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的意義(星月法師)
唯識的意義
星月法師
唯識,是指我們的認識是心的顯現之意,但是並非凡夫的認識就是唯識。毋寧說,我們的認識是以為外界是實在的認識,舍此實在觀,而滅除我執與煩惱,「唯識」的世界才實現。所以唯識有二個意思:第一是指我們的認識本來應是唯識的意思,第二是指由努力實踐唯識來所實現的唯識的世界。第二個意義的唯識才是真的唯識,將此完全實現的話就是覺者。
唯識的「唯」,是指否定凡夫認為實在的「認識的對象」,而「只有識」。所認定為外界的對象的一切,實際不過是識(心),如此了悟即是唯識,所以唯識有唯有識才是實在的意思。但是若無認識的對象,則認識的主觀也不應該存在。凡夫是因為有認識的對象,所以有對應它的認識主觀,不過此認識的對象是虛妄的(遍計所執性)。「唯」是作為此遍計所執性,但是了知對象的虛妄性時,對應于它的主觀(對自我的執著)就消失了。因為對象的虛妄性解消,同時也是主觀(我執)的虛妄性消解,因此唯識第一有「境(對象)的無與識的有」的意義,第二是境若無則對應于此的識也無的「境識俱泯」的意義。亦即實現唯識的佛陀的認識界,是境識俱泯的世界,所以佛陀的認識界與凡夫的認識界本質上不同。亦即由凡夫到佛陀,識的本質上轉換是必要的;稱此為轉依(所依之轉)。轉依實現于滅我執(對自我、內在的執著)、法執(對事物、外界的執著)而斷煩惱處。因此所謂「識有」的識之狀態,可區別為二。一是凡夫識的狀態,二是佛陀識的狀態。兩者同樣是「有」,但是「有」的性格不同。凡夫的識是有,也是應否定的,包含無的有。相對地,佛陀的識是不含否定的有。只是自覺、實現了永遠的真實(真如)的有,于此蘊含著由迷到悟的連續與斷絕的問題。
凡夫的識,分裂為主觀與客觀(見分與相分)、能取與所取,識(見分)邊看自己的識(相分),但同時也誤以為那是外界(將見分、相分配比于主觀與客觀,嚴格來說並不正確,但是為了方便理解所以如此表達)。誤以為自己的認識內容本身就是外界的實在,如此「識的狀態」稱為「依他起性」(依他性)。依他起是「依于他而起」的意思,與緣起是相同意義。例如夢的內容雖是虛妄的,但是有做夢的事實,這點稱為依他起性。識是緣起上的存在,它迷惑著,有其只是迷惑的理由;說明這個的是阿賴耶識緣起的理論。凡夫認識的「認識內容」是虛妄的,稱此虛妄性為「遍計所執性」(分別性)。遍計所執性雖應是「無」,但是在了知它是「無」的時候,遍計所執性就消解了。為了要使其成為可能,識的本性非是「空」不可。
因為識的本性是空,所以迷惑凡夫的識得以轉化為佛陀的識。在佛陀的識里,遍計所執性完全消除,識是依他起而實現真如;稱此為「圓成實性」(真實性)。因為空性本身就是真如,所以也稱為空性真如。識是空性性格的,同時也是作為真如的實在(有)。從識的依他起性這個解釋而產生「二分依他性」的理解,亦即意味使遍計所執性可能的依他起,與使圓成實性可能的依他起,兩者都包含于依他起性中。計量地考慮由迷到悟的轉換,則產生如此二分依他性的看法。亦即引文考慮到迷惑者的心中,已經有某種程度實現了悟,所以就認可迷悟的共存。這是將依他起性的識視為「真妄和合識」的立場;但是換個看法,因為遍計所執性中無圓成實性,圓成實性中無遍計所執性,所以也可以看作是,只要迷惑的話就唯有「不淨品之依他」(妄識),而成為覺者的話就只有「淨品之依他」(真識)。從認識論的立場來看,迷與悟是不同的,依他起性只有進展、蛻變,就識進展的依他性階段來看,可以說都是一樣的。亦即並非將依他起性看作是遍計所執性與圓成實性的混合,而是依他起性本身進展下去的意思。
如此一來,這有識之轉依如何成立的問題。遍計所執性中若無圓成實性,迷惑的我們就無法產生醒悟于唯識之理兒努力于唯識的實現之意願,但是實際上凡夫的識具備了醒悟于唯識之理的可能性。而且從外在有了佛陀之教、善友的勸導時,此人就會產生願意實踐唯識的意願與修行,這就是為了實現唯識的聞、思、修三慧。窺基將此唯識觀的進展,亦即從境空識有漸進而證入境識俱泯的正觀唯識階段,以「五重唯識」來表示。
一、遣虛存實識:遣遍計所執的虛妄,而存依他、圓成之實的唯識觀。
二、舍濫留純識:作為依他起性的識,雖分為客觀的狀態(內境)與主管的狀態(心),但內境因為濫于外界,所以舍棄它,唯留心體之純的唯識觀。
三、攝末歸本識:攝心體之中作為末的見分、相分之作用,令歸于心之自體分的唯識觀。
四、隱劣顯勝識:心自體分中,心所的作用劣弱故隱之,唯顯心王之勝的唯識觀。
五、遣相證性識:以上第一是遣遍計所執的唯識觀,第二到第四是就依他起性之識由淺入深的唯識觀。第五是遣作為識之相(功用)的依他起性,而悟唯識性(圓成實性)的唯識觀。
《成唯識論》里將唯識修行的階位分為資糧位、加行位、通達位、修習位、究竟位說明,此五位表達唯識修行的階段。相對地,先前的「五重唯識觀」則表達唯識觀法的類型。因此在這五位的任何階段中,都實踐五重的唯識觀法而深化唯識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