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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問曰:云何行檀波羅蜜而不得檀?

答曰:不得檀中若一若異,若實若空。是檀從和合因緣生,于是檀中令眾生得富樂,及勸助佛道;以是故,行檀亦不得檀。不得義如上說;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是名菩薩智慧,能具足一切法而不得諸法。

【大正藏】第25冊{大智度論卷三十九}頁346下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