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唯識學的三性思想(宗承法師)
略論唯識學的三性思想
宗承法師
在印度主導大乘佛教思想的有二個學派:一是中觀學派,以龍樹、提婆的思想為主;研究客觀世界,提出八不中道,以悟緣起證入性空為目的。二是唯識學派,以無著及世親的思想為主,研究主觀真理,提出三性三無性思想,以斷遍計、了依他、證圓成為目的。
「唯識」,就是不離開人們的主觀能動性,一切都是識的產物。每個人都有主觀能動性,在精神和思想中,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見聞覺知,就是主觀能動性緣起變化的一種作用。我們生存在現實的世間里,常覺得山河大地,森羅萬象宛然呈現在自己的面前,但這卻無一不是自心上所現起的似境影像而已,「世界是意識的表象」,我們根本親緣不到事物的真實特徵,只是內心自變自緣。因此,唯識學主張「唯識所現,心外無境」。人一看到「心外無境」,馬上就產生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佛教講「唯心」是否定客觀存在。其實不然。佛教不重視客觀世界,但不否定客觀世界。因為客觀世界不能直接幫助我們解脫生死的人生大問題。了脫生死,證入涅槃,全憑自心修習,要靠主觀能動性不斷去努力,才能證到涅槃勝境。客觀世界是我們的共相,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埸所,提供每一個人一期生命果報體的資生物具。根據緣起性空的原理,客觀世界也是眾緣和合而成,剎那生滅,遷流不住,當體即空。正如《金剛經》所說:「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經文中之「一合相」就是因緣和合而成的,根本就沒有單一存在不變的個體,所以是緣起而性空。只因人們迷不知此理,對緣生如幻的現象界產生一種實有的觀念,以為是離識而有,驅役自心,隨外境而轉,光憑自己的見聞覺知,攀緣一切妄境,將之堅執為實有,勞慮飄綿,造諸業因,受大苦惱。佛陀大悲,憐此妄例,授予唯識中道之教,啟迪人們善觀現象界的事事物物,以便好好地去體認萬法唯識的緣生妙理,而達緣妄不執,自淨其意。
唯識宗為了顯揚唯識正理,用「事心」來直談一切法唯識,並以此表詮內界心識的真理,把事物染淨,真妄等性相,都歸于人的認識思想范疇。從唯識自性緣起說來看,理解諸法實相,就要詳辨三性。對實相的認識,亦即是對三性的認識。因此,三性是法相唯識學上的一個重要課題和基本理論。我們若依此三性的基本原理,就可了知唯識的真實旨歸,實在于趣道證滅,直下究真。
一、事物的迷妄性───遍計所執
1。遍計所執性的名義
遍計是普遍計度義,依護法的學說,可分四種:
(1)遍而非計──無漏和有漏善識
(2)計而非遍──有漏的第七識
(3)非遍非計──前五識和第八識
(4)亦遍亦計──有漏染污的第六識
所執是指所緣的對象。性是本質的意思。人們對因緣所生的一切事物,只是看到浮現于主觀意識上的虛妄影像,見不到它本來的真相,如《解深密經》說:「此中無有少法而能見少法」。不了解形形色色的影像是唯識所變的,卻把它執為心外實有的,而起種種的實我實法的差別。所以《成唯識論》說:「或復內識轉似外境,我法分別薰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相」。文中的「由分別似外境相」與《攝論》「謂于無義唯有識中似義顯現」的意思相吻合,都是指出遍計所執在主觀上的產生和作用。因為虛妄分別心現起時,就在這「無義唯有識中」,出現種種的似外分別相。這種「似義」──似外境相,就是遍計所執。然而,此「似外境相」畢竟是「無義」的,只不過是主觀迷情上的執相罷了,所以叫做當情現相,而無實體。《唯識三十論》說:「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因此,這種遍計所執相只是在凡情分別上才有,在真理上是沒有的,「情有理無」,如龜毛兔角,是體性都無之法。
2。遍計執的生起
常識上的現象界,是由主觀認識所立的妄執現象,所謂「執念生起,即成迷界」。那麼,這種妄執現象又是怎樣形成的呢?一般來說,都是眾生俱生的我法分別薰習力量的緣故,導致遍計執的產生,這只能作為間接的理由。作為直接原因的,起決定因素的即是假名。不真實的東西叫做假,假由名而來,名謂「即于相所有增語」,為言說所依的名字。因相立名,因名表相,二者是相關互聯的。既然相是因名而顯,名是依相而生。那麼,因相立名,名是假名,因名表相,相非真相。假名假相本是依他緣而起,並無實體,均由主觀能動性虛構出來的東西,名不符實,所以契經中說「以名分別法,法不稱于名」,如口中說火,火並沒燒到自己的嘴巴,可見名與法是不相稱的,也是事物根本沒有的東西。不過人們對這種現象缺乏真知灼見,妄執有實在的名或相。從相上來說,執有實在的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及世間的種種相;在名上看,見雨呼為雨,見雪呼為雪等世間上的種種名字,直接加于外境之上。像這樣把似有無實的東西,駕馭于事物之上,執為實有就是遍計執。
再進一步探其妄執的根源,實由現生的「一念」妄分別,所以遍計執也可說是由妄分別而生。如《顯揚聖教論》說「此遍計執,由妄分別故生」。因此,我們之會迷執于現象界,認為現象界是實在的,這都是由妄分別所致。對一切事物強加名相,錯誤地認為這就是事物的真相,而起種種的自性分別。如是內心上對事物取像,爾後假名安立,以假名所立的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這便是遍計執的肇始因緣。
總之,因人們不求其于心,自然會在相似義的相上,無止境的加以分別和妄取,執相起名,由名言說。把名言所分別的東西,誤當成事物的本相,這樣虛妄分別的迷謬執見,心中油然而生,顛倒計度,所以契經中說「心隨流動見種種相,計我我所染著于色」。
3。遍計執的內容
遍計執是由妄分別而生,所以迷妄的現相界,就形成了各式各樣不實在的東西。《唯識三十論》說:「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總的來說,在凡情位上,隨依他多少,遍計執就有多少。《瑜伽師地論》七十四卷說:「問:遍計所執自性有幾種?答:隨于依他起自性中施設建立自性差別所有分量,即如其量,遍計所執自性亦爾,是故當知遍計所執自性無量差別」。可見迷妄性的現相是無量差別的。不過僅就周遍計度的內容看,實不出三義──能遍計、所遍計和遍計所執。其中遍計所執是由能遍計與所遍計的能所關涉上構成的。《攝論》說:「有能遍計、有所遍計、遍計所執自性乃成」。為此,要說明遍計所執性,就得先理解能遍計和所遍計的意義。
初能遍計
《攝論》說:「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能遍計的意識是指第六識,它是分別能力最強的識,其主要有二類種子作力量:一是用自名言熏習為種子,二是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為種子。前者是當第六意識分別時,此能分別就燻成它的見識種子,後者是在第六意識緣眼等見識及色聲等相識時,由所分別而燻成意識的相識種子。此二類種子的潛力,一旦第六意識現起時,就有無量無邊的行相隨之顯現,對所緣的一切法,分別而轉,遍于一切分別計度,所以叫「能遍計」。該論明文指出:「由此意識有分別故,似一切識而生起故」。又說「無量行相意識遍計」,都是指第六意識而言。意識在遍計倒見中,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識,可是為什麼唯獨意識是能遍計?而余識呢?當知《攝論》是約粗計度分別而言,所以不說五八二識是能遍計,若從細分別看,五八二識亦確有能遍計。因此,我們若粗細來分,前五識和染污末那有俱生的能遍計,意識不但有俱生,而且還有分別生的能遍計,至于第八賴耶識,它是根本分別,也該是能遍計,不過它與染污意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不共俱有依。依護法義,認為第六意識和第七意,綜合起來叫意識,為能遍計,所以《成唯識論》說:「有義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
次所遍計:
《攝論》說:「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明確指出所遍計的含義。能遍計心的所緣對象都是從種子產生的依他起法,因此「依他起法」正是遍計心的所緣對象──所遍計之境,故立依他起為所遍計。《攝論》又說:「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顯現」,這更突出依因托緣而起的現象是所遍計的東西──所有似義顯現,它成為能遍計心親緣的直接對象,所以稱為所遍計。
最後遍計所執性:
《攝論》說:「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計,此中是名遍計所執自性」。「由此相」是由因緣和合而生起的現象,屬于依他緣起法,如果用分別心再去周遍計度這些依他起的現象,使依他起的東西成為遍計的所執,這種所遍計的依他,是由自心的種種分別形相強加于事物上,頭上安頭,這種性質就叫「遍計所執性」。
遍計所執性即是能遍計的心,執著所遍計的諸法為實。那麼「所遍計」與「遍計所執」,到底是同或異呢?「所遍計」是種子所生的依他現象,「遍計所執」是在依他法上,執為實有自性的東西,也就是由心識分別臆造出來的似義相。一是緣生的故有,一是緣執的故無。依《攝論》來看,在種子所生唯識為性的方面,遍計所執是依他起的所遍計,但在「能」「所」交涉的認識上,即為緣而生亂識而產生執著,這便是遍計所執性。為此,遍計所執性是對所遍計的認識化。若依護法的意思,他認為假使運用遍計心,依薰習力所變的見相二分,在其上妄執為有為無,是一是異,有無一異俱,有無一異不俱等,像這樣出現的見相二分,才得名為「遍計所執」。它還強調只要是由薰習力所變現出來的見相二分,或是從因緣和合而生的,都屬于依他起。由此可見,從因緣所生的見相二分不是遍計執,只是從緣生的見相二分上,妄執為實我實法,才是遍計執,它沒有實體,理教推徵不可得。
二、事物的緣生性───依他起性
1。依他起的名義
唯識安立三性,理兼空有,且以因緣如幻的依他起為染淨樞紐,貫攝遍、圓二性,所以三性說的中心是依他起。「依」是依托,顯非獨立「他」是眾緣,顯非自性;「起」是生起,顯非常住。
一切有為現象都是依托眾緣而生,沒有一法是獨立、常住不變的自性,這個性質就叫「依他起性」。在《成唯識論》里明文指出「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指無漏有為,屬後得智的淨分依他)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所謂依他眾緣共有四種:
(1)親因緣是直接的原因,諸法本身的因緣(種子)。
(2)增上緣即助緣,是支助的條件,為間接的原因。
(3)等無間緣,是分別心的前念滅,後念生起的連續狀態,無所間隔之緣。
(4)所緣緣,是心識對所緣的境而生起的緣,以直接影像為親因緣,以間接外境對象為疏所緣。
心法的生起,需具四緣,色法則依因緣、增上二緣而生。所以百法中從緣所生的心法(諸識分別作用)、心所法(心理現象和作用)、色法(物質),及從緣生的色心上所假立的不相應行法等,共四位九十四法,都是依托眾緣而生,如幻假有且無自性,這與中觀「緣起性空」的思想相吻合。既然事物依因緣和合而存在,非固定實有的,那麼離開了眾緣,事物當然就不存在了。緣聚則有,緣散則滅。因此佛教認為,事物莫不有其來龍去脈,絕不會憑空自然而有,也絕不會憑空而無,都是圍繞著「緣生無自性」的這一法則為準繩。
2。依他起的用意
是說明有情的生死相續和還滅寂靜為中心的迷悟之理,因而經中談到依他起,總是詮明生死緣起的十二鉤鎖。《解深密經》說:「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大苦蘊」。佛陀觀察人生流轉的十二因緣,並以此去論證人生解脫的關鍵問題,實則包括兩個方面,即「來」與「去」。「來」指苦的產生,一切皆苦;「去」指還滅趨向涅槃寂靜。緣起,扼要而根本的啟示了「此有故彼有(流轉的因果律),此無故彼無(寂靜的還滅律)」的原理。佛教就是建立在這兩重因果普遍的法則上,觀察一切,對不正確的認識,給予立破善巧。
(1)對治實有者:
像印度學者具有權威的勝論,數論學派,他們都從實在的見諦各測一面,主張「因果一」與「因果異」,「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但從理論觀察,便知理路不通,往往與理相違。他們的基本困難,就是執有實在。所以「此有故彼有」的宣說,是對治無因論者。他們認為無因可以有果,佛說無因即無果,要因才有果。「有」是存在,那麼,這存在是永久不變的存在?或有變化的存在呢?很多哲學認為,事物的生起,各有其本體,本體是諸法特定本因性,永久不變的。像常因論的數論者說:「萬法從自性出發,由自性與勇、塵、闇三德發生關聯,就現起一切法。所現起的一切果法,是有變化的,能現起的因性,是永恆不變的。」佛教說「果存在,因就存在,因若亡果亦滅」。所以「此生故彼生」是對治「常因論」的妄執。因諸法絕無在永恆不變自性中生起,都是由親因種子遇眾多條件,相互仗助才能現起。由于常因,無因論者等學派,皆從實在的見地上執著一面,卻不能明確地理解諸法的因果規律性,所以佛陀才以眾生的惑業因性,招感五蘊苦果,建立依他緣起的因果律。
(2)對治惡取空:
佛陀運用密意在三性上宣說三無性義,主要是破外道、小乘的實有執著,倡導法無自性,一切唯假,使其空去遍計所執。如幻的依他事相,諸法的圓成理性,並非是空。但是有些人不明佛說之空義,迷理取執,拔無因果,識一切皆無,而墮入惡取空。由此邪空不但喪真,亦失世諦。為了對治這類謬見,所以建立依他緣起的理論。一切現象宛然存在,因果酬報仍皆有之,怎敢總拔一切全無呢?因此,對事物要有如理正觀,如《瑜伽師地論.菩薩真實義品》說:「由彼故空,彼實是無(在依他上妄起的遍計執,其體相都無,所以為空),于此而空,此實是有(在依他上,由于空遍計而顯圓成,這圓成是由二空所顯的,所以是有)」。這樣才能證空不倒,空有統一。倘若虛誑稽留,言一切都無所有,則深為自害。《中觀論》有一偈頌說得好──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可見落惡取空流,過失甚大。再者,唯識宗樹立依他起,便是把一切法都系屬于一心上。
所謂「他」就是指各種法的「名言(概念)種子」,都藏于賴耶識里,依賴耶而存在。一旦這些種子遇緣起現行,便產生了森羅萬象的世界。因此,依他起以賴耶為因緣,來說明種子起現行,現行薰成種子的因果關系,是唯識思想的基本原理之一。
3。依他起的內容
《唯識三十論》說:「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此中的「分別」即虛妄分別。它包括兩方面:(1)所生之法,由分別顯現的一切諸法,(2)能生之緣,即賴耶種子。這二種都是以虛妄分別為自性的。其具體的內容,在《攝論》里有精辟的論述如下:「謂賴耶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此複云何?謂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生識。。。。由此諸識,一切界趣雜染所攝依他起相,虛妄分別皆得顯現,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性,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如是名為依他起相」。
觀這段文,依他起有三層意思,圖標如下,
┌能生之緣─阿賴耶識為種子
依他起相├自性───虛妄分別所攝
└所生之法─十一種識
依他起以能生的種子為因緣,在適當的條件下,所生起的一切現象,雖是千差萬別,無量無邊,但在無著看來,則不出十一種識。把宇宙種種差別的現相,攝入這十一識里,並且都是因虛妄分別而得顯現。也就是說,諸法均待緣生。其實所謂「緣生」即是識的分別。現象界的事事物物,只不過是「所分別」的產物罷了,離識則無別法。所以把依他起建立在虛妄分別上,來說明森羅萬象的宇宙,都是人們的認識構成的,這便是無著的現象界原理。
由于依他起屬分別識的范疇,所以它是有漏雜染之法。窺基述記說:「因緣所生雜染諸法名為分別,依他因緣之所生故,或染依他為分別緣之所生故,唯雜染故」。無著對依他起側重在有漏雜染法上,其表現于十一識都是由「一切」、「三界」、「五趣」三種雜染所攝的依他起相,虛妄分別皆得顯現的方面上,有時也說依他起就是三雜染,這與《解深密經》所說的「一切煩惱、業、生的三雜染」是一致的。這十一識又是從阿賴耶識種子生起的,分為「名言熏習種子」(前九識)、「我見熏習種子」(自他差別識)和「有支薰習種子」(善趣惡趣死生識),由此一切法不出十一識,一切種不出三薰習,都是依他虛妄分別所攝。因此賴耶種子所生的一切事相,確乎重在雜染的因果上。我們根據依他緣起的道理,來觀察所知依即阿賴耶識,可以窺見無著的賴耶緣起思想,是虛妄雜染的因果論,這為玄奘門下的唯識學者,多就暢談雜染一面,開了一條理論渠道。
《攝論》關于依他起,卻是說虛妄雜染,是染種所生的三雜染,可是在《阿毗達磨經》里佛陀有說:「法有三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三、彼二分」。《攝論》解釋為:「于依他起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是雜染分;圓成實自性是清淨分,依他起是彼二分」。如此看來,依他起不僅是雜染的一面,還有其清淨的一面,這頗有真妄和合的意趣。這里強調的是,無著從生死位中心識的虛妄分別出發,認為依他是唯識的,唯識是無義的,識性與無義本不分離,只是在凡夫位上,它永遠與義(遍計執境)合流。無垢清淨的真實,卻隱藏在人的心田,如同金子隱于礦中。為在纏的如來藏,它所表現的,當然是不變隨緣的虛妄性,在這個意義上,特別發揮了依他起的雜染,來闡明賴耶是虛妄不實,雜染不淨的道理。可是一旦到了轉識成智,轉染成淨時,就非談依他及通二分不可了。從已證轉依位的聖人見解出發,發揮無義的唯識本相,到後時,一切雜染都清淨了,賴耶與淨智無別,融然一味,為一切清淨無漏法所依,這樣依他的虛妄分別識,即轉成依他的清淨智──淨分依他。
綜上所述,依他起本身並不是固定的雜染或清淨,只是隨他情識與淨智而轉的雙重性。所以《攝論》說:「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是一]成[不變]故,由此二種依他別,名依他起」。可是往往有些人依「雜染清淨性不成」而建立依他的染分淨分,認為在依他法上起遍計執,是依他的染分,依他本具的清淨法性,是依他的淨分,這仍不能圓解依他的含義。
關于「依他」或「染」或「淨」的問題,取決于無分別智的已生和未生。由于人們未曾聽聞過法界等流的正教,不能引發無分別智的火,常常以虛妄分別心為主導,對取性的賴耶,時常現起虛妄的見分和相分。本以唯識為性的依他起,便隨識的亂相而轉變,「能」、「所」交織成遍計所執性。所以是雜染的。如果此識離分別執著的雜染相,無分別智就現前了,正觀唯識無義,這樣就能正覺唯識的真實性,由淨智現證圓成實性,依他即成出世的清淨俗諦,為無漏清淨的有為法(指後得智的無漏分別),隸屬圓成實所攝。因此到了聖位,就可仄產生兩種智能:一是依他的勝義智──根本智;二是依他的世俗智──後得智。它們的關系是「非不見真如,而能了依他」,也就是必須先徹見根本智(真如)後,始能現出妙用,照緣起而常寂,觀機宜而施化。所謂「從體起用,攝用歸體」。此時的境界是依他與圓成無礙融通,寂照互用。
依他唯分別,而不唯境,這在唯識學上,有特定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依他起性的「他」字上作文章。此「他」即緣,是指意識中的種種習氣(前說三種薰習),這包括了種子、功能等,比較不顯著的潛在作用。更通俗的講,就是人們積累的各種經驗和可以發揮的能動性。由于唯識學的緣起說是從主觀到客觀,便將一切事物的一切現象都看成不能離開經驗的東西,即所謂「唯識」。所以色法只不過是心心所法的緣慮所變現罷了,皆歸唯識,不獨唯境。因此,萬法唯識說乃是三性說所必然導致的結論,其樞紐就是依他緣起,可見依他起在唯識宗所占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三、事物的真實性───圓成實性
圓成實性,真實如常,其性凝然,非是假法,也非無法,它是一切事物的真實體性,是由人空、法空所顯的圓滿成就的諸法實性,也即是依他起的實體,諸法平等的真如。所以《解深密經》說:「云何諸法圓成實性,謂一切法平等真如」。《成唯識論》也說:「二空所顯的圓滿成就的諸法真實性,叫圓成實性」。誠然,圓成實性是沒有變異,凝然常住的實相理體,它是由依他起相上,徹底通達遍計所執性的「似義相永無有性」,離一異性而顯的中道一相,這就是諸法的圓成實性。
從「圓成實」這個名詞來看,具有三大德能:
(1)圓是圓滿義──
無所不遍故圓,福慧雙具故滿。共體周遍一切處而無增無滅,用于簡別諸法的自相。因為自相局限于其體之上,如色聲香味觸等法,其各有差別而相互局限,所以非遍圓。而真如是周遍一切諸法而無所不在的。
(2)成是成就義──
其體離生滅而常住不變,是簡別無常、無我等共相。因諸法的共相,是無常變化,不是常住的,真如則是常住沒有生滅變化的。
(3)實是真實不虛謬義──
以其體非虛妄不實,是諸法的平等實性。此簡別小乘所說的虛空(對有質礙而得其名)及外道所計執的神我等。他們所計執的,不論是虛空、我等,都是虛妄錯謬的,不是諸法的實性。真如確實不虛謬而為諸法的真實體性。
由此三義詮說真如法性的德能,所以說是圓滿成就真實。
經論中對圓成實的說明有「廢詮門」和「依詮門」二種。
廢詮門乃超絕言慮,離四句,絕百非,就連圓成實亦不可說。猶如釋迦掩室,淨名杜口的不可思議境界,所以又叫「離言自性」。
從依詮門看,有下列幾層意思:
(1)有無為門分別──
在百法中的六種無為,便是圓成實性。
(2)常無常門分別──
法爾如是,不變常住為圓成實。
(3)漏無漏門分別──
無漏有為即淨分依他屬圓成實。
淨分依他之所以稱為圓成實,也有三義:
1。以其體非染污,離于顛倒,即是真實。
2。以其究竟斷染,成就無上菩提,即是成就義。
3。以其遍斷諸染,遍緣諸境,遍緣真如,即是勝用周遍,稱為圓義。
如是具此三義,淨分依他雖是有為的,但它是無漏清淨的,因此它和真如一樣,也稱為圓成實性。《中邊分別論》卷上說:「云何有為無為法,共得真實性所攝?偈言:無變異無倒,成就二真實。無為法者無變異成,得入真實性攝,一切有為法道所攝,無顛倒成就故。境界品類中無顛倒故,成就真實者」。當知該論所說的「無變異」就是常義,「無顛倒」就是不虛謬義,「成就」即是遍義或圓義。因此,「真如」固得名「圓成實」,「淨分依他」同樣也可稱為「圓成實」。正如《成唯識論》說:「淨分依他亦圓成故」。
圓成實是在依他起上于一切時,常遠離前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而顯現的中道實相,即真如理性。所以《唯識三十論》說:「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圓成實性即是二空所顯的,所以也叫「二空真如」。不過,真如的本體並不是空的,也就是二空本身並非圓成實,要由二空的觀智力遣除遍計的妄執了,而所顯的真如法性,才得說為圓成,猶如「清風拂亂云,月光使皎潔」。
如果直說真如之體是空,那是大乘空宗的說法,與唯識所說大有不同。為什麼二空不得說為圓成實呢?應知唯識所說的真如是離有離無二性的。真如性無遍計,離有本身就是法性,所以離無。如說二空就是圓成實,那只可說真如離有,不得說真如離無。因為空相還存在,所以《成唯識論》說:「前言義顯不空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真如離有離無性故」。因此,二空在唯識學者看來,只是一種斷惑的手段,並非直指圓成實,要由二空最勝的力量,剷除我法二執,而顯示的那中道實相,才是圓成實。
四、三性非一非異及其中道意義
1。三種的非一非異關系
在大乘佛法中說到真俗空有,都認為非一非異的,現在談到三自性,也同樣的說是非一非異。這是為什麼呢?從唯識教義上,我們知道宇宙萬有,色心依正,迷悟染淨諸法,都是仗因托緣而現起的如幻假有,但波由水起,繩依麻存,所以依他也有其實體,這就是圓成實的真如法性。依他起是現象的有為生滅法,實體卻是一相平等,常住不變的無為不生滅法,二者是相依不離的,這是其一。
依他起的實性,並不是由依他眾緣所施設的圓成實名相,圓成實的顯義也不離眾緣所生的依他起自性,這是其二。所以《唯識三十論》說:「故此(圓成)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圓成實性原是圓滿成就,遍于一切依他起法中的真實性,既遍于一切依他起法,當然是非異了。
至于非不異,彼此各有其特性相狀。上面已論及圓成實是圓滿成就的實性,可見它是沒有時間及空間性,沒有生滅、沒有去來相的界限。依他起則不然,它是有為法,是有時空性,有生滅去來相,所以它們之間又是非不異。《成唯識論》從或言異體,或言一體的反詮方式,進一步說明它們的關系。論說:「異應真如非彼實性,不異此性應是無常。」意思是:若言異者,則應真如非彼依他之實性;若言不異,則此圓成實性應是無常。
如三乘佛學上常講諸法無常,苦、空、無我等性和無常、苦、空、無我等法,這無常是遍行諸法的,猶如水與波,金與器,是非異非不異的。如果圓成與依他定異,則圓成應不是依他的實性,倘若全不異,那圓成與依他同是無常,因此兩者應當是「于彼亦有此,非異非不異」,不應機械地強分為二。
從三性相待的關系上,它們也可成為不一不異。三性不是全然隔離的三種單獨物體,在一一法上,都可說有三性。現且舉一法來說明這層意思:譬如青色,若依著種子的因緣及其它增上緣生起時,那是如幻假有的依他起;若執為固定不變的實在青色,即遍計執;在青色的現象上,常遠離固定實在等妄執的青相,而顯其所依的實體,這個實體便是圓成實性。因此,既然在一法上,三性沒有別體,所以不是定異。不過,遍計是指妄執的方面而言,依他是指因緣所生的方面而說,圓成是真實的理體,所以也不是定一。由此可見,不僅僅是依他與圓成非一非異,就是遍計與依、圓二性也是非一非異。
上面是從事物的現象方面,談三性的非異非不異,如果從修證方面看,三性的非一非異關系更為明顯。對一切事物,我們如理觀察,依此正觀,現證諸法實體,並不是離開三性遇有別法性可證,所以是非異的。同時,遍計的二取永無,如實的根本智和後得智歷歷顯現而發揮強而有力的作用,所以不能說是非一。總之,三性無論是在染污的現象界,或清淨的世俗諦上,都沒有別體,不可分離之法,所以《成唯識論》說,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
2。三性的中道意義
由于三性不一不異的關系,結果成為唯識的中道。三性可說是一切事物各具之法相,同時能攝盡一切諸法,所以三性即是中道。因為遍計執,體性都無,所以非有,依他圓成,體性非無,所以非空,非有非空,即是中道。更就三性的一一性而言,也無不一一完具中道。以遍計的實體雖無,但在迷情心境上則有,所以說非空非有。依他起之體雖非無,乃是因緣的假有,非固定實有的存在,所以可說為非有非空。圓成實既是諸法的實性,同時也存在著諸法實相,但其相狀無形,不可分別認識,所以也可說成非有非無。三性的一一性,各自具足非有非無,所以叫一性各具中道。大體而論,法界全體,都是中道;小而言之,一粒微塵,圓具三性,體即中道,所謂「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宇宙萬有皆歸識心之一法,所以也可總稱為一切法相唯識中道。
五、三性與有情生命的二大定律
我們從經論中,探究如來的真實意趣,無非在使人體悟萬有緣起的真實相。緣起的真相所表現的是十二支因緣,以此來說明有情生死流轉的因果律和還滅的空寂律。這二大定律是大小乘所共奉的人生法則,雖在教義上彼此存在著不同的解說,但其目的都是在使人超越生死流而歸寂滅,或說斷惑證真,超凡入聖。現且從大乘唯識學的三性思想,對此二律是怎樣解說的。
運用三性原理去說明有情的流轉和還滅,是唯識學獨特的理論思想,也是區別小乘教義的根本標志。唯識學對有情生死與涅槃,是由依他起的染分和淨分來劃分的。《攝論》說:「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計所執分成生死,由圓成實分成涅槃」。我們在「依他」的部份已討論過,依他起的本身不是固定的雜染或清淨,但它之所以成為染法的緣起因果,實由人的心識迷于因果緣起相上,生起增益的遍計所執而導致。用此增益的遍計執心,去分別一切事物時,從感性認識提高到理性認識的過程中,對所緣的事物現象難免生起各種言說,以區別種種事物,這是什麼稱什麼,那是何物叫什麼,乃至由遍計故,把事物以有作無,或以無作有等顛倒妄見,必然會結成名相言說戲論等習氣,薰于賴耶之中,這類習氣叫「名言熏習」。由執著心驅使,而造成有漏的善惡業種子,一樣薰于賴耶心田中,這類種子稱為「諸業習氣」。如此二種薰習之力,相依相生,就招感趣界的生死輪迴。有情的果報體,當然是由雜染的異熟種子所感,並依受薰持種的藏識,做前後生命的接與續工作,才能完成異熟果報體。依此遍計執薰習而成生滅雜染的阿賴耶識,就是有情生命的受報自體,由此惑業而感的趣界報體,為有情十二因緣的生死流轉。以上是從「依他起隨染邊」即「遍計執」上說的。
如果從依他起的清淨分講,就是清淨涅槃,這一點《攝論》里說得很清楚。從它的隨淨邊,就是由圓成實分成為涅槃。有情的生死,既然是由雜染種子所招致,我們若要擺脫生死過患,就要對治遍計執的雜染種子。按《攝論》一貫所倡導的修證來看,首先我們應通過多聞薰習,即聽聞法界等流的正法,燻成淨聞種子,使解性賴耶開始活動。其次運用唯識正觀,加行引發無分別智的力量,深觀唯識無義,制止遍計執的染種繼續蔓延。但此時賴耶中的染習依然很多,從種子所現起的根身等,也還是雜染的。因此,完全達至轉識成智,是有時間性的,要經三大阿僧祗劫。這就要靠無分別智的久久薰修,逐漸使賴耶中的染種之力日損,無漏種子之力漸增,待至遍計執的種子盡離染污性,也就是空人我法二執,以此二空即顯證圓成涅槃,此時賴耶識即成無垢識,這就是有情的還滅。
由上所示,依他起可說是流轉還滅的中心。所謂有情在生死邊流轉輪迴,是以雜染種子為其因緣,也就是隨遍計執的我法力量所感,此時有情的心識便是「一染一切染」。出世還滅,以清淨種子為它的因緣,即是圓成實清淨的力量所顯,此時是轉八識成四智,「一淨一切淨」。因此,有情的生死與涅槃,流轉與還滅,于一念當中,只有隨染與隨淨之迴異,本身沒有固定不變的一成性,都是圍繞著依他緣起的法則而開展轉化的,其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這正是如來深刻地揭示了緣起的內在特性。
總而言之,流轉與還滅的原則都是依他起,離依他起就無此二律。三性中以遍計執為有情的惑業根本,以導致生死輪迴,受諸苦惱,也就是吃了遍計所執的虧。如果我們欲擺脫這種不該受的苦果的束縛,那只有空掉遍計執,淨遣無遺。唯有親證緣起的真相實性,有情才能得到常、樂、我、淨的自在清淨涅槃。因此用唯識三性來說明流轉與還滅,實則概述了佛法的總綱,也是唯識宗發揮三性思想的真實意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