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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問曰:先說十不善道,已攝慳貪等,何以複別說?

答曰:是六法不入十不善道,十不善道皆是惱眾生法,是六法不但為惱眾生。如慳心,但有惜財,不惱眾生。貪心有二種:一者、但貪他財,未惱眾生;二者、貪心轉盛,求而不得,則欲毀害,是名業道,以能起業故。瞋心亦如是,小者不名業道,以其能趣惡處故為道,是故別說六法無咎。

【大正藏】第25冊{大智度論卷九十三}頁709上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