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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閩南高僧樵云真常律師(林觀潮)

明末閩南高僧樵云真常律師

編輯:林觀潮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本文考察明末閩南高僧樵云真常律師的事蹟。樵云苦行實修,弘律傳戒,培養得戒僧才千余人,促進明末福建佛教,尤其是閩南佛教的復興,厥功甚偉。出于對樵云的景仰,閩南民眾遂傳說樵云屢顯神通,且進京度化神宗亡母,得賜號龍褲國師,使得其形象逐漸神異化。本文謹引用樵云同時代高僧,如蕅益智旭、隱元隆琦、永覺元賢等人的相關詩文,結合明清寺志、方志資料,嘗試勾勒樵云生平的真實輪廓,以期還原行化于平凡人間的一代律師的本來面目。   關鍵詞:明末佛教閩南高僧樵云真常   作者簡介:林觀潮,廈門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樵云真常(1557-1639)是明末閩南高僧。他苦行實修,持戒弘律,培養戒子千余人,促進了明末福建佛教,尤其是閩南佛教的復興。由于樵云弘法影響巨大,閩南民眾遂散播樵云進京度化明神宗亡母,屢顯神通,而得神宗賜號龍褲國師的傳說。因此,本來平實篤行的樵云律師,其形象似乎逐漸向神異超人的龍褲國師轉化。

  本文引用樵云律師同時代高僧,如蕅益智旭(1599-1655)、隱元隆琦(1592-1673)、永覺元賢(1578-1657)等人的相關詩文,結合明清寺志、方志資料,考察樵云生平事蹟,以期再現生活于平凡人間的,一代律師的本來面目。而樵云形象的神異化,側面反映著明末佛教的發展狀況,折射出閩南民眾宗教信仰的特點,本文對此也略作分析。

  一、 開壇傳戒一律師

  ——弘法業績考察樵云生平,應以蕅益智旭所作《樵云律師塔志銘》為主要依據。《樵云律師塔志銘》撰于崇禎十三年(1640),即樵云圓寂後第二年。當時蕅益行化漳州,接受樵云徒弟如田的請求而作此銘。可以推知,蕅益依據了如田提供的資料,所以銘文記載的樵云事蹟,當最為可信。   《樵云律師塔志銘》〔1〕

  予在江外,即聞樵云關主,以苦行實修,為八閩敬仰。戊寅冬,渡洪塘,趨溫陵,擔役愚夫,皆能言其為眾之切,自課之勤也。未幾聞訃,恨緣薄不及一晤,賦短章哀之。越二年庚辰,予至漳南,高足如田,遵遺命營全身塔于石室之嶺,請予銘。

  按:師為澄邑新安周氏子,出家漳之開元寺。法名真常,樵云其別號也。兒時以瓦缶竹木列為瓶錫,父知其志,舍入寺,寺為羅漢琛禪師道場。師剃度時,即有慕琛之心。謁南山閒寂老人,稟尸羅要旨,咨淨土法門。既于堆云嶺頭建亭施茗。每經殘月下,一虎當涂。師以杖叩云:此往來要道,慎毋面目憎人。虎馴去。次于三台石室,瓦釜繩床,課經枯坐。閱三載,擬欲他往,聞空中有聲留之。乃啟建佛殿,結構僧寮,額其岩曰閒云石室。蓋閒寂老人曾于此棲遲故也。閉關峭坐,寢食俱忘,道風日著,檀信日歸。嗣是設華嚴堂,辟接眾舍,延待十方,盡心盡禮。爰感五台無靜律師,為不請友,飛錫關前,為師圓具。

  從此葺三山之大藏,興支提之辟支。參無盡法師于天姆,覲普門大士于普陀。乃至游歷南華,肖六祖栴檀之像。復歸石室。又以行腳多年,律學疏曠,北登五台,重咨心地。然後開甘露戒品于溫陵古莆諸處,而一以淨土為指歸。

  師一生篤實苦行,普心接納。于禪講名流,尤虛懷靡間。蓋其樂取人善,年彌高而德彌謙,故不必揮塵豎拂,已可扶宗教之衰矣。世壽八十有三,法臘五十有奇。剃度若干人,戒子不啻萬指。銘曰:

  先哲既逝,人情日浮。掠虛逞見,誰懷遠憂。海南佛國,淪為荒丘。   髠不稟戒,兵奴獄囚。挺生樵老,愛河之舟。廣設行筏,度彼迷流。   走遍天下,乃集勝猷。尸羅再揭,樂邦橫截。不似諸方,證龜作鱉。

  文中戊寅為崇禎十一年(1638),是年冬天蕅益接受北上浙江參學的閩南籍僧人誦帚、惺谷等人邀請,南下福建弘法,游化福州、泉州、漳州一帶,直至明崇禎十五年(1642)。蕅益出身江蘇省吳縣鍾氏,先為儒生,二十四歲出家。他由儒入佛,綜合律、禪、華嚴、天台各派,又以淨土為歸,著作宏富,是明末佛教集大成者,在淨土宗中被尊為九祖。蕅益在福建期間,目睹佛教狀況,留下《閩游集》等相關記錄。

  關于樵云的籍貫俗家,根據銘文中「師為澄邑新安周氏子」一句,可知他出身明漳州府海澄縣新安鄉周氏。而清朝乾隆二十七年(1762)所修《龍溪縣志》收入樵云傳記,又認定樵云為明漳州府龍溪縣人氏。《龍溪縣志》卷十九《仙釋》載:   樵云,故開元寺苦行僧也。萬歷初年萬松關未為孔道,然行人以捷徑多出此。樵云結小庵,日施茗山中,夜即誦書,數年諸經通曉。神宗欲索天下名僧從苦行得法者,有司以樵云應。旋賜紫衣歸岐山,依石結室而終焉。

  實際上,兩處記載並無矛盾。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因為漳州月港貿易的發展,明政府析出漳州府龍溪縣內月港周邊地區,設立海澄縣。樵云出生地新安鄉這時應該劃歸了海澄縣,所以《樵云律師塔志銘》中有「師為澄邑新安周氏子」的表述。

  關于樵云的生卒年,塔志銘中有「世壽八十有三」句,又根據清《支提寺志》卷三《明樵云律師》所記「崇禎己卯示寂于漳之久云庵」,〔2〕可以推知樵云誕生于明嘉靖三十六年丁巳(1557),圓寂于崇禎十二年己卯(1639)。

  蕅益《樵云律師塔志銘》敘述了樵云出家苦修,受戒學律,外出行腳,創建道場,開壇傳戒的生平事蹟。在銘文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樵云的律師身份的確立過程。   銘文提到,樵云居住故鄉的閒云石室,道風日盛時,「爰感五台無靜律師,為不請友,飛錫關前,為師圓具。」 這意味著樵云受比丘戒,具足了真正比丘的資格,于其一生意義重大。因為持有了作為比丘的戒牒證明,才能受到官府保護,可以外出行腳,前往各地寺院掛單參學。

  另一方面,銘文提到,為樵云授戒的是來自山西五台山的無靜律師,又側面反映當時閩南本地缺少具備授戒資格的律師。這種情形,跟當時佛教的整體狀況有關。

  依照佛門規制,僧人幼年出家後,一般在二十歲時受具足戒,成為正式比丘。而在明朝,到了世宗嘉靖年間(1521-1566),由于世宗偏好道教,屢屢打擊佛教,更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下詔禁止僧尼開壇傳戒。〔3〕這樣使得出家僧人雖然剃髮圓頂,卻難以受戒,無法成為真正的比丘。蕅益所言「髠不稟戒,兵奴獄囚」,即指這種尷尬現實。

  這種情況持續到了神宗萬歷年間(1573-1619)。云棲袾宏(1535-1615)也為此悲嘆。為建立僧人的戒律基礎,他只好方便制定自誓受戒的方式,即半月誦梵網戒經及比丘諸戒品。憨山德清(1546-1623)《古杭云棲蓮池大師塔銘》這樣記載:

  師悲末法教網滅裂,禪道不明,眾生業深垢重,以醍醐而貯穢器,吾所懼也。且佛設三學以化群生,戒為基本。基不立,定慧何依?思行利導,必固本根。第國制,南北戒壇久禁不行。予即願振頹綱,亦何敢違憲令?因令眾半月半月誦梵網戒經,及比丘諸戒品,由是遠近皆歸。師以精嚴律制為第一行,著沙彌要略、具戒便蒙、梵網經疏發隱,以發明之。〔4〕

  云棲袾宏所慨嘆的「南北戒壇久禁不行」的狀況,到了萬歷四十二年(1614)發生了變化。當年神宗延請古心如馨(1540-1615)于五台山永明寺開建戒壇,傳授千僧大戒。古心傳戒打破了嘉靖四十五年(1566)以來的禁令,此後明政府允許佛教寺院開壇傳戒。以此為契機,明末律學重建,從而促進佛教整體復興。

  古心如馨出身江蘇省溧水縣楊氏,二十歲于南京攝山棲霞寺出家,研習律學,持戒謹嚴,立志中興南山律宗。萬歷十二年(1584),居住南京城西馬鞍山古林庵。萬歷四十一年(1613),古林庵得明神宗賜名振古香林寺,從此亦稱古林寺。翌年古心于五台山永明寺開建戒壇,此後立足古林寺,大弘南山律宗,多次在江浙大寺開壇授戒。古心與其門下弟子以古林寺為基地,弘揚戒律,因而形成了律宗古林派。古心的弘律,使得本已衰落的律學得以延續,戒法得以傳承,在律宗史上承先啟後,重建律宗法系,影響深遠,直至今日。〔5〕

  考量明朝萬歷時期佛教界的傳戒狀況,依據蕅益《樵云律師塔志銘》所言「爰感五台無靜律師,為不請友,飛錫關前,為師圓具」,〔6〕可以推測樵云受具足戒時可能已經過了二十歲。而後來樵云「又以行腳多年,律學疎曠,北登五台,重咨心地」,這說明樵云北上五台學律,養成律師資格。此後樵云回到福建,才能「開甘露戒品于溫陵古莆諸處」,即在泉州、莆田等處開壇傳戒。

  清《支提寺志》卷三《明樵云律師》又提到,起先在漳州芝山開元寺時,樵云與日新燦公「道契為友,因訂終南游」;後來在寧德支提山時,「萬歷四十二年,燦公亦構南峰精舍」,樵云「踵前盟,適燦公腳疾作,不果。師因題其楣曰:巍然南山。蓋了夙願也。」據此可知,樵云于萬歷四十二年(1614)沒有前往五台。然而《支提寺志》的記事似乎也從側面證明,當年古心五台傳戒的消息傳入福建,令有心求戒的僧人向往不已。所以,樵云的北上五台學律,似乎應在萬歷四十二年(1614)之後不久。

  總結而言,樵云出家之後,經歷多年,才得以受比丘戒,成為正式僧人。在萬歷四十二年(1614)之後,北上五台求學,具備律師資格之後,回到福建弘律。樵云學律師承于何人,若有新資料的發現,今後或可詳細考察。而其律師資格,應是真實不虛,所以蕅益稱其為律師,清《支提寺志》也題名「樵云律師」為其立傳。

  二、樵古風高得自閒——德澤潤如

  明朝萬歷年間以後,江浙佛教因云棲袾宏、達觀真可、憨山德清、密云圓悟等高僧出現,而趨向復興,影響波及東南一帶。〔7〕福建佛教接受江浙佛教復興趨勢的影響,也逐漸呈現活力。而戒律的復甦,是福建佛教復興的基礎。

  崇禎十一年到十五年間(1638-1642),蕅益智旭行化閩南時,目睹僧人的不如法,感慨寫道:「法林凋謝不能春,黃葉秋風嗌愈臻。圓頂方袍雖遍界,忘身為法果誰人。」〔8〕另一方面,蕅益也看到了閩南佛教復興的希望,對于北上求法的閩南籍僧人深加讚嘆。比如,出身泉州晉江縣的誦帚宏思北上求戒,並邀請蕅益南下弘法。蕅益在所作《誦帚師往生傳》中,〔9〕寫道:

  師諱宏思,一字如是,晉江溜澳人,族姓陳。髫年入郡之開元寺,禮湛然精舍肖滿全公為師。剃髮後,喜詩文,不理錢谷,氣節昂然,緇素咸敬憚之。年二十七,忽發出世心,盟月台心默師,及惺谷何居士,為生死交。朝夕參究大事,忘形破格,風雨寒暑弗替也。時溫陵佛法久荒,聞熏乏種,師獨與惺谷,鼓舞數人,謁博山無異禪師,受具戒。三創八關社,接引居士。從此溫陵緇素,始知有如來正戒。

  根據蕅益所言,可知誦帚北上受具足戒,為僧人表率,回到泉州後,為居士授八關齋戒,為閩南佛教復興開風氣之先。因此可以理解,出于對閩南佛教的了解,以及對戒律復甦的重視,在《樵云律師塔志銘》中,蕅益表達了對樵云的深深尊敬。

  作為一名律師,樵云真常的德行風范,也令當時的另一位高僧隱元隆琦敬仰不已。   隱元出身明福建省福清縣林氏,萬歷四十八年(1620)二月出家于福清黃蘗山萬福禪寺,崇禎七年(1634)一月在黃蘗山嗣法于費隱通容(1593-1661),為臨濟宗第三十二代傳人。隱元住持福清黃蘗山十七年多,復興黃蘗山為東南一大禪宗叢林,開出臨濟宗黃蘗派。南明永歷八年(1654)六月,隱元東渡長崎,弘法日本。1661年,隱元開辟京都黃蘗山萬福禪寺,日本禪宗新派黃蘗宗因而成立。作為黃蘗宗開祖,隱元受日本皇室賜號大光普照國師。其著述豐富,流傳至今。〔10〕

  崇禎十二年(1640)樵云圓寂時,隱元正住持福清黃蘗山,曾經按照禪宗儀軌,上堂說法,表示追薦。當時情形,見于以下隱元語錄。

  余初出家時,便聞公名,欲渴見而未能。一日,公過碧芝巖,道經黃蘗。觀公德澤,潤如春膏,誠不虛平昔所慕也。別後余行腳遍參,經歷二十余年。及庚午回閩,復面公于芝山精舍。然間有議公未具佛祖爪牙,豈堪為人師范。殊不知有一行過人,一德可嘉者,亦足為濁世之標準。近聞歸寂石室,令人嗟嘆不已。遂寄瓣香以表昔年之好。其徒淨塵令台則上人,不遠五百里而來,乞求法語為助薦。

  愧余學淺心粗,寧敢放言污瀆先輩面門耶。因見上人虔虔懇懇,似不得免。聊敘數言以塞來命。夫薦師之道,不須別求。別求終不得力。直須向自己腳跟下一刀兩斷,百了千當,不獨上人師祖已薦,乃至盡恆沙際一切師僧父母,有情無情,俱已薦矣。何故?悟則事同一家,不悟則萬別千差。上人果不外余言,異日到得與么時,始信吾不汝欺也。〔11〕

  隱元所言「余初出家時,便聞公名,欲渴見而未能」,可以理解為,隱元出家後曾經考慮從樵云律師受具足戒。由此可見,在隱元出家時,即萬歷四十八年(1620),樵云在福建僧人中已經享有盛譽。   隱元又提到「然間有議公未具佛祖爪牙,豈堪為人師范。殊不知有一行過人,一德可嘉者,亦足為濁世之標準」,這跟蕅益在《樵云律師塔志銘》提到的「不必揮塵豎拂,已可扶宗教之衰」,同樣表達擁護樵云的意思。

  樵云因為沒有嗣法于禪宗,不具備禪僧資格,因此受到非議,被認為不能為人師范,傳授門徒。這樣的批評可能來自當時流行的禪宗方面。然而,隱元與蕅益都肯定了樵云作為律師的弘法功績,表達了心中的敬仰。而蕅益更是說道:「尸羅再揭,樂邦橫截。不似諸方,證龜作鱉」,讚譽樵云的弘揚戒律、歸心淨土,批評那些胡亂授受的諸方禪徒。

  另外,隱元提到的「及庚午回閩,復面公于芝山精舍」,指的是崇禎三年(1630)隱元離開福清黃蘗山南下行腳時,途經漳州府芝山開元寺拜訪樵云一事。當時隱元三十八歲,為一平凡行腳僧人,得到樵云的接待鼓勵,心中感激,因此作詩表達敬仰之情。

  白云縹緲水潺潺,樵古風高得自閒。   借問老來端的意,又提玉斧斫芝山。〔12〕   後來,隱元住持福清黃蘗山,成長為一代高僧,又東渡日本弘法,創立黃蘗宗。隱元平生也致力傳播戒律,在中日兩國開壇傳戒十六次,培養戒子無數,于重振日本佛教戒律,尤其功不可沒。〔13〕隱元的這種重視戒律的作風,應該受到了樵云的影響。

  崇禎十年(1637)十二月,隱元在福清黃蘗山傳戒。當時受戒弟子大眉性善的戒牒流傳至今。〔14〕從戒牒內容,可以了解到明朝佛教的傳戒情形,如三壇漸進、三師七證的程序,也可以了解到受戒對于僧人的重要意義。以下引用大眉性善戒牒的文字內容。

  謹遵《大明會典》一玖。洪武三年十月十三日禮部尚書張呂本等奉聖旨。天下各寺院僧人們知道:如有僧人行童,願要游方學道,習學經律,聽教參禪的,聽他出外參學。或在寺院,或在山林,共相講明經義,傳誦戒律,所遇官司毋得禁他。欽此欽遵。外,又遵《梵網經》云: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正覺已,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孝順父母,孝順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一切人非人等,但受法師語,盡受得戒。故知千佛流傳,惟此一法,況戒為入道之基,戒為六度之首,十方三世諸佛成道之根本,諸大菩薩修行之徑路,教中之正體者也。

  茲據: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人,二十歲,法名性善,發菩提心,恭就黃蘗山萬福寺戒壇,初壇于十二月初一日受沙彌戒;二壇于本月初六日受比丘戒;三壇于本月初八日受菩薩戒。以此流通戒法功德,伏願今上皇帝聖躬萬歲,天下太平,民豐物阜,佛道同皇恩浩蕩,金輪與戒藏昌隆。填給牒文,聽許游學參禪,勿令放逸,污至牒者。

  敕賜萬福禪寺臨濟正宗第三十二世授戒和尚隆琦,羯磨阿闍黎隆瑞,教授阿闍黎隆宓,尊證阿闍黎隆瑗、性昺、性杲、海寧、明舟、明遠,引請闍黎性曇、無窮。

  右牒給付菩薩戒弟子性善收執。   崇禎丁丑年十二月日給。〔15〕

  如以上戒牒所示,根據明朝法律,僧人在受戒後才可以游方參學,受到官府保護。聯系樵云作為「授戒和尚」,生平傳授戒子過千人的事蹟,可知他的傳戒培養了許多具備比丘資格的僧人,從而促進福建僧人能夠外出參學,給福建佛教帶來活力,厥功甚偉。

  三、辟支岩下抱瑾瑜——支提住山

  支提山位于福建省福寧州寧德縣城西,被認為是《華嚴經》中天冠菩薩的道場,聞名遐邇。山內有支提寺,開創于北宋開寶四年(971),原名支提山華嚴禪寺。明萬歷元年(1578),因敕賜改名支提山萬壽禪寺。

  萬歷二十七年(1599),樵云攜帶弟子如信前往支提山,開辟辟支巖道場,在此住靜十余年。萬歷四十年(1612),樵云又在辟支岩擴建殿宇。在故鄉漳州的閒云石室之外,辟支岩是樵云用心興建的又一道場。清《支提寺志》卷三以《明樵云律師》為題立傳,記錄樵云事蹟。   明樵云律師。師諱真常。漳州張氏子。幼而托白,受具後律身清苦,過中不食。思諸佛以戒為師,行持不怠。初,日新燦公奉敕為護藏法師,住芝山開元寺,法席最盛。師往謁,道契為友,因訂終南游。

  萬歷二十七年上支提,結茅王家地住靜。沿見危岩削壁,詢土人,曰:辟支岩也。師止下,遂依崖縛屋以居。岩最幽深,相連十余里,多虎狼怪異。師與其徒如信處之志堅,啖薺茹蕨,不求世營,凡十余年所。

  後回漳,于石室巖萬松嶺施茶三載。時白晝有猛獸當路,行人震恐,師為馴擾說戒,弭伏而去。德播遠近。時郡紳都憲王公志道,給諫顏公繼祖,魏公呈潤及諸當道善信請住開元。四方云衲爭依之。師復開期,為四眾廣授木叉大戒。

  萬歷壬子回辟支,擴充殿宇,頓成奇觀。由是緇素不憚寒暑而往參焉。四十二年,燦公亦構南峰精舍,師踵前盟,適燦公腳疾作,不果。師因題其楣曰:巍然南山。蓋了夙願也。   崇禎間兩過大寺,檢閱皇藏。既而復往泉之開元,與相國張公瑞圖、大宗伯林公欲楫,稱方外契。及憨山清、永覺賢二大師,咸重師戒,各有贈篇。崇禎己卯示寂于漳之久云庵。弟子負舍利歸,塔于辟支。

  《支提寺志》提及樵云「復開期,為四眾廣授木叉大戒」,卻沒有交代樵云律師資格的養成過程。這與蕅益《樵云律師塔志銘》相比,顯得有些疏略。但這則樵云傳記,突出的也是樵云作為律師弘律傳戒的事蹟。

  如蕅益《樵云律師塔志銘》所言,樵云會下「戒子不啻萬指」,達千余人。這些戒子應該多數為福建僧人,其中出身閩南的遠門淨柱(1601-1654)與亙信行彌(1603-1659),在明末佛教中尤為傑出僧才。   遠門淨柱出身漳州龍溪縣,于支提山出家後,得戒于樵云律師,後來嗣法于曹洞宗石雨明方(1593-1648)。遠門編撰《五燈會元續略》,主張禪宗青原系優越于南岳系,于明末禪宗的曹洞與臨濟兩宗之爭中產生影響。〔16〕清《支提寺志》卷三有遠門傳記,記錄遠門從樵云學律,寫道:   國朝遠門禪師。師諱淨柱,鼾關其別號也。龍溪陳氏子。雖丱角補博士弟子員,屢試冠諸生,非其好也。年二十五,造山禮性賦山主剃染。納戒于樵云律師,執侍一載,精練律藏,廣蒐教秉。復礪志發明大事,遍參海內知識,緣契寶壽,遂嗣焉。

  遠門出家時,為明天啟五年(1625)。若以當年得戒推斷,可知樵云傳戒始于天啟五年(1625)前後   。   亙信行彌出身泉州府同安縣蔡氏,十八歲在同安縣梅山出家。崇禎八年(1635),在福清黃蘗山嗣法于費隱通容,為臨濟宗三十二傳,與隱元為法兄弟。生平住持泉州府南安縣羅山棲隱寺、泉州承天寺,福州府侯官縣芙蓉寺、福清縣黃蘗山萬福禪寺、侯官縣雪峰山崇聖禪寺,漳州府南山寺,福寧州寧德縣支提山萬壽禪寺等道場。亙信法化遍及福建各地,而以弘法閩南為主,培養了如幻超弘(1605-1678)等十多位閩南籍法嗣。亙信復興漳州南山寺,開出臨濟宗南山寺法派(南山派),引領閩南佛教主流,至于今日。

  亙信曾于南明永歷十年(1656)住持支提山萬壽禪寺。清《支提寺志》卷三所立亙信傳記,提到亙信從樵云得戒的事實。

  國朝亙信禪師。師諱行彌,漳州人。〔17〕幼業儒,長就南山剃染,納戒于樵云律師。法嗣黃蘗費和尚。丙申夏從雪峰入支提,眾留結夏。師因檢藏三閱月。至冬,眾復請結制開戒。適山寇剽掠,師遂往福州固山。即慕師道德,請住慶城寺。己亥示寂。   從清《支提寺志》的相關記錄可以看出,樵云的支提山弘法,影響遠近,因而備受僧俗敬仰。崇禎六年(1636),樵云八十歲時,曹洞宗高僧永覺元賢(1578-1657)作詩祝賀,讚揚樵云秉持清淨戒律,猶如懷抱美玉般高潔不俗。

  《祝支提樵云老師八十壽》〔18〕   支提屹立東海隅,重巒疊嶂擁禪居。   天冠聖蹟邈莫測,仙人遺灶在丘墟。   中有高僧頭似雪,辟支岩下抱瑾瑜。   恰如冰壺濯桂魄,亦如火聚現芙蕖。   行年八十猶矍鑠,飲澗眠云每自如。   願師住世同寶掌,長為明炬照昏衢。

  四、 國師傳說益古趣

  ——神化形象樵云在其故鄉閩南弘法傳戒,深受民眾愛戴,因此他的事蹟也為人們所津津樂道。在民眾頻繁的口耳相傳之中,樵云的生平事蹟,逐漸有了一些頗為神奇的細節。其中,樵云應請入宮超度明神宗生母,並獲得龍褲國師封號,這兩個細節尤其引人注目。當然,這些內容是蕅益《樵云律師塔志銘》、清《支提寺志》卷三《明樵云律師》里所沒有的。

  今日,閩南民眾可能熟悉龍褲國師的稱呼,卻沒有聽說樵云律師的法號。龍褲國師的形象確立,有個漸進的過程。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樵云的入宮說法。

  前文提到的清乾隆《龍溪縣志》,在卷十九《仙釋》載:「神宗欲索天下名僧從苦行得法者,有司以樵云應。旋賜紫衣歸岐山,依石結室而終焉。」據此可知,在清朝乾隆年間,閩南民眾還只是認為樵云在明神宗時入宮,得賜紫衣,但並未提及樵云入宮所為何事,更未提及龍褲國師封號。

  龍褲國師封號的說法,可能傳開于乾隆年間以後。近代佛教界巨擘虛云和尚(1840-1959),出生于清末泉州永春縣,十二歲以前在此度過,出家後又曾經行化閩南。可能從少年時期開始,虛云和尚即耳聞龍褲國師的傳說。一九五三年正月十三日,在上海玉佛寺的禪七開示中,虛云和尚提及龍褲國師,說道:

  假如你信心堅固,長遠心不退,則不怕你是怎樣的一個平常人,也可以即身成佛。昔日漳州有一貧苦的人在寺出家,心想修行,苦不知如何為是,無處問津,每日只做苦工。一日遇著一位行腳僧到那里掛單,看他每日忙忙碌碌的,問他日常作何功課?他說:「我一天就是做些苦事,請問修行方法。」僧曰:「參念佛是誰。」如是他就照這位客師所教,一天在工作之中把這「誰」字蘊在心里照顧。後隱于石岩中修行,草衣木食……這時是萬歷年間,皇帝的母親皇太后死了,要請高僧做佛事……次早升座說法,登台打一問訊,持幢至靈前曰:「我本不來,你偏要愛,一念無生,超升天界。」

  法事畢,對帝曰:「恭喜太后解脫矣!」 帝甚疑惑,以為如此了事,恐功德未能做到。正在疑中,太后在空中曰:「請皇上禮謝眾僧,我已得超升矣!」帝驚喜再拜而謝,于內庭設齋供養。此時其僧見帝穿著花褲,目不轉瞬,帝曰:「大德歡喜這褲否?」遂即脫下贈之。僧曰:「謝恩。」帝便封為龍褲國師……

  諸位,請看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只因他出家以來,不雜用心,一向道心堅固。他的姐姐去看他也不理,衣衫破爛也不管,一匹布放了十三年也不要。你我反躬自問,是否能這樣的用功?莫說一天到晚,自己的姐姐來了不理做不到,就是在止靜後,看見監香行香,或旁人有點動靜,也要瞅他一眼。這樣的用功,話頭怎樣會熟呢。諸位只要去泥存水,水清自然月現,好好提起話頭參看!〔19〕

  虛云和尚在開示中提及「漳州一貧苦人」——後來的龍褲國師,旨在策勵參禪徒眾發起堅固信心,不退長遠心,著意強調「參念佛是誰」這個話頭。祖師方便說法,直指人心,自然不必拘泥于世間史實,所以在這里龍褲國師的本名也未被提及。

  虛云和尚開示中的龍褲國師,體現的應該是清末時期的形象,還顯得簡單。到了1935年,漳州僧人念西撰成《明漳州三峰閒云石室龍褲國師傳》,〔20〕描繪了一位具備完整形象的龍褲國師。當時弘一法師(1880-1942)應請為之作序。

  念西法師,今之閩南高僧也。專弘淨業,著作甚富。近以所撰《龍褲國師傳》見示,披卷諷讀,歎為希有。文筆樸拙,不假修飾,彌益古趣。豐德性常律師,擬以付刊流布,而資亡母冥福。孝思肫誠,尤其足貴焉。為題卷端,以志歡讚。

  歲次乙亥十月惠安淨峰沙門一音。〔21〕   念西在《龍褲國師傳》中寫道:   國師號龍褲,法號樵云。姓郭,漳之東鄉霞州人也。神宗朝得度,抽簪于本郡山頭社橋下庵。幼無讀書,世耕作。出家後,習經遲鈍,忘前落後,無讀誦性,相類特伽之誦帚。其剃度和尚,以其難于教化,惟日課以運水采薪,而供師僧。閱四五年,一句彌陀,猶念不調,故常勞役……

  師念欲修行,既乏師教,又日無暇,正太息間,適運水師來焉……即為說古德操行,穴處岩居,澗飲木食,以樂吾道,乃至說:「道之一字,理極難明。總之,躬行實踐,道必達焉。師果自真實修道,唯念佛一門,為橫超之捷徑,較行參禪為易,且保無魔業嬈。苟能以信入門者,須法古人,則將來念佛三昧,可計日而待證矣。」 師聞之,心遂感悟,擬入三峰石窟修行……自是棲身淨土,勤念彌陀……師不視不顧,亦不移動,念佛如故。是布一投,十有三年。塵坌寸厚,眼亦不以物為礙。此可見其念佛,已念到無心用處,真得功夫矣……

  迨萬歷皇太后崩,托夢于帝,囑請有德高僧為拔幽苦……帝聞益嘉其梵行,疑必聖果位中人,乃以國師之禮待之。迄明早,上臨壇,見師執幡,召請國母魂,而向靈位說偈曰:「我本不來,是汝故愛。連根拔起,超升天界。」

  說畢,復以幡三招,稱南無阿彌陀佛者三。謂上言:「已超拔矣。」……帝愈佩德欽風,即持所著龍褲賜與。更賜龍褲國師號焉。

  以上念西文中的樵云——龍褲國師,是經過苦修念佛而開悟的。從文中表現的對于念佛法門的強調,可以看出作者本人的彌陀淨土修行傾向。可惜的是,文中只字未提樵云作為律師的特點。蕅益《樵云律師塔志銘》、清《支提寺志》所記錄的能夠檢閱藏經、深得律學要旨、廣為四眾傳戒的一位傑出律師,在念西文中卻是「幼無讀書……習經遲鈍,忘前落後,無讀誦性……閱四五年,一句彌陀,猶念不調……以不識字故,唯口宣化」的苦行僧人。

  念西寫作《龍褲國師傳》,自言「凡此耳聞者,多從故老相傳,乃爰筆而志之」,〔22〕因而行文風格反映出民眾口頭傳說的特點,通俗樸拙。關于這篇傳記,就其表現方式,弘一法師稱為「不假修飾,彌益古趣」,然而于史實方面,卻未加點評。

  根據《明史》,神宗生母李太后逝世于萬歷四十二年(1614)。〔23〕考諸明清史料、佛教傳記,不見神宗詔命福建僧人樵云進京度母的記錄,所以對于《龍褲國師傳》中樵云入宮的真實性,尚可存疑。然而,分析樵云入宮的傳說,似可得出以下看法。

  首先,樵云入宮的傳說,體現了萬歷年間佛教僧人南北參學的情況。

  萬歷四十二年(1614)古心如馨受命于五台山開建戒壇,帶動律學復興,鼓舞了各地僧人北上求戒。樵云也在求戒僧人行列之中,加上此前的行腳參方,樵云「走遍天下」,〔24〕其足跡遍及南北各地,到過都城燕京極有可能。樵云見多識廣的經歷,使得偏僻南方的故鄉民眾為之神往,在口頭傳說中不斷添加細節,也是人之常情。

  其次,樵云入宮的傳說,反映出萬歷年間福建佛教生機呈現的特徵。

  萬歷四十二年(1614)秋,神宗為紀念亡母李太后,選擇國內六處寺院頒賜藏經。由于福清籍內閣首輔葉向高(1559-1627)的斡旋,福清黃蘗山萬福禪寺成為六寺之一。〔25〕黃蘗山的賜藏,于福建佛教為一大盛事,促進了此後的不斷復興,例如浙江密云圓悟的臨濟宗天童派南來黃蘗山弘法,福清黃蘗山復興而結成臨濟宗黃蘗派,漳州南山寺復興而開出臨濟宗南山派,黃蘗山賜藏也使得福建僧俗在心理上與明王室拉近了距離。樵云與黃蘗山頗有因緣,在福建僧俗間又享有盛名,于是逐漸變化為民眾在心理上接近明王室的橋梁性形象。

  其三,樵云入宮的傳說,折射出閩南民眾所喜好的高僧神異化傾向。   念西《龍褲國師傳》描述的樵云神異事蹟,可以概括為:石窟苦修,十三年間;石卵作芋,神變難測;閩省祥云,高僧出處;預知有經,京門地下;宮女浴身,男根不現;臨壇說偈,超拔太后;受賜龍褲,讖語兌現;御園石塔,袖中持去;現大神足,湧空歸鄉;自知時至,念佛生西;真身荼毗,舍利無數。在這里,歷史上的樵云律師轉化為與其本來形象迥然不同的神異國師。

  把高僧形象神異化,進而當作民間神靈崇拜,以期滿足現世利益的追求,是閩南民眾在宗教信仰方面的一個特色。比如,唐朝義忠禪師(781-872)開辟漳州九層巖禪院(今平和縣三平寺),由于閩南民眾的崇拜,衍生出三平祖師信仰;宋代高僧普足居住泉州安溪縣清水岩,形成清水祖師信仰;五代時期自嚴和尚出身泉州府同安縣,隱居武平縣南巖,寂後被尊為定光佛,流傳為定光佛信仰。這三大祖師信仰,與正信佛教並道而行,成為閩南民眾心中重要的神靈崇拜,迄今流行。隨著閩南民眾移居海外,其影響波及台灣及東南亞各國。

  樵云律師形象的神化,也正是折射出閩南民眾的,這種喜好高僧神靈化的心理傾向。如此看來,百十年後,在閩南宗教中又添一龍褲國師信仰,或未可知。

  綜上所述,聯系明末佛教狀況,以蕅益《樵云律師塔志銘》為主要依據,參考清《支提寺志》、隱元語錄等相關記載,而暫時擱置清《龍溪縣志》、民國《龍褲國師傳》中的傳說性資料,可以勾勒出樵云律師的生平輪廓。如下文所敘。

  樵云真常,出身明漳州府海澄縣新安鄉周氏,誕生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圓寂于崇禎十二年(1639)。幼年入道,于漳州芝山開元寺出家,隨後往漳州南山寺跟從閒寂和尚,秉承律學要旨,咨詢淨土法門。樵云苦行實修,先于堆云嶺頭結庵自居,又建亭施茗,以方便行人,廣結眾緣。繼于三台石室,課誦枯坐,精勤不懈,遂通曉諸經。三年後,乃啟建佛殿,結構僧寮,額曰閒云石室。因道風日著,檀信歸投,石室日顯促狹,于是設華嚴堂,辟建寮舍,延待十方僧俗。

  樵云住居閒云石室,其間山西五台山無靜律師,飛錫關前,為之授具足戒。樵云此時,始得成為出家比丘。約于明萬歷十四年(1586),外出參學,東到浙江普陀山,朝拜觀音大士,南至廣東南華寺,描摹六祖寶像。

  萬歷二十七年(1599),樵云四十三歲,前往福寧州寧德縣支提山,創建辟支巖道場。與徒如信結茅住靜,不求世營,凡十余年。後來應閩南僧俗懇請,回歸閒云石室。萬歷四十年(1612),樵云重回辟支岩,擴充殿宇,構成奇觀。由是緇素不憚寒暑,爭往參學。萬歷四十二年(1614),古心如馨律師于五台山開壇傳戒,鼓舞南北僧人振興律學。在此之後,樵云北上五台,求學戒律,遂重開心地,精通毗尼,具足律師資格。

  大約始于天啟五年(1625),樵云傳戒授徒,于漳州泉州莆田等地多次開壇,從之受戒者千有余人。閩南僧人,傑出如遠門淨柱(1601-1654)、亙信行彌(1603-1659),都曾從其受戒。

  崇禎年間(1628-1644),樵云應請兩次前往福州大寺,檢閱藏經,修缺補全。崇禎三年(1630),樵云住于漳州芝山開元寺內。崇禎六年(1636),住于寧德支提山辟支岩。崇禎十二年(1639),示寂于漳州久云庵。弟子以其舍利,分別建塔于漳州閒云石室,及寧德支提山辟支岩。

  樵云生平修律持戒,開壇授徒,培養比丘,促進福建佛教復興,影響深遠。其德澤風范,弘法功績,得到當時高僧一致讚許。蕅益智旭稱許:「不必揮塵豎拂,已可扶宗教之衰」。隱元隆琦讚嘆:「德澤潤如春膏」,「足為濁世之標準」。永覺元賢祝福:「願師住世同寶掌,長為明炬照昏衢」。

  總之,在明朝萬歷以後的福建佛教中,樵云以律師身份弘揚戒律,復興佛法,開戒律重建風氣之先。相比于當時好尚參禪,師資授受混濫不齊的諸多僧人,可謂稀有難得。同時,樵云行在戒律,棲心淨土,如蕅益所讚許「一以淨土為指歸」。後世民國年間,行化閩南的弘一法師,也是行在戒律,指歸淨土,影響閩南佛教至深至遠。先哲後賢,交光相映,讓人不禁頓起仰慕,遐思無限。

  〔1〕《蕅益大師全集》(《靈峰宗論》卷八之三)。法輪出版社1989年版,第11459頁。   〔2〕明·謝肇淛、陳希拯原輯,清釋照微增補:《支提寺志》,六卷,清同治十一年(1872)刻本。《中國佛寺志叢刊》第106冊,廣陵古籍刻印社1996年影印。   〔3〕《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五六二嘉靖四十五年九月己酉:「嚴禁僧尼戒壇說法。」上海古籍書店1984年版。   〔4〕明·云棲袾宏著:《蓮池大師全集》卷末附錄,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金陵刻經處開雕原本,1972年台灣中華佛教文化館影印本。福建莆田廣化寺再版。云棲袾宏,浙江仁和縣人沈氏子。   〔5〕古心如馨的相關資料,可舉例如下:一、《清涼山志》卷五《高僧懿行·如馨律師傳》。《清涼山志》,釋鎮澄編,明萬歷原本,1933年蘇州弘化寺鉛印本。中國佛寺志叢刊第9冊。二、《新續高僧傳》卷二十八明律篇第四之二《明金陵天隆寺沙門釋如馨傳》。《新續高僧傳》,六十五卷。喻謙等編,1923年靳云鵬序,北洋印刷局排本。三、《律宗燈譜》,清釋源諒撰,清刻本。國家圖書館文獻縮微複制中心影印,1993年12月。源諒(1705-1772),北京潭柘寺僧。四、劉大任《戒幢律寺與隆昌寺的法系因緣述略》,香港佛教月刊508期, 香港佛教聯合會,2002年9月。五、長谷部幽蹊《古祖一門法燈の譜》。《明清佛教研究資料(僧傳之部)》,長谷部幽蹊著,日本京都黃蘗文化研究所2008年版,第367頁。   〔6〕查《清涼山志》,不見五台山無靜律師的記載。或當待考于他處。   〔7〕達觀真可(1543-1603),江蘇吳江人沈氏子。憨山德清(1546-1623),江蘇金陵全椒縣蔡氏子。密云圓悟(1566-1642),江蘇常州宜興縣蔣氏子。   〔8〕《次惠安》,《靈峰宗論》卷十。《蕅益大師全集》,第11645頁。   〔9〕《靈峰宗論》卷八。《蕅益大師全集》,第11404頁。   〔10〕平久保章編:《新纂校訂隱元全集》,東京開明書院1979年10月版。語錄十卷,附錄一卷,共5486頁,據江戶時代諸刊本而重輯影印。   〔11〕《法語·清漳淨塵上人求薦乃師樵云公》,《隱元全集》,第937頁。   〔12〕《隱元全集》,第1114頁。   〔13〕《普照國師年譜》寬文三年癸卯:「師開堂將三十載,說戒一十六度,受戒弟子不知其數。」(《隱元全集》,第5242頁)   〔14〕大眉性善(1614-1673),出身明泉州府晉江縣許氏,隱元隆琦法嗣。南明永歷八年(1654)隨隱元東渡日本。在京都黃蘗山開創塔頭東林院,其門流形成黃蘗宗中東林派。傳世語錄《東林夢語》,一卷。日本寬文五年(1665)自序,延寶元年(1673)以後刊本。京都黃蘗山文華殿存。   〔15〕大眉性善戒牒,崇禎十年(1637)十二月原件,豎排文字。京都黃蘗山文華殿存。   〔16〕《五燈會元續略》,八卷,遠門淨柱輯,卷首載南明弘光元年(1645)馬嘉植序。新纂《卍續藏經》第138冊,新文豐出版社1995年版。   〔17〕亙信籍貫應為泉州府同安縣。《雪峰志》卷五《紀當山》:「第一百四代。亙信彌禪師,同安蔡氏子。大清順治丙申年當山,兼住持慶城寺。至己亥七月十六日示寂,建塔于檉洋,後改移于漳州。」《雪峰志》,十卷,明崇禎五年(1632)原纂,清乾隆十九年(1754)重刻。《中國佛寺志叢刊》第103冊。《五燈全書》卷七十:「福州雪峰亙信彌禪師。同安蔡氏子。」《五燈全書》,百二十卷,清超永編輯。新纂《卍續藏經》,第140-41冊。   〔18〕《永覺和尚廣錄》卷二十四《詩》上。《永覺元賢禪師廣錄》,三十卷,為霖道霈編。新纂《卍續藏經》第72冊。同樣內容的詩,在清《支提寺志》卷五《詩》中,題為《祝支提樵云老師,釋元賢,永覺鼓山》。   〔19〕《虛云和尚方便開示》,第181頁,《癸巳一九五三年正月初九至二十三日上海玉佛寺兩個禪七開示》·《初七第五日正月十三日開示》。福建省佛教協會印1993年。   〔20〕《廣欽老和尚開示錄》,第79頁附錄。福建莆田廣化寺印,閩新出內書第119號,1995年版。   〔21〕本序未見于《弘一大師全集》。關于念西法師,《弘一大師全集》八·《書信卷》·《致念西、豐德律師。1936年2月,晉江草庵》,注一:「念西律師,名義俊。福建漳州人,出家石室岩,專修淨土法門,故號念西。後又從弘一法師學律,著有念西集,及龍袴國師傳。」圓拙、林子青等編:《弘一大師全集》,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版。   〔22〕念西:《龍褲國師傳自序》。   〔23〕《明史》卷一百十四·列傳第二《孝定李太后》:「孝定李太后,神宗生母也……四十二年二月崩。」中華書局標點本。   〔24〕蕅益:《樵云律師塔志銘》。   〔25〕永歷《黃蘗山寺志》卷六《外護》,葉向高《重興黃蘗山募緣序》:「甲寅秋,皇上以聖母升遐,思慕不置,廣為祈福,擇名山古剎分置藏經。海內共六處,而黃蘗在其中。」永歷《黃蘗山寺志》,八巻,隱元隆琦、獨往性幽編修,南明永歷六年(1652)隱元序。日本江戶時代刊本,京都黃蘗山文華殿藏。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