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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玄義記 一 緒言和科判

一 緒言和科判

  大乘佛教的出發點,正如《法華經》所說: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所謂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佛之知見,即是般若,即是佛性,即是一乘。入佛知見,目的令人轉迷成悟,離苦得樂,使一切眾生皆得成就無上菩提。但眾生根性萬差,機感悟性非一,所以如來隨機施教,大小並說,權實俱演,以致有三藏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門之多,這些都是世尊留給眾生的一代宏偉家業。   佛滅度後一百年中,佛法一味未曾有爭。一百一十六年後始分派別,最初分成上座部和大眾部兩派,兩派的不同,上座部唯傳迦葉阿難七葉窟內所結集的小乘經律論三藏,大眾部並傳窟內外所結集的法藏,窟外的結集有五藏——經藏、律藏、論藏、雜集藏、禁咒藏,具有大小顯密經典,所以大眾部大小乘兼弘。這兩派在教義上主要的不同點是,上座部主張,生死涅槃皆是實法,大眾部則謂生死涅槃皆是假名。而後從這兩派又分出十八部,合前根本兩派成二十部,稱為部派佛教。   佛滅度五百年前後,馬鳴、龍樹相繼出世,號稱菩薩,弘揚大乘,大乘佛教因此轉盛。馬鳴當時,雖然弘揚大乘,實是大小乘兼備,也未能建立起大乘宗派,至龍樹菩薩,始廣造諸論,遍破小乘,釋方等經,脫離部派佛教,建立起大乘教派。龍樹的大乘佛教一旦確立,便衝擊了全部部派佛教,有的贊同,有的反對。上座部一系的各派,拒不承認大乘,素有傳習大乘教義的大眾部系各派表示歡迎,便逐漸轉到龍樹大乘旗幟這邊來。例如十八部中的一說部、說假部、說出世部,它們原來的主張就接近大乘,它們的部派名稱就是一種很好的說明。名稱表達主張,早就超出聲聞乘的範疇,但他們沒有能力建立一種有系統的大乘教派,只得作為部派佛教而存在,所以一旦大乘佛教出現,便皆歸宗龍樹門下。試看以後大眾部一系的部派佛教,逐漸消失,不再發展流行,原因就在於此。後來廣泛流傳的,與大乘對抗的各部小乘,大都屬於上座部的系統,例如薩婆多部、犢子部、正量部、經量部等,這是歷史事實。   佛滅度後初五百年,聲聞乘所以特別興盛,原因是,在釋迦法中,佛教以出家僧團比丘為主。出家比丘,有僧團組織,具僧相,被尊為三寶之一,代表佛教。菩薩乘則不然,無單獨僧團組織,菩薩形相僧俗不定,有出家有在家無標幟代表佛教。佛在世時,文殊、彌勒,現出家相,在僧團中,依次皆走在憍陳如、大迦葉之後,以示尊重上座比丘。《智度論》雲:釋迦法中無別菩薩僧。聲聞乘教典以《阿含》毗奈耶。諸阿毗曇三藏為本,遞相傳習,大士法門雖高,不能超越僧團出家比丘。佛在世時如此,佛滅度後還是這樣,這是釋迦牟尼的法規。複次,聲聞乘法以自利為主,急於出離三界,諸比丘依教修持,得道證果者多,菩薩法門以利他為主,隨緣施化,悟當相即真為深旨,對比丘僧團唯應護持贊助,不能立異,所以聲聞乘法,初五百年,一向獨盛。   佛陀滅度五百年後,小乘部派繁多,分別法相見解紛紜,互相爭論者居多,修行證果者漸少,龍樹大士為批判部派佛教各種偏執偏見,依《般若》等經,造中觀等論,發揚緣起性空的學說。談緣起不違小乘,說性空獨申大教。龍樹的學說是溶五乘為一宗,大小並弘,僧俗咸宜,而以大乘為主。龍樹所以能批破各部小乘,主要是在各種見解上,而不是在僧團制度上,又因為龍樹本身也是出家比丘,在僧團中比丘相互批評是可以的,不同於在家居士身份。其初方等眾經多為在家菩薩傳習和收藏,但不可能在部派佛教的僧團中,以大乘經批判小乘教,更不能以在家批判出家。及至龍樹,既建立大乘教派,同時又建立了弘揚大乘佛教的僧團,以前不可能在一般僧團講說的大乘經典,現在可以在大乘僧團中大肆講說了,因此被一些在家教徒收藏的大量方等經典,便陸續出現,這是因歷史背景不同的自然現象。   小乘初顯,大乘後興,並沒有什麼不可理解的秘密,總觀印度佛教,初五百年小乘鼎盛,次五百年大乘中興,後期又有密教興起。今謂:大乘興盛時期,並不是沒有小乘部派,小乘最盛時期,也不是沒有大乘經典,只因歷史時代背景不同,才表現大小乘佛教有隱顯盛衰的不同。因此這不能同意近代流行的一種說法。這種說法認為:大乘經典原先是沒有的,大乘佛教是由小乘發展起來的。這種說法是極其有害的,是不符合歷史記載的。佛滅度後,大小乘經典是同時結集的,從印度翻譯過來的論著文獻中,具有明文,怎能說大乘佛教是後來從小乘中發展起來的?《智度論》卷百中說:“摩訶迦葉將諸比丘,在耆舍崛山中結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結集大乘。”就連反對大乘的薩婆多部學者,所著的《異部宗輪論》也說:七葉窟內迦葉阿難等結集三藏,窟外大眾結集五藏。《大唐西域記》也持此說。五藏中即有大乘經藏。據此,佛滅後就有大乘經的結集,一是窟外大眾的結集,二是文殊、彌勒諸大菩薩的結集,怎能說大乘佛教是已後發展起來的?說是後來發展起來的,就意味著大乘非佛說。持大乘非佛說者,自古有之,但那只是上座部一系的小乘人,今自命為大乘學者,卻又說大乘是後來發展的,有這種矛盾現象,豈非怪事!此說不寢,將是佛法的災難,有志護法者,將何以忍之!此說,初起自於日本,近數十年,影響到中國。悲夫!弘法不足,陷教有餘,末法既至,正法將滅,眾生失怙,豈不痛哉!

三論玄義記科判 (全書大科分二) 甲一 通序大歸  乙一 總明三論宗旨   丙一 明佛說教大意   丙二 眾生聞教起迷   丙三 正標三論宗旨   丙四 釋其所以然   丙五 分別優劣   丙六 科簡破收  乙二 別釋破邪顯正   丙一 破邪    丁一 摧外道     戊一 釋名略標     戊二 別破外道      已一 破天竺異執       庚一 總標四執       庚二 別破四宗        辛一 破邪因邪果         壬一 敘異執         壬二 評謬計         壬三 正破        辛二 破無因有果         壬一 敘異執          癸一 敘計          癸二 釋計         壬二 難破          癸一 難無因          癸二 破自然        辛三 破有因無果         壬一 敘異計         壬二 批破        辛四 破無因無果       庚三 總結四宗      已二 排震旦眾師       庚一 總標大科       庚二 正明排斥        辛一 研法         壬一 舉僧肇研法         壬二 舉羅什研法         壬三 約理研法       庚三 核人    丁二 折毗曇     戊一 立宗      已一 標立宗要      已二 別敘宗源      已三 明其偏執     戊二 破斥      已一 總標十門      已二 別釋十章       庚一 乖至道       庚二 扶眾見       庚三 違大教       庚四 守小筌       庚五 迷自宗       庚六 無本信        庚七 有偏執       庚八 非學本       庚九 蔽真言       庚十 喪圓旨    丁三 排成實     戊一 立宗      已一 述宗義      已二 尋部源     戊二 破斥      已一 徵前異說      已二 今家判定       庚一 總標十條       庚二 別釋十章        辛一 舊序證        辛二 依論徵        辛三 無大文        辛四 有條例        辛五 迷本宗        辛六 分大小        辛七 格優降        辛八 無相即        辛九 傷解行        辛十 檢世人         壬一 用天竺人的言論證明         壬二 用中國人的言論證明     戊三 分優劣      已一 總明諸部平等       庚一 引跋摩偈釋       庚二 引龍樹論釋       庚三 明空有皆能證道      已二 明小乘優劣有三品       庚一 正明三品       庚二 會通二三      已三 明應破不應破       庚一 有迷執就應破       庚二 依佛經故應破       庚三 立言不當故應破    丁四 呵大執     戊一 立宗      已一 立大乘圓滿      已二 立五時二諦      已三 敘述宗義     戊二 破斥      已一 難大乘立宗       庚一 有無破       庚二 二見破       庚三 有得無得破       庚四 斷常破      已二 難五時判教       庚一 申正總非        辛一 引申經論正意        辛二 辨對機故諸經不同       庚二 別破五時        辛一 破三乘別教        辛二 破三乘通教         辛三 破抑揚教        辛四 破同歸教        辛五 彈常住教      已三 難真俗二諦       庚一 評毗曇       庚二 斥方廣       庚三 責成實      已四 總結呵大執   丙二 顯正    丁一 序說    丁二 顯正     戊一 顯人正      已一 明有佛授記故是正師      已二 斥成實師的謬解佛經     戊二 顯法正      已一 就世人顯正       庚一 就中國名德作證       庚二 就天竺學者作證       庚三 就羅什自身作證      已二 約教理顯正       庚一 略示       庚二 廣顯        辛一 約中道第一義諦顯正         壬一 離大小         壬二 絕有無         壬三 洗斷常         壬四 除是非         壬五 息雙非         壬六 辨邪正         壬七 無取捨         壬八 冥諸見         壬九 明隨言生執者難化         壬十 顯無所得正觀之宗        辛二 就世俗諦顯正         壬一 明設方便門         壬二 開體用二正          癸一 明理唯一正          癸二 標體用二正          癸三 解釋二正           子一 就中釋正            醜一 雙解體用二正            醜二 偏釋用正            丑三 明立二正意            醜四 三種正義           子二 約觀論釋體用 甲二 別釋眾品  乙一 經論相資門   丙一 從體起用    丁一 明體    丁二 起用    丁三 明經論通別   丙二 辨經論相資    丁一 標經論能所    丁二 開能所四句絞絡    丁三 正明經論相資    丙三 攝用歸體  乙二 明造論緣起門   丙一 總敘造論因緣   丙二 別明諸部迷經    丁一 總標諸部異執    丁二 明初分二部     戊一 初結集法藏時分二部     戊二 對大乘見解不同分二部     戊三 因大天五事分二部     戊四 總結二部異執    丁三 大眾部分破     戊一 初破     戊二 再破     戊三 三破     戊四 四破     戊五 結大眾部分破    丁四 上座部分破     戊一 初破     戊二 再破     戊三 三破     戊四 四破     戊五 五破     戊六 六破     戊七 七破     戊八 總結二十部分破    丁五 五部和五百部     戊一 正明五部      已一 敘兩種五師      已二 和會五部與二十部     戊二 明五百部   丙三 結造論緣起    丁一 正明造論破迷    丁二 料簡破取  乙三 明諸部通別門   丙一 標通別二論   丙二 釋通別二論    丁一 就大乘論明通別    丁二 就小乘論明通別   丙三 別釋三論通別  乙四 立名不同門   丙一 通辨眾論立名不同   丙二 別釋四論立名不同  乙五 宗旨不同門   丙一 通辨經論旨歸    丁一 通明諸經旨歸    丁二 明論同經宗   丙二 別明四論宗旨    丁一 明《智論》宗旨     戊一 正述《智論》宗旨     戊二 釋《大品》二慧      已一 約前後釋二慧       庚一 就體用釋前後       庚二 就超凡越聖釋前後       庚三 就破二見釋前後      已二 約佛經次第釋二慧       已三 約菩薩位次釋二慧     戊三 料簡同異    丁二 辨《中論》宗旨     戊一 標二諦為宗     戊二 釋二諦義      已一 約自行釋      已二 約化他釋      已三 引證釋     戊三 明所為之緣      已一 諸部小乘      已二 方廣外道      已三 成實諸師     戊四 引證     戊五 辨名宗雙彰     戊六 釋經說二諦意      已一 略釋      已二 廣釋    丁三 釋《百論》宗旨     戊一 正明論宗     戊二 說明理由    丁四 《十二門論》宗旨  乙六 論破申不同門   丙一 釋破申義    丁一 釋破申義    丁二 別釋破申   丙二 明四論破申不同    丁一 正明破申不同    丁二 釋《百論》傍破內義    丁三 釋《中論》傍破外義    丁四 料簡《百論》破收義  乙七 別釋三論門  乙八 三論通別門   丙一 正明三論通別   丙二 說明理由   丙三 重釋三論不同    丁一 重釋《十二門論》    丁二 重釋《中》、《百》二論  乙九 明四論用假不同門   丙一 標立四假   丙二 釋四假義   丙三 正明四論用假不同  乙十 四論對緣不同門   丙一 正明對緣不同   丙二 釋其所以然  乙十一 明三論破緣有利鈍不同門  乙十二 別釋《中論》名題門   丙一 總釋三字    丁一 正釋名題    丁二 次第門    丁三 制立門    丁四 通別門    丁五 互發互盡門     戊一 標互發互盡     戊二 釋中觀互發     戊三 釋緣觀互盡      戊四 釋中觀互盡     戊五 釋緣觀互發   丙二 別釋中字    丁一 四種釋義     戊一 總標     戊二 別釋      已一 依名釋      已二 顯道釋      已三 因緣釋      已四 無方釋    丁二 四種中義    丁三 各家釋中不同     戊一 外道明中     戊二 小乘人明中     戊三 大乘人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