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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菩薩戒本釋義 不往聽法戒第八

不往聽法戒第八   若優婆塞、優婆夷受持戒已,四十里中有講法處不能往聽,是優婆塞、優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注釋】   〔四十里中〕:   「四十里」是最大限數,在「四十里」的范圍之內,就叫「四十里中」。「四十里」是當日可以往返的距離。每時以行十里計,四小時可達。早上四時起行,八點即可到達。下午四時返家,八時亦可抵達家門。佛制此里數,完全符合行路的體能。至于不到四十里的地方,那就更為方便了。   現在,交通發達,四十里只不過一小時可達,故較以往便捷多了,即使超過四十里,亦可前往聽法。然為適應現代人生活方式,各講經說法師,多定于夜間行之,以利從事公務等各種職業佛弟子于下班後前往聽法。   〔講法處〕:   「講法」就是講經說法,講法者不一定為出家長老大德或比丘、比丘尼。若優婆塞、優婆夷中的長者、先宿講法,亦應前往聽法。   教授敲打法器、唱念偈誦、學做佛事,亦屬「講法」的范圍,可前往聽取、學習。   聽法的目的在親近善知識,聽受法要,依法而行。若不往聽法,對經義不明,所行恐難如法。不如法行即為盲行,易生舛誤,甚至而為邪魔外道。故受戒了的優婆塞、優婆夷,應勤于聽法。   【旨意】   親近善知識,聽受經法要義,有利修行,早成道業,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如第一輕戒者然。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