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衣的由來、形狀及其用途
在釋迦牟尼成道以後的最初五六年中,根本沒有制定戒律的條文,也沒有著衣的規定。後來,在一年的冬季里,佛與弟子們在游行乞化,他看見弟子們得到很多布料。有的帶在頭上,有的掛在肩上,有的纏在腰際,看起來既失威儀又十分累贅,于是佛陀開始定制衣服的要求。那時,正是印度的隆冬,佛陀在晚上親自試驗:初夜披一件就夠了;中夜覺得冷,于是加上一件;後夜時,還覺得冷,于是再加一件,這樣就足夠御寒了。因此,佛陀規定比丘不得超過三衣,這就是所謂「三衣」的來源。 在當時,所謂的衣服只是一塊長方形的布。最初的三衣並沒有規定條數與塊數,也不是割截以後再拼湊而成的,佛陀僅僅規定有三種衣,三種衣的區別,並不在條數的多少,而在其層數的厚薄。 至于割截而成的「福田衣」,是在阿難隨佛出家以後。當時印度社會的治安不好,比丘們披了新衣,在人間游化,往往會遭到土匪與小偷搶劫或偷盜。因為三衣是整塊布料,俗人稍微加以修改,照樣可以披著。佛陀為此頗為擔心。 有一天,佛往南方游行,在路上看到道旁的耕地,一方方,一塊塊,溝畦分明,田畝整齊,便指著田野,對阿難說:「你能教比丘僧制作這樣形勢的衣服嗎?」阿難很聰明,一口答應了。「福田衣」便這樣做成了。後來,佛陀告訴大家,過去一切如來及弟子都是這樣做的。第一,其形如田,比丘披著可由信徒來供養種福;第二,割截分裂,盜賊竊之無用,可以減少比丘的損失。 「安陀會」,譯為「作務衣」,是用五條布料縫制而成的,又稱為「五條衣」,每條一長一短做成,共計十隔。安陀會是在勞作、行路乃至就寢時穿用的,因此又稱為「內衣」、「」中宿衣、「中衣」。安陀會的長度是佛的四肘(約為常人的三倍),寬度是佛的二肘,所以較為短小,而且行動靈活。 「郁多羅僧」,譯為「入眾衣」,凡是誦戒聽法,隨眾之時,都會在安陀會外,加披郁多羅僧。郁多羅僧是用七條布縫制而成,每條兩長一短,共計二十一隔,所以稱為「七條衣」;在三衣中它居中位,所以稱為「中價衣」,又稱為「上衣」。 「僧伽黎」,譯為「重衣」或「雜碎衣」,唯有行化乞食、進入聚落說法教化時披它。僧伽黎共分為九品: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上品十三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兩長一短;中下聘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這三品衣全市每條三長一短;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這三品衣著全是每條四長一短。這九品大衣,下下品九條,每條三隔,共計二十七隔;乃至上上品二十五條,每條四長一短,共計一百二十五隔。所以,僧伽黎又稱為「大衣」。 在佛陀時代,比丘行化人間,往往露宿野外,或在臨時的旅舍借宿,後夜較涼,必須有御寒的東西,這就是僧伽黎的主要用途了。正因為僧伽黎要當作被褥來用,所以其制作的重數,要比其他兩種衣厚些。所以,戒律規定比丘外出行化,不得無故離衣而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