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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五 (8)

戌二、舉事

如見有行,比至余方;見至余方,比先有行。若見有人如法事王,比知當獲廣大祿位;見大祿位,比知先已如法事王。若見有人備善作業,比知必當獲大財富;見大財富,比知先已備善作業。見先修習善行惡行,比當興衰;見有興衰,比先造作善行惡行。見豐飲食,比知飽滿;見有飽滿,比豐飲食。若見有人食不平等,比當有病;現見有病,比知是人食不平等。見有靜慮,比知離欲;見離欲者,比有靜慮。若見修道,比知當獲沙門果證;若見有獲沙門果證,比知修道。

「若見有人如法事王,比知當獲廣大祿位」,這是第五科的「因果比量」。「若見有人如法事王」,假設你能看見一個人,他能夠合法的,不違背國家的法律,他這樣的奉事于王,為國王做事,「比知當獲廣大祿位」,比度這個人情的道理,就可以知道這個人,他將來會得到廣大的祿位。這個「祿」就是福德,也就是薪俸,現在每個月的月薪,和官位。「見大祿位,比知先已如法事王」,若看見那個人,已經得到了廣大的福德的官位,那就可以知道,比量這個因果的道理,就可以知道他以前,他已經如法事王了。

「若見有人備善作業,比知必當獲大財富」,若看見一個人,這個「備」是當個謹慎講,他謹慎地善巧地去做事情。「比知」,就從因果的道理去推測,就可以知道將來他會發財,就可以知道。「見大財富,比知先已備善作業」,他已經是很謹慎地很有智慧地做事情。「見先修習善行惡行,比當興衰」,若看見那個人,他以前,他曾經做過很多的于人有利益的事情,于人有損害的事情,好事也做,壞事也做,這個在因果上來說,「比當興衰」,來推論他,他將來就會,也會興盛,也會衰敗的;作惡事,將來就會要得惡報,作善就得善報。「見有興衰,比先造作善行惡行」,若看見那個人,他很多如意的事情,很多榮譽的事情,後來又是倒楣了,那比先造作也有善行,也有惡行的關系。

「見豐飲食,比知飽滿」,看見他有很豐足的很豐美的飲食,那就可以知道那個人,一定是飽滿的,而不會有飢餓的;「見有飽滿」,就「比豐飲食」。「若見有人食不平等」,那個人他吃飯,他吃得不平等,吃得太多,或吃得太少,吃得不平等;或者所食的東西,對他的身體不合適,那都叫做「不平等」。這樣子會怎麼樣呢?「食不平等」這是因,「比當有病」,比知他將來就會有病,這就是果了。「現見有病,比知是人食不平等」,那麼這就是由果就會推知道因,由因知果。

「見有靜慮,比知離欲」,若看見有人得到色界的四靜慮了,那就知道那個人,他是離欲了。因為欲和定是不能並存的,所以有定就沒有欲,有欲也就沒有定。「見離欲者,比有靜慮」,若看見一個人,他發心能夠離欲,那就可以知道這個人,一定會得到禪定。「若見修道,比知當獲沙門果證」,這是世間上的事情,這底下出世間的聖道。若是看見有人能放下世間的塵勞,修學聖道了的話,比知當獲出世間的四種沙門果,就是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可以得到聖道。「若見有獲沙門果證」,「比知」他一定是會「修道」的關系。

酉二、結

如是等類,當知總名因果比量。

這是第二科是「結」,前面說那個舉出來困果的事情,這底下結束。「如果等類,當知總名」為「因果」的「比量」。這底下第二科是結束。

巳二、結

是名比量。

是名叫做「比量」。前面一共說出來五種的比量,現在結束了。

辰八、正教量(分二科) 巳一、釋(分二科) 午一、略標相

正教量者:謂一切智所說言教,或從彼聞,或隨彼法。

比量這個地方說因,立宗然後有成立宗旨的因,因這個地方,一共說到八種。現在是第八種「正教量」,「正教量」這一科里面分兩科,第一科是解「釋」。解釋又分兩科,第一科「略標相」,先簡略的說出來這個正教量的相貌。

這個「正教量」指什麼說的呢?「謂一切智所說言教」,我們佛教徒,我們說正教量,那當然是指佛法說的,不是佛法,我們不能稱它為正教。那麼這個正教就是合道理的言論、言語,「正教量」。「謂一切智所說言教」,這是說我們尊敬的佛陀,他是具足廣大的智慧的,他所宣說出來的法語,那就是正教量。這個法語叫做「言」,這個「教」就是教導我們,教導我們不要迷惑了,不要顛倒迷惑,所以叫做教。這是一種,這「正教量」這是一種。

第二種「或從彼聞」,或者是他的弟子,從佛陀親聞到佛的言教,然後他再宣說出來,這也叫做「正教量」,這是一種。「或隨彼法」,這「或隨彼法」有兩個解釋:一種是他沒能夠親從佛聞,沒有,但是從他的弟子,輾轉地聽到佛的法語,那麼他心有所得,他說出來的佛法,這個佛法雖然不是親聞于佛,但是與佛所說的法語是相隨順的,不違,沒有違背,那也叫做「正教量」。「或隨彼法」,這麼說也可以。《披尋記》上有不同的解釋。

《披尋記》五五七頁:

謂一切智所說言教等者:此說正教量有三種差別:若佛自說經教,展轉流布至今,名一切智所說言教,是為第一。若聖弟子從佛聽聞而有所說,名從彼聞,是為第二。或聖弟子依佛言教如理決擇而有所說,名隨彼法,是為第三。當知此中諸聖弟子,隨應當知凡聖有別。(攝事分)說:若于是處說有多聞諸聖弟子,當知此中是諸異生。若于是處唯說有其諸聖弟子,當知此中說已見諦。(陵本九十四卷十一頁)

「謂一切智所說言教等者:此說正教量」,這一段文,這一行文,是說「正教量」有三種的差別。「若佛自說經教,展轉流布至今」,展轉地流行到現在。這個「展轉」這句話,中間還是有一點變化的。譬如說是最初佛說法,這是音,就是語言音聲,那佛陀的弟子,聽聞了佛陀的聖教,就是他能夠記憶,不是寫出了文字,他就能記住。這樣記住了以後,他又傳授給他的弟子,弟子也要記住,沒有書本的,就是這樣傳授,一代一代的傳授。大概在阿育王時代,就把這寫成了文字,這就是「展轉」。記憶,由師父傳授給徒弟,這一個展轉;徒弟又傳給徒弟,也是展轉。後來轉變成為寫成文字,這個書本,書本也是容易壞的,所以又重新的,以前叫做貝葉,見多羅樹的葉,刻上文字,但那也是有為法,也是會壞的,又重新的寫在一個什麼紙上面。那麼傳到中國來,也是這樣印刷,古代是書寫,沒有印刷,後來就有印刷。印刷的時候,這個書本是會壞的,那麼展轉有人印,展轉有人印,就流傳到現在,所以這個「展轉」里面有這樣曲折的,「展轉流布至今」到現在。「名一切智所說言教」,這就是一種言教。「是為第一」,這是第一種正教量。

「若聖弟子從佛聽聞而有所說,名從彼聞,是為第二」:「若聖弟子」,就是佛陀的弟子,當然這里面有分別的。從佛聽聞了這樣的佛法,然後有所攝,有所宣說,「名從彼聞」,這是第二種,這是聖弟子所說。「或聖弟子依佛言教如理決擇而有所說,名隨彼法」,或聖弟子隨順佛陀的言教,如理的去決擇,去觀察思惟,心有所得,然後有所宣說,那叫做「隨彼法」,這樣講。這里邊是這樣,佛陀說法,那叫做法界等流,是他修行成功了,他得到了那個清淨的智慧,那麼宣說真理。佛陀的弟子,當然也是得聖道的人,他也是得到了這清淨的智慧,他去聽聞佛說的法,用他的智慧再宣揚出來,這都是聖人的境界,不是平常的人。

有一個人對我說一件事,他說譬如說這里面現在有五十個人,你告訴第一個人幾句話,第一個人傳到第二個人,第二個人傳到第三個人,一直傳到第五十個人,你再聽一聽那第五十個人說的什麼,你一聽,完全是變了,不是第一個人說的那樣。所以說這個佛法,由佛陀以後,展轉傳聞到現在,就不是了,不是原來的樣子了。他同我說這個話,他的意思就是對于佛法沒有信心,對于佛教沒信心了。但是我的想法,我們凡夫不是聖人,我們聽到了一句話,那個人說的可能說的對,但是經過自已的耳,和第六意識的接受,就有偏差的可能,是有。所以第二個到第三個到第四個,乃至到第五十個,乃至到第一百個,是有可能是完全不是原來樣,是有可能的。但是佛教里面的佛法,不能這樣說。因為佛陀這樣子說法,而最初都是聖弟子,都是得聖道的人。得聖道的人,不是凡夫,他接受的佛法,不會有偏差,不應該有偏差,不是平常人。後來到阿育王時代,那個時候,也還是有很多的阿羅漢,這些人把它又寫成了文字,也應該,不應該是和前面有差誤。記成了文字以後,就再改變,或是有錯誤,這個情形不會太多的。所以佛說的經,由佛陀的時代,展轉的傳到現在來,雖然我們不能說是和佛陀那個時候,百分之百的是一致,但是很多應該是一致的,應該是這樣說。不能說像凡夫那樣傳聞那樣的情形,不應該那樣子。所以我們對于佛法,展轉傳來的佛法,應該有信心才對,「是為第一」。

「若聖弟子從佛聽聞而有所說,名從彼聞,是為第二。或聖弟子依佛言教如理決擇而有所說」,這個「如理決擇」這句話,就是聞思修了,你聽聞了佛法,然後你去思惟、去觀察,然後或者是你修禪定,在禪定里面去思惟觀察,這時候你有所得,你去把它宣揚出來,這也叫做正教量。現在這個話,也應該和前面那個聖弟子的意思應該是相通。聖弟子的時候,就是佛陀的時代,我們從這個律上看,就是出家人,隨佛出家的比丘,聽佛說法。聽佛說法以後,他早晨起來的時候,經行、靜坐,靜坐、經行。做什麼?就是思惟佛所說的法義:色無我無我所,受無我無我所,想無我無我所,行、識,識也是無我無我所,色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眼耳鼻舌身意無我無我所。色是無常的,乃至識是無常的;色是因緣所生的,是畢竟空的,是不可得的,乃至到識也是因緣所生的,是無常的,是不可得的。

我們讀《阿含經》也好,讀《大般若經》也好,都是這麼講。然後聽聞的人就早晨,我們從早晨開始說,早晨起來的時候,他就是思惟這個道理,這就是修止觀了,就是修四念處,經行、靜坐,靜坐、經行。然後到時間了,去乞食,乞食完了,當然就是用餐,用完了飯是經行。經行的時候,還是經行、靜坐,靜坐完了,到佛那兒聽法。聽完法了的時候,還是經行、靜坐,靜坐、經行,一直到由初夜,到中夜開始的時候,休息。所以到後夜的時候,就起來了,起來的時候,還是靜坐、經行,經行、靜坐,一直這樣子思惟四念處,這樣子。然後有人是利根,有人鈍根,有人七天得初果,有人八天得阿羅漢果,得四禪八定,得無生法忍,就是這麼一回事。那麼這樣子,這些聖弟子,他也是聽聞佛法,也是「如理決擇而有所說」,那時候他是得聖道了。

但是後代的佛教徒,當然由正法、到像法、到末法,我這麼推測那個意思,正法的時候,這個出家人,他不去做別的事,沒有做其它的雜事,那麼他就把所有的精神時間,都放在這上面,所以很多人得聖道。等到像法時代,表面上也是那樣子,但是可能就有別的事情了,做一些其他的事情,那麼得聖道的人,就少了,但是得禪定的人還是有。等像法過去到末法時代,這個出家人就有問題了,有什麼問題?不學習佛法了。不學習佛法,就不明白佛法,不明白佛法,那麼四念處沒有辦法修。那麼干什麼?所以得聖道的人,也就不知道是誰了。但是忽然間,當然還是有多少佛教徒,「依佛言教如理決擇」,還有這樣的佛教徒,還是有。

「如理抉擇」,他還是聞思修,但是得不得聖道,就不知道了。那麼他也有所攝、有所說,而能隨順聖教。他說的你和經論上,你讀一讀他所說的這一篇文章,再去讀一讀經論,一對照起來,沒有沖突,互相能隨順,是亦名為「正教量」。應該是這樣說,就是要用佛說的法語,去印證一下,沒有矛盾,沒有錯誤,那麼這就是正教量,是這樣意思。不是說不經過印證,不經過檢查,說他說的就是正教量,不是的,那不可以。不經過檢查,就不可以說它是不是正教量,不可以那樣說的。這是「名隨彼法」,這個「隨」是隨順的意思,就是他能夠順于修多羅,順于佛所說的。「是為第三」,這是第三種正教量。這樣說這一行文里面,什麼是正教量?有這三種不同。有這三種不同,我們用現在來觀察,可以這樣說,「一切智所說」是佛說的,當然這是聖;「或從彼聞」,佛的弟子,那也是聖人;底下「或隨彼法」,這個不知道他是不是聖人了,不知道了,但是經過了檢查,他也隨順聖言量的,所以也可以稱之為正教量,也可以這麼解釋。

「當知此中諸聖弟子,隨應當知凡聖有別」,這個地方,《披尋記》的作者解釋這個聖弟子,當知這里面說這個諸聖弟子,「隨其所應」,我們應該知道的,什麼呢?就是「凡聖有別」。有凡夫、有聖人的不同,都是聖弟子,但是有人是凡夫,有人是聖人。「(攝事分)說」,本論最後一分的(攝事分)說,「若于是處說有多聞諸聖弟子,當知此中是諸異生」,這句話,「多聞諸聖弟子」這句話,這表示這個佛教徒,是個凡夫,而不是聖人。「若于是處唯說有其諸聖弟子」,也是這麼講,「當知此中說已見諦」,說這個人已經見到真理了,這個人是聖人了,不是凡夫了。(陵本九十四卷十一頁)有這麼一段文,這麼說。

午二、廣隨法(分二科) 未一、標列

此複三種:一、不違聖言,二、能治雜染,三、不違法相。

前邊是簡略地說明這個「正教量」的相貌,這底下「廣隨法」,就是把那第三種「隨彼法」,把它詳細的說一說,這樣意思。這里分兩科,第一科是「標列」,把這個「隨法」,把它標出來,一條一條的列出來。「此複三種」,這還有三種不同,那三種呢?一是「不違」背「聖言」;二是「能治雜染」,這是說它的作用;三是「不違」背「法相」,這個法相的道理,他要隨順,沒有沖突,沒有矛盾。這是列出來,底下第二科是解釋,解釋這三種,分三科,第一科先解釋這個「不違聖言」。

未二、隨釋(分三科) 申一、不違聖言

不違聖言著:謂聖弟子說,或佛自說經教,展轉流布至今,不違正法,不違正義。

這地方說這個「不違聖言」,這句話怎麼講呢?「謂聖弟子說」,這是佛的弟子,他說出來的,說出來的這個佛法;「或佛自說」,或者說你讀這部書的時候,上面也是說「如是我聞」的,也是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最後也是說作禮而去的,也是這麼說,「自說經教」,說是什麼時候,怎麼怎麼地,「展轉流布至今」的。這地方就有這個意思,就是有些人,他寫出來這種道理,他不說是他作的文章,他上面加上「如是我聞」,加上「作禮而去」,就冒充是佛說的,有這種事情。

當然這是佛教流傳的太廣了,從那個國流傳到這個國,佛去世已經很多年了,把它翻譯到,或者當時不需要翻譯,直接就是有這樣文;或者是翻譯到另一國土,就這麼寫出來了,和真的經論一樣,也是這個面貌,你知道它是什麼呢?這是佛說的?這不是佛說的?誰能知道呢?誰知道呢?這種事情,我們看這個律上佛陀說了。佛陀就說了,說有一個比丘,拿一部經來,你看看這是佛說的,你不要相信他這句話,這是佛說的。那怎麼辦呢?就是用佛的法印來印證一下,如果和佛的法印是相順的,那就承認這是佛說的;如果不相順,就不承認,律上有這個話。但是這個事情,就是很難了,很難了,真是不容易。所以這上面說,聖弟子說的,你不是佛嘛,你說的,那好!我來檢查檢查,這還是名正言順。說那上面寫著,「如是我聞」,它是佛說的,誰敢來檢查,說它不對呢?這就是有這個問題。可是這地方,可是不那麼客氣,就是說了,「或佛自說經教,展轉流布至今」,你去檢查一下,「不違正法,不違正義」,也是要檢查它,檢查它不違背佛的正法,不違背佛說的正義。這個「正法」是在語言文字上說,這個「義」是語言文字所表達的道理;就是能詮的是「正法」,所詮的是「正義」。也要檢查一下,檢查一下,就知道這是不是佛法。現在說一檢查,是佛弟子說的也好,或者說表面上說是「如是我聞」,是佛說的,經過檢查都是是順于正法,順于正義的,那麼這就是「隨彼法」,這就是「正教量」了。

但是這里就是有個問題,我們佛教徒,若是肯用功學習佛法,學習佛法,你能夠有那樣的擇法眼,你具足了那個眼睛,這時候有經論翻譯,拿過來,你看一看,哦!這是佛說的,這不是佛說的,你有這個眼睛沒有?如果說我們不學習佛法,我們就念阿彌陀佛,求生淨土,你不學習佛法,你念阿彌陀佛是對的,但是你佛法沒有深入學習,你的擇法眼就不夠,不夠,你能知道這部經不是佛法嗎?你能知道嗎?我看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所以從這地方看出來,念阿彌陀佛是對,一點也沒有錯,是對的,完全是對的,到阿彌陀佛國,何愁不開悟,這完全是對的。但是若論佛法的住持,就有所不足,就有所不足,有所不足了。有所不足時候,就會亂,就會紛亂,就很多的不是佛法,也用佛法的面貌在那里活動,大家無可奈何,可能感覺到不對,但是也不能說。這就是末法時代的現象,末法了。所以我們從這里才可以知道一件事,我們自己用功修行,不學習佛法,也可以,我們勉強的說是可以。但是還要贊成深入學習佛法這件事,還是要贊成的,還要支持,不支持的話,佛法就完了,就完了,佛法就滅亡,開始滅亡了,要知道這件事。這是「不違聖言」這句話,這底下第二句話。

申二、能治雜染

能治雜染者:謂隨此法善修習時,能永調伏貪瞋癡等一切煩惱,及隨煩惱。

「能治雜染」第二科,就是說,說這是佛法,這佛法有什麼好處?我們照它去學習、去修行,有什麼好處?是,有好處。「能治雜染」,就能對治,能消除你內心里邊的污染,能有這個好處。「謂隨此法善修習時」,就是說你能夠隨順這個法門,你能善巧地去聞思修的話,「修習」就是聞思修,「能永調伏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能夠永久地,不是暫時地,能夠調伏,能夠消滅內心的污染,就是貪欲、瞋恚、愚癡等,這一切的煩惱;「及隨煩惱」,這個隨煩惱,就是從貪瞋癡里邊,又演變出來各式各樣的輕微的煩惱,都能夠消滅。為什麼?佛教里邊功德很多,很多的這個三明六通,很多很多的事情,為什麼單獨說斷煩惱呢?因為一切苦惱的問題,都是由煩惱來的,你斷了煩惱,這個問題就能解決。其他的事情,雖然也是功德,如果你沒有斷煩惱,那個功德就有問題,那個功德,那個地方要劃成問號,要劃一個問號的,就是就會有其他的流弊,會有問題的。斷了煩惱呢?就是究意清淨了,斷了煩惱以後,所有的功德都是清淨的。你不斷煩惱,你有其他的功德,還有污染,還是有污染的。所以我們不要說羨慕人家,好像那個人有神通,其實未必有神通,不要羨慕那件事。趕快的,把內心的煩惱調伏,調伏內心的煩惱,煩惱很多,主要就是貪瞋癡,調伏內心的貪,調伏內心的瞋,調伏內心的愚痴,要做這個工作。不要說我沒有事情做,沒有什麼事,其實不是,就是要很忙的。

「不違法相者」,這是第三句。這個前面這兩句,其實很重要,一個是要經過了檢查,它是「不違聖言」的,所以很重要;第二,我們若是隨順它去學習,能夠對治煩惱,所以這是「聖言量」,這是「正教量」。我們佛教也是有方法令人發財,你去讀這個《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經》,你就知道,也令人發財,令人身體健康,令你得到官位,世間上人之所欲,都能滿足你,也有這個事情,也有這件事。但是那是一個,你要依據那個法門去做,和一般的情形,又不一樣。可是從佛法的正面,我們去讀經論,讀這個佛法的經律論去看,也還是正面說「安貧樂道」,還是這麼一個態度。不主要的提倡叫你發財,不是這樣意思,佛教還是這麼一個態度,「安貧樂道」,還是這麼態度。因為這件事,這個修學聖道這件事,比什麼都重要,比發財重要。所以佛法這個態度,我們從正面上看,從里面看,都是這樣子。而這樣子,不是完全契機的,因為有的人,他並不想要修學聖道,不想要轉凡成聖,不是。他希望現在,我現在得到富貴,榮華富貴的,得到榮華富貴,榮華富貴是人之所欲,這樣子的情形,人多起來的話,佛教徒如果也是這一方面,這個「現法樂」,這一方面多起來的話,我感覺佛法就要滅亡了,就是要滅亡了。不是,佛法不是這樣意思,但是我們佛教徒,如果也這樣子做,滿足你榮華富貴的願望,當然你會興盛,興盛的結果,這個貪瞋癡更厲害,貪瞋癡更厲害,還有沒有佛法的氣氛呢?佛法就滅亡了,我看是有這種事情。

現在說到這個第三段「不違法相者」,這個第三段,第三段分兩科,第一科是「標」。

申三、不違法相(分二科) 酉一、標

不違法相者:謂翻違法相,當知即是不違法相。

這話是這麼說,這個第一科是標這個「不違法相」,這個「翻違法相」,不違法相是一面,違背法相是一面。怎麼叫做「不違法相」呢?把違法相把它翻過來,那就叫做「不違法相」。這個不違法相,這個「法相」,法的相貌,就是佛法的相貌,佛法的相貌,當然是這話說得太廣了,佛法所有都包括在內的。所以現在這里就是總說,標出個相貌來,標出來,這就叫做「不違法相」。這底下這個《披尋記》上,有解釋幾句,但不是解釋這個。

《披尋記》五五七頁:

不違聖言等者:無漏名聖。聖弟子說,或佛自說,不違正法,不違正義,順趣無漏,由是故說不違聖言。

「不違聖言等者:無漏名聖」,無漏叫做聖,就是沒有煩惱。那麼善也名為聖,這個佛,這個聖人一定是善,而不是惡,而且心里面是沒有煩惱的。「聖弟子說,或佛自說,不違正法,不違正義,順趣無漏」,你隨順「聖弟子說」,隨順「佛」說的教法,去修行去,就能夠到無漏的境界去,就是到聖人的境界去了。這個「趣」者至也,你隨順聖弟子說的正法,隨順佛說的正法,這樣修行,「趣無漏」,就能到聖人的境,「無漏名聖」,就能到達聖果。「由是故說不違聖言」,這個「不違聖言」,是這樣意思。

酉二、釋(分二科) 戌一、舉相違(分三科) 亥一、徵

何等名為違法相耶?

這底下第二科解釋,解釋分兩科,第一科是「舉相違」。「舉相違」就是違法相,分三科,第一科是「徵」,就是問。什麼叫做「違法相」?違背佛法的道理,與佛法的道理、相貌,是不符合的。「何等名為違法相耶?」

亥二、釋(分六科) 天一、于無相有相(分二科) 地一、于無相

謂于無相,增為有相。如執有我、有情、命者、生者等類;或常或斷,有色無色,如是等類。

這底下第二科是解「釋」,解釋分六科,第一科「于無相有相」。分兩科,第一科是「于無相」。「謂于無相」,這就是佛法是無相的意思,但是這個人違背了無相的道理,就是「增為有相」,本來是無相,他加上一個有相,說這是佛法,這就是違背了佛法無相的道理。這話我還不明白,你再講一講,我聽聽。「如執有我、有情、命者、生者等類;或常或斷,有色無色,如是等類」,這意思說「無相」,譬如說無我相,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這無我,這就是「無相」。但是這個人,這佛教徒,我偏不,我不相信無我,是「有我」的,他偏要執著是有我,這色受想行識里面有一個我。「有情」,這個「我」是誰呢?什麼叫做有我?就是有情識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個識里面有一個我,有情識的這個我。「命者」,就是現在這個生命,這個生理的組識和心理的組識,和合起來活潑的生存,這個人,就是這個生命體里面有個我,就是命者。「生者等」,這個有我,而這個我,他能發出來作用,或者作善事,或者是作惡事,或者是修學聖道,就是這一個,這就是我,有我。那麼這就是本來佛法說無我,他偏說有我,是違背法相。

「或常或斷」,執著這個我,或者說是色受想行識不是我,另外有一個常恆住的我,這個色受想行識死掉了,老病死死掉了,我還是常住的,這樣執著,這就是「常」。「或斷」,或這個人,認為色受想行識就是我,但是色受想行識老病死,死了就沒有了,是斷了,就中斷了,這是斷滅見。或者是常見,或者我見,佛法說這個無我,也沒有常見,也沒有斷見的,你一執著有我,就有常見、有斷見,這叫做有相,「增為有相」。

「有色無色」,或者執著這個我是有色的,執著地水火風生理的組識,這個是我。其中這《大智度論》說,有的時候執著身體里面,有一個像大姆指那麼大的一個東西,這個是我,它能周遍全身的活動,這是我,那麼就是「有色」。或者是執著「無色」,這個我是沒有形色的,沒有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的這種色相,這是執受想行識是我,或者執識為我,那麼就是「無色」。「如是等類」,就像這一類的,這就是違背了法相,佛法是無相,他執著有我相,這是違背法相。

地二、于有相

或于有相,減為無相。

這是第二科,前面是執著有相,違背了佛法的無相;這底下,佛法也是有相的,他又減為無相,這樣的意思。當然佛法是說一切法都是緣起,有善因就有善果,有惡因就有惡果;你修學聖道,你就會得聖道,得沙門果證;你不修學聖道,你就沒有。這些緣起,你還不可以沒有,不是沒有,所以叫做「有相」。這「有相,減為無相」,他不承認這件事。

那個百丈禪師那個故事,「說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那個狐狸,是百丈禪師講《金剛經》,那個故事這麼說。講《金剛經》,天天有一個白翁,有長須的一個老翁來聽經,最後講經圓滿了的那一天,很多人講完就散會了,但是這個老翁他不走,他就向這百丈禪師說話了。他就說,他是迦葉佛時代的一個比丘,是迦葉佛時代的比丘?是佛在世的時候?是沒後?說不清楚,我們不清楚。他就說我有徒弟問我,隨我學習佛法的人問我:「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我就回答:「是不落因果」。這一下子,我死了以後,我就墮落了,墮落成一個狐狸,在這百丈山後面的一個洞,在那里住。所以我現在這個問題還沒有解決,心里還是疑惑,這個大修行人,怎麼還是落因果呢?問這個百丈禪師,我想你給我回答,請你回答我這個問題。

百丈禪師說好,你提出這問題,你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百丈禪師說:「不昧困果」。「昧」就是三昧的昧,就是不糊涂,要明白因果。這話的意思,還是有因果的,你作善就得善報,作惡就得惡報;你若修學聖道,就得聖道;你若發無上菩提心,行菩薩道,那你就是菩薩,將來會成佛;你不發無上菩提心,你不發慈悲心,不修行六波羅蜜,那就不能成佛。雖然修行很大,但是因果還要分明的,這一下子他明白了,才知道他說錯話了,所以墮一個狐狸。現在這里面這個意思,「或于有相,減為無相」,也有這個意思,還是有緣起因果的道理,你不承認因果緣起的道理,這是違背佛法,與佛法的法相,你有所違背,違背就有過失了。

你內心對于佛法的理解,是你的見地,你去修行,是由這個見地發出來的作用。那個溈山禪師,他的一個學生,他們常常有問答,他好像說過《大般涅槃經》,多少是佛說的?多少是魔說的?這樣問。有四十卷,這個翻譯的北本,《大般涅槃經》有南本、有北本,北本就是曇無懺原來翻譯的,有四十卷,後來由這慧觀法師,還有謝靈運他們,又把它重再制,重新整理一下,變成三十六卷。溈山禪師就問,提出這個問題說:「《大般涅槃經》里邊,多少是佛說的?多少是魔說的?」他那個弟子說:「完全都是魔說的。」這個時候溈山禪師說:「此後沒有人能耐你何了!」這是一句讚歎的話。那個弟子,他說:「這是一時的方便語。」一時的方便這麼說,這句話是這樣意思。這溈山禪師說:「祗貴子見地!」我是重視你的見地。重視見地,這句話什麼意思呢?就是重視你的思想,因為人的行為,是由思想發出來的。你思想是這樣的,就會發出這樣的行為;你思想是那樣的,就發出那樣的行為。所以思想是根本,是重要的,所以我重視你的見地,「祗貴子見地」。所以學習佛法,應該有點耐心煩,好好的學,好好深入的學習佛法,不要得少為足。你得少為足的時候,有什麼問題?你還有很多重要的地方不知道。不知道有什麼不對呢?因為你的見地不夠,你的行為就有問題。所以這里面說,佛法是無相的,你執著有相,就違背了法相;佛法也是有相的,你執著無相,也是違背了佛法,也是不對的。《披尋記》上解釋的,又是一樣。

《披尋記》五五七頁:

或于有相減為無相者:此如大乘惡取空者,執一切法皆無自性,于雜染相及清淨相,有損減過故。

這樣講這個「大乘惡取空者」,不是善取空,是惡取空者。「惡取空者」,認為一切法都空了,沒有因果了,就是這句話「大修行人不落因果」,這話明白一點說,怎麼講?就是大修行人做錯了事,不會墮落的,就是這句話。當然我還沒看見誰解釋這句話,我姑且這麼解釋,說這個人修行很大,他做錯事的時候,不會因為這件事墮落,這叫做不墮因果。其實我感覺,我從這里,當然我沒有根據,那個迦葉佛時代的那個修行人,他就是有做錯事,做錯事,他的徒弟對他說,就問他:「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這句話應該是明白了,就是說你有修行,我們也承認,但是你常常你做錯事,你是不是也有因果的問題?明白一點說,是這個意思。但是他說:「我不落因果」,我不會墮落的。所以有的文章說,答錯了一句話,就墮落狐狸了,其實不,這句話說的不圓滿,主要還是你做錯了事,你的見地也不圓滿,你又做錯了事,就是有了罪業了,你的見地就是你的煩惱,加上你的業力,使令你變成了狐狸了,應該不只是說一句話的問題。

天二、于定不定相(分二科) 地一、于決定(分二科) 玄一、標

或于決定,立為不定。

這是第二科,前面第一科「于無相有相」,這第一科解釋完了。現在第二科「于定不定相」,分兩科,第一科是「于決定」。「決定」分兩科,第一科是「標」。

「或于決定,立為不定」,這是決定,這是法相,佛法是決定的,這是法相。「立為不定」,而這個佛教徒,他偏說是「不定」,違背了佛法的決定相,這就違背法相。

這是「標」,底下第二科解「釋」,怎麼叫決定而不定呢?

玄二、釋(分二科) 黃一、于一向記法

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有漏皆性是苦,一切諸法皆空無我;而妄建立一分是常,一分無常;一分是苦,一分非苦; 一分有我,一分無我。

解釋分兩科,第一科「于一向記法」,「一向記法」就是偏于這一面,沒有第二個方向。是什麼呢?「如一切行皆是無常」,這是佛說的三法印之一,說一切有為法,一切因緣所生法,都是無常變易的,這是這樣講,這是一向。「一切有漏皆性是苦」,說一切有煩惱的人,他有煩惱的人,不要說三惡道,就是他在人間、在天上,乃至到非非想天,都是「有漏皆性是苦」,那有漏本身體性,它就是苦惱,就是苦不是樂。就是樂呢?或者說三惡道是苦苦,人間也有苦苦,也有壞苦,也有行苦;但是天上的人,就是欲界天的人,也是有苦苦,也有壞苦,也有行苦;但是色界天、無色界天沒有苦苦,其實也有壞苦,但主要是行苦,色界天、無色界天都有行苦,就是他無始劫來三惡道的罪業,乃至所有的罪業,所有的業力,都在他那個禪定微細的心里面儲藏著,這就是個苦惱的境界,就叫做行苦,不是涅槃。外道認為得色界定、無色界定、得非非想定是得涅槃了,但是佛說這是行苦,就是五取蘊苦,是行苦,不是樂,苦啊!所以佛說:「一切有漏皆性是苦」,不過有輕重的不同就是了。

「一切諸法皆空無我」,前面是有漏、有行,是行,一切行、一切有漏。底下是「一切諸法」,不管是有漏、無漏,是有為、無為,這一切法,都是空的,都是無我的,都是自性空的,都是無我的,這是遍于一切法的。不是說有為法無我,無為法也是無我的;有漏法是無我,無漏法也是無我,一切法都是無我的。這樣的說法是決定,是一向的,就是這樣子,沒有其他的。「而妄建立一分是常,一分無常」,但是佛教徒他就自作聰明,佛說一切行皆是無常,但是他偏要分別一部分還是常,一部分是無常,這樣講。說是怎麼叫做常、無常呢?它發出來的作用是無常的,它體性是常的,就是這樣講,就是違背了佛說一切行皆是無常,他違背。這是于決定,弄一個不定,這是違背這個說法,這是一樣事。

「一分是苦,一分非苦」,「一切有漏皆性是苦」,但是我們佛教徒偏要說,都是苦之中有一分是苦,還有一分還不苦,若要這樣講,違背佛的說法。這個說法,譬如說是我們修行的時候,我們不修毗缽舍那,我們只是修止,修奢摩他。我感覺人…,我這說話又有問題了,「南無觀世音菩薩」,我先懺悔,「何期自性,本自具足」,就是佛所有的功德,我心里面都有,這是很好,這是生大歡喜,我也歡喜這樣子,省得你辛辛苦苦,還要修六度萬行才具足功德,我現在都有了,不用修了。那有什麼問題呢?就是因為妄想執著,所以這些功德都不顯現。現在我就是心里面寂靜住,把這妄想停下來,然後這一切具足的功德都顯現出來,不修毗缽舍那,只修奢摩他,就有這個問題,就是只修奢摩他,就是這樣說了。說「一分是苦,一分非苦」,就是本性還是不苦的,只是我虛妄分別才苦,這是一分,我看可以這麼講。這樣一說,其實是違背了佛的說法,「一切有漏皆性是苦」,非要斷了煩惱才可以,不斷煩惱都是苦。怎麼能分別「一分是苦,一分非苦」呢?

「一分有我,一分無我」,佛陀說一切諸法都是空,都是無我的,而佛教徒偏要說,一分是有我,一分是無我,偏要這樣說,違背了佛的這個無我論,偏要這樣講。我現在也多少的有一點分別心,什麼分別心?你學習唯識的經論以後,就容易挑人毛病。因為什麼呢?因為這經論它微細,它說的微細,其它的經論沒這麼微細。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