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在家律講課記錄·2001年12月09日(則慧法師)

在家律講課記錄·2001年12月09日

則慧法師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接著上週的課,我們這周應該學第三重戒了。   由於瑜伽戒的四重戒非常重要。   所以我們就花了多一點的時間來說明。   下面請我們的班長瓜把第三重戒的戒文列出以供大家參看。

  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   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這條戒中所說的發嗔恚恨心,就是發脾氣。所以這條戒主要是說,作為菩薩如果,發起嗔恨心來,就會傷害眾生,而眾生反過來向你懺悔,你如果還不肯接受,   這就嚴重地捨棄眾生,失去菩薩的大菩提心,也就會失掉菩薩戒的無作戒體,所以這條戒屬於第三重戒。   大家可以參看這條戒,其戒相的文字一層一層的,層次分明,如果注意看就可以知道犯重的情況了。   菩薩如果動了嗔恚,比如首先我們從字面上來了解“嗔恨”的情況,這個“嗔”字是由“目”和“真”組成,表示人一旦動了嗔恨心,眼睛就睜得大大的。   所以在目字旁加一個“真”表示,這個人真的在發嗔恨心。   另一個是“口”字旁的嗔,顯示一動嗔恨心,必定會出口罵人,會出粗惡言,這是從字面上說可以看出嗔恨心來。   所以根據原文所說的嗔心,要構成所犯,總說可以分為兩類:

  一、捶打:這裡面又分為兩種。   1、是從“意樂”上說,如果菩薩對於一切有情眾生,由於忿怒的原故,不只是發起粗惡言就算了,還不捨怨結,更有甚者是,進一步地增長,被忿所障蔽。   2、從“加行”上說,由於忿蔽,所以對於那些有情眾生,便以手足,或以塊石等進行捶打;或者以各種武器來傷害他們,或者施以杖擊執縛等來對他們進行損惱。   所以在《學集論》中說:“捶打犯戒,是根本罪故”。

  二、不受諫謝:這裡又為四種情況。   1、行諫謝者:這比如在《新疏》裡說:“作損惱者,今來悔謝彼損惱罪”。指這一類的有情,先對菩薩作了種種損惱,而後又以至誠的心,來向菩薩諫謝,而菩薩不接受,是為犯。   2、行諫謝法:指這類眾生能應時,並如法地到菩薩跟前來祈請原諒,而菩薩如果不接受眾生的祈求,是為犯。   3、不受發起:作為菩薩,如果對於以前眾生對他所作的種種損惱,心裡一直存在著猛利的忿恨意樂,也是犯了此戒。   4、不受自性:作為菩薩,對於眾生所施加的種種損惱,不能忍受,不聽懺悔,而心懷忿恨,不捨怨結,是為犯。   作為菩薩如果,犯了以上各種情況,那麼這種行為就特別嚴重,這樣就犯了菩薩重戒,就會失去菩薩的戒體。   而如果眾生真的加害到菩薩,而菩薩受傷害動嗔心,雖然有罪過,就比較輕。這裡是說如果是菩薩自己動嗔恨心傷害眾生,才犯重罪。   為什麼要這麼說呢?在下文的四十三輕戒中的第十四、十五、十六條,都和嗔恨心有關,所以有關嗔所犯的輕戒到時再作說明。   所以藕益大師解釋說:一念嗔心,已違攝取眾生之道,已違背攝取眾生應做之事,何況又出惡口罵人,再進一步用手、杖、石等打人,這樣身、口、意三業都在。   傷害眾生,惡業太生,已經失去菩薩道的大慈悲心,何況又不接受對方的懺悔,這種棄捨眾生的情況太嚴重了,所以會失掉菩薩戒法。   《華嚴經》上說到:“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   又說:“我不見一法為大過失,如諸菩薩於他菩薩起嗔心起,若於諸菩薩起嗔恚心,即成就百萬障門,所謂不見菩提障、不聞正法障、生不淨世界障。   等障礙很多,這就是“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的最好根據。   因為,在菩薩的立場來說,嗔的過失比貪的過失要重得多。   比如,貪著徒眾,還能接近眾生,時不時的能和眾生髮生密切的關係。   可是嗔恚心就不同了,其除了會遠離眾生之外,還會使眾生遠離你,因為嗔恚心可以說是含毒損人的。   菩薩一旦有了這種心,不但不能與諸眾生多多來往,就是想和眾生接觸,眾生如果知道,或感覺到了你的脾氣,也會遠離你,而所謂的菩薩也就不能攝化眾生了。   所以從利生的方面講,沒有任何一種惡法,是超過菩薩的一念嗔心的。   因為這不但會使所化眾生,都舍離你,而且自己還會具足百千障礙。   障礙菩薩的忍辱,違害菩薩的大悲。   悲以拔除眾生的痛苦為唯一的動力,本來不論眾生有什麼樣的痛苦,菩薩都應該本著悲心為之拔除,可是嗔心一起,就完全忘掉眾生的痛苦。   不但不會為眾生解除,反而違害眾生,增加眾生的痛苦。   所以一個真正發心度生的菩薩,應該常常安住在慈悲心上,愍念眾生的痛苦,可憐眾生的無知,時刻要為眾生解決困惱。   而不可以反而對眾生生嗔心以增其苦。所以行菩薩道,如果是稍稍的動點貪心,還不大要緊   如果是動了嗔恨心問題最嚴重。因此,在菩薩道中,嗔恨心的罪過最重,傷害眾生的法最重,所以嗔恨心的罪過要比貪心大。   有一首偈說:“嗔是心中火,能燒功德林,欲行菩薩道,忍辱護嗔心”。   一個人無論修行有多用功精進,無論做了多少功德,只要嗔火一起,就會把好不容易栽培起來的功德林通通燒光,豈不是前功盡棄。   所以有很多人,老認為自己明明做了很多功德和善事,佛菩薩怎麼都沒保佑自己呢。   我想這大概和此嗔有一定的關係吧!!   所以要行菩薩道,必須要修忍辱波羅蜜。以此忍辱波羅蜜,來保護自己的心,使嗔心不生起   所以《佛遺教經》說:“劫功德賊,無過嗔恚”;又說:“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   修忍辱波羅蜜的功德,不是其他功德所能比的。就是持淨戒,修苦行等,這些功德都不能和修忍辱的功德相比。   因為只要能修忍辱,就一定能持戒,而能持戒修苦行,未必能修忍辱,所以忍的功德最大了。   不過如果在特殊的情況下,菩薩有訶責、治罰、驅擯學佛的行為,也是不違犯的。   或者在特殊的情況下,菩薩有訶責、治罰、驅擯和捨棄學佛的行為,也是不違犯的。   比如說知道某個眾生,有一股惡勢力,不論怎樣責罰,總是沒有用的。   或者知道某個眾生,性情特別乖戾,話都不能對他說,即使對他說什麼,他也不會接受的。   或某個眾生,沒有慚愧心,你如果對他依法行事,他不但不接受,反而會拿出粗言,使你下不了臺。   或知某個眾生,嗔恚心特別重,你如果對他責罰,不但不認為你是對他好,而且會對你永遠的嫉恨等類眾生。   作為菩薩雖然不可捨棄眾生,可對這些眾生你可以放任他們,不去訶責、治罰、驅擯、捨棄他們,是不違犯菩薩戒的。   因為無論什麼教誡,一定要起作用才行,否則,不如不予教誡。   還有一點,是關於治罰,就象有關網管踢人的問題。   前一段時間我們的課堂由於這個問題,而產生了一此不愉快的事。   對我們大家的上課都有一定的影響。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是有些人搗亂。   可是我們發菩提心的人,就要特別的講究方式方法。   而希望大眾都能理解一個護法菩薩的心情。   這樣才能共同維護好我們的道場。   所以護法菩薩,要儘量的看什麼時候可以,固應對其進行踢,不是治罰的時候,就要稍稍的等待適當的時機,再去踢他。   或者看到當時的實際情形,如果不治罰,問題還不至於惡化,一治罰反而興走更大的鬥諍。   或者發現如果因為訶責,不但不能令他改惡向善,而且會使大家吵鬧起來,不能相安。   或者知道哪個破戒犯規的有情,原本是個很本分的人,由於一時的錯誤,做出不如法的事。   後來反省過來,知道自己不對,並能迅速的悔過,不再重犯的。   諸如此類,菩薩不去責罰,是不違犯菩薩戒的。   所以當一個網管,發心當一個護法菩薩是非常不容易的,但功德也特別大,所以各位護法菩薩為了維護道場,如果受了委屈。   還望,以此為增上緣,感謝他們給你修忍辱行的機會?!!呵呵。   到此我們簡單地把第三重戒介紹完。   具體的還是需要大家自己去進一步的多看書,多從現實的生活去理解體會。   否則單靠課堂的這麼說法,還是遠遠不夠的。

  下面就開始介紹第四重戒。   請把戒文列出。   果菁對所有人說: 4.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於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隨他轉,是名第四他勝處法。   這是四重戒的最後一戒。   這條戒,主要是說明,如果有人對佛所說的正法,加以毀謗,加以混亂,使得正法不能顯揚,這就違犯了這條重戒。   在《梵網菩薩戒》裡,叫做“謗三寶戒”,或有的叫謗菩薩法,也有叫邪見邪說戒等。   從這裡可以知道雖然只提到法,其實已經包括了三寶。   因為在三寶中,是以法為中心的。   作為菩薩如果毀謗三寶,其罪過是極其嚴重的。   但是要犯此謗亂正法戒,也是需要具備兩大條件:

  一、背舍大乘:這裡面有兩種   1、背舍處:也就是毀謗處。是指如果毀謗佛所說的一切菩薩甚深廣大二種法藏則犯。   2、背舍相:也就是下面所要說的毀謗之相。   二、說相似法:這裡也有兩種   1、所說的法,不是菩薩大乘法,而是外道法,或非是相似大乘之法,等一切非清淨法。   2、其所說之相,是因為自己愛樂,去積極的向他人宣說,以自己不正確的知見,去引導眾生,使眾生也隨之而轉,則犯重戒。   所以,作為菩薩不論是在家的還是出家,如果對菩薩大乘佛法的法藏,加以毀謗,就是“謗菩薩藏”。   或說相似法而誤導眾生者也犯重戒。   什麼是相似法呢?根據藕益大師的說法是。   “相似不法者:實非正法,有似正法”。   在這種情況下,不一定非要等毀罵然後才叫謗,只是把不是正法,說成相似正法,這就是“謗菩薩藏”,如此則犯重戒。   到這時間也正好,我們就先暫告一個段落,下面是自由討論時間請大家自便。