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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門論釋義 甲二、正明論體 乙一 觀因緣門

甲二 正明論體

  論分三段:初分敘造論意已畢,今是第二,正明十二門入于空義以為論體。

  乙一 觀因緣門

  所言因緣義者,蓋是萬法的統號,顯示真空的妙方,妙方若曉,則真空可解,統號若知,則實相易明。諸法所生,皆由因緣。例如長短相待,染淨相形,乃至生死對涅槃,無不是因緣義,故因緣是總,既是總義,所以安置在初,攝一切法,所以「觀因緣門第一」。今以因緣為方便門,令人悟入諸法實相,就是從因緣門「入于空義」。又因緣義者,龍樹自釋凡有三義:謂因緣是空義,因緣是假義,因緣是中道義。所以《中論·四諦品》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此偈名為三是偈,是講「緣所生法」的,因緣生法自性本空,相狀是假,雙觀空假就是中道,這是解釋因緣生法義,非有他義,假如作空假中三諦解釋,雖也講得通,但未必是龍樹的本意。在同一品論文中,龍樹另有講諦義的說教,如言:「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又說:「若人不能知,分別于二諦,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本論云:「有二諦,一世諦,二第一義諦,因世諦得說第一義諦」。這才是龍樹「諦義」的主張。《華嚴》、《般若》、乃至《涅槃》,只談二諦。《中》、《百》等四論,乃至唯識諸論也只談二諦,言三諦者,這是套唯識家的三性義,遍計所執性,情有理無故是空,依他起性,緣起假名故是假,圓成實性,真如法性故是中。但唯識家三性、二諦並立,可見意義不同,空假中三者只是中觀家的因緣所生法義,未曾說是三諦,真理只有一個——中道第一義諦,哪有二三?   次別釋「因緣」二字。如植物種子,自類相續,能生于芽,所以名為因;水土陽光人工等而能助發成功,所以名為緣,就是親者為因,疏者為緣,又叫內因外緣,內外合稱,所以名因緣。經論中常說:因緣和合生一切法,或言因緣具足生一切法。又釋:因是因素,緣是條件,事物的產生是各種因素和條件的組合。只有因素沒有外緣條件,事物也不會產生,如種子放在倉里,不見水土不會生芽;只有水土等外緣,不下種到地也不會生芽,要因緣具足和合方能生芽,所以一切事物的生起,無不是因緣和合的結果。詳說因有六因,緣有四緣。六因謂相應因、共生因、自種因、遍因、報因、無障礙因。新譯如次為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能作因。四緣者謂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新譯次第緣名等無間緣,緣緣叫所緣緣,余二緣新舊相同。因與緣義本互通,如果從通義而言,緣也是因,因也是緣。若作因說,四緣就是六因,若作緣說,六因還同四緣。如說因果,是從因生果,如果強調緣,便言諸法從緣起,或說緣生諸法,由此可知六因四緣意義互通。若論相攝者,因緣一詞攝前五因,攝因為緣,所以名因緣;開無障礙(能作因)因為三緣;次第緣、所緣緣、增上緣、緣力增上,所以名緣起。所以有時說因如六因,有時說緣如四緣,有時因緣合說如十二因緣。十二因緣如無明對望于行,行本非有,因無明而生,親生者為因,所以無明是因,以行望無明,行非都無,仗無明而起,即此則無明為緣,所以無明是因也是緣,望前為因,望後為緣,行緣于識,識緣名色等皆作此解,所以名十二因緣。又名十二緣起。今三論中所說因緣,總括上來諸義,如此論中所說就是,初門總就因緣門觀一切法,也說十二因緣,第二《因中有果無果門》是單就因義說,第三《觀緣門》是但就緣門觀,所以有時說因生,有時說緣起,有時說因緣和合生一切法,總的來說都是一致的。《成實論》說三因四緣,四緣同前所說,三因者,一是生因,即六因中的報因(異熟因),二是習因,即六因中的自種因(同類因),三是依因,即六因中的相應因、共生因、遍因、無障礙因。《中觀論》每品品名,或名為觀,或名為破,破多于觀,今此《十二門論》門門都名為觀,門門觀空,就是觀實相觀,所以僧叡說:「十二門觀之精微。」實相觀是最深奧最根本的觀法,所以說言「精微」。此論每門皆分為三段:      丙一 長行發起   初是因緣門,所謂:   全論三大段,今是第二大段,正明十二門入于空義,就是正明論體,就十二門中,今是第一因緣門。      丙二 正明門體    丁一 偈 頌

  眾緣所生法 是即無自性   若無自性者 云何有是法   此偈言簡義賅,內容豐富,隨文就義破申咸宜。先從申正義釋。「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者,謂有種子水土等眾緣,能生于芽;地水火風四大和合成為人身,五陰和合名為人我眾生,人等眾生本無有我,以色受想行識等和合假名為我,假法非真,所以名為無我。凡是由眾因緣所生的事物都沒有自性,自性就是自體,也就是真實性。諸法如果有自己的體性,就不需要從眾因緣生,如果法從眾因緣生,就沒有自己的獨立體性而只能屬于眾因緣,這就是緣起性空的道理。眾緣所生法也可以說是有,那只是緣起的假有,是虛假的現象,沒有真實自體,就是本性空,也叫假名有。但離了性空也不可能有緣起,由空才能緣起,如《中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同樣,離開緣起有也不能顯示自性空,由認識緣起有才了解自性空,所以說「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緣起有和自性空是一種事物的兩個方面。空和有是對立的,但同時又是統一的。   世間有些學派說,這叫辨證邏輯,佛教自古就有此義,如《般若經》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空不二,豈非空有對立的統一?又佛法有真俗二諦,俗諦說有,真諦談空,俗諦說有,說的是緣起有;真諦說空,說的是自性空,這空和有本來是對立的,但《般若經·道樹品》說:「以世諦故示眾生若有若無,非第一義。問:世諦、第一義諦有異耶?佛答:世諦、第一義諦無異也。」《涅槃經》說:「一切世諦若于如來即是第一義諦。」這都說明二者的不二,對立的統一。這和本論所說的「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緣起性空的道理是一致的。又因緣所生法當前,而知其自性畢竟空,這是菩薩的如實慧;雖知諸法自性畢竟空而能同時了解當前是緣起假名法,這是菩薩的方便慧,所以如果能懂得緣起性空的道理,便能發生菩薩的方便如實二慧,二而不二,就是中觀。這是佛法的深妙,迥異常情。   次就二諦顯示二空。上半偈約緣起世諦顯自性空,所以說「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無自性就是自性空。下半偈是顯假名空,即無真實體性,即是假名有法,約真諦義,一法不立,既無真實自體,怎能說有這一法?即是真諦破假義,所以說「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   再就破偏邪釋此偈,此偈上半破外道義,外道執諸法有自性,如數論外道說有二十五諦以自性為主,一切法皆從冥諦自性生;勝論師執六諦義以為實有,今偈破道:「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由眾因緣和合所生的法,哪里有自性?這就否定了外人所說的自性,所以是破外道的邪見,今諸外道從因緣門入于空義。下半偈破內部學人,佛弟子不執諸法有自性,而執有依眾緣生起的假法,因此成實師執世諦三假不空,三假是因成假、相續假、相待假。成論師說世諦法雖廣總不出此三假,今偈破云:「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這是說:假若沒有真實性,怎麼能說有這種法?這就是破假名法。又上半偈是破小乘薩婆多部,此部執有為無為三世諸法皆是實有,所以名一切有,今偈破云「眾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哪里有實在的體性?如果有實在的體性,何須從緣生?下半偈是破大乘唯識義假法,唯識家認為外境是沒有的、是空的,如果認為外境是實有那就是遍計執,但內識是依他起即緣起是假有法不能空,如彼論云,「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所以三能變的內識不空。今論破云:「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中論》云:「諸法有異故,知皆是無性,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這是說:諸法都在無常變異,知道都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緣起假法也是無有的,因為一切法都是空,所以三論既破真實有,又破假名有,既破諸法有,也破諸法空,離諸分別,證入平等法性,就是究竟涅槃。

  丁二 長行解釋    戊一 總列內外緣果   眾緣所生法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眾緣亦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   這是長行解釋偈子的第一句,這一句中有因有果,「眾緣」是因,「所生法」是果。文中總舉全句謂「眾緣所生法有二種」者。意在說明所生的果法有二種:一是內法,二是外法。此處所說的內法外法者,內法是指眾生身心份上有情的所生法,外法者是指眾生身心以外的無情的一切法,一切法總不出此眾生的有情世界和外在的草木等無情世界,所以它把稱為內和外。「眾緣亦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者,「眾緣」就是眾因緣,一個眾生的出生,無論是人是牛還是馬,要有他先世所造的善惡業的因,及現世父母為緣,這樣,因緣和合才生嬰兒或牛馬,這叫內因緣所生法。又如將豆種子,種在土地中,有一定的陽光雨露,春種秋收,這叫外因緣所生法。這就是眾因緣所生法,分為內外情與無情兩種,各有各的因緣不同,由眾因緣生一切法。   戊二 別釋內外緣果    己一 明外因緣生法   外因緣者,如泥團、轉繩、陶師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縷線、機杼、織師等和合故有氎生。又如治地築基、梁椽泥草人工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鑽搖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種子地水火風、虛空、時節、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當知外緣等法皆亦如是。   釋外在的「眾緣所生法」,舉出五種事物來說明,第一略舉三緣:一是泥團,二是工具,三是人工技術。恐怕還不止這三種,所以用「等」字作概括。其中泥團是瓶的因,轉繩工具和陶師是助緣,因緣和合產生瓶子,所以瓶子是「眾緣所生法」。第二舉織布的例證,也舉出三種因緣:一是縷線,就是紗線,二是機,杼是織布機,三是織布工人等和合故氎生。其中紗線是布的因,機杼和人工是緣,因緣和合所以有氎生。「氎」音迭,是古代的毛織品,似乎是現在的呢子。所以紡織品是「眾緣所生法」。第三是舉蓋房子為例,第四舉用奶酪作成酥油為例,酥油現在通俗叫黃油。第五舉農田種植業為例。最後「當知外緣等法皆亦如是」,總結世間一切事物無不是「眾緣所生法。」      己二 明內因緣生法   內因緣者,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後生。   內因緣就是十二因緣,也叫十二緣起,因由十二個支分組成,所以也叫十二有支。一切眾生在六道輪迴生死離不了這十二因緣,尤其是人類。因為是在有情眾生份上說的,所以名為內因緣。十二因緣中的第一個叫「無明」,無明是一種根本煩惱,是愚昧的妄念,沒有智慧之光明所以叫無明。根據這種無明妄心的活動造作,就造下了許多善業和惡業,這些業就是第二種「行」,所以說「無明緣行」,意思是因為有「無明」的因緣就有「行」。行業是因,是要受果報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根據自己造的行業要投胎受報,誰去投胎受報?就是你當前一念的染污識,佛教不主張有靈魂,只說是心識相續流轉三世,所以第三叫「識」。識在胎中,前半期叫做「名色」。名色是指每一成就眾生都是色受想行識五陰形成的,受想行識四者是心法,然在處胎悶絕位中,沒有心法的作用,唯有其名,這時只有父母的精血結合成為肉團,有物可憑叫色,所以第四叫做「名色」。如人處胎六七個月後,四肢、頭部和眼耳鼻舌身等生長俱全,這是第五名為「六入」,六入就是六根。六根成熟,十月胎滿,出生人間,與世間接觸,眼能見色,耳能聽聲,舌能嘗味,身手活動皆是與外界接觸。從初生到四五歲時,總名第六叫「觸」。六七歲以後逐漸了解識別外界事物感受苦樂差別,所以第七名「受」。十三四歲時開始對外界事物順境偏有所愛于心不忘,所以第八名「愛」。十八九歲後,貪愛心增盛,于所樂事追求謀取,不擇手段據為己有,是為第九名之為「取」。于追求爭取時,有的合法有的不合法,于其中間又造善惡諸業,既造下諸業故是第十名「有」。前愛、取二支同過去的「無明」,今之「有支」同過去的「行」,既有行業,死後還要受報,受報又要投胎轉生,所以十一名「生」。有生必有死故最後名為「老死」。就這樣,生了死,死了又生,生死輪迴,永遠無終期。這十二因緣就是一切眾生在六道輪轉中受生死苦惱的真實寫照。這十二有支,無明和行是過去世的惑業二因,識、名色、六入、觸和受這五支是現世感得果報,愛、取、有三支是今生造成的惑業三因,生和老死二者是未來世應有的果報。這十二因緣是就眾生份上說明三世因果的,如無明和行,是過去世的因,識、名色乃至受五支是現世的果,愛、取、有三者是現世造的因,生和老死是未來世的果,所以是三世因果。如果作兩段分法,七支是前分因果,三因二果為後分因果。此十二因緣,在經多有一個「緣」字,今論文簡,直列十二個支分。如果像經說:「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等。」各各先因而後生。這一句是總結,又是說明先有因而後生果,先因後果,這是因果一般的規律。

  己三 略破內外二果   如是內外諸法,皆從眾緣生,從眾緣生故,即非是無性耶?   上來總明內外因緣所生,是釋偈的第一句,此文是釋偈的第二句「是即無自性」。文意是:諸法從眾因緣生,這不就是沒有自性了嗎?又釋第一句廣明眾緣生諸法,是世俗諦,今言無有自性是真諦義。論主並無著文別破,只說:由眾緣所生,就沒有自性。事物如果有真實性,就不必假藉眾緣而有,如果假藉眾緣而有,便知諸法沒有真實體性。這直明緣起就是性空,不是離開緣起另說性空。      戊三 廣破緣起諸法    己一 標三無   若法自性無、他性亦無、自他亦無。   言三無者,即自性無、他性無、自他共性也無。就是說自性不生,他性不生,自他共合也不生,如果依《中觀論》還有個無因不生,稱為四無生,今論簡要,只說三無,有因尚且不生,無因如何能生?

  己二 釋三無    庚一 釋自性無   何以故?因他性故無自性。   「因他性故無自性」者,「他」就是指的眾緣,法從眾緣生所以無自性,這是借他破自。上來已廣破自性無,此文略說便是。   庚二 釋他性無    辛一 破果   壬一 就疏他門破生   若謂以他性故有者,則牛以馬性有,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余皆應爾,而實不然。   上文說:從眾緣生便沒有自性,有人認為:如果沒有自性那麼應該有他性,這是以眾緣為他性,從眾緣生就是從他生,如有些論中稱為「依他起」者,豈不是依據其他眾緣而生起的叫「依他起性」嗎?今天本論不允許此說,所以說「若謂以他性故有者,則牛以馬性有,馬以牛性有」。這是縱破,縱然允許你這樣說從他生,這可就夠荒唐的了,如果這句話能站得住腳,這樣,牛便可從馬生,馬也可得從牛生,因為牛和馬都可互指為他,如果說從他生,那麼,牛馬應當互生。打一比喻,一頭老牛生了一頭小牛,小牛生下後,除小牛本身外,其余一切均是他,老牛是小牛的它媽,這也可說是他;牛和馬本不相干,更可說是他,這樣,石頭是他,樹木是他,其余一切事物對小牛來說都是他,假若小牛是從他生的話,小牛從老牛生,也可以從馬生,也可以從樹生,從一切他物生,因為這一切都是他的原故,可見從他生這句話是站不住腳的。梨和柰也是這樣。柰是水果名,如蘋果之類。如果物可以從他生者,梨樹固然能生梨,蘋果樹也應當生梨,柳樹也應當生梨,其余一切事物皆應生梨;但實際情況並不如此,所以一切事物都不能說是從他生。其實自他是相待的概念,待自言他,沒有自便沒有他,如果沒有自性也沒有他性,如果沒有自,對誰說他?又他于他也就是自,如果破自性,便無他性。因此不應說從他生。      壬二 破親他門有生   若謂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以蒲故有席者,則蒲蓆一體,不名為他;若謂蒲于席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   前破疏他生,今破親他生。言疏他者,牛馬不同類,也不相干,馬怎能生牛呢?這叫疏他;只有牛才能生牛,同類相續是親因緣,這叫親他,今即破此親他。就文有二:一是述外人意而給予否定,二「何以故」下正破。「若謂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性有者」這是探述外人的意見,依外人認為,馬雖是牛的他,但牛馬不同類因此馬不能生牛,母牛是小牛的親因緣因此能生小牛,又是從他生。但緣有親疏,諸法生時從親不從疏,這是替外人表明理由,但這種理由並不能說明是從他生,便給予否定,所以「是亦不然」。「若以蒲故有席者,則蒲蓆一體,不名為他」。是說用蒲草編成蓆子,這時蒲草和席成為一體,人們只叫它席子不再叫它蒲草,這織席的蒲草就不能說是席的他了,離席無蒲,哪里還有他?既無有他,怎能說是從他生呢?假使硬要說蒲為席的他,那就不能說因蒲有席,席便成為沒有因之物,沒有因有果,也不能說是從他生。

  辛二 破蒲因   又蒲亦無自性。何以故?蒲亦從緣出故無自性,無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是故席不應以蒲為體。   上文破席從蒲有是破席果,今破蒲有自性是破席因。謂「蒲亦無自性」。即蒲也是從眾緣生。無自性者,就是沒有自己的真實性,既然沒有自性,就不能說因有蒲所以才有席,也不能說席從蒲有名從他生。

  庚三 類破一切法   余瓶酥等外因緣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   就外因緣生法說明沒有自性、沒有他性、也沒有自他共生性。文中重在破自他二生,此二若破,共則沒有體,所以不需要破共。上來破外因緣生法,舉牛、馬、蒲、席顯示沒有自性,其余瓶酥等外因緣生法者是一樣,都是無生性空,了不可得。      戊四 廣破內因緣生法明空    己一 舉內法例外法明空   內因緣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論》中說。   身外無情的事物名外因緣生法,有生命有感情眾生身內的事名內因緣生法。上面已經破外因緣生法無所有不可得,今將內例外,外因緣生法既然沒有自性,內因緣生法也是這樣,皆是無生性空,無所有不可得。有人不禁要問:此論為何一味強調內外諸法一切皆空?解云:如論初龍樹自說「今當略解摩訶衍義」。摩訶衍者,是三世諸佛甚深法藏,「大分深義所謂空」也,如果能通達是義,即通達大乘,具足六波羅蜜無所障礙。諸法性空是佛法的根本理論,如果能得到根本,則一切佛法妙用皆得,所以說「若能通達是義,即通達大乘,具足六波羅蜜,無所障礙」。龍樹菩薩,深入無生,得如實智,今還如他所悟而說,想要使得後世眾生如說而行,也能悟入真空實相,所以本論「但解釋空」,意思就在就里。《七十論》也是龍樹所作,法尊法師從藏文譯出,名《七十空性論》所以是彼論第十三偈,偈云:「緣起十二支,有苦即不生,于一心多心,是皆不應理。」      己二 舉《七十論》偈破   緣法實無生 若謂為有生   為在一心中 為在多心中   此偈與從藏譯相比,譯文稍異而大意相同,今就此論釋之。「緣法實無生」者,「緣法」就是十二因緣法,「實無生」者,正標明大乘佛法觀十二因緣本自不生,現在也沒有滅,不同聲聞乘人,認為十二因緣有生有滅。正如《中論》破因緣品第一中所說:「先于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又為已習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說因緣相,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有。」《涅槃經》卷二十五說:「十二因緣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非因非果。」四卷本《金光明經》說:「無明體相,本自不有,妄想因緣,和合而有,無所有故,假名無明。」這些大乘經典都在說明十二因緣無生性空。如果說實有此十二因緣,今問:是在一念心中有呢?還是在多念心中有?這都不能說明有此十二因緣。假若這兩種心中都說不通,那十二因緣怎麼能是有?

  己三 長行釋破   是十二因緣法實自無生。若謂有生,為一心中有?為眾心中有?   長行有三,初略釋偈本,二作難正破,三是小結,今是初文。頭一句是釋偈頌「緣法實無生」,這表明大乘佛法主張十二因緣是不生不滅的。如果說有生滅的話,是在一心中有呢?還是在眾多心中有?   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時共生。又因果一時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後果。若眾心中有者,十二因緣法則各各別異,先分共心滅已,後分誰為因緣?滅法無所有,何得為因?   這是第二作難正破,即是釋「一心中有」和「多心中有」。破一念心中具有十二因緣,十二因緣本是因果法,是有先後次第的,先因後果是因果的正常規律,而今謂十二分緣在一念心中同時具有,這就成為因果一時共生,同時共生這不合乎因果規律。所以論文接著說:「又因果一時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後果。」這是說任何事物都是先有因而後有果,如春季下種子,夏秋可收穫,桃杏果樹也是先開花而後結果,如果一時具有,即同時共生,就不能確定哪個是因,哪個是果,誰是能生,誰是所生,那就沒有因果關系和因果意義了。所以十二因緣在一念心中同時共生,在實際和理論上都不能成立。   破多心中有十二因緣,「多心」也叫「眾心」,就是眾多心念中有十二因緣。如何是多心中有?這道難說,比如前一念心是「無明」,後一念就是「行」,十二支分各別在十二念中,這叫眾多心中有。但也不能固定這樣講,因為眾生的無明,無始劫以來就有,何止一念?眾生的行業也一樣,今生造業,不一定今生受報,可以來世哪一生受報,如有偈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煩惱和業是這樣,十二分因緣也一樣。今論是約十二念心說為眾心。破眾心中有者,十二分緣起法各各生起不同,不能同時並有,各有各的因緣。因果規律要先有因而後生果,但時間和事物又是念念生滅的,比如說:煩惱和業種子皆是依阿賴耶識而有,假使前念無明共阿賴耶心識滅去,後念的行生起,以何為因緣?這就是論文說的,「先分共心滅已,後分誰為因緣」?這說明前念的無明煩惱和心共同滅了成為過去,後分的「行」生起誰是它的因緣?前念不滅則後念不生,這是佛教大小乘各派共認的,假若前念無明共心滅了,後分的「行」沒有因緣怎能生起?有人說:正因為前念「無明」心滅了,後念的「行」才能生起,無明心滅正為後念的行作開導因。這樣說是否能成為理由,但本論反駁說:無明滅,滅了是什麼都沒有,是無所有,無所有何得為「行」作因?所以論文說:「滅法無所有,何得為因!」假若無所有能為「行」作因緣的話,虛空是無所有,應能生行,何必說「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皆照此例破。   十二因緣法若先有者,應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   這是小結內因緣法無生性空。

  戊五 總結因緣門歸于三空    己一 結有為法空   是故眾緣皆空,緣空故,從緣生法亦空。是故當知一切有為法皆空。   結歸三空,就是結歸有為法空、眾生我空和無為法空,此三空攝一切空。又我法二空攝一切空,即如今論,先明有為法皆空,次明眾生無我,即是我法二空攝盡一切。但有人認為:一切法空只是世間有為法空,出世間的無為法不空。論明言,出世無為法也空。說無生法空,說究竟涅槃法也空,所以本論,深無不極,義無不賅。此文有三句:第一明眾緣法皆空,第二明從眾緣所生法也空,第三總結一切有為法皆空。      己二 明我空   有為法尚空,何況我耶?因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有為法故說有我,如因可然,故說有然;若陰入界空,更無有法可說為我,如無可然,不可說然。如經說:佛告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無我則無我所。   此論多破內學人的執著,內學小乘人多執我空,少知法空,所以先明法空,次說我空。又法空難解,我空易知。今文是舉難況易,所以說諸法尚空,何況我呢!又破有為法以後破有我者,凡夫外道執著,有我也屬有為法的范疇,所以接著就破我。又諸法是根本而後執有我,眾生執著有我,都是因為五陰、十二處、十八界的原故,如果沒有五陰、十二處和十八界,便無有法可說為我。比如說:有可燃之物,才有可能說有火,如果沒有可燃之物,便不能說有火。以法空故,次明我空其義易知,所以法空後次明我空。「如經說」下,引經證明,「我所」就是法,是我所有法。前明法空所以我即空,今引經意,我空所以法即空。前是藉法空以破我,今是藉無我以破法,互借互破,我法皆空。

  己三 無為法空    庚一 涅槃法空   如是有為法空故,當知無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此五陰滅更不生余五陰是名涅槃,五陰本來自空,何所滅故說名涅槃?又我亦復空,誰得涅槃?   毗曇講三種無為:即涅槃擇滅無為,緣缺非擇滅無為以及虛空無為。唯識家說有六種無為。今論破二種無為:一是涅槃無為,二是無生法真如無為,此二無為最為真實,學佛者多生執著,因此特破洗,所以說「涅槃法亦空」。「何以故」下,釋涅槃空。為什麼說涅槃法空?眾生在三界六道流轉生死不離五陰,此生五陰老死,來世投胎又換一五陰身,如是生生世世輪迴不止,受諸苦惱;如果能斷三界煩惱,出分段生死,今生五陰身滅後,再不投生受苦名為涅槃,如阿羅漢最後身,五陰身滅後不再受生名入涅槃。今大乘法門,菩薩照見五陰本無自性,五陰本自不有,說什麼五陰滅後不再受生名為涅槃!所以涅槃也只是一種假名。如《摩訶般若經·幻聽品》說,「若當有法勝于涅槃者,我說亦復如幻如夢」,所以知道涅槃也空。「又我亦復空,誰得涅槃。」這是將我空顯涅槃空。如果實有人我,可說有人證得涅槃,即無人我,有誰能證涅槃,沒有證得涅槃的人,怎能說有涅槃!

  庚二 明無生空   復次,無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無生亦應成,生法不成,先已說因緣,後當複說,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說無生法,若生法不成,無生法云何成?是故有為無為及我皆空。   涅槃不生不滅,所以以無生法為涅槃。又真如法性,法身法界,不生不滅,所以無生法就是真如法性,法身法界。破無生法義凡有二意:一者,前明今生五陰滅已,更不生余五陰,是名涅槃,此言涅槃是指四諦中的「滅諦」,多是就小乘義說的。大乘教義,說五陰本自性空即是涅槃,不是說滅後為空,所以不說五陰滅後為涅槃。二者,大小乘人聞前文說:五陰本自性空,本來無生即是涅槃,所以今破此無生涅槃。「若生法成者,無生法亦應成,生法不成,先已說因緣(理由),若生法不成,無生法云何成」?這正破無生法是涅槃。對待生法說有無生法,生法不能成立,如前偈說:眾緣所生即自性空,就是生法不能成立,如果生法不能成立,沒有對待,無生法怎能成立?無生法不能成立,怎能說無生法是涅槃?或有人問:諸經皆說有涅槃,此論為何破涅槃明無涅槃?如果是這樣,學佛的人又何所求,豈非徒勞無益?解云:不然!三論破涅槃是破邪涅槃見,申顯正涅槃義,所以破邪就是顯正。涅槃無名無相,而學人以名相為涅槃;涅槃非有非無,而學者以有無為涅槃;生死本來寂滅,而人們卻離開生死另尋涅槃;都不是涅槃正義,所以須破之。所以《維摩經》言:「諸佛知一切眾生畢竟寂滅,即涅槃相,不復更滅,是故彌勒,無以此法誘諸天子。」《中觀論》說:「所名涅槃者,無得亦無至,不斷亦不常,不生亦不滅,是說名涅槃。」又說:「涅槃非有非無,非有無,非非有,非非無,一切法不受,內寂滅,名涅槃」。「一切法不受,內寂滅」就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所以不應以分別心分別名相為涅槃。今論破洗一切,一法不立,遠離顛倒夢想,顯諸法畢竟清淨,就是究竟正法涅槃。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