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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唯識學的起源與發展(六)

張化蒙

  在印度佛教史上,空有之諍本非始于唯識與中觀,而是在部派佛教時代即已形成。阿毗達磨佛教對《阿含》法相進行繁瑣的分類及抉擇,並以一切有部為主的佛教即主張「法體實有」,故是屬于「有」的佛教;而與此相對的則是大乘般若系的佛教,該系學者對阿毗達磨佛教多有非難,主張一切諸法畢竟空無所有,故是屬于「空」的佛教。但在歷史上並未明確記載兩系佛教有「空有之諍」,僅是在思想上有「空」「有」的對立。(注90)學界所說的「空有之諍」,乃是指瑜伽唯識學與中觀學而言的。   考瑜伽唯識學與中觀學正面而有較大影響的爭論,都是在中觀學復興之後,根據漢地所傳共有二次,第一次是清辯與護法的爭論,第二次是戒賢(?īlabhadra,529~645或528~651A.D.)與智光(J?āna-prabhā)的爭論。而根據西藏多拉那他(Taranātha)《印度佛教史》載,清辯的弟子不滿意安慧《大乘中觀釋論》的說法,到那爛陀寺與安慧的弟子進行辯論。而安慧的在家弟子月官(Candragomi)又在那爛陀寺與月稱(Candrakīrti)作了長達七年的論爭,其結果似乎是瑜伽唯識學要受到好評。(注91)清辯與護法爭論的焦點是「三自性」的有無,但在漢譯的資料中,只是零星的記載,並未有清辯論爭的第一手材料。《般若燈論》(Praj?ā-pradipa-mūla-madhya-maka-vr?tti)中原有清辯破斥瑜伽唯識學的資料,但由于漢譯者波羅頗蜜多羅(Prabhākaramitra,565~633A.D.)乃瑜伽唯識學者,在譯漢時即將其刪除。幸好在藏文《般若燈論》中將清辯的觀點保存了下來,可見是在第二十五章的附錄部分。依據藏文的資料,得知清辯與護法爭論的焦點是在「三自性」的有無上,實則是對世俗與勝義二諦的理解上所出現的分歧所致。清辯認為,三自性中的遍計所執是「就名言的范圍而言,諸法皆以自相而存在」,是屬世俗,是有非空;而依他起與圓成實則是勝義,是空非有。(注92)而護法的觀點則與清辯迥異,主張三性中的遍計所執與有漏依他起俱屬世俗,其遍計所執是體相俱無,依他起也是相有體無;無漏依他起與圓成實性俱屬勝義。故依他起與圓成實是有非空,遍計所執是空非有。(注93)此即是清辯與護法就三性之有無所作的空有論爭。   當清辯與護法之後,有戒賢與智光就三時判教而起論爭。戒賢、智光俱住于那爛陀寺(Nālanda),戒賢後即由智光繼任那寺住持。法藏(643~712A.D.)在《十二門論宗致義記》(注94)里面依地婆訶羅(Divākara,613~687A.D.)的說法,對兩家論爭有較詳細的記述,從中我們可知戒賢是「遠承彌勒、無著,近踵護法、難陀,依《深密》等經,《瑜伽》等論,明法相大乘。廣分名數,用三教開宗,顯自所依為真了義」。即依《解深密經》將一代佛法分為初時阿含、二時般若、三時方廣即《深密》等,依次為有、空、中,前二是非了義,後一為真了義。(注95)智光在《般若燈論釋》中,引《大乘妙智經》所說「《般若》等經是真了義,余法相名數,是方便說耳」。依筆者對兩系佛教的考察,瑜伽唯識學所判阿含、般若、方廣三時教,是符合印度佛教發展之史蹟的,況《大般若經》中說「般若」為「二轉妙***」,(注96)青目在《中論》中也說:   「……(世尊)先于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又為已習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說因緣相,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有。」(注97)   雖然《般若》等經為二時教,以「一切法空」闡發諸法畢竟空無所有,但這並不與三時的瑜伽唯識學相違。以三自性來說,般若中觀之學是直證圓成實性,而瑜伽唯識學則是觀依他起性如幻不實,遠離遍計所執而實證圓成實性,這不過是在方法上不同而已。但是前者容易使人產生誤解,即認為一切諸法畢竟空無所有,會認為沒有因果觀念,走上否認倫理道德的邊緣,這在《中論》中即有如此的反映,被龍樹進行了辯白,(注98)青目在《中論》之釋文中也說:   「……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不知何因緣故空,即生疑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注99)   而瑜伽唯識學依世俗諦著手,認為有為法如幻即是無為法,故認為依他起性是「彼二分」,也就是說遍計所執與圓成實性都是建立在依他起性上的,迷依他起則是遍計所執,悟依他起則證圓成實。(注100)這樣就不至于走上空無所有的斷滅見。就此,筆者認為在方法上瑜伽唯識學要較中觀學殊勝,但在各自所追求的終極目的上,又是同一無二的。   至于月官與月稱之爭,現苦于資料的不足,也不能得知其七年中到底具體爭論的是什麼,在藏地所傳法稱的《入中論》(Madhyamakāvatāra)里,保存有對當時自立論證派(svātantrika)與瑜伽唯識學派的批判。我們從《入中論》對瑜伽唯識學的批判中,可以大致確知月稱與月官爭論的焦點。月稱對瑜伽唯識學的態度,重點是在否認「但有內識,無諸外境」,對唯識學所說「三界唯識」進行了批判。認為瑜伽唯識學所說的阿賴耶識為一切法的種子依,是生起一切的根本,這與「大自在天為眾生之作者」是沒有什麼大的區別,其唯一不同的一點是「大自在是常,阿賴耶識無常」。(注101)從而以大篇文字論證「識」是不能生一切法的,作為其精神的主體——識也是不存在的,以此得出「若離外境,定無內識」的結論。(注102)就否認阿賴耶識為一切法的種子依及「但有內識,無諸外境」的緣起觀這一點來看,月稱與月官的爭論明顯是與清辯與護法、戒賢與智光的爭論不同。不過,在《入中論》中月稱仍然對瑜伽唯識學所說的「三自性」進行了批難。月稱所持的觀點是與清辯相同的,仍是認為瑜伽唯識學所說的依他起性是空無所有的,「如汝所計依他事,我不許有彼世俗。」(注103)從而對三自性也作了解說:   「如蛇于盤繩之緣起上,是遍計執,以彼于此非是有故。彼于其蛇上是圓成實,非遍計故。如是自性,于依他起所作法上是遍計執。論曰:『自性名無作,不待異法成。』故自性非所作法。如于現見之緣起所作如幻法上遍計執者,于佛境界乃是真理,非遍計故。由不觸著所作性事唯證自性,證悟真理名為佛故。當了達如是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之三性建立,而解說契經密意也。」(注104)   在解說三性中,相關地又涉及到了「了不了義經」的問題。月稱認為,《解深密經》「說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三自性中,遍計執無性,依他起有性」以及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等教,皆是「顯彼是不了義」。(注105)而其了義經典者,「當知說空性者是真了義」。(注106)由此可見,月稱對了與不了義經典判別之根本者,則是在是否直宣空性與否,顯然其所說之了義經典當是指「般若」類經籍,這與《解深密經》說第三時教是了義說正好相反,而與龍樹說聲聞學者講「我空」是不了義、般若學講「一切法空」是了義的說法又是大同的。由此我們從月稱《入中論》所反對瑜伽唯識學的觀點來看,月官與他長時期論爭的焦點不外乎是「賴耶緣起論」、「三自性之有無」、「了不了義經」等問題。前一屬月稱與月官所發生的新的論爭,而「三自性之有無」卻是清辯與護法爭論的焦點,「了不了義經」實則是戒賢與智光三時判教中的問題。   雖然二系佛教多有對抗,但就瑜伽唯識學看來,中觀並不違唯識,故自無著始即有唯識別解中觀論書。《順中論義入大般若波羅蜜經初品法門》即是無著所撰,是解釋龍樹《中論》「八不」歸敬頌的,而後世親與無著又對提婆之《百論》作釋。在西藏傳有《中論》「八大家」的注釋書,其中有四家就是瑜伽唯識學者,在觀誓(Avalokitavrata)的《智慧之燈廣注》里,舉出了這四家是:①Deva?arman(即菩提設摩,約5~6世紀)注;②Gun?a?ri(即德吉祥,約5~6世紀)注;③德慧(Gun?amati,約5~6世紀)注;④安慧(Sthiramati,475~555A.D.)注,漢譯為《大乘中觀釋論》,凡九卷。(注107)護法對提婆的《四百觀論》作釋,玄奘譯為《大乘廣百論釋論》,凡十卷,為九到十六章的注釋。   注:   (注90)在印度流行的「大乘非佛說」,最早是針對「般若學」的,即對《般若》所說的「空性」進行批難。如唐·釋道倫《瑜伽師地論記》(卷八二)說:「次成立大乘教起因緣。景云:由彼西國諸部小乘皆不信有大乘理教,見學大乘者名為空華。汝立真如本來是有,不生不滅,與彼外道立『我』本有,不生不滅,有何異耶?又汝所依大乘教門,佛于何處而說?為何人說?誰請佛說?有何略、何廣說?故汝所立大乘教門不可依信,我寧依彼涂灰外道!」紙19右—左,(南京)金陵刻經處,1922年刻本   (注91)轉見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頁372,(台北)正聞出版社,1993年4月5版   (注92)詳細可參見曹志成《清辨對瑜伽行派的三性思想之批判的探討——試以〈般若燈論〉第二十五章有關唯識學的附錄部分為解釋線索》,載《東方宗教研究》新3期,頁59—76,1993年10月版   (注93)參見《大乘廣百論釋論》卷一○,《大正藏》冊30,頁247中—下   (注94)《十二門論宗致義記》卷上,《大正藏》冊43,頁213上—下   (注95)《解深密經》卷三,《大正藏》冊16,頁697上—中   (注96)《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四五說:「善現當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無分別故,于一切法,無取無舍,無說無示,無引無遣。時有無量百千天子住虛空中,歡喜踴躍,互相慶慰,同聲唱言:我等經者于贍部洲見佛第二轉妙***。」《大正藏》冊7,頁804   (注97)《中論》卷一,《大正藏》冊30,頁1中   (注98)《中論》卷四,《大正藏》冊30,頁32下—33中   (注99)《中論》卷一,《大正藏》冊30,頁1下   (注100)《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藏》冊31,頁140下   (注101)法尊譯本《入中論》卷三,紙1右—2左,(重慶)漢藏教理院,1942年4月刻本(下同)   (注102)《入中論》卷三,紙16右   (注103)《入中論》卷三,紙23右   (注104)《入中論》卷三,紙34右—左   (注105)《入中論》卷三,紙31左   (注106)《入中論》卷三,紙33左   (注107)參見梶山雄一《中觀思想的歷史文獻》,李世傑譯,藍吉富主編「世界佛學名著譯叢63」,《中觀思想》第一章,頁11—12,(台北)華宇出版社,1985年8月初版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