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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三字經釋論 三、唯識三字經釋論

三、唯識三字經釋論

唐大圓造並釋

**問:**識是何物?

**答:**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心。

**問:**既是心,云何又叫作識呢?

**答:**但就他有認識物的作用言,又特名識。複次心的認識,就是分別。故佛經上解「識」字叫作明瞭分別,或簡稱曰了別。

**問:**唯識是何意義?

**答:**言唯識者,謂世界上所有的事事物物都無實體,不過是心識所變現的假相,故識上加唯字者,表示除識以外無一物也。

**問:**講唯識有何等利益?

**答:**若世人都知一切事物是自心所變的假相,則但調伏自心,令一切外物都隨自心轉變,不必更向外面去貪求名利了。

**問:**這個道理中國儒書上亦有麼?

**答:**唯識的理,儒書上亦稍有少分。如雲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又云: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又云: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這等說法,好象都見得有「外境隨自心轉變」的意思,就與唯識相近了。複次世人不解一切唯識的道理,所以人人妄想向外面貪求,及乎貪求不得,遂起爭奪戰鬥,弄得天下大亂,痛苦不堪。皆可總括一句曰:這都是錯用心了。我今談唯識的好處,亦可簡單一句曰:不過是善用心而已。

今世錯用了心的,雖不分老少都是,尤其是青年輩,錯得很遠,不可不速謀救濟。又彼青年輩的腦筋很簡單,太難了解的書,多不肯讀。所以我既用淺語將唯識的道理作了三字經,如今又來作這淺釋,不由悲心大發的禱祝曰:萬望我最可敬愛的青年們,從此且善用心咧!

1. 人之初 性無記 非善惡 名藏識

Section titled “1. 人之初 性無記 非善惡 名藏識”

孟子說人的性善,荀子說人的性惡,我以為都不是的。何以見得呢?性是有一定的意思,若世人的性一定是善,則世間當無惡人了;一定是惡,世間亦當無善人了。但依唯識的理說,則「人」「初」生的時候,其「性」都是「無記」。何謂無記呢?謂其性不是善,又不是惡,是無「善惡」可記別的。這無記的心性,唯識家特為安名,叫作阿賴耶識,譯雲「藏識」。

2. 一切種 皆攝藏 萬法本 善惡詳

Section titled “2. 一切種 皆攝藏 萬法本 善惡詳”

云何叫作藏識呢?謂世間出世間「一切」事事物物的「種」子,都包「藏」在這識中,俗人叫作事物者,佛經上特安一總名,叫作「法」。因此又可說這藏事物的識,為萬法的根「本」。然當注意的,藏識雖是無記,其中所藏萬法的種子,仍有「善惡」之分。藏識無記,比如一玻璃瓶,其所藏五穀等眾多種子,仍可「詳」分好醜。

3. 種發動 名現行 七轉識 依止生

Section titled “3. 種發動 名現行 七轉識 依止生”

識的「種」子,不過是一種功能,平常深藏不露,無相貌可看見的。要到他「發動」生果的時候,叫作種子起「現行」,意謂是這種子現出行為來,乃始有形相可見。譬如某人有貪財的種子,平日總看他不出,及遇到那裡有錢的時候,他就要起身去拿的。於是乎乃知此人的貪種子已發動起現行了。如圖:

藏識為識的根本,故名本識。以外更有「七」個識,因其轉變無常,特名「轉識」。這等識的種子,都「止」住在藏識內,故其起現行時,亦即「依」藏識而發「生」。今作一喻:藏識如旅店,前七轉識如旅客。當知旅客都各有父母所生,亦即前七識及諸法皆有自己的種子藏在本識內,有時能從藏識中起現行。如圖:

4. 眼見色 耳聞聲 鼻嗅香 舌味萌

Section titled “4. 眼見色 耳聞聲 鼻嗅香 舌味萌”

云何叫作「七」個「轉識」呢?一者「眼」根對「色」塵時,挾生一種能「見」的作用,叫作眼識;二者「耳」根對「聲」塵時,挾生能「聞」的耳識;三者「鼻」根對「香」塵時,挾生能「嗅」的鼻識;四者「舌」根對「味」塵時,挾生能嘗的舌識;五者「身」根對「觸」塵時,挾生能「感」的身識。

5. 身感觸 意知法 此六識 根塵挾

Section titled “5. 身感觸 意知法 此六識 根塵挾”

六者「意」根對「法」塵時,挾生能「知」的意識。以色等六「塵」在外,對在內的眼等六「根」,於其中間「挾」生「六識」,故偈雲:「根塵挾」也。

6. 塵為境 根能助 十八界 種各殊

Section titled “6. 塵為境 根能助 十八界 種各殊”

色聲香味觸法等六,是微塵所成,名叫六「塵」。就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各各所緣的「境」。至於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本不是直接能生六識的,不過有資「助」六識起現行的功能,則名曰:六根。這外六塵、內六根,閤中間所發生的六識,統名曰:「十八界」。界就是種子異名,故知十八界各有不同的「種」子。

7. 第七識 亦意根 名末那 我執深

Section titled “7. 第七識 亦意根 名末那 我執深”

眼耳鼻舌身等前五根,都是地水火風四大所造的清淨色法,名叫五淨色根,附著於肉眼等上,視之不見,略與生理學家所說的神經相似;其肉眼等看得見的五根,別名浮塵根,又叫作根依處。至第六意識,既無根依處,又無淨色根,就以「第七」末那「識」叫作「意根」。以是當知「末那」一物有兩個名字,就能了別的作用言,名第七識;就能生長的作用言,又名第六意根。末那此譯雲意,有思量義,謂常思量第八識,「執」他為「我」。又以各識的次第言,前五識在最外,第八識在最內,故偈特言我執深也。

8. 第八識 阿賴耶 能所藏 我愛者

Section titled “8. 第八識 阿賴耶 能所藏 我愛者”

「第八識」梵名「阿賴耶」,此譯雲藏識。藏有三義:一者此識能藏一切法的種子,叫作「能」藏;二者即就這所藏的種子言,又叫作「所」「藏」;三者第七末那識常貪此識,執著為我,故又名「我愛」執藏。如圖:

9. 八為主 各自在 號心王 能主宰

Section titled “9. 八為主 各自在 號心王 能主宰”

此前所說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識,共有「八」種。各自「為主」,亦能「自在」現行,不要依賴別的識,故特「號」曰「心王」,即謂其「能」自「主宰」及割斷的意思。

(二)心所**(頌**10**~**23**)**

Section titled “(二)心所**(頌**10**~**23**)**”

10. 王相應 有心所 五十一 種更夥

Section titled “10. 王相應 有心所 五十一 種更夥”

又有但隨從心「王」而起,不能自由自在者,就叫作心所有法,或單稱「心所」。若心所與心王同時緣一個境界,就叫作「相應」。例如眼看花,起貪愛心的時候,這看是眼識心王的作用,其貪愛就是與眼識相應的心所。這與心王相應的心所,總計其數,共有六位「五十一」種。表如下:

11. 初遍行 有五支 觸作意 受想思

Section titled “11. 初遍行 有五支 觸作意 受想思”

最「初」第一位的心所名「遍行」者,謂其遍一切處皆得相應也。這位心所,共「有五」個,其五個的相貌云何呢?可用眼識為例說之:比如眼看花時,最初令眼識與花相觸著的作用,就叫「觸」心所;既觸著了,必起作一意去看,就叫「作意」心所;既作意去看,心感受或苦或樂,是名「受」心所;既有感受,就能想象那花的相貌,叫作「想」心所;既取其相,將更思維這花好看,如何得歸我就好,這等妄念造作,都叫作「思」心所。

12. 次別境 亦五類 欲勝解 念定慧

Section titled “12. 次別境 亦五類 欲勝解 念定慧”

「次」第二位亦有「五」心所,因其不能遍行,但各個緣差別不同的境界而生起,就叫作「別境」心所,亦可舉一例說明他:比如我們緣所樂求學的境,將欲讀書,就叫作「欲」心所;緣決定境,使所讀的書明白瞭解,叫作「勝解」心所;緣從前讀過書的境,如今尚能記憶,這就叫作「念」心所;若緣所觀書的境,得一心不亂時,叫作「定」心所;緣這定境能發生智慧,就叫作「慧」心所。

13. 善心所 共十一 信為首 繼慚愧

Section titled “13. 善心所 共十一 信為首 繼慚愧”

次第三位名「善心所」,「共十一」種。起「首」一個,就叫作「信」,如吾人信佛法真理,實行能得佛果,則一切善法,都從之生,所以信就是善法的頭一個。其次「繼」信以後,則有「慚」心所及「愧」心所。這兩個心所,都以羞恥過惡為相,不過慚就對自己言,如儒書上所謂行己有恥的意思;愧就對他人言,如所云恥不若人的意思。若再粗顯說,則慚就是說對自己不住;愧就是說對他人不起。

14. 無貪等 三根聚 勤輕安 不放逸

Section titled “14. 無貪等 三根聚 勤輕安 不放逸”

其次第四個心所,叫作「無貪」,謂對於財及法,都不貪著;五無瞋,謂對於逆意的苦境不瞋恚;六無痴,謂於諸事理明瞭不昧。這三種又合名曰「三」善「根」。七「勤」,就是精進,謂勇於修善斷惡者是;八「輕安」,謂身心輕快安適,堪任有為;九「不放逸」,謂即依前面的三善根及勤有防惡修善的功能者,則更為安一名叫作不放逸。

15. 行蘊舍 非舍受 及不害 無瞋有

Section titled “15. 行蘊舍 非舍受 及不害 無瞋有”

十行舍,謂色受想「行」識五「蘊」中有兩種「舍」:一為苦樂舍三受蘊中的「舍受」,則是無記性;一為行蘊中的行舍,能令其心始而平等,繼而正直,終至無功用住,乃是善法。此可比如吾人行路,當先舍了已到的一步,方能進前一步,修行亦然,隨行隨舍,不可執滯。與金剛經所云:「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可相發明。十一「不害」,謂不損害有情,這就是依「無瞋」心所不斷物命的一面假立的,故偈言由無瞋而有。

16. 根本惑 六可辨 貪瞋痴 慢疑見

Section titled “16. 根本惑 六可辨 貪瞋痴 慢疑見”

次第四位叫作煩惱心所,謂這心所能使人煩燥擾惱的,又叫「惑」;以是煩惱的「根本」,複稱根本煩惱。共有「六」種「可辨」:一者貪著財法不捨,就叫作「貪」心所;二者遇苦境起瞋恚心,叫作「瞋」心所;三者於事理不能明解,叫作「痴」心所;四者自恃才學,藐視他人,叫作「慢」心所;五者於諸事理猶豫不決,叫作「疑」心所;六者於諸諦理,顛倒推度,能障善見,叫作惡「見」心所。此又分為五種:一薩遮耶見,譯言偽身見,謂於自身執為有我,或執是我所有的;二邊執見,謂於所執之我,復執為是常住不滅的,名常邊,或執為死後斷滅的,名斷邊;三邪見,即是不信因果及不信修行及成佛的;四見取,即自己固執一見以為最勝,能得解脫的;五戒禁取,如印度外道,有妄執不食牛肉狗肉等戒,以為可得成道的。

17. 隨順惱 有二十 小中大 堪分別

Section titled “17. 隨順惱 有二十 小中大 堪分別”

次第五位叫作「隨煩惱」,謂是根本煩惱之枝葉,隨從根本煩惱而起者,喻如樹木之根本與枝葉然。

這隨煩惱共「有二十」種,若詳言之,又可分別為「小」隨煩惱、「中」隨煩惱、「大」隨煩惱三種。

18. 忿恨覆 惱嫉慳 誑諂害 與憍並

Section titled “18. 忿恨覆 惱嫉慳 誑諂害 與憍並”

一曰「忿」,即對現前不饒益境起憤發暴惡相;二「恨」,已經憤發,懷惡不捨;三「覆」,隱藏自己的過錯;四「惱」,忿恨為先,速觸暴熱;五「嫉」,妒忌他人榮利;六「慳」,耽著財法不捨;七「誑」,為求利譽,假現有德;八「諂」,假設異相以罔冒他;九「害」,損惱有情;十「憍」,於自盛事,深生染著。

19. 此自類 各別起 小隨十 粗猛爾

Section titled “19. 此自類 各別起 小隨十 粗猛爾”

這「十」個隨煩惱所以叫作「小隨」者,以其性最「粗猛」,不與他類同起,只能自類「各」個「別起」的。

20. 無慚愧 自他辨 中隨寬 遍不善

Section titled “20. 無慚愧 自他辨 中隨寬 遍不善”

十一「無慚」,謂有過罪,不怕對「自」己不起;十二無「愧」,謂有罪過,不怕對「他」人不住。這兩個心所,都是不顧羞恥的意思,但對自己叫作無慚,對他人就叫作無愧。又因此二心所,能「遍」於「不善」心所中,都得相應同起,較前小隨煩惱的範圍「寬」,故特叫作「中隨」煩惱。

21. 始掉舉 昏不信 怠放逸 失念侵

Section titled “21. 始掉舉 昏不信 怠放逸 失念侵”

十三「掉舉」,謂令心緣境浮燥不寂靜;十四「惛」沉,謂令心於境惛昧沉下;十五「不信」,即善中信之反;十六懈「怠」,即善中勤之反;十七「放逸」,即善中不放逸之反;十八「失念」,即別境中念之反。

22. 及散亂 不正知 染心遍 八大隨

Section titled “22. 及散亂 不正知 染心遍 八大隨”

十九「散亂」,令心流蕩,能障正定;二十「不正知」,謬解所觀境,能障正知。從掉舉起至不正知,這「八」個心所,能於惡及無記的「染心」中,皆得相應同起,則其範圍較中隨更大,就叫作「大隨」煩惱。茲將隨煩惱共圖於下:

23. 四不定 曰悔眠 共尋伺 善染兼

Section titled “23. 四不定 曰悔眠 共尋伺 善染兼”

次第六位叫作不定心所,謂「不定」是「善」,不定是「染」。共有「四」種:一曰「悔」,又名惡作,謂惡先所作,後再追悔,如追悔前未讀書是善,追悔前未邪淫是惡等;二曰「眠」,謂睡眠,其心昧略,身不自在;三曰「尋」,謂如失物,急遽尋求,是尋心所;四曰「伺」,謂尋求未得,更細伺察,即伺心所。

(三)識分**(頌**24**~**29**)**

Section titled “(三)識分**(頌**24**~**29**)**”

24. 唯識言 攝心所 各四分 顯量果

Section titled “24. 唯識言 攝心所 各四分 顯量果”

說「唯識」這一句話,連「心所」一起包括在內,然如何不說唯心所呢?以心所常與心王相應,故僅說唯識心王已足,不必再說心所了。又這識與心所,若詳細言之,都可分為「四」部「分」,凡識緣境,如以尺量物,若詳察這四分,可以「顯」出他所「量」得的「果」來。

25. 能分別 名見分 如明鏡 能鑑形

Section titled “25. 能分別 名見分 如明鏡 能鑑形”

識之「能分別」,如尺之能量,就叫作「見分」。又似「明」亮的「鏡」子,「能鑑」照我們的「形」像一樣。

26. 所分別 相分起 似人影 生鏡裡

Section titled “26. 所分別 相分起 似人影 生鏡裡”

其「所分別」的物,如尺所量之布,就叫作「相分」。又似我們的影像「生」於「鏡」中一樣。

27. 相見依 名自證 若鏡體 光影映

Section titled “27. 相見依 名自證 若鏡體 光影映”

至「見」、「相」二分所「依」而起的第三分,以其自己能證知有能緣的見分,就叫作「自證」分。可比那明「鏡」的玻璃「體」,是「光」及「影」所依照「映」而起者。

28. 證自證 喻鏡背 自證依 善分配

Section titled “28. 證自證 喻鏡背 自證依 善分配”

「證自證」分為「自證」分所「依」而起者,比如「鏡」子的「背」面,亦是鏡面所依而發光者。如此每一識或一心所皆有四分,當「善」為「分配」。

29. 三與四 又互證 故能去 無窮病

Section titled “29. 三與四 又互證 故能去 無窮病”

統觀上說:第二見分,能緣第一相分;第三自證分,能緣第二見分;但第三自證分,見分不能證他,以見分有時是非量故,乃依道理建立第四證自證分,使他緣第三自證分而證之。然自證分既不是非量,又可令其證第四證自證分。如此「三與四」的兩分,可「互」相「證」,「故」不要再建立第五分以下,可以免「去」「無窮」的過「病」。

(四)識變**(頌**30**~**33**)**

Section titled “(四)識變**(頌**30**~**33**)**”

30. 山河大 微塵細 皆識變 如幻戲

Section titled “30. 山河大 微塵細 皆識變 如幻戲”

依上種種道理看來,不論「山河」的廣「大」,及「微塵」的「細」小,都是「識」所「變」現出來的假影,比「如幻戲」一般。

31. 人不知 執實我 與實法 道已左

Section titled “31. 人不知 執實我 與實法 道已左”

但世「人不知」是識所變現的假影,遂妄「執」自身有「實」在能主宰的「我」,及世間家國政治等,是「實」在能軌持的「法」。如此顛倒著想,則與唯識的正當「道」理相「左」矣。

32. 生煩惱 及所知 二障起 佛性迷

Section titled “32. 生煩惱 及所知 二障起 佛性迷”

因執有實我,則種種為我起貪瞋等煩惱,就「生」了一種障礙,名叫「煩惱」障;又因執有實法,則以自己所知家國政治等淺俗事為真實,不再去求知,覆成了一種障礙,叫作「所知」障。有這「兩」種「障」礙生「起」之後,就遮蔽了清淨本然的「佛性」不能發光,故名曰佛性迷。

33. 真覺者 佛菩薩 說唯識 破我法

Section titled “33. 真覺者 佛菩薩 說唯識 破我法”

但眾生雖迷了佛性,別有破迷開悟的「真」實大「覺者」,就是所謂「佛」,及次於佛的「菩薩」。或說經、或造論,特為眾生「說」一切「唯識」之理,「破」他「我」執及其「法」執。

(五)四緣**(頌**34**~**37**)**

Section titled “(五)四緣**(頌**34**~**37**)**”

34. 識種子 遍法界 待眾緣 現行快

Section titled “34. 識種子 遍法界 待眾緣 現行快”

如何知識能變現一切萬法呢?當知「識」有「種子」,如世間谷麥等種子一般,但這種子雖無形相,而「遍」諸「法界」都是有的,盡藏在阿賴耶識中。不過種子藏在識中,不能無故或一時盡起現行,必須「待」有「眾緣」湊合,使種子成熟了,則次第「現行」,亦最「快」速。

35. 種生現 名因緣 見取相 所緣緣

Section titled “35. 種生現 名因緣 見取相 所緣緣”

緣雖眾多,約言之只有四種:一者如「種」子「生現」行時,這種子為現行的因,就叫此種子緣為「因緣」;二者如識的「見」分緣「取相」分時,這相分為能緣見分的所緣,如此就叫此相分為「所緣緣」。

36. 剎那續 念生滅 平等緣 無間隔

Section titled “36. 剎那續 念生滅 平等緣 無間隔”

剎那者是佛典上說極短時間的名,這時間短至何等樣子呢?俱舍論說壯士一彈指頃有六十五剎那,仁王經說一念中有九十剎那,可見這時間是短得無比了。佛說一切有為之法,都是「剎那」相「續」、念「念生滅」的,其生滅狀態如圖:

生   滅   生   滅   生   滅

此謂在一剎那時間中,前念方生,隨即滅了,引導後念來生,又覆滅去。如此即生即滅,即滅即生。生滅相續之時間「平等」,又「無」他物「間隔」,故此第三名等無間緣。

37. 此三餘 緣增上 順或違 俱無障

Section titled “37. 此三餘 緣增上 順或違 俱無障”

除前「三」種緣以外,凡有此法能起增上作用於彼法者,就說此法為彼法的「增上」「緣」。如水土肥料,能使谷麥等種子發芽,即說此水土等為谷麥種的增上緣。又此緣之能增上某法,就是不障礙某法的生長,依此不障的意義又可分此緣為逆順二種:「順」增上緣,如上說水土等之對谷麥種子;逆增上緣,則如霜雖止綠葉之長,而不「障」礙其紅葉之生。

(六)三量**(頌**38**~**41**)**

Section titled “(六)三量**(頌**38**~**41**)**”

38. 離名種 現前取 是現量 無計度

Section titled “38. 離名種 現前取 是現量 無計度”

前說識之見分,能緣相分,如用尺去量物者然。以此就識的能緣作用說,可有三種不同的量法。一者如眼看花,最初看見時,毫不分別此花何「名」,是何「種」類,但「現前」直「取」其相,「是」名「現量」。何以知現量不分別名言與種類呢?謂凡識量物,約有三種分別,如眼識等現前量度時,只有自性分別,而「無」隨念「計度」二種分別,故不能分別名言與種類也。

39. 藉眾相 觀其義 由比度 量乃遂

Section titled “39. 藉眾相 觀其義 由比度 量乃遂”

二者如遠見煙,比知彼處有火;仰見月暈,比如將來有風;俯看礎潤,比知不久有雨。如此等等,是借觀「眾相」,考察「其義」,而以彼此「比」較而量「度」之者,則名比「量」。

40. 現比謬 量為非 此三量 能緣依

Section titled “40. 現比謬 量為非 此三量 能緣依”

三者凡「現」量或「比」量有錯「謬」不正確時,都叫他作「非」「量」。如「此三量」是「依」識的「能緣」而有者也。

41. 復有量 曰聖言 佛親證 更宜遵

Section titled “41. 復有量 曰聖言 佛親證 更宜遵”

三量之外,「復有」佛親自用現、比二「量」所證得的經律論等言教,則叫作「聖言」量。以「佛」的「親證」境界,我等凡夫不能用比量得,亦不能用現量證,只有謹「遵」佛的聖言,最為穩當。

(七)三境**(頌**42**~**49**)**

Section titled “(七)三境**(頌**42**~**49**)**”

42. 識所緣 有三境 不仗質 名獨影

Section titled “42. 識所緣 有三境 不仗質 名獨影”

隨「識」能緣見分的量不同,則由見分所變起之「所緣」相分,亦「有三」種不同之「境」。一者「不仗」託物的本「質」,但單獨從見分變起影像而緣者,就叫作「獨影」境。

43. 緣兔角 本來無 隨意變 影自孤

Section titled “43. 緣兔角 本來無 隨意變 影自孤”

譬如有人「緣」想一有「角」的「兔」,則彼兔角「本來無」有,不過是某人「隨」彼「意」識,「變」起「孤」獨的假「影」像而已。

44. 緣無為 或有質 彼不生 仍非實

Section titled “44. 緣無為 或有質 彼不生 仍非實”

獨影境可分為二種:前例緣兔角者叫作無質獨影;此例「緣」真如等「無為」法時,亦須託真如的言說為本質,則叫作「有質」獨影。但真如等無為法,是「不生」不滅的,故雖雲有質,亦「非實」有。

45. 帶質境 亦分二 皆仗質 真與似

Section titled “45. 帶質境 亦分二 皆仗質 真與似”

二者叫作「帶質境」,「亦分二」種:謂凡見分緣境時,「皆」挾帶本「質」而起者,一個叫作「真」帶質,又一個叫作「似」帶質。

46. 真帶質 心緣心 中間相 兩頭森

Section titled “46. 真帶質 心緣心 中間相 兩頭森”

云何叫作「真帶質」呢?謂如以第七識「心」法「緣」第八識「心」法為本質,妄執為我時,則這兩識「中間」所變起的「相」分我相,就是從第七能緣一頭及第八所緣一「頭」和合而「森」出的。

47. 似帶質 心緣色 相從見 一頭得

Section titled “47. 似帶質 心緣色 相從見 一頭得”

云何叫作「似帶質」境呢?謂如以意識的「心」法託現前花草等「色」法為本質而「緣」時,則這中間的花草等「相」分,只是從意識「見」分的「一頭」而「得」變起。

48. 性境生 從實種 既實體 亦實用

Section titled “48. 性境生 從實種 既實體 亦實用”

三者叫作「性境」。云何「生」起呢?性即是實,謂如眼識緣現前花木時,這花木是由「實」在「種」子而起現行者。「既」彼自有花木的「實體」,而吾人「亦」可得花木的「實用」。

49. 前五識 初剎那 緣性境 俱不差

Section titled “49. 前五識 初剎那 緣性境 俱不差”

眼耳鼻舌身等「前五識」,最「初」一「剎那」所「緣」的境,既不由計度分別而得,故俱是「性境」,無有「差」錯。但第二剎那,由意識代起隨念計度等分別而緣者,就不是性境了。

(八)三自性**(頌**50**~**52**)**

Section titled “(八)三自性**(頌**50**~**52**)**”

50. 緣生法 依他起 如幻現 無自體

Section titled “50. 緣生法 依他起 如幻現 無自體”

諸法都有三種自性:一者叫作「依他起」自性,謂一切有為「緣生」之「法」,都是依他眾緣和合而起,譬「如幻」戲顯「現」,「無」有「自」己的「體」性。

51. 執實有 成遍計 所執妄 性亦偽

Section titled “51. 執實有 成遍計 所執妄 性亦偽”

二者若不知依他緣生之法是幻,而周遍計度,「執」為「實有」自體者,是名「遍計」所執自性。如人看戲,執為實事,則彼「所執」既「妄」,而自「性」「亦」成虛「偽」也。

52. 從依他 去計執 名圓成 自性實

Section titled “52. 從依他 去計執 名圓成 自性實”

三者即「從依他」起自性上除「去」遍「計」所「執」自性者,「名」為「圓成」實自性。如人看戲,知戲是假,則此「自性」乃圓滿成就而真「實」也。

┌ 執實 ─ 遍計

三自性 ─ 依他起 ─ │

└ 離執 ─ 圓成

(九)三無性**(頌**53**~**57**)**

Section titled “(九)三無性**(頌**53**~**57**)**”

53. 依三性 立三無 相無性 遍計虛

Section titled “53. 依三性 立三無 相無性 遍計虛”

「依」前說「三」種自「性」,復可「立」為「三」種「無」自性。云何建立呢?謂一者依「遍計」所執分別假相是無,則立為「相無」自性「性」。

54. 由依他 生無性 勝義無 圓成應

Section titled “54. 由依他 生無性 勝義無 圓成應”

二者「依他」緣生之法,自性是無,則立為「生無」自性「性」。

三者依「圓成」實是無遍計所執之義,復立為「勝義無」自性性。

┌ 遍計執 ─ 相無性 ┐

三自性-│ 依他起 ─ 生無性 │-三無性

└ 圓成實 ─ 勝義無性 ┘

55. 此諸佛 密意說 因執有 空對治

Section titled “55. 此諸佛 密意說 因執有 空對治”

但這三種無自性性,是「諸佛」「密意」不了義「說」,不可執為諸法全空無性,所以者何?蓋諸佛「因」世人妄「執」諸法為「有」,成了重病,乃為說諸法「空」無的藥,以「對治」之。

56. 或不了 復空執 救惡取 說唯識

Section titled “56. 或不了 復空執 救惡取 說唯識”

世人「或不了」解佛的密意,因佛說三無性等,「復」「執」一切諸法皆「空」,如此叫作「惡取」空。經雲:『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不宜起空見如芥子許。』起空見取,最為惡劣,故佛特「說唯識」之法以「救」之。

57. 唯識學 廣依他 非空有 極到家

Section titled “57. 唯識學 廣依他 非空有 極到家”

「唯識」之「學」,何以能救惡取空呢?謂彼學於三性「廣」談「依他」起自性,說一切法「非空」非「有」,不落邊見,乃「極」為「到家」之說也。

(十)所依經論**(頌**58**~**67**)**

Section titled “(十)所依經論**(頌**58**~**67**)**”

58. 最勝法 說在先 大方廣 佛華嚴

Section titled “58. 最勝法 說在先 大方廣 佛華嚴”

此唯識「最勝」之「法」,佛成道後最「先」「說」者,即「大方廣」「佛華嚴」經。

59. 解深密 入楞伽 並密嚴 四來華

Section titled “59. 解深密 入楞伽 並密嚴 四來華”

次有「解深密」經、大乘「入楞伽」經、大乘「密嚴」經,合上為「四」經,皆已翻譯過中「華」來了。

60. 如來現 毗達磨 二未譯 其奈何

Section titled “60. 如來現 毗達磨 二未譯 其奈何”

次有「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及大乘阿「毗達磨」經,合上四種,共為六種。無如缺此「二」經「未譯」,「其奈」之「何」!?

61. 彼論藏 有十支 歸一本 瑜伽師

Section titled “61. 彼論藏 有十支 歸一本 瑜伽師”

「彼」所依而立宗之「論藏」,「有十支」論及「一本」論,即「瑜伽師」地論也。

62. 首百法 略名數 釋體義 五蘊粗

Section titled “62. 首百法 略名數 釋體義 五蘊粗”

十支論者,是根據本論造的,如本論的支條。一是世親所造的「百法」明門論,名「略」陳「名數」支;二是世親所造的大乘「五蘊」論,名「粗」「釋體義」支。

63. 顯揚論 眾義苞 廣大義 攝論高

Section titled “63. 顯揚論 眾義苞 廣大義 攝論高”

三是無著造的「顯揚」聖教「論」,名總「苞」「眾義」支;四是無著造的「攝」大乘「論」,名「廣」苞「大義」支。

64. 別名數 有雜集 辨中邊 能離僻

Section titled “64. 別名數 有雜集 辨中邊 能離僻”

五是無著所造的阿毗達磨「雜集」論,名分「別名數」支;六是彌勒所說的「辨中邊」論,名「離僻」處中支。

65. 二十論 破邪山 建法幢 三十閒

Section titled “65. 二十論 破邪山 建法幢 三十閒”

七是世親所造的「二十」唯識「論」,名摧「破邪山」支;八是世親所造的「三十」唯識頌,後有護法等十大論師作釋論,名高「建法幢」支。

66. 莊嚴論 嚴體義 散歸觀 瑜伽別

Section titled “66. 莊嚴論 嚴體義 散歸觀 瑜伽別”

九是彌勒所說的大乘「莊嚴」經「論」,名莊「嚴體義」支;十是彌勒所造的分「別」「瑜伽」論,名攝「散歸觀」支。但此一論未譯來華。

67. 經共六 論十一 宗所依 顯真實

Section titled “67. 經共六 論十一 宗所依 顯真實”

如上所說「六」「經」及「十一」「論」,是本「宗」所「依」據以「顯真實」了義者。

(十一)西竺創宗**(頌**68**~**71**)**

Section titled “(十一)西竺創宗**(頌**68**~**71**)**”

68. 昔無著 攝神通 請彌勒 兜率宮

Section titled “68. 昔無著 攝神通 請彌勒 兜率宮”

此宗從何建立呢?謂「昔」者佛滅後九百年時,有「無著」菩薩者,慨大乘正法之衰微,乃「攝神通」上升「兜率」天「宮」,求「請彌勒」菩薩。

69. 降中印 說五論 無著闡 世親應

Section titled “69. 降中印 說五論 無著闡 世親應”

彌勒乃位居十地的一生補處菩薩,應無著之請,「降」於「中印」度阿輸遮國,於瑜遮那講堂「說五」部大「論」。所謂一瑜伽師地論,二辨中邊論,三莊嚴經論,四分別瑜伽論,五金剛般若論是也。彌勒說論之後,「無著」即依瑜伽師地造顯揚聖教論及雜集論等以「闡」揚之,次有無著之弟「世親」,復造莊嚴攝論的釋論,及百法五蘊二十論三十頌等以「應」之。

70. 小入大 論千部 難兄弟 耀千古

Section titled “70. 小入大 論千部 難兄弟 耀千古”

世親初從「小」乘一切有部出家,已造小乘論五百部;後因乃兄無著感化而「入大」乘,復造大乘論五百部,時號「千部」「論」師。誠如俗語所云「難兄」難「弟」,足以震「耀千古」矣。

71. 護法師 釋唯識 戒賢嗣 更尊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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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宗義之能完全建立者,就是世親所造的唯識三十頌。只因世親造頌,未及作論,即入滅度。故同時及後世造「釋」論者共有十家,而以「護法」論「師」所造的最為精審。「嗣」護法的弟子有「戒賢」論師,居印度那爛陀寺,昌揚此宗,漸「更尊特」。

(十二)震旦傳承**(頌**72**~**81**)**

Section titled “(十二)震旦傳承**(頌**72**~**81**)**”

72. 第六傳 至玄奘 輸震旦 義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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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宗在印度建立,從彌勒數到戒賢,已有五代。及唐代「玄奘」法師至印度,依戒賢為師,承受此學,則為「第六傳」。再轉「輸」入「震旦」,即中國也,糅十大論師的要義合為一部而譯之,名為成唯識論。謂成就唯識之「義」,更「無」有加乎其「上」者。

73. 大弟子 有窺基 百部疏 闡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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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裝法師之上首「大弟子」,「有」名「窺基」者,智慧宏廣,造唯識述記等,著述最多,時稱「百部」論師。「闡」發唯識之義,可雲「無」有「遺」漏了。

74. 繼惠沼 及智周 了義燈 演秘求

Section titled “74. 繼惠沼 及智周 了義燈 演秘求”

次後有淄州「惠沼」,造唯識「了義燈」十四卷;濮揚「智周」,造唯識「演秘」十四卷。皆繼窺基盛宏此宗,後世可依以「求」之。

75. 後如理 義演集 撰義蘊 有道邑

Section titled “75. 後如理 義演集 撰義蘊 有道邑”

「後」有「如理」「集」「義演」二十六卷;「道邑」「撰義蘊」五卷。

76. 皆唐疏 一貫承 相宗備 古未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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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上諸家,「皆」是「唐」人注「疏」,各有「一貫」的師「承」。「相宗」於此,燦然大「備」,「古未曾」有也。又唯識宗在建立諸法的名相,故亦名法相宗,或單稱相宗。

77. 唐以後 禪為尚 談直指 輕法相

Section titled “77. 唐以後 禪為尚 談直指 輕法相”

唐時佛教,各宗並興;自「唐以後」,世漸專「尚」「禪」宗,誇言「直指」心性、即心成佛。世人遂謂學佛當離文字,乃「輕」視「法相」,不肯求學。

78. 臺四教 判通別 賢首五 大始列

Section titled “78. 臺四教 判通別 賢首五 大始列”

又因天「臺」宗判一代時「教」為藏「通別」圓之「四」級,說唯識宗只算是第二通教,兼第三別教;「賢首」宗又判教為小始終頓圓之「五」級,說唯識當列入第二級之「大」乘「始」教。

79. 既非圓 又難習 惑彼言 共捨棄

Section titled “79. 既非圓 又難習 惑彼言 共捨棄”

臺賢等宗,「既」說此宗不是「圓」教;「又」苦教義高深,「難」以學「習」。故凡為「彼」等「言」說所「惑」者,「共捨棄」而不肯學。

80. 研無人 典籍墮 宋元來 成絕學

Section titled “80. 研無人 典籍墮 宋元來 成絕學”

有前數因,致令「研」究者「無人」,則關於此宗「典籍」,亦多失「墮」。故自「元」明以「來」,而唯識「成」為「絕學」了。

81. 遜清末 法運昌 得遺籍 自扶桑

Section titled “81. 遜清末 法運昌 得遺籍 自扶桑”

清帝遜位於民國,故稱「遜清」。清之「末」年,有石埭楊仁山居士者,因偶讀大乘起信論發心,乃於金陵倡刻佛經,「法運」漸「昌」,並從日本南條文雄氏取回唯識述記等「遺籍」多種。「扶桑」即日本別名也。

(十三)結勸修學**(頌**82**~**85**)**

Section titled “(十三)結勸修學**(頌**82**~**85**)**”

82. 海禁開 萬國通 科哲學 西漸東

Section titled “82. 海禁開 萬國通 科哲學 西漸東”

中國自「海禁」大「開」以來,已與世界各「國」交「通」,而西洋所謂「科」學及「哲學」等,亦「漸」漸自「西」方傳入「東」方。

83. 勤分析 至極微 獨斯學 當此機

Section titled “83. 勤分析 至極微 獨斯學 當此機”

科學哲學之長處,在「勤」研道理,「分析」「至」於「極微」細。今此唯識之「學」。亦「獨」善分析,則正「當」「此」時之「機」矣。

84. 聰慧者 境研究 觀行深 果成就

Section titled “84. 聰慧者 境研究 觀行深 果成就”

凡學唯識之次第,有境行果三。前所宣說,多屬於唯識境。即勸世間「聰」明智「慧」之人,當先「研究」此唯識「境」;境若明瞭,乃可依之起行;「觀行」若「深」,亦可「成就」佛「果」。

85. 行既廣 果無邊 此暫止 待餘宣

Section titled “85. 行既廣 果無邊 此暫止 待餘宣”

唯識「行」法,如四尋思五重唯識觀,乃至六度萬行等,繁「廣」難窮。行既如是,則所證之「果」,亦如大海,廣「無邊」際,皆非初學者所能企及。「此」本既為初心說法,故「暫止」不談,「待」其「餘」著述,再為「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