觀第一門中就破除了,即「以虛名為實體,虛即是實,名無別事」一句。
理事無礙觀的「三、依理成事門」的內容不難理解,這里就不再對其加標點,譯為白話文了。下面先校對一下此觀中個別的文字,然後解釋「自體」,結束對此觀的研究。
「性空真理,一相無相,故不可分,則無分限」一句,「分」與「則」之間加「分」字,「分則無分限」語意才通順。「一同時全遍下,以一海對諸波,明一異無礙」一句中,將「一同時」改為「二同時」,與「文有三重無礙」、「大小無礙」、「相望齊便無礙」相對應、對稱。第六門「釋曰」中的「然此事法即違于理故隱也」一句,改「隱」字為「顯」字,與「觀曰」的「然此事法既違于理,遂令事顯,理不顯也」相矛盾,語意也不通。
澄觀大師在第二觀中為什麼對「自體」、「真如」、「如來藏」、「法身」特別重視呢?不僅僅是因為有「依如來藏得有諸法,當知亦爾」一句,更主要的是為闡述「事事無礙法界」埋下伏筆。無論是《華嚴法界玄鏡》還是《妄盡還源觀》,最後說的都是「事事無礙法界」(也可稱「事事無礙觀」,依後者的「六者、主伴互現帝網觀」中說)。「事事無礙法界」講的就是華嚴的「法界緣起」!在華嚴的諸多著述之中,開門見山,全文只講「法界緣起」一個問題的,恐怕只有華嚴二祖智儼法師的《華嚴一乘十玄門》。它是一部簡短的、但非常非常了不起的著作。我們看一下它的結構。
明一乘緣起,自體法界義者,不同大乘二乘緣起,但能離執常、斷諸過等,此宗不爾,一即一切,無過不離,無法不同也。今且就此華嚴一部經宗,通明法界緣起,不過自體因之與果。所言因者,謂方便緣修,體窮位滿,即普賢是也;所言果者,謂自體究竟寂滅圓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謂十佛世界海及離世間品,明十佛義是也。問··· ···亦可文殊普賢據其始終,通明緣起也。今辯此因果二門者,圓果絕于說相,所以不可言說而辯,因即明其方便緣修,是故略辯也。問··· ···今約教就自體相辯緣起者,于中有二:一者,舉喻辯成于法,二者,辯法會通于理。所言舉喻辯者,··· ···上明舉十數為喻說竟,此下明約法以會理者,凡十門··· ···此中明因果者如一乘說也。[17]
就結構而言,《華嚴一乘十玄門》只有二部分:一、提出要闡述的宗旨——法界緣起,二、論證宗旨。在第一部分中,指出宗旨的特點是「一即一切,無過不離,無法不同」,宗旨的名稱為「法界緣起」,法界緣起的實質是「自體因之與果」,「因」可說,「果」不可說,所以論證時是在「因」位而說,讓人由「因」悟「果」,因為「因」、「果」一體,因的體與果的體是一樣的,所以稱「自體」。在第二部分中,依據「一」與「十」的關系說明「一」與「多」的關系,「一」與「多」的關系證明「一即一切」,這就是所謂的「舉喻辯成于法」;在「舉喻辯成于法」的基礎上,令人由「十玄門」體會「法界緣起」之理,此為「辯法會通于理」,也是華嚴的「法界緣起」又稱「十玄緣起」的經典依據。具體解釋「十玄門」之前,列出「十會」並對其加以詳細說明。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釋最後「訖事顯法生解門」之後,全文便突然停止,這與「維摩詰居士的沉默不語」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
《妄盡還源觀》的六門中,第一門就是「顯一體」,體就是「自性清淨圓明體」,前面說過,《妄盡還源觀》最後說的也是「法界緣起」,至此,我們可以說,「自體」的全稱應為「自性清淨圓明體」,自體、真如、如來藏、法身、乃至眾生皆「體一名異」。因此說,澄觀法師在「理事無礙觀」中對「自體」特別強調是有多方面原因的。那麼,「法界緣起」是什麼?「事事無礙法界」是什麼?二者的關系如何?這就是「周遍含容觀」所要表達的內容。
六、「周遍含容觀」中的「法界緣起」思想
華嚴的法界緣起是說:所有的假相、幻相的本身(非從性的角度來說)都是彼此為緣,即不能使任何一種假相絕對的孤立存在;就相待關系而言,一種假相(此)是其它一切假相(彼)的緣,反之,其它一切假相(彼)和合為一種假相(此),彼此不可分,如「理」一樣,所有假相的這種不可分的關系,用語言文字定義就是「無相」、「一相」。可見,法界緣起闡述的是任何假相(可一、可多)與任何假相(可一、可多)都是相依、相資的關系,當然,有時假相與假相之間的這種關系,是顯而易見的直接關系,有時是微細難察的間接關系,這就是事與事的無礙關系,稱謂「事事無礙」,為了突出是所有假相的整體(一體)關系,不局限于部分與部分,不局限于部分與整體的關系,稱為「事事無礙法界」。
可以說,周遍含容觀中講的就是「事事無礙」的「法界緣起」思想。為什麼呢?因為澄觀大師解釋最後一門時說,「是故十玄亦自此出」,再者,續法法師的《賢首五教儀開蒙》述完十玄門之後,將「一」與「多」的關系與「六相」相對應,十玄、六相同時出現說明一個問題,那麼就應該是法界緣起了。
一般認為,由理事無礙的關系,很容易得出事事無礙的關系。例如,此事與理非一非異,彼事與理非一非異,則此事與彼事不相矛盾,就可以說,此事與彼事無礙,其實,華嚴的事事無礙不這樣簡單。問題出現在「理」上。華嚴宗要表達的「理」是「十佛境界」,用思維都不能領悟,何況語言文字。也就是說,理事無礙的「理」乃至理法界的「理」,只不過是就「假相(事)」相對而言,若無「事」則無「理」,依事來表達「理」的唯一性,理最終不可避免的反而落入「事」中,這是語言、思維局限性的必然結果。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第一「理如事門」中有明確的說明。
周遍含容觀的十門是什麼關系呢?《注華嚴法界觀門》較《華嚴法界玄鏡》說的清楚些,但並未超出後者所定的范圍,這顯而易見,不需過多的說明。
一為法義體用之本,二是周遍,三是含容,此三備矣。四釋二也,五釋三也,六七皆收四五也,八九融攝六七,十收八九也。[18]
十門之中,前三門就已證完事事無礙了,而二、三兩門所要表達的思想內容並無大的差別,所以只要一二兩門完全理解,「事事無礙法界」就可以成立了。《華嚴法界玄鏡》對第三門的最後解釋也說,「前第二門是廣遍義,此第三門是含容義,已具此觀之總名矣。此下之七門,並皆不離周遍含容之二義也。」周遍、含容皆以虛空為喻,所以二者並無本質的差別,因此說前二門就完全證明事事無礙成立,事事無礙法界也就成立了。下面幾門的建立,就論述的形式而言,層層遞進,密不透風雨,如第五門之後,我們只有理解遍、容、攝、入等字的微細差別,才能讀懂每門要表達的意思,這里就不對每門都具體的解釋了。下面對第一門與第二門加標點,並譯成白話文。
觀曰:事如理融,遍攝無礙,交參自在,略辯十門。
釋曰:此觀有三,初、總標舉數,二、別顯觀相,三、結勸修行。今則初也,即總名之意,以事事無礙。若唯約事,則彼此相礙;若唯約理,則無可相礙。今以理融事,事則無礙,故云「事如理融」。然理含萬有,無可同喻,略如虛空。虛空中略取二義:一、普遍一切色、非色處,即「周遍」義;二、理含無外,無有一法出虛空故,即「含容」義。理亦如空,具于二義,無不遍故,無不包故。即事如理,乃至纖塵,亦能包遍,故云「事如理融,遍攝無礙」。「攝」即「含容」義。「無礙」二義,一偏不礙攝,二攝不礙遍。故事事能攝能遍,等皆無礙。其「交參自在」,亦遍十門。[19]
《華嚴法界觀門》說:「事」如果能像「理」一樣的融合,則(事與事)周遍、含容無礙,彼此自然的融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簡單的用(下面的)「十門」來證明。
《華嚴法界玄鏡》解釋說:這一觀分為三個部分,第一,提出主題,列出十門;第二,分別、具體的闡述這一觀的思想內容;第三,總結,勸人修行。現在說第一部分所要表達的內容。其大意是要證明「事事無礙」。如果只說事,彼此有障礙;如果只說理,則彼此沒有障礙。這里以「理」來比喻融合的事,事(彼此)則無礙(即彼此不可分),所以說「事如理融」。然而理包含一切,沒有可以比喻的,大略像虛空一樣。簡單的取虛空兩方面的意思:一是虛空普遍一切色法、非色法之處,這是「周遍」義;二、理無所不包,沒有什麼在虛空之外,這是「周遍」義。理亦象虛空一樣,具有兩方面的含義——無所不遍、無所不包。要是事像理一樣,那麼微塵也能包、能遍,所以說「事如理融,遍攝無礙」。「攝」是「包含」義。「無礙」有二義:一是「遍」不礙「攝」,二是「攝」不礙「遍」。事事能攝、能遍,彼此無礙,互相自然融合,(這種關系)也普遍于十門之中。
上面最關鍵的一句是「今以理融事,事則無礙,故云事如理融」,也是很容易產生歧義的一句。如果這樣理解:用理來融合事,事則無礙了,所以說事如理融,然而,如此理解,「如」就可改為「因」了。「如」能否改為「因」呢?不能。無論是此處的「事如理融」,還是前面的「如性融通,重重無盡故」中的「如」都不能改為「因」,如果改為「因」,則第三觀就變為第二觀了,事事無礙也變為理事無礙了。「如」有雙重含義:一、表示原因,二、好像,如同對方一樣。事與事能夠無礙,即因為「理」,同時又要像「理」一樣,所以不能改。《注華嚴法界觀門》對「事如理融,遍攝無礙,交參自在」解釋的很簡單,但很明確。
事如理融:一一事皆如理故融通也。謂若唯約事,即彼此相礙;若唯約理,即無可相礙,亦無可遍融,今以事如理融,故有十門無礙。遍(周遍)攝(含容)無礙:理含萬德,無可同喻,略如虛空二義,謂溥遍含容。交參:彼此涉入。自在:同時互為能所。[20]
可見,「以理融事」真正要表達的是「一一事皆如理故融通也」。進一步講,周遍含容觀的十門的目的是要把「事」論證得和「理」(虛空)一樣。
觀曰:一理如事門,謂事法既虛,相無不盡;理性真實,體無不現,是則事無別事,即全理為事。是故菩薩雖復看事,即是觀理。然說此事為不即理。
釋曰:此下十門,展轉相生。然事理相如,大同前門相遍門也,即為總意能成下八。比(應為「此」,依《乾隆大藏經》)二猶兼理事無礙。有此二故,得有事事無礙之義,屬事事攝。而有本云,理如是現,事如理遍。乍觀釋文,多遍現義,細尋成局,但有遍現,闕余義故。「遍」、「現」二字,諸本皆無,無則意寬,今依無本。今理如事者,如事之現,如事之局,如事差別,如事大小一多等,故後門事如于理,非但如理遍,亦如于理無相無礙、非內外等。又若有遍現,亦似「事理無礙觀」中事理相遍,故無遍現于義為正。十門皆先標名,後解釋。今初。理如事中先正釋。既以事虛、理實,理體現,是則真理如事之虛,以虛名為實體,虛即是實,名無別事。次是故菩薩下,以人證成由見事實,是故見事即是見理。後然說此事下,不壞相故。若壞于相,理何所如?是則真理,如事相大小。[21]
《華嚴法界觀門》說:第一、理如事門。事法虛幻,假相終究有盡頭;理性是真實的,理性(體)隨處顯現,所以事不是離理性另外獨立而有,一切真理即是事。所以菩薩雖然思維事,其實就是觀見了理。然而,此處所說的事不是絕對的真理。
《華嚴法界玄鏡》解釋說:下面的十門展轉相生而有。雖然事理相比喻,大體與前一觀中的「理遍于事門」與「事遍于理門」的作用相近,即總體思想是下面八門的基礎;這兩門還連接著上面的理事無礙。有這二方面的原因,已是事事無礙所要闡述的內容了,被事事所攝了。但有的版本說是「理如事現(門)、與事如理遍(門)」,剛開始看它的釋文,多出「遍」義與「現」義,仔細想起來,其的意思很局限。只有遍、現兩種意思,缺少其它方面的意思。「遍」、「現」二字,其它版本都沒有,沒有意思就寬了,這里依據沒有此二字的版本。這里說的理如事,乃是理像事一樣的現,像事一樣的局限,像事一樣的差別、大小、一多等等。所以下面的「事如理門」中,事不但像理一樣遍,還像理一樣無相、無礙,不是內外等等。再者,如果有遍現,也似「事理無礙觀(理事無礙觀)中的事理相遍,所以沒有遍現,對于所要表達的意思來說更準確。十門都先列出名字,然後解釋。現在是第一門。「理如事門」中首先直接解釋本門的中心思想。既然因為事的「虛」來反襯理的「實」,令理體得以顯現,那麼真理就與事一樣的「虛」,因為以虛名來作為實體,虛名反而變成實體了,虛名沒有孤立(絕對)的事(與其完全吻合)。其次,「是故菩薩」下面說的是人修成(正果)因為見到事虛幻(「事實」似應改為「事虛」,否則與「觀曰」對應的內容矛盾),所以說見「事」就是見到了「理」。最後,「然說此事」下面是表示沒有(人為)破壞理的假相,如果壞了理的假相,理用什麼來(與事)相比呢?所以真理像事的假相一樣有大小。
不難看出,我們所說的理,是相對事而言,既然有相待關系,理就變為事了,這是微妙之處。
觀曰:二事如理門,謂諸事法與理非異,故事隨理而圓遍。遂令一塵普遍法界。法界全體遍諸法時,此一微塵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如一微塵,一切事法亦爾。
釋曰:據初釋文,似但明遍義,遍是理之別稱,相無分限故。既一微塵舉體全在一切法中,亦如理之不可分也。文中先出所因。由不異理故,由第一門理如事故,遂得此門事全如理。言圓遍者,無分故圓,體周故偏。次遂令下,別示遍相,謂遍理法界。從法界全體下,明壞遍事,由塵如理故遍諸事。次如一塵下,舉微塵例諸事,即事事皆遍,斯則事事重重無礙矣。[22]
《華嚴法界觀門》說:第二、理如事門。種種事法與理不是不同,所以事法順應理而(相)無分、體周(法界)。遂使一塵遍理法界。整體理法界遍種種事法時,這一微塵也和理性一樣,完全在一切事法中。如一微塵,一切事法也是這樣。
《華嚴法界玄鏡》解釋說:剛一看它的文字解釋,好像只是說「遍」的意思,遍是理的另外一種稱謂,就相而言,沒有差別(理為一相、無相)。最後說的是,整體一微塵完全在一切事法中時,也像理一樣的沒有差別啊!(互相為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它的文字解釋先說原因。由于和理不異,由于第一門的理如事,遂有此門的事法完全像理(虛空)一樣。「圓遍」的意思是不差別稱「圓」,體「普遍一切色、非色處」為「遍」。接著的「遂令」下面,別說遍的相,(一塵)遍的是理法界。從「法界全體」下面,闡明不再說「遍」這件事了。由于塵像理(虛空)所以遍一切事法。接著的「如一塵」下面,以微塵為例,說一切事法也是這樣(像虛空一樣),既然事與事都(像虛空一樣)普遍一切,這樣事與事彼此重重疊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即互相為緣起)不再相礙了。
到這一門,事事無礙已得到證明。下面的八門只是使論證更加完善、完美,給人一種風雨不透的感覺。如果譯為白話文很麻煩,門與門之間既有思想的重複,又有形式的逐漸遞進關系,還有互為能所關系,乃至容、入、遍、攝等的微細區別,不容易再單獨解釋一門。這里也就不再解釋了。需要一提的,第六門給人的感覺有些難懂,對比《注華嚴法界觀門》也是可以理解的。理解了第六門,下面的四門就很容易理解了。
《注華嚴法界觀門》說,「二理如事門,一一事皆如理溥遍廣大··· ···」[23],就是說此門的目的是要把事論證得與理(虛空)一樣,才可以說事事無礙。
最後,校譯「本文結云:華嚴法亦玄!一卷(有本無玄字,今依有本也。)今夾本文在內,別題云華嚴法界玄鏡。」一句。此句中的「亦」字改為「界」字,依據《乾隆大藏經》。因為「有本無玄字,今依有本也」在「一卷」之後,很容易讓人誤解《華嚴法界玄鏡》又可稱為《華嚴法界玄》,其實這是不對的。全句譯為白話文大意是:本文結語說,華嚴法界玄啊!(有的版本無「玄」字,現在依據有「玄」字的版本。)本文在這里夾于一卷的《華嚴法界觀門》中,題目另外稱為《華嚴法界玄鏡》。問題是「一卷」指的是什麼呢?是《華嚴法界玄鏡》還是《華嚴法界觀門》,本文認為指的是《華嚴法界觀門》。「今夾本文在一卷內」較「今夾一卷本文在內」意思通暢。那麼,「一卷」是否為衍字,這就難下結論了。嚴格的說,《華嚴法界玄鏡》的內容不包括所引用的「觀曰」內容,只是「釋曰」的內容,這是需要注意的。
結 語
由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遍含容觀的內容,我們可以總結出《華嚴法界玄鏡》最終要表述的事事無礙法界有下面幾個特點:
一、事(相)與理(性)就體而言,是一,如水與波沒有本質區別。
二、理不能用語言文字來表達,語言文字表達的理,是相待的理,名不符實,仍然為事。
三、用語言文字表達的理事無礙,其實是事事無礙。
四、事(相)與事(相)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為緣,不可分割,如理(虛空)一樣,彼此圓融無礙,沒有時空的差別。此時整體(法界)的相是無相、一相。
五、法界的實際情況是事事無礙,法界稱為事事無礙法界。
既然周遍含容觀闡述的是事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又是法界緣起的一個重要特點,上面五點內容都不出華嚴的法界緣起理論,所以要修周遍含容觀來體悟華嚴的法界緣起,這應該是華嚴四祖澄觀法師的本意。
[1] 《大正藏》卷45,第672頁下。
[2] 《大正藏》卷45,第637頁上。
[3] 《大正藏》卷45,第684頁下。
[4] 《大正藏》卷45,第684頁中。
[5] 《大正藏》卷45,第684頁下。
[6] 《大正藏》卷45,第684頁下。
[7] 《中國華嚴宗通史》第113頁。
[8] 《宋代華嚴思想研究》第115頁。
[9] 《大正藏》卷45,第672頁上。
[10] 《大正藏》卷45,第672頁下。
[11] 《大正藏》卷45,第674頁上。
[12] 《大正藏》卷45,第673頁上。
[13]《大正藏》卷45,第638頁中。
[14]《大正藏》卷45,第674頁中。
[15] 《三論宗綱要》第69頁。
[16] 《大正藏》卷45,第676頁上。
[17] 《大正藏》卷45,第514頁上——第518頁下。
[18] 《大正藏》卷45,第690頁上。
[19] 《大正藏》卷45,第680頁上——下。
[20] 《大正藏》卷45,頁689下——690上。
[21] 《大正藏》卷45,頁680中。
[22] 《大正藏》卷45,頁680下。
[23] 《大正藏》卷45,第690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