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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梵網經 四十八輕戒 第三食肉戒

第三食肉戒

  譯文

  佛弟子,不可故意吃肉,一切眾生(包括水中、陸地或天空中的飛禽走獸)的肉,都不可吃。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食肉者,即斷無量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到都會遠離舍去,所以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的肉。食肉者,會遭無量罪,菩薩若明知而故意食,犯輕垢罪。

  原典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①,一切眾生見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注釋

  ①斷大慈悲佛性種子:《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四云:「《涅槃經》云:『夫食肉者斷大慈大悲之種。此則食肉違害大悲性種失自利也。』」佛性種子,這里指眾生之佛性種子。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