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律講課記錄·2001年12月16日(則慧法師)
在家律講課記錄·2001年12月16日
則慧法師
各位菩薩晚上好!! 上週我們講到第四重戒,只講了一半。 下面就接著繼續講謗亂正法戒 這裡所講的謗亂正法,是一類眾生以自己的邪見,謗亂如來的正法,與毀罵之謗是有所不同的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如果毀謗罵詈菩薩藏,這罪過固然很重,但是比起說相似法的罪過,要稍微輕一點點,而其罪仍是極重的 因為如果有人是用直接的毀罵,有正知見的人知道他是在毀罵,就不會被他所迷惑、混亂和誤導 也就不會被破壞法身慧命 而如果是說相似正法,謗如來正法,必定會搞得邪正不分,結果,不但有害菩薩正知正見,而且會使眾生,盲無慧目,有走上邪道的危險 比如前幾年特別興起青海的觀音法門,他就提出了“即身是佛” 說自己就是觀音菩薩,跟他學,當下就能開悟,只有他的那一套才是完全對的 而參禪、唸佛、等其他的法門都沒有用 可他說的又象是佛的正法之一,這就是說相似法 觀音法門本來是正法,經他這麼一說就變成不是正法了,真是“邪人說正法,正法亦成邪”了 他的錯誤在哪呢?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法門,在《楞嚴經》裡明明說,二十五種圓通,都是平等的 只是為了適應象阿難尊者這類的根性,而這個世界的眾生耳根最利,所以選擇了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 但是經上並沒有把其它的法門毀掉,一樣都能開悟,都能成就正果 而他卻說成修其他法都沒用,這就錯了 所以《華嚴經》說:“執一非餘,魔所攝持” 同是佛法,如果只執著一個法門是對的,其他的通通不對,說這種話的人,就是被魔所攝持,就是魔黨,已經失去菩提心,不是菩薩 因此也就失掉了菩薩戒的戒體 其實,佛所說的八萬四千法門,門門都可以入道, 釋迦佛說法四十九年,無論哪種法門,都是為了適應對方的根機而說的 絕對不會說出沒用的法,既然佛說的必定有效用, 只是時間長短,修持的工夫多少不同而已 怎麼可以毀謗其他的都不對,都沒有用呢? 所以我們如果對於菩薩法藏不能如法瞭解的時候, 應該設法經過不斷的學習和聞思經教中去求瞭解 絕對不能可以因為自己的不瞭解,而隨便毀謗大乘,說這不是佛說的、這個沒用 如果這樣,這個菩薩就會被邪見煩惱所勝伏,而犯了菩薩重戒 那麼這種重罪的罪業,比造了五無間業還要重得多,所以必定是墮在三惡道中,感受極重的苦果 以上已經把菩薩的四重戒講完。這四條重戒,都是由於菩薩以最嚴重的貪嗔痴等煩惱上品心,去做犯戒的事,所以又稱為增上煩惱 受過菩薩戒的人,如果起了增上煩惱犯了任何一條重戒,都會失去菩薩戒體 可不是四條全犯了才失去菩薩戒體的
《菩薩戒二十頌》以偈頌總結此四重戒說: “謂若猛利煩惱生,即能毀壞五切戒。當知其罪有四種,佛密意說等他勝。為貪利養恭敬故,便爾自贊而毀他。於彼有苦無怙者,慳諸財法不施與。他來諫謝不忍受,內懷忿恨復捶打。背舍大乘菩薩戒,愛樂宣示相似法”
但是菩薩戒法很特別,和聲聞戒法不同,聲聞人一旦犯了根本重戒,就不能重受 菩薩戒雖然失掉了菩薩戒體,卻可以再受,再得戒 當然在再受之前,必須要通過深深的求哀懺悔,把罪過完全懺悔清淨,從頭再發起增上大菩提心 對治犯戒之增上煩惱,把這些煩惱消除,使身心清淨,然後再受菩薩戒,才能重得菩薩戒體 為什麼菩薩戒可以重受呢? 因為菩薩戒是建立在菩提心的基礎上,由發菩提心以後,可以遣除此一切罪障,且菩薩盡未來際,不能說他失去戒體,雖破戒,但可重受,後即清淨,這也是菩薩戒最為善巧之處 但要想持戒清淨的一個重要前題是,必須要明確得知道,自己到底有犯沒犯,所犯的到底是輕是重 一個持戒的人,不但要用戒律來衡量自己,也要用來衡量別人,特別是做師父的或律師,在誦戒羯磨的時候,要判定是否有犯 犯的是屬上品、中品、還是下品纏,這樣才能如法如律的提示這個人應該怎樣進行懺悔,才能清淨 乃至在犯戒時,所犯的是有染汙的,還是無染汙的都應當要明確的知道 因此在菩薩戒中講,一個人犯戒的因緣有四條: 1、無知:沒有覺慧,對於犯與不犯都無所知 2、放逸:雖有覺慧,也有所知,但他是安住於失念放逸中,而不是正念中 3、煩惱熾盛:雖有覺慧有所知,但是因為貪嗔痴猛烈成性 4、驕慢:雖有覺慧有所知,但對於自己的信解方面非常鄙淺。比如對三寶不敬,恃無忌憚,沒有慚愧心等 菩薩所犯的罪有分上、中、下的三品。那麼,菩薩犯了上品、中品、下品纏應該如何懺悔,才不失戒體呢? 菩薩如果犯了上品纏,如果想不失戒體,必須要取相懺悔。必須見光見華,或得好夢,才能重得清淨,才可重新受戒 或必須經過,至心懺悔滿一年以後,才能重新再受 這一點比《梵網菩薩戒》善巧,因《梵網戒》是必須要見好相才行,不然是雖懺無益 中品纏犯,要對三位以上清淨比丘發露懺悔,才可還淨,而下品纏犯,對一位清淨比丘懺,就可以重得清淨 當然,在懺的時候,也有一些說詞,這就要對首的清淨比丘來教了 以上說明了根本重戒,和一些該注意的事項,下面就該說說四十三輕戒了
前面所說的四重戒很嚴重,所以只要稍微注意,還是不容易犯的 而此四十三輕戒,就比較容易犯,因此大家要特別的注意才好,不然雖是輕戒,但如果積少成多也就麻煩了 在各種菩薩戒本中,對於輕戒的稱呼也都不太相同 如《梵網戒》稱“輕垢罪”;《優婆塞戒經》稱“失意罪”等 在瑜伽戒中,稱輕戒為“違越罪”,也就是指違背、超越了菩薩行的正道和準則 如果以四度四攝的分塊法來學習和理解,在四十三輕戒中,障六度,即障礙攝善法戒的有三十二條。其中: 一、障佈施戒的有七:1、不供三寶戒;2、貪名利戒;3、不敬有德同法戒;4、不應供受襯戒;5、不受重寶施戒;6、障法施戒;7、障無畏施戒 二、障持戒的也有七條:1、遮戒與聲聞共不共戒;2、性戒與聲聞共戒;3、味邪命法戒;4、掉動嬉戲戒;5、倒說菩薩法戒;6、不護雪譏謗戒;7、不行楚罰戒 三、障忍辱的有四條:1、報復戒;2、懷忿不捨戒;3、不受懺戒;4、不行悔謝戒 四、障精進的有三條:1、染心御眾戒;2、非時睡眠戒;3、虛談廢時戒 五、障禪定的有三條:1、惰慢不求禪法戒;2、未除五蓋障寶戒;3、貪味靜慮戒 六、障般若的有八條,這可從人和法兩方面來講: (1)、從法的角度來有五條:1、不學小乘戒;2、棄大向小戒;3、舍內學外戒;4、專習異論戒;5、不信深法戒 (2)、從人的角度講有三條:1、愛恚贊毀戒;2、驕慢不聽正法戒;3、輕慢法師戒
障四攝即障礙饒益有情戒的有十一條: 1、不為助伴戒;2、不往事病戒;3、不為宣說障愛語戒;4、有恩不報戒;5、患難不慰戒;6、希求不給戒 7、攝眾不施戒;8、不隨有情戒;9、不隨喜讚歎戒;10、不隨行威折戒;11、不隨現神力折攝戒
先說說障佈施戒的七條,其中有六條屬於作持,一條屬於止持 我們都知道,佈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等,而其中的財施又分為內施和外施。應該來衡量佈施的行為呢? 簡單地總括,衡量佈施行為的標準有兩條: 一、從自我“安樂”的角度來說:當別人向你行乞的時候,對於別人有安樂而無利益時,不能佈施 比如有的人要吸毒等這些行為不能佈施,因為這對於眾生的身心修養,及未來生命無益處,所以不能佈施。對於別人來說能得到利益,而無安樂的,可以佈施 二、從對自他“利益”的角度來說:如果對於別人既沒有利益,也沒有安樂,就不能佈施。如果對於別人既有利益,又有安樂的,就要行佈施;對於別人有利益、有安樂,對自己沒有的,作為菩薩也應該給予佈施 所以作為菩薩行佈施時,也必須要有智慧。如果沒有智慧的佈施,不但沒有功德,反而有罪過 特別是,在佈施中不能有虛妄心、分別心;而應該有廣大心、平等心,也就是要有“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之心 因此,在行佈施中,最重要的就是動機要純正
請先列出第一條“不供三寶戒”的戒文,以供大家參考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日日中,若於如來、或為如來造制多所;若於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謂諸菩薩素?纜藏、摩?理迦;若於僧伽、 這條戒是屬於作持,就是當作的要積極的去作
謂十方界已入大地諸菩薩眾: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為供養,下至以身一拜禮敬,下至以語一四句頌讚佛法僧真實功德,下至以心一清淨信隨念三寶真實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違越。若不恭敬懶惰懈怠而違犯者,是染違犯。若誤失念而違犯者,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謂心狂亂。若已證入淨意樂地,常無違犯;由得清淨意樂菩薩,譬如已得證淨?芻,恆時法爾於佛法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 佈施範圍廣大,供養也是屬於佈施的範疇,所以如果不供養三寶,就會障礙佈施行,而這條戒也是“正障財施”,特別重要所以列在第一條。
時間也差不多了,有關此戒的一些重點,就等下週再作說明。 對於前面所說的內容,只是作了一些重點提示性的說明,具體的內容和含義還是要靠大家自己多去學習了。 下面是自由討論時間,大家可以隨意。 如果有什麼問題和心得體會,可以帖在我們的論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