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菩薩戒本釋義 飲蟲水戒第十
飲蟲水戒第十 若優婆塞、優婆夷受持戒已,疑水中有蟲故便飲之,是優婆塞、優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注釋】 〔疑水中有蟲〕: 池沼中的蓄水,多有小蟲寄生,若飲有蟲之水,吞食小蟲即等于殺生、食肉,有違慈悲心並犯殺生戒。而池中之蟲,有的于健康有害,或能因而生病死亡。人身難得,一失將數劫難復,故飲有蟲之水,自他有害而無益。若自信水中無蟲而飲之,則不犯戒。 行者若因口渴難耐,而無無蟲水可飲,必須飲用此水,而又疑水中有蟲時,則應以布囊過濾而後飲用。過濾後布囊中的小蟲,仍應放于原取水中,不得拋于乾旱陸地。 〔故便飲之〕: 「故」就是「故意」,既「疑水中有蟲」,而又「故便飲之」,不以布囊過濾,即為犯戒。若不知水中有蟲而飲之,則非故意,應非犯戒。如病者口渴,自不能取水飲用,他人以缽盛水與飲,病者不知水中有蟲而飲之,則不犯戒。 【旨意】 飲食水中蟲,等于殺生、食肉,有違慈悲心,且于健康有害,自、他不利,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