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律講課記錄·2001年12月30日(則慧法師)
在家律講課記錄·2001年12月30日
則慧法師
阿彌陀佛!!各位晚上好! 果菁: 法師您好:上周您給弟子們開示《瑜伽菩薩戒》的四十三輕戒中的4、不應供受襯戒;請您繼續為弟子們開示授課!
這周已經是第十八周了,由于時間的關系,下面的戒條只能簡單的重點說明 以下開始講第五條,請戒文 果菁: 5.不受重寶施戒。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持種種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寶,及持種種眾多上妙財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惱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舍有情故。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或心狂亂;或觀受已心生染著;或觀後時彼定追悔;或復知彼于施迷亂;或知施主隨舍隨受,由是因緣定當貧匱;或知此物是僧伽物、?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盜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緣多生過患,或殺、或縛、或罰、或黜、或嫌、或責,違拒不受,皆無違犯。信士布施供具珍寶,殷勤啟請勸哀納受,而菩薩以嗔恚怨恨之心而不領受者,是染違犯。若由怠惰無記而不受者,非染違犯。或知受已心生染著,妨礙精進;或知彼人心生迷惑,施後疑悔;或因受施彼即貧困;或知彼是不與取物;是三寶物;由是因緣,或招打罵、訶斥,拒不受者,不名犯戒。
這里的每條戒中,都非常清楚有程序地把整戒如何是重犯、輕犯、如何是不犯一一列出 這條戒也是屬于于「障他施戒」,主要也是偏重于出家菩薩的。上一條戒是請出家菩薩去供養,這條戒是在家居士以金銀七寶等供養出家菩薩。 如果有施主,以金、銀、真珠、摩尼、琉璃或其他種種寶物來供養受過戒的菩薩,或出家菩薩,這里比較注重出家菩薩 而在家菩薩如果接受供養,如果是不為自己所用,而是為了救濟眾生等慈善事業,也可以接受,是為眾生而受的 這時菩薩如果以嗔恨心或貢高我慢心等,不接受別人的供養,就犯了此戒的重染污法 這是因為菩薩舍棄了眾生,因為眾生肯發心供養、布施,作為菩薩應該要接受,以成就他的功德,使他能生歡喜心 如果不接受,甚至發嗔慢心,就犯了舍離眾生的最大的過患。菩薩重在攝受眾生,愛護眾生,使眾生的功德、道業等都能得以進步 現在眾生供養,菩薩不接受,就是舍離了眾生,使他們不敢親近,所以這個過失是比較大的 此戒的開緣,根據戒文所列也有八種,在這八種情況下不接受供養是不犯的
請示下條戒的戒文 果菁: 6. 不施其法戒。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求法,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嫉妒變異,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謂諸外道伺求過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于是法未善通利;或復見彼不生恭敬,無有羞愧,以惡威儀而來聽受;或復知彼是鈍根性,于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當生邪見,增長邪執,衰損惱壞;或復知彼法至其手,轉布非人而不施與,皆無違犯。如有學者為法遠來,而菩薩以嗔恨恚惱心故,不說一字一句,吝法施故,即是染犯。或因懶惰懈怠忘念無記失正念者,名非染犯。或有外道伺求過失;或于是法未深了解;或復因彼威儀缺廢;或知彼是根性頑鈍,聞勝深法則生狂怖邪見;或因伏彼剛強惡心令住善處;有是因緣不說法者,不名吝法。 作為懂得佛法的菩薩,有人來求法時,應該發心布施佛法。而如果是因為嗔恨心重,見到有求法的人來,不但不歡喜,反生嗔恨心,甚至慳吝嫉妒,而不為之說。就犯了此戒 須向五位清淨菩薩懺悔才能清淨 根據《地持論義記》說,所謂的求法有兩種:一是求說法;一是求經典。此戒是通于在家出家菩薩,凡是受過菩薩戒的人,都要遵守 因為在家菩薩,也有很多佛法學得很好的,人家來求法,要隨己所知,說給對方聽 不過要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如果強不知為知,就會違背因果,將來的罪過也就更大 有個公案有記載,說錯一字,而墮五百世野狐身,所以我們也切須謹慎!! 如果是由于懶惰懈怠之心,不肯發心施法,不是動了嗔恨、慳嫉心,就犯輕中之輕,自心懺悔即可。
若要不犯,如戒文中所列的十種情況下,不為說法不犯 請示下條戒文 果菁: 7、障無畏施戒。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諸暴惡犯戒有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為緣,方便棄舍,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棄舍,由忘念故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非諸菩薩于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所,起憐愍心,欲作饒益;如于暴惡犯戒有情,于諸苦因而現轉者。無違犯者,謂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或為將護多有情心;或護僧制,方便棄舍,不作饒益,皆無違犯。
此戒通于在家出家菩薩,菩薩度化眾生,本應平等對待,善人固須度化,如果遇到作惡、犯戒之人,將來必定墮落 所以對此等人更須生起大慈悲心和憐愍心,方便折攝,以法教化,使他們能轉暴惡為善良,走上佛法的正道,比對善人之慈悲心更要殊勝 作為菩薩,對于這類惡作眾生不但不度,並且以嗔恨心而舍離之,則犯此戒 如果是因為懶惰、放逸,或忘念,不是有意舍棄度化,則犯輕中之輕。若要無犯,如戒文中所列有四種開緣 以上所說的七條戒,都是障布施度的,《新疏》中說:「此違犯,能障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中布施之行」在此七戒當中,第二條,是屬于不應作而作之;其余的六戒,是屬于應作而竟不作,如果不如法而行,則是犯戒
請示下條戒文 果菁: 二、障持戒的也有七條:8、遮戒與聲聞共不共戒。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于別解脫毗奈耶中,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于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等學。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不顧利他。于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可名為妙。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得名為妙。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于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得名為妙。如是菩薩為利他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應求中種種衣服。觀彼有情有力無力。隨其所施如應而受。如說求衣求缽亦爾。如求衣缽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里為織作衣為利他故應蓄種種?奢耶衣諸坐臥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拘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薩。不與聲聞共學安住。淨戒律儀菩薩于利他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墮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這條戒說明七眾別解脫戒,是菩薩與聲聞應該共同修學,也就是如果是護眾生戒,應必須和聲聞同學,如果不同學則犯 菩薩有在家與出家二種,在家菩薩有受過三歸、五戒、八戒等,已經名為菩薩優婆塞、優婆夷 出家菩薩更是受過沙彌(尼)、比丘(尼)等聲聞戒。已經名為菩薩沙彌、沙彌尼、菩薩正學女、菩薩比丘、比丘尼 聲聞雖然只是為自己了脫生死,但也是不離護他眾生,令不信者生信,令已信者增廣,進而修學諸比丘戒 何況是菩薩,本應自利利他,豈可反不學此比丘戒,不善護眾生呢? 所以在受菩薩戒後,不但要受持菩薩戒,過去所受七眾別解脫戒,亦應該等持 有的人認為聲聞戒,大多屬于遮戒,並且所制森嚴,受菩薩戒後,就一切可開,這是非常錯誤的想法 因為菩薩雖然有時可以不拘小節,但那必須是在對有情有廣大利益的情況下,才開許的。決不是為了自身的懶惰懈怠放逸 因此受菩薩戒後,如果無攝生因緣,而犯七眾別解脫戒,不但犯聲聞戒,亦犯了菩薩戒 此戒雖然是偏重于出家菩薩,但在各戒中,也有很多相同別解脫戒,而專為在家菩薩制的
請示下條戒文 果菁: 9、性戒與聲聞不共戒;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于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于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謂如菩薩見惡劫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見是事已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如其不斷。無間業成。當受大苦。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菩薩意樂思惟。于彼眾生或以善心或無記心。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于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這條戒也比較偏重于出家菩薩,主要是說明,如果與眾生少方便的戒,不應與聲聞同學,如果同學則犯 因為菩薩是以利他為前提,雖說遮罪要和聲聞同學,只是從多分而言,其中亦有少分菩薩不應與聲聞等學 哪些遮罪是菩薩與聲聞不應等學的呢?此中可分遮罪不共與性罪不共的二類 這里就舉遮罪中不共學戒一例來說明,此中有三就是:「少事、少業、少希望住」 其一,「少事」:因聲聞人以自我解脫為主,不顧利他,凡是能速趣解脫,成自利行,世尊制其要過簡單樸素的生活,就沒有求索難得之苦,就能「少事」 其二,「少業」:生活既很簡單,乞化也就比較容易,可以不必自己去捉持金錢、及種植、貿易、營作等,就能做到「少業」 其三,「少希望住」:能少事少業,就能做到少欲知足,也就不像世人那樣的欲望無窮,就能做到「少希望住」 因為有希望就有追求,有追求就必有苦痛。聲聞人既急求斷煩惱了生死 佛就針對這種根機,就教他們要少事少業少希望,以契合聲聞遠離、寂靜、速斷煩惱的宗旨 而菩薩不同,發心要利益一切有情眾生,如果仍然少事少業少希望住的話,就不能多做利益有情的事業 所以作為菩薩在這些方面,不應該和聲聞平等共學。如果共學了,就是屬于「能壞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具體怎麼做,以及性罪中的不共戒,如關于殺、盜、淫、妄等在菩薩戒和聲聞有什麼不同等,在戒文中都有詳細的說明 由于戒文太長,這里就不一一列出,課後大家可以去好好的了解一下
請示下條戒文 果菁: 10. 味邪命法戒。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生起詭詐、虛談現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無有羞恥,堅持不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為除遣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熾盛蔽抑其心,時時現起。
以不正當的方法取得衣食財物以自活命的,就屬于邪命 律中說比丘有五種邪命。在家菩薩有十二種不應作,名十二惡律儀 都是屬于邪命 比丘五種邪命:一、詐現異相,于世俗之人詐現奇特之相,以求利養 二、自說功德,或夸稱自己種姓權勢,或自稱有功德修為以求利養 三、占相吉凶,學占卜而為人說吉凶禍福,以求利養 四、高聲現威,大言壯語而現威勢,以求名利恭敬 五、虛談現相而不能得,即以種種「方便研求」獲得名利的方法等都屬于出家菩薩的邪命法 在家菩薩有十二種不應作為:一、屠兒,二、養雞,三、養豬,四、網鳥,五、捕魚,六、獵師,七、作賊,八、魁膾,九、獄吏,十、咒龍,十一、捕賊,十二、捕蛇 在《涅槃經》中說有十六種惡律儀,是在家菩薩所不應作的:一、屠兒,二、魁膾,三、養豬羊,四、捕魚,五、獵師,六、網鳥,七、捕蛇,八、養雞豬,九、咒龍,十、作賊,十一、捕賊,十二、獄吏,十三、淫女家,十四、酤酒家,十五、洗染家,十六、壓油家 《梵網經》說:「以惡心故,為利養販賣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夢吉凶,是男是女,咒術,工巧,調鷹方法和合百種毒藥,千種毒藥,蛇毒,生金銀毒,蠱毒」。如是謀生,都屬于邪命 這里是從五種邪命的角度說的,菩薩如果這樣去做邪命之事,不知慚愧,不思對治,有人勸說,還堅持不改 這樣的菩薩,于菩薩戒,「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不犯者:是針對初發心菩薩說的,為了斷除邪命法,生起樂欲,並且發勤精進,但由于貪欲煩惱熾盛,雖然也努力蔽抑其心,還是不得自在 時時現起,但因為有羞恥心、懺悔心,所以說是不犯
請示下條戒文 果菁: 11.掉動嬉戲戒。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掉所動心不寂靜不樂寂靜。高聲嬉戲?嘩紛聒。輕躁騰躍望他歡笑。如此諸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忘念起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為除遣生起欲樂。廣說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惱。若他性好如上諸事。方便攝受敬順將護隨彼而轉。若他有情猜阻菩薩。內懷嫌恨惡謀憎背。外現歡顏表內清淨。如是一切皆無違犯。 作為菩薩,如果心不樂靜,高聲嬉戲說笑、或手舞足蹈等行種種不威儀,等掉舉浮動的行為,不但使自心浮動放逸難安,繼而影響他人的心也跟著如此,戒中說是「染違犯」 如果是在未受菩薩戒前,就是掉動的習慣,受戒之後,一時忘記不該如此而導致掉動的行為,則犯輕中之輕 因為不是故意的,是忘誤而犯過失,所以罪就較輕。 一般的人,如果不是因為生性好靜、或好修禪定者,心是很難靜得下來 因為好動,一旦有機會,就說說笑笑,或表演造作,使人歡樂,這樣自他的心都隨之而浮動,養成習慣以後就不容易改過來 如果學佛,受了菩薩戒後,就應該隨時檢點自己的行為。如果是由于戒文中所列的五種情況下而去作為,不犯
好象時間到了吧?下面就是自由討論時間了 蒙衛芝: 法師,我們學完之後是不是要寫一篇論文呢? 果菁: 這學期的考試題,請法師作些提示 則慧: 再兩周就要交論文了,重點就圍繞在菩薩戒的精神,或者根據課程的重點提示來寫也可以。也可以寫寫自己的心得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