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的基本經典與理論(蔡惠明)
律宗的基本經典與理論
蔡惠明
律宗以《十誦律》、《四分律》、《摩訶僧祗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論》、《摩得勒伽論》,《善見律毗婆沙》、《薩婆多論》、《明了論》等為基奉經典,通稱「四律五論」。它把如來一代教法判為三教三宗。三教是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三類。性空教攝一切小乘,相空教攝一切大乘般若,唯識圓教攝《華嚴經》、《楞伽經》、《法華經》、《涅槃經》等。三宗是實法宗、假名宗、圓教宗。實法宗即立一切法實有的說一切有部等,以色法為戒體。假名宗即立一切諸法唯有假名的經量部等,以非色非心為戒體。圓教宗即立一切諸法唯識所現的唯識圓教等,以心法種子為戒體。律宗在三教三宗中屬唯識圓教。 律宗的理論分為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制定的戒律;戒行是戒法的實踐;戒相是戒的表現或規定,如五戒、八戒、二百五十戒及大乘三聚淨戒,十重四十八輕等:戒體是律宗的理論核心。它認為戒體是受戒弟子從師受戒時所發生而領受于自心的法體,就是由接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構成的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戒體,舊譯「無作」,新譯「無表」,律宗三家對此解釋有所不同。相部宗法礪依《成實論》以無作戒體為非色非心的「不相應法」,立非色非心戒體論。東塔宗懷素則依《俱舍論》,以「無表業」為色法,倡色法戒體論。南山宗道宣說《四分律》通于大乘,依《楞伽經》、《攝大乘論》所說,以阿賴耶識所藏種子為戒體,稱為心法戒體論、和相部、東塔二說相對。 《四分律》通于大乘的說法起于北齊慧光(因曾任僧統,又稱「光統」)。道宣在《四分律羯磨疏》中更依律文舉出五種理由來論證此說。一是「沓婆回心」,二是「施生成佛」,三是「相召佛子」,四是「舍財用輕」,五足「識了塵境」。由《四分律》通向大乘,他更進一步建立三學圓融無礙的學說。一戒一行,圓融觀解,就具足一切行,即大乘妙行。 律宗又將佛所制定的戒規歸納為「止持」和「作持」二類。「止持」即「諸惡莫作」的意思,指佛弟子們制止身、口不作諸惡的「別解脫戒」;作持即「諸善奉行」的意思,包括安居、說戒、悔過及衣食坐臥等種種行持規則。《四分律》的前半部解釋比丘、比丘尼二眾別解脫戒為止持門;後半部則解釋受戒說戒等二十犍度(意譯為「聚」)為作持門。南山宗五大部(即《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四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四分律拾毗尼鈔》、《四分律比丘尼鈔》)內容不出此二類。 唐天寶十三年(754),道宣的三傳弟子鑑真東渡日本,在當時的都城余良東大寺佛殿前築壇傳戒,為日本天皇、皇后、太子等授菩薩戒;為沙彌證修等四百四十多人授戒;為八十余僧眾舍舊戒授新戒,這是日本正式有律學傳承的開始,鑑真被奉為日本律宗的初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