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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述唯識種子說

賢心

一、敘論

我們修學佛法的目的,是要求解脫生死,圓成佛果。佛陀應世說法,目的無非是令無量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因此,眾生無數,根機不同,教化眾生的法門因人而異、亦是無量。唯識教是佛陀成道後第三時所說的法門,而正式成為一個獨立完整的體系則在佛陀滅度後九百年時,彌勒菩薩下降中天竺說《瑜伽》等論,以後,元著、世親二位論師傳承此宗,廣為弘揚,傳入中國後進一步發展,流傳互今。

唯識學是大乘佛學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大乘唯識以高度智慧對宇宙人生(根身器界)作了詳細的探討,揭示了「萬法唯識」的規律,建立了以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為主的理論體系,闡述了賴耶種子緣起的道理。「識」是這一學說的理論中心,若不明唯識,不信唯識,那便不能明了宇宙人生的奧秘。

時至今日,唯識思想暗然不彰,為淺識者曲解附會,受到敦內外的詰難。如說「唯識就是以心識為主的本體論」,「唯識就是佛教的唯心論」等等。對「心」與「識」的分析,在唯識理論中占有重要地位,固然不錯,但唯識主要造眾生的人、法二執,若執實有諸識、心可唯、可得,也是遣除的對象。《成唯識論》卷一:「今造此論,為于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為斷二重障故。“《大乘法苑義林章》:「此唯識言既遮所執,若執實有諸識可唯,既是所執,亦應除遣。」又云,「諸愚夫迷執于境,起煩惱業,生死沉論,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憫彼故,說唯識言。」由此可見說唯有識乃是以楔出楔之法,非是以識為主的本體論。一般人不求甚解,斷章取義,執藥成病,將唯識道理庸俗化、迷信化、本體化、第一因化。由此一葉障目,不見泰山,認為宇宙的主體,一切事物的中心就是識,與唯識旨意背道而馳,辜負佛陀說法的一片慈心,是非常可惜的。為了肅清這一流毒,本文從種子義來闡述學習唯識的一點體會,敬請善知識指正。

二、種子說的建立

種子說從出現到完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它最初的出觀是為了解釋因果問題。因果流轉乃是佛教理論的一大特色,佛陀在世時的印度思想界,以及廣大人民對此深信不疑。佛弟子們只是一心隨佛修學,渴望即身脫離生死,立證菩提。佛陀滅度後,眾生根機的低下,智慧的貧泛,善根淺簿,對因果義理未能通達,認為眾生造業之後,所造之業已成過去,怎麼能感引未來果報呢?又認為眾生形體雖盡,而業力猶存,此不隨形盡的業力,以何方式而存在呢?

為了解答這些疑問,說一切有部的世友論師造了一部十八卷的《品類足論》,在論中建立「無表色」以說明因果流轉道理。認為眾生造作善惡業時,能擊發一種將來必能感果的因素在身內,這叫「無表色」此無表色,雖無形無象,無所表示,然而是實有法體的。這一說法對于因果的流轉道理似乎可以說得過去,但新的問題也隨之而出現,即此能感果的「無表色」依于什麼而存在?如甲眾生造業所生的無表色,為何不會與乙眾生乃至丙等眾生造業所生之無表色相混,而導致因:果的混亂呢?面對這些新的一連串問題,說一切有部沒有圓滿的答案。直到經量部成立以後,開始建立種子義,提出「色心互持種子」的說法,主張色法種子為心法之所攝持,心法種子為色法之所攝持。 這樣一來,對于上述問題,經量部的論師們,好似粗略地給予解答了,在立義上也比說一切有部精密,但還有它的侷限性。眾所周知,色法是有斷滅的,而表現也是非常明顯的,譬如人死後身體沒幾天就要腐爛消失。有斷滅的色法如何能持種子呢?在心法上又如何能將心種遞傳來世呢?還是令人費解。到佛滅後九百余年,慈氏菩薩,博采大乘經要義,在《瑜伽師地論》中說種子七義:一、常法,不能為因;二、無常法,已生未滅時與他性為因;三、無常法,已生未滅時與後念自性為因,四、必得余緣;五、須成變異;六、與功能相應;七、必相稱相順。無著的《攝大乘論》又將七義並為六義,一、剎那滅,二、果俱有,三、恆隨轉,四、性決定,五、待眾緣,六、引自果。世親的《唯識論》也如是主張,于是種子之說大備,因果流轉也得以解釋,諸行之緣起也得以說明,填補了教義上的一大空白,為教理的完善做出了貢獻。

三、種子的名義

唯識談八識,認為八個識各各沒有獨立的絕對的實在自體。例如八識中最重要的阿賴耶識亦沒有獨立實在的自體,其功能作用表現為種子的生起和現行的薰習,以含藏之義而得識名。可見唯識學上皆歸功于談阿賴耶識含藏一切種子,其含藏的種子是一切現象的最直接的原因。這種直接的原因一一種子是什麼呢?是怎樣構成的呢?有人認為種子如倉庫中囤積的麥種谷種,把識的能藏義與倉庫等同看待,乃至以為所藏的種子是各各獨立的最小單位的實體,以為是一粒一粒的,這樣理解識與種子,把二者截然分開成為不同的別體,此則是對唯識道理的極大誤解,為唯識學所不能容忍。種子它涉及生命個體的起源和解脫,是唯識學派實踐的主要根據,廣度眾生、由迷轉悟,離苦得樂,都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的。為了正確理解種子的含義,首先要明確種子只是功能或習氣的異名;若就「種子不離識體」來說,種子也是沒有自體,而是識的功能顯現,譬如常見的植物種子有能生長果實的功用,故立種子之名,以比喻阿賴耶識中藏有產生一切現象之因,種子的施設只是表明識的能生功能。這個識的能生功能必須要具足六個方面的屬性一一六義。

《成唯識論》卷二說:「然諸種子略有六種:一、剎那滅,謂體才生,無間必滅,方成種子;二、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三、恆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四、性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功能決定,方成種子;五、待眾緣,謂此要得自眾緣和合功能

殊勝,方成種子;六、引自果,謂于別別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種子。」

這里所說「方成種子」的道理,主要表示種子具有「生因」和「引因」兩個系統的屬性。

(一)有能生性的種子,在它生起的一剎那一一最短促的時間,毫無間隔的隨即壞滅,像這樣的無常生滅法, 才是種子。因此。作為萬有的原因,必然是生滅變化的有為法,而常住不支的無為法,是沒有能生的意義的。這就是唯識學者建立唯識的基本原則。所謂賴耶種子緣起理論和其它敦派談諸法生因理論的不同點所在。如印度數論所談的自性、神我為諸法的原因,是不能成立的。凡是常住之法,必然前後始終一樣,毫無變易,這不但違反種子要從薰習而有的定義,同時也不能起種子生果的作用。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五說:「唯無常法為因」由此看來,不論佛教學者,不論外道學人,只要主張無有變易的常法為因,這常法不管是用什麼不同的異名,都在現在的簡別之內。可見唯識的理論是科學的,種子的剎那滅義是符合事物運動變化的規律。

(二)種子是觀行之內蘊勢用,現行是種子顯現的相狀,兩者是非一非異的。

種子生現行是同時,不是種子先滅,現行後生,而是種子正當生滅轉變之時眾緣具足,就能為因而生起現行之果。所以因(種子)果(種子所生的現行)是俱時存在一一果俱有。表明種子的因性與所生之現行果法相一致,使事物獲得因果辯證統一,否定了前後定相離可成種子的說法。駁斥了小乘經量部等執因在前,果在後的因果異時,以及外道執大自在天是因,眾生是果的因果不同處,都是不能成立的。

因與果在時間上是同時還是異時?對于這個因果關系問題。在古代印度佛教學者中有不同的意見。主張因果異時的難陀論師等,認為「要種滅已現果方生」,即是要作為生因的種子消失了,果法的現行才能生起。唯有這樣才能表明因果的關系,果定是因所變化而有,兩者之間是存在轉變的過程,理所當然是不同時的,如果是同時,應該是沒有變化;有所變化,就不是同時。如《集論》說「無種已生」。明白地告訴我們要因滅了果才生起,在時間上是不同時的。又好像我們日常所見的植物,都是種子起了變化,它的芽才冒出來,種和芽是不同時的。因此,對「果俱有》義,難陀論師的理解是,果俱右是約一期生命前後說,不是每一念因果都行果俱有。「俱」只是說因與果俱有生俱有滅,並非說因果俱時生滅。

主張同時因果的護法論師認為,異時因果是不能成立的。其所引證的經典證明,也是牽強符會的。《集論》所說:「無種已生」是根據前種子引土後種子說的,種子的自類相續是不同的因果關系,這是兩相極成的。現在種子不能引生後念種子,是因緣的缺乏,沒有條件更生後念之種,所以名為「無種」。「無種」是說明沒有後類,「已生」是表明與現俱。再者,所舉植物「種子生芽」前後關系的現象來證明因果的異時,這也不是絕對的現象,譬如蓮根生芽,根芽同時存在。又加燈的炷生焰,同時也就是焰在燒炷,這又該怎麼理解呢?

由此可見,說因果異時也好,同時也好,都是不圓滿,都不免犯有不定的過失!

依唯識的正理,從勝義上講因果的關認為因果有兩種:一是種生現的俱時囚果;一是種生種的異時因果。現在所說的果俱有,是對俱時因果的種子說的。至于說種子之因在前,現行之果在後,因果前後異時的說法,在有的論著中也說到,那是部派佛教時期流行的觀點,其代表是經部與大乘因果說相背離。好比我們每天早晨見到一輪太陽從東方出現,而說是太陽的升起至傍晚夕陽西下,又稱為太陽的落山。其實太陽本身豈有升落?據天文學證明是地球繞著太陽的轉動而出現我們所見的現象,並非太陽的升落,然而人們司空見慣,因而對于太陽升落的說法也就習以為常了。正如蘇東坡在《題西林壁》詩中描寫廬山「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因對事物沒有全面的認識,也就不可能有正確的了解。同樣,由于各人對時間觀念的認識不同,就產生因果同異時不同的看法。時間大體可分為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有部認為三世實有,唯識家認為過去已經過去,未來尚未到來,無從討論它的有無,即使去談它的有無也是沒有必要的,只要站在現在的立場上,實際地看問題,現在有這樣因,才可得這樣的果,現在有這樣的果,必有其因,因果是不相離的,故此「果俱有」是說因果的俱時存在。

(三)作為一個種子,除了具備上述二義之外,還要沒有間斷,沒有轉易,第一剎那種子滅己,第二剎那,有似前性,隨即生起,前後沒有間隙。從無始時至究竟位,如流水一樣相續不斷,才可叫種子。若中間有所轉易,那就不能為萬有諸法的直接原因。駁斥了說轉識和色法為種子的說法,顯示了種子在沒有對治之前,其勢力是不斷絕的,只要條件具足就將產生現行。

(四)種子的「性決定」義,是指薰習的現行是何性質,所熏成的種子就生起同樣性質的現行果法,決不混亂相生。這是否定有部以異性為自類因。種子生現行是完全根據能薰的現行善惡無記性,決定善因必生善果,惡因必生惡果,無記因只能生無記觀行果,因果是不昧的。若認為善惡因能生無記果,而無記因以及善因生惡果,這種因果混亂的思想是錯誤的。

(五)種子的生起,還要待眾因緣的和合,表明了種子也是因緣法,批判了異教等主張一切法無因自然而生的自然因,或執一個萬能的上帝,不需要條件而只憑自己隨心所欲生一切法的錯誤執見。也否認了有部執三世實有,一切實緣體,恆有非無的偏見。如果是果體恆有,果應當恆時生起現行果法,說緣恆有違背一切寸緣體的道理。所以種子須待眾緣,而所待的緣也不是恆有的。

(六)現象界的事物有千千萬萬,表明種子也是千千萬萬,如此眾多的種子在識中,當緣俱產生現行時,是否會發生錯亂呢?引自果義表明種子只能各引生各的果法,是毫不紊亂的。拿色法來說,色法種子只能引生色法的現行,心法的種子只能引生心法現行,絕對不會色法種子引生心法現行,心法種子引生色法現行。這針對外道等,執唯一因生一切果的一元論。如以大自在天為因,能生一切果。因既是一,果法應當沒有差別,果法既有差別,那因也就必然有種種不同。也破斥了小乘諸部主張色心:互為因緣,色心互生的說法。所以《述記》說:「此既不然,唯引自果,因果隨順,功能同故,名為因緣,若增上緣、義則可爾。如何色等與心為因,不相隨順,功能異故」。因此種子只能引生自果,並非萬能之因。

四、種子的由來

如前所說,萬法皆由種子而生,而唯識種子的施設是以「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所有薰習」為前提的。種子與薰習有密切的關系。有漏的法由薰習而成,無漏法由熏習使它增長。識所以能攝藏一切種子,而種子復又現行一切果法,原因都是薰習的力量。薰習對種子來說是起決定性的作用的,沒有薰習的過程,種子也無從談起,無種子則不能生諸法。沒有薰習就如同事物無因,無因也就無果,熏習是連接因果的紐帶。眾生的三界輪迴,佛菩薩的出離生死,都是由于薰習。所謂薰習,《成唯識論述記》說:「薰者,發也,或由致也;習者,生也,近也,數也,即發致果于本識內令種子生,近令生長故」。種子為所薰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一)堅住性

所薰的第一條件,必須是從無始到究竟位是一類相續不斷,在這一類相續中,沒有極大的變化,而有相對的固定性,這樣才能持習氣,才可為所薰法,否則就沒有作所薰的資格,拿油和風來說,油是比較固定的,它就能持香氣而不散,而風就不一樣,它的流動性過大,不能保持香氣,有也會立刻散失。《述記》說「遮七轉識及徵心所,此中識言,攝心所故,即末那等皆名轉識,若許持種,初地見道無漏心時,應失一切有漏種子。」又說「即遮根塵法處色等,生無色界即無故,入滅定等心亦無故,名性不堅」。由此唯識得出八識中轉易間斷的前七轉識和它相應的心所法,以及色法不能為所熏法。因為它們都是轉變易動,沒有固定性,無持種的作用。

(二)無記性

為所薰的法,第二個條件是無覆無記性,這樣才能夠與能薰的善、惡之法相違,才能接受它們的習氣。在一切法中,善法不能領受惡法薰習,惡法也不能受善法薰,因為它們的勢力強勝,不能容受它法薰習。如極臭的大蒜,極香檀香,都不能受薰,同時善法,惡法都不容自善法,自惡法的薰習。因此,唯有第八識是無覆無記性,能受善惡法的薰習。證知在識中未起現行時,種子都是無記性的。如《成唯識論》卷二: 「無記性,若法平等無所違逆,能容習氣,乃是所薰。此遮善惡,勢力強盛,無可容納,故非所薰。」

(三)可薰性

能為所薰的法,第三個條件應是自在法,不是假法,也不是堅密的常住法,法體要是虛疏的,不同于石塊、琉璃球等,才能容受薰習,假若法體不自在,或者是不真實的假法,又是常住堅密性,都不能受薰。《述記》說:「若非堅密,有體,自在,乃可受薰。初簡無為,次簡假法,後簡心所,此遮無為,假法,心所,依他堅密,故非所薰。」

(四)與能薰和合性

所薰法雖具備了以上三個條件,只是因,還不能產生作用,只有與能薰的法同時、同處、和合不離才可以為所熏法。假使是剎那前後,又不同處能為所薰法,那麼就有他身為我的所薰,我身也能為他身的所熏,這就成了我造的業他人受報,他人所造的業我受報的過失。因此,非同時同處不能產生作用,不為所熏法。

由有薰習,使種子理論遠離了斷、常二見,因此若有人把識中的種看成「靈魂」,「神識」等精神實體范疇的東西,是不適當的。例如,印度「數論師」 「勝論師」等追求第一因的人,他們有我執和法執的存在,因此,其思想只能停留在計執誰決定誰,誰派生誰的境界上。這都是他們不理解種子的由來,以及識相種子的辯證統一(非一非異)的關系。聲稱「科學時代」的今天,掉進這個陷阱而不能自拔者大有人在。因此對唯識種子真實含義的認識正確與否,關系到理解識的本質問題,識的本質問題又是唯識的根本理論,也是乾百年來無數的哲人志士苦心追求,想得到的答案。追求真理,深入法海,

學習唯識的人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否則難以見到佛法的真諦,難以進入唯識正理,那將如入寶山空手而回。

五、結論

唯識學是對人生問題,闡述得最為明了,最為詳盡的人生哲學,說理透徹,而識、種子是唯識理論中的主要論題,種子說所含的義理雖不比八識那樣深奧繁複,但若要把安作一番精細的研究,亦非易事,尤其是智力薄弱,初學唯識的我,遇著它更是無從著手,可是為了求知,不能把它放過,只好根據唯識的著述,將學習中的體會略為分析闡述,疏漏之處在所難免,還有待于繼續學心和探討。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