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不與取有十罪,何等為十?
一者、物主常瞋;二者、重疑(重罪人疑);三者、非時行,不籌量;四者、朋黨惡人,遠離賢善;五者、破善相;六者、得罪于官;七者、財物沒入;八者、種貧窮業因緣;九者、死入地獄;十者、若出為人,勤苦求財,五家所共;若王、若賊、若火、若水、若不愛子用,乃至藏埋亦失。
【大正藏】第25冊{大智度論卷十三}頁156中
一者、物主常瞋;二者、重疑(重罪人疑);三者、非時行,不籌量;四者、朋黨惡人,遠離賢善;五者、破善相;六者、得罪于官;七者、財物沒入;八者、種貧窮業因緣;九者、死入地獄;十者、若出為人,勤苦求財,五家所共;若王、若賊、若火、若水、若不愛子用,乃至藏埋亦失。
【大正藏】第25冊{大智度論卷十三}頁156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