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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智顗的成佛因果論(沈海燕)

天台智顗的成佛因果論

編輯:沈海燕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天台智顗在《法華玄義》中的佛學體系以成佛因果為其宗要,在其「五章」理論中被列為第三章「明宗」。本文從三個方面探討了智顗的成佛因果論,發掘智顗以一佛乘為旨歸的圓教思想。   關鍵詞:明宗三軌本跡成佛因果權實   作者簡介:沈海燕,上海大學社會科學院哲學系。

  在智顗的佛學體系里,佛陀之說教皆圍繞著成佛因果的理論,用以闡揚作為一代佛教宗旨的成佛因果。在這一宗旨之上,智顗展開了他的佛學體系。其成佛因果論在《法華玄義》中從三個方面展開:第一,從五章(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中的「明宗」開顯;第二,從對本和跡的論述中展開;第三,從「三軌妙」深入闡述。

  一、從「明宗」開顯成佛因果

  「五章」是智顗建立的詮釋佛經的體例,從五個方面對一部佛經進行全面探討,以揭示其蘊含的五重含義。一為佛建名以開顯妙法;二是佛以實相為諸法之體;三是佛以其自行因果為宗要;四是佛以權、實二智為度眾之力用;五為佛說之種種教相的判釋。

  「名」放在首位的意義在于,人們必由名而知佛說之妙法,如經題之名為《妙法蓮華經》。「名」是語言概念,而語言是說法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次是「體」。妙法因名而顯,並令眾生尋名而識法體,此法體即是實相。然而,實相正體的契入必依賴修行證果,其核心要旨是佛自行因果,這就是「宗」、「體」和「用」互為依存。一方面,「體非宗不會」,會體必依賴佛自行因果;另一方面,自行因果的圓滿則又是會體的結果,所謂「會體自行已圓。」至于「用」,乃是自行因果證入實相的結果。也就是說,既然實相正體含攝萬物,具足諸法,而自行因果具足佛之知見,那麼,從體就必然起用。以佛之權、實二智〔1〕化導眾生普成佛道便是力用。眾生根機不同,便導致佛說教的不同,故最後作為總結,就必須分別教相,使各種佛之說教皆得到應有的定位而不相混亂。〔2〕所以,五章中的「明宗」是智顗對佛教修行宗旨綱領性的總結,修行成佛之因和修成得道之果乃是最根本的修行主旨,整個釋教皆圍繞著成佛因果這一根本教義展開。

  智顗解釋「宗」即是「要」,言宗要乃取其提綱挈領之義;言因總攝眾善之行,言果總攝無量證得。所謂:「如提綱維,無目而不動;牽衣一角,無縷而不來。」〔3〕同時,智顗又指出,宗者,修行之喉衿(要害之地),顯體之要蹊(要道)。為了將「宗」分辨清楚,他將「宗」與「體」聯系起來論,旨在說明「宗」與「體」雖然一致,但是又有區別。「宗」與「體」是一法二義,其關系是「不異而異,約非因非果而論因果,故有宗、體之別耳。」〔4〕宗與果不異而異是因為,一方面「宗」若是因果,因果即是二體。「體」若是二,體即非體。故只有從「宗」是非因非果來論因果,「體」才能不二。既然「體」是不二,「體」和「宗」便區別了開來,「體」非「宗」也;另一方面,從「宗」即是因果來看,因果是二。如果「宗」是不二,宗即非宗。而「宗」若是二,「宗」即非「體」。故「宗」與「體」是有區別的。

  為了說明實相之「體」及其與成佛因果之「宗」的關系,智顗舉房屋為喻。房屋之梁柱譬喻因果之宗,屋內之空譬喻實相之體。這是因為,屋若無空,則無所容受。因果若無實相,則無所成立。而實相非梁非柱,故堪為梁柱作體也。〔5〕這個譬喻簡別出「體」和「宗」不同的功用,同時又揭顯了兩者相互依存的關系。一方面,宗建立于體之上。無體,宗無法成立;另一方面,若無因果之宗,體亦無法開顯。「宗」是為了顯「體」,有如梁柱之存在,可以顯現作為體的屋之空間。而「體」(屋空)則反過來保證了「宗」(梁柱)存在的價值,兩者各有作用,不能混淆。故智顗曰:「柱梁是屋之綱維,屋空是梁柱所取。不應以梁柱是屋空,屋空是梁柱。」〔6〕

  二、從本和跡的論述中

  展開成佛因果聯系《法華經》來說,這即是以佛本門自行因果為宗。因為圓教所代表的一佛乘因果正是指如此之宗要,是為本門之實,所有其他的教法都是跡門化他之權。從本而垂跡,跡從本來,故跡門因果不能收攝本門因果。因此,智顗認為藏、通、別教三種因果都不究竟,「因不攝善,果不收德」,既不能代表佛于本門所修之因行,亦非佛于本門道場證得之果。

  跡和本二門是智顗對《法華經》的劃分,前十四品為跡門,後十四品為本門。跡門指佛本生中的種種故事以及佛在菩提樹下證悟成佛、大轉法輪教化眾生的事蹟。本門,指佛于百千萬億那由他劫之前就已修證成佛的事實。跡門中的釋迦牟尼佛正是本門中古佛的應化身,故本門被視為實,是自行因果。而跡門為權,是化他因果。佛最初本門之實修和實證為佛因佛果,如此因果即高且廣,包容所有的方便權法:「豎高七種方便,橫包十法界法。」〔7〕若將因果分開看,佛因是關于佛自行成佛,佛果是關于佛陀自行成道後教化他人成佛。故此,本門為佛因,跡門為佛果。然而,智顗強調說,實相因果無有分別。因果互含,因決定果,果是因的顯現。既然因果相即,那麼,本、跡二門成佛因果具足。

  智顗通過《法華經》因果與眾經因果的比較來明「宗」,智顗指出,就蹟門因果而言,兩者或同或異。但就本門因果來說,《法華經》與眾經因果永異。眾經之跡門因果或指因,或指果,或是指因果兩者。眾經之宗所以不同,是因為這些經教是針對不同的聽眾演說的。本門因果之獨特,在于它永異眾經,只在《法華經》中得到了闡發。智顗因此判眾經因果是權,屬于跡門;《法華經》本門因果則是實。

  通過與眾經比較,智顗強調了《法華經》因果的殊勝。宗之粗、妙端看所有的聲聞和菩薩是否俱入成佛之圓因,同證佛果。《法華經》是妙,因為其因圓滿,其果究竟,不帶方便權法。但是,智顗認為無論粗或妙因果,皆能接引眾生成就佛道,故無不皆是妙因果也。因為一切無非佛道因果:決了粗因,同成妙因;決了粗果,同成妙果。

  另外,智顗總結了不同的因果,以說明證獲實相的修行次第。   其一,是檢視以因果為宗要的諸種或粗或妙的修行層次。

  「十住」聯系「十行」來看是因,而「十行」則是果。「十行」聯系「十迴向」來看是因,「十迴向」則是果。對「十地」來說,「十迴向」是因,「十地」是果。聯系到「等覺位」,「十地」是因,「等覺地」為果。聯系到「妙覺位」,「等覺」為因,「妙覺」為果。

  其二,是區分四種不同的因果:謂漸圓、圓漸、漸漸、圓圓。   1.漸圓:指行者有理外七種方便(人乘、天乘、聲聞乘、緣覺乘以及藏教、通教、別教之菩薩乘),同開佛智,始見圓理。漸入圓因故,是為漸圓。   2.圓漸:意為,初入此圓,同觀空、假、中三諦,見實相理。修行初始及之後無殊,皆是圓教實相理,中間則須據研習入理,進修上行,故是圓漸。

  3.漸漸:意為,行者從十住位一直漸進向上至等覺位,此是漸漸。   4.圓圓:指行者修行至妙覺位,由眾生本具之實相圓理已是先圓,以至證果之事圓,故言圓圓。   智顗稱,此四種因果代表了《法華經》中所說的修行位次,「圓漸」如「十住」中之初住;「漸漸」則如「十住」中之第二住至三十心(即十行、十迴向、十地);「漸圓」如「十地」中的初地以上;「圓圓」即是妙覺。

  茲表解四種因果如下:   1.圓漸——初住   2.漸漸——二住至三十心   3.漸圓——初地已去   4.圓圓——妙覺

  智顗將小乘和大乘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這即是建基在其佛因、佛果的理論上。佛因指佛自行而求覺悟,這可以小乘佛教為代表。佛果則指佛陀成佛後救度眾生以令他人覺悟,這可以大乘佛教為代表。這一成佛因果的理論徹底解決了大、小乘之間的沖突,使之各自代表成佛的一個方面。有鑑于成佛因果是統一不同派別佛教的關鍵元素,這一理論是智顗佛學體系的基石,貫穿在整個《法華玄義》的論述中。

  整個佛教的面貌在智顗詮釋「妙」字這一章里全面地呈現出來,「跡中十妙」即是組成佛教體系的范疇。這包括了佛教有關真理的教義(境妙),是行人達到解脫的境界;有關藉以契入真理的認識論(智妙);有關如何證獲此智以通達真理之境而得解脫的實踐(行妙)。智顗所設立的這三大范疇(境、智、行)乃涵蓋了佛教的所有方面,即教理和實踐這兩部分。換言之,智顗將每一組范疇都與藏、通、別、圓四教聯系起來論述。以此判教理論為綱領,無論小乘或者是大乘,所有的教義和實踐都被包括了進去,形成了逐級遞升的體系。

  為了論證其蹟門和本門都以成佛因果為宗要的觀點,智顗推出了跡門十妙(境妙、智妙、行妙、位妙、三法妙、感應妙、神通妙、說法妙、眷屬妙以及功德利益妙)和本門十妙(本因妙、本果妙、本國土妙、本感應妙、本神通妙、本說法妙、本眷屬妙、本涅槃妙、本壽命妙以及本利益妙),作為其佛學的核心體系。「跡門十妙」的范疇源自「本門十妙」;「本門」是佛在久遠劫前最初修行之佛因以及得道之佛果,是佛在「跡門」所有事業的本源。本中十妙說明本中成佛因果圓滿具足,跡中十妙同樣說明了成佛因果圓滿具足。

  然而,本、跡有同有異。因為本門是佛最初的證果,而跡門則是從本垂跡。同樣是十妙的范疇,有些相同,有些不同。也就是說,作為蹟門本源的本中十妙必定包括了跡中十妙的范疇,而跡門則不一定有本門的某些范疇。本門的獨特之處,一方面反映在它包括了跡門十妙的范疇,例如,「本因妙」包括了跡門十妙中的「境妙」、「智妙」、「行妙」以及「位妙」,因為這四妙亦是屬于佛因的范疇。「本果妙」包括了跡門十妙中的「三法妙」,因為「三法妙」即是屬于佛果的范疇。「本感應妙」、「本神通妙」、「本說法妙」、「本眷屬妙」以及「本利益妙」則直接導致了跡門十妙中的同類妙。通過這些相同類型的妙,智顗為他的理論找到了足夠的依據,那就是佛教化眾生始終一貫,過去、現在、未來,恆久不變;另一方面,本門的獨特之處反映在只屬于本門的妙的種類。例如,「本國土妙」,「本涅槃妙」,「本壽命妙」。這三種類型的妙說明,佛常駐其最初成佛之本國土,入本涅槃,並因此而有本壽命。

  智顗強調本門的獨特之處,其用意在于高揚《法華經》的殊勝性。在智顗的體系里,佛不同的教說被安排成循序漸進的向上階梯,眾生循此便能最終聽聞接受佛的終極說教。在智顗看來,佛的終極教導應該是表達最為深奧的教義,而佛常駐本門正可以視為這樣的教義。《法華經》首次揭示了這樣的教義,所以,《法華經》便理所當然的是佛陀的終極說教了。

  另外,智顗通過解釋十妙的先後順序,來展示整個佛教無非是關于成佛因果,自行、化他之主旨,而十妙即具足因果十義。智顗謂:「法雖無量,十義意圓。自、他始終,皆悉究竟也。」

  首先,前五妙是關于「自行」成佛因果。   1.境妙:實相之境本自有之,如如不變,故居于首。   2.智妙:與真理之境緊密相伴的是能照見解了這一客觀現實的智慧。所謂「迷理故起惑,解理故生智」。〔8〕   3.行妙:智為行本,行譬喻為足。由智導行,由行契智,入于證悟之道場。〔9〕   4.位妙:境、智、行三法成乘,乘于是乘,便得修行之各種果位,「入清涼池,登于諸位」。〔10〕   5.三法妙:這些階位乃住于象徵佛秘密藏的三軌(三法)中,既寂而照。〔11〕其次,從第六到第十的後五妙是有關「化他」成佛之因果。   6.感應妙:這是有關佛陀赴機因應眾生的感召。佛「寂而常照,照十法界機,機來必應」。〔12〕   7.神通妙:佛陀之應機由其神通的運用而得到了彰顯。謂「若赴機垂應,先用身輪,神通駭發」。〔13〕   8.說法妙:這是佛進一步以其教說導引眾生,「見變通已,堪任受道,即以口輪,宣示開導」。〔14〕   9.眷屬妙:這是佛說法的結果。謂「既霑法雨,稟教受道,成法眷屬」。〔15〕   10.功德利益妙:這是從眷屬而來的結果:「眷屬行行,拔生死本,開佛知見,得大利益」。〔16〕   智顗的「十妙」理論是對佛教之修行綱領的解釋,如果佛陀的教旨在于會體悟理,那麼,自體起用,利益眾生便是證道後的自然結果。對智顗來說,「自行」必與「化他」結合才是佛道,方為圓滿。

  三、從「三軌妙」深入論述成佛因果

  智顗跡門十妙中的「三法妙」論述了真性軌、觀照軌、資成軌三法之成一大乘。智顗認為境、智、行三妙乃是「修德三軌」;「三法」則是「性德三軌」。真理之境即是真性軌相,契入真理之智慧是觀照軌相,獲得智慧之行乃是資成軌相。而修行證果諸位,則是修此三法所證之果。〔17〕

  「性德三軌」是聯系「三因佛性」〔18〕來說的。「真性軌」即「正因佛性」,是眾生本具的實相真理;「觀照軌」是「了因佛性」,即眾生本具的獲得證悟實相智慧的能力;「資成軌」是「緣因佛性」, 指眾生潛在的積功累德的能力,能使眾生本具的實相真理得到顯現,而成就佛果。其區別在于,「三因佛性」乃成佛之因,是六道眾生何以皆能成佛的事實根據,而「三軌」之法則是成佛之果,是「三因佛性」得到開顯的最終結果。換言之,「三因佛性」是「性德三軌」。

  在論述「三軌」為成佛因果時,智顗強調的是善惡之相即,以此囊括十法界之實相。他將輪迴之「三道」視為成佛之因,而涅槃所具之「三德」(般若德、解脫德、法身德)則是成佛之果。有因才有果,果從因來,故因果相即一體。

  首先,「煩惱道」即「般若德」。在智顗看來,世人總是將煩惱定義為黑暗,而般若則能照破黑暗。其實,這只是一種概念的區分,以黑暗與光明相對,並將兩者分別與煩惱和般若聯系起來。這顯然帶有主觀性,是人為的一種聯系。當我們了知客觀實相無分無別,根本沒有所謂的煩惱是暗、般若是明這類的概念定義時,就不再被主觀思想所束縛。也就是說,當煩惱不再有「暗」的含義時,般若即煩惱,又何須斷煩惱而求般若?當般若不再有「明」的含義時,煩惱即般若,又何來藉般若以破煩惱?從擺脫了概念束縛這個意義上來說,煩惱道即般若德也。

  其次,「業道」即是「解脫德」。業道在人們的概念中是束縛身心的根源,而解脫即意味著得大自在。然而,智顗認為,若人們深識諸法一體之理,業道和解脫的對立不過是心識的作用。既然心識能將其區分開來,也能將其合為一體。只要不再將業視為縛,就無所謂求得解脫。若不再視解脫為自在,那又有什麼可得呢?所以說,業道即是解脫。

  再次,「苦道」即「法身德」。智顗曰,當苦與生死、法身與樂聯系起來時,兩者就是對立的事物了。只要不再將一體之現實一分為二,吾人就知道,苦非生死,何所可憂?法身非樂,又何所可喜?實相猶如虛空,無得亦無失,故苦道與法身相即。智顗強調三道之所以與三德不異,乃在于三道具足成佛之因,而三德則是成佛之果。有因才有果,果從因來,故因果相即一體,是名圓教上上智觀十二因緣得佛菩提。〔19〕

  一方面,「三軌」的三個方面即是由真理之境界、解悟之智慧和修行之實踐組成。「三軌」理論乃是智顗對一切佛法的總結,相當于傳統佛教中的教、行、證三法。「教」相當于「觀照軌」,「行」相當于「資成軌」,「證」相當于「真性軌」。然而,傳統佛教中,佛之教法為第一,其二是依佛的教法而修行,最後是依修行而證悟聖果。智顗的「三軌」理論則高屋建瓴,先揭示眾生本具之實相境界為一切修行之根本,依此而能起觀照之智慧,依智慧而生起修行。這就直接契入了眾生得以依教修行證果的根據,初始的修行之因即已包含了最終修行證果的必然性,因果連貫始終。故智顗的「三軌」理論是統攝性因和結果的以成佛為宗旨的圓滿學說。

  聯系「十妙」來說,智顗的「三軌」理論建立在真理、智慧、實踐、果位學說基礎上。佛陀成佛的歷程可分為兩個階段:一是自度,二是度人。用智顗自己的話說,就是自行、化他。「自行」的歷程是由境妙、智妙、行妙、位妙、三法妙這五個部分組成的。而「化他」的歷程則由感應妙、神通妙、說法妙、眷屬妙、功德利益妙這五個部分組成。「三軌」是自行成佛中的最後一妙,起了概括前四妙的作用,具有提綱挈領的作用,與第四妙「位妙」緊密相關,乃果位所系之處。誠如智顗稱:「三法妙者,斯乃妙位所住之法也。」〔20〕對智顗來說,軌即是法,法即是軌,故三軌亦稱三法:「法者,法名可軌,諸佛軌之而得成佛。」〔21〕

  另一方面,智顗這一「三軌」理論所闡明的是《法華經》所弘揚的一佛乘的宗旨。根據其學說,一佛乘就是由「三軌」組成的。行者只有經由「真性軌」、「觀照軌」和「資成軌」所成之乘,方能直至覺悟成佛之道場。也就是說,三軌就是「修德三軌」。對于智顗來說,佛教中「三軌」之法的重要性是無可比擬的,因為它包含了所有成佛因果。「本末含藏一切諸法」,宇宙本體和現象皆可以歸結為「三軌」之法,並由之來說明。「三軌」成一大佛乘即是宇宙本體論;「三軌」含藏諸法便是宇宙現象論。

  「三軌」的性質其實就是「一佛乘」,因為「一佛乘」就由此三法組成,一和三皆不可一概而論。說一乘其實就是三法,說三法其實是一佛乘,因為此「一佛乘」的內容極為豐富,可以有不同的名相,且本體與現象合而為一,密不可分。

  也就是說,「三軌」與「一佛乘」並非兩個分割的個體,而是一個互相契入的整體。形象地說,這兩者即非縱亦非橫,「不縱不橫,而三而一。」〔22〕智顗將一佛乘之靈活而不可決定性用肯定、否定、雙重否定的公式來表達:(1)肯定的公式「亦一」所表達的是「第一義諦」〔23〕思想,乃實相的絕對性。這里所指的是萬法歸「一佛乘」。(2)否定的公式「非一」所表達的是「如來藏」〔24〕思想,乃實相的功能性。具體指如來藏之含藏無量諸法門,佛陀因此而應機說數乘。(3)雙重否定的公式「非一非非一」所表達的是「第一義空」的思想,乃基于空性之上的起用,為實相之善巧方便性,權中有實,實中有權。具體指的是,佛隨機說法,看似決定而非決定。說一佛乘之實而有三法之權;說數乘之權而終歸一乘之實。

  那麼,「三軌」又是從何種意義上代表一切諸法的呢?這要從境妙、智妙以及行妙著手,因為這三類范疇將修行成佛的要素完整地圈點了出來:成佛解脫之諦理、契入真理之智慧以及個人之修行實踐,這三個方面是密不可分的。真理是為體,智慧是為宗,而實踐是為用。三者缺一不可,是成佛之大道,修行之要途。而「三軌」便是體、宗、用的表徵。故「三妙」是成佛之因,「三軌」是成佛之果,因中有果,果中有因,因果一體,皆可以「三軌」之法總括之。

  若以「三軌」總論,智顗指出:其一,境、智、行三妙,「是因中所乘之三軌」。「三軌」所成之「一佛乘」則是「證果所住之三軌」。其二,境、智、行是各別而說,「三軌」之法是總合而說。其三,「三軌」與「三妙」道出了修行成佛的本末。境、智、行三妙是「性德三軌」,是起始之本;真性軌、觀照軌、資成軌三法是「修德三軌」,是終結之末。

  概而言之,「真性軌」代表所見之如如不動、不可破壞的實相真理,「觀照軌」代表能見真理之智慧,「資成軌」代表追求解脫之實踐。此三者在藏、通、別、圓四教中的具體含義是不同的,有權、實之別。如果此三法中每一法的含義各個有別,不能形成互為一致的整體,那麼,此三法就只是如來說法中所開出的方便權乘法。只有當這三法的內容互相聯系,一起作用為圓融一致的整體,才能成就一究竟之佛乘,而謂之實,謂之妙。

  作為一佛乘的妙三軌乃是最究竟的真理。從智的論述中可知,此三軌的這種絕對真理性,指的是佛乘之運作乃一切佛法的代表,統攝眾生修行始終,涵蓋眾生本具之成佛之因和修行成佛之果,三軌之從因至果涵蓋了修行始終的特性。形象地說,就是一佛乘在十法界的縱橫馳騁,被智顗視為「豎通無礙」。而十法界中每一界的特性,都是由十如是(如是體、性、相、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反映出來的。根據智顗的「一念三千」理論,凡夫一念心,即具十法界。何者?十法界即是實相的顯現。〔25〕既然眾生本具實相法性,那麼,十法界在在處處,亦無時不在眾生的心念之中了。〔26〕一念惡即是地獄、餓鬼、畜生,一念善就是人、天,而一念慈悲就是佛、菩薩。若眾生心念中不同時含藏整個十法界,如何會有不同法界的顯現?顯然,當下一念即包括全體,一即一切也。而全體亦只存在于每一念中,所謂一切即一也。而眾生之所以會在某個特定的時候表現為與某一界相應,照智顗的理論,那只不過意味著,一念善即是善顯而惡隱,一念惡即是惡顯而善隱罷了。善、惡本是一體,唯有隱、顯的區別。隱的一面並非因其隱而不存在,顯的一面亦不能因其顯而取代隱藏的一面。善、惡是可以互相轉化的,猶如冰與水的關系,乃是一種因緣而起的存在于同一實相體中的狀態。故智顗視十法界十如是為三法之始,因為每一界十如是完全可以由三軌來詮釋。

  (1)「如是體」是以相、性為屬性的主體,屬真性軌。(2)「如是性」是不變的內在本性,屬觀照軌。(3)「如是相」是外在的形態,指行者之功德善行,屬資成軌。(4)「如是力」指體所具有之潛在能力,為了因佛性之觀照慧,屬觀照軌。(5)「如是作」乃顯現動作者,為精進修行,屬資成軌。(6)「如是因」為可導致相同之果的直接原因(稱為習因或同類因),屬觀照軌。(7)「如是緣」指間接原因或助因(或稱報因),屬資成軌。(8)「如是果」由相同的因而來(稱為習果或等流果),是因緣和合所產生的結果,屬觀照軌。(9)「如是報」由果而來(稱為報果或異熟果),是因、緣、果所形成的後世之報果(即習報),屬資成軌。(10)「如是本末究竟等」意為,最初的「如是相」與最後的「如是報」在終極意義上來說是平等一如的,皆歸趣于同一實相而究竟平等,故統攝諸法。智顗的諸法實相理論是即空、即假、即中的中道實相觀。只有體認到諸法同時含空、假、中三諦,才能完整地契入實相的全貌。空諦觀是證悟空性真諦的智慧,故屬觀照軌;假諦觀是菩薩入世度生的動力,故屬資成軌;中道諦是有關諸法實相即空、即假之理,故屬真性軌。〔27〕

  茲表解三軌與十如是之間的相應如下:   一界十如三軌   1. 如是體真性軌   2. 如是性性以據內觀照軌   3. 如是相性以據外福德資成軌   4. 如是力了因觀照軌   5. 如是作萬行精勤資成軌   6. 如是因習因觀照軌   7. 如是緣報因資成軌   8. 如是果習果觀照軌   9. 如是報習報資成軌   10.如是本末究竟等空等觀照軌   假等資成軌   中等真性軌

  此外,既然十法界是實相的顯現,每一法界都包含其他九法界,而實相則包括善也包括惡。那麼,在智顗看來,十法界中每一界之惡就可以用三道性相來概括,即煩惱性相、惡業性相和苦道性相。既然實相的特色是善、惡一體,那麼,三軌可以說就是善性相的代表了。故三道之惡性相即三軌之善性相。如果說,惡隱即善顯,那麼,三道性相的轉化就意味著三善性相的顯現。故智顗認為:

  (1)無明煩惱性相即智慧觀照性相:眾生智慧的缺乏是無明生起的原因,而智慧之生起建立在體解無明是致苦的原因的基礎上。顯然,離開無明,就無所謂智慧之明,故智顗云:「不離無明,而有于明,如冰是水,如水是冰。」〔28〕   (2)惡業性相即善資成性相:由惡有善,離惡亦無善。智顗將善資成比喻為竹中之火性,遇緣即能燒物,故火出還燒竹。此即惡中有善,善成還破惡之謂也。〔29〕   (3)苦道性相即法身真性軌性相:這是因為,若眾生不識苦道亦是法身的顯現,那麼,法身就成了苦道;若眾生知曉法身與苦道並非兩個不同的個體,所謂「不離苦道別有法身,如迷南為北,無別南也,」那麼,苦道即是法身真性軌了。〔30〕   智顗在這里論證了三種類型的善、惡相即:   (1)第一類相,即是通過事物相互依存轉換來論證的。解無明即是明,智慧從無明來,如冰由水轉化而來。   (2)第二類相,即是通過事物的隱顯破立來論證。建立善就是破除惡,如火出還燒竹。   (3)第三類相,即是對現象世界全體的了悟,是超越事物二元對立之上的境界。一方面,苦道和法身對于證悟的聖人來說是沒有區別的,實相之境界是離言冥會的,是含攝一切的。所謂苦道或法身,乃是無明眾生加諸于實相上的片面的概念。既然世間萬象皆是實相的顯現,那麼,苦道即法身,法身即苦道。另一方面,苦道和法身之所以有區別,只因眾生所處的認知狀態不同而已。一念明,苦道即是法身;一念迷,法身就變成了苦道。   以上法界三道性相與三軌性相的認同,使得三軌具有涵蓋成佛因果的意義。

  所以說,智顗的三軌理論主要是為了建立三軌作為一佛乘的優越地位。此一佛乘是三軌的本色。作為一佛乘的三軌,其深度和廣度是無可限量的,這從其豎通十法界、十如是以及橫通十種三法(即三道、三識、三佛性、三般若、三菩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寶以及三德)的闡述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現。十法界從輪廻三道之始至涅槃三德之終皆不出三軌的范圍,代表實相特性的十如是亦不過是三軌萌動的結果。十種三法〔31〕的每一類皆可與三軌認同,不過是三軌的異名而已。其包含十法界、十如是之實相特色與蘊含成佛因果的十種三法的論證,使三軌理論成為行者直至佛地的綱要。三軌作為一佛乘,表達了佛教的根本宗旨,乃圍繞著成佛因果而展開。十妙中的前三妙——境妙、智妙、行妙——被認為是「因中所乘之三軌」,使三軌代表了眾生皆能成佛之因;而三軌之法——真性軌、觀照軌和資成軌——則被認為是「證果所住之三軌」,使三軌代表了究竟成佛之果。如此,三軌被賦予了始終圓滿具足之意,成為智顗對整個佛教修行成佛的綱領性總結。

  〔1〕權實二智是佛之智慧:「權」指佛說方便權宜之法以引領眾生漸入佛道;「實」指佛所證之真實究竟之法。   〔2〕「名,名于法。法即是體,尋名識體。體非宗不會,會體自行已圓。從體起用,導利含識。利益既多,須分別教相也。」《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684685頁。   〔3〕《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683頁上。   〔4〕同上,第794頁。   〔5〕同上,第780頁。   〔6〕同上,第794頁。   〔7〕《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683頁。七種方便指佛往昔所行因果可歸納為三凡、四聖的歷程。三凡有外凡、內凡之分。三外凡即地獄、餓鬼、畜生;三內凡為阿修羅、人、天。四聖為聲聞、緣覺、菩薩以及佛。十法界指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以及佛。   〔8〕同上,第698頁中。   〔9〕同上。   〔10〕《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698頁中。清涼池之喻取自《大智度論》,《大正藏》第25冊,第640頁下。清涼池用以形容無煩惱的涅槃境界。   〔11〕《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698頁中。   〔12〕同上,第698頁中。   〔13〕同上。   〔14〕同上。   〔15〕同上。   〔16〕同上。   〔17〕同上,第741頁中。   〔18〕智顗將佛性劃分為三大類,謂正因、了因、緣因佛性。三因佛性乃成佛之因,是六道眾生何以皆能成佛的事實根據。正因佛性即眾生本具的實相真理。了因佛性即眾生本具的獲得證悟實相智慧的能力。緣因佛性指眾生潛在的積功累德的能力,能使眾生本具的實相真理得到顯現,而成就佛果。   〔19〕《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711頁中。   〔20〕 同上,第741頁中。   〔21〕《金光明經玄義》,《大正藏》第39冊,第3頁上。   〔22〕《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741頁中。   〔23〕智顗對第一義諦的定義是:「無上無過,名第一義諦。」《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783頁中。   〔24〕同上。   〔25〕用智顗自己的話來說,便是:「系緣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摩訶止觀》,《大正藏》第46冊,第1頁下。   〔26〕用智顗的話說,就是:「游心法界者,觀根塵相對,一念心起于十界中,必屬一界。若屬一界,即具百界千法,于一念中悉皆備足。」 《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696頁上。   〔27〕《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743744頁上。   〔28〕同上,第743頁下。對智顗來說,水結冰即是無明,冰融為水即是法性之明,故智顗對此冰與水之相即關系有進一步的解釋,謂:「無明癡惑,本是法性。以癡迷故,法性變作無明,起諸顛倒善、不善等。如寒來結水,變作堅冰;又如眠來變心,有種種夢。今當體諸顛倒,即是法性,不一不異。」《摩訶止觀》,《大正藏》第46冊,第56頁中。   〔29〕《法華玄義》,《大正藏》第33冊,,第743~744頁上。   〔30〕同上,第744頁上。   〔31〕此十種三法是智顗對無量佛法的歸類概括,是對從凡地之佛因直至覺悟之佛果的修行階梯的提綱挈領的總結。(1)眾生皆是從凡地開始修行的,而凡地的性質一言以蔽之,就是無明煩惱、惡業、苦三道性相,眾生既被三道糾纏,便流轉輪迴不已了。故智顗將「三道輪迴」放在首位(2)而修行求解脫首先體現在對菴摩羅識、阿黎耶識、阿陀那識三識的理解上。故「解三識」為第二步(3)對第九識「淨識」的認知,使行者了知眾生皆具三佛性,所謂正因、了因、緣因佛性,乃成佛之依據。故「知三佛性」是第三步(4)這種對于佛性的認知,便使行者生起實相、觀照、文字之般若智慧。故「起三智慧」是第四步(5)般若智慧的生起,便使行者發實相、實智、方便三菩提心,欲求證悟成佛。故「發三菩提心」是第五步(6)憑了此菩提心,行者便實際修行自度度他的法門,是為理乘、隨乘、得乘三大乘。故「行三大乘」是第六步(7)因為此大乘之實踐,行者得以最終證獲佛果之三身,即法身、報身、應身。故「證三身」是第七步(8)證獲三身即意味著成就了三種涅槃,謂性淨、圓淨、方便淨。故「成三涅槃」是第八步(9)既然大乘佛法不但自度,同時度他,利益一切有情,而此度他之行即成佛陀之教法,由佛、法、僧三寶來代表。故「三寶」為第九步(10)最後,佛果圓滿,即名法身、般若、解脫三德,並住寂而常照秘密藏。故「入于三德,住秘密藏」,是為佛教最究竟的歸宿。如此貫徹始終之十種三法,顯然也正是三軌的范疇,故兩者之間的類通是必然的。可以說,十種三法是三軌的彰顯,而三軌則是十種三法的實相。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