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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 《入菩薩行》譯注 第六品 安忍

第六品 安忍

一、思惟瞋過及忍德

(一)隱含之過患

1.一瞋能摧毀 只要對菩薩生起一念強烈的瞋害心,
千劫所積聚、 就能完全破壞千劫以來
施供善逝等 布施、供養諸佛菩薩等等
一切諸福善。 一切善行所集聚的福德善根。①
2.罪惡莫過瞋, 沒有一種罪過像瞋恨那麼惡毒,
難行莫勝忍; 也沒有一種修持像安忍那麼難行;
故應以眾理 所以應該用種種正當的教理
努力修安忍。 努力地思惟修習安忍。

(二)現見之過患

1.令心離安樂

3.若心執灼瞋, 如果一個人的內心持續地瞋恨熱惱,
意即不寂靜, 那麼他的意識就得不到寧靜,
喜樂亦難生, 歡喜和愉悅的心情也很難生起,
煩躁不成眠。 整天心煩氣躁、坐不穩、睡不著。

2.能壞親友情

4.縱人以利敬 儘管有人以財利和恭敬
恩施來依者, 惠施給前來依靠他的淪落者,
施主若易瞋。 但是,如果這位施主易燥易怒。
反遭彼弒害。 那麼反而會因為激怒受惠者而被殺害。
5.瞋令親友厭, 瞋恨終將導致眾叛親離,
雖施亦不依。 雖然施惠拉攏,親友也不願前來依靠。

3.總結瞋過患

若心有瞋恚, 總而言之,如果心中有瞋恨,
安樂不久住。 絕對不會有快樂的生活。
6.瞋敵能招致 瞋恨,毫無疑問地,
如上諸苦患。 能夠招致上面所說的那些過患和痛苦。

(三)思惟安忍功德

精勤滅瞋者, 反之,一個專心致力于消滅瞋心的人,
享樂今後世。 定將獲得今生和後世的安樂。

二、修習安忍之法

(一)除瞋因

1.生瞋之因

7.強行我不欲, 別人硬是做了我不喜歡的事情,
或撓吾所欲, 或阻撓我做想做的事情,
得此不樂食, 獲得了這些長養瞋惱的食物以後,
瞋盛毀自他。 瞋心愈發熾盛,甚至于毀滅了自己和別人。

2.勸息瞋因

8.故應盡斷除 所以我應該要想盡辦法,
瞋敵諸糧食; 徹底截斷滋長瞋敵的各種糧食;
此敵唯害我, 因為這個敵人除了傷害我以外,
更無他余事。 再也沒有其它的事可做了。

3.除瞋方法

(1)不應不喜

9.遭遇任何事, 無論遭遇到任何逆境,
莫撓歡喜心; 我都不應該擾亂歡喜的心情;
憂惱不濟事, 因為悶悶不樂不但于事無補,
反失諸善行。 反而會使人退失許多有益的善行。

(2)不應不喜之因

10.若事尚可為, 如果還有補救的辦法,
云何不歡喜? 何必對災禍和逆境生氣憂惱呢?
若已不濟事, 倘若已經于事無補,
憂惱有何益? 生氣憂惱又有什麼益處呢?

4.細究瞋因全力斷

(1)瞋境差別

11.不欲吾與友 我不希望我和我的朋友
歷苦遭輕蔑, 遭受痛苦,被人輕視,
聞受粗鄙語; 聽到羞辱的粗話和卑鄙的言詞;
于敵則反是。 但是對于敵人卻剛好相反。

(2)消除令我不樂之瞋

Ⅰ、遮除因我受害而生之瞋

(Ⅰ)應忍身苦

ⅰ、修安受苦忍

①思惟苦是解脫因

12.樂因何其微, 在三界中,產生快樂的因素只有少許,
苦因極繁多; 導致痛苦的因緣卻非常繁多;
無苦無出離, 然而沒有痛苦就不會想到要出離,所以,
故心應堅忍。 心啊!你應該要堅毅地忍耐下去!
13.苦行伽那巴, 信仰苦行者以及伽那巴地方的人,①
無端忍燒割; 尚且能無端地忍受灼燒和割身等痛苦;
吾今求解脫, 現在我為了追求最究竟的解脫而努力,
何故反畏怯? 為什麼反而要畏懼受苦呢?

②思惟習苦成自然

14.久習不成易, 久久練習而不會變得比較容易適應,
此事定非有; 這種事情絕對沒有;
漸習小害故, 由于漸漸習慣忍受小傷害,一旦大難臨頭,
大難亦能忍。 自然也比較有勇氣與能力去承擔。
15.蛇及虻蚊噬、 日常生活中,蛇咬、虻蚊叮、
飢渴等苦受, 飢餓和口渴等不愉快的感受,
乃至疥瘡等, 乃至于生疥瘡等家常的病痛,
豈非見慣耶? 難道我們不是都已經習慣成自然了嗎?
16.故于寒暑風、 因此,對于寒熱風雨等天氣的變化,
病縛捶打等, 以及疾病、捆縛和捶打等較大的傷害,
不宜太嬌弱; 我也不應該太脆弱以至于承當不起;
若嬌反增苦。 果真嬌弱不堪,傷害之苦反而會增加的。
17.有人見己血, 例如有些人看見自己流血,
反增其堅勇; 反而增強了堅毅和勇氣;
有人見他血, 另有些人,雖然只看見別人流血,
驚慌復悶絕。 也會驚慌害怕,甚至休克。
18.此二大差別, 這兩種巨大的差異,
悉由勇怯致; 完全是由于個性堅毅和怯弱所產生的;
故應輕害苦, 所以不要太在意病苦和傷害,
莫為諸苦毀。 不要被那些痛苦所擊倒。①

③思惟忍苦斷惑之利

19.智者縱歷苦, 有智慧的人不生煩惱,所以縱然受苦,
不亂心澄明。 也不會攪亂內心的清明與寧靜。
奮戰諸煩惱 因此我們應該設法戰勝煩惱。
雖生多害苦, 對治煩惱時,雖然會產生很多傷害和痛苦,
20.然應輕彼苦, 但是我們應該漠視這一切痛苦,
力克貪瞋敵。 努力息滅貪瞋等煩惱敵。
制惑真勇士, 能夠戰勝煩惱敵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
余唯弒尸者。 其它不過是會砍殺活動尸體的俗漢而已。
21.苦害有諸德: 再者,傷害和痛苦有很多益處:
厭離除驕慢, 它使我們心生厭離並去除驕矜和傲慢,
悲愍生死眾, 對輪迴眾生產生悲愍,
羞惡樂行善。 羞于作惡,歡喜行善。

ⅱ、修諦察法忍

①廣說

A.瞋與瞋者非自主

22.不瞋膽病等 倘若你不會去瞋恨膽、風和涎病等等①
痛苦大淵藪, 這一切日常生活中痛苦的最大根源,
云何瞋有情? 那麼為何要瞋恨有情眾生呢?
彼皆緣所成。 他們也是各種因緣促成的呀!
23.如人不欲病, 譬如人們雖然不希望生病,
然病仍生起; 但是業感疾病仍會不期而然地產生;
如是不欲惱, 同樣地,人們雖然不想生煩惱,
煩惱強湧現。 但是無明煩惱還是強有力地湧現出來。
24.心雖不思瞋, 雖然我們沒有想到「要瞋恨了!」
而人自然瞋。 但是仍情不自禁地瞋恨起來。
如是未思生, 雖然沒有想到「要生起了!」
瞋惱猶自生。 瞋恨同樣會習慣地自然生起。
25.所有眾過失, 盡所有的一切大小過失,
種種諸罪惡, 各種各類的輕重罪惡,
彼皆緣所生, 全部都是因緣所生的,
全然非自力。 沒有任何一種罪過是獨立自主的。
26.彼等眾緣聚, 那些聚合在一起引生瞋惱的眾多因緣,
不思將生瞋; 沒有「我們將要生氣」的動機;
所生諸瞋惱, 而因緣所生的瞋等煩惱,
亦無已生想。 也沒有「我已被生出來」的想法。①

B.破瞋有自主因

(A)破數論之主、我

27.縱許有主物, 雖然你主張有所謂「主物」的客體,
施設所謂我, 而且也施設了稱為「我」的主體,
主我不故思: 但是「主」和「我」都不會自主地想到:
將生而生起。 「我將要生起」而產生出來。
28.不生故無果。 主物是常而不生的,所以沒有所生的果。
常我欲享果, 想要受用生果的我,也是常恆不變的,
于境則恆散; 因此它將永遠散亂地執著于境;
彼執永不息。 而這種執著也將永遠不會止息。①

(B)破勝論之常我

29.彼我若是常, 倘若那個「我」真正是常恆不變的,
無作如虛空; 那麼它就像虛空一樣毫無作用;
縱遇他緣時, 就算遇到其它的外緣,
不動無變異。 也不會影響它的不變異性。
30.作時亦如前, 即使在作用的時候,也和從前一樣,
則作有何用? 那麼作用對它又有什麼用呢?
謂作用即此, 如果說,它的作用就是如此無用;
我作何相干? 那麼「我」和作用又有什麼相關呢?②

(C)知如幻而息瞋

32.是故一切法 因此,一切法都是由于他緣聚合而生的,
依他非自主。 沒有絲毫獨立自主自成的能力。
知已不應瞋 明白這個道理以後,
如幻如化事。 就不該瞋恨這一切如幻如化的人事了。

C.瞋雖如幻仍須斷

32.由誰除何瞋? 如果一切如幻,那麼由誰來除什麼瞋呢?
除瞋不如理。 所以除瞋不合理。但如幻的緣起不失其用,
瞋除諸苦滅, 而且世間人也都承認:除瞋可以消滅痛苦;
故非不應理。 所以沒有不合理的地方。

②結義

33.故見怨或親 因此,當怨敵或親友無理傷害我的時候,
非理妄加害, 我就應該立刻聯想到:
思此乃緣生, 這些怨害都是從往昔的業緣產生的;
受之甘如飴。 于是欣然承受,無怨無尤。
34.若苦由自取, 如果痛苦不是緣生而是自找的,
而人皆厭苦, 而這世間上又沒有人想要痛苦,
以是諸有情 那麼一切有情應該都沒有痛苦才對!然而,
皆當無苦楚。 事實正好相反;可見痛苦是由業惑緣生的。

ⅲ、修耐怨害忍

①慈悲為懷

35.或因己不慎, 有時候,因為自己不小心,
以刺自戮傷; 也會被刀、刺等器具傷害到自己;
或為得婦心, 有些人為了贏得女人的芳心和財物,
憂傷復絕食; 甚至于會過度難過而絕食;
36.縱崖或自縊, 另有些人則自縊,跳下斷崖,
吞服毒害食; 或吞服毒藥和有害的食物;
妄以自虐行, 以胡涂任性的自虐行為,
于己作損傷。 自己殘害自己的身體。
37.自惜性命者, 有時候,因為受到強烈煩惱的驅使,
因惑尚自盡; 愛惜生命的人尚且會自殺身亡;
況于他人身, 何況是面對令人氣惱的其它眾生呢?
絲毫不傷損? 所以瞋怒者總難免會傷害別人的。
38.故于害我者, 因此,即使有人出于煩惱前來殺害我,
心應懷慈愍; 對于這些人仍然應該加以悲愍;
慈悲縱不起, 萬一生不起悲愍心,
生瞋亦非當。 起碼也不該瞋恨他們。

②如理除瞋因

39.設若害他人 如果傷害別人是愚夫愚婦的本性,
乃愚自本性, 那麼瞋恨他們便不合理;
瞋彼則非理; 就好象有人不小心被火燒著了,
如瞋燒性火。 卻瞋恨那原本就具有燃燒性質的火一樣。
40.若過是偶發 如果過錯只是偶然產生的,
有情性仁賢, 有情的天性原本仁慈而善良,
則瞋亦非理; 那麼瞋恨他們也不合理;
如瞋煙蔽空。 就像有人瞋恨突然被煙遮蔽的晴空一樣。
41.棍杖所傷人, 如果有人被木棒打傷了,
不應瞋使者; 那麼他是否應該瞋恨揮棒的人呢?
枚復瞋使故, 不然。因為揮棒者也是受瞋心所指使的,
理應憎其瞋。 所以該憎恨的是瞋惱,而不是人。
42.我昔于有情, 從前,我對其他的有情眾生,
曾作如是害; 既然曾經作過類似的傷害;
既曾傷有情, 因此,曾經傷害有情的我,
理應受此損。 按理也該受到同樣的傷害。

③遇害思己過

A.本義

43.敵器與我身, 敵人的武器和我的身體二者,
二皆致苦因; 都是產生痛苦的因緣;
雙出器與身, 既然他使用武器,而我又難免形體之累,
于誰該當瞋? 那麼挨打受傷到底該瞋恨誰呢?
44.身似人形瘡, 人的身體脆弱得像個人形大瘡,
輕觸苦不堪; 稍一觸及就痛苦不堪;
盲目我愛執, 既然盲目貪愛的我要執著它,
遭損誰當瞋? 那麼它遇害受傷時該瞋恨誰呢?
45.愚夫不欲苦, 愚笨的人雖然也不想受苦,
偏作諸苦因; 但卻偏愛造作導致痛苦的惡因;
既由己過害, 既然現在是因為往昔的罪業而受害,
豈能憎于人? 那麼憑什麼憎恨別人呢?
46.譬如地獄卒 譬如地獄中的守護卒
及諸劍葉林, 以及其它恐怖的劍葉樹林等等,
既由己業生, 既然都是自己的惡業所化現的,
于誰該當瞋? 那麼墮入地獄受苦應該憎恨誰呢?
47.宿業所引發, 由于自己往昔業力的引發,
令他損惱我, 以至于促使別人前來毀損傷害我;
因此若墮獄, 如果別人因為瞋害我而墮入地獄受苦,
豈非我害他? 那麼豈不是我害苦了他人?
48.依敵修忍辱, 藉著他人對我所做的傷害而修習安忍,
消我諸多罪; 使我消除了很多往昔的罪業;
怨敵因我忍, 然而,由于我的宿業引發別人來瞋害我,
墮獄久受苦。 卻會使瞋害者墮落地獄,長久受苦。
49.若我令受害, 如果到頭來是我導致他人造罪受報,
敵反饒益我, 而他人卻反而使我有機會修忍培福,
則汝粗暴心, 那麼粗暴無理的心啊!
何故反瞋彼? 你為何不感恩圖報還要憎恨別人呢?

B.斷諍

50.若我有功德, 因為修忍而使人墮落地獄豈非將受惡報嗎? 如果我出于哀矜之情與利他之心而修忍,
必不墮地獄。 那麼就不會趨向地獄。
若吾自守護, 仇敵助我修忍豈非應得善報嗎? 如果我以明哲保身的心態修忍護戒,
則彼何所得? 那麼瞋害者除了犯罪還能得到什麼呢?
51.若以怨報怨, 如果不修忍讓而以牙還牙,那麼敵人
則敵不護罪; 不但不會護罪修忍,反而將變本加厲;
吾行將退失, 這樣一來,我的菩薩行將會退失,
難行亦毀損。 而修安忍的艱難德行也將因此而毀損。

(Ⅱ)應忍譏毀之苦

52.心意無形體, 心意沒有形質和軀體,
誰亦不能毀; 所以誰也不能損毀它;但是,
若心執此身, 如果心意執著身體是我或我的,
定遭諸苦損。 便會感受到各種痛苦的傷害。
53.輕蔑語粗鄙, 當別人對我們輕視,說粗話
口出惡言辭, 以及使用難聽的字眼等等,
于身既無害, 這些粗鄙的言行對身體既然沒有傷害,
心汝何故瞋? 心啊!你為何要那麼生氣呢?
54.謂他不喜我; 如果說,其它的人會因此而不喜歡我;
然彼于現後, 但事實上,無論在今生或來世,
不能毀損我, 別人對我如何討厭都不足以毀損我;
何故厭譏毀? 那麼我為何要厭棄別人的譏毀呢?
55.謂礙利養故; 如果說,這些譏毀將會障礙我獲得利養;
縱我厭受損, 然而,即使我討厭遭受譏毀和名利受損,
吾利終須舍, 臨命終時,我仍須舍棄財富和名譽,
諸罪則久留。 而憎害他人的罪業卻會長久留存心中。
56.寧今速死歿, 所以,我寧願現在就失去名利而早點死去,
不願邪命活; 也不願意瞋害他人而久活人間;
苟安縱久住, 邪命苟且地過日子,縱然可以活得長壽些,
終必遭死苦。 但終究要面臨死亡和墮落的痛苦。
57.夢受百年樂, 假使有人在睡夢中,
彼人復甦醒; 享受了百年的快樂以後才醒過來;
或受須臾樂, 而另一個人在睡夢中,
夢已此人覺; 只享受短暫的歡樂就醒了過來;
58.覺已此二人, 這兩個人醒來以後,
夢樂皆不還。 無論如何都追不回夢中的快樂。
壽雖有長短, 同樣,人生的歡樂歲月雖然有長有短,
臨終唯如是! 但死時依然帶不去生前的任何享樂。
59.設得多利養, 所以,就算我能得到很豐厚的利養,
長時享安樂, 長久地享受榮華富貴,
死如遭盜劫, 死後還是會像遭強盜洗劫過一般,
赤裸空手還。 赤裸裸地空隨著業力漂泊而去。
60.謂利能活命, 如果說,利養能維持我的生活,
淨罪並修福; 使我有空閒淨除罪惡,積聚福德;
然為利養瞋, 但是,如果我為了利養而憎恨別人,
福盡惡當生。 豈不是會產生罪惡而斷送福德嗎?
61.若為塵俗活, 如果我為了追求某些世俗的事物而活著,
復因彼退墮, 並因此使我的德行衰退墮落,
唯行罪惡事, 像這樣只做惡事而使來生墮落受苦,
苟活義安在? 就算能長命百歲,活著又有什麼意義呢?
62.謂謗令他疑, 如果說,因為譏毀會使別人對我失去信心,
故我瞋謗者; 所以我要瞋恨誹謗我的人;
如是何不瞋 那麼當別人受謗時,你為何不同樣憎恨呢?
誹謗他人者? 難道別人贏得的信任就不會因謗而喪失嗎?
63.謂此唯關他, 如果說,因為失信的對象只與別人有關,
是故吾堪忍; 所以我能夠忍受別人遭受誹謗;
如是何不忍 那麼怨敵出于煩惱而對你所做的誹謗
煩惱所生謗? 只與煩惱有關,你又為何不能忍受呢?

Ⅱ、消除因我所受害而生之瞋

(Ⅰ)諦察法忍

64.于佛塔像法 因此對于故意前來詆毀,甚至破壞佛像、
誹詆損毀者, 舍利塔和經典正法的外道,
吾亦不應瞋; 我也不應該生氣瞋恨;
因佛遠諸害。 因為三寶本性空寂,不會遭受傷害。
65.于害上師尊 同樣對于傷害上師和親朋好友的惡人,
及傷親友者, 我們也應該這樣去思惟:
思彼皆緣生, 這些傷害都是從往昔的業緣而生起的;
知已應止瞋。 然後藉此思惟努力消除內心的瞋恨。
66.情與無情二, 有情識的人和無情識的事物二者,
俱害諸有情, 同樣都會傷害有情,
云何唯瞋人? 為何偏偏只瞋恨有情識的人呢?
故我應忍害。 所以我應該忍受別人的傷害。
67.或由愚損人, 有些人出于愚癡而傷害別人,
或因癡還瞋; 另有些人則因為愚癡而瞋恨害他的人;
此中孰無過? 這兩種人之中,哪一個沒有過錯?
孰為有過者? 既然都有錯,那麼誰該特別受人瞋怪呢?
68.因何昔造業, 為什麼從前要造下瞋害眾生的罪業,
于今受他害? 以至于今生遭受報應而被人傷害呢?
一切既依業, 既然一切都根源于自己往昔的業力,
憑何瞋于彼? 我憑什麼瞋恨害我的人呢?
69.如是體解已, 認清這個道理以後,就應該確信:
以慈互善待。 所有的人都應該以慈心互相對待。
故吾當一心, 因此,我也應該安忍一切外來的怨害,
勤行諸福善。 一心一意去做各種利生的福善事業。

(Ⅱ)思忍利益

70.譬如屋著火, 譬如某棟房屋正在起火燃燒,
燃及他屋時, 並已開始燒向其它的屋子;
理當速移棄 這時,照理應當迅速移開
助火蔓延草。 能助長火勢蔓延的草木等雜物。
71.如是心所貪 同樣,內心所貪著的任何親友與事物,
能助瞋火蔓, 都能夠助長瞋火的蔓延;
慮火燒德屋, 如果擔心瞋火燒壞我們的功德屋,
應疾厭棄彼。 就應該立刻厭棄所貪著的一切事物。
72.如彼待殺者, 例如一個束手待殺的人,
斷手獲解脫; 若因斷手而得以逃命,豈非明智之舉嗎?
若以修行苦, 同樣,若藉著忍受辭親割愛等修行的小苦,
離獄豈非善? 而脫離地獄等大苦,豈非更為明智嗎?
73.于今些微苦, 如果現在不能忍受這點修行的小苦,
若我不能忍, 未來如何能忍受地獄等大苦呢?如果未來
何不除瞋恚—— 受不了地獄之苦,為何現在不滅除瞋恨——
地獄眾苦因? 這使人墮入地獄受苦的業因呢?
74.為欲曾千返, 因為貪欲受挫而瞋害他人的我,
墮獄受燒烤; 已經歷過千百次火燒地獄的痛苦了;
然于自他利, 但是,儘管如此備嘗艱辛,
今猶未成辦。 對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卻毫無增進。
75.安忍苦不劇, 現在這點耐怨害之忍,既不那麼痛苦,
復能成大利; 又能成就許多大的利益;
為除眾生害, 因此,為了消除眾生更深重的苦難,
欣然受此苦。 我應該欣然忍受這點較輕微的困苦。

Ⅲ、消除因敵獲善而生之瞋

(Ⅰ)應喜敵受讚

76.人讚敵有德, 倘若有人稱讚你的敵人有功德,
若獲歡喜樂; 因而獲得了讚嘆隨喜的快樂;那麼,
意汝何不讚, 意識啊!你為何不同樣稱讚他
令汝自歡喜? 而讓自己也一起快樂呢?

(Ⅱ)應喜敵獲樂

77.如是所生樂, 讚嘆隨喜所得到的歡樂,
唯樂無性罪, 不但是今生和來世不雜性罪的歡樂泉源,
諸佛皆稱許; 連諸佛菩薩等聖賢也都認可、稱讚;
復是攝他法。 而且如此隨喜更是攝受他人的最佳方法。
78.謂他獲樂故, 如果說,讚嘆將使敵方獲得快樂,
然汝厭彼樂; 而你卻不希望別人得到快樂;
則應不予酬, 那麼你也不該支薪使你的僕人快樂,
此壞現後樂。 但是這麼做,今生和來世的安樂都將失去。
79.他贊吾德時, 當別人稱讚我有功德的時候,
吾亦欲他樂; 我也希望他得到讚嘆隨喜的快樂;
他讚敵功德, 然而,當別人稱讚我的仇敵有功德時,
何故我不樂? 為什麼我卻快樂不起來呢?
80.初欲有情樂, 我原本希望一切有情都能獲得快樂,
而發菩提心; 因而發起「欲成佛利眾生」的菩提心;
有情今獲樂, 現在有情自己獲得了安樂,
何故反瞋彼? 為何我反而要瞋恨他們呢?

(Ⅲ)應喜敵獲利

ⅰ、思敵獲利乃己初衷

81.初欲令有情 我最初發心,想令一切有情成佛
成佛受他供; 而普受三界眾生的廣大供養;
今見人獲利, 現在看到別人僅僅獲得一點微薄的利敬,
何故生嫉惱? 為什麼反而妒忌苦惱起來了呢?
82.所應恩養親, 例如父母和妻兒是你應該負責養育的,
當由汝供給; 應該由你親自供給他們的生活;
他親既養護, 如今他們已獲得其它親友的養育和照顧,
不喜豈反瞋? 難道你不但不高興還要生氣嗎?
83.不願人獲利, 如果不希望眾生獲得一些小利益,
豈願彼證覺? 怎可能希望他們證得無上菩提呢?
妒憎富貴者, 嫉妒、憎恨別人富裕尊貴的小人,
寧有菩提心? 怎麼會有菩提心呢?

ⅱ、思敵獲利不關己事

84.若已從他得, 無論仇敵已從別人那兒獲得了利養,
或利在施家, 或者那些利養仍然留在施主家中,
二俱非汝有, 既然一點兒都沒你的份,
施否何相干? 你悶悶不樂地嫉妒又有什麼用呢?

ⅲ、思惟己過

85.何故棄福善、 為何要拋棄自己的福善、信心與功德不顧,
信心與己德? 反而去瞋害別人而造作罪業呢?
不守已得財, 已經到手的功德財自己不好好守護,
何不自瞋責? 為何不深深地瞋恨、責怪你自己呢?
86.于昔所為惡 對于自己以前所造的罪惡,
猶無憂愧色, 你不但不憂慮愧疚、改過自新,
豈還欲競勝 難道還想繼續嫉妒、瞋恨,
曾培福德者? 並和其它有福德的人競爭嗎?

(3)遮除己欲受挫之瞋

Ⅰ、瞋敵徒自害

87.縱令敵不喜, 即使你的仇敵因為受害而苦惱,
汝有何可樂? 又有什麼值得你高興的呢?
唯盼敵受苦, 僅僅希望你的敵人遇害受苦,
不成損他因。 並不能成為損害他的原因啊!
88.汝願縱得償, 就算如你所願,仇敵都遇害受苦了,
他苦汝何樂? 又有什麼值得你高興的呢?
若謂滿我願, 如果說,這樣才能消除我心頭之恨;但是,
招禍豈過此? 哪有比這更易使人墮落受報的心態呢?①
89.若為瞋漁夫 瞋煩惱就像精明的漁夫所拋下的利鉤,
利鉤所鉤執, 如果一不小心被它鉤住了,
陷我入地獄, 那麼我一定會墮落在有情地獄里,
定受獄卒煎。 被無情的獄卒放在油鍋里煎炸。

Ⅱ、應忍己利受損

(Ⅰ)不應因世法受損而瞋

ⅰ、不應因讚譽受損而瞋

①思惟讚譽無益

90.受讚享榮耀, 受人讚美和稱譽所引生的榮耀感,
非福非增壽, 既不能轉變成福德和長壽,
非力非免疫, 也不能改換成力量或使我免除疾疫,
非令身安樂。 更不能使我的身體健康平安。
91.若吾識損益, 如果我是個明辨利害得失的人,
讚譽有何利? 那麼名譽和讚美有什麼利益可圖呢?
若唯圖稱心, 如果我所向往,
應依飾與酒。 那還不如去追求美飾、佳人和醇酒算了。
92.若僅為虛名, 如果我為了虛名假譽,
失財復喪命, 不但損失財產,還白白浪費寶貴的生命,
譽詞何所為? 那麼死的時候名譽能幫我作些什麼呢?
死時誰得樂? 它又能使誰快樂呢?

②思毀譽不足憂喜

93.沙屋傾頹時, 當用沙堆成的游戲之屋倒塌的時候,
愚童哀極泣; 幼稚的孩童就會傷心地哭泣;
若我傷失譽, 同樣,如果我因為失去虛幻的讚美而傷心,
豈非似愚童? 那麼我豈不是像愚童一樣幼稚嗎?
94.聲暫無心故, 讚譽之聲是短暫、無心的;
稱譽何足樂? 它既無心,我高興什麼呢?
若謂他喜我, 如果說,那是因為他歡喜才讚美我,
彼讚是喜因; 所以他的稱讚就是我歡喜的原因;
95.受讚或他喜, 然而,無論他讚美我或是他自己歡喜,
于我有何益? 這些讚美和歡喜對我有什麼助益呢?
喜樂屬于彼, 那歡喜和快樂是屬于他內心里的,
少分吾不得。 我一點兒也得不到。①
96.他樂故我樂; 如果說,我會因為他的快樂而快樂;
于眾應如是。 那麼對于所有的人都應該同樣隨喜才對。
他喜而讚敵, 為何他人歡喜讚譽我仇敵的時候,
何故我不樂? 我卻反而悶悶不樂呢?
97.故我受讚時, 因此,當我受到別人稱讚的時候,
心若生歡喜, 如果內心里沾沾自喜,
此喜亦非當, 這種歡喜也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唯是愚童行。 它只能算是一種不成熟的幼稚心理。

ⅱ、思譏毀于己有益

98.讚譽令心散, 讚美和稱譽會使我掉舉、散亂,
損壞厭離心, 損壞我對于三界的厭離心,
令妒有德者, 促使我嫉妒有德學的人,
復毀圓滿事。 甚至還會破壞我圓滿福慧資糧的法行。
99.以是若有人 因此,如果現在有人處心積慮地
欲損吾聲譽, 想要毀謗我、破壞我的名譽,
豈非救護我 那麼他豈不是正在努力地保護我,
免墮諸惡趣。 使我免于墮落惡趣嗎?
100.吾唯求解脫, 我只想追求自己和他人的解脫,
無需利敬縛; 不需要世俗名利和恭敬的束縛。
于解束縛者, 對于解除我名利羈絆的恩人,
何故反生瞋? 我為何要瞋恨他們呢?
101.如我欲趣苦, 好比我想走進一間充滿危險的房屋,
然蒙佛加被, 卻蒙受佛陀的護念與加持,
閉門不放行, 他緊關著門不放我進去受苦,
云何反瞋彼? 我為何反而要瞋恨他呢?

(Ⅱ)不應因修德受阻而瞋

ⅰ、思修福莫勝忍

102.謂敵能障福; 如果說,仇敵會障礙我修集福德;
瞋敵亦非當。 但是因此而瞋恨也不合理。
難行莫勝忍, 既然沒有一種難行的功德比得上安忍,
云何不忍耶? 那麼我為何不堅毅地忍耐下去呢?
103.若我因己過 如果我因為自己瞋惱的過失
不堪忍敵害, 而不能容忍敵人傷害我,
豈非徒自障 那不就等于是障礙自己積集福德嗎?
習忍福德因? 因為敵害正是修忍積福的主因啊!

ⅱ、思敵非福障

104.無害忍不生, 沒有敵害就不能修行安忍;
怨敵生忍福。 有怨仇前來傷害,才能成就安忍的福德。
既為修福因, 既然敵害是修習安忍、累積福德的主因,
云何謂障福? 怎能說他會障礙我們修福呢?
105.應時來乞者, 例如應時而來行乞的乞丐,
非行布施障; 是我們修行布施的助緣而不是障礙;
授戒諸方丈, 同樣,授予我們出家戒的方丈,
亦非障出家。 也不是妨礙出家的障難。

ⅲ、思敵極難得

①敵是修忍因

106.世間乞者眾, 這世上,修布施的對象——乞丐很多,
忍緣敵害稀。 但是修忍的外緣——怨害者卻很少。
若不外施怨, 如果你不向外結怨傷害別人,
必無為害者。 別人很少會主動來傷害你的。
107.故敵極難得, 因此,修忍的敵緣十分珍貴難得,
如寶現貧舍; 它就像出現在窮人家中的如意寶藏;
能助菩提行, 正因為他們是助成菩提行的良伴,
故當喜自敵。 所以我應該喜歡我的仇敵。
108.敵我共成忍, 再者,安忍的德行是敵我共同完成的,
故此安忍果, 所以一切修習安忍的功德果報,
首當奉獻彼; 首先應當奉獻給我的敵人;
因敵是忍緣。 因為他們才是修忍的主緣。
109.謂無助忍想, 如果說,仇敵並沒有助我修忍的想法,
故敵非應供; 所以根本不值得供奉;
則亦不應供 那麼你也不該供奉指引你解脫的教法,
正法修善因。 在為正法也沒有絲毫助你修善的意願。
110.謂敵思為害, 如果說,仇敵有傷害我的瞋心,
故彼非應供; 所以我不應該供養仇敵;
若如醫利我, 但是,如果敵人也像醫生一樣利益我,
云何修安忍? 那我又怎麼有機會修習安忍呢?
111.既依極瞋心, 正因為需要依靠瞋害心強烈的仇敵,
乃堪修堅忍; 我們才能修成高度的忍耐;
故敵是忍因, 所以只有仇敵才是修習安忍的主因,
應供如正法。 值得我們像供養正法一般供養。

②生佛皆平等

112.本師牟尼說: 導師釋迦牟尼佛曾說:
生佛勝福田。 佛和有情都是最殊勝的福田。
常敬生佛者, 如果有人經常尊敬、供養諸佛和有情,
圓滿達彼岸。 必能順利圓滿二利而抵達正覺的彼岸。
113.成佛所依緣, 就修行成佛所依的助緣而言,
有情等諸佛。 佛和有情是同等重要的。
敬佛不敬眾, 倘若只敬重諸佛而不敬重有情,
豈有此言教? 真不知這是誰的教法?
114.非說智德等, 我並不是說佛與眾生的智德相等,
由用故云等; 而是針對他們所產生的效用而說相等;
有情助成佛, 恭敬有情也有助人成佛的效果,
故說生佛等。 所以說眾生和佛是相等的。
115.懷慈供有情, 慈心供養有情的福德無有邊際,
因彼尊貴故; 那是因為有情是尊貴悲田的原故;
敬佛福德廣, 敬信佛陀的福德廣大無邊。
亦因佛尊貴。 那也是因為佛陀是尊貴福田之故。
116.助修成佛故, 因為有情提供了其它眾生修成佛道的因緣,
應許生佛等。 所以我主張眾生與佛相等。
然生非等佛 但是眾生的德能,
無邊功德海。 完全不能和諸佛的無邊功德海相比。
117.唯佛功德齊; 最勝功德齊聚一身的聖者唯有佛陀;
于具少分者, 其它人只能具有少分殊勝的佛德而已。
雖供三界物, 對于這些人,就算以三界的寶物供養,
猶嫌不得足。 仍然是不相稱的。
118.有情具功德: 每一位有情眾生,
能生勝佛法; 都具有能引生殊勝佛法的功德;
唯因此德符, 單單因為有這一分名符其實的功德,
即應供有情。 就值得我們供養有情了。

③敬眾報佛恩

119.無偽眾生親—— 已離諂偽、成為眾生親友的諸佛,
諸佛唯利生。 唯一關心的就是無邊眾生的利益。
除令有情喜, 因此,除了令諸佛所悲愍的有情歡喜,
何足報佛恩? 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能報答佛恩呢?
120.利生方足報 既然只有利益有情才足以報答諸佛
舍身入獄佛, 曾為眾生舍身以及入無間地獄的宏恩,
故我雖受害, 那麼就算眾生無故傷害了我,
亦當行眾善。 我仍然應該以德報怨,廣行諸善。
121.諸佛為有情, 我的主尊——諸佛,為了謀求有情的幸福,
尚且不惜身。 尚且奮不顧身地保護他們。
愚癡驕慢我, 愚癡的我,為何這麼傲慢?
何不侍眾生? 為何不像僕役侍奉主人一般地服務眾生呢?
122.眾樂佛歡喜, 眾生幸福安樂,諸佛就會示現歡喜;
眾苦佛傷悲; 如果眾生遭受傷害,諸佛就會憂傷難過。
悅眾佛愉悅, 使有情眾生歡喜,諸佛就會顯得高興;
犯眾亦傷佛。 倘若惡意冒犯有情,就等于傷害了諸佛。
123.遍身著火者, 好比全身上下都著火燃燒的人,憂心如焚,
與欲樂不生; 縱然給他所有的享受,心里也不會快樂;
若傷諸有情, 同樣,如果傷害了與諸佛同體的眾生,
云何悅諸佛? 而又不肯悔改,那就很難取悅諸佛了。
124.因昔害眾生, 由于我過去曾經傷害眾生,
令佛傷心懷; 使悲愍眾生的諸佛傷心難過;
眾罪我今悔, 所有這一切罪過,我今天都一一懺悔,
祈佛盡寬恕! 祈求諸佛慈悲寬恕!
125.為令如來喜, 為了使如來歡喜,我從今天起,
止害利世間; 不但要停止傷害眾生,還要積極服務世間;
任他踐吾頂, 就算眾生用污鞋踐踏我的頭頂,甚至送命,
寧死悅世主。 我也要令世間的怙主高興。
126.大悲諸佛尊, 心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佛陀,
視眾猶如己; 看待世間的眾生就像他自己一樣;
生佛既同體, 既然有情眾生在體性上與佛無二無別,
何不敬眾生? 那麼我們為何不敬重有情怙主呢?

(二)念忍功德

1.總說

127.悅眾令佛喜, 忍敵怨害、悅樂眾生能使如來歡喜,
能成自利益, 而且如此不但能成辦自身的利益,
能除世間苦, 還可以廣泛地消除世間的痛苦;
故應常安忍。 所以我要經常修習安忍,使眾生快樂。

2.喻明

128.譬如大王臣 譬如國王手下的大臣
雖傷眾多人, 雖然傷害了很多無辜的人,
謀深慮遠者, 但識時務的俊傑依然安忍不瞋,
力堪不報復。 縱然有能力也不會前往報復。
129.因敵力非單, 因為他們知道仇敵不只是一個人而已,
王勢即彼援。 國王的勢力就是他的後援和靠山。
故敵力雖弱, 同樣,傷害我的仇人縱然勢單力薄,
不應輕忽彼。 但是我也不可以輕敵報復。
130.悲佛與獄卒, 因為慈愛眾生的佛陀和懲治罪行的獄卒,
吾敵眾依怙, 都是我仇敵的救援與靠山,
故如民侍君, 所以我應該像庶民侍奉君王一般,
普令有情喜。 恆常隨順,使一切有情皆大歡喜。
131.暴君縱生瞋, 再者,一個凶惡的暴君無論如何生氣,
不能令墮獄; 也不能使人墮入地獄受苦;
然犯諸有情, 但是瞋怒有情眾生,
定遭地獄害。 卻會引來各種地獄的禍害。
132.如是王雖喜, 同樣,一個有權勢的國王再怎麼高興,
不能令成佛; 也不能賜給我成佛的安樂;
然悅諸眾生, 但是取悅有情眾生,
終成無上覺。 最後一定可以圓滿無上正等正覺。

3.結示功德種類

133.云何猶不見 為什麼一直到現在我還看不出
取悅有情果: 取悅有情能產生這麼廣大的果報呢?
來生成正覺, 取悅有情,不但能在未來成就佛果,
今世享榮耀。 今生還可以享有榮耀、美譽和快樂。
132.生生修忍得: 即使在輪迴期間,修習安忍也能使我得到:
貌美無病障、 莊嚴的容貌、健康的身體和美好的名聲,
譽雅命久長、 甚至于獲得長壽
樂等轉輪王。 和轉輪聖王的無窮快樂。①

①關于第一頌「一瞋能摧毀……」,我想多數人看了都會產生疑惑,甚至會認為陳義過高,難以依教奉行;因此有必要稍微加以解釋。此頌所說的瞋害心,大概不只是一般人所理解的「嫌惡心」、「不堪耐心」和「怨恨心」而已;因為這幾種心態相當普遍,稍不留意就會生起。如果單單生起一念這樣的惡心,就足以毀壞百千劫的福德善根,那麼初學菩薩要修集進道的資糧實在太困難了。因此譯者認為,能摧毀百千劫福德善根的瞋恚心必須是十分嚴重的。怎樣才算嚴重呢?它至少必須具備《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所說的「五相」——五種相應的心態(大正,31,630上;《廣論》,卷五)。哪五種呢?除了上述三種心態之外,還須進一步生起決定要傷害對方的報復心理,即心里已經開始盤算著要如何打殺、損害對方,甚至還樂此不疲,毫無愧悔之意。如果有人對菩薩生起這樣邪惡的瞋恚心,那麼經說它能毀壞百千劫的福德善根應該是比較容易接受的。《妙瓶》在解釋第一頌時說:「……只要生起一念強而力的瞋斗心而且又毫無追悔等對治之意,就能徹底摧毀……屬于福德資糧的善根。壁如星星之火足以燎原(乾草堆)。」(頁324)接著便繼續論述「大菩薩瞋小菩薩、小菩薩瞋大菩薩、等位菩薩互瞋、非菩薩瞋苦薩」等罪報差別和「所壞善根」之意義(頁324~330)。考其中所引經論和譯義,除說明順序、詳略稍有不同之外,與《廣論》、《入中論善顯密意疏》論「瞋恚過患」的內容幾乎一致;想必是根據宗喀巴上兩部巨著撰寫而成的(《廣論》,卷十一,頁287;《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三,頁107~113)。

①伽那巴(karnapa),梵本作karnata,是南印Karnatic地區的苦行外道。這些外道信仰濕婆神之妻——大幻變女神Durga(參見Matics.p.271)。

①第14~18頌,參見《學集》第九「忍辱品」(大正,32,111上)。

①印度傳統醫學,將疾病分為三大類:膽病、風病、涎病。

①參見《學集》第十二「治心品」所引《稻稈經》:「彼無明不念我從行起,行亦不念我從無明得起……」(大正,32,119中)。

①關于數論和勝論派思想,參見《宗義寶鬘》,頁35~38;另見《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11,頁322~324。

②同「注6」。

①參見《學集》末品結頌(大正,32,145上)。

①第94、95兩頌,參見《學集》第十三「自性清淨品」(大正,32,126下);另見:SS.p.243。

①第120~134頌,參見《學集》第七「護受用福品」(大正,32,106上~中;SS:p.154~156);而其中第頌的譬喻則出自第八「清淨品」所引《月燈經》:「……阿難!如來從前行菩薩道時,看見貧困和三惡趣中受苦的眾生,憂心如焚;就像身受烈火燃燒的人一樣。」(以上經文依藏譯本摘譯;另見大正,32,108上)。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