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 諸法實相
《三藏法數》卷四說:「蓋如來所說諸大乘經,皆以實相理,印定其說。外道不能雜天魔不能破。若有實相印,則是佛說;若無實相印,則是魔說」。智者大師在《法華文句》中也說:「諸佛覺如實之相,乘此實道,出應于世。只令眾生得此實相,唯為此事,出應于世,曾無他事。除諸法實相,全皆名魔事。」如《法華經·方便品》云:「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
台宗祖師依佛所說建立教觀,自當不離諸法實相。為台宗所根本宗依的《法華經》開權顯實,即顯此諸法實相;暢佛本懷,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即是開示悟入諸法實相。《摩訶止觀》卷一《序》中說:「天台(智者大師)傳、南岳(慧思大師)三種止觀,一、漸次、二、不定、三、圓頓,皆是大乘,俱緣實相,同名止觀」。又說:「圓頓者,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純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
故「諸法實相」是大乘佛法印證標準,也是天台宗的根本義旨。境觀一切法門,無不從此流出,而行者觀修悟證,也無不從此返歸。因此,深悟實相之理,即得佛法及天台教觀之大要。
佛教的「法」義,即指事物而言。諸法乃通括萬事萬物,無論是精神的、物質的、聖人的、凡夫的、世間的、出世間的,都包含在諸法內。諸法又分為本體界和現象界。本體界即是性具三千諸法,而現象界則是事造三千諸法。性體所具的三千諸法是未現形相作用,而又俱含一切諸法內在的潛能;事相造作的三千諸法則已形成因果事用而表現于外。無論是內在的潛能或外在的事用,它們的性質卻是不即不離,一念頓具,全體真實,所以叫做「諸法實相」,它能真實地體現萬物的本來面目。因為由來如此,真實不虛,所以萬法由因緣和合組成人生宇宙的一切而成立為俗諦,緣生的當體是空,潛能是無相而靈妙的,所以由性空之體而成立為真諦。緣生即是性空,性空又即緣生,二而不二,不二而二,猶如明珠之體與光明之相用的不即不離,便確立了中道第一義諦的圓妙實相。
一般的,以差別的現象、隨緣之事為諸法,以平等的實在,不變之理為實相。而天台圓教,主事理不二,「諸法即實相」之說。如《法華玄義》所說:「諸法即是實相之異名,而實相當體;又實相亦是諸法之異名,而諸法當體」。
實相真理最具普遍性與圓滿性。諸法實相是人生宇宙最根本、最究竟之理體,「諸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法華經》),是永恆的真理。所以,這諸法實相是佛法中最深妙,最為究竟的義理。《法華經》經中「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說明了這理性的深奧,唯有佛與佛才能窮盡它的淵源,凡夫二乘,乃至菩薩,都未能盡詣此理。佛在法華會上開權顯實,正是顯此平等不二,絕待圓融的諸法實相之理;佛的出世,正是旨在令一切眾生悟此理、行此理,也即是入于一佛乘的妙法。離此之外,別無佛法可言。因為唯有此理為佛實智所證,其余三乘法,一切教法,均為佛度眾生以權智建立的善巧方便,故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唯此實相圓妙之理,三世諸佛同證,無絲毫變易,是一切法門的根本,是我們心性的究竟歸處。
台宗對諸法實相有三重解釋:第一重,認為由因緣所生的一切現象(諸法),是依因緣假現而無實體者,因諸法的本質為空理(實相)。故稱「諸法實相」。第二重,空與有的一切稱為「諸法」,另立超越空有,而絕對肯定的中道之理為實相義,此即為「諸法實相」。第三重,現象世界的一切事事物物契合即空、即假、即中三諦的實相之理,此乃諸法即實相,而謂「諸法實相」。前二重系大乘偏教(指小乘教及權大乘)的說法,後一重乃大乘圓教(實大乘)的說法。
《法華玄義》對實相之體的種種名義及入體之門都詳加闡述。至于三大部中十界十如、百界千如、一念三觀、圓融三諦無不會歸一實相印之理體。
因此說台宗一切理論,都是依諸法實相而建立,故諸法實相是本宗的中心所在。
台宗解悟階段的行人,應不斷聽聞讀誦,返思諸法實相的理境,使自己的心智逐漸與此理相應。既要藉教悟宗、隨文入觀,更應當從自己的內心去體究,而不被文字言教所障礙束縛,當體悟到「一念不生全體顯現」時,則實相理體不期然而明悟現前。
練習題:
-
諸法實相在佛法中的地位如何?
-
佛教的「法」義包括哪些內容?
-
什麼叫本體界與現象界?
-
什麼叫性具與事造?
-
什麼叫緣生與性空?
-
什麼叫諸法實相?諸法與實相是何關系?
-
什麼是實智所證?什麼是權智所生?
-
台宗對諸法實相有哪三重解釋?以何種解釋為究竟?
-
台宗的一切理論建立在什麼上?為什麼?
思考題:
-
學習了諸法實相這一課,您明白了什麼道理?
-
諸法實相與客觀的事物和我們的心性有何關系?
-
在聽聞、讀誦中,如何體悟實相的妙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