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唯識三自性(慧仁)
略論唯識三自性
慧仁
佛學對存在本質判定的理論(即法性論),從原始佛教到部派及大乘初期般若經都以二諦而論。而到了瑜伽行派思想的出現則以三自性理論取而代之,是對二諦論的理論深化,也是基于唯識學對心識主體性的確立及高度發達的唯識認識論的理論必然。三自性是唯識學核心理論之一,其理論意趣深邃,它以生命主體為軸心從認知層面對意相與對象之本質及其相關性進行了精妙細緻的分析,三自性雖屬法性論范疇,亦即是有關存在本質總性之理論,但其與唯識心識存在結構論、唯識無境認知論、轉依解脫論密切相關,從中亦能彰顯以上諸趣。唯識學重要典籍如《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中都有專門篇章論述三自性,但有關三自性理論表述最為成熟完善的要屬《成唯識論》。本文主要以《成論》為依據對唯識三自性理論略作釋義。 所謂三自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首先我們來看一段《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對三自性的定義。「云何名為三種自性。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云何遍計所執自性。謂隨言說依假名言建立自性。云何依他起自性。謂從眾緣所生自性。云何圓成實自性。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乃至能令證得清淨。能令解脫一切相縛及粗重縛。亦令引發一切功德」。 ① 這是一段對三自性簡潔的定義。人類的抽象思維是要通過運用語言符號(言說)來進行的,依此以種種概念名稱(名言)來指稱對象,遍計所執自性即是指通過抽象思維後對事物產生的錯誤虛妄的概念,因其與事物實相不符故說它是假。依他起自性即一切因緣所生有為之法,佛教是反實體主義的,認為事物都是依各種條件(因緣)而得以生成,就唯識學而言都是阿賴耶識所攝藏的種子在外緣的配合下之顯現,這是對依他起性最廣義的解釋。圓成實自性則是指存在真實的、如其所是的本性,即真如,這是就理而言,它是智慧生命所認知的對象,即所緣。智能生命的行為本身即所行也屬圓成實性,這是就事而言,即聖智所行。這兩種圓成實性是有所區別的,下面會具體論述。以上是對三自性簡單定義。雖然《瑜伽師地論》包括《解深密經》、《攝大乘論》等對三自性還有相對詳細論述,但是總體而言,前期唯識學在對遍計所執性與依他起性分別所指對象的定義上存在著表述模糊的問題,也就是說到底什麼是遍計所執?什麼是依他起性?對二者的釐定不是很清楚甚至有混淆之處,同時對二者的相關性問題闡述也不夠細緻。而作為體現瑜伽行派思想發展成熟與完型之《成唯識論》則解決了上述通病,其對三自性分析精準細緻,堪稱精妙。 其中最值得稱道的是,論中以世親菩薩《唯識三十頌》有關三自性的偈誦為理論模型提出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三者的區分,使得三自性分別所指對象及三者相關性問題真正得以顯明。論云:「或初句顯能遍計識(即《三十頌》之『由彼彼遍計』)。第二句示所遍計境(即《三十頌》之『遍計種種物』)。後半方申遍計所執若我若法自性非有(即《三十頌》之『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② 1、具體什麼是能遍計呢?論云:「有義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唯說意識能遍計故。意及意識名意識故。計度分別能遍計故」。 ③ 這里將能遍計指對為染污位的第七識與第六意識。因為遍計所執是在通過比量分辨計度後產生的錯誤認知概念,就其認知模式屬于抽象思維范疇,而七、八識有比量、推理的認知功能。第八識與前五識都是現量認識,不能分辨計度,所以不在此列。簡而言之所謂能遍計即是指認知主體,在染污位這能虛妄分別遍計的認知主體為第七、六二識。 2、什麼是所遍計?論云:「次所遍計自性云何。攝大乘說是依他起,遍計心等所緣緣故。圓成實性寧非彼境。真非妄執所緣境故依展轉說亦所遍計。遍計所執雖是彼境。而非所緣緣故非所遍計」。 ④ 這里認為所遍計是指能遍計(認知主體)的所緣緣。所緣簡單來是說即認知對象或意相。唯識學有親、疏所緣之分。所緣緣在唯識學中是指疏所緣緣,其相對認知主體為間接對象,疏所緣緣理論反映的是關于認知外在相關性問題,其對認知的產生起到增上緣的作用(所緣緣之後緣字即是指對認知的產生起到增上幫助的意思)。如第八識相對第七識;山河大地等色法相對第六、前五識而言都是其間接認知對象,故都是他們的所緣緣。而親所緣即心識直接的認識意相,如第六識見繩(疏所緣緣)產生蛇的錯誤判斷(認知意相),此判斷概念(蛇)即親所緣(遍計所執即屬于親所緣范疇,後面詳論)。《成唯識論》關于見相分同種異種問題就是體現疏所緣緣(認知對象)與親所緣(認知意相)差異問題。所遍計(對象)與遍計所執(意相)雖然都是認知所對之相,但親所緣理論屬于認知內在相關性問題,而疏所緣緣屬于認知外在相關性問題,故論中強調「遍計所執,雖是彼境,而非所緣緣,故非所遍計」。簡潔而言:所遍計即是認知的疏所緣(對象)而非親所緣(意相),這點非常重要。所遍計(所緣緣,認知對象)《成論》依《攝論》將之定義為依他起性。《攝大乘論》對依他起定義范圍很泛,這里要指出的是攝論將「言說識」也歸屬于依他起,所謂「言說識」即指名言概念,而名言概念就染位而言即染污心識產生的錯誤判斷概念(認知意相、親所緣)它正是遍計所執性之所指,攝論泛泛將之也歸之于依他起,如此一來就造成依他起與遍計所執定義模糊,有點混淆。當然從廣義來說遍計所執(思維後得出的錯誤判斷概念)也是依他而起,但是如此這般混談,那麼唯識學分立三自性的勝義也就不大了。依他起與遍計所執二者所指對象定義的模糊也是其它經論的通病。而《成唯識論》對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的區分(將言說識唯歸類于遍計所執)即是對上述毛病的解決與澄清,意義不可謂不大。圓成實性作為存在的本然當然也屬于所緣緣,但其是轉識成智後的認識對象,這里所謂的所遍計是就凡夫認知而言,故圓成實性不作為所遍計。 3、什麼是遍計所執?論云「遍計所執,其相云何?與依他復有何別?—––有義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亦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 ⑤ 要解釋這段關于究竟何為遍計所執的論述,首先還得就唯識二分理論先作一簡要釋義。若要細論二分(見、相分),它們在唯識學中有三個層面的含義,各有所指意義不同,不可混同。(1)在唯識存有(顯現)層面,二分反映了唯識顯現的基本結構,這一層面的二分是唯識學「心物不離」存在觀的特殊語境。(2)在作為錯誤的認識內容(意相)層面,此二分(二取)代表了能所對立的思維模式,亦即是在認知中產生的各種二元對立概念,這一層面的二分正是遍計所執之所指。(3)作為認知形式的二分,它們是作為比量認識形式的其中兩個邏輯環節(玄奘唯識學以四分說為一完整的比量認知形式),唯識三自性理論主要是就認知對象與意向相關性及其本質問題而立,故作為認知形式的二分在此暫且不論。「萬法唯識」是唯識學的理論基調,就存有層面而言:唯識學認為一切存在(色、心)都是第八識攝藏的種子的顯現。以第八識為例,它作為總持(種子)、萬法所依,即成能顯(第八識必有緣慮作用即說為見分),而其所藏種子的顯現(如身根、物質世界)即為所顯(相對于第八識即說為相分)。再就第六意識而論,由第八識種子顯現的物質世界相對第六識是其疏所緣緣也即是所遍計(認知對象),而第六識本身所為認識主體即是能遍計。依唯識存有層見相分的語境,第六識也可稱之為見分,物質世界即是相分。由此論中所言「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亦依他起」之所變二分即是指認識主體(能遍計)及認知對象(所遍計),他們屬依他起范疇。存有層面的見相二分語境體現了「境不離識」唯識存在觀。而對此二者(主體與對象)產生的認知錯誤判斷,如定實有無(實體主義或虛無主義式的對自我主體的判斷)、一異(認知主體與認知對象絕對的同一或者對立)等等邊執、對立概念,正是遍計所執之所指。所以論中前後所述之二(見、相分)是不同層面的各別所指,前者『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亦依他起』之二分,即是指存有層面的心識主體及認知對象,它們是屬依他起范疇,而後者『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之二(分),是指認知內容層面的主客對立概念,它們正是遍計所執。遍計所執所指最為精確的定義即是染污心識的認知意相(種種錯誤判斷概念),也就是《攝論》將之混同于依他起性的『言說識』是也。 4、什麼是圓成實性?論云:「由斯理趣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頌言分別緣所生者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別能緣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顯此遍常體非虛謬。簡自共相虛空我等。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 ⑥ 圓成實性有理、事之分。所謂事即指轉依後的清淨心識主體包括心所,以及殊勝之依報,事之圓成實也屬因緣有為之法故稱之為淨分依他起,《成論》稱之為「有為無漏」。而理之圓成實性是指依他起法之本性也即是『空性』,他是緣生法的本質、總性。若就整體存在而言佛教稱之為真如,若單就主體而言則稱之為佛性。此理圓成實性與事物之屬性,共相若就存在分類同屬一類,但唯識學為顯示此理圓成實性體現了緣生法的更為根本與基礎的性質,所以將之與屬性與共相作了區分(『簡自共相虛空我等』)。《成唯識論》用「無為無漏」概念來稱呼這理之圓成實性。這兩種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都是不一不異的關系。事圓成實性即是轉依後的清淨依他起,理圓成實即是依他起之本性。 《成唯識論》對三自性有一段總結性的論述:「謂心心所及所變現眾緣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誑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夫于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俱不俱等。如空花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依他起上彼所妄執我法俱空。此空所顯識等真性名圓成實」。 ⑦ 結合上面所述,至此我們可以將三自性分別所指明確對應了。遍計所性即指認知主體產生的認知意相(虛妄錯誤的判斷概念,在唯識學中一般是指能所對立之二元判斷)。依他起性則分染淨二重,在染位即指染污的認知主體(指第七、六二識),及其認知對象。而淨位,則是指轉依後的清淨智慧智之心識主體、即其認知對象。圓成實性也分二重,事之圓成實即是淨分依他起(有為無漏),理之圓成實性即是依他起法的本性(緣起空性)。 在唯識學中與三自性理論相關的還有三無性論。關于三無性之論述在唯識學的各大經論當中基本一致。三無性即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解深密經》有云三無性論屬佛密意說,而非了義說。《成唯識論》云:「謂即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于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為遍計所執。為除此執故。佛世尊于有及無總說無性。云何依此而立彼三。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托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 ⑧ 三無性分別對應三自性。相無性是就遍計所執性而言,遍計所執是心識在認知活動過程中產生的錯誤概念(意相),其與對象本質不符,就此概念之虛妄錯誤角度而言立(意)相無性。生無性是就依他起性而立,心識及由種子顯現的認知對象都是因緣所生法,而非無因自然有法,故為生無性。勝義無自性則就圓成實性建立,無論事、理之圓成實性與依他起都是不一不異的關系,而非脫離依他起的存在本身有所謂獨立的圓成實性,故說為勝義無性。其實三自性理論本身已將各自所指的性質作了清楚的說明,之所以還要單立三無性這是唯識學基于對治人類根深蒂固的實體主義思維模式而立,故屬「密意說」,而非「了義說」,佛法核心基調是「空」,但隨著《般若經》的出現,一些學人將空(性)與(虛)無等同,有虛無主義(惡趣空)的傾向。此原因是多重的,既有經典中固有概念定義之模糊原因,也有原始佛教與大乘初期對生命主體性問題沒有很好解決,以及隨之帶來的完整解脫道原理問題沒有成型原因所致。所以原本三無性論因針對實體主義(即對依他起與圓成實性產生的實體計度)而立,但是隨著《般若經》的盛行而產生的虛無主義式的空見,往往將三自性之本質差異混淆,即將染淨依他起的『相續有』與圓成實性之『理有』等同于遍計所執(意相概念)的徹底『虛妄不實』,對三者都計為無。所以論中強調了依他起與圓成實性與遍計所執就存在而言的本質差異:遍計所執是徹底的虛妄不實,而後二者就存在而言是實有的。《解深密經》對此亦特別指出:「彼若聽聞如是法已。于我甚深密意言說不能如實解了。于如是法雖生信解。然于其義隨言執著。謂一切法決定皆無自性。決定不生不滅。決定本來寂靜。決定自性涅槃。由此因緣于一切法。獲得無見及無相見。由得無見無相見故。撥一切相皆是無相。誹撥諸法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何以故。由有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故。遍計所執相方可施設。若于依他起相及圓成實相見為無相。彼亦誹撥遍計所執相」。 ⑨ 經中不但對由惡趣空見而導致對三自性本質混淆的觀點進行了批判,並著重指出遍計所執相是依著依他起與圓成實相才得產生(施舍),這就是唯識學著名的「假必依實」說。所謂假是指遍計所執,它是虛妄錯誤的認知意相(假),而此認知意相是基于認知主體及認知對象(實)才能得以產生(這是認知發生論的必然)。「假必依實」說是從認知層面就認知主體、認知對象及認知意相三者相關性問題而言,就認知論有著重要意義。而望文生義者從本體論角度對之非議,產生所謂的空有之爭,實是對唯識學的無知造成。 在瑜伽行派思想出現之前,佛教是以二諦(俗、真二諦)概括存在之本質,相對唯識三自性,二諦論顯然過于籠統顢頇,缺乏深刻有效的認知論意義。這是早期佛教在整體理論上的缺陷所致,所謂缺憾主要指主體心識結構沒有建構完型,認知理論的欠發達與完整。《成唯識論》中特意將三自性對應二諦作了一段論述。「此三云何攝彼二諦。應知世俗具此三種勝義唯是圓成實性。世俗有三。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如次應知即此三性。勝義有三。一義勝義。謂真如勝之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勝即義故。三行勝義。謂聖道勝為義故。無變無倒隨其所應故皆攝在圓成實性」。 ⑩ 若以二諦判攝三自性,則俗諦可以包攝整個三自性,而真諦則只對應于圓成實性。俗諦三自性分別指:一、假世俗即遍計所執性,唯有假名,屬無體假。二、行世俗即依他起性,心識主體乃相續之存在,屬有體假。三、顯了世俗即圓成實性,這是指凡夫位對存在本質(真如)的比量認知,但非親證,未達到聖者對現、比二量的真正統一,故此圓成實性亦屬俗諦。真諦之圓成實性有三層所指:一、義勝義,指存在之本然。二、得勝義,指涅槃果,它是佛教修行的終極目標。三、行勝義,指正確的修行方法。上三相對俗諦為勝義而無顛倒,所以真諦三義都唯屬圓成實性。 三自性與二諦一樣是就存在本質判定之理論,同屬法性論范疇。如用「無」、「空」「有」三概念分別定義三自性,則遍計所執是「無」,它是心識錯誤的判斷意相與實相不符,故為徹底的虛妄不實。而(染淨)依他起則為「空」,心識主體包括認知對象都是種子的顯示,都是因緣所生之法,此空是就其性而言,而非否定其存在性,或者說依他起即是空性的相續存在之法。而圓成實性就理來說則為「有」,理之圓成實乃依他起存在的真實本性,此有是理有,是不生不滅的存在法性。唯識三自性理論是以依他起性為軸心而展開,依他起是三自性的核心。若從存有角度而論,其隱現了唯識學于心識結構論就主體性問題的解決。從認知角度而論,其有關能遍計、所遍計及遍計所執(即認知主體與認知對象及認知意向)三者相關性之理論,使得「唯識無境」這一唯識學核心命題具有了認知論意義上的有效性。再就解脫論而言,染淨依他起的轉輾關系,彰顯了唯識學的轉依解脫論意趣。三自性理論與唯識學整體理論密切相關,這也是基于唯識心識結構論、唯識無境認知論、唯識轉依解脫論于法性論的理論升華。學習唯識三自性,必要聯系整體唯識理論而研,如此才能真正領會把握其深義。
注釋: ① 《大正藏》第30冊, p0703b ② 《大正藏》第31冊, p0045c ③ 《大正藏》第31冊, p0045c ④ 《大正藏》第31冊, p0046a ⑤ 《大正藏》第31冊, p0046a ⑥ 《大正藏》第31冊, p0046b ⑦ 《大正藏》第31冊, p0046c ⑧ 《大正藏》第31冊, p0048a ⑨ 《大正藏》第16冊, p0695c ⑩ 《大正藏》第31冊, p0047b-004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