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論唯識無境(淨然)
略論唯識無境
編輯:淨然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唯識學是一門剖析人生宇宙現象的學問,也是一種指示識變真相的哲學。它告訴我們,宇宙萬有,森羅萬象的事物,都不是離識而獨立存在,依第八阿賴耶識所變的萬物沒有實在的自性,無自性就決定它們沒有真實的外境,只是眾緣假合識變的產物。本文就是依這個基點出發,從不同角度對「唯識無境」這一唯識學上主要論題進行簡單的說明,希望讓人們在明了萬法唯識的當下,又能體會唯識無境的思想,起到轉迷成悟、轉染成淨的作用。 關鍵詞:唯識 無境 緣起 阿賴耶識
前 言 宇宙萬有,世出世間一切的學問知識,最博大精深的莫過于佛法,佛之教法能顯世法所不能顯,明世法所不能明,能杜偽防漸,開迷顯悟。因為,宇宙萬有,森羅萬象,林林總總,事事物物,雖是廣博無涯,錯綜複雜,然而唯識家都能把它們一一整理歸納,作有次序有系統的敘述,然後由法相攝歸法性,既無法不賅,復有條不紊。只有以佛法唯識的理論,才能解釋這千變萬化的宇宙萬象。 我們生存的空間,所依賴的山河大地,這一切的事物,人們對它們的生成存在都有不同的說法。唯物論認為萬物是由物質組成的,有神論者認為萬有一切都是上帝造的,唯心論認為萬物是心造的,佛教則認為事物既非唯心也非唯物,一切都是緣起的,都是依眾生的心識為緣而顯現的,沒有實體可得,但並未否認其是全無,這就是唯識學派的核心理論——識有境無。因愚者笨拙,對此唯識義理未能精通,只能依平日所學略談一下對唯識無境的體會和認識,若有不足之處,敬請諸位大德善知識慈悲指正。 略釋唯識無境 若欲論證唯識無境之理,首先對唯識無境之義要有所知。所謂唯識,唯者梵語摩恆刺多,有三義:1簡別義,簡除外境,唯顯識義,此是說明萬法沒實境可得。2不離義:一切法都不離識。3顯勝義:雖言唯識,亦兼心所,但因心王的功能殊勝,故略心所而顯心王。識:梵語毗若底,了別義。了,明了;別,分別;義是諸識對于外在的境界都有明了分別作用;此中識者,也叫心。《大乘法苑義林章》云: 識者心也,由心集起彩畫為之根本,故經曰唯心;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曰唯識。 從認識論的角度講,把第八識叫心,第七識叫識,第六識叫識。這種功能不只是僅限于我們的肉身之中,而是交遍法界的,識為種子之現行,所有種子之現行都叫識。《成唯識論》云: 識說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 此即意為一切諸法皆是依識分別而明了顯現的,故名唯識。又《成唯識論》對唯識亦有三種解釋:(一)約遮表:唯是簡別義,意為簡別心外諸法;識是能了義,意為詮表內心存在。論序言,唯謂簡別,遮無外境,識謂能了,詮有內心。此是唯識學家公認的解說。(二)約破執:唯是破心外實有的迷謂,識是破內心空無的執著。述記云:「唯遮境有,執有者喪其真,識簡心空,滯空者喪其實。」(三)約教觀:諸法雖說很多,但歸納為遍計、依他、圓成三性時,觀遍計為空是唯義,觀依、圓為有是識義。所謂教觀就是指這三性觀法。《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末云:「觀遍計所執唯虛妄起都無體用應正譴空,情有理無,觀依圓諸法體空,二智境界,應正存有,理有情無故。」 從以上三義可看出,唯識一詞的意義甚多,非單指一義,不過其中,以初釋約遮表為字義的根本。總的說來,畢竟不外攝萬有歸于心識一法。以唯遮遍有,以識譴遍空,就是非空非有的唯識中道觀。無境:即無實外境。意謂唯有心識的分別而無實有心外之境相可得。《唯識二十論述記》云: 以「唯」既是否定外境,故「唯識」一語意謂無境。蓋識之顯現乃阿賴耶識由無始以來分別薰習所致,由此顯現所取之外境無內外與能取之我。 故《大乘莊嚴經論求法品》述及唯心有能取所取二種顯現。又《攝論·所知相品》說依他起相為十一識,然皆不過是阿賴耶識所顯現,並無實在之外境與認識之主觀。是故三界諸法悉皆唯識,離識並無實在之外境,意即宇宙一切現象皆為內心所變現,心外無獨立之客觀存在。《成唯識論》卷一云: 外境隨緣而施設,故非有如識,內識必依因緣生,故非無如境,即指諸法隨人之情識設置而非實有所緣之境,唯識所現,諸法皆不離心。 由此可知唯識無境的真義所在。但須知唯識無境的無,並非空無,是說唯識所現的萬物沒有真實的自性可得,沒有常一主宰的自我可得。此無是說遍計所執性是沒有的,而不說依他起和圓成實性是沒有。因為圓成實性是在依他起性上除去遍計所執性所顯現的真實性,如認為依他起性是無,那圓成實性也應是無,則一切皆應是無,如此則墮惡趣空,成大邪見。如果這樣認為,也就是否定因果法,成為撥無因果論者,過失極大。再者,如否認依圓的存在,就會造成這樣的後果,做十惡不赦的人不會流轉生死,修善法的人也永遠不能還滅聖道。這樣,眾生的因果、輪迴、清淨、雜染、流轉、還滅等等都不能成立。事實上,所有的一切因果諸法都是如實存在的,因此不能否定依圓的存在,不能說依他起的一切都是空無。依他起是從種子生起的,如否認依圓的存在,也就否認了種子的存在,則否定了緣起法,此非佛法者。 一切法不離阿賴耶識 唯識無境的思想乃唯識學上重要的論題,即是宇宙萬有一切諸法,都是心識之所變現的。如我人生存在這現實世間,雖覺山河大地,森羅萬象雜然呈現在吾人面前,但無一不是我人心識之所變現的。如青黃赤白的等的色境,在你以眼識去緣時,固然覺得它們是有,設將雙眼緊閉起來,頃刻就會不見一物存在,當知你所見的一切,是由眼識之所變現的,並無心外實有的境相。再如耳聽聞的各種音聲,在你正以耳識去緣時,確可辨出什麼聲音,若將兩耳堵塞起來,勢必感到萬籟俱寂,所以所聽到聲音是由耳識所變現的,心外並沒有實在的音聲。其余香味等境,由各心識變現,可以比例而知。所變現的確可泛指一切,能變現的卻是只有八識,這八識唯識學又把它們分為二類,即是前七識為轉識,第八識為本識,亦名阿賴耶識。因第八識是一切萬物生起的根本,所以叫作本識,前七識是由第八識攝藏的種子所轉變現起的,所以叫做轉識。這樣說來,宇宙萬有的一切諸法,不論是內界外界,不論是精神物質,無一不是阿賴耶識所含藏的種子變現的,故此阿賴耶識為宇宙萬有的根源和總體。所以,對此識我們要有一個基本的認識。 阿賴耶識是梵語,譯為藏,藏有能藏、所藏、執藏三義。能藏,此是對所藏說的,所藏是指一切諸法的種子,因諸種子是為阿賴耶識之所含藏的,能藏是識本身,我們現在所做的任何事情,當過去之後,都有一種形為的動力保存下來,並且無論存到何時,在沒有感果之前,是決不會壞失的。如一粒谷種子,在未損壞以前,都有它發芽的可能性的道理是一樣的。各種形為所遺留下來的習氣,就是所謂的種子。因為有阿賴耶識這麼一個堅固的家,所以經歷無量劫而不壞不失。因為識具有能藏種子的功能,所以叫作能藏。所藏是對能藏講的,能藏是指前七轉識,此義是約它受七轉識的現行薰習而說的。要知道,前七識依各自的種子生起時,叫種子生現行,而現起行動後又會薰成種子,叫現行薰種子。我們現在所活動的、所覺知的一切現象,都是前七識的活動,第八識被包圍在這活動之中,反而成為所藏。因為根身,器界一切雜染諸法現起以後,本為生起諸法的阿賴耶識,反為一切雜染諸法之所覆藏,所以名所藏。執藏是對被第七識執持為自我而言,因為第七識的見分,恆常執著第八識的見分為我,所以叫做執藏。這個第七識好像一個十分貪愛財寶的守財奴,荷槍實彈看著倉庫一樣守著它的第八阿賴耶識。因有這三藏義,故此識得名阿賴耶識。 此識亦名阿陀那識。《攝論·所知依分》說: 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于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這段文字明確指出了此識的得名。依《攝論》講此識有執受色根義和執持自體義二種意義。執受色根義是指欲色界有情生命的生存和延續,且于一期生命之中又能生起覺受,都是由于此識執持的原因,使之不曾壞失,它們才能盡形壽隨本識的存在而轉起。如無此識執受色根,有情的生命將不復存在。例如,正常有知覺的人,他能認識的作用是前六識,可當他突然悶絕或深睡時,前六識是不起現行的,也就不全有作用生起,可是他們四肢完好,並沒有死,並且還有極細微的精神覺受,這種極細微不可知的精神作用,就是甚深難知的阿陀那識。執持自體義是此中相續指有情,結生指此識是托父精母血而生,是一期生命的開始。在生命相續結生的當下,母胎中的羯羅藍被此識攝取並與之和合,一期生命就此開始。因為它能自始至終攝受一期生命自體的薰習,所以它也就無時無刻地執受色根自體。因有以上兩種功能,故稱之為阿陀那識。 此識又名為心。《攝論·所知依分》說:「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薰習種子所積集故。」心,梵語質多,積集義,言此心是一切種子積集的地方。阿賴耶識是由種種諸法薰習的種子所積集而成的,當能薰的轉識與本識薰習所熏的諸法種子時,阿賴耶識能作為諸法種子積集的處所,因諸法之薰習依賴耶因而存在,所以叫它為心。 以上所說宇宙萬有都是由八識所變。如果說八識都能變萬法,此是約果能變來說,而不是因能變。果能變是說,諸心識由阿賴耶識中的種子生起現行果法之後,再由八個識的自體分,變現出能緣的見分和所緣的相分來作為自己的所緣境,因此故有「諸識所緣,緣自心相」之說,但這只是約識境相望而說諸識有變現的意義而已。如果嚴格說來,只有第八阿賴耶識,才真正具有變現萬法的功能。因為色心一切諸法的種子,都藏在阿賴耶識之中,由這所含藏的各類種子,內變主觀的心識,外變客觀的世界。至于前七轉識,各自緣所緣境,不過是托第八識變現的本質境為對象加以緣就變。就連前七轉識亦為賴耶中的種子變現的,名為所變。如要說其為能變,也不過是所變中的能變,只有第八識才有資格叫能變。 能變的阿賴耶識又是如何變現宇宙萬有呢?是依它這個大倉庫中所含藏的等流種子和異熟種子為因,遇緣互相結合,生起萬有現象。此中等流種子又叫名言種子,異熟種子又叫業種子。名言種子具有漏無漏二性,是依前七轉識、三惡業力所生成的種子,因為此種子各各皆能生其自果,為八識三性諸法生起的親因緣。如色種子生色現行,心王種子生心王現行,善惡法種子生善惡法現行,乃至五根、五塵、心中八識、心所中作意等無量差別,一一各爾,各各必定親生自果,不生他性他法現行,以是義故,說名為親因緣。名言種子,又可分為表義名言種子和顯境名言種子。業種子,業種子具有漏善不善性,是由前六識有漏善惡二業所熏成的種子,是招感異熟果的增上緣。在八個識心心所中,唯與第六識相應的思心所能完成。因為,思心所是以造作為性,能驅使心心所令成善惡等,故此思心所動身語意造作善惡薰自思種子。此思種子有二功能,一是生自思心所現行之功能,二是助他羸劣的無記種子令生現行之功能。生自現行功能仍名為名言種子,不名業種子,助他令生現行之功能,叫業種子。這樣說來,名言種子和業種子並不是各別的二法,只是一體二用的關系。名言種子須由異熟種子的扶助才能生起現行。如發慈悲心做好事,就是由慈心的名言種子為親因,再由善業種子為助緣,助人的慈心方能生起;又如第八識來投胎,是由第八識的名言種子為親因,五善種子為助緣,方完成投胎這一事業。不論山河大地根身器界,世界萬有無不是賴耶所變。 同是業識所變的萬法,為何有根身器界的相貌差別,此是因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業種子有共不共之分。《攝論·所知依分》云: 此中相貌差別者,謂即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等。共相者,謂器世間種子。不共相者,謂各別內種子。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 共相種子是由眾生共業所熏成的,能共同變現起器世間的依報種子(亦名無受生種子);不共相種子是由眾生不共業所熏成的,是能各自變現起有情世間的正報種子(亦名有受生種子)。具體說既是器界為共變,根身為不共變,共不共變的差別主要在于所變之法是否為余有情所共同受用。嚴格說共不共變又分為共中共、共中不共和不共中共、不共中不共四種。此共中共者,指為有情眾生所共同受用的山河大地等器世間;共中不共者,是說此器世間雖為有情共同受用,但不是每一法都歸你所使用,如屬于別人的房子你就不能居住,屬于你的衣服他人就不可以隨便亂穿等;不共中共者,指有情五色根(扶塵根)都是識所變現,眼睛耳朵人人各具且彼此互見;不共中不共者,此是指淨色根(相當于生理學上的神經系統),是個人別有的,絕對是不共的,意根只能驅使各自的五根,而不能用他人之色根。由共不共業所變的根身器界,皆是有情各自業識的變現,是隨各個有情生命的出現而現起,當第八阿賴耶識投生時,他所依止的器世間也就隨之而來,到一期生命終結,根身器界也就隨之而消逝。這里所消逝的只是屬于他個人的依正二報,余諸有情的依正二報則不會隨他的消逝而消逝。即使是證果的聖人,也不會因他的證果而滅共相的器世間,只是他們的見解和一般人的所見不同,而能見到清淨的世間。即使是到佛位,共相的器世間也不會滅,只是淨化成為另一個清淨的世界。所以,我們生存的世界依然是無有改變。 因阿賴耶識攝藏一切染淨諸法的種子,染淨諸法都是依此識為種子依而生起。故說阿賴耶識為器世間有情世間生起之根本,亦為一切染淨諸法生起的根本。若無阿賴耶識的存在,那麼促使有情流轉生死的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不能成立,而還滅聖道的世間清淨和出世間清淨也同樣不能成立。如此則無生死可轉,無涅槃可證,撥無因果成大邪見。由上可知,一切法不離阿賴耶識。 出十一識體以明唯識無境 唯識理論成熟的晚期唯識學,總說有八識,但初期的唯識學是把萬有諸法歸納為十一種識,這十一識都是以分別的心識明了顯現的,故說一切唯識。何謂十一種識呢?即身識、身者識、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生識。所謂身識,指眼耳鼻舌身五色根;身者識,指根身所依體阿賴耶識;受者識,指意識所依的意根第七識,因意識能依它而生起,感受種種的苦樂境界;彼所受識,指眾生所取的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外境;彼能受識,指能取的眼識——意識的六識界;世識,世指三世遷流義,指諸界三世因果生死相續不斷性,此是從時間上說;數識,指諸界多少的計量性,此是從數量上說;處識,指有情的住處,山河大地,四維上下等;言說識,依見聞覺知而起的語言,詮表境界性;自他差別識,指有情界的自他各個差別相;善趣惡趣死生識,隨諸有情的業力所感果報的差別。 在以上十一識中,前九種識都是依阿賴耶識中的名言種子為因而生起的,依識分位差別而假立,都是依識而顯示的,故以上九種全叫識。第十自他差別識,是由我見熏習種子為因而生的,隨前九種生起的自他差別執,也是依識而建立的,似有自他差別的形相,所以把它叫作識。第十一善趣惡趣死生識,是由阿賴耶識中有支薰習為因而生起的,似有彼諸趣的影像顯現,所以稱之為識。由此可見,此十一識仍不出第八阿賴耶識的范疇。 從上已知十一識的名義,彼與十八界又有何關系呢?《攝大乘論·所知相品》云:「此中身,身者,受者識,應知即是眼等六內界。彼所受識,應知即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識,應知即是眼等六識界。其余諸識,應知是此諸識差別。」此即是說前三種識是屬眼等六內界所攝,彼所受識則屬色等六外界所攝,彼能受識則屬意識等諸識界所攝。對于後面的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生識,則都是識上的差別相,這後六種識都無別自性,皆是依十八界分位假立的差別相。因為一切有情無始時來生死流轉,三界相續無有間斷,所以要建立三世遷流的世識;又因為諸有情界種類無數,形體各異,有無量無數的差別,所以要建立數識;因一切有情所處的器界廣大無邊,宇宙間無數的星球為有情所居住,所以要建立處識;世界的各種民族有無數不同的語言展轉傳播,所以要建立言說識;一切有情根據個人的受用差別,故有你我他的種種差別執著,所以要建立自他差別識;有情隨業力的浮沉,要受愛非愛的異熟果報,且有苦受樂受的種種差別,在一期生命結束後,而另取新的生命體,所受死生也有種種的差別,所以要建立善趣惡趣死生識。由上可知,後面的六識是前八識的差別相,確無實體可得。六根六塵六識的十八界攝盡一切法,此三六又不出十一識,所以說十一識亦攝盡一切法,故說萬法唯識。 諸識都是以虛妄分別為自性,都無有實義可得,皆唯有識,以下就用夢喻等說明此唯識無境義。《攝大乘論》云: 又此諸識皆唯有識,都無義故。此中以何為喻顯示?應知夢等為喻顯示。謂如夢中都無其義獨唯有識,雖種種色聲香味觸,舍林地山似義影現,而于此中都無有義。由此哈顯,應隨了知一切時處皆唯有識。由此等言,應知復有幻誑、鹿愛、眩翳等喻。 夢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人們對于夢境中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種種的境界,也都曾經歷過。如南柯一夢,黃粱美夢都是我國夢的經典代表。對于夢境的實虛真假,人們都知道它是虛假的,但是只知道其假,不知道其所以假。我們如果用萬法唯識的觀點去剖析,就知道其為何是不實的存在了。 夢中所見,諸如山河大地、森林流水、城市樓房、父母師友等等的人事,還有一些讓我們悲傷的大哭、高興的大笑的激烈場面,最有意思的是一些在現實生活中不能實現的理想,夢中會一下子變成現實,那種異常的驚喜,直到夢醒之後仍然興奮不已,這些都是我們夢中常見的情景。可是這一切等到醒後,結局卻只有一個,那就是一切皆空。導致這樣結果的原因極其簡單,那就是因為夢——是心識變現的產物,故它沒有實在的自性之境。夢境非實之理人們共知共見,可以說它是心識的幻化。但是,為何夢醒之後的真實也成了唯識所變,沒有實性。如果這樣,那深深的太平洋、高高的喜瑪拉雅山、巨大的金字塔等一切事物就應歸入虛空,應飛出我們的眼睛。可它們仍然堅固地存在,若說是唯識所變無有實境,怎麼說也覺著不通世情。這種觀點是世人的共識,《攝論·所知相品》云: 若于覺時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如從夢覺便覺夢中皆唯有識,覺時何故不如是轉?真智覺時亦如是轉,如在夢中此覺不轉,從夢覺時此覺乃轉,如是未得真智覺時,此覺不轉,得真智覺時此覺乃轉。 從這段文字中可以明顯看出,上面所說境界,夢境中也會全然出現,可正在深夢中的時候,又有誰知它是虛假的,不都是在我們睡醒後才知它的不實嗎?假如我們能在睡夢之中,就知道所對的一切是虛假不實的,我相信沒有一個人會對著這些夢境,付出自己的真情實感。可在夢中我們都曾經哭過笑過,都流露過真實的感情。這一切都歸結于我們那顆躁動不安的心,是它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心所),來為你制造一個你想要的好夢。夢醒以後,方知一切皆空。 唯識告訴我們,醒睡一人,現夢一心,都是同一心識的變現,何有現真夢假之說,怎麼就對外在之境是虛是實分不清。對于夢境不實一聽便知,說到唯識無境卻始終不明。要知道,我們現在是仍處于無明大夢之中,所有的認識都如夢境,故所見到的一切也都認為是真。事實上,現境夢境,唯一心所變,一心所現的萬法,怎會有虛實的不同。所以,如果你承認夢境虛妄,那就應該承認萬法無自性;假如定執外境是有,那也一定得承認夢有實境。凡是一個有正常思維的人,都不會說夢境是真。只要我們能認識外境不實,悟入唯識實智,達到真正的自在解脫,從無明大夢中覺醒,到那時,就會發現原來這無量劫所經歷的一切皆空無自性。由此夢喻我們可知,唯識所變的萬法無實外境。由此,唯識無境的理論也就可以得到如實的論證。 另外,能說明唯識無境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還有很多很多。如幻術師變的車馬牛羊幻師喻,沙漠上讓渴鹿生起水想的陽焰喻,空花水月光影喻,還有深谷的迴聲音響等譬喻,這些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的現象,本無實義可得,但被不明真相的人認為一切皆真,可見,所有妄相乃有情分別計度心識的顯現,無有實在可得之外境。 釋四事難明唯識無境 唯識學說雖然是言之有理,持之有故,但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我們所接觸的一切事物,卻大都是物質構成的,並且它們都有自己存在的時間、空間和作用,這一切,怎麼能讓人說它們是不是實存,而是唯識所變現的呢?對于這個問題,世親菩薩的唯識二十論中的前三個頌子,把這個問題回答得清清楚楚。也就是二十論中的四事難,其證實的亦是唯識無境的道理。 首先外人就針對唯識宗的宗旨「外境非實有,皆是識所現」這一命題提出問難。外人認為:「若識無實境,即處時決定,相續不決定,作用不應成。」其意是說,如果說一切法唯識所變,沒有實境可得,那就有四件事不應該成立。(一)處決定不應成;(二)時決定不應成;(三)相續不決定不應成;(四)事物有作用不決定不應成。面對這一挑戰,論主毫無退縮,就舉夢喻、地獄、餓鬼等為例給予一一破斥。首先論主說:「處時定如夢,身不定如鬼,同見膿河等,如夢損有用。」此即是說唯識是無實境,但不妨礙時間和空間的決定。如夢中所見聞的境界,雖然不是實有,但在夢境之中的人仍然夢到山河大地、亭台樓閣、花草樹木、男女老少、車馬牛羊等。夢中一切各有定處,非一切處,各有定時,非一切時。或夢到在此處遇老朋友,歡愉欣喜;彼處逢凶,恐怖張惶;或夢前面逢時,高官厚祿,後時斬首,極端悽涼。夢中一切與醒時無有差異,自成宇宙,品物森羅,並非要有實境才定時處。由此可推知,吾人所見一切亦如夢境,雖有一定的時間、處所,但此處境並非真實,亦是唯識所顯。 又若說各人的視聽變各自的境界,既不相同,就不應大家共見同一境界。其實不然,須知眾生輪迴六道之中,各由其引業和滿業所感,引業感總報,滿業感別報。例如,吾人得生人道均稱為人,此是引業所感的總報,而每個人又有高矮胖瘦、美丑智愚的不同,這就是由滿業所感的別報。隨著有情不同的業力則所見亦各有異,如一池清澈的河水,人類見是清水,天人見則是琉璃,餓鬼見到的則是膿血,由此可見水是無實性的,餓鬼之所以能共同見到滿是膿血的膿河,此亦是它們的引業所致。由此類例,有情雖然同見山河大地等外境,是由業報彼此相同所使然。然此所說相同,只是互相相似,並非同見一物,因于同中另有不同。諸同趣有情,引業雖同,總報相似,滿業不同,別報即有差別。唯識導論云: 然諸餓鬼,雖同一趣,見亦差別,由業異相,所見亦然。彼或有見大熱鐵團,融煮迸濺或時見有屎尿橫流,非相似故。雖同人聚,薄福之人,金帶現時,見為鐵鎖,炎熱極至,不能靠近;或見蛇吐其毒火。是故雖在人趣,亦非同見。又如經中有「三十三天,共寶器食,隨業所招,其食有異」之說;又說:「無量有情生一佛土,隨心淨穢所見有異,若人心淨,則見此土妙寶莊嚴。」 由此可知,一切有情雖同見一時處,其所見者,同趣異趣,所變各殊。終非同一境界,故說外境實無定性。 又若說唯識無境,一切外境應如空花水月無其作用,此亦不然,譬如做夢,夢境雖不真實,但若夢見男女做愛,卻有使男子遺精,婦女損血的作用。不僅夢中如此,即使醒時,由于意識的關系,亦可有其作用,如談虎色變、杯弓蛇影、草木皆兵、望梅止渴等等的事例,乃至催眠可以療病等諸如此類的事實,皆可證明雖無實在外境,亦能產生很大作用的道理。 不惟用夢等喻能令外人啞口無言,若單用地獄一喻亦能令外人無立錐之地。如《唯識二十論》云:「一切如地獄,同見獄卒等,能為逼害事,故四義皆成。」此頌意為如地獄中的罪人,所見地獄中的種種境界及受其逼害,亦有處時決定,有眾罪人共見和有作用。但這一切的一切都是由于罪人的業力所感,並非是離心識而實有的。由于墮地獄者的業增上力,便妄見獄卒等逼害他們。此獄卒雖是墮獄者的業識所幻現而並無實體,然而墮獄者卻仍要在固定的地方,固定的時間內遇見他們而其逼害,鑑于此,即此地獄一喻就可以說明此等四事皆能成立。因四事能成,故唯識無境亦無錯謬。 教理比知 唯識無境 唯識無義之理,對于得現量智,也就是悟入唯識現觀的聖者來說是十分清晰明了的,可是對于無修無證的凡夫,或是正在修行沒有證悟的人來說,卻是十分的困難,怎麼能讓他們明白解唯識無義之理呢?方法佛陀早已為我們指出,那就是從聖教和理論中去比類推知,然後就能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聖教是聖人親自證悟之後,又親口宣說出來的,對于他們來說是現量,而對于我們來說,卻成為比量,成為我們獲得正確理論的材料和依據。對一個正信的佛教徒來說,聖教量是絕對的權威。這樣,通過聖教量的比對,即使是對唯識無義之理不能完全明解,但對此義的真實性則是確定無疑。 聖教我們已經確信,唯識無義之理在聖教中是如何闡明?《攝大乘論·所知相品》云:「此中教者,如《十地經》薄伽梵說: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十地經》是《華嚴經·十地品》,經中三界所有唯是一心的聖教很可作為心有境無的有力證明。又《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中慈氏菩薩請問佛陀關于心境是一是異的問題時說:「諸三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世尊!若三摩地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云何此心還取此心?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如質為緣還見本質,而謂我今見于影像,及謂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此心亦爾,如是生時,相似有異所見影像。」此心在境上轉叫行即是緣慮,故所行、所緣、所取有同樣的意義。專注一心曰三摩地。三摩地所行影像,如我們修不淨觀時,到荒山野嶺墳塚間,去看那些潰爛臭穢不堪的死尸和骷髏,此種景象因看得仔細故印在心中。當入定時,既于定心中現起潰爛及骨骸的情景,這定心所現的景象,和鏡中所現的物象一樣,故亦名為影像。再者,此定中所現的影像,是我們觀想到的,不是記憶的顯現,記憶中的東西現起時是模糊不清晰的,而定境所現之物是絕對清晰明了,所以說定中所現的影像是由內心所現起的,純是心識變現的產物。此影像既是識所變現,那它與心應是各別的二法。答案是錯的,此影像唯是心識所變,與心識無有差別。故經中說「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此第一個識字是指能分別的心,是見識;第二個識是指所分別的境,是相識,它是依見識而生起的。此中能分別的是識,所分別的亦是識,故境心二法無有差別,皆是識心所現,無實外境可得。 既然能緣的心與所緣的境無有差別,彼二者應是一法,既是一法何分能所?為何此心還能緣取此心,如心可緣心,則與世間所說刀不自割、眼不自見、指不自指的道理相違背。 「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然既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是佛陀最精辟的回答。不是一法不能自取,無論什麼法,無論它是一是異皆不能自取,因為在根本上就沒有少法能緣取少法。凡是我們所認識到的一切,並沒有一種所謂客觀獨立存在的本質,當我們心識現前的時候,心上必然的現起一種境界相,因為錯誤的認識與執著,覺得他是離心存在的外境。實際上,那所認識的境相,只是自心現起的影子,如心緣色相時,就有色的影像顯現。能緣心必待所緣境而生,所緣是由能緣的識所變現,並非真的離能緣的心外,另有一個可以為心識所緣的東西。如我只以自己的面目等本質為緣,在水、鏡中都可以見到自己面目的本質,可是不明此理的人,就以為我今見到了我的影像,它是離開我身體之外而有的,更有甚者,看後會生起恐怖心。有情的虛妄分別心也是如此,在緣聚時自然生起虛妄影像,好像是離心別有,實則此影像還是由心識所變現,並沒有真正離心而有的影像存在。 從上面所引的聖教可以看出,唯識無境的思想,在理論上已明顯地表現出來。如定中修不淨觀的行者,能于定中觀死尸青淤膿爛等相,實際上定中沒有死尸真的擺在面前,只是修定者隨心所現的影像。由此可知,修定的行者在一切識中,都可以比類推知,一切所見都是唯識所變,離識之外無實外境可得。話說到此,也許有人會說行者定中所現的影像,是過去至荒山野嶺所看死尸形相的回憶,不能說它是由心識所變。此說非也,定中之境,非是過去景象的回憶,而是心識所變現的影像,它能明了顯現且能堅固安住,絕對不同于憶持所見的過去那隱約不明、忽有忽滅落謝影像,此二者絕不可同日而語,這完全說明定中所現的影像唯是識現。如此說來,那我們何能前時聽法至今仍明記不忘呢?此說亦非離識而有,這個能記住佛法的憶持識,是以過去境為所緣,過去不是現在,這種憶念的產生,是後念分別意識似前念境現,由于與念心所相應的關系,于是就產生了憶念的作用,所以,我們能清楚記憶前境。故《唯識二十頌》中「如說似境識,從此生憶念」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可見宇宙萬法不離于識,離識之外並沒有實境的存在。由上可知,行者雖沒有證得無分別智,但只要從教理中去比類推知,亦能對唯識無境的理論獲得正確的認識。 聯想體會 唯識無境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生活在社會、家庭這個大環境中,從啟蒙老師——我們的父母算起,一生不知道要受教于多少師友,所學的一切知識學問和生活經驗,無一不是源自他們。他們的諄諄教誨,他們滿腔的熱情和希望,他們關懷備至的呵護,為的就是讓我們能夠得做一個能給自己快樂的主人翁。親朋好友充滿我們生存的空間,一切的善惡教法時時把我們薰染,讓我們在生死與解脫之間打起拉鋸戰,一句善法也許能讓你成佛做祖,一句惡教可能會導致你下墮三途。善惡友教實在重要,可這一切都不離我們的心。因此,把握此心是我們生存的根本。 怎麼從善惡友教中體會唯識無境,以下就舉教學這一大家都熟悉的事例來說明。不知道萬法唯識的人,會提出這樣的問題,若說一切有情眾生都是由自識所變相似外境而顯現,不藉外境為所緣。那麼,我們親近善友得善法,親近惡友得惡法,那「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說法又怎麼能成立呢?這對于我們來說,確是一個問題,但對于通達唯識無境的聖人來說,就很容易解決,僅用《唯識二十論》中「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十個字,就把這個問題解決了。我們只要弄懂此二句的意思,以上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此中展轉,就表示不是親因緣,是間接緣;增上力,顯不是因緣,是增上緣。「展轉增上力」這一句話依王恩洋《唯識二十論疏》中說有二種意義,(1)說唯識不是說唯我,不是說除自身以外無余有情,而是許有無量無邊的有情存在。《成唯識論》云: 奇哉固執獨處生疑,豈唯識教,但說一說,不爾如何?汝應諦聽:若唯一識,寧有十方凡聖因果等別?誰為誰說,何法何求?故唯識言,有深意趣。……故定應信一切唯識。 此義是說各各有情的所緣境界都是自識所變現,不是說只唯有自識,其余的一切有情都不存在,如空花水月,地獄獄卒。(2)說一切法唯識,不是說除自識外,所有的一切外境都不存在,依他人之識所變的東西對自己來說也是外境。但是,識緣外境時,不能直接親緣取外境,它只能作自識生起的增上緣。如在上課,課堂是由能教者老師和受教者學生共同組成的,此二者的關系是互相展轉作增上緣。因有學生作為老師的增上緣,所以才能使老師自識上的法義(教課內容)顯現,即構成講課;反過來,由老師講課做增上緣,才于學生自識上變現一個相似的法(講課內容)做為自己的親所緣緣,即成聽課。由于有能所互為增上緣,才讓受教者隨著能教者的正邪二法,生起正邪二識。如我們親近善師善友聽聞善法,受教者以之所說的善法為增上緣,以自識托彼教法變現的相分為親所緣緣,這樣聽法者的善識就能生起;反之,邪識就生起。從中可以看出,老師和學生,講課與聽課,都是相對而存在的,雙方缺任何一方都無法成立。沒有學生的存在,老師不可能坐在家中自封我是老師;反之,沒有老師,學生之名又如何存在,他們向誰學,學什麼?可知,善惡法對受教者能否起作用全在受教者本身,因為外境對自識來說只是增上緣,不是親因緣,若自識不以善惡法為所緣境,此法對之就有會發生任何作用。 個人業力的深淺和根機智慧的不同,對聽聞教法所得受益也有很大的作用。如一班有50個學生,一個老師所講的內容,對于50人來說就有50種理解,因他們的根機智慧不同,所得的受用也絕不一樣。有的能聞一知十,有的聞一知二三,有的是聞一知一,更有一知半解和全不解的。出現這種現象不能推過于老師,只能說是法不對機,「佛以一音演妙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眾所周知,華嚴會上,諸大聲聞如聾若啞不解一字。可見,縱然是同受一師,因各人的情識不同,故所生之智與所得之法益也絕不相同。假使師徒二人的學識和思想相差的不遠,彼此相契機,學者就有所知有所悟,反之,二者相差千萬里,就是累死老師,學生還是聽不明白,純粹白廢工夫。這就像外地人聽閩南話,耳朵也聽見他在發音,但意思卻完全不懂,跟聽風聲雨聲和鳥叫聲沒有區別,對自己不起作用,又有何意義呢?再者,受教者的根機智慧深淺與所得的受益也大有關系,就算能教者是具大智慧大善巧的大導師,若是見到一些根機十分陋劣的聽法者,就是終日教誨也得不到大的受用。故《唯識二十論疏》對教聽之間受不受益的問題有一段詳盡明了的說明。疏云: 又諸有情善根厚薄,于受教時所得亦異,能教之人雖具大德,彼受教者根器太淺,則其習染,更轉甚難。若夫大賢之資,忠信成性,則聞言感激,奮然思齊,騏驥追風,一日千里矣。親近惡友亦如是。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唯上智與下愚不移。不移之人,則雖近惡友,而善性不失。雖近善友,而頑固不化者也。其余中人,則隨緣化導,而善惡增減矣。要其所以增減者,以其自識上種待緣而有,行與不行,非謂友教便能直接增減之也。是則友教于人但作境上緣,不作親因緣。故堯舜不得于事,舜禹不得于父,兄弟師生賢愚善惡不能強同,而諸佛如來亦不能強度有情。根未熟者,性不具者,終不能如之何也己。 從上可知,無論我們所得到的一切,都是自識的變現。因萬法都是依識種為親因,眾法為助緣而生起的,無有一實性存在,無一外境可得。如我們以聖教善法為助緣,讓自識生起對它的認識再為己所用。雖友教善法不能做為我們的親因緣,但外境的善惡對我們善惡法的生起有很大的作用。因外境對人有潛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就有了「久處幽蘭之室不聞其香,久處惡穢之地不聞其臭」的說法,也就形成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結局。 從上面這段文字中,我們就能看出,友教是不能做親因緣的,如果可以做親因緣,那我們根本就不能去努力修道,只要把諸佛菩薩當做所緣境,我們的智慧就和他們等同,可事實上我們仍要自己修行,才有無上佛道的成就。可見,外境只能作為自識生起的增上緣,友教對于聽者的作用仍是由彼自識所變。由此可知,境由識變,萬法唯識,離識之外,無實外境可得。 唯識無境的現實意義 佛陀出世的本懷,是為了救度廣大罪苦眾生,所以轉法輪四十九年,講經說法無量無邊,為的就是用語言文字的善巧方便來接引學人。無論哪一種教法,其目的都是欲令眾生離苦得樂,讓人轉迷成悟,轉識成智,達到解脫。對于佛法,真空易談,妙有難說。作為成立妙有理論的唯識學,更是名相繁多,難以掌握。但是不論如何難理解,其宗旨總不出緣起性空。世界萬物沒有無因無緣自然而生的東西,都是業種為因眾緣和合的產物。因此,阿賴耶識所變現的八識,成為眾生相續不斷,器界永住不滅的主體。當我們真的能認識這個心識,把握這個心識,了知萬法的虛妄性時,還有什麼能讓我們放不下呢?《唯識二十論疏》中的這一段文字,也許會讓我們對自己從何來,又如何生存于世間多一些了解,能多了解自己是如何在世間生存。疏云:人有欲望乃須物用者,既起分別,執我我所,貪著外境,因起于欲。由欲有求,因求有受,于是享樂欣喜,得之泰然,設求不得,苦亦隨之。一切有情即隨欲而生死流轉,故無有情不假物以為因,是以天下熙熙,皆為欲往,天下攘攘,皆為欲來。無欲無求,則涅般寂靜。雖有外物,亦無所須,既無所須,無外物可得也。 所謂隨欲有異所需即殊者,梟嗜腐鼠,人食膏粱,羊食麥草,有情所需,隨欲異矣,同在人中,所嗜亦別,貪夫殉財,烈士殉名,夸者死權,眾庶憑生,賢人君子不寶珠玉而忠信,重義于生,殺身成仁,故諸所需,亦無定性,悉本自心。 所謂心離欲染則淡泊超然,貪欲無厭則心隨物轉者,志士仁人,富貴不淫,貧賤不移,威武不屈,心超物境,縱便簞食陋巷,不改其樂,素位而行,不願夫外。若夫貪欲熾盛,遇色則迷,遇財思盜,酗酒好亂,敗壞德行,禮法不顧,廉恥道喪,為境界之奴隸,為外物而奔馳。莊生有言,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者次之。迷境亡心之謂也。 這何會有這種結果,原因都是眾生情執深重,對緣起性空,唯識無境的道理不明所造成。唯識無境,明確地給我們指出,凡是心識所現的一切,都是無義的存在,不能從任何一法中尋找出一個真實的自我,找出一個常一主宰的實體。縱觀世界人生,人們生活于自以為實的境界中,對人生各懷其解,各以自以為是的方式面對千變萬化的世界。不同的心態注定了不同的人生觀,有悲觀的人生,有醉生夢死的人生,有向鬼神乞求的人生,有盲目沖動的人生,還有的就是不知是苦是樂的人生。這些不同的人生觀,從佛法緣起的角度看,都是一些錯誤的妄執。對宇宙人生的態度,我們要從正確處下手,萬法因緣生,就是說萬有的一切現象,都是由各種條件互相攝持的關系而生起和存在,此乃宇宙人生的真理。如一棵樹的生長,須一粒樹種此是因,還需要水、土、陽光等助緣才能成長,此水土等緣又是由眾緣的和合。另外,長大的樹又可以用于不同的地方,如做家具為人們所用等。如此層層推究,則會發現物物是互助的,沒有獨立一法的存在。廣推博演,一棵樹能攝成萬有,萬有諸法又助長一物,因而形成一個互相幫助依賴生存的關系網。共同的業緣把我們牽引到這個污濁惡世之中,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不要對任何一個需要你幫助的人說,我不認識你,我們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對于美好未來的開創,對于無上妙樂的追求,我們大家須齊心協力往前走。個人是渺小的,群體是偉大的。作為群體的一部分,個人的所作所為完全影響著一個群體的命運。當一個人知道佛法,並能運用到日常生活中,作個清淨慈悲的人,那它會影響到他生活的集體,集體也隨之而淨化。一個人的善惡好壞會影響一個群體,但一個群體的進步與腐化又會導致個人的興衰和退毀。緣起的我們怎能夠脫離生我的眾緣。 心淨則國土淨,佛國並不是在遠不可及的天邊,它就在我們心中。當除去一切煩惱惑業障之後,不再造輪迴之業的時候,清淨的國土就顯現在前,如果離心覓淨土,猶如尋兔角,那是根本無有的存在。我之存在是因對我的執著,我的執著又導致了我的存在。其實緣起的生命,是由精神、物質種種因緣的和合,因此,我們沒有執著的需要,只有認清眾緣和合之我的本性,打破一切無義的妄執,我們才能真正得到涅槃妙境。如果真切了解萬法唯識,那麼,我們每人都具有改變宇宙萬有的功能。境由心造,要改變外境,首先要改變各自的心靈。當一切惡業被消除怠盡時,我們就可以得到心識的清淨。從現在開始,只要我們都去行正業,斷惡業,截斷雜染業種的路,讓它們沒有永生的機會,那現世的淨土就能夠在我們人間真正實現。 用佛法的智慧去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不能昧幻為真,讓自己處處受到束縛,處處感到痛苦,如春蠶作繭自縛,自己把自己困在無邊的長夜之中,永遠見不到光明與清淨。我們應該認識到識所變境的虛幻不實,並可以任運盡其幻化的作用,努力修習六度萬行,去改造去轉化自己的惡業識種。當善法任運現前時,我們也就達到了轉染成淨。 佛法是以人生問題為出發點,其主要目的是使人們認識緣起諸法的真義,破除我法的執著。只要我們認清唯識無境,並依佛陀的教導去如法加功用行,我們就能證得無上菩提佛果,涅槃妙境。 結 論 唯識宗是以唯識現觀來解釋世界,對于諸法現象與本質的問題,「唯識無境」是對此問題最具有說服力的證明。明白唯識無境的道理只是學習唯識的第一步,真正的目的則是悟入唯識性相轉染成淨。因此我們就不能只停留在學習唯識經論的文字法義階段,必須依著所理解的教義中的修行方法,真誠地腳踏實地去實踐才是我們證得無上佛果的唯一路徑。以智慧推求觀察自識上所緣一切法,了解它虛妄的一部分而排遣之,此是空觀;了解它真實的一部分而存有之,這是有觀。此空是空其所本有的虛妄相,有是有其所本有的實法,空是遣,有是存,遣虛存實,依智在一切的所緣法上,生起這樣如實的觀照,我們就可以悟入中道妙理「唯識無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