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修學法要》講記 第三卷
《菩薩戒修學法要》講記
淨界法師主講
第三卷
《菩薩戒修學法要》,諸位法師慈悲,諸位在家菩薩,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好,請放掌。
請大家打開講義第8面,我們講到甲三持戒內涵。佛陀在《大般涅槃經》對我們所有的菩薩有一段重要的開示。他說是,一切眾生雖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後乃見。就是我們每一個眾生雖然都具足一個清淨的佛性,但是不幸的是這個清淨的佛性在表面上累積了很多煩惱跟罪業。所以我們的佛性基本上雖然有,但是表現不出來了,我們表現在外的是一個業障凡夫。那這怎麼辦呢?要因持戒然後乃見。我們必須透過修學菩薩戒法才能夠把這個虛妄的煩惱跟罪業把它破壞,把我們真實的功德顯現出來。所以持戒從這個觀念當中,它在整個菩薩道呢,它是扮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破惡生善的一種強大的功能。
那麼受戒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簡單地講,就是你受完戒以後跟受戒之前最大的差別,就是在你這個打妄想的心中多了一個戒體。你以前沒有受戒之前你心中只有妄想,其它什麼都沒有。你就跟著你這個妄想,這個感覺,跟著你的情緒這樣到處轉。那麼你受了戒以後,你心中還是有妄想,但是,多了一個清淨的戒體,這個地方就不一樣了。那麼到底這個戒體是什麼?我們昨天花了兩堂課介紹戒體。一言以蔽之,就是你心中一種堅定的誓願,你從今以後你的生命你只做三件事,第一個你誓斷一切惡,第二個你誓修一切善,第三個你願意誓度一切眾生。你的生命開始有三個目標來引導你,你不再受你心中的感覺、心中的情緒來引導你,你開始遵守你心中的誓願。
那麼這樣的一個誓願力,它表現在修行當中的相貌有兩個。第一個從斷惡的角度,這個誓願力它就是一種增上慚愧。《瑜伽菩薩戒》說,其實當我們斷除惡法的時候,這個願望就是一種慚愧心。很多人不想受戒,不想受戒就表示你根本不想進步,你沒有一種目標。那麼沒有目標當你惡法出現的時候,你不可能產生反省,因為你不知道用什麼目標來反省自己。你說我這個人個性就是這樣,我就習慣造這些惡業,很自然嘛!你會放縱你自己的惡業。受了戒以後我們有時候也會犯錯,但是因為你的戒體它不允許有錯誤,所以它會產生警覺功能,它會產生增上慚愧。那麼我們慚愧心生起的時候,我們就想辦法讓惡法斷除。所以這個戒體表現在斷惡它是一種慚愧心。它能夠把你已經生起的惡法慢慢慢慢地把它止住、消滅。這個你沒有受戒你做不到的。你要是一個人沒有受戒,你大概從小做一件錯事,你大概就錯一輩子。因為你一點辦法都沒有。所以這個戒體它在斷惡它是產生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
第二個表現在修善。在律上說,一個受了菩薩戒的人,他修善跟一個沒有受菩薩戒的人修善是不一樣的,因為他這種誓願力在修善法的時候它是一種增上的意樂,主動積極的。我們一般人當然偶爾也會起慈悲心,惻隱之心,對某些人釋放我們的善意,但是這個都要有條件,因為你對我好,所以我只好對你好,因為你是我的親屬,對我有恩,所以我報答你。但是你受了菩薩戒以後你修習善法,你不需要任何理由,我不需要你對我好,我就可以幫助你。行菩薩道的人,他修習善法只有一個理由,就是我在實踐我的願望。就這個理由就夠了,不必其它任何理由。他發自內心地主動積極地積集資糧,這個叫作增上意樂。這個你沒有受戒你也做不到,你不可能有增上意樂,你只是採取被動的。很多人勸你,很多人鼓勵你,你才勉強踏出一步。所以這個修善是被動還是主動產生的功德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當你受戒以後,你依止這個強大的戒體,這種強大的誓願,不管你斷惡,不管修善,都會產生事半功倍的效果,產生事半功倍的效果。這個你可以看得出來佛陀的慈悲,他的善巧,安立這個戒法讓我們來受持。
所以你看我們看到很多佛友,他沒有受戒,你五年前看他是這個樣子,你十年後看他還是這個樣子,沒什麼改變。但是受了戒以後,你幾乎看這個人一年一年在改變,甚至於一個月一個月在改變,甚至於一個禮拜一個禮拜在改變,因為他的戒體會產生引導的作用。所以我希望大家不要忽略戒體在整個返妄歸真當中它對我們一種強大的引導的力量。這個你都必需要受戒才能得到的。所以我們剛開始受戒得到的是一種強大的誓願的力量。
我們昨天在講誓願的時候也講到一個觀照力,就是空正見。因為你心中有願望,但是你剛開始發起願望的時候,我們這個願望是很薄弱的。所以你必須要透過無住,我空法空的智慧來化解你心中的妄想。因為某種程度來說,我們心中的妄想、我們的感覺會遮蔽我們的誓願。所以說,誓願力它旁邊必須有一種光明的智慧隨時觀照自己,來化解心中的妄想,讓這個願力永遠保持清淨光明。
所以嚴格來說,一個理想化的戒體應該包括一種誓願力跟一個般若的觀照,這樣子會比較圓滿。所以大概在整個顯教大乘當中或者密教大乘當中,都是以菩提心跟空正見當作整個菩薩道的根本。什麼叫根本?所有的善法從這個地方出現,這叫根本。那麼當然我們也不能只是停留在心中的願望、心中的觀照,我們必須怎麼樣?採取行動,踏出我們斷惡修善的第一步。所以我們今天開始說明,當我們已經把自己準備好了,你開始許下了願望,你一定要改變自己,而且你也產生正確的觀照了,那接下來怎麼做呢?接下來你就開始要奉持菩薩戒裡面最重要的十條戒法。這十條戒法你要能夠奉持,大概你所有的善法都能夠掌控得住的。因為菩薩戒說,所有的菩薩無量的法門、無量的善法都是從這十條戒開展出來的,所以你把這十條戒的觀念、它的開遮持犯掌握清楚了,你大概在整個一生當中你不會有重大的過失,起碼不會產生臨命終的障礙的過失。我不敢說你沒有微細的過失,但是你這十條戒好好地瞭解,你一定不可能有重大的過失出現,你臨命終一定非常的順暢。
好,我們看講義,這個持戒的內涵有兩大段,第一段是一個總標,第二段是別示。總標就是把這個十條戒的戒相、它的差別相我們先作一個說明。
菩薩的十條戒在律上是分兩部分,第一個叫作四根本戒,第二個是六條的增上戒。這個四根本戒,第一個是殺戒,第二個盜戒,第三個是淫戒,第四個是妄語戒。那麼這個根本是什麼意思呢?因為它是整個三乘聖道的根本。你只要產生一種解脫的功德,你一定要守住不殺、不盜、不淫、不妄這四個根本。這個是整個大小乘的共同的基礎,叫作根本。
第二個叫增上戒。為什麼叫增上呢?就是這六條戒它不是解脫道,它是屬於安樂道。安樂道它是成就一種菩薩的功德莊嚴。聲聞人他只追求解脫,他不追求莊嚴,他也不追求安樂,所以聲聞人本身沒有後面這六條戒。但是這六條戒你犯了以後,對一個菩薩的功德會產生一個非常大的折損,就是會折損你的陰德,所以菩薩要避免。我們一個人除了修善以外,你要記得把這個善法要保持住。比如說你一個杯子,你裝很多水。你不是隻會裝水,你要防漏,你不要把這個水漏光了。你每天修善法,每天在漏失你的功德,你一輩子就修不到什麼功德,搞不好過多於功。所以我們要趨吉避凶,要追求安樂,你一定要注意這六條戒。因為這六條戒你不小心的話會折損你的功德,所以這個叫增上戒。增上的意思就是菩薩為了追求安樂而不共於聲聞的戒法。
這六條戒我也把它念一遍:五、酤酒戒;六、說四眾過戒;七、自贊毀他戒;八、慳惜加毀戒;九、嗔心不受悔戒;十、謗三寶戒。這六條大概是一個菩薩在身口意比較嚴重的過失。這十條戒在律上叫十波羅夷,波羅夷有三種意思,第一個在因地上說它叫作他勝處法,他的意思就是煩惱,貪嗔痴的煩惱。自,你受了菩薩戒,什麼叫自己的自呢?你的自己就是菩提心,菩提心以外的叫煩惱。那麼你犯了這十條戒,表示這個菩薩,你的菩提心已經被煩惱所遮蔽,就是(被)他所勝。煩惱的勢力已經把你的菩提心遮蓋了,換句話說,你的菩提心即將失掉了,所以叫作他勝處法。這個在因地上說的。第二個在果地上說叫棄罪。也就是說,你已經被佛法的功德大海所遺棄,你在整個佛法的修學當中,你沒有生起的功德就不再生起了,你已經生起的功德會即將消失掉,叫作棄,你已經被佛法的功德所遺棄,佛法的功德沒有你的份了,叫作棄罪。第三叫墮罪。棄罪是約著現世的功德來說,墮罪是約來生,你會因為這十條的過失而墮落到三惡道去。所以這十條戒,其實我講實在話,你不管有沒有受戒,你有志於行菩薩道,你有志於往生淨土,希望臨終沒有障礙,你這十條戒你都要奉持,不管你有沒有受戒。因為這十條戒對我們身心世界的傷害是很大的。大概你這十條戒守好了,其它你一生不會有太大過失,不可能有大過失。好,那麼這個是一個總說,把這十條戒的內涵,它在我們修學當中扮演的角色先作一個總說。
接著我們看第二個別示戒相內涵。這以下我們就逐條逐條把每一條戒的它的基本定義、它的開遮持犯來作一個扼要的說明。身為十重戒的第一條就是殺戒,殺戒的基本概念就是斷絕有情的生命。一個活生生的生命,你以嗔心,或者是貪心、痴心等等,以一種有傷害的心把它斷絕了。那麼這個有情的生命,我們講一下,只要這個生命體它開始入胎以後就叫有情了。你看一個母親懷孕以後,她這個嬰兒還沒有生出來,甚至於這個只是一個微小的受精卵,都還沒有長出人形,但是從律上來說,它已經是一個有情,因為它的神識、它的明瞭性已經投胎了,它是一個有感情的生命體。那麼假設我們加以破壞,這個就犯了殺罪了,不必把它生出來之前。所以這個有情就是,當它的神識投胎的那一剎那開始就是有情。
好,我們看第一個戒文內容,我們把它念一遍,大家請合掌:
若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更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好,我們看旁邊的這個講表。這個講表,若佛子,說明這以下要受戒、要持戒的對象是誰呢?主要的對象是針對發了菩提心、受了菩薩戒的菩薩,這個地方包括了凡位的菩薩,也包括聖位的菩薩。那麼身為一個發了菩提心的佛子,這當中有第一個你所要斷的,第二個你所要修的,這每一條戒都有斷惡跟修善。從斷惡來說,它有一個犯罪的事相跟犯罪的因緣。首先我們看我們所必須斷的犯罪的事相。
那麼佛陀在戒律當中講出六種的情況是你要斷的。第一個若自殺,殺生的第一種情況叫作自殺。這個自殺有兩種的內涵,第一個就是你自己親手去做殺生的行為,你可能拿刀、拿杖等等去把對方殺死,犯重罪,失戒體。第二種是你自己殺害你自己,你把自己的生命結束了。那麼在菩薩戒上說,你殺別人是犯重,你把自己殺死了,是犯中品。因為你傷害的是自己,所以比較輕,傷害自己不犯重,犯中品而已。
第二個教人殺。你教唆別人去殺,你自己沒有殺,但是你用手勢、用書信、用種種電話的暗示去教唆別人去殺,那麼別人果然去殺了,那麼這個時候兩個都犯重,教唆的人也犯重。
第三個方便殺。方便殺就是說我不殺伯仁,但是伯仁卻因我而死。比如說,我把一個人關起來,我不給他飲食,結果他餓死了。你說我沒有殺他,他自己餓死的,但是你把他關起來,這叫方便殺。他的死是因你而起的,菩薩犯重罪,因為你創造一個讓他死亡的因緣。
第四個讚歎殺。讚歎殺是說,這個人本來沒有想要自殺,但是你就鼓勵他自殺,說你呀,你看你這個樣子活在這個人世間也沒什麼意思啊,趕快去死算了。那麼你鼓勵他去死亡,結果他果然去死了,菩薩犯重,因為你讚歎的緣故他才死的。所以你讚歎對方死亡也犯重。
第五個見作隨喜。前面的讚歎殺是這個人本來沒有自殺的心,你鼓勵他,所以他才自殺的。見作隨喜是說,這個人本來就不想活了,他活得很痛苦,他可能有很多的疾病纏身。然後你說,啊,你這樣子倒不如死掉算了。你鼓勵他,那麼他經過你的鼓勵以後,他果然採取行動,也自殺死亡,菩薩犯重。你身為一個佛弟子,不管你有沒有受戒,你千萬不要支持安樂死。菩薩對於死亡的事情絕對在任何情況都不準讚歎,因為生命存在就有它的價值,就有它的價值。所以從菩薩道的角度,你不允許有任何的理由去鼓勵一個人死掉,不允許有任何理由。即便這個理由是多麼的冠冕堂皇都不可以,因為生命,結束一個人的生命是不能有任何理由的。
乃至於咒殺,咒殺我們一般人做不到了,一般都是外道用那種比較邪惡的咒語。然後用一個針哪,作一個什麼模型哪,然後去唸咒把對方害死。雖然你說,唉,我沒有殺你啊,你自己死的,但是你用咒語去殺他,也犯重。
那麼這個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這個地方提出了六點的殺生的事相,是菩薩要斷的。接下來我們看殺生成就的整個過程。殺因、殺緣、殺法、殺業,每一條戒都有它的因緣法業,我們看丁二的說明,這以下把整個犯罪的過程作一個說明。
看第10面的丁二、犯罪因緣。構成犯罪最重要第一個要有因,就是心欲前人命斷,就是你有殺害之心。我們在研究戒律的時候,第一個你要判定他有沒有犯罪,首先第一個條件就是你有沒有犯罪的動機。你昨天開車從家裡面開到辦公室去,這當中壓死了十隻螞蟻。我問你,有沒有犯罪?沒有犯罪,是的。為什麼?因為你沒有犯罪動機。你開車的目的是想要去上班,你不是說開車去傷害眾生,你沒有這種念頭。你在無意間傷害一個眾生,不表示你犯戒。犯戒的首要條件必須有犯罪動機,就是你有殺害之心。你說誒,我們家門口來一隻狗。我看到這個狗我很害怕,把它趕走。我把它趕走,結果它跑出去被車撞死了。有沒有犯罪?也沒有犯罪。因為我是想把它趕走,結果它被車撞死了。當然有因果。因果跟犯罪是兩回事。這個你跟它結一個惡緣,那這個叫你個人的因果。但是你整個過程沒有傷害你的菩提心,不影響你行菩薩道的功德,因為你沒有傷害它的心,所以不能構成罪業。但是你跟它的惡因緣這是存在的,但是不構成罪業。不構成罪業表示你不會因為這樣而障礙你修學聖道,你也不會因為這樣而到三惡道去。但是你跟它的惡因緣,那這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犯罪的首要條件這以下我們就不再說明了,第一個要有犯罪動機。這個犯罪動機從殺罪的角度就是有殺害之心,你有真地要殺害他的身體的心。這個是最初的犯罪的開始。
第二段我們看二、三是中間的過程,必須有一些殺生的助緣。有了動機,必須有很多很多的因緣來刺激這個動機讓它變成廣大。比如說,你為什麼殺他呢?因為他傷害過我,所以我把他殺死了。那麼他曾經傷害過你就是一種殺生的助緣,讓這個殺心增長廣大。
第三殺法。你在殺生要有一些方法,一些工具,比如說用刀箭啦,你挖個坑洞啦,用毒藥啦,用咒術等等,有一些殺生的行動跟工具。那麼這兩個是整個殺生的過程,要有助緣,要有它的一個方法。
第四個殺業,這個業要成熟。當你去殺害一個眾生的時候,什麼叫作這個殺業成熟?就是對方死掉。如果你殺害他,他沒有死掉,這個業沒有完全成就,所以這個叫作方便罪。但是有一種情況要注意,你傷害他的時候沒有死,但是他產生一個病,重病,結果三年後死掉了,那麼這個死掉其實是跟你當初傷害他是有關係的,你也犯重。即便他當時沒有死,他後來因為這個而死了,那等到他死掉的開始,你的殺業就成就了。所以殺業的成就與否,它的判定從是不是死亡來判定這個業是不是成就,或成就一半,或完全成就,從死亡判斷。
好,我們再回到講義。那麼這一段是菩薩所要斷的,第二個就是斷除因緣法業,跟殺生有關的,它的動機、它的過程,最後它的業的成就,這四個都要斷。第三段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這個是兼治。菩薩的殺戒它正式所對治的是殺人,但是從一個比較中下品的罪來說,其實所有的生命都不能傷害。
但是菩薩戒最重的它的對象要人,為什麼?因為人是修道的法器。你看他得到天的果報,你把天人殺死了,沒有犯重,為什麼?因為天人他不能修學佛法。一個眾生,它過去做了很多生的螞蟻,螞蟻做完變成一隻狗,狗做完好不容易得到人身。它的無量生命當中唯一的希望就寄託在這個人身,因為人身才能夠聽聞佛法,才能夠產生智慧的觀照,才能夠產生堅定的誓願,而產生生命的改變。它生命當中唯一解脫的機會出現了,結果被你破壞了。它好不容易從三惡道跑出來,得到人身,它本來要利用這個人身唸佛求生淨土的,結果你把它珍貴的人身破壞了,讓它失去一個解脫的機會,它不知道要等多久。所以殺人,在六道當中殺人是罪最重的,因為人是法器。
但是菩薩戒因為慈悲心的關係,也兼帶地制定,所有眾生都不能傷害。那麼這個以下這三段是菩薩所應該斷的。那麼從殺生的角度,其實菩薩應該修慈悲行。什麼叫慈悲行呢?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它每一條戒都有它消極的斷惡,也有它積極的培養一種善根德行的一種功能。從殺生的角度,我們不但是消極地避免殺生,還要培養一種常住的慈悲心跟常住的孝順心。菩薩的心情要經常保持對眾生,要讓眾生離苦得樂。你看菩薩看到一隻螞蟻,你一定要跟它說,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讓它栽培善根。所以菩薩遇到任何眾生你都要盡你的可能對眾生釋放善意,你必須讓眾生因為跟你見過一次面它就能夠產生善根。所以菩薩點點滴滴都有一種拔苦與樂的心情。
第二個菩薩要產生一種孝順的方便。其實這個孝順孝順,百孝不如一順。菩薩要經常順從眾生的根基來給他正確的教化,來開啟他的智慧。那麼依止慈悲心跟孝順心來救護一切的眾生,使令眾生離苦得樂。這個地方為什麼要講出一個常住呢?就簡別我們凡夫偶爾也會產生慈悲心,也會產生孝順的善巧。但是我們一個人沒有受菩薩戒,你的慈悲心不能講常住,因為你有時候有慈悲心,你早上發慈悲心,晚上又沒有慈悲心了。你昨天發慈悲心,今天又沒有慈悲心了。我們一般人的慈悲心是一種生滅的。身為菩薩,你的慈悲心是不需要任何理由,我不管外境怎麼變化,反正我永遠保持慈悲心,因為你是一個有戒體的,所以叫作常住。就是不管在任何的情況之下,你都要把你的慈悲心、孝順心現前,來幫助跟你有緣的眾生。這個是在殺生當中佛陀勉勵我們所應該培養的一種德行叫慈悲行。
第三段看總結結罪勸持,而反更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那麼身為一個菩薩,你不但沒有培養慈悲心,而且用貪愛的心,自恣心就是貪愛,或者快意心、嗔心來殺生,你這個時候你的菩提心已經被你的煩惱所遮蔽而產生了一個波羅夷罪。從今以後你菩薩的功德即將消失掉,如果你不如法懺悔的話。
那麼這個地方講到殺生的因果,提出了貪嗔兩種煩惱,我們把它作一個說明。其實這以後每一條戒都是這個道理,我講一次就可以了。其實殺盜淫妄每一條戒你的煩惱都有三種的情況,第一個依止貪,第二個依止嗔,第三個依止痴。在《瑜伽師地論》講一個譬喻,比如說你殺一隻雞,你的犯罪動機是依止貪,說我實在不想殺它,但是我太想吃它的肉,所以我只好把它殺死,依止貪。第二種情況,說我不想吃它的肉,但是我看到這隻雞非常不順眼,看到它就很生氣,就用嗔心把它殺死。第三種是依止痴,我也不想吃它的肉,我也沒有看它不順眼,但是覺得這個雞本來就是給我殺的啦,雞鴨魚肉天下一道菜,雞本來就是出生給人家來殺的嘛!依止愚痴邪見來殺。我問諸位你覺得哪一個最重?貪嗔痴哪一個最重?啊?對了,愚痴最重,第二個是嗔。諸位要知道,以下的每一條戒不管殺盜淫妄,最重的業,什麼叫最重的業?就是這個果報現前是最難懺悔的。你看有的果報出現,你說誒,《八十八佛》拜三部就好了。有些人他業障現前,拜了三年的《八十八佛》還沒好,這個業特別堅固,就是愚痴。
一個人愚痴,他的特點是什麼?他不知道怕。所以很多人說,我不想受戒,因為我看那麼多戒我就怕。其實你怕的時候才對啊!你不知道怕,那佛菩薩就真地害怕了。因為你不知道怕,你造業是盡情地造業,就像一個人開車,你沒有踩剎車,是整個撞下去啊!
我問諸位一個問題,你說你不敢受戒,你認為明知故犯比較重,還是明知故犯比較輕,你們認為?在世間法是明知故犯比較重。你明明知道錯你還是去做,比較重,對不對?其實你看戒律,你把那個《瑜伽師地論﹒瑜伽菩薩戒﹒業果篇》看看,明知故犯比較輕。因為一個人他看完戒法以後他會有慚愧心,就算他一時控制不住,但是他的慚愧心會在。他造惡業的時候,他經常覺得不對。慚愧心就像一個人踩剎車了,他不敢盡情地造罪。一個人你完全不知道這個錯,然後你盡情地造罪,這個業是很嚴重的。所以你看《瑜伽師地論》上說,最嚴重的罪就是邪見。你看那個恐怖主義恐怖攻擊,那這個罪是很難懺的。他把自己綁上炸彈,跑上飛機上去引爆。那他的犯罪動機,他認為說,我把你們炸死了我可以昇天。這個人他的業得果報的時候,你幾乎沒辦法,那非常堅固,因為無慚無愧嘛!你在佛法當中你瞭解得越多對你越有幫助,因為你可以產生慚愧心。你這個車子是撞了牆壁,但是你踩剎車了,勢力減少很多了。所以從佛法的角度,世間上最大的罪惡是什麼?就是愚痴。沒有一個罪惡比愚痴更嚴重了,因為你不知道怕,你不知道怎麼去反省。你這個過失造了你還以為是對。所以貪嗔痴的造業,最重的是痴,第二個是嗔,貪是最輕的。所以這個地方講,以貪愛心和嗔恨心來殺生,這個都犯波羅夷罪。當然以菩薩道來說都是犯波羅夷罪,但是得果報的業是有輕重的差別。
好,我們看第三段的罪相輕重。
若殺諸佛聖人、和尚、阿闍黎、或生身父母,犯逆罪。這個是以下犯上,你是殺聖人,殺你的和尚,剃度的和尚。受戒的和尚,你教導佛法的阿闍黎,你的師長,或者你的生身父母,對你有養育生育之恩的,都犯逆罪。犯逆罪,在律上來說,大概你就很難懺悔了,所以這個逆罪要避免,你很難懺悔,這個業是很堅固的。第二個,若殺人命斷,犯重,失戒體。你殺的對象是個人,這個時候你犯了菩薩的波羅夷罪,你就失掉了菩薩的戒體,你也沒辦法懺悔,但是可以取相懺。這個還比較好懺,跟這個逆罪來說,它還是比較好懺的。但是它已經不能用一般的作法懺,要取相懺。你殺諸天、鬼神是中品,殺畜生是下品。這種罪就更好懺了。你向一個菩薩發露,或者在《瑜伽菩薩戒》上說,沒有如法的菩薩讓你懺悔,面對佛像,向佛像發露你犯了什麼罪,你從今以後發願永遠不再造作了,也可以恢復清淨。這個就是中下品的罪是最好懺的。
那麼這當中有四種因緣而成就重罪。第一個是人,殺戒的輕重是以這個對象是人;第二個你心中也知道他是人;第三個你生起殺害之心;第四個前人命斷,殺業成就,就犯重。我們在判定罪相的時候,第一個先判他有沒有犯。有沒有犯就是看他有沒有犯罪動機,然後再看他犯的是輕是重。這個時候就看他所犯的對象,他殺人,他的對象是誰?有沒有死掉?這個是判定輕重。所以內心是判定有沒有犯,外境,外在的環境是判斷他是輕是重,這是一個判罪的一個原則,包括心,有心要有境。
我們看第四個開緣情況:精神狂亂不自覺知,無犯。那麼這個你是精神錯亂了,那你精神錯亂當然是沒有犯罪了。但是這個地方講了,世間的性罪,就是你跟他結惡因緣是跑不掉的。但是你因為沒有犯罪動機,你在無知的情況去犯罪,那麼不會傷害菩薩的功德,也不會因為你這樣而墮三惡道,也不會對你臨終產生障礙,是差在這個地方。
我們看異熟果報。它的正報是在地獄、餓鬼、畜生,正式的果報。但是從三惡道出來,還有一些剩餘的果報,就是短命、多病。你看有些人福報很大,但是壽命很短。這表示什麼?表示他前生有佈施,但是也有殺生,所以這個果報結合的時候,福報很大,壽命很短。第二種多病,如果你有一種病痛,吃了很多的藥都沒有吃好,那大概這個就不是四大不調了,大概跟殺業有關係。所以這個殺業嚴重的人,它這個律上說,常生恐怖,多做惡夢,因為冤親債主放不過你。在整個十重戒法當中最重的、最麻煩、最難處理的就是殺生。你說偷盜,我把他的財富搶過來,還不是那麼嚴重。但是你把他最珍惜的生命傷害了,這個問題就很複雜了。
我過去在蓮因寺懺公師父講出一個實際的例子。他說,在蓮因寺的山下有一個農夫。他那一天到田裡工作的時候,看到一隻大概像手臂一樣的蟒蛇。農夫就拿那個石頭往它的這個頭這樣砸下去,就把這個蛇給打死了。打死以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這個農夫的這個脖子的地方長出一個雞蛋一樣的瘡。那個瘡長起來以後,吃什麼藥都沒有用,當然是那個蛇來討命了。而且他找過很多的高僧大德,拜過很多的懺,統統都沒有效。為什麼?因為你殺生是兩個生命體之間的對立。如果他不肯放過你,你就沒有用。它不想跟你和解的話,當然有時候它理性一點,你運氣好一點,你說,唉,我誦經給你,我過去對不起你,我向你懺悔。如果它願意接受,這個事情好辦。如果它不想接受,它要跟你耗下去,它一定要你死,那你就完了,那你們之間的因緣就很麻煩。你把它殺了,它把你命討回來,你來生又去跟它糾纏不清,那就很麻煩了。所以在殺生當中是最難處理的,我們不管你有沒有受戒,這個是儘量要避免。這個殺生不但是犯罪,即便你是不小心都要注意。所以你看我們日常生活,你這個滾燙的熱水都不要往水溝倒下去,這對你的身體都不好。你有一些比較強烈的比如說清潔劑或者是化學藥品,或者是染色用的一些化學藥品,你也不要往水溝倒,因為水溝有很多眾生。所以即便是無心的殺生,從因果的角度都要避免。當然你都必須要學習才知道,因為水溝很多眾生。還有我剛剛講過,不能夠支持安樂死!這樣子對你是非常障礙的,對你的功德是障礙的。所以我們透過學習,菩薩要起慈悲心、孝順心,要去尊重每一個生命體。這是殺生的整個戒相的內涵。
我們看第二條盜戒。殺生的對象是一個正報的生命,這個偷盜(的對象)是一個依報的財物。什麼叫盜戒呢?就是不與而取他物。主人沒有答應而你去偷取他的財物。我們看戒文內容,請合掌:
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咒盜。盜因、盜緣、盜法、盜業,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好,我們看這個講表,若佛子,身為一個佛弟子,首先你所要斷的犯罪事緣,先看第一個犯罪的事相有四條。第一個自盜,就是你自己去盜。那麼這個盜有四種情況。第一個你用偷的,第二個你用騙的,第三個用搶的,第四個就是漏稅,這四個都叫盜,偷騙搶。教人盜,你用書信、手勢教人盜,菩薩也犯重。第三個方便盜,什麼叫方便盜呢?就是我們說的順手牽羊。誒,這隻狗突然間跑到我家裡面來了,它自己跑過來的,那我就把它佔為己有,那這個也是偷盜。咒盜,以咒術來驅使鬼神來奪取,你持咒驅使鬼神去盜。這個鬼神偷成功了,菩薩犯重,因為你教他去的。
我們看犯罪因緣,因緣法業,我們看丁二。整個犯罪動機是興心故取他物,你有一種貪求的心來奪取他人財物,這個關鍵點就是偷盜的成立,這個財物是一個有主物,有主人的財物。比方說,你到公園去散步,你看到一塊石頭,你把它拿回家了,不能構成盜戒,因為這個石頭是沒有主人的。所以盜戒必須是,它的對象是一個有主人的,它這個東西是屬於某一種人的才算,是貪心來奪取有主人的財物。
第二個是助緣。你在偷盜之前種種的偵察、偷窺,觀察地形、地物,過程當中用偷、騙、搶等等種種的方法,第四個,舉他物離本處。殺人的業的成就是對方死亡,它的基本定義。偷盜的基本定義,說是偷盜到底這個業有沒有成就呢?就是舉離本處。比如說我偷盜這個杯子,你把它離開這個位置,就犯盜戒。在律上說,有一個農夫晚上他去偷隔壁家的牛,他把這個牛牽回到家裡面來。快到家的時候他想,不對啊,這個是盜戒哩!我怎麼偷人家財物呢?他把這個牛又牽回去了,又趕快回去睡覺。那麼早上起來這隻牛原封不動。但是他心裡面很緊張,那這樣有沒有犯盜戒呢?問佛陀。佛陀說,你當初有沒有犯罪動機想要偷取啊?他說有啊!那你有沒有采取行動啊?有啊!那你有沒有把這隻牛的四隻腳把它移動?有啊!犯重。你把它偷回家,然後又把它放回去。就算你後來放回去了,但是在你舉離本處的當下這個業已經成就了。你放回去那是另外一回事情。所以盜戒的業的成就是舉離本處,離開它原來的位置就犯重。
我們看第13面,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道。這個地方是兼治。盜戒的犯重是人的物品。如果是鬼神物,比如說你盜了土地公,人家是供養土地公的,你一看那個包子拿來就吃,這個是盜戒了,但是不能犯重,因為這個是鬼神物,比較輕。有主物,這個主人物是最重的。盜賊物,這個盜賊偷了一個車子,你想說它偷來的,你也把它偷過來,犯重。偷盜賊的東西也是犯重,乃至於一針一草都不能故盜,這個是兼治。
我們看菩薩所應修。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菩薩要修少欲知足之行,以孝順心、慈悲心幫助一切人,在因地上生起善法,在果地上生起安樂,結果這個菩薩不但不生少欲知足之行,而反更去偷人的財物,這個菩薩的菩提心從此被煩惱所遮蓋,他的功德也因為這個波羅夷罪的關係而完全破壞掉了。這個是菩薩結菩薩波羅夷罪。
我們看丁三的罪相輕重。這個罪相輕重有兩種說法,第一個約著它的所緣境。盜戒的重罪的成立,必須是有主物,這個主就是有人的,這是有人的。這個有人的財物有三種,第一個是三寶物,體通十方,犯之特重。諸位要知道,三寶物是最嚴重的。這個東西是屬於某一種僧團的、某一個慈善機構的,是很多人發心來供養給大家使用的,它這個體性是通於十方的,這個時候你偷取十方的東西,這個罪是非常的重,因為體通十方,跟十方的眾生結罪。第二個是人物,犯重,失戒體。第三個餘趣,比如說畜生、鬼神,犯輕。所以這個盜戒的判定,第一個是約它的對象。
第二個,你所偷的價值必須是,五錢結重,五錢以下結輕。這個五錢是古代的錢,是佛在世的時候的五錢。那麼這個原因是這樣子的。佛在世的時候有一個比丘,他去住茅篷。住茅蓬的時候因為他那個房子很破舊了,他就去託缽。託缽的時候,有一群砍柴的農夫經過,看到這個房子這麼破舊,就以為是沒有人要的,就把這個房子給拆了,就帶回去了。這個比丘回來以後看到房子給拆了,沒辦法,就看到路旁國王很多比較好的木材,就把它拿過來,就蓋一個茅蓬。國王很生氣,就稟告佛陀。佛陀就說,這個比丘,佛弟子們以後不能偷取別人的東西。然後佛陀就問這個國王說,你們這個國家盜幾錢犯死罪?國王說,盜五錢就死罪。所以佛陀依止這個因素,制五錢判重。
這個盜戒到目前是一個大概判罪最難判的大概就是盜戒了,考倒所有的律師。因為這五錢是怎麼定義的?沒有人知道。因為從精神上來說是要犯死罪,以臺灣的法律的話,結夥搶劫、用搶的,偷的都不會犯死罪。要結夥、兩個人以上的搶劫才犯死罪。這樣子講的話,當然一般的說法有兩種,一個是南傳的說法是二十塊美金叫五錢。就把當時的錢經過這麼長的時間兩千年這樣換算換算,二十塊美金。那麼我們北傳的佛教,海公也好,廣公長老也好,他們是判兩千塊臺幣,大概是新加坡幣一百塊。當然這個只是參考,因為當時佛陀制戒的時候五錢是以死罪來判定的。所以這個二十塊美金、一百塊新幣這個都是參考。所以這個一般盜戒是判重是困難度比較高。
具五緣成重:第一有主物,第二個有主物想,你知道是有主人的財物,而你心中也知道它是有主物,生起偷盜的犯罪動機,而且超過五錢,最後舉離本處,犯重。
好,我們先休息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