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略說戒律的緣起(則慧法師)

略說戒律的緣起

則慧法師 著

“諸法因緣生”,戒律的產生也是有它一定的因緣,並不是佛陀無故制定的。《藏經 四分律第一》中,有一個公案記載說: 有一天,佛陀的大弟子舍利弗(智慧第一),在閒靜的樹林中打坐,忽然起了一個念頭:“過去佛中,哪些佛的佛法久住?而哪些佛的佛法不久住呢?”想到這兒,他就不再坐了,起來行到佛陀那裡,恭敬圍繞,坐定之後便將這個問題問佛,請佛陀開示。佛陀告訴他說:過去有三位尊佛“拘留孫佛、拘羅含牟尼佛、迦葉佛的佛法久住世間。而毗婆尸佛、屍棄佛、毗舍浮佛的佛法不久住世間”。舍利弗問其所以然,佛陀告訴他說:因為前三佛廣為弟子說法,為諸弟子結戒說戒,教誡弟子“是事應念,是不應念;是事應思維,不應思維;是事應斷,是應具足”。所以,在佛及諸大聲聞弟子入滅後,餘佛弟子們可依佛所說的來行持,因此佛法能久住。而後三佛的原因是,自己專心於厭離現證,沒有為其弟子廣說教法,也不結戒說戒,只是以意念教其弟子“是事應念不應念,是事應思維不應思維,是事應斷就具足”。這樣,其佛以及大聲聞弟子入滅之後,後來出家學佛的人就無所依住,由此佛滅則法也隨之而滅,不能久住。 舍利弗聽後,就連忙起來禮請世尊為弟子們結戒說戒,廣制教法。佛說:“舍利弗,汝且止、且止。佛自知時。舍利弗,如來未為諸比丘結戒,何以故?比丘中未有犯有漏法,若有犯有漏法者,然後世尊為諸比丘結戒,斷彼有漏法故”。 佛初成道弘法的時候,其弟子們都以好心出家,都是上根利智者,往往只要一聞到佛法,或是佛陀三言兩語的開示點化,都能立即證入聖位聖果。小乘初果斷邪淫,三果斷一切淫;初果耕地,蟲離四寸,至於偷盜和妄語,當然也不會再有了。因此當時的佛弟子都是潔行之士,不會有所毀犯,所以在佛初成道的十二年中,是佛教僧團中最清淨的。佛陀自然也就沒有設定形式規範(制戒)的必要,此中:第一佛陀是不會無因而制;第二也是充分體現了佛陀對弟子的尊重。只是僅為無事僧略說:“善護於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的戒經。此中含有身、口、意三業的清淨,此三業如果清淨則一切清淨,整個的戒律也無非就是戒此三業的。 直到後來,隨著佛陀弘化的越來越廣泛,出家眾越來越多,組成了僧團。據傳,佛經中常說的“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羅漢”如此之大教團,在傳道四年間便形成了。再加上,世間有很多人看到佛弟子的利養豐厚,所以也跑來出家,這樣許多根機薄劣者進入了佛門,致使僧團中的分子龍蛇混雜。不如法的情況也越來越多,引起了許多世人的譏謙,而破壞了佛門的清淨,影響了佛門的形象,同時也障礙了修道。那麼,固定的團體內部規範就有日益迫切的需要了。於是佛陀根據弟子們所犯,隨犯隨制,隨制隨說,通過當眾初制,到再製到定製,這樣才相繼完成了整個戒律的制定。所以,戒律不是預先訂定,而是“隨犯隨制”的。

據載,佛陀所制的第一條戒,是在傳道十二年後,因為一位弟子須提那,受母親的逼迫,與他原來的妻子行淫事而起。這件事各部《廣律》中都有記載。這裡錄《五分律》的記載說: “時彼眾中,有長者迦蘭陀子,名須提那;聞法歡喜,即作是念:如我解佛所說,夫在家者恩愛所縛,不得盡壽廣修梵行,出家無著,譬如虛空;我今寧可以家之信出家修道。……佛言:甚善!汝父母聽未?答言:未聽。佛言:一切佛法,父母不聽不得為道。即白佛言:我今當還啟白父母。……父母答言:止!須提那,莫作是語。吾先無子,禱祠神祇僅而有汝。一子之愛,情念實重;死不相遠,如何生離?汝家饒富,金銀寶物,恣汝修德;現世愛樂,何用出家奪吾情志!苦請至三,父母不許。便從坐起,住於別處,作是誓言:若不出家,終不復食,於此而死,何用徒生。即便不食,至於六日。親戚聞之,鹹來慰喻言……諸友亦來諫止,苦言如上……父母聞銜淚答言:聽子出家修梵行,但為我共要時還相見。……於是須提那拜辭父母繞三匝而去。還至佛所,頂禮佛足,白佛言:世尊,父母已聽,唯願與我出家受戒。佛言:善來比丘,修諸梵行,我善說法,斷一切苦。佛說是已,須提那鬚髮自落、袈裟著身、缽盂在手,即成沙門得具足戒。 出家未久,時世饑饉,諸比丘入城分衛,都無所獲。須提那子在閒處作是念:今此饑饉,乞求難得。我所生處,飲食豐樂,當將諸比丘還我本邑,令得供養,並福度彼。便從坐起,與諸比丘還到本邑住林樹下。父母聞之,敕其婦言:汝可莊嚴,如吾子在家所好服飾。父母將之,同詣彼林。時須提那見父母來,起迎問訊。父母語言:汝何用毀形在林樹間?可還!舍道在家修善。白父母言:不能捨道,還就下賤。如是至三,執心彌固。父母嗚咽,舍之還家。須提那婦,數日之中便有月水,即以白姑。姑歡喜言:是有子相。即敕莊嚴如前服飾,父母復將,共詣彼林。時須提那問訊如上。父母復言:汝何用毀形在林樹間,受此風露飢寒困苦?汝家財富,天下所知,但我私寶積沒人首。況父母物孰能量計?汝可還家恣意修善,現世受樂後享福慶。白父母言:如子所見,五欲傷德、觀樂如電、憂苦延長,終不以此捐梵行。如是至三,答啟彌厲。父母復言:爾雖吾子,今為釋種;違我以道,夫復何言!但祖宗輟祠,人倫情重;王憲嗣絕,財物沒官;吾備之矣。汝豈不知餘願所期,在汝續種?汝其思之,吾言盡矣。 時須提那聞誨悲泣,默默奉命,便與婦同歸。在於本室三反行欲。時須提那犯此惡已,即自悔責:我今失利,云何於佛正法出家,而不究竟修於梵行。羸瘦憔悴,才有氣息。諸比丘見問言:汝先好顏色,今何憔悴!將無不樂梵行犯惡罪耶?答言:我犯惡罪,是故爾耳。即問:汝犯何罪?答言:我共本二(妻子)作不淨行。諸比丘言:汝所作不善,非清淨行、非沙門法,不隨順道。種種呵責,如佛所說呵責已,將至佛所,以事白佛。 佛以是事集比丘僧。諸佛常法:知而故問,知而不問,知時問、非時不問,有益問、無益不問。諸佛常法:有五百金剛神侍衛左右,若佛問三反,不以實答,頭破七分。佛問比丘,欲何所說。諸比丘重以白佛。佛問須提那:汝實爾不?答言:實爾,世尊。佛言:汝愚痴人!所作不善,非清淨行、非沙門法,不隨順道。此不能令未信者信;令信者退!……汝初開漏門,為此大惡。波旬常伺諸比丘短。汝今便為開魔徑路,摧折法幢、建立魔麾。須提那!寧以身分內大火坑、若毒蛇口,不應以此觸女人身。汝所犯惡,永淪生死,終不後能長養善法。種種呵責已,告諸比丘以十利,故為諸比丘結戒。 何等為十?所謂:僧和合故、攝僧故、調伏惡人故、慚愧者得安樂故、斷現世漏故、滅後世漏故、令未信者信故、已信者令增長故、法久住故、分別毗尼梵行久住故。從今是戒應如是說:若比丘行淫法,得波羅夷,不共住”。

由以上引須提那的淫行,而引發釋尊制戒的事,在《佛教戒律學》一書中,提到:“佛教防制淫慾極嚴”,如:

《四十二章經》中說:“佛言,天下有五難:貧窮佈施難,豪貴學道難,制命不死難,得睹佛經難,生値佛世難”,須提那是獨子,而出身正是豪貴之家,不惜拂逆父母之意,堅決出家求道,此事已經非常的難能可貴。而與妻子行淫之事,純因父母以“祖宗輟祠,人倫情重;王憲嗣絕,財物沒官”兩大理由相逼,不得已而為之,洵非貪慾之故。衡諸常情,誠可矜憫者。但世尊認為,初開漏門為此大惡,終不復能長養善法,從而制定子第一條淫戒,宣佈“波羅夷不共住”(擯棄出佛門之外的處罰)之重罪。這裡非常明確說明了,一旦成為佛門的比丘,無論什麼理由,都不可犯淫戒。這就象《四十二章經》中所說的:“愛慾莫甚與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男女大欲牽動全部根塵,其引誘力因而最為殊勝。所以《楞嚴經》中也說到;“淫慾為障道之因緣,障道之根本”。佛教中主要是以去執解縛為本務,而以色慾尤其於洪水猛獸,立此為出家沙門第一戒,也就自有他深刻的道理了。

佛陀由此而制第一條戒。從此,佛教的戒律也就陸陸續續的制定起來。那麼,佛陀之所以制戒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僧團的清淨、莊嚴,也為了比丘們的戒體不失,好成就道果。

佛教的戒律雖然很多,但都不離五戒的基本原則,一切戒都是由五戒中分支開出,一切戒的目的也都是為了保護五戒的清淨。五戒是做人的根本道德,也是倫理的基本德目。而此五戒的究竟處,卻又是了生脫死的正因,我們學佛的宗旨,就是在於了生脫死,作為學佛的人,如果真能將五戒持得絕對清淨,那麼離佛國的淨土,也就不遠了。因為比丘戒是通向涅槃的橋樑,比丘戒卻又是由五戒昇華的境界。

所以在《戒律學綱要》中說到:戒的功能是在斷絕生死道中的業緣業因。比如說:“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事,今生做者是”。要是我們不造生死之因,即使不想離開生死,生死之中也不會找到我們的蹤跡了。可見戒律的制定,不是佛陀對於弟子們的一種束縛,而實在是佛子的解脫道,也是僧團的防腐劑。佛子如果沒有戒律作為生活軌範的依準,了生脫死是不容易的,僧團如果沒有戒律作為統攝教化的綱領,佛教的狀態,不僅是一盤散沙,也將會是烏煙瘴氣!

因此,佛在臨入滅之時,當阿難代眾問及:“佛在世時,以佛為師;佛入滅後,依何為師”時,佛陀答:“當以戒為師”。聖嚴法師舉例說:正象一個國家,元首可以死,死了一個,再選第二第三,乃至一百一千個元首。只要國家的憲法存在,大家依法而行,這個國家的政制政體,也將不動不搖,並且達於永久。佛教也是這樣,只要戒律存在,佛教的弟子及其僧團的本質,也必能夠與世長存了。從以上世尊歷述過去佛,法住的久暫來看,無不是以是否制戒攝僧為本,所以戒律關係佛法的住世,是非常重要的,釋尊之所以制戒,也實是為此。因此,正法久住,是佛陀說法度生的崇高理想,也是制訂戒律的最深意義。我們生居於佛滅後二千五百多年的今天,仍然能見聞佛法,仍能在佛法中修學,當知就是受如來制戒攝僧所賜的!而且據載,經典是可以通佛弟子、天仙化人等五種人說,戒律卻只有佛能制。由此可見,戒律在佛法中,是更為根本而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