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在家菩薩戒本釋義 獨宿尼寺戒第十二

獨宿尼寺戒第十二   若優婆塞、優婆夷受持戒已,獨宿尼寺,是優婆塞、優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注釋】   〔獨宿尼寺〕:   「尼寺」是指唯有女眾常住之寺庵。優婆塞不得前往獨宿。「獨宿」是指單獨一人于尼寺住宿。   優婆塞因護持道場,如造殿、起塔、請像、放生、造經、供養等等因緣,常與比丘尼交往。若獨宿尼寺,為他人所見,易惹譏諷、嘲笑、毀謗而造口業。設若因常交往而生感情,獨宿尼寺易起淫心,或犯淫戒,故優婆塞不得獨宿尼寺。反之,優婆夷以上述同樣因由,亦不得獨宿比丘寺院。   【旨意】   優婆塞獨宿尼寺,易招他人物議而造口業,且易犯淫戒,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