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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卷第八十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菩薩地之九

庚六、安立所學2 辛一、徵

復次,云何菩薩于正行中安立所學?

辛二、釋2 壬一、標中道行2 癸一、出學處

謂諸菩薩具足法住,于依世俗諦道理所說不了義非所依聲聞乘相應經典,已作依持、已作善巧,而復超度于大乘相應、甚深空性相應,依世俗、勝義諦道理所說了義可依經典勤修學時,名為如理正勤修學。

癸二、釋得名

如是如理勤修學時,名正修行中道勝行。

  于依世俗諦道理等者:謂聲聞乘相應經典,說我、說法及說作用,名依世俗諦道理。說我者,謂說有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人天、男女、佛友、法友,如是等。說法者,謂說色、受,如是等。說作用者,謂說能見、能聞、能生、能滅,如是等。唯宣說此,不更顯示諸法無我及無作用甚深相應道理,是故聲聞乘相應經典,名不了義。大乘不爾,為欲隨順勝義諦故,亦復宣說諸世俗諦,然非究竟,是故大乘相應經典具依二諦,名為了義。由是菩薩,于此經典名是可依,于聲聞乘名非所依。然非不應聽聞受持、精勤修學,由是因緣,此說于彼已作依持、已作善巧。此未了義有上有容,無上無容唯真了義,如前已說。(陵本七十六卷十八頁5852)由是發趣修習大乘真了義者,名為超度。

所以者何?由此正法貫穿十三中道行故。

壬二、隨標列釋2 癸一、列

一者、貫穿補特伽羅空性;二者、貫穿補特伽羅無我性;三者、貫穿法空性;四者、貫穿法無我性;五者、貫穿增益邊;六者、貫穿損減邊;七者、貫穿法現觀;八者、貫穿法現觀回向大菩提性;九者、貫穿如是行者煩惱眾苦不纏繞心性;十者、貫穿二無我勝解差別;十一者、貫穿前無我性是後因性;十二者、貫穿到邊際空性;十三者、貫穿即彼威德。

癸二、釋13 子一、貫穿補特伽羅空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補特伽羅空性?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不可得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不可得者,謂于三種事。一者、有情事;二者、彼差別事;三者、彼受用事,若內、若外、若二中間,愚夫遍計所執實我都不可得。

  謂于三種事等者:五有取蘊,名有情事。六十二諸有情眾,名彼差別事。如本地分意地中說。(陵本二卷十八頁169)內外諸處,名彼受用事。

子二、貫穿補特伽羅無我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補特伽羅無我性?

丑二、標

謂由唯一相,可得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可得者,謂即于彼三事,愚夫所遍計緣生諸法中,常住實性不可得故,愚夫所計我異相性道理可得。

子三、貫穿法空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法空性?

丑二、標

謂唯由一相,不可得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不可得者,即于彼事所取無常性,若內、若外、若二中間,愚夫遍計所執言說自性都不可得。

  即于彼事所取無常性者:常非有故,說名無常,是此中義。

子四、貫穿法無我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法無我性?

丑二、標

謂唯由一相,可得所顯故。

丑三、釋3 寅一、道理可得

此中可得者,謂即于彼事道理可得,聖智所行。

寅二、內證可得

又即于彼自內所證,不可以言為他宣說。

寅三、言說異相可得3 卯一、標

彼由六相,于諸凡愚遍計所執言說自性、異相可得。

卯二、徵

何等六相?

卯三、列

一者、不可自尋思,二者、不可說示他,三者、超過色根所行,四者、超過一切相,五者、超過識所行,六者、超過煩惱所行。

子五、貫穿增益邊4 丑一、徵

云何貫穿增益邊?

丑二、標

謂由二種相。

丑三、列

一者、差別增益所顯故;二者、自性增益所顯故。

丑四、釋2 寅一、差別增益2 卯一、辨相4 辰一、徵

何等名為差別增益?

辰二、標

謂由後後展轉八相。

辰三、列8 巳一、執常

一者、即于彼事執常增益。

巳二、執無常

二者、執無常增益。

巳三、執我

三者、執常增益為所依止,執我增益。

巳四、執無我

四者、執無常增益為所依止,執無我增益。

巳五、執真實心

五者、執無我增益為所依止,執真實心增益。

巳六、執不真實心2 午一、標

六者、執我增益為所依止,執不真實心增益。

午二、廣2 未一、列二種

此復二種。一者、決定,二者、尋求。

未二、隨難釋2 申一、于雜染法

尋求者,謂遍計所依及遍計相應,

  遍計所依及遍計相應者:名、義、自性、差別,名遍計所依。遍計所執自性加行執,名遍計相應。此有五種。一、貪愛加行,二、瞋恚加行,三、合會加行,四、別離加行,五、舍隨與加行。如前已說應知。(陵本七十三卷十五頁5664)

于所對治雜染法中,由五過失,謂顛倒過失、戲論過失、發起惡行過失、粗重過失、無常性過失。

申二、于清淨法

及于彼能對治清淨法中。

  及于彼能對治清淨法中者:前說雜染是所對治,起尋求執,謂由遍計所依、遍計相應。此說清淨是能對治,若起尋求,亦由遍計所依及遍計相應。隨應亦爾,故作是說。

巳七、執善等及執清淨

七者、執真實心增益為所依止,執善等增益,乃至執清淨增益。

巳八、執不善等及執雜染

八者、執不真實心增益為所依止,執不善等增益,乃至執雜染增益。

辰四、結

是名八種差別增益。

卯二、結非

此中菩薩,于彼增益都不執著,不勸他執,亦不讚美。

寅二、自性增益

何等名為自性增益?謂差別增益為所依止,由諸愚夫遍計所執所有言說自性增益,即于彼事增益為有。

子六、貫穿損減邊3 丑一、徵

云何貫穿損減邊?

丑二、標

謂由一相,損減實事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損減實事者,謂即于彼邪法無我性起于勝解,執著一切種、一切法相都無所有。

子七、貫穿法現觀4 丑一、徵

云何貫穿法現觀?

丑二、標

謂由三種相。

丑三、列

一者、即于彼事及第四生事,所治、能治、有為、無為安立中,自性不可得所顯故;

  即于彼事及第四生事者:前說三事,謂有情事、彼差別事、彼受用事。今于此中總名彼事,更增生事以為第四。言生事者,謂十二分緣起及緣生。

二者、彼差別不可得所顯故;三者、即彼串習故,如實通達智所顯故。

丑四、釋3 寅一、自性不可得

此中自性不可得者,謂諸愚夫遍計所執自性。

寅二、差別不可得

此中差別不可得者,謂即彼自性滅、生、集、成二分不可得。

  滅生集成二分不可得者:滅謂所治,生謂能治,集謂有為,成謂無為。觀待施設,說有所治、能治、有為、無為,然彼實無雜染、清淨二分差別,故不可得。

寅三、智通達

此中智通達者,謂即彼自性相不作意、不思擇加行自內所證智通達。

子八、貫穿法現觀回向大菩提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法現觀回向大菩提性?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思擇所得能治、所治不斷故。

  思擇所得能治所治等者:如下釋言,空、無願、無相是名能治,生死流轉是名所治。于空、無願、無相中,依聞思修所生世出世慧,是名所得能治。故起思擇,不舍生死,是名所治不斷。

丑三、釋2 寅一、能治所治3 卯一、第一義

此中能治、所治者,謂空是煩惱對治,無願是有願對治,無相是諸相對治,如是一切名無造作。

卯二、第二義

此復是後有業對治,亦是生身流轉、剎那生流轉對治,名滅涅槃[1]行無自性。

  此復是後有業對治等者:由空是煩惱對治,當知亦是後有業對治。無願是有願對治,當知亦是生身流轉對治。無相是諸相對治,當知亦是剎那生流轉對治。如是空、無願、無相行,亦名滅涅槃行。此能對治遍計所執自性有故,名無自性。

卯三、第三義

此復以生死流轉為所對治。

寅二、思擇不斷

若諸菩薩由此對治,故起思擇,不斷所治,此由悲愍諸眾生故,希求大菩提。

子九、貫穿煩惱眾苦不纏繞心3 丑一、徵

云何貫穿如是行者煩惱眾苦不纏繞心?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雖不永斷所對治法,而能如實通達故。

丑三、釋

此中如實通達者,謂即于彼法,由法無我加行,觀彼自性無染無苦。

子十、貫穿差別4 丑一、徵

云何貫穿差別?

丑二、標

謂由四種相。

丑三、列

一者、見差別所顯故;二者、即此極遠損減差別所顯故;三者、于斷迷失差別所顯故;四者、于心迷失差別所顯故。

丑四、釋4 寅一、見差別2 卯一、辨相2 辰一、由增上慢

此中見差別者,謂住補特伽羅無我及涅槃,于當來身起斷滅增上慢。

辰二、由執著法

又于所取觀察故,于能取言說自性畢竟遠離、空性所攝不觀察故,名不善觀察所知境界。由執著諸法故,求煩惱斷。

卯二、結非

而諸菩薩則不如是。

寅二、極遠損減差別2 卯一、辨相

此中極遠損減差別者,謂住補特伽羅無我,于我見異生下中更下,由二因緣,謂苦不解脫故、安住苦故,前後二種執著失壞故。

卯二、結非

而諸菩薩則不如是。

  此中極遠損減差別等者:謂如一類大乘惡取空者,謂一切種皆無所有,是名極遠損減差別。此于我見異生下劣類中,更為下劣。由是世尊作如是言:寧如一類起我見者,不如一類惡取空者。本地分中已釋其相。(陵本三十六卷十六頁2978)是故此說苦不解脫及安住苦。由彼執著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能自敗壞,亦壞世間隨彼見者,是名前後二種執著失壞。

寅三、于斷迷失差別2 卯一、辨相

此中于斷迷失差別者,謂住補特伽羅無我,執法無我無自性故,便生驚怖,謂無言說自性追求斷滅。

卯二、結非

而諸菩薩則不如是。

寅四、于心迷失差別2 卯一、辨相

此中于心迷失差別者,謂如是于斷迷失住補特伽羅無我,于自遍計所起境界中,為想顛倒等之所顛倒。

卯二、結非

而諸菩薩則不如是。

子十一、貫穿因性4 丑一、徵

云何貫穿因性?

丑二、標

謂由二種相。

丑三、列

一者、觀察能取所顯故;二者、彼如實通達所顯故。

丑四、釋2 寅一、觀察能取

此中觀察能取者,謂即觀察此無我智,遠離言說自性故,遠離彼分別故,應舍相故,有剎那故。

  有剎那故者:謂無我智非實能取,唯一剎那無作用故。

寅二、如實通達

此中彼如實通達者,謂觀察所取、能取二種,如理作意思惟為因,各別內證決定智生。

子十二、貫穿到邊際空性3 丑一、徵

云何貫穿到邊際空性?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即彼法無我智如實顯現故。

丑三、釋

此中如實顯現者,謂顯現業、煩惱相似相故,不可言說法故,離言說自性故,如是不執著故,有剎那故。

  顯現業煩惱相似相故者:謂由法無我智,不住涅槃,有變化身,示同凡夫生死轉故。

子十三、貫穿即彼空性威德3 丑一、徵

云何貫穿即彼空性威德?

丑二、標

謂由一種相,業、煩惱斷對治所顯故。

丑三、釋

此中斷者,謂彼剎那光明想生,能斷無始時來所集一切諸業、煩惱。

庚七、聲聞菩薩所學差別2 辛一、略標問答

復次,有幾種聲聞?聲聞所學、菩薩所學有何差別?謂有四種聲聞。聲聞所學、菩薩所學,當知差別有十三種。

辛二、隨標廣釋2 壬一、釋聲聞別3 癸一、徵

云何名為四種聲聞?

癸二、列

一者、變化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者、回向菩提聲聞,四者、一向趣寂聲聞。

  增上慢聲聞等者:謂如前說:住補特伽羅無我及涅槃,于當來身起斷滅增上慢。當知但由補特伽羅無我智,計為清淨。又如前說:于彼邪法無我性起于勝解,執著一切種、一切法相都無所有。當知此由執著邪法無我智,計為清淨。

癸三、釋4 子一、變化聲聞

變化聲聞者,為欲化度由彼所化諸有情故,或諸菩薩、或諸如來化作聲聞。

子二、增上慢聲聞

增上慢聲聞者,謂但由補特伽羅無我智,及執著邪法無我智,計為清淨。

子三、迴向菩提聲聞3 丑一、明重修

回向菩提聲聞者,謂從本來是極微劣慈悲種姓,由親近如來住故,于廣大佛法中,起大功德想,薰修相續。

丑二、明覺悟

雖到究竟住無漏界,而蒙諸佛覺悟引入方便開導,由此因故,便能發趣廣大菩提。

丑三、明加行

彼于如是廣大菩提雖能發趣,由樂寂故,于此加行極成遲鈍,不如初始發心有佛種性者。

子四、一向趣寂聲聞2 丑一、明意樂

一向趣寂聲聞者,謂從本來是最極微劣慈悲種性故,一向棄背利益眾生事故,于生死苦極怖畏故,唯有安住涅槃意樂,畢竟不能趣大菩提。

丑二、顯差別2 寅一、舉喻

如二王子相似處生,平等平等受王快樂,一于王政討[2]論工巧處等皆悉善知,第二王子則不如是。彼二但由此分差別,非由受用王之快樂。

寅二、合法

如是于無漏界中,諸菩薩眾與一向趣寂聲聞,當知差別。

壬二、釋所學別3 癸一、標

應知彼二復有差別。

癸二、列

謂意樂故、白法集成故、智集成故、種類故、種性故、持種加行故[3]、威德故、正行故、福田故、殊勝差別故、因果故、生依止故。

癸三、釋12 子一、意樂差別

一向趣寂聲聞,棄背諸行雜染利益有情事故,一向安住寂靜意樂;菩薩雖有垢染,而與彼相違。

子二、白法集成差別

又彼聲聞,唯為自身得增長故,白法狹小;菩薩為欲增長一切有情樂故,白法無量。

子三、智集成差別

又彼聲聞,由無為智,但為除遣自身煩惱;菩薩普為一切十方諸有情類。

  由無為智等者:謂緣補特伽羅無我及法無我實相真如所生之慧,名無為智。聲聞唯由補特伽羅無我智集成故,說但為除遣自身煩惱。菩薩由二無我智集成故,說普為一切十方諸有情類。

子四、種類差別

又彼聲聞,雖緣最勝解脫法境作意集成,而非佛子;菩薩雖緣下劣諸行有情法境作意集成,而是佛子。

  雖緣最勝解脫法境等者:此中最勝解脫法境,謂于涅槃。下劣諸行有情法境,謂于生死。如是差別應知。

子五、種性差別

又彼聲聞,雖勤精進,于諦善巧心善安定,不成就佛種性相故,諸佛世尊不堪攝受;而諸菩薩與彼相違。

  諸佛世尊不堪攝受者:謂無堪能生如來家,成佛真子故。

子六、持種加行差別

又彼聲聞,到究竟故,根雖成熟,于當來世而不能作佛所作事;菩薩初心剎那生已,便能造作。

  菩薩初心者:謂諸菩薩,于其無上正等菩提最初發心故。

子七、威德差別

又彼聲聞,雖到究竟,而不為彼諸天人等供養讚歎,如住始業修行菩薩;而諸菩薩雖復未到究竟之位,然其威德及與智慧,映蔽一切聲聞、獨覺。

子八、正行差別

又彼聲聞,療煩惱病智慧良藥雖復成滿,而不能治一切眾生諸煩惱病;而諸菩薩與彼相違,由能修行利益他事勝義行故。

子九、福田差別

又彼聲聞,雖到究竟,于諸有情智光明照,然非諸天及余世間真實福田,如諸菩薩未盡煩惱。

子十、殊勝差別2 丑一、標菩薩勝

又于聲聞一切時中,如來最勝;于最勝中,諸菩薩眾彌復最勝;彼由于此所集成故。

  彼由于此所集成故者:彼謂如來,此謂菩薩。如來最勝大菩提果,皆由菩薩最勝自他利行所集成故。

丑二、釋由二緣2 寅一、正顯

又由二緣應知彼勝,彼能成熟諸有情故,亦能成熟諸佛法故。由此因緣感菩提果,隨所成熟諸有情類,能令解脫。

寅二、喻成

譬如有人,能辦能熟覺慧希奇,非彼端然而食用者。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此中道理當知亦爾者:謂諸菩薩,非自解脫以為究竟,如彼端然而食用者,更能成熟余有情類令解脫故。

子十一、因果差別

又彼聲聞,雖復一向受學修行清淨法因,亦為無量善友攝受,而不能引大菩提果;諸菩薩眾與彼相違,而能引發。

子十二、生依止差別

又諸聲聞依菩薩生,非諸菩薩依彼聲聞。

庚八、世出世智作利他事2 辛一、略標問答

復次,云何由世間、出世間智,能作利益他事?謂諸菩薩遍于十方,或游歷世界,或游歷國土,或游歷生,或勸請他,為大良醫,善能療治煩惱鬼魅所著有情;

  為大良醫等者:此顯由世間智,能作利益他事。謂于粗品、中品雜染,能令對治故。

為無有上,宣說三學清淨之道。

  為無有上等者:此顯由出世智,能作利益他事。謂于微細隨眠所有雜染,能令對治故。

辛二、隨標別釋2 壬一、世間智4 癸一、徵

云何世間智?

癸二、標

謂于粗品所有雜染,能為止息對治;于中品者,能為制伏對治。

癸三、釋2 子一、粗品雜染

云何名為粗品雜染?謂在家者貪瞋痴行性;諸出家者見依止性;及彼所依不正作意依止性;後有願依止性;

  見依止性等者:依止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及與邪見,是名見依止性。如是諸見,以不如理作意為因,名彼所依不正作意依止性。希求後有、愛樂後有,名後有願依止性。

由總別四顛倒故,于非解脫執為解脫依止性。

  由總別四顛倒故者:謂于一切無常常倒、于苦樂倒、于不淨淨倒、于無我我倒,是名總四顛倒。若于身、受、心、法,妄執為淨、為樂、為常、為我,是名別四顛倒。

子二、中品雜染2 丑一、徵

云何中品雜染?

丑二、釋2 寅一、出體性

謂已止息粗品雜染,別別對治為依止故,于諸境界貪瞋癡纏依止性。

寅二、明對治2 卯一、所治漸次2 辰一、標

于其所緣正系念故,令不定者心得安定,精勤修習菩提分法,方能制伏。

辰二、釋

不依此修而自恃舉,

  不依此修而自恃舉者:謂得少分下劣智見安住,便自高舉而生喜足,更不上求故,由是能障毗缽舍那。如本地分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二十五卷十三頁2123)

故于所緣系心令住,勇猛精進,從此于住能正攝受;攝受住故,于積聚中,由一念[4]執中煩惱轉,便能制伏。

  于積聚中等者:純大苦蘊,說名積聚。緣此為境,若有中品煩惱貪瞋癡纏一剎那轉,速能對治令不更起,名能制伏。

卯二、能治漸次

從此為斷出世間法所對治故,依止對治即令堅住。

  依止對治即令堅住者:已生對治,令無退失,名令堅住。

從此能伏諸緣起愚、補特伽羅無我性愚及法無我性愚,從此能于邪道、正道皆得決定。

癸四、結

由如是相,應知粗品、中品雜染止息制伏能對治智,是名世間智。

壬二、出世間智2 癸一、徵

云何出世間智?

癸二、釋2 子一、能對治2 丑一、出體性

謂如是制伏貪瞋癡纏諸雜染已,復能對治微細隨眠所有雜染,此真實智名出世智。

丑二、廣依處

此複云何?謂即依彼制伏對治三處善巧。謂緣起善巧、補特伽羅無我勝解善巧、法無我勝解善巧。

子二、所對治3 丑一、標

為欲超度無余雜染,對治四種無智[5]故,不待他教,于內精勤觀察自心。

  為欲超度無余雜染者:謂于微細隨眠所有雜染,更欲超度令無余故。

丑二、列

四無智[6]者,一、于共相無智[7],二、于自相無智[8],三、于雜染相無智[9],四、于清淨相無智[10]。

丑三、釋4 寅一、共相

由三種相,應知心共相。一、于緣生者不現在前無作用故;二、于現在者唯一剎那無作用故;三、于貪等自緣所生非心作故。

  于緣生者等者:心具四緣,所謂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若彼緣闕,不現在前,心不生起,故無作用。

寅二、自相

由三種相,應知心自相。一者、如前言說自性不可得故;二者、如前由六種相如實可得故;三者、一切聖者無差別智之所得故。

  如前由六種相等者:前說六相。一者、不可自尋思,二者、不可說示他,三者、超過色根所行,四者、超過一切相,五者、超過識所行,六者、超過煩惱所行。

寅三、雜染相3 卯一、標

由三種相,應知心雜染相。

卯二、列

一者、生故;二者、轉故;三者、行故。

卯三、釋3 辰一、雜染生

于諸趣中,種種自體生故,名雜染生。

辰二、雜染轉

即于此中,生者自然剎那有流轉故,一切所緣難伏轉故,貪愛勢力之所轉故,名雜染轉。

  自然剎那有流轉故者:由于雜染長夜愛樂,心隨于彼勢力自在而轉。義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決擇中說。(陵本五十一卷十二頁4106)

辰三、雜染行2 巳一、標

若于彼行、若如是行,名雜染行。

巳二、釋2 午一、若于彼行3 未一、于善等中

謂于一時行于善中,或于一時行不善中,或于一時行境界中,或于一時行造業中,或于一時行煩惱中。

未二、于行無定

又于煩惱行貪、瞋等無決定行,非即于此行有貪已復行無貪,行無貪已復行有貪,如是等。

  行貪瞋等無決定行者:此說無決定行,義顯心無實隨轉性。本地分說:若心與彼諸行相應,或不相應;非此與彼或時不相應,或時非不相應。又非一切心或相應,或不相應。(陵本十六卷十三頁1411)其義應知。

未三、于受增上

又于隨順樂等法中,得為增上現行。

  又于隨順樂等法中者:諸根境界及觸,隨順若樂、若苦、若非苦樂生故,是名隨順樂等諸法。

午二、若如是行4 未一、顛倒引苦

又生自苦斷壞眾樂,不由執著故,但由顛倒故。由此引發自身眾苦,無有厭足。

  不由執著等者:有作是說:樂俱行業,還能感得樂俱行異熟;苦俱行業,還能感得苦俱行異熟;不苦不樂俱行業,還能感得不苦不樂俱行異熟;是名執著。然無是事,是故此說不由執著。由樂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苦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不苦不樂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若作是說,是為正說。由隨如是如是順所受業,還受如是如是順所受異熟故。依此堪能修習清淨梵行,又亦可知正盡諸苦,作苦邊際。與此相違,便無堪能,是故此說但由顛倒。義如集論中說應知。(五卷六頁31,679c)

未二、求善瑕隙

或于善中而安置時,即便棄舍思求瑕隙。為令不善現前行故,于其瑕隙及衰盛中,為諸愛恚之所損惱。

未三、放逸損善

又隨放逸勢力,一切所作諸善根本皆令損壞。

未四、樂著色等2 申一、辨行相

又極樂著色等境故,雖于極利益甘露界中數數思擇,而難可安立。

申二、指譬喻

于此義中,示現假合所設譬喻其事應知。

  示現假合所設譬喻其事應知者:此中譬喻,當知喻彼色等,非余。如說色如聚沫,受喻浮泡,想同陽焰,行類芭蕉,識如幻事。如是譬喻,喻彼色等相似顯現,假合而有,故作是說。

寅四、清淨相3 卯一、略標列

由三種相,應知心清淨相。

卯二、簡能證

一者、不得[11]相故;二者、無為相故;三者、種性相故。

卯三、釋三種3 辰一、不得相

若由別異如理勤修,求心清淨不能證得。若由如是如理勤修,便能證得。又不觀見言說自性,見真如相。

  又不觀見言說自性等者:此釋前說由不得相,應知心清淨相。

辰二、無為相

此由九種相,當觀無為相。一者、不行世故。

  不行世故者:諸有為法,有去來今三世差別。無為不爾,無三世別,名不行世,無生滅故。

二者、非如在滅盡定,言說自性不可得故,真如相可得故,是無二相。

  非如在滅盡定等者:在滅盡定,唯是無相。無為不爾,離有無相。言說自性不可得故,真如相可得故,如其次第,離有離無,名無二相。

三者、非生身相故。四者、超過生身因自性相故。五者、超過當來生故。六者、超過死沒故。七者、超過剎那展轉不遠離故。

  超過剎那展轉不遠離故者:諸有為法剎那相續,名不遠離剎那展轉。無為不爾,超彼相故。

八者、超過趣轉易故。

  超過趣轉易故者:五趣流轉,名趣轉易應知。

九者、超過業煩惱行故。

辰三、種性相2 巳一、無學界相2 午一、標

此中種性相,當知是無學界相。

  當知是無學界相者:謂有余依、無余依般涅槃界,當知是名無學界相。由是下說現法、後法二位差別。

午二、釋2 未一、現超五事

于現法中,超過五事。一者、超過所作;二者、超過非所作;三者、超過所作加行;四者、超過所作非加行;五者、超過非所作加行。

  超過所作等者:此中所作,謂所應作。非所應作,名非所作。由諸無學所作已辦,無復所作,由是說言超過所作。又諸無學諸漏永盡,不能習近五種處所。一者、不能故思殺害諸眾生命,二者、不能不與而取,三者、不能行非梵行習淫欲法,四者、不能知而妄語,五者、不能貯畜受用諸欲資具。如本地分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六頁2813)由是說言超過非所作。

未二、後超六事

于後法中,超過六事。一者、超過能發起後有行;二者、超過彼行;三者、超過彼果生;四者、超過依彼衰盛;五者、超過于彼所依一切無記動搖中,修學期願受用;六者、超過彼所依自體差別。

  于後法中超過六事等者:緣起支中,初無明支為緣生行,名能發起後有行。即行支中福、非福、不動業,說名彼行。當來生支,有識、名色、六處、觸、受自體得生,名彼果生。依彼自體,復有族姓、色力、壽量等勝劣差別,是名依彼衰盛。三界自體唯是業果異熟,說名一切無記。若彼異熟成所依身,能障修學,是名動搖,則便于彼應生厭離,如生無想天等;若順修學,則便于彼期願受用;如是總說于彼所依一切無記動搖中,修學期願受用。欲、色、無色三界自體,是名所依自體差別。

巳二、四位九相2 午一、標

復由四位、九相,應知種姓相。

午二、釋2 未一、四位

何等四位?一、不清淨位,二、清淨位,三、通達位,四、究竟位。

未二、九相2 申一、徵

云何九相?

申二、釋4 酉一、不清淨位

謂不清淨位,于一切相等隨行故,譬如虛空。

酉二、清淨位

若清淨位,平等一味,及身心遠離。

酉三、通達位

若通達位,隨順趣究竟。由一切煩惱自性離系離垢故,超過薩迦耶見,及超過彼為根本諸惡見趣。

酉四、究竟位2 戌一、標四相

若究竟位,安樂成滿,及超過三種變壞。

戌二、隨難釋

何等名為三種變壞?一者、老死等變壞,二者、顛倒處變壞,三者、清淨退失變壞。

  云何九相等者:不清淨位有一相,謂一切相等隨行。清淨位有三相,謂平等一味,及身心遠離。通達位有一相,謂隨順趣究竟。究竟位有四相,謂安樂成滿,及超過三種變壞。言一切相等隨行者,謂色、聲、香、味、觸、貪、瞋、痴、男、女,如是十相令心散亂故。言平等一味者,謂三摩地任運相續無散亂轉故。言身心遠離者,謂不與在家及出家眾共相雜住。獨一無侶,名身遠離;遠離一切染污、無記所有作意,名心遠離。言超過顛倒處變壞者,謂于是中,常、樂、我、淨不生顛倒故。言超過清淨退失變壞者,謂證轉依,究竟解脫,終無退轉故。

庚九、教授聲聞2 辛一、徵

復次,云何于菩薩教授中聲聞所學?

辛二、釋3 壬一、出修學2 癸一、略辨相

謂諸貪、憂毗奈耶故,是增上戒學加行;厭患作意故,是增上心學加行;補特伽羅無我性故,或法無我性故,是增上慧學加行。

癸二、隨難釋

此中貪、憂,是能發起所有毀犯。

壬二、明除遣3 癸一、標應知

又如正不除遣、如已不除遣、如正除遣、如已除遣,由此四相,應知自心不如理作意所起貪欲、薩迦耶見及與瞋恚。

癸二、隨別釋4 子一、正不除遣

若由境界,或復由他而起妄計,如是名正不除遣。

子二、已不除遣

若由境界,或由他不饒益加行之所引奪,如是名已不除遣。

子三、隨一不除遣

由隨一不除遣故,當知隨一亦不除遣。

子四、隨一除遣

由隨一除遣故,當知隨一亦復除遣。

  由隨一不除遣故者:謂于前說貪欲、薩迦耶見及與瞋恚隨一煩惱,或不除遣、或除遣應知。

癸三、簡過患3 子一、戒學攝

又若不除遣,雖住律儀,于增上戒尚名毀犯,何況安住不律儀者。

子二、心學攝

又增上心學,于所緣境散亂錯誤,是能障礙。

子三、慧學攝2 丑一、障補特伽羅無我

依補特伽羅無我修增上慧者,薩迦耶見是能障礙。

丑二、障法無我

依法無我修增上慧者,自性、差別分別計縛是能障礙。

壬三、辨違順3 癸一、標

于此三學正修遣中,有八種違逆學法,有八種隨順學法。

癸二、徵

何等為八?

癸三、列2 子一、舉違逆

一者、唐捐耽著;二者、耽著故縛;三者、縛故障礙;四者、障礙故垢;五者、垢故災雹;六者、雹故瘡皰;七者、瘡皰故熱惱;八者、熱惱故諸煩惱病難可療治。

  垢故災雹等者:言災雹者,喻為損害故。言瘡皰者,喻為苦依故。

子二、例隨順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八種隨順學法。

庚十、不善學沙門等2 辛一、正辨相2 壬一、不善學沙門4 癸一、徵

復次,云何不善學沙門?

癸二、標

謂三種應知。

癸三、列

一者、不顧沙門;二者、形相同分;三者、軌則、正命、受用、加行、戒見、意樂皆不同分。

癸四、釋2 子一、回向資具

若回向資具,是增上戒形相同分,是增上心及增上慧形相同分,是彼行意樂不同分。

子二、回向聲譽

若回向聲譽,是奢摩他支同分,是毗缽舍那支同分,是俱修支同分,是俱資糧支同分,是意樂不同分。

壬二、善學沙門4 癸一、徵

復次,云何善學沙門?

癸二、標

當知由四種相。

癸三、列

一者、加行故;二者、意樂故;三者、通達故;四者、趣究竟故。

癸四、釋4 子一、加行

于現法中,由厭患加行故;于前生中,由相續成熟加行故;當知加行圓滿。

子二、意樂

由法無我勝解意樂故;若所應得、若能應得,于此二言說自性無執著故;

  若所應得若能應得者:大菩提果名所應得,菩提分法名能應得。

于意趣義正尋求故;不但隨順言辭故;當知意樂圓滿。

子三、通達

若于法真如,以不緣他智通達自性無雜染故;于世俗寶,及世俗生死、涅槃、解脫、系縛自性無所得故;當知通達圓滿。

  于世俗寶等者:言辭所說佛法僧寶,及與生死、涅槃、解脫、系縛,如是一切,唯是遍計所執自性,皆名世俗。

子四、趣究竟

已善修習一切雜染對治故,又于真如無斷壞故,及能勝伏故,當知趣究竟圓滿。

  又于真如無斷壞故等者:謂得自在有變化轉,名無斷壞。能伏一切分別之相,不可思議,名能勝伏。

辛二、簡差別2 壬一、不善學沙門3 癸一、標

復次,不善學沙門,由三種相,當知彼名不如其義。

癸二、列

一者、意樂衰損,加行具足;二者、意樂具足,加行衰損;三者、意樂衰損、加行衰損。

癸三、廣

此中意樂衰損,加行具足,復有三種。一者、能聽唯此喜足;二者、能說唯此喜足;三者、能證世間三摩地而生愛味唯此喜足。

壬二、善學沙門

若善學沙門,唯由一相,當知意樂具足、加行具足。

  此中意樂衰損等者:謂唯能聽、能說、能證而生喜足,不以涅槃為上首故。

庚十一、住世俗律儀3 辛一、徵

復次,云何住世俗律儀?

辛二、標

當知有四種相。

辛三、列4 壬一、第一相2 癸一、標

謂雖成就六支尸羅,而為二種損害損害尸羅。

癸二、釋

謂由薩迦耶見纏故,及于毀犯出離不了知故。

  謂雖成就六支尸羅者:戒律儀相,略有六種。一、安住具戒,二、善能守護別解律儀,三、軌則圓滿,四、所行圓滿,五、于微細罪見大怖畏,六、受學學處,是名六支尸羅。如本地分聲聞地中廣釋其相應知。(陵本二十二卷二頁1893)

壬二、第二相

雖遠離此二種過失,而未得世間清淨律儀,不能制伏薩迦耶見。

壬三、第三相

雖已得世間清淨律儀,已制伏薩迦耶見,而不損減串習法無我性怖畏,損壞尸羅。

  串習法無我性怖畏者:謂于法無我性修習清淨道中,生驚怖故,怖一切種無所有故。

壬四、第四相

雖遠離一切所余過失,而為邪法無我勝解及增上慢損壞尸羅。

庚十二、住勝義律儀2 辛一、徵

復次,云何住勝義律儀?

辛二、釋3 壬一、能治有漏

謂所成就出世間一切煩惱不相應,能對治三界尸羅。

壬二、能寂戲論3 癸一、標

又于四種住律儀中,諸戲論法現所可得,若能寂靜彼相,當知是名無漏尸羅。

癸二、釋2 子一、徵戲論

云何名為諸戲論法?

子二、別列相4 丑一、于最初住

謂于初住律儀中,我執可得,若我所執,若作毀犯,若不作彼,若故思所作加行,若非彼加行,若正知而行,若彼不行,若失念而行,若彼不行。

丑二、于第二住

于第二住律儀中,薩迦耶見品粗重隨行,

  薩迦耶見品粗重隨行者:彼品種子隨逐自體,說名粗重隨行。

若名可得,若色可得,

  若名可得若色可得者:名、色種子能為當來生身之因,是名可得。

若當來生相,若今時無相,

  若當來生相若今時無相者:當來異熟,種生現行,是名當來生相。今未受果,相不可得,是名今時無相。

若纏寂靜,若隨眠故彼不寂靜,若補特伽羅無我執,若補特伽羅執棄舍,

  若補特伽羅無我執等者:謂于補特伽羅無我未能通達,故不離執。若生勝解,厭逆彼執,故能棄舍。

若即于彼補特伽羅無我執中所執性,若非所執性,

  補特伽羅無我執中所執性等者:緣見為境能起執著,名所執性。言說自性唯假施設,是名非所執性。

若由此故于色等中有情執,若彼假設贊善執,若能假設心語假設贊善執。

  于色等中有情執等者:色等五蘊是有情事,即于其中彼見現行,名有情執。執彼賢聖實有自性,名彼假設贊善執。執假施設彼彼賢聖差別,名能假設心語假設贊善執。

丑三、于第三住

于第三住律儀中,若生上故世間,若舍下故非世間,

  若生上故世間等者:謂生上地,亦墮攝界,故名世間。舍下地生,非此世間,名非世間。

若三摩地[12]依止,若諸欲依止,若恃舉自尸羅,若輕懱他尸羅。

丑四、于第四住

于第四住律儀中,若計我尸羅清淨,若由自性、差別分別故分別尸羅。

癸三、結

如是等諸戲論法,于無漏戒中皆悉寂靜。

壬三、能備資糧2 癸一、標說義

又即與此義相應,依清淨三學,應知所說伽陀。

  應知所說伽陀者:本地分中說有意趣義伽陀,于中廣說三學究竟清淨。(陵本十六卷十五頁1423)今指彼義,故作是說。當知初二住中諸戲論相,增上戒學所攝。第三住中諸戲論相,增上心學所攝。第四住中諸戲論相,增上慧學所攝。

當知為令福德資糧塵垢微薄,攝受善士,無失壞故;智慧資糧,于甚深處起勝解故。

癸二、隨難釋

由二因緣,入如來教。一者、由法住智深了別故;二者、由真實智善決定故。

庚十三、如來調伏方便2 辛一、徵

復次,云何如來調伏方便?

辛二、釋2 壬一、示現同分3 癸一、標

當知此有二種。

癸二、列

謂自體同分故,及勝解同分故。

  自體同分等者:互相似性,說名同分。同界趣生,是名自體同分。同共了知功德過失,是名勝解同分。

癸三、釋

又現同分,為令安住受教心故,及依教授而出離故。

壬二、教導教授2 癸一、總標列

又正清淨加行教導教授,當知復有四種。一者、于雜染、清淨驚怖轉依教導;

  于雜染清淨驚怖轉依教導者:謂于轉舍雜染、轉得清淨生驚怖者,而為教導故。

二者、遠離雜染因緣教導;三者、遠離于清淨驚怖因緣教導;四者、第一現法樂住加行教導。

  第一現法樂住加行教導者:滅盡等至,于諸等至最為殊勝,是名第一現法樂住。

癸二、隨難釋4 子一、雜染因緣

此中雜染因緣有二種。一者、由世俗言說,自性雜染自性執分別故;二者、由彼功德、過失差別執分別故。

  雜染因緣有二種等者:謂由世俗言說,自性雜染自性執而起分別,是為第一雜染因緣。又由世俗言說,雜染功德、過失差別執而起分別,是為第二雜染因緣。

子二、于清淨道驚怖因緣

由二種相,應知于清淨道[13]驚怖因緣。一者、由于前後清淨道[14]雜染分別故;二者、由雜染遠離分別故。

  由二種相應知于清淨道驚怖因緣等者:由于前後清淨道次第方便,不如正理而起分別,是為于清淨道第一驚怖因緣。或複于諸雜染,不分別彼實有過患,是為于清淨道第二驚怖因緣。

子三、于涅槃清淨驚怖因緣

由二種相,應知于涅槃清淨驚怖因緣。一者、由世俗言說自性執故;二者、于涅槃增語想中,作心所有想故。

  于涅槃增語想中等者:涅槃自性唯內所證,離諸戲論,由假施設,名增語想。若于是中,執異不異、死後當有或當無等,如是便成有戲論攝,是名心所有想。由是因緣,故生驚怖。

子四、第一住加行教導

又于寂靜心所有想、若增語想遍了知故,

  又于寂靜心所有想等者:等持等至諸所有相,是名寂靜心所有想。等持等至諸差別名,名增語想。

于彼二因緣俱遠離故,當知是第一住加行教導。

庚十四、密意語言2 辛一、徵

復次,云何名為密意語言?

辛二、釋2 壬一、明能悟入4 癸一、標

謂無二相智,是能悟入一切密意語言相。

  謂無二相智者:本地分說: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法相所攝真實性事,是名無二。由無二故,說名中道,遠離二邊,亦名無上。(陵本三十六卷十頁2943)此應準釋。

癸二、徵

云何無二相?

癸三、釋2 子一、第一義2 丑一、名無二

謂諸名言安足處事,由彼自性無所有故,非名言熏習想所行自性有故,說為無二。

  謂諸名言安足處事等者:有為、無為,一切皆為言辭所說,名諸名言安足處事。名言自性都無所有,然非無事而有所說,即彼名言熏習想所行境,唯是遍計所執自性,此非是有。由是道理,事有非有,遠離二邊,說為無二。

丑二、辨染淨

于此無二若起二執,名為雜染;若無二執,名為清淨。

子二、第二義2 丑一、名無二

又非一切名言安足處事,由彼世俗言說薰習想所行自性無所有故,非彼熏習智所行自性有故,說為無二。

  又非一切名言安足處事等者:凡識所行,世俗言說薰習所成,如彼言說自性非有,非彼所依雜染事無。聖智所行,離彼薰習,彼雜染事因之非有。由是道理,染有非有,遠離二邊,說為無二。

丑二、辨染淨

于此無二若起二執,名為雜染;若無二執,名為清淨。

癸四、結

由此無二相,應知悟入如來一切密意語言。

壬二、明為所依2 癸一、標

此中由五種相名論圓滿;即于教授中,由五種相名果圓滿,由五種相名果勝利圓滿;當知皆依密意語言。

癸二、釋3 子一、論圓滿

云何由五種相名論圓滿?謂若由此相宣說、若是宣說、若所宣說、若如是宣說、若彼宣說,如是圓滿。

  若由此相宣說等者:趣涅槃宮為先首故,名由此相宣說。美妙等語,名是宣說。名句文身及與行相,名所宣說。了義可依經典,名如是宣說。不了義非所依經典,名彼宣說。

子二、果圓滿

云何由五種相名果圓滿?謂無余依涅槃界、若有余依涅槃界、若聖道圓滿、若勝內怨、若勝外怨,如是圓滿。

  若勝內怨等者:一切煩惱無余永斷,名勝內怨。能伏諸魔大力軍眾,名勝外怨。

子三、果勝利圓滿

云何由五種相名果勝利圓滿?謂即是供養大師;報信施恩;越生死苦;于福田性無有退轉;從法化生名如來子,依止如來。

庚十五、于所教授勝解勝利5 辛一、徵

復次,云何于菩薩藏教授中,勝解勝利?

辛二、標

當知由五種相。

辛三、列

一者、建立因時即能映蔽感大富貴增上因故;二者、由轉依故;三者、即于是處作說器故;四者、作說者器故;五者、于舍身時,得見業清淨故。

辛四、釋5 壬一、第一相2 癸一、標

由五種相,當知映蔽感大富貴增上之因。

癸二、列

所謂此因能引有量、無量果故,有盡、無盡法故,感非廣大、廣大樂故,是智資糧、智自性故,由此能引彼故。

  由此能引彼故者:此謂勝解,彼謂智資糧等。勝解為先,引發後後殊勝差別,名智資糧及智自性,由是故說此能引彼。如是次第,一一向前說有五相,如文可知。依世出世差別,說名有量、無量,有盡、無盡,及非廣大、廣大。人天業感,名有量果;如來變化,名無量果。業感有盡,變化無盡。余易可了。

壬二、第二相2 癸一、標身行

又由遠離六種過失,應知身行。

癸二、釋過失

何等名為六種過失?一者、愁憂相過失;二者、不了知數習過失;三者、由二種相,威儀過失;

  由二種相威儀過失者:謂由放逸,或由懈怠,不能如所應行、如所應住故。

四者、由三種相,怖畏相過失;

  由三種相怖畏相過失者:謂于老病及死生怖畏故。

五者、由二種相,遏履瑟吒過失;六者、身不調柔過失。

壬三、第三相2 癸一、標語行

又于相慶慰時,遠離五種過失,應知語行。

癸二、釋過失

何等名為五種過失?一者、怯怖過失;二者、粗獷過失;三者、棄舍佛語,作不相應戲論過失;四者、不讚歎如來過失;五者、于同法者不施諫誨過失。

壬四、第四相2 癸一、標語行

又于記別所解了時,遠離五種過失,應知語行。

癸二、釋過失

何等名為五種過失?一者、于所證得忘念過失;二者、前後語言相違過失;三者、道理相違過失;四者、敬信聖教諸天訶責過失;五者、如來訶責過失。

壬五、第五相2 癸一、標意行

又由遠離五種過失,應知意行。

癸二、釋過失2 子一、出五種

謂依現法義,有前四種;依後法義,有第五種。

子二、釋一一2 丑一、徵

何等名為五種過失?

丑二、列5 寅一、不忍

一者、不忍過失。不能忍受現在、過去不饒益事故。

寅二、覆藏

二者、覆藏過失。由覆藏故,惡作燒惱故。

寅三、貪染

三者、貪染過失。希求諸欲及受用故,希求出離怨故。

  希求出離怨故者:謂由天魔,發起種種擾亂事業,能障出離,名出離怨應知。

寅四、忘念

四者、忘念過失。攝受不正見故,于斷、心迷亂故。

  于斷心迷亂故者:前說于斷、于心二種迷失差別。(陵本八十卷四頁6088)此應準釋。

寅五、期願

五者、期願過失。由自輕賤,遠離廣大諸佛菩薩之所加被諸佛國土微妙願故;由微細意樂引發諸佛法故;于一切法殊勝世間興盛差別起憍慢故;及願彼故。

辛五、指

于分別菩薩藏教授勝解勝利無量標釋中,當知有無量無數勝解勝利。

丁三、略不說余

于此地中余決擇文,更不復現。

攝決擇分中有余依及無余依二地

丙十二、有余依及無余依二地3 丁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菩薩地決擇。有余依、無余依二地決擇,我今當說。

丁二、正廣決擇2 戊一、嗢柁南標

嗢柁南曰:

 離系與壽行 轉依住差別 有常樂殊勝 異性自在等

戊二、長行釋12 己一、離系2 庚一、煩惱

問:于有余依涅槃界中現在轉時,一切煩惱當言離系耶?當言不離系耶?答:當言離系。

庚二、苦2 辛一、問

問:于一切苦當言離系耶?當言不離系耶?

辛二、答3 壬一、標

答:當言亦離系,亦不離系。

壬二、徵

所以者何?

壬三、釋2 癸一、離系

若未來生所有眾苦,當言離系;若現在生心所有苦,亦當言離系。

癸二、不離系

若現身中饑苦、渴苦、界不平苦、時節變苦,及余所有逼迫等苦,當言不離系。此由現前行故,非諸煩惱所系縛故。

己二、壽行2 庚一、問

問:若一切阿羅漢皆得心自在,何因緣故,不舍壽行入般涅槃,雖苦所逼而久住耶?

庚二、答3 辛一、標

答:功能有差別故。

辛二、徵

所以者何?

辛三、釋

有一分阿羅漢能舍壽行,一分不能;有一分阿羅漢能增壽行,一分不能故。

己三、轉依2 庚一、問2 辛一、有異

問:若阿羅漢,如先所有六處生起,即如是住相續不滅,無有變異,更有何等異轉依性,而非六處相續而轉?

辛二、無異

若更無有異轉依者,何因緣故,前後二種依止相似,而今後時煩惱不轉,聖道轉耶?

庚二、答4 辛一、理釋2 壬一、非異不異5 癸一、標

答:諸阿羅漢實有轉依,而此轉依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癸二、徵

何以故?

癸三、釋

由此轉依真如清淨所顯,真如種性、真如種子、真如集成,而彼真如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

癸四、指

不可說義,如前已辯。

  不可說義如前已辯者:謂彼種性自性,非于六處有別異相,即于如是種類、分位、六處殊勝。義如本地分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一卷二頁1814)又菩薩地決擇中說:大菩提自性,或即眼處,或離眼處,如是不可思議;或即耳、鼻、舌、身、意處,或離耳、鼻、舌、身、意處,如是不可思議。(陵本七十四卷九頁5701)由是當知不可說義。

癸五、結

是故若問所得轉依與其六處為異不異,非如理問。

壬二、有轉依性

若此轉依無有體者,應有如前所說過失。

  應有如前所說過失者:菩薩地決擇中說:大菩提自性轉依,有生轉所依相及不生轉所依相可得,是故轉依非無有體。生轉所依相者,謂佛相續出世間道生轉所依。若不爾,不得此轉依,此道應當不生不轉。若遠離彼而有此事,未轉依時先應有此。不生轉所依相者,謂一切煩惱及諸習氣不生轉所依。若不爾,不得此轉依,一切煩惱及諸習氣便有眾緣和合,不生不轉應不可得。(陵本七十四卷九頁5699)今指彼義,故作是說。

謂阿羅漢煩惱應行,道應不行。是故當知有轉依性。

辛二、教證

世尊依此轉依體性,密意說言:

 遍計自性中 由有執無執 二種習氣故 成雜染清淨

 是即有漏界 是即無漏界 是即為轉依 清淨無有上

辛三、喻成2 壬一、引喻

如屠牛師,或彼弟子,以利牛刀殺害牛已,于內一切斲刺椎剖,骨肉筋脈皆悉斷絕。復以其皮張而蔽之,當言此牛與皮非離、非合。

壬二、合法

如是諸阿羅漢既得轉依,由慧利刀,斷截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已,當言與六處皮非離、非合。

辛四、事例

又已轉依諸觀行者,雖取眾相,當知與昔所取差別。此所取相,猶如真如自內所證,不可以言說示于他:我所觀相如是如是。

己四、住2 庚一、問

問:諸阿羅漢住有余依涅槃界中,住何等心,于無余依般涅槃界當般涅槃?

庚二、答2 辛一、住無相界2 壬一、明漸次

答:于一切相不復思惟,唯正思惟真無相界,漸入滅定滅轉識等,次異熟識舍所依止。

壬二、明無取

由異熟識無有取故,諸轉識等不復得生,唯余清淨無為離垢真法界在。

辛二、不墮眾數2 壬一、非趣攝

于此界中般涅槃已,不復墮于天、龍、藥叉、若健達縛、若緊捺洛、若阿素洛、若人等數。

壬二、非想攝3 癸一、標

以要言之,所有有情假想施設,遍于十方一切界、一切趣、一切生、一切生類、一切得身、一切勝生、一切地中,

  一切生類等者:同界、趣、生,各復有多種類差別,是名一切生類。自身世間差別,是名一切得身。勝生差別,是名一切勝生。處所差別,名一切地。如有尋有伺地別釋應知。(陵本九卷十頁674)

非此更復墮在彼數。

癸二、徵

何以故?

癸三、釋

由此真界離諸戲論,唯成辦者內自證故。

  唯成辦者內自證故者:此中成辦,謂般涅槃。聖道為因所成辦故,由成辦義是果義故。

己五、差別2 庚一、辨相2 辛一、問

問:于有余依涅槃界中、若無余依涅槃界中,已般涅槃諸阿羅漢有何差別?

辛二、答3 壬一、墮不墮數

答:住有余依,墮在眾數;住無余依,不墮眾數。

壬二、有苦離苦

住有余依,猶有眾苦;住無余依,永離眾苦。

壬三、六處相應不相應

住有余依所得轉依,猶與六處而共相應;住無余依,永不相應。

庚二、釋難2 辛一、問

問:若無余依涅槃界中已般涅槃,所有轉依永與六處不相應者,彼既無有六處所依,云何而住?

辛二、答2 壬一、明依因

答:非阿羅漢所得轉依六處為因,然彼唯用緣真如境修道為因,是故六處若有若無,尚無轉依成變異性,何況殞沒。

壬二、明安住

又復此界非所遍知,非所應斷,故不可滅。

  又復此界非所遍知等者:非苦諦攝,故非遍知。非集諦攝,故非應斷。

己六、有3 庚一、明體性

問:于無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已,所得轉依當言是有,當言非有?答:當言是有。

庚二、顯實相

問:當言何相?答:無戲論相,又善清淨法界為相。

庚三、辨因緣2 辛一、問

問:何因緣故,當言是有?

辛二、答2 壬一、理釋

答:于有余依及無余依涅槃界中,此轉依性皆無動法;無動法故,先有後無不應道理。

  此轉依性皆無動法者:清淨真如所顯名無動法應知。

壬二、喻成2 癸一、標法

又此法性非眾緣生,無生無滅。

癸二、喻合

然譬如水澄清之性,譬如真金調柔之性,譬如虛空離云霧性。是故轉依,當言是有。

己七、常2 庚一、明體相

問:當言是常,當言無常?答:當言是常。

庚二、釋因緣

問:何因緣故,當言是常?答:清淨真如之所顯故,非緣生故,無生滅故。

己八、樂2 庚一、問

問:當言是樂,當言非樂?

庚二、答3 辛一、標

答:由勝義樂,當言是樂,非由受樂說名為樂。

辛二、徵

何以故?

辛三、釋

一切煩惱及所生苦皆超越故。

己九、殊勝2 庚一、顯平等2 辛一、問

問:于無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為有少分差別意趣殊異不耶?

辛二、答3 壬一、標

答:一切無有。

壬二、徵

所以者何?

壬三、釋

非此界中可得安立下中上品;不可施設高下勝劣,此是如來、此聲聞等。

庚二、釋妨難2 辛一、有障無障難2 壬一、問

問:何因緣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諸聲聞等有余殘障,于無余依涅槃界中而般涅槃,佛一切障永無所有。

壬二、答2 癸一、略釋3 子一、標

答:住有余依涅槃界中,可得安立有障、無障;住無余依涅槃界中,畢竟無障可立差別。

子二、徵

何以故?

子三、釋

于此界中,一切眾相及諸粗重,皆永息故,皆永滅故。

癸二、廣辨2 子一、徵

所以者何?

子二、釋2 丑一、有障

諸阿羅漢住有余依涅槃界時,一切眾相非悉永滅,異熟粗重亦非永滅,由彼說有煩惱習氣,即觀待彼相及粗重,安立有障。

丑二、無障

住無余依涅槃界時,彼永無有。是故當知,于此界中無有有障、無障差別。

辛二、作諸佛事難

問:若此界中,永無有障,如諸如來離一切障,阿羅漢等亦復如是。何因緣故,阿羅漢等不同如來作諸佛事?答:彼闕所修本弘願故,又彼種類種姓爾故,阿羅漢等決定無有還起意樂而般涅槃,是故不能作諸佛事。

  決定無有還起意樂等者:諸佛如來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聲聞不爾,舍生死已,唯住涅槃,故作是說。

己十、異性2 庚一、舉色

問:于無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所有無漏界此與諸色,當言有異,當言無異?答:當言非異,亦非不異。

庚二、例余

如與諸色,與諸受等,當知亦爾。與一切行、與一切界、與一切趣,亦復如是。

  與一切行等者:謂或即眼處,或離眼處,如是不可思議;或即耳、鼻、舌、身、意處,或離耳、鼻、舌、身、意處,如是不可思議;是名與一切行非異,亦非不異。此說由自性故不可思議。或在欲界,或離欲界,如是不可思議;或在色界、無色界,或離色界、無色界,如是不可思議;是名與一切界非異,亦非不異。或在人中,或離人中;或在天上,或離天上;如是不可思議;是名與一切趣非異,亦非不異。此說由處故不可思議。如菩薩地決擇中說應知。(陵本七十四卷九頁5701)

己十一、自在2 庚一、正辨相2 辛一、得自在

問:于無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于色等法,當言獲得自在,當言不得自在?答:當言獲得自在。

辛二、能現前2 壬一、問

問:此所得自在,當言能現在前,當言不能現在前?

壬二、答2 癸一、標

答:一分能現在前,一分不能現在前。

癸二、釋

謂諸如來,于無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已,能現在前,所余不能令現在前。

庚二、釋妨難2 辛一、問

問:若此界中離諸戲論,由此因緣不墮眾數,云何復能起現在前?

辛二、答2 壬一、釋因

答:由先發起正弘願故,又由修習與彼相似道勢力故。

壬二、喻成

譬如正入滅盡定者,雖無是念:我于滅定當可還出,或出已住。然由先時加行力故,還從定出,依有心行而起游行。當知此中道理亦爾。

己十二、回向2 庚一、明能發趣2 辛一、辨相2 壬一、問

問:迴向菩提聲聞,為住無余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為住有余依涅槃界耶?

壬二、答3 癸一、標

答:唯住有余依涅槃界中可有此事。

癸二、徵

所以者何?

癸三、釋

以無余依涅槃界中,遠離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

辛二、釋難2 壬一、生證得難2 癸一、問3 子一、標

問:若唯住有余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云何但由一生,便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子二、徵

所以者何?

子三、釋

阿羅漢等尚當無有所余一生,何況當有多生相續。

癸二、答3 子一、由增壽行2 丑一、標

答:由彼要當增諸壽行,方能成辦。

  增諸壽行方能成辦者:謂增壽行,方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名能成辦,非證彼果。由下自釋,彼所修行極成遲鈍,非一劫余所能成辦故。

丑二、釋2 寅一、引教證2 卯一、舉教言

世尊多分依此迴向菩提聲聞,密意說言:物類善男子,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住一劫,或余一劫。

卯二、隨難釋

余一劫者,此中意說過于一劫。

寅二、顯修相

彼雖如是增益壽行,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所修行極成遲鈍,樂涅槃故,不如初心始業菩薩。

  物類善男子等者:攝事分說:又諸聖者引發所有最勝神通,隨所願樂,延諸壽行,或住一劫,或一劫余,謂過一劫。不定[15]種姓補特伽羅名為物類,當知此類唯住內法。(陵本九十八卷七頁7345)此應準釋。由彼不定[16]種姓補特伽羅,不正了知有如是事,謂此聖者名為物類故。

子二、留有根身2 丑一、示般涅槃

彼既如是增壽行已,留有根身,別作化身,同法者前方便示現于無余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由此因緣,皆作是念:某名尊者,于無余依般涅槃界已般涅槃。

丑二、常遠離住

彼以所留有根實身,即于此界贍部洲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一切諸天尚不能覩,何況其余眾生能見。

子三、蒙佛覺悟

彼于涅槃多樂住故,于遍游行彼彼世界,親近供養佛菩薩中,及于修習菩提資糧諸聖道中,若放逸時,諸佛菩薩數數覺悟;被覺悟已,于所修行能不放逸。

壬二、一切回向難2 癸一、問

問:若阿羅漢回向菩提,便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何因緣故,一切阿羅漢不皆回向無上菩提?

癸二、答2 子一、正答所問2 丑一、由種性別3 寅一、標

答:由彼種性有差別故。

寅二、徵

所以者何?

寅三、釋2 卯一、舉多差別

諸阿羅漢現見種性有多差別,謂或見有諸阿羅漢俱分解脫,或復見有唯慧解脫,于無余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

卯二、結非一切

是故當知,由彼種性有差別故,非一切阿羅漢皆能迴向無上菩提。

丑二、由根等別

復次,回向菩提聲聞,或于學位即能棄舍求聲聞願,或無學位方能棄舍。由彼根性有差別故,所待眾緣有差別故。

子二、兼釋余難

如迴向菩提聲聞,由遇緣故,乘無上乘而般涅槃。

  由遇緣故者:謂為諸佛菩薩數數覺悟故。

如是菩薩,設為如來及諸菩薩之所棄舍,因棄舍故,若遭尤重求下劣乘般涅槃緣,應乘下乘而般涅槃。然無處無容,諸佛菩薩如是放逸,棄舍于彼,定無是處。

庚二、明隨證得3 辛一、般大涅槃2 壬一、標同如來

復次,回向菩提聲聞,若隨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時即同如來,于無余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

壬二、成不定性2 癸一、問

問:迴向菩提聲聞,從本已來,當言聲聞種性,當言菩薩種性?

癸二、答2 子一、標

答:當言不定種性。

子二、釋

譬如安立有不定聚諸有情類,于般涅槃法性聚中,當知此是不定種性。

辛二、有余依位

復次,彼即于此住處轉時,如無死畏,如是亦無老病等畏。如來亦爾。

  彼即于此住處轉時等者:謂彼迴向菩提聲聞,于住有余依涅槃界中,轉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留有根身,修大乘行故。此有根身無有眾苦,故無死畏,亦無老病等畏,由住解脫身故。依此義說,如來亦爾。

辛三、無余依位2 壬一、成所作事

彼及所余,于無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者,于十方界當知究竟不可思議,數數現作一切有情諸利益事。

壬二、名極秘密3 癸一、喻能成就

如首楞伽摩三摩地中,說幻師喻、若商主喻、若船師喻,當知此中道理亦爾,是名最極如來祕密。

癸二、辨應隨轉2 子一、地別

于此及余種種差別如來祕密,勝解行地修行菩薩下忍轉時,隨其勝解差別而轉;從此轉勝進入增上意樂淨地,如是乃至于九地中,展轉增進勝解清淨;第十地中,于此勝解最善清淨。

子二、勸修

于彼如來諸秘密中,是諸菩薩應正隨轉。

癸三、結不思議

當知如來如是秘密,不可思議、不可度量,超過一切度量境界。

丁三、略不說余

于此地中余決擇文,更不復現[17]。

乙三、總義決擇

問:于法決擇,總義云何?答:

 由品類差別,而建立諸法;即于彼釋難,分別一行等。

如是應知此中總義。

乙四、結顯余類

當知于彼一一地中,皆有無量決擇差別,我今且略開示少分。由此方隅、由此所學、由此教導,諸有智者余類應思。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

[1] 「涅槃」,大正作「煩惱」。

[2] 「討」,大正作「詩」。

[3] 「持種加行故」,大正、陵本作「持種故,加行故」。

[4] 「念」,大正作「合」。

[5] 「智」,大正作「知」。

[6] 「智」,大正作「知」。

[7] 「智」,大正作「知」。

[8] 「智」,大正作「知」。

[9] 「智」,大正作「知」。

[10] 「智」,大正作「知」。

[11] 「得」,大正作「得得」。

[12] 「地」,大正作「他」。

[13] 「道」,大正作「導」。

[14] 「道」,大正作「導」。

[15] 「定」,披尋記原作「淨」。卷九十八原文,大正、陵本原作「淨」,韓清淨改為「定」。

[16] 「定」,披尋記原作「淨」。卷九十八原文,大正、陵本原作「淨」,韓清淨改為「定」。

[17] 「于此地中余決擇文更不復現」,大正、陵本原置于「如是應知此中總義」後。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