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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宗 第二節 諸法實相

第二節 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是中觀宗最根本的理論。佛教的主要宗旨在於體證宇宙人生的全體。中觀宗認為唯有消除萬物的個性和自我的錯覺,這全體便自然顯現。這就名為諸法實相。《大智度論》卷十八雲:“滅一切言語,離諸心行,從本已來不生不滅,如涅槃相,一切諸法相亦如是,是名諸法實相。”這也就是統一萬物的絕對真理。這真理有種種名稱,“如”、“法性”、“實際”,又叫作“中道”,乃至一切經中所有最究竟極則的名稱,都是這絕對真理的異名,如涅槃、般若、一乘、首楞嚴三昧、佛性、阿賴耶識等。這些名稱的實質是一致的,只是就不同的分位建立不同的名字而已。然在中觀宗歷史發展的不同階段中,所研究的思想主流,卻隨著不同的名稱而有所不同。在中觀宗的原始時期是以法性為思想主流的,在中國般若師時期是以般若為思想主流的,在三論師時期是以二諦為思想主流的,在三論宗時期是以中道為思想主流的。

所謂統一萬法的真理,不僅是統一一切所知的對象(境),而且要統一能知的智和所知的境,並且在這樣統一之中並不廢除萬法的森羅顯現。這就名為中道。這一中道就教、理、行、果的分位而有種種不同的名稱和含義。在理名為法性、名為空、名為實相,在因名為佛性,在行名為一乘,在智名為般若,在果名為法身、名為涅槃。

就理而言,如、法性、實際,這三個名稱的含義是一致的,只由於觀察的深淺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初觀名如,深觀名法性,究竟觀名實際。僧肇《維摩經•弟子品注》雲:“如、法性、實際,此三空同一實耳。但用觀有深淺,故別立三名。始見法實,如遠見樹,知定是樹,名為如。見法轉深,如近見樹,知是何木,名為法性。窮盡法實,如實知樹,根莖枝葉之數,名為實際。”《大智度論》卷三十二中種種解釋如、法性、實際說:“是三皆是諸法實相異名。”又說:“三世平等名如。”“一切總相,別相皆歸法性,同為一相,是名法性。”“實際即是涅槃。”又說:“諸法中皆有涅槃性,是名法性;若得證時,如、法性即是實際。”如是不變的意思,也是不二的意思,義指一切法的同一性。法性義指一切法的本體。實際義指最徹底究竟的實質。由此可見雖有三名而實只一理。這理便是亡言絕慮,離四句,絕百非的諸法實相。言亡慮絕是說這真理為言說所不能談議,思維所不能考慮的。離四句是說這真理為一切言說的表詮所不能表,絕百非是說這真理為一切言說的遮詮所不能遮。凡有所言說,有所思考,必定有所肯定。一有肯定,四句便同時成立,相互排斥,莫衷一是(四句:是、非、亦是亦非、非是非非;或:正、反、亦正亦反、非正非反)。這四句都是一偏之見,是相對的。因此絕對的真理是與四句不相合的。“百非”見於《大般涅槃經•金剛身品》,經中說如來法身是“是所不能是,非所不能非,絕百非,非百是,無是無非而能是能非”。這法身也正是萬法的同一性(如)、本體(法性)、實質(實際)的異名。在這真理上既無紛然差別可安立,所以名之為“本性空寂”。此空便不是斷滅之空而是即有之空。因此在體認這真理的過程中應當空有並觀,了知生死即畢竟空,雖人空觀而具行眾善,雖行眾善而知三輪(能行、所行、行)體空,如是無得無依,便可會人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