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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菩薩戒(衍蘭)

淺談菩薩戒 衍蘭 閩南佛學

  一、前言

  佛法東傳,至唐代達到頂峰全盛時期,成立並奠定了大小乘十宗教義。其中,律宗為中國佛教的一個宗派,是印度傳統佛教思想體系一重要組成部分。為佛法慧命延續之所依,居三學之首位,亦是佛法得久住世間之基石。故《華嚴經》云: 「戒為無上菩提本。」又于《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四說: 「入佛法海,信為根本,渡生死河,戒為船筏。」戒為佛教根本精神所在,是大小乘共依據之法門。如來一生說教、修行、弘法度生之行事以及成佛的活現寫照,一切經典全部精奧,皆于律藏之中可探求之。   《梵網經菩薩戒本》在中國流傳普于諸種菩薩戒本中備受普遍歡迎。

  二、何謂菩薩及薩菩戒

  菩薩一詞乃印度梵文之音譯,,全譯是提薩埵」,意譯為覺有情,即含覺悟、覺知、覺見之意。此中含有兩種意思:一種是發心者除自求無上正覺之外,同時內流慈悲心,啟化一切有情皆得無上提菩,另一種意思是自覺悟見本性真義後,同時亦欲令一切眾生同修同證同見本身具足之佛性。   菩薩必須受持菩薩戒法。如《梵網經》說:菩薩戒「是諸佛之本源,菩薩戒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又說「一切有心者,皆應攝佛戒。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根據小乘所奉行《四分律》的觀點:小乘人接受三歸、五戒後,便是佛弟子,因而稱之為佛子;但大乘則以能成就佛道的種子才稱之為佛子,因為菩薩戒是一切諸佛成佛的根本原因。若從因位上說,稱為菩薩戒;如從果位上說,則稱之為佛戒。這是由于莊嚴劫中的千佛是從受掙菩薩戒而得成佛,現在賢劫中乾佛乃至未來星宿劫中千佛,同樣是受持菩薩戒而成佛,乃至推及到過去、未來的三世三劫之千佛。   關于受戒,初發心者,踏進佛門第一重要的法事便是受戒。若是自以為以虔誠心信佛不須要事相上的任何形式,這是一種錯誤的想法,始終不為佛教所承認。如同孩子已屆齡入學,還未辦理報名手續,便欲在學校上課,同樣會被拒諸于校門外的。   「戒」的梵語有兩種:①尸羅,②波羅提木叉。在《大乘義章》卷一中說:言尸羅者,此名請諒,亦名為「戒」。   就「戒」的定義來說,一切禁戒,皆有四科之分別,而且每一條戒也具足此四科,即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   戒法:是由世尊親自制訂的種種規則、戒條來禁止弟子們的身心軌范、語言行為,亦即是律藏中的全部內容。   戒體:指受戒人登壇時,答覆羯磨和尚問題之際,在聚精會神的一問…答之——剎那間,形成了一種防非止惡之功能。一種微妙的意念至善無漏的妙法透植求戒者阿賴耶識田中,從而由其內心深處所發的誠誓願力相應成為一種責任感。   戒行:依循所:受戒法而隨順著戒體,如法的去表現在身、口、意三業的行為上戒相:即依戒法條規,實踐在修持行履上的種種差別之相。   以上四科中以戒體最為重要,因受戒人從戒和尚聽受戒法的當下,從其內心發出了必須持戒的願心,由此心力必然會牽制及策勵行人自己的內心,發出!防止從身、口、意三業做惡的力量,此力』量便是戒體的作用。受戒的根本意趣即在于此體性上面。從三業之行為而言。身、口二業是外表有形態的行為,叫做「無表業」或「無作」。一個人的行為必具備有此三業的要素,才能成為一具體.完全的行動。從身、口二業能夠防非止惡所表現的行為便是行善,這種無表業力便是戒體久。綜上所說;凡受戒人,不論出家或在家者接受戒法的時候, (出家秉受沙彌、:具足戒,在家則領受三歸五戒及八關齋戒),必具有此四科,受戒始能圓滿成功。

  三、漢傳菩薩戒的種類及其來源   漢語系佛教的菩薩戒,可以分為三類,即瓔珞、梵網為一類,瑜伽、地持、善戒為一類,優婆塞經則獨成一類。以下略述:   第一,瓔珞,梵網類:有說《梵網經》是屬于《華嚴經》一部分,佛初成道時,即在妙光堂誦出了梵網經。根據《太賢古跡記》說; 「妙光堂者,即華嚴云普光堂也,因佛放光而立名,在摩伽陀國寂滅道場、去菩提樹三里也。」而《瓔珞經》的緣起則是在「一時、佛重游于湃沙(頻婆沙羅)王國,道場樹下,成正等覺處,復坐如故。」 「復放四十二光。」放光後,即說出了五十二位菩薩(階位)境界,接于下卷更說受十無盡戒的受戒方法。根據上述可以得知《梵網經》的說出,在時間上雖然是早于《瓔珞經》,但說出的地點與放光的情況,是十分相似的。再說,《梵網經》是先放光明,次說出菩薩階位,又于下卷說出了十重四十八輕戒相條文。兩經之差異地方則是《瓔珞經》沒有輕戒,而《梵網經》卻沒有受戒的方法。但是,兩經的相同之處,實是占了絕大部分是無可置疑的。   第二類,瑜伽:瑜伽類中包括了瑜伽、地持、善戒三種。此三種戒本,同出于《瑜伽師地論》的同本異譯。其中或由于譯者的看法不同或所見的梵本不一,故而有了詳細和簡略、偏重與偏輕之別。   第三類,優婆塞戒類:此經是由于善生長者的求佛問法,而由佛陀親口誦出,共七卷二十八品,適合于在家眾與外道根基而說的。   在此三種戒本中,最為通行普及的是《梵網經》其次則是瑜伽菩薩戒。而優婆塞菩薩戒對初信仰的俗人來說從初學佛直至成佛的歷程上,皆有詳細的指引,是一部很好的經典。但就受戒和得戒的因緣上來說,這部優婆塞菩薩是最難受持和感得戒體的一種大乘戒法。

  四、菩薩戒的內容

  菩薩戒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三聚淨戒。所謂三聚淨戒,就是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雖然是簡單的三句話,卻包括了自度度人及上求下化的所有法門。以下略為分述:第一、持一切淨戒無一淨戒不持,第二、修一切淨法無一善法不修,第三,度一切眾生而無一眾生不度。此三聚淨戒包含盡了持作儀、修善法,度眾生三大門類的一切佛法。在小乘七眾的戒法中,身、口作惡始成為罪相,不去積極修善是不會成罪的。可是大乘菩薩則以意業成念慮作惡就會構成罪過。菩薩除了去惡之外,更要積極修善,因為去惡修善同歸攝于菩薩戒的范疇。故而三聚淨戒的內容可以說已包括了整個佛法。攝律儀戒涵容了大小乘一切戒律、威儀,攝善法戒則包羅了度眾生出苦海的八萬四千種出離法門,饒益有情戒,則概括盡了四無量心,廣度一切眾生的宏願與精神。

  五、求菩薩戒的條件

  菩薩有頓立和漸次的差別,又有在家和出家的區別。故求授菩薩戒的條件,就有寬與嚴的不同角度了。其中必須具備兩個主要條件:第一有感戒之善,第二無障戒之惡。   所謂感戒之善,又分為兩種:一是菩薩種姓,二是發菩薩願。所謂菩薩種姓,是指大乘根姓來說,如《地持經》中說:「位五種姓補特伽羅,無種姓故。」雖然有發心以及加行,定不堪任圓滿無上正等菩提。」因為有大乘根姓的人,才能發心求受菩薩戒,能遵照佛戒履行,實踐菩薩道,作忘我利他的行為,舍己為人,這便是菩薩根姓的菩薩精神。否則,雖然肯發心受持戒法,卻無有行菩薩道的精神,于無上菩提道上終不能達到成佛目標的。   所謂發菩提心者,又稱為發菩薩心。一個人發菩提願,行菩薩行的本意,是指要努力精進為善去惡的去堅固達到成佛的意志。有了大乘的根姓,卻沒有堅強的志願來促成這大乘根姓的圓滿究竟,縱具備大乘善根,亦無濟于事。故而,在《地持經》中說;若不發心,不修加行,雖有堪任,而不速證無上菩提。   第二主要條件:「要無障戒之惡。」什麼障戒之惡呢?所謂障,就是煩惱障、業障、報障。由這三種障成為了眾生脫生死苦輪,行菩薩道的一大障難。在菩薩戒受戒法中,只問七逆, (在比丘戒五逆罪上多了殺和尚及阿闍梨二逆罪)。七逆罪屬于業障,凡于七逆罪中犯任何一逆者,皆失卻受菩薩戒的資格,故而七逆罪是主要障礙受菩薩戒的障戒因緣。   六、菩薩戒的秉受方法

  關于秉受菩薩戒的方法,有頗多的種類。根據《瓔珞經》卷下說: 「受戒有三受,一者諸佛菩薩現前頂受,得真實上品戒,二者諸佛菩薩滅度後,千里內有先受戒菩薩者,請為法師教授我戒,先禮足,應如是語:「請大尊者為師,授與我戒。」其弟子得正法戒,是中品戒,三者佛滅度後,千里內無法師之時,應在請菩薩形像前,胡跪合掌,自誓受戒……是下品戒。   又根據《梵網經》戒二十三條則說:「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于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當七日佛前懺悔,得見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應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得好相已,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若不得好相,雖佛像前受戒不得戒,若現前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時;不需要見好相。何以故?以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以生重心故,便得戒,若千里內無能授戒師,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要見好相。」   從上得知,瓔珞與梵網受戒方式在觀點上是大致相同。其略異之處,是瓔珞經在自誓戒中,並未要求要見光見瑞,佛來摩頂的瑞相。但梵網經則是一再的指出必須要見到好相,才能自誓得戒,否則便不得戒。   關于自誓受戒取不取好相的問題,明末的藕益大師在《毗及後集問辯》中有這樣的解釋,他說:「今人求戒,大須自審,果能念念與悲智相應,上荷正法,下憫含生,便可直遵瓔珞、地持,設不遇師,亦得自受;如或雖希佛道,悲智未深,則須秉持梵網法門,千里無師,必求好相;更或現有明師,心存驕慢,不從求受,別向像求,斯則(瓔珞、梵網)兩經之所不聽,五悔終不成功。」故自誓受戒,只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始適用。   根據智者大師的戒疏,亦把受戒的方法分為三類:   第一類、對諸佛受戒,此有兩種:   (一)真像:如妙海王及個子從廬居那佛受菩薩戒。   (二)像佛:金、銅、木、石、泥、畫等像,千里內無師,許向佛像求得好相自誓受。   第二類、對聖人受戒,亦有兩種:   (一)真聖:十地菩薩及等覺大士,現前之時,可對之為緣,故宜發戒。   (二)像聖:即菩薩形象,如果單以菩薩形象,恐會造成游慢之過,《地持經》則單說佛像,未說菩薩像,梵網、瓔珞經中說佛菩薩者,是佛邊有菩薩的意思。   第三類、對凡大法師受戒。此受法規儀種類很多,這里摘錄兩種近世流通最廣的受戒儀軌加以說明:   第一、傳授菩薩戒正范:   (一)明敷座結壇法 (七)受四不壞法   (二)明請師入壇法 (八)懺悔過法   (三)明禮敬三寶法 (九)明發願法   (四)明正請法師 (十)明發戒體法   (五)明開導戒法 (十一)明宣戒相法   (六)明請聖法 (十二)結讚迥向   第二、授大乘菩薩戒儀:   (一)求師授法 (六)請師乞戎   (二)請聖證明 (七)立誓問遮   (三)歸佛求加 (八)加法納體   (四)策對勸信 (九)說相示誡   (五)露過求悔 (十)歡德發願   在眾多戒法儀軌中,此二種較為普及韭受推崇。前者是明末見月律師所編訂,他說這是「菩薩瓔珞本業經及彌勒菩薩所說菩薩戒羯磨文中俱明,故今會合加儀,遵行有據」之文。是一種適合用于大場面集體共受戒法的儀軌方法,排場則與授聲聞戒一樣,須請三師七證登壇,後者儀軌內容文字精簡,含意充實,對場面的鋪陳,可容納多人秉受,亦可作單獨而受,並且對于戒師人類,主張「公但請闍梨、授戒師耳」而已。

  七、受持菩薩戒的意義

  佛戒的緣起,是由于佛陀成道後,于僧團中出家人數日益增多龐大,以至龍蛇混雜,使僧團內部時有越出規范之行為發生,寐假而成為犯戒之重大事故,經長老尊者們之再三申言稟請,如是佛陀為了維系和樂清淨的僧團聲譽與修學不輟的良善風規,根據犯事因緣始有戒律威儀之制訂。   世尊一生說法共四十九年,于中為了契合各類根基的眾生,權巧施設了大乘菩薩教和二乘聲聞、緣覺教。據律法說:聲聞比丘尼學處和菩薩學處各有不同,小乘聲聞戒乃七眾共通的戒法,以別解脫生死,趣滅涅槃為目的。而大乘菩薩戒主要是以身口、意三業中除惡修善的自利利他為主。   在三聚淨戒中,小乘的別解脫戒與攝律儀戒是共通的,若以比丘戒與菩薩戒角度看,攝律儀戒能包容別解脫戒,從大能融納小,但小則不能通向大。若依佛陀制戒本懷看,小乘律法雖然是自了戒法,但其功用甚大,乃通向解脫生死轉輪的彼岸。尤其別解脫戒是護持正法久住世間的根本方法而菩薩戒乃從利生方面為主,持戒范圍廣大,雖然是從事相上作分別,但大小乘皆以嚴淨毗尼為目的,同樣為了正法久住,奉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為根本目標。

  八、結語

  律制行人出家受具足戒後,五年內應隨和尚(師尊)學習戒律與諸般威儀,若不學無知則終身不能脫離依止。   我們學佛不論是修持那一種法門,日常所作共修持都應盡未來際修不,絕非今日行之,明日休止,須秉以恆恆時的精勤念力,堅持戒律是出世行人的本份責任,目的是要除卻我們的情識,抑止妄、慮,禁滅惡心,息邪行,去除五欲的利誘,從日常之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收攝散亂心情,嚴行以驅漏習,正心以輔長養道德,日夜六時攝心持念嚴淨土真宗毗尼,自淨其意,以祈從戒而生定,由定啟發智慧。長養菩提願力,種植善根,直趣無上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